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原因和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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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选择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选择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 业经营的必要性和紧 迫性
混业经营模式在国际 金融市场中的趋势
研究目的与方法
研究目的
探讨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 模式的选择及其对经营绩效的影 响
研究方法
文献综述、实证分析和案例研究 相结合
研究内容与结构
研究内容
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的动因、 现状、问题及建议
研究结构
引言、文献综述、实证分析、案例研 究、结论与建议
客户需求。
业务外包
03
将非核心业务外包给专业机构,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业务,提高
效率。
风险管理方案
全面风险管理
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 计量、评估和控制。
风险分散
通过多元化投资和业务组合,降低单一业务的风 险敞口。
风险限额管理
设置风险限额,对超过风险承受能力的业务进行 限制。
组织架构方案
多元化:混业经营模式下,银行可以开 展多种金融业务,包括贷款、存款、理 财、支付等。
协同发展:不同金融业务之间可以相互 促进、协调发展,提高整体效益。
03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 历程与现状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
1949年建国初期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开始起步,当时国家通过中国 人民银行和四大国有专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 金融资源的调配和管理。
风险交叉传染
不同业务领域之间的风险可能相 互交叉传染,增加整体风险水平

利益冲突问题
混业经营模式下,银行与其他利 益相关方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问题,需要妥善处理。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依据
政策法规支持
国家政策法规对混业经营模式给予支持,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开展 多元化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指导教师:朱志红 学生姓名:洪闻宇
论文结构
1
概 述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
我国商业 银行混业 经营存在 的问题
3
强化我国 商业银行 混业经营 的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1 混业经营的利弊分析
5
控制混业经营风险
我非常感谢我的导师朱志红老师在论 文写作期间对我的悉心指导与孜孜不倦 的教诲,为我的论文付出了大量心血, 朱老师她耐心、专业、清晰的指导使我 获益良多。
感谢答辩组老师为我的论文提出宝 贵的意见。

1.3
国内外商业银行混业 经营的现状

1.4
论文的研究目的和意 义
第2章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存在的问题
1 产权制度存在缺陷 2 监管体制不完善 3 金融法律制度不健全 4 政府限制因素 5 混业经营风险高
第3章 强化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对策
1
明确产权制度
2
完善监管体制
3
修改金融法律制度
4
政府放松管制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的现实选择和发展策略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的现实选择和发展策略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的现实选择和发展策略作者:章玺来源:《商场现代化》2011年第05期[摘要]近年以来世界经济发展步伐放缓,各国利率普遍持续走低,以贷存款利率差为主要利润来源的银行效益面临严重考验,银行间竞争日益激烈。

加入WTO之后,我国商业银行业更是直接面临来自国外金融同业的激烈竞争。

“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概念,从而为国内商业银行启动资本市场业务打开了方便之门。

本文拟从发展投行的外部因素、内在条件方面论述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的现实选择和发展策略。

[关键词]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投资银行业务一、我国混业经营模式的现实选择国际上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有全能银行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两种。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全能银行模式并不适合于我国商业银行今后的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一种是银行集团经营模式,它属于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中的一种。

另一种是商业银行内部综合经营模式。

这两种经营模式的区别见表一。

由于商业银行直接控股非银行金融业务在我国缺少法律依据,除目前已成立的中金公司、中银国际两家国有商业银行控股的投资银行外,其他商业银行采取这种经营模式很难突破法律障碍而组建自身的银行集团。

即使突破了法律障碍,由于我国金融发展水平较低,市场体系不完善,商业银行自身风险控制能力较弱,商业银行还不具备采取银行集团经营模式的现实条件。

而且这种模式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需要解决许多政策法律、有效监管等方面的问题,所以此种经营模式暂时还不具有法律基础与现实条件。

商业银行通过内设机构兼营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综合经营模式应是当前商业银行经营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模式。

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商业银行在这种模式下经营投资银行业务,有利于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增加盈利渠道,实现以存贷利差为主的盈利模式向多元化的盈利模式转变,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能力,降低其经营风险。

二是商业银行通过内设机构兼营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综合经营模式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鼓励。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证券化、电子化、信息化和一体化的发展,国际金融业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发展已成趋势。

在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国际金融业的竞争也更加激烈,这就要求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必须紧跟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步伐,将混业经营作为未来的发展方向。

如何搞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本文从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趋势兴起的动因、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以及对我国银行业实行混业经营的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究。

【关键词】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分业经营银行混业经营指的是银行可以同时经营证券业、保险业以及信托业、投资基金业、证券期货业等非银行金融业务序言放眼国际市场,为适应经济与金融全球化的浪潮,各国金融业普遍实行混业经营,以谋求金融业的平均利润和规模化经营效应,通过多元化经营、多地区经营分散各类经营风险。

相比之下,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与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形成巨大反差,尤其是中国加入WTO,由于外国银行的竞争优势,中国商业银行将会失去许多企业大客户和个人客户,将会面临巨大挑战与压力。

因此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

但由分析得我国混业经营现状,其实混业经营其实还没有真正从法律上得到肯定,其次,混业合作主要也是互为客户,只是利用各自业务领域上的优势.下面就浅谈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

一、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趋势兴起的动因1。

实行混业经营是增强我国银行业竞争力的需要。

如今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我国的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过于狭小,制约了盈利能力提高,限制它的竞争力。

加入WTO后,进入我国市场的外资银行中有一大部分是世界上赫赫有名的综合性的全能银行,它们在资金、技术、管理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优势,其本身经营的多元化带来的高抗风险能力,以及跨国公司内部的补偿机制带来的灵活策略。

这给我国的银行业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因此,我国银行业应该寻求良好时机,打破分业限制,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取得优势。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及问题研究【摘要】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是当前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发展历程、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挑战及发展对策的研究,揭示了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在实践中的种种困境和挑战。

在对研究结果进行了总结,并对未来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为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健康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推动我国金融行业向更加健康、稳定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发展历程,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挑战,发展对策,结论总结,展望未来,建议。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当今全球经济环境下,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象愈发普遍。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商业银行在传统银行业务的基础上开始涉足更多领域,如证券、保险、信托等。

这种混业经营模式不仅拓展了商业银行的盈利渠道,也为金融业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契机。

随着混业经营的不断推进,一些问题也日益凸显。

商业银行参与多元化业务可能导致风险集中,管理难度加大;不同业务领域的监管体系不统一,可能存在监管套利等现象。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也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构成了挑战。

基于对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重要性及存在问题的认识,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及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和提升商业银行经营能力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建议。

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发展历程、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挑战和发展对策等方面进行研究,旨在为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及问题,探索商业银行在混业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

具体目的包括:1. 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发展历程,揭示混业经营的背景和原因,为深入了解当前状况奠定基础。

2. 对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进行全面剖析,包括混业经营模式、市场地位、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为后续问题分析提供依据。

论文 我国商业银行分业、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

论文 我国商业银行分业、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

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选择我认为我国现阶段实行分业经营比较科学,而混业经营则是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方向。

1993年以前,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是混业经营,但由于管理经验不足,房地产和证券市场投资过热热,银行大量信贷资金通过同业拆借进入证券市场,导致了金融秩序的混乱,故从1993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实行了分业经营。

分业经营的优点有许多。

首先,分业经营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能有效防止商业银行将过多的资金用在高风险的活动上,为我国当前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创造条件。

其次,分业经营为两种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避免了竞争摩擦和合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

此外,分业经营有利于培养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通过提升自身服务水平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

当然,分业经营也有其不足之处。

首先,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两种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两类业务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制性。

其次,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展。

此外,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相比分业经营,混业经营可以有效摊低固定成本改变收入来源单一局面,提高资本效率,改善收入来源结构和利润结构的单一性。

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银行市场,信托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应是相互融合的。

实行多元化经营后,恢复市场间的天然联系,银行通过提供多种业务可以降低固定成本,多方位,多角度利用信息资源,实现客户资源的充分利用与不同业务间的优势互补。

实行混业经营还可以使我国银行业有效同国际银行业对接,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

我国目前虽然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能力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仍然较弱,且我国东部、中部、西部的经济水平呈不平衡的阶梯型,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创新与吸收能力亦差异很大,所以我认为,我国应该在承认混业经营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先实行分业经营,打下良好的经济基础,优化银行业的经营环境,完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之后选取部分金融业发展良好的地区进行混业经营的尝试,在实践中总结发展经验,逐步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经营发展方式。

经济毕业论文: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分析

经济毕业论文: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分析系别:经济管理学院专业班:姓名:学号:指导教师:20 年月摘要在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资本流动国际化的新形势下,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向混业经营体制的转换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长期以来比较脆弱的中国商业银行,无论是从谋求自身发展还是从应对国际竞争的角度上,都不可避免地要对这一趋势做出积极的反应。

本文的写作是关于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可行性的一些相关思考和研究。

本文首先从实现混业经营的理论基础入手,分析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不同以及商业银行进行混业经营的利与弊,并介绍了国际上其他国家银行业混业经营的状况。

其次,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今后实现混业经营的必然性和可行性,进一步研究我国实现混业经营在健全内部制度和完善内外部监管体制等方面所要面对的各种限制因素、内外矛盾和其他应该注意的问题,并在后文中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最后,经过全文的探讨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商业银行必将顺应趋势,逐步实现混业经营,与国际接轨,而这个过程是不断摸索前进的过程,有很多问题尚待解决。

关键词: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分业经营目录摘要 (I)绪论 (1)1 混业经营的内涵 (2)1.1 混业经营体制定义 (2)1.2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优势与弊端 (2)1.2.1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优势 (2)1.2.2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弊端 (3)1.3 全球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目前的发展趋势 (4)2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必然性和可行性分析 (5)2.1 混业经营是我国商业银行未来经营模式的必然选择 (5)2.1.1 实现我国金融国际化的需要 (5)2.1.2 有效降低经营风险的需要 (5)2.1.3 我国金融业深化发展、提高创新能力的需要 (6)2.1.4 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6)2.2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分析 (7)2.2.1 市场条件 (7)2.2.2 法律条件 (7)2.2.3 政策面基础 (8)3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实行混业经营的制约因素 (10)3.1 商业银行内部存在缺陷 (10)3.1.1 中国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10)3.1.2 中国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 (11)3.1.3 混业经营人才的匮乏 (11)3.2 金融监管力度尚存不足 (12)3.2.1 银行信用评级体系尚待完善 (12)3.2.2 金融监管当局监管能力薄弱 (13)3.2.3 监管机构之间缺乏协调和统一,监管合作不到位 (13)3.3 金融法律法规存在问题 (13)3.3.1 缺乏完备的有关混业经营的法律法规 (14)3.3.2 金融监管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14)4 对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建议 (15)4.1 形成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15)4.1.1 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银行内部责权利制衡机制 (15)4.1.2 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15)4.1.3 培养全能型金融混业人才 (16)4.2 形成完善的金融监控体系 (16)4.2.1 加快完善银行信用评级体系,增强信用评级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16)4.2.2 增强金融市场风险意识,建立金融风险防范监控体系 (17)4.2.3 加强国内外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统一监管水平 (17)4.3 形成健全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 (18)4.3.1 制定和完善有关混业经营的法律法规,构建混业经营的法律框架 (18)4.3.2 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金融监管行为 (18)结论 (19)致谢 (20)参考文献 (21)绪论目前,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主流趋势。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论文关键字】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分业经营混业经营经营体制【论文摘要】在中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当前的时点上,展望新世纪的金融发展,思索中国金融的变迁方向,国际金融体制的变迁给我们提供了启示和借鉴。

就在中国完善并严格实行分业体制的时候,混业体制成为世界金融主流趋势,实行严格分业制的中国商业银行经营体制改革路在何方,经营体制演进方向是什么??在金融业快速发展的今天,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想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营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要打造能与国际大商业银行相抗衡的中资银行,就应该不断进行体制及经营模式改革,走一条适合市场需要的经营之路。

如果不能顺应历史条件的变化对经营模式进行适当调整,不仅会使中外资银行在竞争中处于不平等地位,而且会使本身就不强大的民族银行业面临更加艰难的生存环境。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独资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以国家为产权主体,国家对商业银行拥有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具有政企不分的特征。

2.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的行政化因素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行政化约束直接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非企业化,非市场化,非市场化的行政机关运作模式。

3.国有商业银行具有垄断地位一直以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实行歧视制管理,对商业银行的管制软化,对非国有商业银行的管制约束硬化,结果形成了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局面,导致内部结构失灵。

4.专业银行的目标不明,既有政策目标,又有利润目标;责任不清,既有行政责任,又有经济责任。

专业银行既不忠实履行政策性银行的义务,也不能承担商业银行自负盈亏的责任;专业银行在经营商业性金融业务的同时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金融业务,从而使专业银行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为政府干预金融提供了条件。

二.引起商业银行改革的经济因素经济增长促进了国民收入的提高和国民财富的增加,引起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性,有利于各种金融工具的发展和各类金融机构的设立。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原因和路径选择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原因和路径选择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原因和路径选择国际上银行业的经营范围曾存在两种模式。

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综合性银行模式。

另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分业经营模式。

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之下,各种金融机构之间业务相互交叉与渗透不断加剧,银行业又由过去的分业经营逐渐向全能银行演变。

1999 年11月,美国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关于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限制,它标志历时66 年由美国首先建造的金融“防火墙”被拆除了,同时意味着全球主要西方国家已全部进入了银行全能化经营时代。

一. 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原因(一)内在动因金融资产的专用性是全能银行迅速发展的内在动因。

所谓资产专用性是指对已经投入生产过程的资产进行再配置的难易程度。

按照经济学理论,要素存量(资产存量)的重新配置必然涉及一定的费用。

随着资产专用性增强,改变旧资产的转换成本和时滞成本会提高。

对于金融业,可从资本(可分为现实资本和人力资本)、信息和人员素质这三个方面分析其资产专用性。

其中,现实资本在银行业与证券业中主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货币,而现金和存款等货币的转换成本几乎为零。

至于人力资本、金融信息与人员素质,由于银行业和证券业的服务对象、宏观环境以及两者之间的高度业务相关等因素,它们的专用性也很低。

在西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过程中,特别是在目前日益发达的信息技术支持下,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使得各个金融市场日益一体化,促进了金融业各个领域的相互渗透,从而使金融资产的专用性更趋减弱,银行全能化也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发展起来。

银行业和证券业的资产专用性很低,造成它们之间进入或退出对方行业并不需要提供高的额外成本,这种很强的要素替代性和通用性,加上金融业在一定程度上的自然垄断性,金融各分支行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要避免向金融业外行业支付过高扩张成本,此时全能银行成为最优选择。

(二)外在动因银行全能化除了有其特有的内在动因外,还有许多外在动因:1. 竞争压力加大。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趋势及动因分析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趋势及动因分析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趋势及动因分析 □中央财经大学 王子鹏 / 文在我国,银行业是我国金融市场极为重要的部分,也因此受到了严格管制。

一直以来,是否放松对银行混业经营限制的问题饱受争议。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具备多元化特征,涉足了多种业务,但仍缺乏创新动力,徘徊在较低层次上,需要在多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本文通过理清银行业发展的脉络,探究我国银行业的混业经营趋势。

银行业 混业经营 多元化银行业经营模式的演变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放松管制过程的不断深化,银行通过跨业进行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

西方国家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对这些现象不但没有加以限制,而是给予鼓励和支持。

目前除我国之外,全球主要市场经济国家都已取消了对银行从事跨业综合经营的限制,允许银行跨地区、跨不同种类金融业务经营,金融业的界限日益模糊,金融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1)早期的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经济效率的提高与经济发展的大幅增长与分工和专业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银行业的产生与发展也不例外。

货币信贷业务与一般商人业务的分离导致了商业银行的出现,国家公债和股份公司的产生则促进了以有价证券业务为特征的直接金融的形成。

到19世纪中后期,直接金融和投资银行也逐渐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金融业务部门发展起来。

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虽然在金融业存在着这样的市场分工,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业务之间的联系仍然非常紧密,并没有受到人为地分割,也没有正式的法律制度规定商业银行从事各种金融业务活动的范围,商业银行跨业根据本机构经营战略的需要在传统业务的基础上经营股票、债券和工业投资、信托、商业、国际贸易,甚至发行银行券等业务。

实际上直到各国颁布了各自的商业银行法之后,才确定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2)从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在1930-1934年的经济大萧条过程中,众多银行倒闭,众多储户的资金化为乌有。

到1933年底,美国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到1921年底美国银行总数的一半。

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选择

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选择

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选择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进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尤其是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使用和金融业务品种的改进推广,金融业间的相互交叉和渗透逐步加强,金融机构跨行业经营趋势日益强化,原来的分业经营体制和法律架构明显阻碍了金融产品创新及服务效率的提高,实行混业经营已是势在必行。

面临这种情况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如何选择呢?一、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现状1993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混业经营。

1995年国务院《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

其后,我国又陆续颁布实施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从法律上确定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制度。

随后相继成立了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实行垂直分业监管。

以上措施遏制了当时混乱的金融秩序,但又直接导致了新的问题:银行获取利润主要依靠资产负债之差,这与外国商业银行主要依靠中间业务收益形成巨大反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银行的盈利水平,同时又加大了经营风险,如果这种现象长期得不到调整和改善,我国商业银行就会严重滞后于外国商业银行。

二、混业经营的优势商业银行通过涉足证券、保险、金融衍生工具及其他新兴的金融业务,可增强资金实力、降低金融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混业经营以其多方面的优势显示,它将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

(一)可以获得集中的利益和竞争优势。

通过为客户提供最完善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

混业经营允许商业银行集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于一体,使银行资产多元化;可以通过向客户提供最优的产品服务组合来最大限度的发挥竞争优势,实现信息和监督成本最小化,减少经营风险,获得商业发展的巨大空间,而客户也可以从全能性金融机构的全方位服务中获得更多的便利和利益,从而增大了客户对银行的依赖性。

(二)有利于规模经济效益的增长,并可能带来范围效益。

由于混业经营允许商业银行参与证券和保险领域的业务,从而扩大了其业务量,效率得到提高;并且,当证券、保险、银行业务都能够由商业银行来提供时,如果它的经营成本比这几个机构分别提供时的总成本小,那么就带来了范围效益。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选择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选择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选择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金融体制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国内银行的一种普遍选择,不但大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参与其中,作为在国内银行业具有核心地位和最具实力的国有商业银行,也在积极进行混业经营的实践。

但进一步考察就会发现,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有着完全不同的模式。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模式?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也是一个在实践上亟需回答和在理论上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本文的分析结论是,在中国目前的体制环境和发展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采取金融控股公司的混业经营模式,是一个比较合适的选择。

只有这个选择,才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和金融资源的配置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同时增强自身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按照国际经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有三种基本的模式,即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模式以及以英国为代表的银行控股公司模式。

这三种模式在组织架构、运作模式、风险隔离、资源配置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不同的经营模式意味着截然不同的发展路径,关系到所在经济体金融体系的总体布局和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乃至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运作的稳定性,同时将对金融机构自身的综合盈利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产生重要影响。

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银行业和金融体系的核心,业务规模庞大,网点资源丰富,公司治理相对完善,与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保持着极为紧密的联系,在银行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最值得注意的是,国有控股性质赋予了国有商业银行同时兼具实现自身营利最大化与充当国家金融政策工具的双重目标,这是国有商业银行与一般股份制商业银行最重要的区别。

由此,国有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必须认真研究其特殊性,不能简单照搬国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实例,需要选择并构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混业经营模式。

本文认为,立足于我国当前特殊的经济金融发展阶段以及自身国有特性,国有商业银行在后国际金融危机时代应朝着混业经营的方向坚定地推进,并且把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混业经营的优选模式,通过资本纽带充分连接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以及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建立横跨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超级一体化金融机构,在实现既定条件下自身收益最大化的同时,发挥全社会金融资源适度聚集、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充分整合、跨领域金融风险向上集中(向政府及其控制的金融控股机构集中)的金融稳定效应,从而实现银行主体微观效益与金融体系宏观效率相统一。

混业经营与我国商业银行的选择

混业经营与我国商业银行的选择

混业经营与我国商业银行的选择混业经营与我国商业银行的选择[摘要]在中国,尽管目前仍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但进入新千年以来,银行、保险、证券同业之间及三业之间的合作也是高潮迭起。

银行、证券和保险同业内部及三业之间的合作形式正呈多样化及不断创新趋势,传统金融体系内三业隔离的藩篱正在打破,三业之间适当交叉、相互渗透、合作发展的新格局正在形成。

推动商业银行向混业经营转变的动因:(一)经济学实证分析提供了支持混业经营的结论。

(二)金融创新使得银行业与保险业的界限日益模糊,分业经营的无效性问题日益突出。

(三)商业银行进行多元化经营将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而不是相反。

(四)通过经营证券、保险业务,银行可增加利润。

(五)银行经营保险业务可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及金融一体化的趋势,面对加入WTO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国的商业银行也必须做出自己的选择,逐步向混业经营过渡。

我们可以从宏观、微观两个角度来探讨这种选择的必然性和可行性。

目前,金融界关于“混业经营”的概念界定尚未定论,但关于混业经营的框架性概念似乎已成共识。

狭义上的“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经营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

广义上的理解是指银行除经营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外,还持有非金融公司的股份。

混业经营的现状和趋势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国际金融服务领域的竞争空前激烈,为了增强自身竞争实力,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众多国际金融企业正在通过不断并购和资产重组,来拓展自身业务空间,增加市场份额。

这一发展趋势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同业自身的纵向并购,即银行与银行之间、保险与保险之间、证券与证券之间的并购;二是银行、保险与证券之间的横向并购,即银行、证券、保险之间的并购。

西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典型代表首推美国。

近年来,由于法律、法规及监管环境逐步放宽,以及金融市场结构的变化和消费者偏好的改变,导致了美国金融业并购浪潮迭起。

从1992年到1997年5年期间,美国商业银行兼并与合作达2492起,总金额达2000亿美元以上;保险业合并5114起,涉及金额1100亿美元。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

姓名:卓悦班级:09级经济学2班学号:20090512572我国商业银行为何要走混业经营模式引言:在全球金融一体化背景下,各国纷纷走向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

我们不能脱离这一既成事实来论证分业经营在我国的优越性和混业经营在我国的危险性.因为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是:不参与游戏规则,又怎知会犯规。

更何况我们要加入WTO,因而参与游戏是必然的,若不采用普遍性的游戏规则,到头来吃亏的是我们自己。

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不仅是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竞争、适应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必然要求,而且也是使商业银行自我完善和发展以及推动我国市场经济向前发展的必然要求.关键词: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优势必要性(一)混业经营模式的定义。

1、狭义的概念。

它主要指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的经营关系,金融混业经营即银行机构与证券机构可以进入对方领域进行业务交叉经营。

2、广义的概念。

它是指所有金融行业之间经营关系,金融混业经营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都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

(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与分业经营对应的监管模式是分业监管,也就是各个行业管理属于自己的金融机构,而混业经营是更具综合性和更为一体化的操作模式,不再象分业经营具有明确的行业界限,因此与之相对应的是综合监管,虽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行业间的界限越来越不明显,比如证券与银行的一体化,保险与银行的一体化,因此分业监管模式下的操作就会越来越力不从心。

(三)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比较。

(1)。

分业经营的优势:利于培养两种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避免了竞争摩擦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2)分业经营的劣势:具有明显的竞争抑制性,使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3)混业经营的优势:1、全能银行同时从事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可以使两种业务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做到优势互补。

试论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

试论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

试论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1)银行业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即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传统业务向证券、投资、保险业务渗透成为全能银行,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

但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分业经营仍是我国银行业的基本原则,学者们也往往从降低银行经营风险角度或以我国不具备实行混业经营的条件来论证我国现阶段不宜实施混业经营而仍需坚持分业经营的必要性,但我不以为然。

理由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步伐的加快,我国将面临适应金融全球化的诸多挑战,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我国金融机构参与世界性之竞争不可避免,若仍是固守传统的分业经营原则,势必难与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混业经营下的银行进行竞争,不仅难以在海外金融业务竞争中取胜,甚至在本国业务竞争中也可能会落败。

俗语说得好:未雨绸缪。

我认为,现阶段在我国推行混业经营是非常有必要的。

关于这一点我们既可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金融改革过程中找到合理性,也可从我国的现实需要出发找出其必然性。

一、从国际上看,混业经营是西方国家近年来在金融领域举措。

1、混业经营的主要模式和历史发展进程:从各国实行的混业经营模式看,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为综合型银行模式,是指在金融机构内部设置若干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如德国、瑞士、荷兰、卢森堡等国的商业银行;另一种为金融控股公司下的全能银行模式,它是指在金融控股公司或集团外设立若干个子公司,从事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如美国、英国和日本等。

从混业经营的历史看,三十年代大危机以前,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普遍实行混合经营政策,尤其是银证混业经营。

三十年代大危机后,形成了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并存的格局。

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自二战以来一直实行混业经营制度,而美国、英国、日本为主的其它西方国家在1929—1933的大危机之后普遍采取了分业经营制度。

以美国为例,实行分业经营的主要理由是当时的经济学家们认为银证混业经营是导致经济大危机中大批银行破产的罪魁祸首,由此导致了美国在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该法确立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严格分业的经营模式,尤以在商业银行和证券业之间构筑起一道“防火墙”而著名并成为其它国家立法的楷模。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实行的分业经营模式,其初衷是在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之间建立起一道金融防火墙,防止金融风险的跨业传染,从而有效降低系统性风险。

但从实践看,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业、保险业的业务拓展分别限制在一个狭窄范围内,使其处于无差异经营与竞争的状态,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不但没有降低。

反而更加集中和扩大。

而混业经营则具有众多优势,包括信息优势、协同效应、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以及多元化利益等。

在混业经营中,商业银行在贷款时以及投资银行在办理证券承销时可以充分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降低贷款呆账率和投资银行承销业务的风险;混业经营可以使商业银行充分利用和有效配置金融业的有限资源,实现规模效益,降低成本。

提高盈利能力,并增强其竞争力;金融业务的多样化和资产的多元化有利于提高效益,确保银行利润的稳定性,从而有效分散金融风险,使整个金融体系趋于稳定。

第二,混业经营是提升商业银行自身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以资本市场为中心的新金融商品的开发和需求创造,使银行的媒介作用趋于萎缩。

加之外资银行国民待遇的全面兑现,我国银行业已步入一个充满竞争力的买方市场。

在这样激烈竞争的环境中,客户的需求对金融业而言,比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

而客户对金融商品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既需要存款、贷款、结算等传统的金融商品,也需要基金、债券、股票的买卖,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

以实现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

我国商业银行只经营传统的银行业务。

难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因此,从分业走向混业是提升商业银行竞争力的理性选择。

第三,混业经营是发展资本市场和商业银行体系的内在要求。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商业银行之间具有天然的联系。

一方面,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商业银行体系为其提供必要的资金融通渠道,机构投资者特别是大银行的介入也可以从根本上改变证券市场上投资资金和投机资金的比例关系,大大降低证券市场的投机性和波动性;另一方面,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在收益和风险上的不匹配性,决定了商业银行必须依赖资本市场进行资产、负债及流动性的管理,同时商业银行功能的日趋衰落和资本市场核心地位的逐步确立,也决定了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必须以资本市场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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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原因和路径选择国际上银行业的经营范围曾存在两种模式。

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综合性银行模式。

另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分业经营模式。

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之下,各种金融机构之间业务相互交叉与渗透不断加剧,银行业又由过去的分业经营逐渐向全能银行演变。

1999年11月,美国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关于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限制,它标志历时66年由美国首先建造的金融“防火墙”被拆除了,同时意味着全球主要西方国家已全部进入了银行全能化经营时代。

一.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原因(一)内在动因金融资产的专用性是全能银行迅速发展的内在动因。

所谓资产专用性是指对已经投入生产过程的资产进行再配置的难易程度。

按照经济学理论,要素存量(资产存量)的重新配置必然涉及一定的费用。

随着资产专用性增强,改变旧资产的转换成本和时滞成本会提高。

对于金融业,可从资本(可分为现实资本和人力资本)、信息和人员素质这三个方面分析其资产专用性。

其中,现实资本在银行业与证券业中主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货币,而现金和存款等货币的转换成本几乎为零。

至于人力资本、金融信息与人员素质,由于银行业和证券业的服务对象、宏观环境以及两者之间的高度业务相关等因素,它们的专用性也很低。

在西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过程中,特别是在目前日益发达的信息技术支持下,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使得各个金融市场日益一体化,促进了金融业各个领域的相互渗透,从而使金融资产的专用性更趋减弱,银行全能化也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发展起来。

银行业和证券业的资产专用性很低,造成它们之间进入或退出对方行业并不需要提供高的额外成本,这种很强的要素替代性和通用性,加上金融业在一定程度上的自然垄断性,金融各分支行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要避免向金融业外行业支付过高扩张成本,此时全能银行成为最优选择。

(二)外在动因银行全能化除了有其特有的内在动因外,还有许多外在动因: 1.竞争压力加大。

一方面大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介入传统的银行金融中介业务,商业银行面临来自非银行机构的激烈竞争,一是非银行机构对传统银行业务的争夺,导致银行生存空间日益狭窄;二是由于直接融资具有许多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证券市场来进行融资而不是通过银行;三是大型企业自己成立金融公司。

另一方面我国加入了WTO后,对金融业的保护期的日益临近,大批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将会以合资或独资的面孔进入我国金融业,这些公司大多是全能化企业。

它们将会抓住进军中国金融市场的机会,抢占市场份额。

在外资金融机构全面进入我国市场,广泛开展各项金融业务之前,应大力强化国内银行的综合经营能力,塑造和培育我国的全能化银行集团,以便使国内金融机构能够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与国际金融机构开展竞争。

2.风险的扩大。

一方面,分业经营使银行风险进一步加大。

我国商业银行只能在狭小的存贷款业务领域从事基本的存贷款业务活动,而目前企业普遍效益不高,致使商业银行或是放款,使不良资产率持续上升,或是为了安全起见,少放贷款,而存差过大,资金浪费,业务收入无法抵补业务支出,再加上对间接融资威胁最大的是直接融资在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上升,资金“脱媒”现象难以逆转,银行业与证券业竞争的结果是收益好的企业通过证券市场筹资而避开银行,求助于银行的常是些不太好的企业,使得银行贷款风险度提高。

另一方面,分业经营制约着银行业的持续发展。

在当今世界金融证券化、电子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发展趋势的格局下,企业筹资渠道多样化及越来越依靠资本市场直接筹集资金,表外业务成为银行业发展的方向,传统的存贷间接融资业务比重越来越小,在现行的分业经营制度下,完全割裂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只会严重束缚我国金融业的发展。

而全能银行内部可以形成一种损益互补机制。

这种内部补偿作用不仅使银行利润收入稳定,而且使银行业的风险得以分散和减少。

3.降低成本实现规模经济的需要。

全能银行业务范围广泛,有利于大幅度降低经营成本。

体现在:(1)由于商业银行从事多种经营,可将多种类的金融产品广泛地向客户推销。

因此,这将大大降低经营成本,使得商业银行在给定的风险水平上获得更高的收益。

(2)商业银行可充分有效地利用其经营资源,在多个行业、多种金融工具中进行广泛的资产负债组合,选用最富生命力的金融工具和从事最有利的金融业务,并在各种业务之间进行固定成本分摊,这既降低了单位金融产品的成本,也使商业银行的筹资成本降低。

(3)商业银行在与客户的业务往来中积累了大量信息,这些信息可由金融机构整体内的任何部门共享,从而降低经营成本。

这就形成所谓的“金融超市”,其成本必将低于多个机构提供时的成本。

二.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路径选择现阶段我国的分业经营模式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实现向全能银行转变已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

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在实现国有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转变时,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已制定了《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投资基金法》、《票据法》等金融法规,为我国金融法制化初步奠定了基础。

但这还远远不够,今后要借鉴国外经验,加快金融法律体系建设, 金融法规的制定既要弥补某些领域的法律空白,又要提高已有法律的立法质量;既要考虑当前金融分业经营和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混业经营、防范风险的需求,以及符合国际金融法律法规的标准;既要具有现实性又必须具有超前性。

因此我国要尽快制定《期货交易法》等金融法规,完善金融法规体系。

同时,还要适时地对《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修改和完善的主旨是鼓励和保护金融机构的竞争和业务创新,开发新的中间业务品种,鼓励银行、证券、保险之间互相渗透、联合经营,构筑商业银行由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的法律保障。

(二)加强和完善金融调控与监管全能化经营制度运作的前提条件是,银行本身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有效的约束机制,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高效。

如果银行自身缺乏约束能力,银行信贷风险控制不住,何谈全能化经营?“全能化”经营只能是越“全”越“乱”。

改革开放以来, 在分业经营的条件下,中央银行的金融调控水平和监管能力不断提高,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

但是,在混业经营情况下如仍按现行的调控与监管的理论、方法和政策行事,那么恐怕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

因此,必须摆正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之间的关系。

我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者已经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这是我国宏观调控与监管体系顺应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的一项变革。

在今后的金融监管中,要不断巩固三方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贯彻定期协商、信息共享、联合研究、相互代理和业务创新的原则,待条件成熟后,可考虑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部门。

(三)加快改革步伐,增强商业银行活力和国际竞争力首先要对商业银行进行公司法人制度改造,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部约束机制,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机制,全方位控制经营行为,促使商业银行真正进行商业化经营和运作,全面提高综合风险控制能力,这是银行业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其次,积极推行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股份制改造是银行产权制度的再造,它必然引起银行体制的巨大变革,国有商业银行现存的体制都必须进行重大改革才能符合制度创新的要求;再次,加大创新力度。

近阶段应大力发展无风险或风险程度较低、不产生直接负债、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中远期可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发展信用性、融资性等带有潜在风险的中间业务和投资业务、信托业务、租赁业务等。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积极参与资本证券市场运作,适当进行长期风险性投资,以最终实现全能化经营;最后,还要大力改革用人制度。

发展全能银行经营的难度要远远大于分业经营。

它的业务品种多、范围广、服务对象复杂、风险高、业务性质具有综合性、边缘性、多样性的特点, 因而银行必须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这就对银行的人才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四)适度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由于美国金融体制结构的变化历程类似于我国,经历了“混业——分业——混业”的过程,从我国国情出发,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通过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实现混业经营,更具可操作性。

金融控股公司这样一种全能银行的组织模式,提供了混业经营条件下降低潜在成本和提高潜在收益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从一些国家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状况看,金融控股公司无疑是一国由分业向混业转变的最佳切入点,它能够快速实现资源整合。

同时,在市场竞争中,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协同效应和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优势。

还有通过内设的防火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带来的风险。

三.结束语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银行是全能银行,或正在朝这一方向发展的银行。

我国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以牺牲金融业的长期发展换取短期内的金融业稳定。

但从长期来看,必将影响我国金融业的发展。

混业经营才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选之路。

但我们要注意到,传统的全能银行,其典型特征是“包揽一切,万事不求人,触角无处不在”,这样的银行也要寿终正寝。

未来的全能银行除了巨大的资本和多种多样服务外,它的“全能”还体现在具备强大的风险承受能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相当丰富的经验上,体现在具有自己的“拿手绝活”。

传统的全能银行实际上是“全而不精”,未来的银行类型将在银行业务中实现专注和杠杆效应,即专注型全能银行。

因此未来的全能银行不是对历史的机械重复,银行业也并不是混业——分业——混业的简单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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