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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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点工作,根据《X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设置实施办法》,现就申报X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指标构成和设置依据

X年,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考核指标由个性指标、共性指标、党的建设指标三部分构成。

考核指标依据包括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X年度目标任务;县委、县政府X年工作要点,县党代会《工作报告》,全县追赶超越实施方案,县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X年全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一览表》;各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单位)、各双(条)管单位职能职责和工作要点。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考核指标申报

1、个性指标。各镇(街道办)结合各自的产业特点与区位优势、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和党代会工作报告、县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预期目标、市对县考核任务和全县“追赶超越”计划及县、镇(街道办)其他方面所涉及的内容,自提不少于5项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经镇(街道办)党委书记、镇长审签后,报县考核办;县直各部门(单位)要依据X年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县政府工作报告和上级业务部门工作要点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自提不少于8项个性

工作任务;各双(条)管单位要依据上级业务部门下达任务,自提不少于5项个性工作任务,经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明确责任、时限,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考核办初审。

《全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一览表》中的牵头单位,要对《一览表》中目标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并将分解意见报县考核办;50个重点项目负责单位要根据《X县X年50个重点项目县级领导包联一览表》中的建设内容、规模,与项目办沟通,明确提出X年的投资计划、季度形象进度、完成时限等。

2、共性指标。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需要或按照上级要求向县考核办提出将有关工作纳入考核指标的申请(申请包含要提出纳入原因、承办单位、考核办法等资料,在收到本通知两周内报送县考核办,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向考核办提交申请的,不纳入X年度共性考核指标之列),经县考核办初审,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相关职能部门对目标任务提出详细分解意见按时上报县考核办。

3、党的建设指标。党的建设指标包括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文明建设、依法行政、深化改革等指标。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由县委组织部提出考核评价要点,党风廉政建设由县纪委提出考核评价要点,意识形态文明建设由县委宣传部提出考核评价要点,依法行政由县法制办提出考核评价要点,深化改革由深改办提出考核评价要点。

4、市考县指标。承担市考县指标的部门(单位)要及时与市上对应部门进行衔接沟通,确保市上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科学、合理、符合我县实际,需要细化分解的指标要任务分解明确、承办单位明确、责任股、组负责人明确。

(二)审核审定

县考核办对各镇(街道办)、部门(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进行综合审核(其中镇(街道办)、党群部门、政府综合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四类个性指标由考评组初审、编排,涉农部门、社会公共事业管理部门由督查组初审、编排,县直单位、双条管单位由综合组初审、编排),通过复审形成X年度考核指标初步意见后,反馈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由各单位呈送分管或联系的县级领导审签后,交由考核办报送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三)指标下达

年度考核指标经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后,提请县委常委会审定,以县委、县政府文件下发,并在X县政府网、X党建网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对待,全面统筹。X年是实施“X”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一年。而考核指标作为基础性工作,起到引领的作用。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待,勇于当担,主动作为,树立新目标,迎接新挑战,严肃认真地做好今年考核指标的设置工作。各镇(街

道办)、各部门(单位)申报的个性目标任务要突出重点,聚焦难点,县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县党代会《工作报告》、县委、县政府X年工作要点、《X年全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一览表》中提出的必须纳入各自的个性指标之列,日常性业务和举措性工作不列入考核指标体系。

2、实事求是,自我加压。承担共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的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分解任务时,一定要加强与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的沟通、协商,充分考虑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在设置个性指标时,要自我加压,努力“追赶超越”,既要有一定难度、强度,又要防止出现“低定高超”或“高定难超”的现象。所提出的个性指标要做到内容表述清楚,指标量化准确,完成时限明确,在《X年度个性目标任务申报表》中准确填写各项考核指标的制定依据。

3、注重时效,及时上报。各镇(街道办)、部门(单位)个性考核指标,全县重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的分解意见,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纳入年度考核的共性指标申请、分解等资料,于3月15日前报县考核办;党的建设各项指标待市考县指标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由相关职能部门分解并报送考核办。无故逾期未报的单位,将按迟报的天数在平时考核中扣减相应的分值。

共性指标未按时上报的部门(单位),每超过一个工作日,在平时考核得分中减1分,超过5个工作日的,不再将其纳入X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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