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本校控烟工作,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学生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不断拓展健康教育的内涵,努力营造”健康重庆、无烟重庆”的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奖惩制定。

一、教师

1、遵守禁烟条例作为教职工考核评优的一项硬指标,若教职工在校被查获有抽

烟行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2、教职工不遵守《条例》吸烟者,学校在绩效工资中给予扣款。

3、具体惩罚:校级干部校内吸烟罚200元/次;副校级干部校内吸烟罚150元/

次;中层干部校内吸烟罚100元/次;普通教职工校内吸烟罚50元/次;

4、外来人员在校内吸烟,相关人员必须马上上前制止。

5、:

6、各行政、年级及所有办公室要认真落实《条例》精神,对照标准进行自查,

找出不足,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把是否吸烟作为文明组室及教职工评定各种先进的内容之一。

各教师办公室若查获教职工有抽烟行为2人次以上,取消参评“文明办公室”

资格。

5、拟定选出“无烟办公室”,并对评选出的“无烟办公室”进行表彰。

二、学生

1、学生违反《条例》吸烟者,学校将作出通报批评及警告的纪律处分;重复违

反《条例》吸烟者,须接受学校和家长的共同教育,写出戒烟保证书予以公示,并作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

2、学生违规者取消评选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评优资格,取消评选明星学生资格,

取消助学金、帮困补助等资格,该生所在班级取消优秀班级评选资格,并与班级考核挂钩。

3、学生在寝室不遵守《条例》吸烟者,取消该寝室评优评先资格及该寝室优秀

室长等评优资格。

)

4、积极开展禁烟活动的评选活动,拟定选出“无烟年级”及“无烟班级”,并对评选出的“无烟年级”及“无烟班级”进行表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