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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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规范化语言规范是指使用某种语言的人所应共同遵守的语音、词汇、语法、书写等方面的标准和典范。语言规范化指根据语言发展的规律,在某一种语言的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分歧或混乱的现象中,找出甚至确定大家都应遵循的规范,指出那些不合规范的东西,通过语言研究的著作如语法书、词典、语言学著作等明文规定下来,并通过各种宣传教育的方法,推广那些合乎规范的现象,限制并逐渐淘汰那些不合规范的现象,使人们共

同遵守语言规范而进行有效的交际,使语言循着一条统一的正确道路向前发展。语言规范化是语言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具体工作有:标准语的确定,制订正音法,术语的规范化、标准化,出版规范词典,制定正字法,字母或拼写法的改革,字符改革,出版规范语法等。语言规范是一个历史范畴,规范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不仅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而且还是历史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语言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是合乎规范的,在另一个历史时期就可能发生变化,不再是规范的了。这是因为语言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不论什么时候凡是符合发展规律的现象都是规范的。确定语言的语音、词汇和语法的规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既要考虑到它的稳定性和继承性,又要看到它的发展和变化。语言在不断发展,新质要素在逐渐积累,旧质要素在逐渐衰亡,必须重新肯定经过考验的语言成分,淘汰过时的东西,而新的语言现象的出现,一般是从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的使用开始的,在开始时可以是不规范的,但大家都跟着用,用得广了,时间长了,也就约定俗成了,也就成了新的规范。从少数人的使用到多数人使用,又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则它一般是合乎语言的发展规律。不论是新出现的语言现象,还是衰退消失的语言现象都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逐渐的,要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样就出现一种中间过渡的现象,或是两种现象并存,这就需要确定哪种现象是发展的,是上升的,是有生命力的;哪种是衰退的,无生命力的,必将消失的现象,并把前者定为规范,大力推广

二十一世纪,不仅是岁月的更替,也是新旧观念的更新。它需要大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更需要国家语言文字的统一和规范。因为我们所处的时代,是知识、经济飞跃发展的时代;是信息化、国际化的时代;是科技、人文相融合的时代。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是提高国民素质,营造改革开放环境的前提条件;也是提升国家形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

我们在学习交流中、工作、业务联系中、人与人之间的来往接触中,都离不开讲普通话和运用规范字。因此,推广普通话,运用规范字,已成为教育教学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和每一个中国公民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作和信息载体,在维持和协调社会生产和生活方面有基础性作用。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引导语言文字健康发展,提高国民的语文素质,是保证社会协调运转、生产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必要条件。在新世纪,加快推进现代化、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加速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促进交流,增进协作,普及教育和科学文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生活质量。语言文字工作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适应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解放和发展先进生产力、创造和传播先进文化、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服务。为此,2010年以前要实现如下奋斗目标:制定并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行业的工作人员,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的要求;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社会用字混乱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出版物用字、影视屏幕用字和计算机用字达到较高的规范水平;汉语拼音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扭转拼写中的不规范现象;建立起有效的中文信息处理的管理制度,做到凡面向社会推广的中文信息技术产品,均经过国家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方面的审查认定。城市是一个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

中心,经济和科技文化发展速度和水平相对较高,具有适度超前发展的优势和带动、影响周边地区的作用。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将大大加快。城市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加快普及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的进程,以提高市民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为进一步扩大交流和对外开放、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城市“两个文明”建设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因势利导推动城市发挥自身优势率先实现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不仅有利于城市自身的建设和发展,也将对周边地区产生积极的辐射作用,对于在全国范围内如期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举足轻重。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党政机关、大众传媒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是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思路。推动城市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率先实现新世纪初叶目标,任务重,时间紧,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步伐、提高工作质量;检验城市是否如期实现新世纪目标也需要采取恰当的方式。近10年来,对部分中小学、师范院校、职业学校的普及普通话工作和对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社会用字管理工作尝试采取“目标管理、量化评估”的工作措施——依照目标定出各项工作的达标标准;对标准进行量化,以标明各项工作在整体中的权重;以标准对照检查相应的工作,照应出成绩和不足;据此再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提高措施和工作步骤。这种方式使任务、责任和每项工作在整体中的地位、水平,以及工作步骤、努力方向非常直观,益于各有关部门明确任务、责任,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矫正、改进工作,也益于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从总体上把握语言文字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实践证明,这项措施的实施对于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对于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于切实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起到了整体促进作用。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实现新世纪目标,需要对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积极有效的引导和全面准确的衡量,必须以“目标管理、量化评估”为基本的工作措施。为此,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决定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希望每一位中国人都能从自身做起,从影响身边的每一个人去正确、规范地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做起。生活处处都是学习资源,况且我们也提倡学生从生活中学习语文,那么让我们就从现在开始去给我们的下一代创造一个优异的学习祖国语言文字的环境吧!

要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

正确地使用祖国语言文字,不断提高本国语文应用水平,维护祖国语言文字的纯洁性、规范性与权威性,是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在肯定当代中国语言文字建设与总体应用状况的同时,也应该看到,目前,语言文字运用的不规范情况比较严重,一些媒体在不少重要场合存在着语言文字运用不正确、不规范甚至更低层次的问题。

语言文字有极强的社会性,只有遵从统一的规范才能发挥其功能。而现在一些使用者随心所欲,生编乱造,弄得似是而非,造成错误。如某电视台的一个“调查”栏目2004年5月26日字幕出现“赊(蚀)本”(括号内为正,下同。—编者注),该台三频道2003年7月26日字幕出现“人才挤挤(济济)”等误用;其他如“因工(公)殉职”、“万人巷空(空巷)”等也常见诸媒体,这都是一知半解想当然的结果。还有些使用者望文生义,误用字词或成语,而一些媒体也跟着推波助澜,现在几乎已谬种流传,难以收拾。如“七月流火”本义绝非炎夏七月热浪似火,早已有专家辨析指出,但至今仍在一些大小媒体出现,导致一些普通读者已是非莫辨;“异彩纷呈”被不少人错作“精彩纷呈”,“异彩”与“精彩”的不同涵义不难区分,后者似乎也可视作一种“活用”,但对于规范性极强的语言文字,是不能自以为是就可自行其道的,谬误到了一定程度,也会出现“假作真时真亦假”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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