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等标准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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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食用植物油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食品原料之一,它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健康。

因此,对食用植物油的卫生标准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

食用植物油的卫生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重金属含量。

食用植物油中重金属的含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过量
的重金属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食用植物油中的重金属含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应定期进行检测。

其次,酸价和过氧化值。

酸价和过氧化值是反映食用植物油氧化程度的重要指标,直接关系到油品的新鲜度和品质。

高酸价和过氧化值的食用植物油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另外,食用植物油中的杂质含量也是一个重要的卫生标准。

杂质过多会影响食
用植物油的品质和口感,严重时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杂质含量必须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

此外,食用植物油的色泽和气味也是卫生标准的重要内容。

合格的食用植物油
应该具有清澈透明、金黄色泽,并且具有清淡的特有气味。

如果出现浑浊、异味等情况,就说明食用植物油已经不符合卫生标准,不能再使用。

最后,食用植物油的储存和包装也是卫生标准的重要内容。

食用植物油在储存
和包装过程中必须符合卫生标准,避免受到外界污染和细菌侵入,保证产品的卫生安全。

总之,食用植物油的卫生标准是保障我们健康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执行卫生
标准,确保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和安全,才能让消费者放心食用,健康饮食。

希望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都能重视食用植物油的卫生标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健康。

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了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涵盖植物油、酱油、食醋、矿泉水等多种食品。新标准主要完善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部分指标、增加了命名和标识以及卫生要求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的镉含量,国家卫健委也制定了临时限量值,以更好地保护婴幼儿健康。此外,国家市场监管总等三部门还联合发布公告,要求转基因食用油在标签和说明书上显著标示。在其他领域,如电动自行车和智能手机,也有相关的标准升级和实施。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旨在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满足监管和生产需要,同时推动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用植物油标准

食用植物油标准

食用植物油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植物油的原料选择、加工工艺、质量指标、包装和标识、认证和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植物油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督。

1.原料选择
食用植物油的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受污染的原料。

同时,应根据原料的品种、质量、产地和季节等因素,合理选择原料,确保原料的新鲜度和质量。

2.加工工艺
食用植物油的加工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使用非法的工艺和方法。

同时,应根据原料的特性和产品的质量要求,制定合理的加工工艺,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3.质量指标
食用植物油的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和毒素。

同时,应根据产品的质量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质量指标,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营养价值。

4.包装和标识
食用植物油的包装和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误导消费者。

同时,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市场需求,设计合理的包装和标识,确保产品的美观性和实用性。

5.认证和监督
食用植物油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应经过相关的认证和监督。

同时,应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检和监督,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植物油的执行标准

植物油的执行标准

植物油的执行标准植物油是指以植物种子、果实、茎、叶等为原料,经过压榨、精炼、萃取等工艺提取而成的油脂。

由于其独特的营养成分和生理功能,植物油在人类饮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植物油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因此,制定植物油执行标准对于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植物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植物油的分类植物油按照原料来源可分为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芝麻油等。

按其精炼程度可分为一级油、二级油、三级油和四级油。

不同种类的植物油在营养成分、烟点、风味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应根据不同的烹饪需求和营养需求选择合适的植物油。

二、植物油的生产工艺植物油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预处理、压榨和浸出等环节。

预处理包括清理、破碎、软化等步骤,目的是为了提高油脂的提取率。

压榨法是利用机械外力将油料破碎,再通过挤压将油脂挤出的方法。

浸出法则是利用有机溶剂将油料中的油脂萃取出来的方法。

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原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植物油的营养价值和健康效益植物油含有丰富的多不饱和脂肪酸,如亚油酸、亚麻酸等,这些脂肪酸对人体健康具有重要作用。

例如,亚油酸可以降低血液胆固醇,预防心血管疾病;亚麻酸可以促进脑发育,提高记忆力。

此外,植物油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E和其他营养物质,具有抗氧化、抗衰老等功效。

然而,过量摄入植物油也会对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应合理控制摄入量。

四、植物油的选购和使用在选购植物油时,应选择颜色清亮、无杂质的产品。

不同种类的植物油在烹饪时也存在差异,例如高温烹饪时宜选用饱和脂肪酸较高的植物油,如棕榈油;凉拌食用时则宜选用不饱和脂肪酸较高的植物油,如亚麻籽油。

在使用植物油时,应根据烹饪需求和营养需求合理搭配使用,避免过量摄入。

我国现行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质量指标和安全指标分析

我国现行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质量指标和安全指标分析

我国现行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质量指标和安全指标分析
毛永荣;胡斌;姜佳佳;梅华;张黎利;季一顺
【期刊名称】《粮食加工》
【年(卷),期】2024(49)1
【摘要】我国是食用植物油消费大国。

为适应市场消费需要,规范企业产品生产,截至目前,我国共制定了花生油等21项常见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来明确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要求。

重点从植物油的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3个方面分析玉米油等20项食用植物油标准,进一步对各项质量安全指标进行归类汇总,直观反应了不同种类、等级、加工工艺食用植物油指标的共性和差异性。

一方面帮助粮油检验人员快速获取食用植物油检验项目信息,另一方面为其它油品的标准制定提供资料依据。

同时,建设性提出了全套油脂色泽、气滋味专用标准样品的建立,食用植物油标准持续性修订以及信息化技术的应用等建议。

【总页数】8页(P56-63)
【作者】毛永荣;胡斌;姜佳佳;梅华;张黎利;季一顺
【作者单位】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227
【相关文献】
1.北方主要蔬菜水果现行绿色食品标准中卫生(或安全)指标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比较与分析
2.规范化真空负压静脉采血护理在保证患者安全和检验前质量指标
中的应用分析3.探索性因子分析在中石化安全绿色高质量指标体系评估中的应用——以市场竞争力和资源可持续能力为例4.基于CiteSpace的我国专科护理质量指标研究可视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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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标准解读

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标准解读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18 / 11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标准解读中国是食用油的消耗大国,我国市场上不仅有玉米油、菜籽油、大豆油、葵花籽油、花生油等人们喜爱的大宗食用油,还有为满足消费者营养和风味需要的大量的食用调和油。

目前,我国食用调和油的小包装销量已经超过大豆油,成为小包装油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品种。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是对GB 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和GB 7102.1—2003《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的整合修订。

新标准的出台,预示着食用调和油进入配方公开新时代,将给食用油行业带来一场新变革。

本文将对标准的修订背景、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检验指标和检验方法、标准的主要变化等内容进行分析说明,帮助相关人员了解和熟悉新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发挥标准的指导作用,方便检验人员尽快掌握检验过程,保证食用油的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针对新标准的发布,对食用油生产企业的改进提出了相关建议。

1 标准修订背景面对我国庞大的食用调和油的市场需求,调和油的国家标准长期缺位,导致推动调和油国家标准尽快出台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调和油“公开配方”的呼声日趋高涨,但调和油国家标准一直“难产”,导致在消费者实际购买中对调和油产品的营养成分、配方比例无法知晓。

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规范市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2 标准适用范围GB 2716—2018适用于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和食品煎炸过程中的各种食用植物油。

不适用于食用油脂制品。

3 标准的主要变化与GB 2716—2005、GB 7102.1—2003相比,GB 2716—2018的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修改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食用植物调和油”和“食品煎炸过程中的各种食用植物油”。

植物油脂 国家标准

植物油脂 国家标准

植物油脂国家标准
植物油脂是指从植物种子、果实或果仁中提取的油脂,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
的食用油和工业原料。

植物油脂的质量和安全对人们的健康和生产生活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制定了植物油脂的国家标准,以保障植物油脂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对植物油脂国家标准进行介绍和解读。

首先,植物油脂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了植物油脂的分类、质量要求、生产工艺、
储存和运输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植物油脂的分类是根据来源和成分进行划分的,包括大豆油、花生油、棕榈油等多种类型。

对于每种类型的植物油脂,国家标准都对其质量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外观、气味、酸价、过氧化值、杂质含量等指标,以确保植物油脂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其次,植物油脂的生产工艺在国家标准中也有所规定,主要包括原料的接收、
储存、预处理、萃取、精炼、脱臭、加工等环节。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植物油脂的生产过程符合卫生标准,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此外,国家标准还对植物油脂的储存和运输提出了要求,以保证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变质。

总的来说,植物油脂国家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和工业生产的
质量稳定。

遵循国家标准生产的植物油脂,不仅能够保证产品质量,还能够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企业在生产植物油脂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总之,植物油脂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植物油脂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和消费者都应当重视国家标准的执行,共同维护植物油脂市场的秩序,推动植物油脂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通过国家标准的执行,能够提高植物油脂的质量水平,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安全和便利。

食用植物油安全与标准

食用植物油安全与标准
食用植物油安全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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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我们对食用油的认识有多少?
食用油的作用与健康
依据新标准,食用调和油的配比将对消费者“透明”,到底掺了什么 油,比例是多少,消费者只要看标签即可明白。
选购食用植物油
1、买有“有证”、大品牌、大商店的食用植物油; 2、选购食用植物油要有“平常心”,不被厂家卖点忽悠; 3、看清包装食品看标识、标签,尤其是食用调和油; 成分、生产日期是重点 4、尽可能不买散装食用植物油,慎买打折食品;
食用油的科学烹调
做菜时尽量少用爆炒的方式,更不要等锅里的油冒烟了再放
食材,油高温炒菜不仅容易损坏营养物质,更容易产生大量 的氧化分解产物和致癌物质。
把炒、煎等高油的烹调方式改变成煮、蒸、拌等少油的烹调 方式,更有利于健康。
关于橄榄油的认识
橄榄油分为初榨和精炼两大类,营养成分上也有所区别。
食用植物油新国标的变化及亮点一
扩大范围、明确原料
把最具乱象的“食用调和油”纳入了管理。 明确植物原油不可供直接食用,避免用原料油充成品油。
食用植物油新国标的变化及亮点二
科学分类,接轨国际
根据稻米油(米糠油)、棕榈(仁)油、玉米油、橄榄油 、棉籽油、椰子油等不同植物原油的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脂肪酸);
玉米油、葵花籽油:富含亚油酸(必需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 橄榄油 、茶籽油:富含油酸(单不饱和脂肪酸) 。 调和油:各不相同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16-2005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Hygienic standard foredible vegetable oil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GB2 716-1988《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 13103-1991《色拉油卫生标准》和GB 15197-1994《精炼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本标准修订时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CodexS tan2 10-1999(VedetableO ils)(以下简称CAC标准),增加了植物原油的指标要求。

本标准与GB 2716-1988,GB/T 13103-1991和GB 15197-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 1.1- 2000对标准文本的格式进行了修改;—将GB 2716-1988,GB/T 13103-1991和GB 15197-1994合并为本标准;—增加了植物原油分类,将产品分类修改为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取消了碳基价指标;—增加了原料、辅料要求、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生产加工过程、包装、标识、运输、贮存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过渡期为一年。

即2005年10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9月30日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吉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农业部谷物及制品质检中心(哈尔滨)、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农业部油料及制品质检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须欣、郑云雁、刘建成、郝希成、郭利平、崔路、蔡秀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 B 2 716- 1981,GB 2716- 1985,GB 2716一1988;— GB / T 13103-1991;— G B 15 197-1994。

食用植物油脂质量标准的感官指标

食用植物油脂质量标准的感官指标

食用植物油脂质量标准的感官指标1. 导言食用植物油脂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品原料,而其质量标准的感官指标对于保证食用油脂的品质和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食用植物油脂的感官指标的定义、相关标准和个人理解等方面展开讨论。

2. 感官指标的定义我们需要了解感官指标的含义。

感官指标是指通过观察、嗅闻、尝试等个人感官的方式来评价食品品质的一种方法。

在食用植物油脂的质量标准中,感官指标包括外观、气味、味道和口感等方面。

这些指标的合格与否直接反映了食用植物油脂的品质。

3. 相关标准食用植物油脂的质量标准是由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所颁布的,其中包含了对感官指标的具体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外观的清澈度、气味的清香与异味、味道的鲜美与异味以及口感的滑润度等方面。

合格的食用植物油脂应当具备澄清透明的外观,清清爽爽的气味,鲜美可口的味道和柔滑润滑的口感。

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含有害物质,保证消费者的健康。

4. 个人理解在我看来,食用植物油脂的感官指标是非常重要的。

作为一种常用的食品原料,食用植物油脂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

一个好的食用植物油脂应当是清澈透明、清香怡人、口感柔滑的。

这些感官指标不仅仅是对食用植物油脂品质的评价,更是对生活质量的关注。

我在选择食用植物油脂时,一定会十分重视其感官指标的合格与否。

5. 总结与回顾食用植物油脂的质量标准感官指标是评价食用油脂品质的重要依据,其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注重食用植物油脂的感官指标,选择合格的食用油脂,保证自己的饮食安全与健康。

6.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选择食用植物油脂时,我会优先选择外观澄清透明、清香怡人、口感柔滑的产品,同时也会关注产品的生产标准和认证。

对于感官指标的关注,是对自己健康的负责,也是对生活品质的追求。

以上就是食用植物油脂质量标准的感官指标的相关内容。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感官指标是食用植物油脂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而且也是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第一印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正式发布 食用调和油进入配方公开新时代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正式发布 食用调和油进入配方公开新时代
会 议 存 全 文 传 达 了 曲 孝 丽 副 省 长 讲 话 后 ,LLJ西 省 质 监 局 党 组 书 记 、局 长 张 岐 云 强 调 :一 耍深 刻 领
会 讲 话 精 神 ,充 分 认 识 计 量 工 作 在 高 质 量 转 型 发 展 中 的 重 要 支 撑 作 用 ,紧 紧 围 绕 建 设 “示 范 区 ” 、打 造 “排 头 兵 ” 、构 逢 “新 高 地 ” 三 大 目标 任 务 ,强 化 量 传 溯 源 体 系 建 设 , 不断 提 升 计 量 服 务 产 业 发 展 的 能 力 和 水 平 。 二 要 按 照 曲 孝 丽 副 省 长 “再 认 识 、再 抓 实 、再 提 升 ” 的 具 体 要 求 ,大 力 推 进 产 业 计 量 、能
据 了 解 , 新 修 订 的 植 物 油 标 准 将 于 2018年 12月 21日 起 正 式 实 施 。
47
据 了 解 ,GB 2716—2018《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植 物 油 》 是 对 GB 2716—2005《食 用 植 物 油 卫 生 标 准 》和 GB 7102.1—2003《食 用 植 物 油 煎 炸 过 程 中 的 卫 生 标 准 》 的 整 合 修 订 。 与 原 标 准 相 比 ,新
《食 品安 进入配方公开新时代
近 日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 市 场 监 管 总 局 联 合 发 布 了 系 列 食 品 安 全 围 家 标 准 , 其 中 就 包 括 与 百 姓 生 活 南 切 相 关 的 植 物 油 新 国 标 。 同 家 食 品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中 心 近 日 对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植 物 油 》标 准 进 行 了 解 读 。
修 订 的 植 物 油 国 标 主 要 变 化 包 括 : 完 善 了 术 甬 和 定 义 、删 除 了煎 炸 过 程 中植 物 油 的 羰 基 价 指 标 、 修 改 了 酸 价 和 溶 剂 残 留 指 标 、增 加 了 对 食 用 植 物 调 和 油 命 名 和 标 识 的 要 求 等 。 专 家 表 示 ,新 国 标 经 历 了 1O多 年 的 大 量 基 础 性 检 验 检 测 和 评 估 过 程 ,是 目前 食 用 油 领 域 最 重 要 的 基 础 性 标 准 。

植物油料卫生标准

植物油料卫生标准

植物油料卫生标准植物油料是指植物油和植物蛋白,它们分别是植物油和植物蛋白的主要原料,也是饮食料理的基础原料。

因为它们对人体具有很好的营养素,所以深受消费者的青睐。

随着植物油料的日益涌入市场,国家对植物油料的卫生标准也就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

一、基本原则植物油料的卫生标准的基本原则是:保证植物油料的洁净卫生,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有助于促进其正常的食用功能,并保护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

二、标准要求1、植物油料必须经过消毒处理,并经过定期检验,确保植物油料符合当地的卫生法规要求。

2、植物油料必须经过新鲜检测,确保其新鲜度和原料的优质。

3、植物油料的固体物质含量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以确保其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4、植物油料中的过氧化物含量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以避免变质、变色、腐败等现象。

5、植物油料中的添加剂应控制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以防止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6、植物油料中的微生物含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以避免食物中污染物的污染。

7、植物油料中的重金属含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以防止其污染环境。

8、植物油料的原料收集和加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以确保所生产的植物油料是安全无害的。

现代社会,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因此对植物油料的卫生标准要求非常严格。

国家已将植物油料的卫生标准包含在《食品安全法》中,并作出相应的规定,以加强对植物油料的卫生要求,确保其有效安全的应用。

植物油料的卫生标准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国家也将植物油料的卫生标准定为国家级标准,严格执行,促使植物油料行业健康发展,确保消费者的健康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植物油料行业也要加强质量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定,加强检测把关,保证植物油料的安全性和质量。

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够真正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使植物油料行业实现良性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843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843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843号建议的答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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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843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订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油>的建议》收悉,经商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原卫生部《关于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年第9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新食品原料牡丹籽油的生产工艺为“以牡丹籽仁为原料,经压榨、脱色、脱臭等工艺制成”。

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新食品原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公告要求进行生产,保证新食品原料的食用安全。

利用超临界CO2萃取技术提取牡丹籽油,不同于《公告》规定的生产工艺,建议按照《食品安全法》《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提出以该工艺生产的牡丹籽油作为新食品原料申请,经审查能够得出实质等同结论的,将按规定给予批复,在全国范围适用。

目前,农业农村部将推动《植物油生产技术规程-超临界CO2萃取技术》行业标准立项,加快相关标准制修订及实施。

我委将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积极支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8月31日
——结束——。

国标食用油标准

国标食用油标准

国标食用油标准食用油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品原料,而国标食用油标准则是保障我们健康的重要依据。

国标食用油标准主要是指我国对食用油产品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规定,它涵盖了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方方面面,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证食用油的质量和安全。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国标食用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国标食用油标准对食用油的原料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食用油的原料主要包括大豆、花生、棉籽、油菜籽、芝麻、稻米等,国标食用油标准规定了这些原料的质量标准和生产加工的要求,确保了食用油的原料安全和质量。

其次,国标食用油标准对食用油的生产加工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从原料的接收、储存、预处理、萃取、脱臭、脱色、脱酸、炼制、包装等环节,国标食用油标准都有相应的要求,包括生产设备的要求、生产环境的要求、生产工艺的要求等,确保了食用油的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环保。

此外,国标食用油标准还对食用油的质量指标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包括色泽、透明度、气味、酸价、过氧化值、铁、铜等重金属含量等指标,这些指标的严格规定,保证了食用油的质量安全和营养健康。

最后,国标食用油标准对食用油的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也进行了规定。

包括包装材料的选择、包装形式的要求、储存条件的要求、运输方式的要求等,确保了食用油在整个流通环节的安全和卫生。

总的来说,国标食用油标准是我国对食用油产品质量和安全方面的严格要求,它涵盖了食用油的生产全过程,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保证了食用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我们在购买食用油时,一定要选择符合国标食用油标准的产品,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食用油生产企业也要严格按照国标食用油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食用油产品。

五项食用植物油产品国家标准《棉籽油》《葵花籽油》《油茶

五项食用植物油产品国家标准《棉籽油》《葵花籽油》《油茶

1)特征指标:新增加了特征指标。

特征指标中的项目和指标值的设定,等同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这样既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也可为植物油掺伪检测提供参考。

2)质量指标:增加了“过氧化值”和“溶剂残留量”两项指标。

这两项指标既是卫生指标又是质量控制指标,也是衡量油脂加工工艺及设备的重要参数,可以更加全面地反映油脂产品的质量。

原油质量指标中共设6个项目,包括: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等。

成品油质量指标中共设12个项目,包括: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加热试验,含皂量,烟点,冷冻试验和溶剂残留量等。

其中,一级成品油标准的质量指标与原色拉油标准相比,增加了溶剂残留量项目,规定“不得检出”;“水分及挥发物”由≤0.10%改为≤0.05%;“酸值”由≤0.30mgKOH/g改为≤0.20mgKOH/g;“烟点”由≥220℃改为≥215℃。

二级成品油标准的质量指标与原高级烹调油标准相比,增加了溶剂残留量项目,规定“不得检出”,同时规定检出量小于10mg/kg时,因现行方法无法判定,视为未检出;“水分及挥发物”由≤0.10%改为≤0.05%;“酸值”由≤0.5mgKOH/g改为≤0.30mgKOH/g;“烟点”由≥215℃改为≥205℃。

三级成品油和四级成品油标准的质量指标与原一级油和原二级油标准的质量指标也都做了不同程度的调整。

3)卫生指标:执行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和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4)其它:注明不得混有其它食用油或非食用油外,也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5、标签本标准强调了标签的重要性,除应遵循GB7718的规定外,特别规定了转基因、压榨、浸出产品和原料原产国必须标识,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五项标准的质量指标内容1、棉籽油GB1537-20032、葵花籽油GB10464-20033、油茶籽油GB11765-20034、玉米油GB19111-20035、米糠油GB19112-2003。

食用油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下)

食用油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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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764-2008 葵花籽 本标准规定了葵花籽的相关术语和定请义输、入分您类的、文字质对量要求和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签标识以及包装、储存和运输的要求实。际情况进行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储存、运输、贸易和加工用商品葵花籽。
2 原辅料标准
GB/T 15681-2008 亚麻籽 本标准规定了亚麻籽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 以及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的制油用亚麻籽。
标识以及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的商品大豆。
GB/T 11764-2008 葵花籽 本标准规定了葵花籽检验规则、标
2 原辅料标准
NY/T 490-2002 椰子果 本标准规定了成熟椰子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 准适用于加工用成熟椰子果的质量评定和贸易。
3 管理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B/T 19011-2013 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29890-2013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粮油储藏的术语和定义、粮食与油料储藏的总体要求、仓储设施与设备的基本要求、 粮食与油料进出仓、粮食与油料储藏期间的粮情与品质质量检测、粮食与油料储藏技术、储粮有害 生物控制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油料的储藏。
《食品安全标准》
食用油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 (下)
目录 Contents
1 添加剂及限量标准 2 原辅料标准 3 管理标准 4 计量标准
1 添加剂及限量标准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 残留量。

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_概述及解释说明

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_概述及解释说明

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本文旨在介绍和解释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的内容和影响,以及对食用植物油产业的意义。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健康越来越关注,食用植物油作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调味品,其质量和合规性变得尤为重要。

国家制定新标准,是为了提高食用植物油的质量标准,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1.2 文章结构本文分为五个部分。

首先,在引言部分我们将对文章进行总体概述。

接下来在第二部分,我们将详细介绍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的制定背景、标准内容以及实施范围。

然后,在第三部分,我们将解释与说明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中涉及的植物油分类与品质要求、使用建议与注意事项以及标签声明与标识规定等内容。

在第四部分,我们将进行对该新标准对食用植物油产业的影响进行分析,包括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生产流程与设备升级需求以及消费者认知与购买决策变化等方面。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对文章进行总结,并提出未来进一步研究和改进的建议。

1.3 目的本文旨在通过深入解读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提醒企业和消费者对食用植物油质量的重要性,并为相关行业提供指导和建议。

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分析国家新标准对食用植物油产业的影响,促进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将更加全面地了解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的内容,并对其所带来的影响有更清晰的认识。

2. 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概述:2.1 制定背景: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健康的关注日益增加,食用植物油作为重要的食品原料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食用油的质量和安全,各国纷纷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来规范植物油的生产与销售。

我国也在此背景下制定了新一轮的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

2.2 标准内容: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是对不同种类的植物油进行分类,并规定了每种类型植物油中必须含有的成分和最大限度允许的杂质含量。

其次,新标准还对植物油产品中可能添加的防腐剂、色素、香料等进行了严格限制和规范。

此外,针对特殊人群或特殊用途的食用植物油产品,在新标准中也有相应规定。

食用植物油消费有讲究

食用植物油消费有讲究

食用植物油消费有讲究作者:来源:《食品与生活》2021年第08期食用植物油是人们每日膳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体所需的必需脂肪酸、脂溶性维生素的重要来源。

如何选购、食用和储存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是以食用植物油料或植物原油为原料制成的食用油脂,常见的有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芝麻油、食用植物调和油等。

其中,食用植物调和油是由两种及两种以上油品经过科学配比调制而成。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預包装食用植物油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

如产品执行标准中明确质量等级的,还应标示质量等级。

对食用植物调和油,应在外包装上统一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上还要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要在正规商超购买预包装食用植物油。

选择生产日期离购买时间较近、保质期内的产品。

当食用植物油以液态形式存在时,要选择油体澄清、透明的。

家庭食用时,宜按照人数选择适合的小包装食用植物油。

散装食用植物油质量和安全性难以保障,不建议消费者购买。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推荐,每人每天烹调油摄入量控制在25~30克为宜。

可以使用控油壶控制用量。

炒菜时应避免油温过高,因为过高的油温不仅会导致油脂本身的化学结构发生变化,影响人体消化吸收,还会破坏油脂中脂溶性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导致营养价值降低。

建议家庭多采用蒸、煮、炖或水焯的烹调方式,尽量减少煎炸。

橄榄油、亚麻籽油等含有不饱和脂肪酸、有益微量伴随物,此类调和食用植物油不宜高温烹调,最好用于菜肴凉拌。

存放食用植物油时,应密封、避光、低温、忌水,要远离氧、光照、高温、金属离子和水等促油脂氧化因子。

如购买大桶油,可按一周的食用量将油倒入干净的棕色玻璃控油壶,再将大桶油用胶带密封好,存放在阴凉避光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发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发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发布
佚名
【期刊名称】《轻工标准与质量》
【年(卷),期】2018(000)004
【摘要】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于2018年6月21日发布,并将于2018年12月21日实施。

该标准是对GB 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和GB 7102.1-2003《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的整合修订。

与原标准相比,内容的主要变化是完善了术语和定义、删除了煎炸过程中植物油的羰基价指标、修改了酸价和溶剂残留指标、增加了对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和标识的要求等。

【总页数】1页(P8-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227
【相关文献】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GB19304-2018)发布 [J],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J], 国家卫计委
3.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钾》(GB 31623-2014)等1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氨酸钙》(GB 29226-2012)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J], 国家卫生计生委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正式发布食用调和油进入配方公开新时代 [J],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正式发布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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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等标准的解读
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植物油、酱油、食醋等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新标准主要以完善术语和定义、删改部分指标、增加命名和标识、增加卫生要求等内容为主。

其中,关于婴幼儿辅食首次规定镉临时限量值的规定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下面就植物油、酱油、婴幼儿辅食等的标准做如下解读。


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16-2018)是对《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和《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GB 7102.1-2003)
的整合修订。

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是完善了术语和定义、删除了煎炸过程中植物油的羰基价指标、修改了酸价和溶剂残留指标、增加了对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和标识的要求等。

根据不同品种植物油的特点,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相关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后的标准对米糠油、棕榈(仁)油、玉米油、橄榄油、棉籽油、椰子油等不同植物原油的酸价分别进行了规定。

对于溶剂残留指标,为确保食品安全,综合考虑植物油的实际食用情况、现代加工工艺及有关检测数据,将浸出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包括调和油)的溶剂残留量下调为≤20 mg/kg,并
增加“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要求,不再对植物原油要求溶剂残留指标。


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规范市场,本次修订增加了“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和“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的要求,并鼓励在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标识中注明产品中大于2%脂肪酸组成的名称和含量(总脂肪酸的质量分数)。

在符合GB7718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前提下,生产者可在配料表中或配料表的临近部位使用不小于配料标示的字号,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或其它类似表意相同的标示方式标注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a.大豆油(50g/100g)、玉米油(30g/100g)、菜籽油(20g/100g);
b.大豆油(50%)、玉米油(30%)、菜籽油(20%);
c.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添加比例为5:3:2。

其中,对于配料比例≤5%的食用植物油,允许相对误差为±10%,对于配料比例>5%的食用植物油,允许相对误差为±5%。

对于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用植物调和油,可以选择在食品标签、随附文件、说明书、合同或文件中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该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生产者可自愿标示。

由于脂肪酸名称不在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可选择标示内容中,因此食用植物调和油中大于2%脂肪酸的标示应独立于营养成分表之外。


关于酱油、食醋和复合调味料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 2717-2018)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 2719-2018)分别是对《酱油卫生标准》(GB 2717-2003)和《食醋卫生标准》(GB 2719-2003)的修订。

与原标准相比,上述两项标准仅适用于传统酿造工艺生产的酱油和食醋,不再适用于采用配制工艺生产的酱油和食醋。

对采用配制工艺生产的酱油、食醋将按照复合调味料管理。

此外,考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整体协调,对部分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进行了调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是新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定义、原料要求、感官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污染物限量和致病菌限量分别引用相应的基础标准。

配制工艺生产的酱油和食醋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关于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
镉是一种存在于环境中的污染物。

食物中的镉通常不会造成急性中毒,但是长期大量摄入可能会造成潜在的慢性损害。

根据国际通行做法,我国已制定谷类、肉类、奶类等大宗食品中的镉限量标准,但除欧盟以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均未对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限量作出规定。

近年来,我国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需求增加。

为了更好地保护婴幼儿健康,满足监管和生产需要,特制定我国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为
0.06mg/kg。

该临时限量值是以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提出的健康指导值(暂定每月耐受摄入量25µg/kg BW)为依据,利用我国近年来风险监测数据进行了相关研究确定的。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每公斤镉含量不超过0.06毫克就是安全的。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经营者要确保产品中的镉符合临时限量值规定。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依据此临时限量值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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