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的各类案例分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不交物业费的各类案例分析

“我的房子既没装修也没入住,为什么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什么都不干,我干嘛要交物业费?”……不少物业公司反映业主以种种理由拒交物业费。

结合沈阳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记者咨询了物业管理部门和律师后发现,部分业主举动陷入误区,但一些物业公司的做法也存在问题。

业主

对物业不满意不交物业费

案例:

大东区东北大马路某小区居民林女士反映,小区里卫生状况比较差,还有私搭滥建现象,外人随意出入小区大门。她对物业的服务非常不满,所以拒交物业费。

律师说法:

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发现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乱、服务差等问题,应当约谈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居民也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也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并有权选择服务更好的物业公司。不过在此之前,业主应该缴纳物业费。

没入住就不交物业费

案例:

2011年8月,李先生在铁西区建设大路一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办理了入住手续,交了一年物业费。几天前,物业公司要求缴纳下一年度的物业费,李先生认为,房子自己没住过,不需要交物业费。

律师说法:

物业服务费不仅限于垃圾清运、环境保洁,还涉及到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及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等,无论入住与否,这些费用都实际发生了,因此李先生不能以此理由拒交物业费。

对小区周边环境不满意不交物业费

案例:

王先生居住在大东区上园路某小区,刚入住时小区周边都是些便利店、洗衣店等,可是后来慢慢地都变成了汽修店、饭店等,环境越来越差,他认为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因此拒交物业费。

律师说法:

物业的职责是对园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等,小区周边环境则超出了物业履约范围。小区周边环境好坏非物业公司所能左右,不能因此拒交物业费。

其他业主不交我也不交

案例:

大东区德增街某小区居民何先生反映,由于大家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因此该小区物业费交费率比较低,原本他打算交了的,但是发现大家都不交所以他也不交。

律师说法:

业主接受了物业服务合同,接受了其服务就有义务交纳物业费。业主未按时交纳,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上没有“法不责众”这一说法。

物业收广告费我就不交物业费

案例:

家住大东区联合路某小区的胡先生反映,他家的楼道、电梯里到处都是广告,认为物业公司是在利用业主共用面积牟利,这些钱是不是可以抵物业费?

律师说法: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所得收益应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如果擅自牟利是错误的,业主委员会可与之交涉,但这不能成为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物业

不交物业费就给断水电

案例:

市民宋女士去交水电费被物业拒绝了,因为没有交物业费。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宋女士家拖欠了1000多元的物业费,还拖欠了“三个月的电费和近一年的水费”,在缴纳水电费的同时,必须一并缴纳物业费。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管是否入住都得交费

案例:

市民张女士的新房,因质量问题开发商延迟交房,造成其晚了半年收房,但物业公司要张女士把这半年的物业费也缴清。

相关规定: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收多少钱不需要跟业主解释

案例:

市民王女士投诉,物业在进行收费时没有公开收费依据,怀疑他们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但是物业公司拒绝拿出有关文件和收费标准。

相关规定: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

不交物业费有车库也甭进门

案例:

明明在小区内买了车库,可刘女士就是没法把车开进小区,原因是没有缴纳物业费。

律师解读:

本报法律顾问、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崔修滨认为,欠物业费,物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不让进门的做法,虽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情理欠妥当。

不交物业费就给你曝光

案例:

周先生夫妇欠交物业费,物业居然将他们一家的私人信息随处散发。

律师解读:

物业公司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业主的隐私,属于违法行为。物业公司只能将未交纳物业费业主的门牌号公布,但不能公布业主姓名。

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大多是因业主不满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而物业公司不择手段追讨物业费,形成恶性循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