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律案例分析-基于兰州水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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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苯超标水污染事件

兰州苯超标水污染事件

兰州水危机背后的“中外斗法”全国唯一没有第二水源的省会城市,苯超标导致三百万人的抢水潮4月12日,因兰州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当地群众在等待应急送水车辆的到来。

新华社发这座城区三百多万人口的城市,供水全部依赖兰州威立雅。

恐慌迅速演变成了抢水潮。

与此同时,舆论质疑声四起:兰州威立雅为何不第一时间公布?兰州市政府是否在瞒报?苯超标是否与3月6日的兰州市自来水异味相关……兰州“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新闻发言人王柠15日介绍,兰州是全国唯一一个没有第二水源的省会城市,多年来兰州市委市政府一直在谋划和争取,2013年已经启动了从刘家峡水库引水的第二水源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原计划今年3月份开工,但因为投资方的原因,没有按期实施;兰州市将创造条件尽快开工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安全供水问题。

兰州城区三百多万人的饮水安全系于这样的水务企业之手:一条可谓生命线的自流沟周边,布满化工企业、违规建筑、猪圈、废品站。

一个决定全城饮水安全的七人董事会,却疲于斗法,搁置事务,导致管理失范。

一个原本被寄予破解城市水务困局的合资典范,却将城市供水安全带入重重隐患之中,直至事发。

“洒水一身泥,不洒水一身灰”,是包围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以下简称兰州威立雅)破损街道的最贴切描述。

它还被储油罐、纵横交错的化工管道包围着。

集团大楼也显老态,电梯里灯光暗淡。

2014年4月11日,一条约三公里长的自流沟将这家水务企业拖入舆论漩涡。

突如其来的苯超标,酿成了全城抢水风波。

而突发事故背后的企业管理失范真相,也渐渐浮出水面,要命的是,它维系着一座城市的供水命脉。

至少喝了八天污染水2014年4月10日晚上约11点,兰州威立雅董事长姚昕为一个电话赶回了公司。

电话的另一头说,自来水苯含量超标。

路上,姚昕通过电话向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紧急汇报,几个电话打了一个多小时。

这几个通报电话,原本应为总经理贾庆虹的职责。

兰州水污染事件

兰州水污染事件
兰州水污染即4· 10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 2014年4月10日兰州发生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 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显示,4月10日17时出厂水
苯含量、10日22时自流沟苯含量、11日2时自流沟苯含量均 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
2014年4月12日13:13原因已经查明:兰州自来水苯超标系兰

“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寒”,许多时候小细节背 后却隐匿着大问题,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看似偶然 个案,却并不偶然。及时的信息公开,可增强政府公 信力,减少事后的被动;应对越及时,越能事半功倍, 而不至于左支右绌。兰州水污染事件,说到底可倒逼 政府部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唯有升级思路、刷新理 念、提高行动力,才能化解乃至避免类似的水危机出 现。
水务(集团)公司向水厂沉淀池投加活性炭,吸附有机 物,降解苯对水体的污染。
二是4月11日上午11时,停运北线自流沟,排空受到
污染的自来水。南线输水管道正常供水。
事件影响
1.停水通知
2.市民抢购矿泉水
恢复正常供水
截至14日上午7点,兰州的城关、七里河、安宁、西
固4个区全部解除应急措施,全市自来水恢复正常供 水。
州石化管道泄漏所致。ຫໍສະໝຸດ 污染发现 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显示,2014年4月10
日17时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22时自流沟苯 含量为170微克/升,11日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均远 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威立雅公司认为可能是化 工厂污水污染自流沟。
应对措施
一是在第一时间,即4月11日凌晨3时起,兰州威立雅

环境法律案例分析-基于兰州水污染事件

环境法律案例分析-基于兰州水污染事件

环境法律案例分析——以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为例摘要2014年兰州“4·11”水污染事件曝光后立即引来社会各界关注。

而此次事件涉及到的不仅仅是苯含量超标的饮用水给居民生活带来危害这一环保层面的问题,更深刻的是其背后隐藏的相关部门、单位的失职和监管制度的缺失等法律层面的问题,其中更是隐含微妙的利益关系。

通过分析整个案情的经过,从事故处理过程中相关主体的作为或不作为,明确各方法律责任的承担以及受害方的求偿权和救济途径,并从源头找出事故根源和潜在威胁,提出预防机制,最后强化立法在避免类似环境污染事件上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水污染;监管力度;信息披露;各方责任;救济赔偿Environmental law case analysis ——Based on the case of benzene pollution in LanzhouABSTRACTAnd find out the implicit 2014 in Lanzhou "4 / 11" water pollution incident came to light after immediately attracted the social attention from all walks of life. The event involves not only the benzene content standard of drinking water for residents living bring harm to the environmental level, the more profound is the hidden behind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and units of dereliction of duty and supervision system of the lack of the legal level, which is more subtle benefit relations.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ase after the accident process related subjects as or not as clear all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bear and the injured party for compensation rights and remedies, and from the source to the root causes of the accident potential threat. Out of the prevention mechanism, and finally to strengthen legislation to avoid simila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ncidents on the positive role.Key words:water pollution;suprvision;information disclosure;responsibility of all parties;relief compensation目录摘要 (1)ABSTRACT (2)1. 事件背景 (4)1.1 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 (4)1.2 何为苯 (4)1.3 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回顾 (4)2. 事件原因分析 (5)2.1 直接原因 (5)2.2 间接原因 (5)3. 兰州水污染事件中所披露的问题 (5)3.1 威立雅水务集团之过 (5)3.2 政府之过 (5)4. 事故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6)4.1 产业布局,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制度 (6)4.2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信力问题 (6)4.3 事故中存在的渎职责任 (7)4.3.1 瞒报错报的问责 (7)4.3.2 怠于履行水污染监管职责的问责 (7)4.3.3 相关国企领导的问责 (8)4.4 事故损害的环境侵权与赔偿责任 (8)4.4.1 环境侵权 (8)4.4.2 公益诉讼 (9)5. 事故处理的结果 (9)6. 反思与启示 (9)6.1 水污染事先预防机制 (9)6.2 政府信息公开要快、全、细 (10)6.3 主动承担责任、注重情感沟通 (10)6.4 科学有效立法 (10)7. 结语 (11)参考文献 (11)1. 事件背景1.1 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威立雅水务集团是全球最大的三大水务集团之一,为全球五百强法国威立雅集团所属。

兰州水污染视角分析环境

兰州水污染视角分析环境

环境监管的成因与对策——从兰州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视角专业:法学1102 学号17 姓名:朱珠摘要:当今中国水污染防治的成效不彰,与某些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未依法履行或正确履行其职责,或滥用职权相关,主要原因在于环境立法存有缺陷,监管理念出现偏差,内部监督机制未能有效启动,外部监督乏力。

因此,有必要在立法、监管理念和内、外部监督机制方面予以完善。

关键词:环境监管渎职监督近来环境监管渎职案件频发,引人注目。

2004 年2月,在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向四川沱江持续严重超标排污事件中,成都市青白江区环保局原副局长宋世英等3名政府官员因环境监管失职而被判刑2年。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其危害之深、影响之大,堪为近年之最。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为此引咎辞职。

水污染屡治屡污,日趋严峻,原因甚多,其中与政府和环保部门监督渎职密切相关。

因此,探究政府和环保部门监管渎职的主要表现形式,分析其成因,并提出如何才能有效地遏制这些顽疾的策略,无疑是个现实的课题。

近期在我国兰州发生的水污染事件将水污染防治的议题再次提上日程上来,此文将主要从政府防治的角度探讨兰州水污染的防治问题。

一:事件回顾:4月11日,兰州自来水厂检出出厂水苯含量超过国家限制标准7倍多,消息发散之后,引起了兰州市民的恐慌,同时间兰州市政府下达断水通知,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但是抢水,屯水的闹剧还是频频发生。

从11日11时32分新华网发布该消息到12日凌晨的短短12个小时内,兰州政府的补救应急措施及对事态的透明化处理很成功。

政府没有推卸责任,没有寻找借口而是在严肃认真的解决问题,在当天下午5时便宣布12日中午可以恢复供水。

二:自我思考:(1)为什么政府没有提前采取措施排查水质?所谓的水质检查标准到底是什么?兰州10年已经发生过水污染事件,且自今年年初就爆出兰州自来水有异味的问题,但政府检测得出的结果却是正常,这次的苯污染事件虽然也经过查实与年初事件没有实质性联系,但是却已经暴露出兰州水质存在严重问题。

污染水事件分析PPT

污染水事件分析PPT

⑤对管道、水质安全的 检测缺乏规范,检测结 果存在舞弊空间
然而兰州自来水污染源顽疾难治的背后是当地政
府、威立雅水务和相关石化企业的“内斗”,而 各方都为了各自的
利益。
而在各方为了各自利益的博弈之中,公众饮水安全的诉 求却被忽视了。
图3. 2010-2014年全国重大自来水污染事件
在治理饮用水或水资源的路上,我们还需要结合政府各部 门和企业、公众的力量,如何从水安全的制度上破局,兰
州以及全国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nd
图4.兰州景色
2014年兰州水污染事件的分析
兰州夜景
兰州市是一个典型的河谷型城市,黄河自西向东流贯该市西
固、七里河、安宁、城关四区.城区南北两侧山峦对峙.如 下图所示,城市主体集中于河谷,并沿着黄河河谷向外围扩 展,迄今已发展成一个东西长45千米,南北宽2~8千米的带状 城市。
图1.兰州城市的主体分布

中新网兰州4月11日电

兰州官方说,针对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出厂水及自流沟水样中 苯含量严重超标,该市已多项措施紧急应对。4月11日11时,兰州市已 停运北线自流沟,排空受到污染的自来水。南线输水管道正常供水。
在此期间,市区降压供水,高

坪及边缘地区停水,限制生产 性用水。兰州官方特别提示, 未来24小时,自来水不宜饮用, 其他生活用水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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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渗漏 纳滤 超滤
微孔过滤
人为原因:
①清除渣油污染并 不是技术难题,即 便在上世纪80年代, 也有能力及时清污
②城市规划不科 学,使得兰州的 自来水管线只能 横穿重化工区
③地方政府治理污 染热情不高,对涉事 官员和污染企业处罚 力度也不大 ④地方政府和涉事国 企之间就责任相互推 诿,也提高了治理的 难度

甘肃兰州水污染事件解说讲诉

甘肃兰州水污染事件解说讲诉

1.自来水公司是营利 公司还是公益公司? 两者又有什么区别?
2.水是不是产品?
3.若水是产品,那么 自来水是否受产品法 管理?
4.自来水受产品法管 理,那么消费者是否 可以要求赔偿?
责任
污染者—— 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

自来水公司
公益性自来质水公司被不断
削弱,盈利性质 公益
公司
区别:是否以营利 为目的,自负盈亏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 六条 第(一)款规定不
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 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 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 该标准;第(二)款具 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 性能,但是,对产品存 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 说明的除外
甘肃兰州水污染事件
10日17时至11日凌晨2时,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发现,其出厂水 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至200微克/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兰州市环保、 水务等部门介入调查。随后,兰州市政府宣布24小时内兰州市自来水不宜饮用。
在11日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 亭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市民道歉。但居民反映半月前喝水就有异味 要放茶掩盖。 这是居民们排队争相买水的图片!
营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公司
不断扩张,成为
打着公益招牌的兰价州变市化水
营利性公司
06年1月前 06年1月
至09年4月
09年11月
产品
自然属性的 法律属性的
产品
产品
广义—— 工业处理的
制成品
狭义—— 可移动的 工业制成品
适用本法
经过加工、制作, 且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筑材料、建筑 构配件和设备
军工企业生产 的民用产品

工程伦理案例分析—兰州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伦理问题浅析

工程伦理案例分析—兰州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伦理问题浅析
(2)政府和企业方面,要加强政府、企业责任意识的提高,完善环境立法 制度。让各级政府和企业真正自觉地遵守相关章程,这样才能真正地减少 事故的发生,才能有效保障人类以及自然的利益。
谢谢聆听!
3、生态与环境安全角度
第一,因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而导致的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等生态损害 的问题,尽管环境法上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但具体的损害治理 制度目前仍处于缺失状态。比如,2008年松花江污染事件中,制度缺失表露 无遗。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约600万元用于污染防控,但后来发现松 花江污染事件发生5年来,国家已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累计投入治污资 金78.4亿元。此消息一出,再次引起公众质疑:中石油造成的污染事故,防治 数目如此之大,却为何让国家和纳税人来买单。这个事件背后反应出来的一 个问题就是环境保护领域对生态修复、生态损害这一块没有相应的责任制度。
自来水中苯含量超标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了市 民“抢水风波”,兰州市民在各大超市大量抢水。
4月11日,在兰州市西固区一居民区,居民们 在送水点排队打水。
2、生产安全角度
第一,企业生产安全存在隐患,企业污染信息报告不及时。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都对发生重 大污染事故之后信息报告制度做了比较详细的、可操作性的规定。根据媒体 公开的消息,4月10日17点左右,威立雅水务公司就初步检测到出厂水苯含 量高达118微克/升,远远高于10微克/升的国家限制标准。在发现水异常后, 该公司又连续3次对水质进行了检测,每次间隔2个多小时。直到11日凌晨5 时,威立雅才将污染情况报告给兰州市政府。威立雅在检测到自来水苯严重 超标12小时之后,才报告给兰州市政府,无论如何不能称得上及时,存在延 报的嫌疑,在这方面威立雅水务公司应当是有责任的。

兰州水污染事件----328宿舍

兰州水污染事件----328宿舍

被化工厂包围的自来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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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还有一个貌似“历史遗留问题”,即兰州水厂自流沟建于上世纪 50年代,属于“超期服役”,兰州市政府于2007年将全市自来水业务 高价卖给威立雅水务,却没有对“超期服役”设施进行任何改造,给 全市供水埋下安全隐患。虽然是前届政府欠债,现任政府不予亡羊补 牢,亦属失职。 虽然,眼下尚处于对自来水污染来源的调查、分析与处理阶段, 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政府建构起安全供水责任链,这起自来水 苯超标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可以避免的事故发生了,当地政府就 是责任链的中心环节,不予问责难以服众。 此前,我们对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不乏其例,但主要集中在矿业 等安全生产领域,民生领域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明显不足。现在城市 自来水屡屡惊魂,最后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自来水作为最基 本的民生保障之一,发生大面积污染,其安全风险有甚于煤矿、交通 及一般环保事故。如何明晰其中的政府责任及其领导责任,是一个现 实问题。 兰州自来水苯超标既已发生,当地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失职理应依 法问责。不妨借此打造一个规范案例,明确类似供水事故发生后,地 方政府及其领导责任在哪里、失职之后应当承担哪些责任,以及如何 承担责任,以此明示天下。
事故频发的兰州石化
暴露的问 题
事故频发的兰州石化
除了官方公布的兰州石化发生的两起爆破和着火事故外,兰州石化 在过去近十年时间里,曾发生过至少6起安全事故。 据兰州石化官方网站显示,该公司是目前我国西部地区最大的 炼油化工企业,公司拥有1050万吨/年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和70万吨/ 年乙烯生产能力,主要生产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基础油、合 成塑料、合成橡胶等石化产品。 但这一石油化工企业,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 事实上,除了昨日兰州官方公布的兰州石化发生两起爆破和着 火事故外,兰州石化在过去近十年时间里,曾发生过至少6起严重 的安全事故。 早在2007年2月,兰州石化的合成橡胶厂一车间发生爆炸着火, 造成6人不同程度受伤。最严重的一起爆炸事故,发生在2010年1月 7日。当日下午,兰州石化303厂内一罐体泄漏,致使可燃气体浓度 达到爆炸极限,可燃气体产生静电引发爆炸着火。这一事故直接导 致6人遇难,20多人受伤,在17公里外的市区都有震感。

兰州水污染事件回顾和分析

兰州水污染事件回顾和分析

>>>兰州水污染事件回顾经甘肃省环保厅环境监测站监测,截至2014年4月13日19时,兰州市自来水抽样检测数据显示:威立雅水务公司自来水厂1号泵房和2号泵房取样点,安宁区培黎广场取样点,苯含量未检测出;西固区建国宾馆取样点,苯含量为2.15微克/升。

在此之前,17时20分,兰州市召开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第二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通报称,导致此次污染事件的原因是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两水厂之间的自流沟内水体受到了污染,并初步查明周边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自流沟内水体苯超标的直接原因。

通报还称,初步判断,自流沟周边地下含油污水形成的原因有二:一是原兰化公司一渣油罐曾于1987年12月28日8时50分发生物理爆破事故,有34吨渣油渗入地下;二是原兰化公司一出口总管曾于2002年4月3日发生开裂着火,泄漏的渣油(具体数量当时未统计)及救火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消防污水渗入地下。

该通报至少说明,这条自流沟早已受到了含油污水的污染。

事件发生以来,作为兰州市民,《法制日报》记者亲历了该事件的整个过程。

“迟到”的公布4月11日凌晨3时,就在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向水厂沉淀池投加活性炭的时候,兰州数百万的市民还大都沉浸在熟睡之中。

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是2007年8月由原兰州供水公司与法国威立雅水务投资公司组建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据该公司介绍,投加活性炭是为了吸附有机物,降解苯对水体的污染。

5个小时后,早上7时起,当市民们纷纷起床洗漱、吃早餐、上班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家里水龙头哗哗流出的自来水,或许已经被苯污染。

苯是一种石油化工基本原料,在常温下为透明液体,有毒,也是一种致癌物质。

直到当日11时许,有媒体报道称,兰州自来水苯指标严重超标——国家限值为10微克/升,当日凌晨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也就是说超标20倍。

此消息迅速在微信、qq群、短信中传播开来。

与此同时,市民开始抢购各大小超市的矿泉水。

媒体披露的数据得到了相关部门证实。

兰州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故的环境伦理问题

兰州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故的环境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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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2014年4月10日,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发现其出厂水苯含量超标。检测 显示,4月10日17时,兰州威立雅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此后曾升高至约200微克/升, 最高时超出国家标准20倍。国家规定,饮用水苯含量不超过10微克/升。
4月11日凌晨5时,威立雅公司在进行了4次检验后,最终确认4号自流沟第二水厂入水口、 第二水厂出水口自来水苯含量严重超标。随后,公司将这一情况报告给兰州市政府。6小时后 的4月11日11时,自来水厂终于开启控制阀,4号自流沟不再供水。
一是原兰化公司原料动力厂原油蒸馏车间R205A#渣油罐,曾于1987年12月28日8时 50分发生物理爆破事故,罐体破裂造成90立方渣油泄出,其中有34吨渣油跑料未能回收, 渗入地下。该装置建于1982年,2003年停用, 2006年拆除。拆除后,在原址建成现有的 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罐区设计分别储存馏份油、轻油、渣油。
应对措施
一、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向水厂沉淀池投加活性炭,吸附有机物,降解苯对水体 的污染。 二、停运北线自流沟,排空受到污染的自来水。南线输水管道正常供水。
事故原因
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3号、4号自流沟超期服役,沟体伸缩缝防渗材料出现裂痕和缝隙, 兰州石化公司历史积存的地下含油污水渗入自流沟,对输水水体造成苯污染,致使局部自 来水苯超标。与此次水污染事件有关的两次具体历史事故:
二是原兰化公司原料动力厂原油蒸馏车间泵B—113出口总管曾于2002年4月3日发生 开裂着火,泄漏的渣油当时未统计具体数量。另外,救火过程中产生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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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12时许,这则很短的消息经新华社发出,迅即传遍了兰州的大街小巷,坊间一片 哗然,这座黄河之滨的城市发生了一场不小的抢水风波。

毕业论文终稿 公共生态环境危机事件中的政府行为研究——以甘肃兰州水污染事件为例

毕业论文终稿  公共生态环境危机事件中的政府行为研究——以甘肃兰州水污染事件为例

题目:公共生态环境危机事件中的政府行为研究——以甘肃兰州水污染事件为例摘要公共生态环境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尤其是像水资源这种涉及居民生活的不可再生资源,应该受到政府的特别关注。

然而,一些企业的不正当经济行为使公共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致使像兰州水污染事件这样产生巨大不良影响,考验着政府在应对公共生态环境危机事件的能力。

本文采用文献调查法、归纳法、比较法等并运用公共危机、政府行为、执政能力建设等知识对公共环境危机事件中的政府行为进行分析。

值得一题的是,本文最大的亮点就是运用公共管理伦理建设分析政府在公共生态环境危机事件中的行为失当。

关键词:公共危机;生态环境;政府行为;政府治理AbstractThe public is closely related to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people's life, especially as the residents living water resources relates to non renewable resources, the government should receive special attention. However, the unfair economic behavior of some enterprises so that the destruction of public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uch as the Lanzhou water pollution incidents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resulting in a test of the government, in the ability to deal with public crisis environment. This paper adopts literature survey method, inductive method, comparative method and the use of public crisis, government behavior, the ruling ability construction of the knowledge of the government behavior public environment crisis analysis. The question is worth is, the biggest highlight is the use of public management ethics analysis of government behavior in public crisis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e event of misconduct.Keywords:Public crisis; ecological environment; government behavior; Government Governance目录摘要............................................................ I 关键词: ............................................................. I Abstract ........................................................... I I Keywords:........................................................ II 引言. (1)一、主要概念定义 (1)(一)公共危机与公共生态环境危机 (1)(二)政府行为及其特点 (2)1.政府行为的含义 (2)2.政府行为的特点 (3)二、公共生态环境危机中地方政府行为分析 (3)(一)兰州水污染事件 (3)(二)兰州水污染事件中的兰州政府行为分析 (3)1.兰州政府自身的生态意识薄弱引发政府行为的滞后 (4)2.兰州政府的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影响政府效能的有效发挥 (4)3.兰州政府行为的公开透明度不够引发信任危机 (5)三、公共生态环境危机中政府行为失当原因分析 (5)(一)行政文化方面 (5)(二)体制方面 (6)(三)行政管理方面 (7)(四)公共管理伦理方面 (7)1.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者面对自身利益膨胀以及利益诱惑时道德伦理冲突心理 (8)2.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外在性力量驱使 (8)3.公共管理伦理法制建设和教育制度建设的落后 (8)四、公共生态环境危机管理中政府执政能力提升策略 (9)(一)行政过程中促进政府回应和提高民众参与度 (9)(二)强化公共生态环境危机管理,提升危机预警能力 (9)(三)构建应对公共生态环境危机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 (10)(四)提高公共生态危机事件中的公务员素质与公共管理伦理的重视程度 (11)1.公共管理伦理的制度规范与公共管理伦理的理想信念的协调互补 (11)2.强调公共管理伦理的最低要求和公共管理伦理的理想追求 (12)3.把公共管理伦理作为公共管理人员任职、升降、奖惩的必要条件 (12)参考文献 (13)致谢 (14)引言在经济社会转型的今天,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激烈,公共生态环境危机事件以更频繁,更复杂,危害更大的形式出现并且受到人们的不断关注。

浅谈对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的认识2

浅谈对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的认识2

浅谈对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的认识摘要:2014年4月10日兰州发生了“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本论文从生物伦理学、生态环境、生命健康保护三个方面论述了笔者对此事件的认识。

1.事件概述2014年4月10日兰州发生了“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显示,4月10日17时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10日22时自流沟苯含量为170微克/升,11日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

导致此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为威立雅水务公司3号、4号自流沟超期服役,沟体伸缩缝防渗材料出现裂痕和缝隙,地下含油污水渗入自流沟,致使局部自来水苯超标。

据相关部门的后续报道,这些油污是由于兰州石化1987年和2002年的两次爆炸着火事故中泄露后未经回收而渗入地下水中的这个事件整体上都很“荒唐”。

2.从生命健康保护的角度看事件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次水污染的主角—苯:其在常温下为一种无色、有甜味的透明液体,具有强的挥发性,可以通过皮肤和呼吸道进入人体内,长期接触会损伤人体神经系统,并引发白血病、癌症等疾病,严重时会引起休克和死亡。

由此可见苯污染了自来水,我们不仅会由于饮用而将其摄入体内,还会因为皮肤接触日常生活用水和吸入从水体中挥发出的苯而在体内富集更多的苯。

我们体内70%-80% 都是水分,人体中的水每5-13天需要更新一次。

它是人体六大营养物质之首,是细胞内良好的溶剂,是各种代谢反应中的反应物,是运输营养、排出代谢废物、参与体温调节等各种生理活动的生命动力,水的质量直接决定了生命的质量。

那么当我们赖以生存的水资源受到污染时,我们的生命健康和安全还能从何得到保障?由水在人体内发挥的重要作用和苯给人体带来的潜在重大危害可以看出,此次水的苯污染事件是十分严重的,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人民群众全方位的治理理应刻不容缓。

2.从生物伦理学角度看事件首先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事件的直接原因为兰州市威立雅水务公司4号、3号自流沟由于超期服役,沟体伸缩缝防渗材料出现裂痕和缝隙,地下含油污水渗入自流沟,致使局部自来水苯超标。

兰州水污染事件分析

兰州水污染事件分析

兰州水污染事件分析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关键词:兰州自来水汞含量超标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自流沟原油泄漏摘要:本文主要是以近期发生在兰州市的关于自来水汞含量超标的事件进行简述,分析其发生的原因以及危害,并提出相关的防治意见。

希望通过这次的事件引起社会、政府部门的相关重视,防止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

正文:2014奶奶4月10日17时至11日凌晨2时,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发现,其出厂水苯含量远超出国家标准近20倍。

消息一出,便引起轩然大波以及广泛的关注,随之兰州市政府宣布24小时内兰州市自来水不宜饮用。

这个新闻事件让人重新审视和思虑我们日常的饮用水安全。

该新闻事件已经离发生之日已过去数日,但是我们还是得探究其中的缘由。

据新闻数据显示,水厂的检测数据显示4月10日17时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22时自流沟(自来水一分厂与二分厂之间中间段)苯含量为170微克/升,11日凌晨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的标准多达20倍。

苯,它是一种无色透明的液体,有毒,对神经系统、造血系统有极大的损害,是一种致癌物。

究竟,使自来水苯含量超出国家准备20倍的原因是何呢?经过事件的一系列调查发现,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的一条管道发生原油泄漏,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

兰州市威立雅水务公司是兰州市唯一的一个供水企业,它的水源来自黄河,而检测出水含量汞超标的就是威立雅水务公司的一分厂和二分厂之间的一个管线,一分厂是水处理的预处理厂,从二分厂送出的产出水就是供给全市居民的生活用水,中间连接一二分厂的自流沟长约三公里,建于上个世纪巫师年代,全程封闭且没有排污口,是混合钢筋泥土的结构。

自流沟的周边分布了许多化工企业,其中有部分化工企业的管线与自流沟是相互交叉的,从自流沟的下方穿过。

本次受污染的自流沟离化工厂仅有一百米的距离。

不难看出,此次水含量汞超标事件其本身就具备了许多的诱发条件,而威立雅水务公司及相关单位并没有做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兰州“4·11”自来水污染事件追踪:真相为何姗姗来迟?谁担责谁买单?

兰州“4·11”自来水污染事件追踪:真相为何姗姗来迟?谁担责谁买单?

府称在24小时内自来水不宜饮用。

4月12日,记者从兰州市委市政府、环保和相关区县等部门在西固区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此次自来水苯超标的源头是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一条管道发生泄漏,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所致。

兰州市环保局局长闫子江在会上说,受到苯污染的是兰州威立雅公司自流沟的4号线。

他在会后接受采访时表示,从挖掘出的泥土中发现了原油,目前尚未挖到泄漏的管线,不过泄漏点已经确认,施工人员仍在进行挖掘作业。

然而,在随后的采访中,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教授、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成从最初的源头直指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管道泄漏,到苯来源于20世纪80年代发生的泄漏,再到泄漏原因未能完全确定,兰州“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发生以来广大民众存在诸多疑虑,大家在关心自来水能否及时达标供应的同时也在追问,事情发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泄漏的责任应该谁来承担?为何事件真相迟迟不向公众公开?苯超标原因一改再改4月11日,兰州市城区唯一的供水企业——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出厂水及自流沟水样被检测出苯含量严重超标。

当地政兰州“4·11”自来水污染事件追踪:真相为何姗姗来迟?谁担责谁买单?员王金生又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王金生表示,初步判断,兰州自来水中的苯来源于兰州石化20世纪80年代发生泄漏事故后渗入到地下的污染物。

针对回应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13日向记者表示,初步判断,此次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应是周边油污造成的,根据目前调查排摸的情况,周边企业生产装置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对本次事件,调查组正在作更深入的调查分析和研判。

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事故调查组副组长郑志强表示,根据环保专家现场初步分析判断,周边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自流沟内水体本刊记者/幻雪S harp C omments 锐评本栏目冠名:北京风云人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苯超标的直接原因,下一步调查组将对从探坑中提取的含油废水进行化验,进一步从技术层面核实含油污水与自流沟内苯超标水体的关联性。

从“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剖析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

从“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剖析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

2 0 1 4年 4月 1 0日, 兰州市 威立 雅水务 公 司 出厂 水及 自流沟水 样 中苯 含量 严 重超 标 ,引发 水 污染 事
供水 本是 公共 服务 ,是 涉及 人 民生命 安全 问题
件 。事发 后 , 兰州市 立 即成立应 急 处置领 导小 组 , 启 动应 急 预案并 召开新 闻发 布会 。兰 州市 通报 了水 污 染 事件 的原 因是 兰州 威立 雅水 务公 司两水 厂 之 间的 自流 沟周 边地下 含 油污水 导致 了 自流沟 内水 体苯 超 标 。而地下 含油 污水 形成 的原 因有二 : 一 是原 兰化 公 司一 渣油 罐 曾于 1 9 8 7年 1 2月 2 8日 8时 5 0分发 生 物 理爆 破 事 故 , 有3 4吨 渣 油 渗 入地 下 ; 二 是 原 兰 化 公 司一 口总管 曾于 2 0 0 2年 4月 3日发 生 开裂 着 火, 泄 漏 的渣 油及 救火 过程 中产 生 的大量 消 防 污水 渗入 地下 。【 I l 兰州 自来水 污 染事件 虽然 告一 段落 , 但
( 一) 政 府治理 理 念滞后 导致 治理 能 力薄弱 兰州 自来水 苯 含量严 重超 标直 接源 于 自流 沟周
边地 下 含油 污水 ,而含 油 污水 却 是 1 9 8 7年与 2 0 0 2
组织在治理中的活力。但在兰州 自来水污染事件的 治理 中 ,我们 只看 到 了少数媒 体 的身影 而 未发 现相 关社 会组 织参 与治 理 。相关 的规 范市 场秩序 的社会 组 织未 能发挥 监督 、 规 范市 场行 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作 用 , 导致 了 自 来 水安 全 在 缺乏 监 管 的情 况 下 污染 问题 严 重恶 化 。 这 一 方 面 反 映 了我 国社 会 组 织 发 展 的环 境 存 在 问

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

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

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

兰州市环保局局长闫子江在会上说,受到 苯污染的是兰州威立雅公司自流沟的4号线。 他在会后接受采访时表示,从挖掘出的泥 土中发现了原油,目前尚未挖到泄漏的管 线,不过泄漏点已经确认,施工人员仍在 进行挖掘作业。
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

然而,在随后的采访中,北京师范大学水 科学研究院教授、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成 员王金生又给出了不同的答案。王金生表 示,初步判断,兰州自来水中的苯来源于 兰州石化上世纪80年代发生泄漏事故后渗 入到地下的污染物。
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
自来水污染怎能只上报不下报

在该事件中,水务公司和地方政府是否存在信息 瞒报、迟报情形,很值得追问。据《第一财经日 报》报道,水务公司不仅在4月10日有迟报嫌疑, 在4月2日也曾检出自来水苯含量为13微克/升左右, 超过国家限制标准,但外界并不知情。突发事件 应急法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报送、报告突发事 件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水务公 司有无违法情形,需要彻查。 ——来自新浪网· 新 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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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
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

12日,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从兰州市 委市政府、环保和相关区县等部门在西固 区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此 次自来水苯超标的源头是中国石油天然气 公司 。兰州石化分公司一条管道发生泄漏, 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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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
兰 州 自 来 水 污 染 事 件 时 间 轴
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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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待 政 府 供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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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环境公益诉讼适格主体——从兰州水污染事件谈起

浅谈环境公益诉讼适格主体——从兰州水污染事件谈起
管理
摘要 : 2 0 1 4年 4月 1 1日发生在甘肃省兰州市的四个区大面积污染引发了大家对环境 污染后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诉讼 维权的思考。尽管 新修改的《 民事诉讼法》 对环境公益诉讼做 出了条文规定, 但是对于该规定的主体适格性是否在 实践 中有可行性还有待研 究。本文将通过该 起水 污染事件从普通公 民的视角分析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 问 题, 以便更好的构建合理的公益诉讼制度和 完 善法律体制。
关键字 : 环境侵权 ; 公益诉讼 ; 适格主体
浅谈环境公益诉 讼适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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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 范围和本 应当包括公民, 其基础就在于环境权。环境 2 0 1 4 年 4 月1 1日, 兰州自来水被曝苯 案中主体适格分析 民事公益诉讼是普通 民众援用公共诉讼 的 含量严重超标, 后经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 民事诉讼法对普通的民事诉讼有 明确 方式提起的诉讼 , 可对 自身无实质关联的违 公司检测发现, 其出厂水苯含量远超国家限 的起诉规定: 第一, 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 法行为提起诉讼 , 或者就与环境权益相关的 值近 2 O 倍 ,直到 1 4日兰州市政 【 『 守 宣布, 受 系; 第二 , 有明确的被告; 第三, 有具体 的诉讼 争论寻求法律救济。 其次应 当包括环保社会 污染事件 影响的自来水都 已经完全符合 国 请求、 事实和理由; 第四属 于受诉法院管辖。 组织, 是介于政府与公众 、 企业之间的第三 家标准 , 虽然做出 自来水合格的报告 , 但是 只有同时符合这四点要求的诉讼, 法院应 当 部门。 第三种第三个起诉主体是环境保护行 对于广大兰州市民来说仍然是些后怕。 在此 律受理 , 环境公益诉讼除了满足以上四点 政部门 , 包括政府及其他有环境保护监管职 背景情况下 ,一些市民想拿起法律武器, 通 之外还有具体的规定“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 责的部门。第四4 " - I体是监察机关 , 之所以 才可以提前公益诉讼 , 而一般公民 将其纳 入起诉主体 。 过诉 : 途径来维护 自己的权- 益 。4月 1 4日, 关组织” 但是要注意 致口 果我们赋 兰州市民吴某对涉事公司就此水污染事件 不具有环 竞 / 厶 \ 益诉讼的主体资格 。 对于上述 予监察机关原告的地位, 则应当通过修改立 向法院提民事诉讼 ; 同天, 又有 5 名 兰州市 案件当 事人是否具有起诉资格的问题, 可将 法和 自动完善的方式 , 来改变现存 的我们在 民对涉事公司提起诉讼, 此次接受起诉的法 案件『 靓 再现 , 做一一对比 , 本案中兰卅1 市 具体的案件审理 当中监察机关身份上的冲 院以“ 公民个人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为 由 中级人民法院 以诉讼主体不合格 为由驳回 突 。 拒绝; 4月 1 6日,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 6 名 起诉是否正确 的争议点就是环境公益诉讼 ( 3 ) 对环境污染侵权处理 的其他途径 研究生以相同理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但 的原告主体适格问题 , 争议就在于起诉的主 环境公益诉讼只是环境保护和消费者 都没有明确答复是否立案 。 4月 2 1日, 2 0 名 体公益诉讼规定为“ 法律规定 的机关和有关 维权的一种途径。 因而对环境侵权问题不能 兰州市民联名敦请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提起 组织” 。 然而, 对“ 机关和有关组织” 有起诉资 仅仅停留在 等{ 寺制度改变的方面 , 而是应该 公益诉讼。甘肃省消协秘书长 回应, 将研究 格 , 一直未予明确 , 目前 的相关的司法解释 通过其他有效的途径对消费者的权益进行 论证提起公益诉讼的可行 陛。 缺位, 这似乎是将公益l 为了普通侵权 保护。 环境公益侵权已经成为我们不可 目前 案件的挡箭牌。 回避的问题 , 环境公益诉讼在世界各国都是 案情分析 一 环境公益诉讼 的诉讼主体刷鬏 性 个新课题 , 立法方面和司法实践还不是很 ( 1 痂 环境 区别 案情启示 完善, 这有待我们在实践中发现 问题 , 构建 所谓环境公益诉讼是指 由于行 彻 . 关 ( 1 测我国关于环境公益 诉讼立法的反思 完善的立法。 对于我国公益诉讼的主体尽管 每个人都享有环境参与权 , 即“ 人们通 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议 , 但也逐步在实践中积 或者其他公共权 力机关 、 公司 、 企业或者其 他组织及个人的违法行为或不行为, 使环境 过参加 决策 、 制定政 策, 即控 制各种活动包 攒经验怛『 曼推进 , 一定可以找到适合我国社 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时, 法律允许公民或者团 括本文讨论过的领域中的那些活动在内, 自 会经济发展中合理 的制度。 体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觉和民主地投 ^致力于发展的努力” 。在公 已从立法的必要【 ! 生 及 参考文献: 的制度。与此相对 的制度称谓是 “ 私益诉 益诉讼的立法过程中, 讼” ,顾名思义此类诉讼一般是指当事人为 可行陆分析过度到了原告主体的选择问题 , [ 1 ] 李 义松 、 苏胜利 . 环境公益诉讼 的制 了维护 自己的利益而请求法院提供司法救 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争议最大的 度生成研究- 叨 . 中国软科学. 2 0 1 1 ( 4 ) [ 2 ] 张明华. 环境公益诉讼诌议. 田 祛 学论 济的制度 ,目的在于对 自己个人利益的维 就是公民个 ^是否可以成为公益诉讼。 对于 护 。从二者设立目的不同可以看出, 环境公 公益诉讼的主体适格 } 生问题应从大局把握 , 坛2 0 0 2 ( 6 ) 结合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具 【 3 】 王太高.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的本质分 益诉讼的设立是在环境保护救济方面对 法 从立法 目的探究, 体1 膏兄和实际实施 情况来分析 , 看当下关于 析与立法借鉴. D 】 社 会科学期刊. 2 0 1 3  ̄ ) 院被动接受诉讼的一种积极补充 , 也是对政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是否能够真 府环境行政的监督。上述案例中 , 几名兰帅『 “ [ 4 ] 周禄涛. 浅析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构 是否 建. Ⅱ ] 音玎 关学院学报. 2 0 0 9  ̄ ) 市民因水污染侵仅向法院起诉, 有两层含义 正较好的解决了关于环境侵权的纠纷 , f 5 】 李淑文. 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 在 内: 一方面, 公民 自身权 益已经受到水污 真正满足了人们 的诉求意愿 。而从现状看 染苯超标 2 0 倍构侵害 , 应 当算作侵权诉讼 ; 来, 我国公益诉讼 的实施并不令人, 营, 很 建. Ⅱ 1 . 法制经纬. 2 0 0 9  ̄ ) 由于规定模 [ 6 】 杨莉 环 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p] 河 另一方面 , 间接为几百万兰f J J 、 1 市民讨说法也 大程度上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 2 0 0 8 是为了环境公共利益,属于公益诉讼也是。 糊加之没有出台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导致环 北 大学 . 回首看几年前发生的有关环境污染的公 益 境公益诉讼有时甚至只是一纸空文 。 李媛 兰州大学法学院 诉讼 ,此类诉讼也都可看做是个人侵权 之 ( 2 ) 构建多元化的公益诉讼主体 诉。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是多方面的 ,首先

(环境管理)黄河兰州段水污染

(环境管理)黄河兰州段水污染

黄河兰州段水污染及治理情况调查报告小组成员:张龙(112080503031)陈大林(112080503022)彭超(112080503028)郭辉(112080503104)李海龙(112080503076)冯挣(112080503066)2011年12月3日一、黄河兰州段总体概况黄河发源于青海,二度流经我省,第一段河流沿岸像草原地带尚无污染,第二段再度流入甘肃后,经临夏、永靖、兰州靖远、景泰等地流向宁夏自治区。

黄河甘肃段干流全长913公里, 流域面积14.5万平方公里,占干流河道总长度的16.7%。

黄河兰州段全长152公里, 西起八盘峡,东到榆中县东乌峡,北至榆中乌金峡出境。

由兰州排入黄河的污水量达到每年1亿吨, 其中生活污水6000多万吨,占排放总量的57.9%。

黄河作为兰州市区最重要的地表水资源,为兰州经济发展和城市居民生活提供了宝贵的水源。

目前黄河面临着工业污染、生活污水和农业废水污染的状况, 而且污染突发事件也频繁发生,污染形势严峻。

二、污染程度以及主要从在的问题2.1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工业废水是黄河兰州段水域的主要污染。

根据2001年兰州市20 家重点污染源调查, 工业企业用水总量为29.584亿吨。

工业废水排放量5168.70万吨, 经过处理达标量2595.40万吨, 处理达标率为59.7%。

2004年兰州市重点源工业废水排放量为4009.10t,工业废水中悬浮物1659.30t、化学需氧量2 927.80t、生化需氧量206.40t、镉0.160 t、铅0.700t、六价铬0. 210t、砷0.350t、挥发酚1.990 t、氰化物0.850 t、石油类164.44t、硫化物12.28 t、氨氮438.21 t。

生活污水排放量由1997年的5860.40万吨增加到2000年的6 795.89万吨, 平均每年增加191万吨。

2002年以后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有下降的趋势, 但是降幅比较小, 总量相对还是比较大, 占废水总量的55%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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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律案例分析——以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为例摘要2014年兰州“4·11”水污染事件曝光后立即引来社会各界关注。

而此次事件涉及到的不仅仅是苯含量超标的饮用水给居民生活带来危害这一环保层面的问题,更深刻的是其背后隐藏的相关部门、单位的失职和监管制度的缺失等法律层面的问题,其中更是隐含微妙的利益关系。

通过分析整个案情的经过,从事故处理过程中相关主体的作为或不作为,明确各方法律责任的承担以及受害方的求偿权和救济途径,并从源头找出事故根源和潜在威胁,提出预防机制,最后强化立法在避免类似环境污染事件上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水污染;监管力度;信息披露;各方责任;救济赔偿Environmental law case analysis ——Based on the case of benzene pollution in LanzhouABSTRACTAnd find out the implicit 2014 in Lanzhou "4 / 11" water pollution incident came to light after immediately attracted the social attention from all walks of life. The event involves not only the benzene content standard of drinking water for residents living bring harm to the environmental level, the more profound is the hidden behind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and units of dereliction of duty and supervision system of the lack of the legal level, which is more subtle benefit relations.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ase after the accident process related subjects as or not as clear all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bear and the injured party for compensation rights and remedies, and from the source to the root causes of the accident potential threat. Out of the prevention mechanism, and finally to strengthen legislation to avoid simila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ncidents on the positive role.Key words:water pollution;suprvision;information disclosure;responsibility of all parties;relief compensation目录摘要 (1)ABSTRACT (2)1. 事件背景 (4)1.1 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 (4)1.2 何为苯 (4)1.3 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回顾 (4)2. 事件原因分析 (5)2.1 直接原因 (5)2.2 间接原因 (5)3. 兰州水污染事件中所披露的问题 (5)3.1 威立雅水务集团之过 (5)3.2 政府之过 (5)4. 事故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6)4.1 产业布局,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制度 (6)4.2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信力问题 (6)4.3 事故中存在的渎职责任 (7)4.3.1 瞒报错报的问责 (7)4.3.2 怠于履行水污染监管职责的问责 (7)4.3.3 相关国企领导的问责 (8)4.4 事故损害的环境侵权与赔偿责任 (8)4.4.1 环境侵权 (8)4.4.2 公益诉讼 (9)5. 事故处理的结果 (9)6. 反思与启示 (9)6.1 水污染事先预防机制 (9)6.2 政府信息公开要快、全、细 (10)6.3 主动承担责任、注重情感沟通 (10)6.4 科学有效立法 (10)7. 结语 (11)参考文献 (11)1. 事件背景1.1 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威立雅水务集团是全球最大的三大水务集团之一,为全球五百强法国威立雅集团所属。

2002年以来,威立雅水务集团将其国际业务发展的战略中心转移至亚洲。

目前威立雅水务在中国有大量投资项目,成为中国最有影响的外资水务集团。

而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2007年8月由原兰州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与法国威立雅水务(黄河)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金10.9亿元,市国资委占有55%股权,法国威立雅水务占有45%股权,合作期限为30年。

企业实现合资经营以来,始终坚持“安全供水,用户至上;服务城乡,奉献社会”的经营理念,立足于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不断提升城市供水安全可靠性,把“服务用户、奉献社会”作为企业经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供水基础设施条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1.2 何为苯苯(Benzene, C6H6)在常温下为一种无色、有甜味的透明液体,并具有强烈的芳香气味。

苯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对人体具有神经毒性,苯是致癌物,会造成血液方面的变化,甚至导致白血病和癌症。

如果大量摄入会引起急性中毒。

国家限值对自来水中苯含量的限值为10微克/升。

1.3 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回顾4月11日11时32分,新华网报道,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出厂水严重超标。

检测显示,4月10日17时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22时自流沟苯含量为170微克/升,11日凌晨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

当日下午,兰州市政府紧急通知,从11日11时到12日11时的24小时内,不宜饮用自来水。

12日,兰州官方通报称,此次自来水苯超标的源头是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一条管道发生泄漏,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所致。

4月13日下午,兰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经初步查明,周边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自流沟内水体苯超标的直接原因。

而含油污水形成的主要原因为原兰化公司原料动力厂原油蒸馏车间分别于1987年和2002年发生物理爆破事故使渣油泄出渗入地下所致。

14日7时开始,已对西固区解除应急措施。

兰州四区全部解除应急措施,全市自来水恢复正常供水。

2. 事件原因分析2.1 直接原因是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一条管道曾于1987年12月28日8时50分发生物理爆破事故,有34吨渣油渗入地下,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

据调查,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自流沟建成于1959年,属输水暗渠,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实际已运行近60年。

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4号、3号自流沟由于超期服役,沟体伸缩缝防渗材料出现裂痕和缝隙,兰州石化公司历史积存的地下含油污水渗入自流沟,对输水水体造成苯污染,致使局部自来水苯超标。

2.2 间接原因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对自流沟维修保养不到位,信息迟报延报;兰州石化公司环境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等。

3. 兰州水污染事件中所披露的问题3.1 威立雅水务集团之过1)存在迟报瞒报问题。

2)未定期对设备进行排查维修更换。

3)事发后只道歉,暂未研究赔偿事宜。

4)错误的舆论导向。

3.2 政府之过1)信息报送迟缓,应急措施启动缓慢。

2)相关各部门协调配合的欠缺。

3)政府监督体系不到位。

4. 事故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4.1 产业布局,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制度据了解,兰州市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一水厂1号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2号取水口下游100米的河道水域,保护区沿河道长度3.56公里。

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504东厂界至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一水厂2号取水口下游300米之间(一级保护区除外),其沿河道长度6.46公里,面积33平方公里。

而《水污染防治法》设专章“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做了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第五十八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而此次水污染事件的污染源就是在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一水厂和二水厂之间,检测到自流沟苯超标检测值最高为200微克/升,个别居民水龙头饮用水检测值最高为78微克/升,已远远超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指标》规定的饮用水苯含量不超过10微克/升。

而这种污水会出现在自流沟的原因是,自流沟附近的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在此前曾经发生过泄漏事故,事故处理后有一些渣油以及消防污水便渗入地下。

这必将会产生污染源。

因此,在此次事件中,兰州市政、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等都应对此负责。

4.2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信力问题在2014年3 月初,很多市民发现自来水有强烈的异味。

而威立雅公司也检测到水产品苯超标后,忙着开会核实,成立调查组,传达指示,似乎很忙,但只对上级,不对自来水用户。

3 月 6 日,环保部门、供水企业等接到了 200 多个投诉咨询电话。

7日傍晚,兰州市环保、疾控部门和供水企业公布了监测数据,宣布自来水符合安全饮用标准,并没有任何原因告知,相关部门公开“辟谣”并追查“造谣者”责任。

对原因的解释,是在“4·11”自来水苯污染事件发生三天之后,在新闻发布会进行披露,说是黄河上游冰雪融化后带入河中的腐烂物质所致。

虽然没有证据表明 3 月份的水质异味事件与“4·11”自来水苯污染事件有直接联系,但由于缺乏独立、透明和权威的解释,民众的质疑并没有消除,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

而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公民获得信息将再也不是被赐予,而是依法享有本来就属于我们的知情权利。

而兰州市政府遮遮掩掩,借口推迟信息公布,意图隐瞒事实真相的做法严重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因此,在此次事件中相关负责人员应当接受追究问责。

4.3 事故中存在的渎职责任4.3.1 瞒报错报的问责兰州市“4.11”水污染事件的信息最早是4月11日下午16时市政府的新闻发布会发布的。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31条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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