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1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正文:---------------------------------------------------------------------------------------------------------------------------------------------------- 海关总署令(1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8月29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1月2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制度》同时废止。
署长牟新生二○○六年九月十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关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贸易以及进出境物品进行的统计工作,以及涉及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的其他相关统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海关统计工作应当坚持准确及时、科学完整、国际可比的原则。
第四条海关应当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全面收集、审核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的原始报关资料,并对统计数据进行汇总、整理。
第五条海关应当依法对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对外贸易运行特点、趋势和规律。
海关应当根据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以及国内外有关宏观经济统计数据开展进出口实时监测和动态预警工作。
第六条海关应当利用海关统计数据依法开展统计监督,对企业进出口行为和过程进行监督,对海关执法活动进行分析评估,并检查、纠正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对于海关统计部门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做出答复。
第七条海关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统计咨询服务。
除依法公布以及无偿提供的综合统计资料以外,海关提供进出口贸易统计的数据资料实行有偿咨询服务。
海关概述

海关权利范围
其他行政权 力 佩带和使用 武器权 行政处罚权 行政强制权 行政征收权 行政许可权
一、海关权力的特点
(1)行使主体特定:只有海关具备对进出关境活动 监督管理的行政主体资格。 (2)适用范围特定:海关权力仅适用于进出关境 监督管理领域,体现了对海关权力的限制)。
1、特定性
2、独立性:只对法律和上级海关负责,不受地方政
海关职能的发展
缉 毒 反偷渡
缉 私i 征 税
(二)延伸职能
从原先的传统职能(即从征税、缉 私等传统经济领域)向环保、社会安 全、知识产权保护、缉毒、反偷渡、 战略武器控制、海关对反倾销、反补 贴的调查等现代社会领域扩展。
海关
第二节 海关的权力
是指国家为保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通过《海 关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赋予海关的对进出 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督管理权能。
(3)对经过海关放行后的有关进出口货物、 物品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依法补征、 追征税款的权利。
3、行政强制权
(1)检查权 (2)查验权 (3)查阅复制权 (4)查问权 (5)查询权 (6)扣留权 (7)滞报、滞纳 金的征收权
(8)提取货样施加封 志权提取、货物先行 变卖权 (9)强制扣缴和变价 抵缴关税权 (10)连续追缉权 (11)变价抵缴罚款 权
茶叶由国家专营
7、清朝:
我国正式以“海关”命名 的边境管理机构却出现在清 朝这一时期。
康熙帝宣布开放海禁 后,首次以“海关”命 名(康熙24年, 1685年)
清政府在厦门、广州、宁波 和上海设立海关,分别称为 闽海关、粤海关、浙海关和 江海关。其中,以粤海关最 为重要。 自此,中国沿海口 岸开始了以海关命名的边境 管理机构的历史。
报关员-25_真题-无答案

报关员-25(总分59,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海关对企业在办理报关注册登记过程中所提交的文件、资料予以审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的职权范围进行审批,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我国海关现行规定____具有报关企业的审批权。
A. 海关总署B. 省级地方政府C. 直属海关D. 隶属海关2. 对于邮递物品而言,自用合理数量是指____。
A. 对进出境邮递物品规定的征免税限制B. 进出境旅客本人自用、馈赠而非出售C. 进出境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D. 以上都是3. 代理报关企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异地报关业务时,应经所在地海关同意后,报____审批。
A. 国务院B. 海关总署C. 工商管理部门D. 异地海关4. 我国滞报金的起征点为____元。
A. 50B. 100C. 300D. 5005. 下列关于报关单的提运号的填报不正确的是____。
A. 江海运输:填报“船舶名称及编号”+/“航次号”B. 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进出境日期”+/“总运单号”C. 汽车运输:填报“国内行驶车牌号”D. 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6. 天津某进出口公司对斯里兰卡出口一批罐头,对外以CFR报价。
在洽谈初期,由于无法得到斯里兰卡进口商的确切订购数量,只知道最少要订购10000件。
这样,如果设罐头的成本价是每件10元人民币,该公司在对外报价时将运费计算进去后应报____(假设这批货物的运费是500元人民币)。
A. 10元人民币B. 10.05元人民币C. 500元人民币D. 1000元人民币7. 联合国救灾协调员办事处官员在日本市场采购原产于俄罗斯的冰雪救灾物资无偿援助我国,该批物资在大阪装船,在韩国釜山中转后运抵我国,这种情况的报关单“起运国(地区)”栏目应填为____。
A. 日本B. 俄罗斯C. 韩国D. 联合国8. 进出口列入《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的黄金制品,黄金基合金制品,含黄金化工产品,应当在进出口之前向______申领《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2023年报关员-报关员资格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3

2023年报关员-报关员资格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5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50 分)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情形时,适用C类管理。
A. 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下B. 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C. 有走私罪的D. 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正确答案:A,2.(填空题)(每题 2.00 分) ()商品归类题吊秤,最大称重为1000公斤(2006年)()正确答案:36,3.(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海关征税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是()A. 《关税条例》B. 《进出口税则》C. 进出口报关单D. 地方行政法规正确答案:A,B,4.(多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协调制度》将国际贸易商品分类后,在各类内,则基本上按()设章。
A. 贸易部门B. 具有的原理C. 自然属性D. 用途(功能)正确答案:B,C,D,5.(单项选择题)(每题 1.50 分) 海关行政处罚的基本形式不包括()。
A. 警告B. 罚款C. 没收违法所得D. 报关差错计分正确答案:D,6.(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海关的基本任务为()。
A. 监管B. 征税C. 缉私D. 编制海关统计正确答案:A,B,C,D,7.(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海关预归类应向拟实际进出口货物所在地的()提出,有()制发“预归类决定书”,仅限在()内适用。
A. 直属海关;直属海关;直属关区B. 隶属海关;隶属海关;隶属关区C. 直属海关;隶属海关;隶属关区D. 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直属关区正确答案:A,8.(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在有关当事人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为实现海关的有效行政管理,海关可以进行行政强制执行,包括()。
A.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逾期缴纳税款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B.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自规定的纳税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缴纳税款的,经关长批准,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C.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海关的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其保证金抵缴或者将其被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D. 误卸的进境货物,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货物的收发货人逾期未办理退运或者进口手续的,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正确答案:A,B,C,D,9.(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对进口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报关单位向海关申报时应当提交“废物进口许可证”;对进口未列入上述目录的废物,国家规定()。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过境货物监管办法》的通知-海关总署署监-[92]16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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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过境货物监管办法》的通知正文:----------------------------------------------------------------------------------------------------------------------------------------------------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过境货物监管办法》的通知(1992年9月1日海关总署署监-(92)1608号发布)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为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方便过境运输业务的开展,加强对过境运输货物的管理,经商外交部、经贸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务院经贸办,我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过境货物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法》以第38号海关总署令对外公布,自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起实施。
二、各地海关在对过境货物的监管工作中,应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简化手续,加速验放,提供方便,使过境货物尽快出境。
对同我国签署的过境货物协定,由海关总署通知各有关海关。
三、除发现有伪报货名和国别,借以运输我国禁止过境的货物以及其它违反我国法令的情事,应将货物依法扣留处理外,在一般情况下,经查核有关货运单据,证实确是过境货物,即应准予续运或放行出境。
四、各地海关在对过境货物监管过程中,除发现有违法或者可疑的情事外,一般在作外形查验后,予以放行。
五、关于民用爆炸品、医药用麻醉品等的过境运输,应经海关总署商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过境。
对《办法》第七条(二)项所列货物,如经国家主管部门同意,经军事途径运输通过我国境的,由海关总署通知。
六、《办法》第八条中四份报关单的使用问题。
进境地海关按《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将二份报关单封入关封带交出境地海关,凭以核对过境货物;一份寄送出境地海关;一份留作货运业务统计用。
海关总署令第242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的令

海关总署令第242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的令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8.08.17•【文号】海关总署令第242号•【施行日期】2018.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统计,海关综合规定正文海关总署令第2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8月16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6年9月12日海关总署令第153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署长倪岳峰2018年8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开展海关统计工作,保障海关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海关统计服务宏观决策、对外贸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以及有关海关业务的统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海关统计工作坚持准确及时、科学完整、国际可比的原则。
第四条海关对实际进出境并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实施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根据管理需要,对其他海关监管货物实施单项统计;对海关进出境监督管理活动和内部管理事务实施海关业务统计。
第五条海关工作人员对在统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海关工作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统计调查与统计监督第六条海关根据统计工作需要,可以向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及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调查。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配合海关统计调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七条海关利用行政记录全面采集统计原始资料。
行政记录不能满足统计调查需要的,海关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补充调查等方法采集统计原始资料。
海关秦皇岛集中备课-海关法律体系、海关法logo修改版

学时分配:6学时
海关法
主要内容 一、海关法概述 二、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境货物和进出境物
品 三、关税 四、保税监管 五、海关事务担保 六、执法监督 七、法律责任
其他相关法律
• 教学目的:了解与海关工作密切相关的法 律规定,掌握相关法律基本原则,适用程 序,增强明法、守法、执法自觉性,正确 行使海关权力。
讲授、提问、案例 四、学时分配
2学时 五、考核方式
闭卷考试
海关法律体系概述
一、海关法律体系简介 二、海关法律体系总体框架和海关法的渊源 三、海关法律关系 四、海关法的适用
海关法律体系概述
一、海关法律体系简介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概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于什么时间 形成的?哪些法律部门组成? 分哪些层次?
海关法律体系概述
四、海关法的适用
案例:威廉.陈.平走私废物案
威廉.平.陈于1995年7月1日至12月30日间,将16只集装箱计 238吨“废纸”、“混合纸”运抵我国港口。后海关查验,发 现箱内有大量污染环境的生活垃圾和少量医用废物,属于我 国禁止进口的废物。经向该批货物的“收货方”中国出口商 品基地建设安徽公司和中国浙江畜产品进出口公司查询,发 现是威廉.平.陈冒用上述公司的名义实施进口废物的行为。法 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威廉.平.陈为逃避我国海关监管,以冒 用我国公司名义、假报货物名称的手段进口238吨禁止进口的 废物,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罪。威廉.平.陈虽然是美国人,但是 他在我国境内实施犯罪,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的规定,应当受到我国刑法 的处罚。
2016年全国海关关长会议
[专题]海关统计业务知识应知应会词条
![[专题]海关统计业务知识应知应会词条](https://img.taocdn.com/s3/m/dec813d1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68.png)
第一编海关统计业务知识应知应会词条一、海关统计基础知识1.海关统计的概念:海关统计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贸易的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第二条)2.编制海关统计是海关的基本任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海关法》第二条)3.海关统计的任务:海关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进行进出口监测预警,编制、管理和公布海关统计资料,提供统计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第二条)4.海关统计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官方统计的时间:1981年,国务院决定国家公布我国的对外贸易统计使用海关统计数字。
(《海关统计实务手册》第一章)5.海关统计的范围:实际进出境并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列入海关统计;进出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列入海关统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第四条)6.海关统计工作的原则:海关统计工作应当坚持准确及时、科学完整、国际可比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三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的立法依据:为了科学、有效地开展海关统计工作,保障海关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第一条)8.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履行职责的法律依据:海关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第三条)9.海关统计的权力:海关应当利用海关统计数据依法开展统计监督,对企业进出口行为和过程进行监督,对海关执法活动进行分析评估,并检查、纠正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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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2号)的规定,现将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原始资料、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项目、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贸易方式、不列入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的货物和实施海关单项统计的货物(见附件1— 5)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原始资料2.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统计项目3.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贸易方式4.不列入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的货物5.实施海关单项统计的货物海关总署2018年9月30日附件1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原始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货物报关单》。
5.边民互市进(出)境货物申报单证。
6.其他经海关确认的与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单证及资料。
7.海关公布的其他统计调查表式。
8.其他编制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所需要的资料。
以上统计原始资料同样适用于海关单项统计。
附件2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项目一、品名及编码进出口货物的名称以及编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所列的商品名称以及编码进行归类统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由海关总署公布。
二、统计数量进出口货物的数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计量单位统计。
三、统计价格进口货物的价格,按照货价、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之和统计。
出口货物的价格按照货价、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之和统计。
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分别按照人民币和美元统计。
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以其他外币计价的,应当分别按照海关征税适用的各种外币对人民币的计征汇率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月公布的各种外币对美元的折算率,折算成人民币值和美元值进行统计。
四、原产国(地区)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国(地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以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进出口货物原产国(地区)无法确定的,按照“国别不详”统计。
五、最终目的国(地区)出口货物的最终目的国(地区)按照出口货物已知的消费、使用或者进一步加工制造的国家(地区)统计。
不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出口直接运输货物,按照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统计。
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出口货物,按照最后运往国(地区)统计。
出口货物不能确定最终目的国(地区)的,按照出口时尽可能预知的最后运往国(地区)统计。
六、启运国(地区)进口货物的启运国(地区)按照货物起始发出直接运抵我国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运抵我国的国家(地区)统计。
不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直接运输货物,按照进口货物的装货港所在国(地区)统计。
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进口货物,未在中转国(地区)发生商业交易的,按照进口货物的始发国(地区)统计;在中转国(地区)发生商业交易的,按照中转国(地区)统计。
七、运抵国(地区)出口货物的运抵国(地区)按照出口货物从我国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交易的情况下最后运抵的国家(地区)统计。
不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直接运输货物,按照出口货物的指运港所在国(地区)统计。
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出口货物,未在中转国(地区)发生商业交易的,按照出口货物的最终目的国(地区)统计;按照中转国(地区)发生商业交易的,以中转国(地区)统计。
八、贸易国(地区)进出口货物的贸易国(地区)按照对外贸易中与境内企业签订贸易合同的外方所属的国家(地区)统计。
进口统计购自国(地区),出口统计售予国(地区)。
未发生商业性交易的,按照货物所有权拥有者所属的国家(地区)统计。
九、境内目的地进口货物的境内目的地按照进口货物在我国境内的消费、使用地或者最终运抵地统计,其中最终运抵地为最终使用单位所在的地区。
最终使用单位难以确定的,按照货物进口时预知的最终收货单位所在地统计。
十、境内货源地出口货物的境内货源地按照出口货物在我国境内的产地或者原始发货地统计。
出口货物在境内多次转换运输工具、难以确定其生产地的,按照最早发运该出口货物的单位所在地统计。
十一、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按照已经在海关注册登记、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统计。
十二、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按照买卖双方交易形式及海关监管要求分类统计。
十三、运输方式进出口货物的运输方式按照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邮件运输和其他运输等方式统计。
进境货物的运输方式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我国境内第一个口岸时的运输方式统计;出境货物的运输方式应当按照货物运离我国境内最后一个口岸时的运输方式统计。
海关根据管理和单项统计需要,设置货物境内流转运输方式。
十四、统计日期进口货物的日期按照海关报关单证放行日期统计;出口货物的日期按照海关报关单证结关日期统计。
十五、关别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关别按照接受申报的海关统计。
进出口货物的进出境关别按照货物进出境的口岸海关统计。
十六、毛重与净重进出口货物的毛重按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统计。
进出口货物的净重按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统计。
十七、品牌类型进出口货物的品牌类型按进出口货物的品牌属性分类统计。
以上统计项目同样适用于海关单项统计。
附件3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贸易方式1.一般贸易。
2.国家间或者国际组织间无偿援助、赠送的物资。
3.其他捐赠物资。
4.补偿贸易。
5.来料加工贸易。
6.进料加工贸易。
7.寄售、代销贸易。
8.边境小额贸易。
9.加工贸易进口设备。
10.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
11.租赁贸易。
12.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
13.出境加工贸易。
14.易货贸易。
15.免税外汇商品。
16.免税品。
17.海关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
18.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
19.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设备。
20.其他。
附件4不列入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的货物1.过境货物、转运货物和通运货物。
2.暂时进出口货物。
3.用于国际收支手段的流通中的货币以及货币用黄金。
4.租赁期在1年以下的租赁货物。
5.由于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而由该进出口货物的承运人、发货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同类货物。
6.退运货物。
7.中国籍船舶在公海捕获的水产品。
8.中国籍船舶或者飞机在境内添装的燃料、物料、食品。
9.中国籍或者外国籍的运输工具在境外添装的燃料、物料、食品以及放弃的废旧物料等。
10.无商业价值的货样或者广告品。
11.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保税监管场所之间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转移的货物。
12.检测、修理物品。
13.打捞物品。
14.进出境旅客的自用物品(汽车除外)。
15.我国驻外国和外国驻我国使领馆进出境的公务物品以及使领馆人员的自用物品。
16.其他以有形实物方式进出境的服务贸易项下货物。
17.其它不列入海关统计的货物。
附件5实施海关单项统计的货物1.加工贸易成品油形式出口复进口。
2.进料加工转内销货物。
3.来料加工转内销货物。
4.加工贸易转内销设备。
5.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6.来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7.加工贸易结转设备。
8.进料加工结转余料。
9.来料加工结转余料。
10.退运货物。
11.进料加工复出口料件。
12.来料加工复出口料件。
13.加工贸易退运设备。
14.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货物。
15.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货物。
16.保税区退区货物。
17.保税仓库转内销货物。
18.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货物。
19.出口监管仓库退仓货物。
20.出口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
21.区外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
22.保税物流园区运往区外的货物。
23.区外运入保税物流园区的货物。
24.保税物流中心(A、B型)运往中心外的货物。
25.从中心外运入保税物流中心(A、B型)的货物。
26.综合保税区运往区外的货物。
27.区外运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
28.保税港区运往区外的货物。
29.区外运入保税港区的货物。
30.综合实验区经二线指定申报通道运往区外的货物。
31.区外经二线指定申报通道运入综合试验区的货物。
32.综合实验区内选择性征收关税的货物。
33.保税维修货物。
34.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域与境内中心外往来的货物。
35.内地输往深港西部通道港方口岸区的水电。
36.跨境运输的内贸货物。
37.向海关申报的定制型软件、检测报告、蓝图及类似品。
38.过境货物。
39.其他需要实施海关单项统计的货物。
来源:/fg/detail20888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