研发项目技术鉴定填写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研究开发项目技术鉴定填写说明
一、技术鉴定类别
根据《关于办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技术鉴定的通知》(佛科〔2011〕28号)的有关规定,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申请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有两条途径。
常年技术鉴定:企业申报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应按规定于年底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应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有异议的,向企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企业再到“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申请技术鉴定。对于集中技术鉴定不通过项目不得申请常年技术鉴定。
每年非集中鉴定时间,市科技局根据企业申请,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常年技术鉴定。
从2012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项目未能在立项3个月内备案将不能申请技术鉴定。
集中技术鉴定: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前,企业以自愿为原则,可先向市科技局申请办理项目技术鉴定。
每年的1月初至3月中下旬,市科技局受理上一年度研究开发项目集中技术鉴定申请。
二、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直接登录“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
理平台”()(以下简称“系统”),或通过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网()链接进入系统。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帐号;由具体业务负责人进行业务填写提交,再由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提交,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申请单位报送已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具体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左上角动态提示演示文稿。对使用中的系统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50进行咨询。
三、技术鉴定流程
技术鉴定包括备案、申请、回填和结题四个环节。
(一)备案
除首次申报企业,所有项目备案都执行“立项3个月内进行备案”的时间限制,未能备案的项目不能申请技术鉴定。首次申报的企业在3周内将所有待技术鉴定的研究开发项目在管理平台补充备案。
企业内部多个项目为同一核心技术(产品、工艺)研发的,原则上应整合为一个项目进行备案。同样,企业同一核心技术(产品、工艺)研发获多个政府项目支持的,原则上应整合为一个项目。
1.研发类型请单选。如有多种类型的研发,请选择最主要的一种研发类型。
2.项目执行期应与附件上传的计划书、立项书或申报书一致。
3.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的技
术领域。请企业认真填报,如果因选择错误而影响技术鉴定结果,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4.项目计划书应为原件扫描件,并包括现有先进产品(技术、工艺)简介、定性定量的研发技术目标、研发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以及研发进度、经费投入和人员安排等必要内容。
5.对于企业内部立项项目,项目立项证明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级别会议通过,并包含必要的信息;对于政府立项项目,项目立项证明必须为科技立项,并且市及市级以下科技立项必须有扶持经费。
6.项目计划书和立项证明上传备案后,将不得更改,请认真对待;日后研发项目有较大调整时(如:技术目标、项目负责人、执行期、经费等),必须补充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级别会议通过的研发项目调整决议。
(二)申请
1.如无具体说明,有关数据以鉴定年度数据为准。若尚无该年数据,请填预计数。
2.研发阶段指提交研究开发项目技术鉴定申请材料时所处阶段。请自行判断,并进行适当选择。
3.所属领域请单选。如涉及多个领域的研发,请选择最主要的研发技术领域。
4.研发开发经费单位为万元,请按科目和来源分别准确归集。
5.隶属本企业的项目主要研发人员情况指参与本项目的研发人员,每个项目最多填10人。如果某研发人员参与多个研发
项目,或者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把其薪水进行合理分摊,并且与分科目预算中“本项目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基本一致。
6.研究开发活动主要的(大中型)仪器设备指本项目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
7.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情况是技术鉴定的一个重要依据,请未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项目详细说明理由。
8.研发项目技术工作总结主要应提供鉴定年度证明材料,而跨年度项目之前年度的查新报告、委托合同、设计图(工艺规程编制)、核心技术试验或检测等重要证明材料请尽量提供,以帮助专家更好进行判断。
(三)回填
企业在每年的9月底前,对当年申请技术鉴定并经专家鉴定通过的研究开发项目享受税务部门优惠情况在网上进行回填,如不能完成回填,则影响下一年度的申报。
(四)结题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6个月内需在网上进行结题,如不能完成结题,则影响下一年度的申报。
四、证明材料说明
1.申请材料中的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的复印件,且原件备查。
2.项目计划书(申请书、申报书或类似材料)。包括现有先进产品(技术、工艺)简介、定性定量的研发技术目标、研发对
行业推动作用,以及研发进度、经费投入和人员安排等内容(从2012年度项目开始,申请研究开发项目技术鉴定企业必须在项目立项后三个月内到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备案)。此为一票否决指标,每个项目必须有一份计划书或申请书或类似材料,并有必要的内容。
(注:在形式审查环节,有一份计划书(执行期包含鉴定年度)证明材料的项目将被通过,但在专家鉴定环节将重点审查计划书是否包含必要的内容,以及必要的内容是否符合政策的导向。)
3.立项证明为一票否决指标。企业内部立项决议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等级别会议通过,并包含必要的信息;政府立项项目必须为区及区级以上科技立项(市及市级以下科技项目必须有扶持经费),并包含有研究开发阶段。
4.项目过程证明材料。包括查新报告、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设计记录、模具、装备调试记录、翻译资料、试验数据、试验报告、研讨记录、研发活动照片(包含说明)等证明材料。此为一票否决指标,每个项目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的过程证明材料。
(注:在形式审查环节,有鉴定年度两个及以上的过程证明材料的项目将被通过,但在专家鉴定环节将重点审查过程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充分性和完整性。)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应规定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费用结算、承担、分摊等方法,研究成果或收益的处理方法,受托方或合作方或成员单位的税务登记号、企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