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间规划导则(DOC)
地下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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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规划1、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原则是什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在总体规划阶段重点需要解决哪四个问题?(Y)1、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原则。
2、地上与地下相协调原则。
3、远期与近期相呼应原则。
4、平时与战时相结合原则。
1、城市地下空间功能的确定;2、城市地下空间的需求规模预测;3、城市地下空间的布局形态确定;4、城市地下空间的近期建设安排。
2、按地下空间资源开发深度地下空间可以分为哪三类?每一类地下空间的主要用途是什么?(Y )①浅层空间:地表至-30m深度开发的空间,用于商业空间、文娱空间及部分业务空间;②中层空间:由-30m至-100m深度内开发利用的空间,用于地下交通、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城市水、电、气、通信等公用设施。
③深层空间:指-100m以下的地下空间,用作快速地下交通线路、危险品仓库、冷库、贮热库、油库等。
3、著名的法国建筑师欧仁.艾纳尔是倡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先驱,试简要说明他在城市地下空间布局上的设想?(Y)环岛式交叉口系统、多层交通干道系统4、简要说明地铁车站规划的一般要求。
(Y)1.2.的远期换乘客流量的需要3.地下构筑物之间的关系4.5. 5 、说明它们的特点。
1)“中心联结;中心联结是指在城市中心区,建设整体贯通的地下城,并通过地铁放射到城市各地区。
下部空间的开发表现为上部空间的功能与结构全面地向地下扩展,因此,城市中心的下部空间体系几乎涵盖了市中心的所有功能,如商业、文化娱乐、服务及金融贸易等,形成了自成一体的地下城市中心。
在这种模式中,地下交通系统由较疏的地铁主网与较大范围的步道副网组成,各地下功能聚集点相互扩展,形成整体发展,达到彼此带动的目的。
2)“整体网络;整体网络是一种较小范围内更高强度开发的城市模式,因此,更讲求集散效率,以地铁网取代了大部分地下步道网,交通系统表现为较密的地铁网和较小的地下步道网,建筑物与地铁站之间距离更短、联系更密切。
在这一方式中,地面建筑的高层化是上部空间的显著特征,地铁车站与高层建筑群体下部结合,最大限度地缩短了从地铁车站到工作地点的步行距离。
第3章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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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地下市政工程的规划:城市管网系统 如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煤气供热、电视网络、 防洪抗洪设施等,由分项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同规 划人员共同制定规划。 过去管网自成体系,不能统一规划,浪费人力、 物力、财力。采用“地下共同沟” 永久设施的 “市政管线廊道”,布局统一,便于维修,没有艺 术要求,只有使用功能要求,设便于人、轻便机动 车廊道内通行的休息室、工具室,将水、电、气、 热等设施统一组织在“市政管线廊道”内,垂直或 水平划分空间,防止相互干扰。
(3)在地面城区建设定型的现状下进行地下工程规 划:地下工程受地面道路、建筑和其他设施影响 较大,地面建筑规划的形式决定地下建筑规划的 形式。
(4)新城规划需将地下空间与地面空间规划相结 合:新城开发应吸取旧城的经验,将地下空间开 发内容同城市建设与环境改造结合起来。
2 地下空间开发同城市建设相结合的途径与方法
2.1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特点、原则与内容 2.1.1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特点 5. 由于造价的影响,使投资者望而却步,加之地下空间 是全封闭状态,在日光、自然通风环境、绿化及环境艺术 方面不如地面状况,因而封闭的地下空间不宜长期居住。 上述因素使地下资源的利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2.1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特点、原则与内容 2.1.1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特点 6.地下空间规划受地质条件影响很大
2.1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特点、原则与内容 2.1.1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特点 自然界孕育了生命,而人类对自然环境破坏也就破坏 了生命赖以生存的基础,其结果必然对自然界的生命构成 威胁,出现人类生存危机。因此,保护自然环境,保护自 然界原有的气、水、土地也就保护了生命存在的基础。
人类对自然界资源的占有、掠夺与消耗也是在逐渐消 弱人类生存的基础,城市地下空间工程规划必须坚持城市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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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编制单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〇一〇年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总体规划阶段 (3)第三章专项规划阶段 (6)第四章详细规划阶段 (12)第五章附则 (13)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附表附录三:现状基础资料主要内容附录四:相关专题研究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城市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范围设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县城和中心镇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第三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范围、期限及规模应与相应城乡规划一致,并纳入相应城乡规划同步实施。
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与国土、交通、市政、防灾、环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协调,其规划应着重落实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等地下公共空间设施。
第四条根据相对应的城乡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阶段。
总体规划阶段应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内容,规模较大的城市应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行专题研究。
总体规划批准后,各地应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管理的依据。
详细规划阶段,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个层次,都应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内容。
第二章总体规划阶段第五条总体规划阶段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主要任务: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和建设方针,对地下空间开发需求量进行初步预测,初步划定地下空间管制区范围,确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功能、开发强度、总体布局和竖向分层规划,提出各类地下设施的布局要求,提出地下空间建设时序和重点建设区域,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对策和建议。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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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规发〔2008〕22号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发布《重庆市城乡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导则(试行)》的通知各处室、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区县建委(规划局),各规划设计单位:《重庆市城乡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导则(试行)》已经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请参照执行,并请将执行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市局总规处。
(注:本导则已同时在局内网和外网上发布,请自行下载。
)特此通知附件1:《重庆市城乡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导则(试行)》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主题词:城乡规划规划导则通知重庆市规划局办公室 2008年1月31日印发(共印100份)重庆市城乡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导则(试行)重庆市规划局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事业“十一五”规划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重庆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导则》编制组分别与重庆市公安消防局、重庆市轨道公司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并收集到相关的基础资料。
通过分析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照借鉴了日本、香港、上海、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同类技术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各有关管理部门、规划设计院所等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1、总则;2、地下空间利用的一般规定;3、地下街;4、地下交通设施;5、地下管线综合管沟;6、人防平战结合工程;7、地下空间防灾;8、地下空间的环境建设;9、地下空间的地面附属设施;10、名词解释。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87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正文中用黑体字注明了本导则中涉及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款内容。
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单位地址: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9号;邮编:401147),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
本导则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导则主要起草人:罗江帆、蒋航、于林金、谢宗阳目录1.总则 (1)2.地下空间利用的一般规定 (2)3.地下街 (4)3.1地下街的定义 (4)3.2地下街的选址原则 (4)3.3地下街类型与组合方式 (4)3.4地下街的建设标准 (6)4.地下交通设施 (8)4.1地下轨道交通 (8)4.2换乘枢纽(地下部分) (9)4.3人行地道 (9)4.4地下停车场(库) (10)5.地下管线综合管沟 (12)5.1适用范围 (12)5.2一般规定 (12)6.人防平战结合工程 (14)6.1一般原则 (14)6.2规划要求 (14)7.地下空间防灾 (15)7.1防火 (15)7.2防水 (15)7.3防震 (17)7.4防战争灾害 (17)8.地下空间的环境建设 (18)8.1地下空间的通风 (18)8.2地下空间的人性化建设 (19)9.地下空间的地面附属设施 (20)10.名词解释 (21)本导则用词说明 (22)附:补充说明与参考文献 (23)1.总则1.0.1 为了加强对重庆市地下空间利用的规划管理和技术指导,合理开发城乡地下空间资源,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结合重庆市发展的实际,编制本导则。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2007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2007](https://img.taocdn.com/s3/m/a5160028a417866fb84a8e9d.png)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2007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二零零七年五月编制说明近年来,随着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现代化规划建设的新领域、新热点。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日益庞大、功能日趋复杂,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和谐城市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城市规划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下空间规划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但是,作为一项全新的规划领域,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不利于城市规划的衔接和统一管理。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主要是针对我国大中城市的中心城区以及重点规划建设地区编制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借鉴国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成功经验与最新科技,分析总结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建设的成功积累与经验教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并充分考虑与我国现行城市规划体系的衔接,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层次、内容、方法、深度、成果文件、以及编制与审批的程序等提出要求,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工作,并为正在研究制定的《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联合编制研究单位:一.主编单位与负责人同济大学束昱二.参编单位与负责人1.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李迅2.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石晓冬3.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徐国强4.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陈志龙5.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彭瑶玲6.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顾新7.清华大学童林旭、祝文君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编制与审批第三章总体规划第四章详细规划第五章附则第六章附件第一节名词解释第二节条文说明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导则。
我印发山东城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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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山东省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来源:住建厅网站山东省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目录1总则 (1)1.1制订目的 (1)1.2适用范围 (1)1.3编制原则 (1)1.4规划期限 (1)1.5规划依据 (2)1.6规划层次 (2)1.7规划内容 (3)1.8与相关规划的关系 (3)2专项规划层次 (4)2.1现状评价 (4)2.1.1地下空间现状分析 (4)2.1.2地下空间适建性评价 (4)2.1.3地下空间开发价值评价 (5)2.2目标策略 (5)2.2.1地下空间需求预测 (5)2.2.2地下空间发展目标 (5)2.3分区管制 (6)2.4空间利用 (7)2.4.1地下空间总体布局结构 (7)2.4.2地下空间总体布局 (7)2.4.3地下空间竖向利用 (8)2.5分类引导 (8)2.5.1地下空间设施分类 (8)2.5.2地下公共服务设施 (8)2.5.3地下道路与交通设施 (9)2.5.4地下市政设施 (9)2.5.5地下工业仓储设施 (9)2.5.6地下防灾设施 (9)2.6环境规划 (10)2.7近期建设规划 (10)2.8实施保障 (10)3详细规划层次 (11)3.1控制性详细规划 (11)3.1.1规划指引 (11)3.1.2规划控制 (11)3.2修建性详细规划 (11)4规划成果 (12)4.1规划成果内容 (12)4.1.1文本 (12)4.1.2图纸 (12)4.2规划成果表达形式 (13)5附则 (13)附录一地下空间设施分类表 (14)附录二专项规划图纸要求 (16)附录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控制图则内容要求 (19)1 总则1.1制订目的为规范我省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导则。
1.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城市、县城的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城地下商业空间设计导则-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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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 ×××:20××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城市地下商业空间设计导则Guidelines for design of urban underground commercial space(征求意见稿)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城市地下商业空间设计导则Guidelines for design of urban underground commercial spaceCECS ×××:20××主编单位:批准单位:施行日期: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标协会[2015]044号文《关于印发2015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近年来地下商业空间建设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外相关标准及成功案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要素;4 地下商业空间的规划布局;5 地下商业空间的建筑设计。
本导则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标协会负责管理,由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5号2号楼技术质量部,邮编100037)。
主编单位: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以下排名不分先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北京建筑大学主要起草人:XXX主要审查人:XXX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3.1 用地特性3.2 规划期限3.3 规模、强度与定位3.4 地下退线3.5 预留发展空间3.6 建设模式及运营管理4 地下商业空间的规划布局4.1 商业业态4.2 建筑形式4.3 流线组织4.4 平面布局4.5 竖向设计4.6 合理尺度5 地下商业空间的建筑设计5.1 衔接与过渡5.2 物理环境及景观设计5.3 口部设计5.4 防灾设计5.5 无障碍及导向标识设计本导则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适应我国大规模的地下商业空间开发建设的需要,使城市地下商业空间的设计符合适用、安全、经济、卫生和环保等基本要求,制订本导则。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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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二零零七年五月编制说明近年来,随着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现代化规划建设的新领域、新热点。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日益庞大、功能日趋复杂,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和谐城市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城市规划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下空间规划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但是,作为一项全新的规划领域,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不利于城市规划的衔接和统一管理。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主要是针对我国大中城市的中心城区以及重点规划建设地区编制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借鉴国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成功经验与最新科技,分析总结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建设的成功积累与经验教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并充分考虑与我国现行城市规划体系的衔接,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层次、内容、方法、深度、成果文件、以及编制与审批的程序等提出要求,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工作,并为正在研究制定的《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联合编制研究单位:一.主编单位与负责人同济大学束昱二.参编单位与负责人1.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李迅2.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石晓冬3.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徐国强4.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陈志龙5.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彭瑶玲6.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顾新7.清华大学童林旭、祝文君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编制与审批第三章总体规划第四章详细规划第五章附则第六章附件第一节名词解释第二节条文说明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导则。
地下空间规划实施方案
![地下空间规划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36827b1a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f7.png)
地下空间规划实施方案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利用效率。
在城市化进程中,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利用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本文将就地下空间规划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以期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参考。
首先,地下空间规划需要充分考虑城市的发展需求和资源配置。
在城市发展规划中,要将地下空间纳入整体规划范围,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在城市建设中,要合理规划地下空间的利用方式,将其融入城市的整体发展中,不仅能够提升城市的空间利用效率,还能够为城市的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其次,地下空间规划需要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
在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利用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对地下水资源、地质构造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地下空间的利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同时,要注重地下空间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地下空间与地上空间的有机结合,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再次,地下空间规划需要注重安全和风险防范。
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利用涉及到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和地下交通等多个方面,要充分考虑地下空间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因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地下空间的利用不会对城市的安全稳定造成影响。
同时,要加强地下空间的监测和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地下空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最后,地下空间规划需要注重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见。
在地下空间规划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共识,凝聚共识,推动地下空间规划的实施。
同时,要加强对地下空间规划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地下空间规划的认识和理解,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地下空间规划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地下空间规划的实施方案需要充分考虑城市的发展需求和资源配置,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重视安全和风险防范,以及加强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见。
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推动地下空间规划的实施,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利用效率做出更大的贡献。
地下空间规划导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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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二零零七年五月;编制说明;近年来,随着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力;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主要是针对我国大;《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2007-05-18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联合编制研究单位:;.主编单位与负责人;同济大学束昱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二零零七年五月编制说明近年来,随着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 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现代化规划建设的新领域、新热点。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日益庞大、功能日趋复杂,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和谐城市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城市规划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下空间规划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但是,作为一项全新的规划领域,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不利于城市规划的衔接和统一管理。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主要是针对我国大中城市的中心城区以及重点规划建设地区编制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借鉴国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成功经验与最新科技,分析总结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建设的成功积累与经验教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并充分考虑与我国现行城市规划体系的衔接,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层次、内容、方法、深度、成果文件、以及编制与审批的程序等提出要求,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工作,并为正在研究制定的《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联合编制研究单位:. 主编单位与负责人同济大学束昱二.参编单位与负责人 1.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李迅 2.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石晓冬 3.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徐国强 4.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陈志龙 5.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彭瑶玲 6.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顾新7. 清华大学童林旭、祝文君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编制与审批第三章总体规划第四章详细规划第五章附则第六章附件第一节名词解释第二节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导则。
安徽省地方标准《安徽省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导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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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标准《安徽省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
划编制导则》发布
佚名
【期刊名称】《规划师》
【年(卷),期】2016(32)3
【摘要】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安徽省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该导则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总页数】1页(P148-148)
【关键词】综合利用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导则》;人防工程;地方标准;安徽省;编制;质量技术监督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113
【相关文献】
1.安徽省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导则内容体系研究 [J], 王岚
2.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防〔2020〕2号) [J],
3.安徽省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地下空间开发与人防工程落实的相关思考 [J], 吴艮
4.城市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融合发展基于城市规划体系的综合利用 [J], 田野[1];王海丰[1];张智峰[1]
5.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住宅设计标准》等3项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布宣贯会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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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https://img.taocdn.com/s3/m/7e8113f7011ca300a7c39057.png)
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合理确定综合管廊建设区域、系统布局、建设规模和时序,划定综合管廊廊体三维控制线, 明确监控中心等设施用地范围。 3.4规划统筹 3.4.1新老城区统筹。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统筹兼顾城市新区和老城区,应与新区规划同步编制,老城区应结合棚 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治理、管线改造、架空线入地、地下空间开发等编制。 3.4.2地下空间统筹。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的编制,应做到与地下管线、道路、轨道交通、人民防空、地下综合体等工程 的统筹衔接,实施地下空间分层管控,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的科学合理利用。 3.4.3管线统筹。应结合实际需求、建设条件及综合效益分析,因地制宜将综合管廊建设区域内的管线纳入综合 管廊。 3.5规划期限
廊建设体系,特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1.0.3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XGB 5083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89)、各类工程管线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综合管廊体系utility tunnel SyStem0地下综合管廊是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 物及附属设施,是由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和缆线综合管廊组成的多级网络衔接的系统。 2.0.2系统布局system layouto不同类型综合管廊在规划范围内的统筹布局。 2.0.3三维控制线3D control line。综合管廊建设规划中确定并应控制的综合管廊平面及竖向位置界线。
2.0.4附属设施accessorial works。为保障综合管廊本体、内部环境、管线运行和人员安全,配套建设的消防、通风、供 电、照明、监控与报警、给排水和标识等设施。
浙江省单建掘开式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兼顾人防需要设计导则word精品文档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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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掘开式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兼顾人防需要设计导则》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地下室2019年11月目录1 总则2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 基本规定4 建筑设计4.1 主体4.2 出入口4.3 孔口4.4 辅助房间4.5 平战功能转换5 结构设计5.1 材料5.2 结构构件承载力计算5.3 常规武器爆炸动荷载作用下结构等效静荷载5.4 内力分析和截面设计5.5 构造规定6 通风设计7 给排水设计8电气设计9 本导则用词说明10 引用规范名录1 总则1.0.1为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符合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功能要求,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依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19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单建掘开式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兼顾人防需要(以下均简称兼顾人防需要的工程)的设计,兼顾人防需要的工程应满足预定的战时防常规武器的防护要求,工程内防化措施采取个人防护。
轨道交通工程的人民防空设计按《轨道交通工程人民防空设计规范》执行。
坑道式兼顾人防需要的工程设计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19的要求执行,抗力级别为防常规武器5级;工程内防化措施采取个人防护。
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应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19执行,小区内的其它单建掘开式地下空间可不兼顾人民防空需要。
1.0.3掘开式工程的单体建筑面积小于1000m2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中的局部空间可不兼顾人防需要:1 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小于50m,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贮罐距离小于100m的;2 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大于该地下空间净高1/2的;3 从室内地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小于2.00m的。
1.0.4 兼顾人防需要的工程的设计除执行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地下空间规划设计02地下空间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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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地下空 间总体规划
第六节 案例分析------合肥市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
第 13 页
合肥市地下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第二章 城市地下空 间总体规划
第四节 地下空间编制特点、层面及成果要求
第 14 页
(2)总体规划阶段重点解决问题
地下空间的需求预测; 地下空间的功能与规模; 地下空间的形态布局; 地下空间的近期建设安排等问题。 在注重与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人防工程设施、市政工程设施、交通工程设施、仓储设施等专 项规划衔接的同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及城市性质、人口规模、用 地规模,进行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功能与规模的需求预测,将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开 发利用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与城市总体规划形成一个整体。
第二章 城市地下空 间总体规划
第二节 地下空间规划的任务、目标、原则
第6 页
2.2 目标 (1)基本目标——提高城市的放在能力,推动城市地下空间的良性发展 (2)终极目标——实现城市空间的和谐统一 2.3 原则 (1)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原则 (2)地上地下空间相协调原则 (3)远期与近期相呼应原则 (4)平战结合原则 (5)综合效益原则
第二章 城市地下空 间总体规划
第六节 案例分析------合肥市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
6.2 合肥市地下空间规划范围、期限
第 26 页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主城区面积约为 1220 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范围为市区,面积约为 887 平方 公里(不含巢湖水面)(如图 2-1 所示)。 2. 规划期限 与《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修编)》的规划期限保持一致。因 此近期规划 为 2013—2015 年;远期规划为 2016—2020 年,并对远景进行展望。
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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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 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导则 Guidelines for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planning about urban underground space and civil air defence project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5)3.1 一般规定 (5)3.2 强制性内容 (6)3.3 规划衔接 (6)3.4 地下空间连通要求 (7)3.5 地下空间综合防灾要求 (7)4 综合利用总体规划 (9)4.1一般规定 (9)4.2地下空间资源评估 (9)4.3需求预测与发展目标策略 (10)4.4 市域综合利用规划 (11)4.5 中心城区综合利用规划 (11)4.6 综合利用近期建设规划 (15)5 综合利用详细规划 (16)5.1 综合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 (16)5.2 综合利用修建性详细规划 (17)附录 A 成果要求 (19)附录B附表 (23)本导则用词说明 (27)附:条文说明 (28)1 总 则1.0.1 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利用规划(以下简称“综合利用规划”)编制,规范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内容和技术要求,确保地下空间与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融合,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河北省各级城市综合利用规划的编制。
1.0.3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应当遵循“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1.0.4综合利用规划期限、范围应与上位规划期限、范围相一致。
1.0.5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应符合相关人民防空保密规定要求,成果内容宜分为公开版和非公开版,有关涉密内容必须按照保密要求处理。
1.0.6综合利用规划编制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
12术 语2.0.1地下空间资源underground space resource已有的和潜在的可利用地下空间的总称。
(完整版)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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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汇编1.3 城市可持续发展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着名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制订了21世纪议程,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战略的一种必然选择,我国也已编制完成并公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向世界做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承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与此相随,我国的城市化进入了加速发展阶段。
城市化水平从1990年的18.96%提高到2008年底的30.4%。
预计到21世纪中叶将达到65%。
经济与城市化水平的高速发展导致城市建设的急剧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实现城市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1.3.1 节约城市土地资源我国城市发展沿用“摊煎饼”式的粗放经营模式,表现在城市范围无限制地外延发展。
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在国际上处于较低水平。
据气象卫星遥感资料判断和测算,1986年至1996年10年间,全国31个特大城市城区实际占地规模扩大50.2%。
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的监测数据分析,大部分城市占地成倍增长,图1.1位北京市1987年与2001年热岛分布图。
根据预测,到21世纪中叶我国设市城市将达到1060个左右,7亿-10亿人将在城市中居住生活。
据统计,1986年至1996年,全国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2963万亩。
这比韩国耕地总和还多。
平均每年占地相当于我国一个中等县的耕地,这是已经考虑了开发复垦耕地7 366万亩增减相抵后的结果,实际上开发复垦增的新耕地质量较低,3亩以上才能弥补原l亩耕地的损失这一现象到如今不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而且还有日益加剧的趋势.以2008年为例,全国实有耕地面积18.257 4亿亩,加上复耕补充的耕地,仍净减少29万亩。
由于城市一般位于自然条件较好区域,所以耕地减少中优质耕地损失十分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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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二零零七年五月;编制说明;近年来,随着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力;《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主要是针对我国大;《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联合编制研究单位:;一.主编单位与负责人;同济大学束昱二.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二零零七年五月编制说明近年来,随着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现代化规划建设的新领域、新热点。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日益庞大、功能日趋复杂,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和谐城市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城市规划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下空间规划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但是,作为一项全新的规划领域,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不利于城市规划的衔接和统一管理。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主要是针对我国大中城市的中心城区以及重点规划建设地区编制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借鉴国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成功经验与最新科技,分析总结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建设的成功积累与经验教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并充分考虑与我国现行城市规划体系的衔接,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层次、内容、方法、深度、成果文件、以及编制与审批的程序等提出要求,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工作,并为正在研究制定的《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联合编制研究单位:一.主编单位与负责人同济大学束昱二.参编单位与负责人 1.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李迅 2.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石晓冬 3.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徐国强 4.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陈志龙 5.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彭瑶玲 6.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顾新 7.清华大学童林旭、祝文君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编制与审批第三章总体规划第四章详细规划第五章附则第六章附件第一节名词解释第二节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目录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大、中城市,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遵守本导则。
第三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目标与战略,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使用者的需求和心理感受,创造人性化和舒适性的地下空间环境,促进城市地上、地下全面协调、和谐及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五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为依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应当与市政、交通、防灾、环保、历史名城保护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应当加强城市综合防灾与安全防护设计,满足城市防御战争灾害、自然灾害及公共安全的多重需求;应当坚持城市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统筹规划、综合开发利用的原则。
第六条承担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二章编制与审批第七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编制。
其中,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可以分“总体规划纲要”和“总体规划”两个层次进行编制。
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可以结合地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分两个层次同步编制,也可以依据地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单独编制相应的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下空间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城市的中心、副中心、CBD、交通枢纽等重点;第九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编制:;1、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依据城市总体;2、城市重点规划建设地区的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3、城市地下空间修建性详细规划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第十条在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对于涉及资;第十一条全市性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第十二条重第八条城市的中心、副中心、CBD、交通枢纽等重点规划建设地区,应当编制地下空间详细规划。
第九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编制:1、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方针与战略目标,以及近期开发建设规划组织编制。
2、城市重点规划建设地区的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其它地区的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区(县)规划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3、城市地下空间修建性详细规划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第十条在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对于涉及资源与环境保护、城市发展目标与空间布局、城市综合防空防灾、城市地下交通体系、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重大专题,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下,由相关领域的专家领衔进行专题研究。
第十一条全市性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区(县)的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在地下空间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对地下空间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应当按规定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调整报告,经认定后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调整。
第十二条重点规划建设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其它地区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中的地下空间规划,随相应规划一同审批。
1、在城市重点规划建设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应当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充分听取规划涉及的单位、公众的意见。
对有关意见采纳结果应当公布。
2、对地下空间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应当取得规划批准机关的同意。
规划调整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开,听取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意见的采纳结果公示。
调整后的规划方案,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对涉及地下空间的性质、规模、开发深度和总体布局等重大变更的,须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三章总体规划第十三条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期,一般为二十年。
应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远景发展与空间布局提出设想。
第十四条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任务和内容包括:(一)、基本任务提出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和建设方针,研究确定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功能、规模、总体布局与分层规划,统筹安排近期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远景发展规划,并制定各阶段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
(二)、主要内容: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分析与评价;2、地下空间资源的调查分析与适建性评价;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思想与发展战略;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求预测分析;5、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布局;6、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分层规划;7、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专项设施的系统规划与整合;8、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综合技术经济评价;9、地下空间规划实施的步骤、方法与建议;10、地下空间近期建设项目的统筹安排与实施措施;1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远景发展规划。
第十五条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成果文件应包括规划文本、图纸以及附件三部分。
其中:(一)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1、总则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基本目标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功能规划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规模5、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布局6、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分层规划7、地下空间各专项设施的系统规划与整合8、地下空间的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规划9、地下空间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10、附则与附表(二)主要规划图纸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图2、地下空间资源的适建性分布图3、地下空间总体布局图4、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地区布局图5、地下空间竖向分层规划图6、地下空间各专项设施系统规划与整合图7、地下空间近期建设规划图8、地下空间远景发展规划图(三)附件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专项研究成果报告等。
第四章详细规划第十六条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可以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编制;也可以依据地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或修建性详细规划单独编制相应的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或地下空间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十七条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任务应包括:以对城市重要规划建设地区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作为规划编制的重点,应详细规定城市公共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各项控制指标,并对规划范围内开发地块的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提出强制性和指导性规划控制要求,为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项目的设计、以及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八条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应包括:1、根据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确定规划范围内各专项地下空间设施的总体规模、平面布局和竖向分层等关系;2、针对各专项设施对规划范围内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求,提出公共性地下空间以及开发地块内必须向公众开放的公共性地下空间设施的控制要求。
对开发地块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以指导性为主,仅对开发地块地下空间与公共性地下空间之间的连接进行详细控制;3、结合各专项地下空间设施的开发建设特点,对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建设模式、运营管理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文件应包括:(一)规划文本1、总则;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功能与规模;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布局;4、地下空间设施系统专项规划;5、对公共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规划控制;6、对开发地块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规划控制;7、地下防空与防灾设施系统规划;8、近期开发建设项目规划;9、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10、附则与附表。
(二)规划图纸1、地下空间规划区位分析图2、地下空间功能结构规划图3、地下空间各功能设施系统规划与整合图4、地下空间分层平、剖面规划图5、地下空间重要节点平、剖面图6、地下空间近期开发建设规划图(三)控制图则将规划对公共地下空间以及各开发地块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各类控制指标和控制要求反映在分幅规划设计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