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诉讼法角度谈谈我国宪法实施制度及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释义行政诉讼法第1章第1节标题: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法条内容: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对立法目的和立法根据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根据是宪法。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所有法律都要根据宪法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行政诉讼法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有权依法取得赔偿等问题作出规定,它是对宪法原则加以具体化,以保障宪法的贯彻实施。
行政诉讼法第1章第2节标题:诉权法条内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释义:本条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诉权的规定。
一、行政诉讼的主体。
原告必须是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包括自己的合法权益未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被告是行政机关,不包括司法机关、立法机关、军事机关和党的机关。
二、法律关系。
可以提起诉讼的是因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行政法律关系而引起的行政争议。
不包括行政机关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民事法律关系而引起的民事争议。
三、行政行为的种类。
可以提起诉讼的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处理具体事件的行为,即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为进行行政管理而制即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如何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要求和建议
如何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要求和建议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
为了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要求,我们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1. 加强宪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2. 制作宣传资料,开展法治知识竞赛和法制教育活动,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3. 利用新媒体和社交平台,传播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
二、健全法律体系1. 加强对现行法律的修订和完善,使其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2. 完善法律法规的层级体系,明确各级法律的效力和适用范围。
3. 加强与国际法的衔接,提高我国法律的国际化水平。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1. 提高执法机关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
2. 建立健全执法标准和规范,确保执法公正、透明、规范。
3. 加强执法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执法结果的追责机制。
四、加强司法独立和公正1. 建立独立公正的司法体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权益。
2. 完善司法人员选拔、培养和考核机制,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公正司法能力。
3. 加强司法监督和审判公开,保障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1.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的权限和范围。
2. 完善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
3. 强化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1.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法治精神和法治道德。
2. 加强法治教育和法治宣传,推动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
3. 建立法治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机制,培养更多具有法治意识的公民。
七、加强国际法律交流与合作1. 积极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2. 学习借鉴国际法律经验,提升我国法治建设的水平和质量。
3. 加强对国际法律规则的研究和理解,提高国际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力。
宪法与行政诉讼法之关系
宪法与行政诉讼法之关系
梁榕
【期刊名称】《魅力中国》
【年(卷),期】2010(0)6X
【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主要规范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国家权力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国家目的、国家存在的合理性基础,权力行使原则、权利保护及权利救济等问题。
而行政诉讼法是有关权利救济的具体规则,是宪法中权利保护原则的具体落实,其核心内容也就在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受到行政机关非法侵害时的权利救济方式与救济途径。
由于二者均涉及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的合理调整,以及权利的有效救济与保护问题,因此宪法与行政诉讼法在本质上即彼此相连、关系甚密。
宪法是行政诉讼的基础,行政诉讼实施并发展着宪法,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促进着宪法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总页数】2页(P209-210)
【关键词】宪法;行政诉讼;权利
【作者】梁榕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15.4;D911
【相关文献】
1.试论宪法在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中的地位 [J], 谢张真
2.从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互动关系 [J], 谢雯琦
3.我国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宪法性分析 [J], 殷志文
4.规范宪法学视角下的行政诉讼法的简易程序 [J], 吴鹏飞
5.贯彻宪法人权原则修订行政诉讼法 [J], 喻兴龙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行政诉讼法》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图文
《行政诉讼法》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马怀德]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关键词: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类型/诉讼关系/诉讼期限内容提要: 《行政诉讼法业》已实施20年,在推进“民告官”法律化、确立“依法行政”观念、完善行政法制体系、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
但20年的行政诉讼实践也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挑战性的问题,诸如行政诉讼目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类型、行政诉讼当事人、行政诉讼管辖、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等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到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也与整个中国行政法治的前途和命运息息相关,亟待行政诉讼理论予以回应。
《行政诉讼法》实施近20年来,在推进“民告官”法律化、确立“依法行政”观念、完善行政法制体系、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20年的行政诉讼实践也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挑战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到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也与整个中国行政法治的前途和命运息息相关,亟待行政诉讼理论予以回应。
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是认识行政诉讼的现状和问题所在,深入思考和分析问题的成因,为最终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方案。
笔者拟对我国《行政诉讼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一、行政诉讼目的(一行政诉讼目的规定存在的问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条规定,行政诉讼的目的可以概括为:保障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现行的关于行政诉讼目的的规定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弊端:(1过于强调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弱化了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
尽管从表面上看以上目的同等重要,但实际上《行政诉讼法》许多条款更多的体现了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目的,比如行政诉讼案件中法院的维持判决。
行政诉讼本来是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一个救济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某个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目的是要推翻不服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
行政诉讼法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行政管理日益复杂,行政行为与公民利益的冲突也日益增多。
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制秩序,行政诉讼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适用原则等方面进行全面探讨。
一、行政诉讼法的立法背景1.法律体系的完善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行政诉讼法的立法也成为了必然趋势。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法律治国,法律是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保障人民权益的基础。
”同时,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出台也为行政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2.社会现实的需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机关的权力也日益增强,而公民的权利保障却没有相应提高。
这就导致了行政行为与公民利益的不断冲突,公民维权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因此,行政诉讼法的出台也是社会现实的需要。
3.国际经验的借鉴在国际上,行政诉讼法已经成为了一种行政法治的标志。
我国在实践中也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了符合国情的《行政诉讼法》。
二、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1.诉讼主体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同时,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诉讼程序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应当经过起诉、受理、调解、审理和执行等程序。
其中,调解是行政诉讼的重要程序之一,可以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减轻法院的负担。
3.诉讼请求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应当明确具体,必须包括请求撤销或者改变行政行为、确认权利或者义务、赔偿损失等内容。
4.适用原则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
同时,行政诉讼应当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尊重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诉讼法的适用原则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
行政诉讼应当公开进行,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司法公正和透明。
2.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诉讼的核心原则。
加强宪法实施和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
加强宪法实施和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宪法的实施,建设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是促进国家发展、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加强宪法实施和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宪法教育、宪法监督和宪法解释。
首先,加强宪法教育是推动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
宪法教育是普及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的有效手段,对于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至关重要。
政府应加大宪法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形式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公民的宪法素养。
同时,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各级各类组织也应将宪法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培养青年一代对宪法的认同和尊重。
其次,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是有效推动宪法实施的保障措施。
国家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宪法监督机制,确保宪法的执行情况得到监督和检查。
宪法监督机构应独立、权威,能够对涉及宪法实施问题进行有力的监督和处理。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宪法合规审查制度,对法律法规的合宪性进行审查,保证法律与宪法的一致性。
此外,加强司法保障,保证宪法的司法适用力。
法院应依法审理宪法案件,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最后,宪法解释是确保宪法实施的重要手段。
宪法解释是对宪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解释、阐释,使之形成统一的理解和适用标准。
国家应设立宪法解释机构,负责对宪法问题进行解释和裁决,统一宪法的解释权。
宪法解释应坚持依法进行,尊重宪法的原意,维护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综上所述,加强宪法实施和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需要从宪法教育、宪法监督和宪法解释三个方面入手。
只有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强宪法意识,健全制度机制,才能够更好地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宪法实施的主要路径
宪法实施的主要路径宪法的实施是任何一个国家法制化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制约、规范和约束国家机关、公民、法律人士和各方面社会生活发展的重要规范和指导。
宪法实施的主要路径包括宪法制定和修正、宪法监督和宪法实践三个方面。
一、宪法制定和修正宪法制定和修正是宪法实施的首要关键。
宪法制定和修正的主要路径包括宪法制定和修正程序、宪法的内容和精神、宪法制定和修正结果的效力和约束力等方面。
1.宪法制定和修正程序制定和修正宪法的程序是宪法实施的基础和保障。
在宪法制定和修正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相关的立法程序,涉及到宪法的制定和修正的要素、时间、程序、程序规定等方面。
宪法制定和修正的程序必须也紧密地结合国家的具体情况和现状,符合于社会的出现的需求和老百姓的利益,而不是凭空的安排或是没有一定的参考和依据。
2.宪法的内容和精神宪法内容和精神集中关注于宪法的制定和修正本身,关注于宪法的目的和意义,关注于宪法对国家机关、公民和社会的指导作用,关注于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地位等方面。
因此,在宪法制定和修正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结合国情的原则,重视宪法的权威和尊严,注重科学、民主和公正的原则,确保宪法内容和精神的正确性和适应性。
3.宪法制定和修正结果的效力和约束力宪法制定和修正的结果是宪法实施的重要基础。
宪法制定和修正结果必须具有较高的效力和约束力,才能真正地维护和保障宪法的权威和地位。
因此,在宪法制定和修正的过程中,需要依法定制关于宪法结果的规范,包括宪法规定的效力和约束力,以及法律的规范与权威性等。
宪法制定和修正结果必须确保有力有序的实现宪法的实施,为国家的法制化、现代化、民主化、和谐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宪法监督宪法监督是宪法实施的重要保障和裁判机制。
宪法监督的主要路径包括监督机构的建设和完善、宪法监督的方式与手段、宪法监督的效力和作用等方面。
1.监督机构的建设和完善宪法监督机构的建设和完善是宪法实施的重要保障和要素。
在宪法监督机构的建设和完善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到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人民代表大会等各个社会组织和力量的合作和协调。
规章制度 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最新解读
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最新解读行政诉讼法促进了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的完善。
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最新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保护公民权利建设法治政府行政诉讼法在我国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
可以说,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个起点。
行政诉讼法促进了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的完善。
行政诉讼法明确提出: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三个条件,而后两项在当时都不完备。
考虑到当时制定行政程序法的条件尚不成熟,全国人大即在首先完善行政救济法律体系,即制定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之后,确定了先行制定各行政机关都要适用的四部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即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行政收费法,再在此基础上制定行政程序法。
现在,四部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除行政收费法外,都已经完成了,同时还制定了为数众多的规范其他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
行政程序方面,全国已有包括湖南、山东、西安、汕头等十余个地方制定了行政程序规定,党的xx届四中全会也明确要求完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
可以说,我国行政法律体系已经大体形成,而行政诉讼法正是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第一座里程碑。
当然,制定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法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环境的变化,必然会与新的实践需要产生某些不适应,修法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行政诉讼法在时隔二十五年后才作修改,与民事、刑事诉讼法相比,间隔时间相对较长,这与最高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法中某些不具体、不明确,或在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都及时作了司法解释,从而使行政诉讼制度大体能够适应现实的需求有一定的关系。
当然,有些问题是只有修法才能解决的。
应该说,本次修法,理论和实践部门在许多问题上都形成了共识,因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也大体反映了实际的需要,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而新的司法解释则对行政诉讼制度中的某些尚需进一步具体化的问题作了明确。
法学面试题目(3篇)
第1篇一、面试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学专业人才在各个领域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选拔具备较高法学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专业人才,现特举办法学面试。
本次面试旨在考察考生对法学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法律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法治理念的理解和运用。
二、面试内容一、基础知识部分(1000字)1. 请简要介绍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原则。
2. 请列举我国行政法的主要部门法,并简要说明其调整对象。
3. 请简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4. 请解释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诉讼程序。
5. 请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诉讼程序。
二、案例分析部分(1000字)1. 案例一:某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
员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工资。
公司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分析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并说明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2. 案例二:某地政府为改善城市环境,决定在某区域进行拆迁。
在拆迁过程中,部分居民对拆迁方案表示不满,认为拆迁补偿标准过低。
居民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拆迁决定。
请分析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并说明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三、法律思维与问题分析部分(500字)1. 请结合实际案例,谈谈你对“依法治国”的理解。
2. 请分析我国在法治建设中面临的主要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四、法治理念与价值判断部分(500字)1. 请结合实际案例,谈谈你对“人权保障”的理解。
2. 请分析我国在人权保障方面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五、创新与展望部分(500字)1. 请谈谈你对法学领域未来发展趋势的看法。
2. 请结合自身专业背景,谈谈你对法学研究和实践工作的规划。
六、综合素质考察部分(500字)1. 请简要介绍你的学习经历和学术成果。
2. 请谈谈你对法学专业的认识,以及你为什么选择法学专业。
3. 请谈谈你在团队合作、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方面的优势。
宪法活动工作建议
宪法活动工作建议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
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为了更好地宣传和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
动宪法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举办讲座、展览、演讲比赛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的性质、地位、权威和作用,让广大公民了解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对宪法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 加强普法教育。
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宪法课程,加强对学生的宪法教育,培养他们的宪法意识。
同时,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3. 推进宪法实施。
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违宪审
查制度,确保宪法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积极探索宪法实施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
4. 扩大公众参与。
鼓励广大公民积极参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领域的
活动,为宪法实施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同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传播宪法知识和法治理念,扩大社会影响力。
总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我们应该以高度的责
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4年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2024年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法治建设的推进,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作为法律人士,我们需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学习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合法的保护和维权的服务。
在2024年,我有幸学习了新的《行政诉讼法》,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深感其重要性和实用性。
下面是我对《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心得体会。
首先,新的《行政诉讼法》强调了行政诉讼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在过去,行政诉讼往往存在诸多问题,如审理不公正、程序不规范等。
而新的《行政诉讼法》通过明确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权责,确保行政诉讼的公正性。
同时,公开审理也成为新的《行政诉讼法》的重要原则之一,这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好的机会和平等的权益保障。
我深感这些改革措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为它们不仅能够保证诉讼程序的公平性,同时也能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
其次,新的《行政诉讼法》注重了司法的效率和效力。
在过去,行政诉讼程序往往冗长而繁琐,给当事人和法院都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而现在,新的《行政诉讼法》通过简化程序、明确期限和鼓励和解等措施,提高了司法工作的效率和效力。
例如,新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判。
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一种及时的权益保障,同时也提高了司法工作的效率。
此外,新的《行政诉讼法》还加强了行政机关的责任和义务。
在过去,行政机关往往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而新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限制和监督。
例如,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并明确了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被司法机关审查等。
这些措施不仅能够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促使行政机关合法行事,加强行政机关的责任感和义务意识。
总之,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让我深感其对于法治社会的意义和作用。
新的《行政诉讼法》不仅完善了行政诉讼程序,保障了行政诉讼的公正性,同时也提高了司法工作的效率和效力。
《行政诉讼法》制定的意义行政审判的经验和面临的问题(附制定回顾资料)
首先,阐述了《行政诉讼法》制定的意义。
《行政诉讼法》颁布和实施的意义重大,除了人民所熟知的维护行政相对人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法律规范体系的完善,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之外,还有诸多重要意义。
这些意义至少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使人民群众从共和国的国民成为法治国家的公民。
公民是享有公权利的主体,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前,我们更多关注的是公民的私权利。
正是因为《行政诉讼法》的公布和实施才使国民成为真正具有公法权利的公民。
第二,使政府由权治政府走向法治政府。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始终在为人民利益工作,但主要依靠行政权力进行管理,依据法律规定管理的方式不占主导地位。
《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揭开了真正用法律治理政府、治理社会的新篇章。
第三,扩充了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职能,使人民法院拥有了监督行政权的职能。
第四,使社会由人情关系社会逐步步入规则社会。
《行政诉讼法》颁布以后,《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陆续颁布,行政法律体系日趋完善,社会的规则化程度逐步提高。
第五,使国家的规范体系日益完善。
《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容,尤其是填补了公法领域的诸多空白。
第六,使我们党主要依靠政策执政走向依法、依宪执政。
过去评价党和政府决策与行为时,主要看是否符合政策,或者是否符合某种原则与精神,但是《行政诉讼法》实施以后,评价决策或行为主要以法律为标准,对完善党的领导方式产生重要影响。
一《行政诉讼法》的颁行,为法治中国建设举行了“奠基礼”;为国家的长治久安装上了“安全阀”;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提供了“保护伞”;为行政权的行使戴上了“紧箍咒”;为官民矛盾的解决找到了“金钥匙:其次,他总结了30年来行政审判制度发展的基本经验:第一,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改革开放是《行政诉讼法》得以较好贯彻实施的根本保证。
我国行政审判事业能够顺利发展,离不开党中央的坚强领导。
宪法贯彻落实意见
宪法贯彻落实意见
以下是关于宪法贯彻落实的一些意见:
1. 加强宪法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包括学校教育、媒体宣传、社会活动等,加强对宪法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宪法意识。
2. 强化宪法实施监督:建立健全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宪法的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对于违反宪法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3. 推进宪法司法适用:司法机关在审判活动中要严格依据宪法进行裁判,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4. 加强宪法解释工作:建立和完善宪法解释机制,及时对宪法中的条文进行解释,明确其含义和适用范围,为宪法的实施提供指导。
5. 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政府部门要加强宪法学习,树立宪法意识,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权力的行使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6. 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宪法实施的监督,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促进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7. 推动宪法与时俱进:根据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需要,适时对宪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宪法更好地适应时代的要求。
8.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宪法交流与合作,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宪法实施方面的成功经验,提升我国宪法实施的水平。
加强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
加强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宪法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加强实施和监督健全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对于巩固国家法治、保障人民权利、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的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体系迫在眉睫。
本文将从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实施和监督的意义、宪法实施和监督的主要内容、完善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体系的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和最高法。
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约束了国家的权力行使。
宪法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它是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治理的基本规范,是全体公民的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
在我国,宪法是最高的法律权威,各级法律和行政法规都必须遵守宪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反宪法。
二、宪法实施和监督的意义实施宪法,是确保宪法权威的有效体现,保证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有序进行的基本保障。
而宪法的监督则是为了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和尊严。
加强实施和监督健全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将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促进国家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三、宪法实施和监督的主要内容1. 宪法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加强立法工作、保障基本人权、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等方面。
在实施宪法时,需要各级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行使权力,保障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
2. 宪法的监督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对自身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确保宪法的有效实施。
外部监督则是指社会各界对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保证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行使权力,维护宪法的权威性和尊严。
四、完善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体系的建议1. 建立健全宪法实施的刚性机制。
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确保权力行使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防止权力滥用。
2. 推动宪法实施的制度完善。
2024年新行政诉讼法学习心得
2024年新行政诉讼法学习心得____年新行政诉讼法学习心得____年新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对于中国行政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学习新行政诉讼法过程中,我对其中的一些重要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思考,以下是我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心得。
一、法治思维的引领新行政诉讼法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强调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增强了行政实践中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法治思维的引领。
法治思维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是深入人心、贯穿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学习新行政诉讼法,我认识到依法行政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只有将法治思维融入行政实践中,才能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增强法官独立性新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加强了行政诉讼中的法律效力,明确了行政讼决定的权威性。
这种强调法律效力的考虑,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和法律权威的维护,推动了法官独立性的确立和保障。
法官独立性是司法独立的核心要素,具有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
学习新行政诉讼法使我意识到,只有通过提高法官独立性,才能保证行政诉讼的公正与公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优化行政诉讼程序新行政诉讼法在行政诉讼程序方面进行了一系列优化,明确了行政诉讼的范围、受理条件和程序要求,加强了审判程序的规范性和程序正义。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行政诉讼审判的效率,更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
优化行政诉讼程序,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
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深深体会到规范行政诉讼程序的重要性,也将积极运用新行政诉讼法的有益经验,为司法实践提供法律支持。
四、强化公众参与新行政诉讼法强化了公众参与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了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水平。
当事人的参与不仅可以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也可以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行政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公众参与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学习新行政诉讼法,我坚信公众参与的推进将为中国法治建设带来新的动力和活力。
如何从行政法的角度看待我国的腐败问题?
如何从行政法的角度看待我国的腐败问题?我国行政法的建立和完善,应当说是我国的民主与法治建设同步的,它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分散在集中、从低层次到高层级的逐步发展的过程,其中有两次里程碑式的重大事件:一是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它从司法监督的角度有力推进了行政程序法制建设,其中有宣言式的规定条款:具体行政行为违背的法定程序的,得以撤销;二是1996年《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全面行政程序法制建设的开始,《行政处罚法》的重要贡献在于:在行政诉讼法确立的程序违法无效的原则上,又进一步确立了保障公民权利与促进行政效率相结合的公正、公开原则,规定了告知、陈述、早辩和听证等程序制度。
总体来看,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化的进程逐步加快,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主要表现在:1、新宪法为行政程序法律化提供了宪法依据。
西方国家的宪法中往往有关于行政程序基本原则的规定,这些规定构成这些国家行政程序的根本法律渊源。
我国宪法并没有专门明确规定行政程度的基本原则,但是,宪法中的有些规定却可以被认为是行政程序法律化的依据。
例如,宪法第2条第3款规定:“人民依照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这一规定是行政程序法上公开原则、参与原则的宪法依据。
2、制定了一大批行政程序方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建国以来,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一大批行政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使行政程序无法可依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20世纪80年代以后,行政程序法律化的进程明显加快,有关国家机关先后制定了《行政法规制度程序暂行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等。
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化的覆盖面大为扩大。
3、某些行政领域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程序制度。
虽然目前我国的行政程序制度总体上还比较落后,但从局部看,有些领域的行政程序制度已经相当完备。
对新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和看法
对新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和看法一、新行政诉讼法的背景和意义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行政诉讼领域仍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我国于2014年12月27日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相较于旧版有着很多重要变化和创新之处。
二、新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对独立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复议时不再受到提起行政诉讼时期限的限制。
这意味着,公民等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并且不用担心错过提起行政诉讼时限。
2. 增加了司法救助措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增加了司法救助措施,包括保全、先予执行、财产保全等。
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提高行政诉讼的效率和公正性。
3. 强化了审查程序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强化了审查程序,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并及时告知申请人是否需要补充证据。
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对行政机关执行判决、裁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执行判决、裁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15日内履行,如未履行或者不予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新行政诉讼法的意义和价值1.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增加了司法救助措施,强化了审查程序等措施可以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这将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2. 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行政救济途径,加强了司法救助措施,同时也强化了审查程序。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
3.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执行判决、裁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15日内履行。
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及完善
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及完善一、宪法实施的概念与意义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是一系列抽象的原则?规范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进而将宪法规范所体现的人民意志转化为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行为。
宪法在实施前还是处于应然状态,不过是一种纸面上的法律条文,还没有对现实中的社会生活场景起作用,因而无法对具体的社会关系进行约束调整。
要使宪法这种规本能够在现实生活中真正发挥作用,要想宪法从抽象的精神理念或行为范式转化为人们的具体行为,进而对各种具体的社会关系进行实际的调整,就必须让宪法得到有效的实施。
宪法实施反映着宪法制定颁布后的实际运行状态,是宪法调整特定社会关系(宪法关系)的基本形式,其运作方式是将宪法的规范要求转化为宪法主体的具体行为。
二、我国宪法实施过程中的现状与弊端(一)宪法自身的缺憾首先是我国的宪法研究起步迟,发展时间短,法制基础比较薄弱,走上正常法制轨道时间短,十年文化大革命及左倾思想的因素,我国宪法理论研究一度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国家生活纳入法制轨道的要求,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才全面展开。
在这样短期之内很多方面不可能兼顾,这样宪法的许多原则规定也就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具体化为法律,也就是说宪法在制定研究过程中就由于发展的制约和历史的因素存在不完善的方面。
如宪法不能像其他法律那样进入诉讼。
(二)宪法意识淡薄化我国的宪法意识谈薄化。
中国宪法意识不是产生于中国本土,而是西风东渐的舶来品,20XX多年的封建社会里根本就没有权利、平等、民主、自由的立锥之地,更谈不上中国社会能够自发地形成作为国家根本法律的近代宪法和宪法意识,中国宪法意识的外来性决定了它的非自觉性。
过去的封建统治早已把对权力的崇拜和服从深深植根于广大民众的意识之中,因此,我们国家的宪法意识必须从外界灌输,这就在根源上使得我们国家的宪法意识淡薄化。
宪法实施的行政法路径
宪法实施包括立法、行政执法、 司法等多个方面,其中行政法路 径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之一。
宪法实施的重要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 法律地位和权威性,因此宪法的实施 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人民权 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行政法路径是实现宪法实施的重要手 段之一,通过行政法规范和制度,将 宪法原则转化为具体的行政行为,从 而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行政法路径概述
02
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行政法涉及国家行政机关与其他 行政主体之间的行政关系,以及 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之间的法律关系。
行政法对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 民权利具有重要作用。
行政法路径在宪法实施中的作用
提供宪法实施的机制
行政法通过规定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为宪法实施提供了具体 的机制和途径。
3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执法行为,防 止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益等行为的发生。
提高行政法路径的司法独立性
加强司法审查制度建设
01Leabharlann 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提高司法审查的效率和公正性,确保行
政行为得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审查。
保障法官独立审判
02
建立健全的法官制度,确保法官能够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案例二:某县政府与农民的土地征收纠纷案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该案涉及县政府强制征收农民土地是否合法,农民不服提 起诉讼。
在该案中,县政府为了实施城市规划,对农民的土地进行 了强制征收。然而,在补偿和安置问题上,农民认为政府 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提起了诉讼。法院经过审理 后认为,政府的做法虽然合法,但在补偿和安置问题上存 在不公,因此判决政府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此案 体现了宪法实施中保护公民财产权的行政法路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从行政诉讼法角度谈谈我国宪法实施制度及建议一、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现状2017年《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修改,但是,改革的力度稍弱,且改革针对行政诉讼案件的解决作用不甚明显。
在实践中,行政诉讼仍存在公权力干涉过多、法院缺乏独立性、案件“执行难”、法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
(一)诉讼过程中公权力干涉过多首先,我国法院的财政支出由同级政府财政负担,法院财政受同级政府限制,在诉讼过程中很难保证公正审理、独立审判。
虽然,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确定了由省级财政统筹地方三级法院财政保障的政策,但是据了解尚未得到真正落实。
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官不仅受到外部公权力的影响,也有来自法院内部系统的压力,这就使得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难以保持中立地位,以致原告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其次,地方保护主义还未完全消除,法院为了减小行政诉讼案件所造成的影响,维护政府公信力,往往会做出相对不损害政府形象的判决,这样的判决实际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并且在不公正的裁决做出后法院自身的权威也受到了质疑。
再者,当行政诉讼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又会出现“执行难”的问题,行政诉讼案件究竟怎样执行?又该如何执行?关于此类问题目前尚未得出明确统一的结论。
尽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报告可以得知:目前“执行难”已经基本解决。
但必须明确的是,报告中所述的“执行难”问题针对的绝大多数案件都是民事案件,现实情况下真正进入执行程序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少,并且由于司法缺乏独立等原因,此类案件很难得到执行。
(二)行政相对人受到公权力和法院的双重压力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官本位的思想,公民对公权力本身就有着天然的惧怕之情。
在实践中,“民告官”往往需要克服极大的现实阻碍。
法院由于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涉,往往会劝告行政相对人撤诉,进行私下调解,甚至哄骗行政相对人撤诉,导致行政诉讼案件的撤诉率相对其他类型的案件偏高,从而使得进入审判阶段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为稀少。
就行政相对人而言,他们提起行政诉讼的意识比较淡薄,很多相对人由于不清楚诉讼流程,出于避免麻烦等的考量,最终选择不了了之。
(三)诉讼过程中缺少专业性的法官行政诉讼涉及的领域往往较为专业,新兴的一些领域,比如近几年十分普遍的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中的案件也对法官的专业知识广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但对于这类新型案件,法官的知识储备不足,在诉讼过程中往往会依据自身的判案经验进行裁决,很难从专业的角度做出最合理的判决。
此外,由于员额法官人数少、工作强度高、办案压力大等原因,法官很难做到针对每个案件都咨询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所以判案的严谨公正性值得探究。
二、我国行政法院设立的宪法依据(一)依法治国的需要《宪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设置独立于普通诉讼体系的行政法院,不仅能够提高行政审判的独立性,更能在制度设计层面上体现宪法、法律的权威。
行政法院的设立是对行政诉讼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现行行政诉讼存在的一些问题,完全符合《宪法》中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要求。
依法治国归根到底是依宪治国,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理念,与时俱进,将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实施,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合理的改革,合理借鉴域外的制度经验,对现行行政制度进行完善和补充。
(二)专门法院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制定宪法之初,立法者就预料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会出现针对专门领域的法院,我国《宪法》没有对设立何种专门人民法院进行完全列举,而是用了一个“等”字加以概括,为行政法院的合宪性提供了根据,例如:中国已经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这是对“等”字的现实解释。
目前专门人民法院除了知识产权法院之外,还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因此现行《宪法》的规定已经为设立专门行政法院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1]行政法院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司法权的独立行使,减少公权力的干涉和影响,不存在超越目前宪法和法律而重新设立新的行政诉讼制度的情况。
行政法院的设立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其设立的设想可能是借鉴外国行政法院的运行模式,但是在当今中国,行政法院的设立有现实基础和法律基础,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改革。
(三)有利于独立行使审判权《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不管是从制度设计本身,还是现实实施的情况来看,因为牵涉到政府机关自身的利益,当前的行政诉讼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难免存在公权力介入的情况,政府部门对行政诉讼的干涉力度较强。
在现行司法体制下,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仅依靠设立于普通法院系统内部的行政审判庭来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并没有形成独立于普通法院系统之外的行政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司法审判的行政法院系统,[2]这与《宪法》中所提及到的人民法院司法独立的初衷有着很大的现实脱节,因而将行政法院独立设置有其现实必要性。
法院本身象征公平正义,如果在公民的心中司法与行政挂钩,不仅法院会失去在公民心中的威望,政府自身的威信也一定会降低,而公民对政府、法院的不信任也会牵涉到国家的稳定发展。
但需要强调的是,我国司法权的独立行使,不是在三权分立体制下的独立,而是基于我国宪法所提出的审判独立,是基于司法公平的原则而提出的司法独立。
相较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而言,行政诉讼更加需要独立地位,因为我国的行政机关在面对司法机关甚至立法机关时尤为强势。
鉴于此,在我国设立行政法院意味着设置了一个足以应对强势行政机关的责任机构,从制度上构建了一个法院制约行政机关的法律保障体系,在体制上设置了一个维持各方面平衡的切入点,而不是行政机关一家独大,从而现实地解决了行政审判工作所面临的困境与问题,且更加充分地实现了司法权监督行政权的目的。
[3]笔者构想的行政法院实行模式,是在最高院下挂靠一个最高行政法院,作为其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专门负责最后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
在地方,根据不同地域的经济、人口、案件数量等现实情况,设立两级到三级不等的行政法院,与此同时,可以突破地域限制,跨省、市设置区域法院。
例如,针对经济较为发达的华东地区,如苏州、南京、杭州等市及下辖的区设立两级行政法院,分为一审和上诉法院,在华东地区的中心上海,可以设置一个负责华东地区重大案件跨省的行政法院。
而针对案件数量相对较少的西北地区,可以在地方设置两级法院,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做到资源的合理分配。
行政法院的财政支出来自国家的直接拨款,不再依赖于政府财政,且人事选用方面突破传统的地域限制,放宽对法官地域的要求,注重法官才能的考察。
行政法院设置的标准均是现实因素,不存在所谓的地域层面的歧视问题。
三、我国行政法院设立的现实合理性(一)有利于司法的独立性行政法院作为专门法院,不论是在财政还是人事上都与政府的牵连性进一步降低,司法独立性得到提高。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不管是在立案阶段还是审理执行阶段,行政法院专门负责,环节互相紧扣,减少了公权力介入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因为是跨省、市而设立的法院,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性降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地方政府与法院利用职权互相行使便利情况的发生,进一步保证了法院在判案过程中的独立性。
(二)有利于培养专业化法官前文提到目前行政诉讼的发展趋势是逐渐专业化,因而此类案件对法官自身的知识层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官不仅要掌握法律本身,更要利用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剖析案件,做出公正裁决。
基于当前的现实需求,从国家到地方都应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水准,专门解决此类案件的法官,拓宽法官的知识广度,进一步提高法官整体队伍的综合能力。
此类法官的培养不仅依赖于法官自身的学习,国家和地方也应给予相应的辅助培训和指导,例如定期举行课题讲座、案例指导等,时时更新法官的理论知识,以免法官由于自身工作压力等原因忽视了理论前沿的进展而做出不合理的判决。
(三)有利于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主要是政府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外部监督往往侧重于人大及立法机关的监督而忽视了司法机关的监督。
行政法院作为和政府联系最为密切的法院,其独立的设立本身就对行政机关起到了较为重要的监督作用,因为不再依靠政府财政拨款,人事安排也区别于普通法院,进而对政府的监督也能真正落到实处。
行政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暴露出的政府行政执法上的问题,一一解剖分析,更为具体地监督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种种行为,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越权现象的发生。
(四)有利于提高案件司法效率由于行政法院的法官均具备相当高的专业水准,他们不仅精通法学知识,而且对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也都有所了解,因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案件核心的把握度较高,对案情的理解能力也相对更加完备,在审理过程中,往往能做出更为公正的裁判,减少了法官仅仅根据以往的判案经验来裁决的可能性。
随着案件裁判质量的提升,案件的总体上诉率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得益于具有专业知识的法官,执行的难度进一步降低,法官运用自身的方法技能,把理论与实践进行结合,能更好地完成执行工作,避免了将判决变成一纸空文而难以实行的情况。
因为政府部门的干涉进一步减弱,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官半强迫行政相对人撤诉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不仅提高了司法的公正性,也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真正体现政府部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五)有利于合理分配司法资源行政法院的设置主要是以现实为基础,以经济、人口、案件数量等客观因素作为衡量标准,不像普通法院那样只是单纯根据行政区域来设置法院,这就使得资源的分配更加合理高效。
法院在设置上更加注重人性化,准确依据当地的需求进行设立,法院的人员配备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所要处理的案件数量的多少,真正做到“人有所值”,而不是像目前不同地区法院所存在的那样:发达地区的法官工作量大、强度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法官往往案件数量少,工作压力小,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