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2016年度北京法院大数据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继承纠纷2016年度北京法院大数据报告
北京市近三年继承案件概况北京市与全国继承纠纷案
件对比情况从北京市继承纠纷一审案件占全国继承纠纷一
审案件的比例来看,2014年为11%;2015年为9.6%;2016年为7.4%,比例上有相对减少的趋势,但从案件数量上看,趋于平稳。统计说明:样本中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均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类案件中统一处理,故本报告未统计。统计结果显示,各种案由占比大小依次为:法定继承占54%,遗嘱继承占31%,析产继承占6%,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占5%,遗赠占3%,遗赠扶养协议占1%。85%的纠纷为法定继承纠纷和遗嘱继承纠纷,这说明在实践中,大部分继承纠纷都源于没有遗嘱或者因遗嘱效力问题产生争议。另外,析产继承的纠纷数量在样本中多达34 起,占比6%,但继承纠纷案由中未列明此项,按照目前的民事案由规定,析产争议仅存在于家庭婚姻中的同居关系纠纷案由中。实际上,许多家庭中也存在析产问题,如,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后家庭成员的部分财产处于共有状态,长时间未进行析产分割,导致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遗产范围不清,法院在分割遗产前必须先行析产。但因长时间的财产共有,相关证据缺乏或已灭失,给查明案件事实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不论是否出现继承事由,在家庭成员财产共有的情况下及时分割共有财产或拟定析
产协议是必要的,明确权利、财产的归属,以防止由于财产共有时间过长而导致个人遗产范围难于认定,同时,在拟定析产协议时要注意其效力问题,以免出现新的争议。统计结果显示,79%的继承纠纷诉讼中,当事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其中单方委托的占37%,双方委托的占42%,而且诉讼代理人最多的是专业律师,比例为85%,这应当与继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人数众多且关系复杂、标的额大以及案件事实复杂、诉讼程序专业化等因素有很大关系。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不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确定的继承人均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即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与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统计的结果显示,作为案件争议的原被告,身份最主要集中在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和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孙子孙女(8%,18%);其次为父母、儿媳女婿,而身为第二顺位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在原被告中分别占比3%和2.5%。统计结果显示,54%的继承案件为一位被继承人,46%的案件中出现了两位被继承人。两位被继承人的案件中,两位被继承人一般为夫妻关系,一方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割,至另一方去世时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统计说明:判决书无法准确显示案件立案时间,故该项只统计继承开始后至法院作出一审裁判所经历的时间。统计显示:继承开始后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时间为两年以内的案件占32%,两年到五年的占24%,五
年以上的占44%。样本中有42%的被继承人留有遗嘱,且留有遗嘱的样本中,一份遗嘱的占82%,两份以上遗嘱的的占18%。由于忌讳谈“死”的中国文化传统,相当一部分人不习惯对他们的财产f等后事提前通过遗嘱方式做出安排。另外,遗嘱份数的比例说明大部分人并没有及时对遗嘱进行更新。实际上,我国继承法已确立了遗嘱执行人的身份,但在实践中尚未充分重视,而在立遗嘱的同时指定遗嘱执行人对遗嘱进行管理可以充分保证遗嘱的完备性和可执行性,比如,能够在财产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更新遗嘱内容,在继承发生后,能严格按照遗嘱执行继承事宜,减少纠纷。
遗嘱形式都用什么方式立遗嘱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所占比
重最大,合计达到69%;另外,为保证遗嘱效力,越来越多的人也会选择公证遗嘱方式,其占比为25%;而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占比最少,分别为2%和4%。这表明,由于自书或代书遗嘱的低成本优势,人们更加愿意选择自书或代书遗嘱的方式。公证遗嘱占四分之一的比例表明,很多人已经开始意识到遗嘱效力的重要性问题而选择更加专业的公证机关
办理遗嘱事宜。30%的遗嘱因有瑕疵或重大缺陷而部分无效乃至全部无效,其中部分无效的占14%,全部无效的占16%。遗嘱无效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被继承人遗嘱能力、遗嘱内容、遗嘱形式。如被继承人被认定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占17%;无权处分其他人(主要是被继承人配偶)
的财产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就占39%;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占18%;遗嘱意思不明的占18%;见证人存在利害关系法占3%。在无效的遗嘱中,人们习惯采用的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分别占39%和41%,口头遗嘱占11%,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遗嘱中公证遗嘱占8%。在统计的样本中,律师进行见证乃至代书遗嘱的比例为11%,律师见证下,遗嘱的有效率为96%。但仍然有4%的比例为无效。当事人在选择代书遗嘱的方式时尽量委托律师进行见证或代书,一方面能保证见证人的中立性,另一方面可通过律师的专业知识保证遗嘱的有效性。另外,最好能委托在相关领域较为专业的律师进行见证。本案统计的案件中,有三分之一的案件当事人提供了证人证言,从证人证言的采纳率来看有88%,我们通过阅读大量案例发现,大部分证人证言被采纳是因为有证据能相互佐证,单独被采纳的概率极低。在继承纠纷中,证人证言的出现率以及单独采纳率均很低,故在诉讼中应尽量搜集其他类型的证据,如物证、书证和鉴定意见等,辅之以证人证言,这样会取得更好的效果。证据继承纠纷中通常会出现哪些取证问题?
根据样本统计,有18%的继承案件中涉及取证问题,其中,申请房产评估的有59件,占保全种类的57%;调查取证的有29件,占27%,笔迹鉴定的有16件,占16%。这与继承案件的特征有关,因为继承案件中房产的价值以及遗嘱署名
的真实性一般是主要争议焦点,故诉讼中需要进行房产评估和笔迹鉴定的情况较多。但笔迹鉴定和房产鉴定一般需要由原被告自己承担,很多案件的当事人会放弃申请鉴定。建议:在庭审中是否需要进行其他取证行为,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需要结合律师意见进行选择。继承案件中涉及比较多价值相对较大的遗产是房产,有关房产的分割方式也一直是法院裁判的主要内容。根据统计的结果,53%的案件涉及房产,其中,法院判决按份共有的占54%,判决折价补偿的占46%。对比发现,继承案件中,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比例高于其它类型民事案件。原因应为大部分继承案件当事人人数众多,送达法律文书所需时间长、案情复杂,以及涉及到房产评估、遗嘱笔迹鉴定、调查取证和亲子鉴定等情况,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时间。诉讼费用是当事人的必要诉讼成本,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原被告各自承担的比例,从统计的结果可以看出,67%的案件诉讼费用在一万以内,18%在一万到两万之间,7%在两万到三万之间,8%在三万以上。这应当与继承纠纷案件涉及较大的遗产价值,如房产、车辆等有关,除此之外,很多继承案件中申请笔迹鉴定和房产评估等鉴定的费用亦相当大。本研究报告立足于现实案例的数据基础,所作的分析结论亦为一家之言,囿于部分数据的缺失和精力有限,本报告只统计了上述指标,并以此进行分析,如有错误疏漏,欢迎大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