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 Program 简称SRTP),是学校面向全校本科生开展的一项创新教育计划,其目的在于培养大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大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

该计划资助对象为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项目开展期间2、3年级(五年制本科为2-4年级)的在校本科学生。

学生以项目组的形式向学院申报,项目组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每个学生只能同时申报、参加一个项目。

学校对参与项目的学生发放证书,参与项目并按时结题的项目组成员每人可获得1-2个奖励学分,同时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时可根据项目成绩分等级享受加分。

第一届“重庆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共立项376项,参与学生1073人。

第二届“重庆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拟立项550项,项目正在组织申报过程中。

“重庆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 Program 简称SRTP)是学校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实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使“重庆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顺利实施,规范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重庆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以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课题研究和探索,了解和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培养大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大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

第二条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资助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项目开展期间2、3年级(五年制本科为2-4年级)在校本科学生。参与项目的学生在兴趣驱动和导师指导下,完成项目立题、可行性分析论证、设计实验、结果分析比较、撰写研究报告等过程;要求学生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项目;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为学校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落实经费、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优秀项目表彰及经验交流等工作。

第四条

学院成立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组织机构,在主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本学院SRTP日常工作的开展,制定学院SRTP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创新项目的申报、评审、检查、验收、成果汇总及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并成立专家组,负责指导学生选题、教师遴选、项目评审、进度检查、成绩审核、及结题验收工作;各实验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实验室开放事宜,支撑SRTP项目的开展。

第三章参与项目学生要求及立项原则

第五条

学生要求

学生是SRTP活动的主体,是SRTP研究项目的实践者。参加SRTP活动的学生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理工综合班学生;

(二)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学生;

(三)学有余力,课程成绩平分分值≥70,平均学年重修课程数不得多于1门,对SRTP有浓厚兴趣,并能够保证全程参加SRTP所需的时间和精力;

(四)不满足(一)、(二)、(三)条中任何一条,但个别有特长的学生,需特别审查批准后可参加申报;

(五)项目开展期间2、3年级(五年制本科为2-4年级)在校本科学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学科组建团队。

第六条

SRTP项目立项原则

(一)可行性原则:应从本科生的实际能力出发进行选题,充分考虑本科阶段的知识结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知识的综合应用。项目选题应充分利用校、院两级实验中心的教学科研资源、教师已有的科研条件以及学院其他资源,项目执行期不超过1年,在经费允许范围内能够完成。

(二)创新性原则:以学生兴趣为出发点,项目内容包括各学科研究热点、国内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和社会热点等,让学生了解学科发展的前沿,开拓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良好的科学素养。

(三)实用性原则:引导学生带着社会的需求信息,主动提出问题、获取知

识、参加实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第四章项目申报、评审与立项

第一条

申报程序

(一)学生以项目组的形式开展项目申报。项目组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项目组根据申报要求自行拟定创新实验项目,填写《重庆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申报书,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每个学生只能同时申报、参加一个项目。

(二)确定项目指导教师。学院每年确定项目指导的教师,项目组学生可自行联系导师,也可由学院指定教师。为保证指导的效果,每位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超过两个。

(三)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资格、项目内容、指导教师等内容进行审查,并组织开展申报项目评审。

第二条

学院按照学校划拨的名额,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等方面进行评审,立项项目应论证充分有据、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承担者具有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学科知识和科研能力。

第三条

学校不开展二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随机听取部分学院立项评审,并抽查学院立项项目材料。

第四条

项目立项

学院按学校划拨名额确定立项项目,汇总后报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

科,获学校批准后立项。

第五章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五条

项目经学校批准立项后,学生即可进入项目组开展工作。SRTP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由学生担任,对项目负全责,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分配参与项目研究人员的任务,明确职责。

第六条

学院应根据学校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送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备案。学校根据学院的实施细则,检查各项工作是否得到实施。

第七条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参与项目的学生自主完成设计实验、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报告等工作。

第八条

指导教师应积极发挥指导作用,负责指导项目实施、审查经费开支、评定结题材料和学生成绩等工作。

第九条

学院应及时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进度,对立项后无故不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项目、项目执行不力等情况者,将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中止项目等处理。

第十条

中期检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