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处罚细则

合集下载

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4篇)

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4篇)

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某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某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的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罚。

第三条:三违是指在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程管理要求的行为。

第四条:三违行为分为轻微违规、一般违规和严重违规三个级别进行区分。

第五条:本处罚细则依据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的特点,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修订。

第二章轻微违规处罚第六条:轻微违规是指对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一些管理细节的不完全符合要求,但没有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产生较大影响的行为。

第七条:轻微违规一次处罚的金额不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同时可以采取警告、口头批评等方式予以惩处。

第八条:经责任部门初步核实判定为轻微违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施工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改正,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第九条:对于连续三个月内出现三次或以上轻微违规的单位,责任部门可以提请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约谈、记大过等处罚。

第十条:对于因轻微违规行为给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带来较大经济损失的单位,责任部门可以对其进行额外处罚,最高金额不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

第三章一般违规处罚第十一条:一般违规是指对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管理要求的不合理、不规范行为,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产生一定影响的行为。

第十二条:一般违规一次处罚的金额不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同时可以采取警告、扣除部分款项等方式予以惩处。

第十三条:对于持续出现一般违规行为的单位,责任部门应当及时向相关施工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对于造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单位,给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部门可以对其进行额外处罚,最高金额不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煤矿“三违”是指煤矿生产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管理,是煤矿生产中的违规行为。

为了规范煤矿生产秩序,保障生产安全,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处罚对象1.1 违章指挥:指煤矿生产中领导人员在指挥作业过程中违反生产规程、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安全隐患的行为。

1.2 违章操作:指煤矿生产中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的行为。

1.3 违章管理:指煤矿管理人员在生产管理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安全隐患的行为。

二、处罚标准2.1 违章指挥:对于违章指挥行为,一般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

2.2 违章操作:对于违章操作行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扣除工资等。

2.3 违章管理:对于违章管理行为,应当根据管理人员的责任和失职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降职、罚款、停职检查等。

三、处罚程序3.1 立案调查:对于发现的煤矿“三违”行为,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查清事实,收集证据。

3.2 处罚决定:在调查确认后,应当根据处罚标准和实际情况做出处罚决定,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3.3 处罚执行:对于已经做出的处罚决定,应当及时执行,确保处罚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四、处罚效果4.1 规范生产秩序:通过对煤矿“三违”行为的处罚,可以有效规范生产秩序,提高生产安全水平。

4.2 预防事故发生:处罚可以引起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警示,避免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降低事故风险。

4.3 保障生产安全:处罚实施细则的执行可以有效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监督检查5.1 定期检查: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的执行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处罚措施的有效实施。

5.2 加强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三违”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

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

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
根据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处罚措施:
1. 一般三违:
- 警告:对于不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的,可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 罚款:对于属于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可给予罚款,并计入个人或单位档案。

- 限期整改:对于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但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应要求违法者限期整改,确保安全问题解决。

2. 严重三违:
- 暂停资格:对于对工程安全管理负有重要责任的个人或单位,如多次犯罪或严重违反安全规定者,可暂停其在该工程项目中的参与资格。

- 吊销资质:对于严重违法行为且已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的,可以吊销个人或单位在该工程项目中的资质证书。

- 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将移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细则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上述仅为一般的处罚措施,具体处罚应以相关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 1 页共 1 页。

“三违”处罚制度(3篇)

“三违”处罚制度(3篇)

“三违”处罚制度是指对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方面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于企事业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轻的单位,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其改正错误行为。

2. 罚款: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单位,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作为惩罚和警示。

3. 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照:如果企事业单位严重违法违规,危及安全和环境,可以暂扣、吊销相关的许可证照,限制其经营活动。

4. 模拟事故演练或技术培训:对于存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知识不足的企事业单位,可以要求其进行模拟事故演练或接受相关的技术培训。

5. 刑事责任追究:对于涉嫌犯罪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些处罚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和程序由执法部门制定并执行,目的是保护公共安全、环境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促使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遵守各项规定。

“三违”处罚制度(2)是指对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制度。

在中国,这一制度主要应用于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高风险行业和环境敏感地区。

根据“三违”处罚制度,一般将违规行为分为三个等级:轻微违法、一般违法和重大违法。

对于不同等级的违法行为,所对应的处罚力度也不同。

轻微违法一般会采取警告、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一般违法则会进行罚款、停工整顿等惩罚措施;重大违法则可能面临比较严厉的处罚,如撤销执照、吊销营业资格等。

此外,在企业中,还通常建立相应的内部监管机制和处罚制度,以加强对员工违规行为的管理和惩罚。

这些制度旨在维护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法律法规的遵守,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环境。

总之,“三违”处罚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惩治,促进企业的合规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三违”处罚制度(3)是指对安全生产中的三大违法行为(即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处罚的制度。

“三违”处罚细则

“三违”处罚细则
72
爆破工没有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并加盖上锁。
罚爆破工200元
73
装药、联线、处理瞎炮时电雷管脚线不按规定扭结成短路。
罚违章者100元
74
裸露爆破。
罚施工单位500元,罚违章者200元。
75
炮眼的封泥长度达不到规定要求。
罚爆破工100元
76
爆破作业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
机道维护时,不执行防止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开机伤人的措施。
罚施工单位500元、跟班队长200元。
32
移架时,移架区有人工作或停留或强行穿越。
罚移架工100元,有强行穿越人员时罚本人300元.
33
不按规定坚持向采空区注氮,预防自然发火。
“罚业务部室、施工单位各500元,罚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各50元。
34
罚施工单位1000元,罚业务部室500元。
98
停风地点不撤人或无风作业。
罚施工单位1000元,责任人开除矿籍留矿查看1年。
99
风筒风门跑风漏风严重不及时处理。
罚施工单位200元.
100
人为损坏风筒.
罚责任人100元,并赔偿。
101
风筒距迎头不符合规定。
罚施工单位200元。
102
局部通风机无人负责管理或无管理牌。
罚队300元。
130
井下密闭施工不符合要求,出现漏风等意外情况.
罚施工单位500元。
131
放炮不使用水泥炮。
罚施工单位300元,罚放炮员100元。
132
不按规定进行冲洗巷帮,洒水降尘。
罚施工单位200元,罚降尘工50元。
133
不按规定进行个体防护.

三违细则(最终版)

三违细则(最终版)

“三违”行为界定标准及处罚细则第一一般处罚原则一、一般“三违”行为给予警告、罚款(50至200元)等处罚,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决定是否进行检查通报、帮教培训;严重“三违”行给予罚款(300元以上包括300元)、通报批评、停工帮教培训等处罚,视情节、后果轻重和认识态度决定是否进行停工反省。

二、每人每月出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一般“三违”行为的,视为严重“三违”行为,严格按照严重“三违”行为进行处理;每季度出现三次以上严重“三违”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于“三违”行为的处罚,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可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处理。

第二具体的“三违行为”界定标准及处罚规定一、通常性“三违”行为(一)严重“三违”行为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全科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罚款300元)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罚款1000元)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罚款500元)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罚款1000元)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罚款1000元)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罚款500元)7.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罚款500元)8.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罚款300元)9.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罚款500元)10.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罚款300元)11.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罚款1000元)12.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未消除火种的。

(罚款1000元)13.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

(罚款500元)14.当班的爆破员、安全员、班组长、火工品领退押运保安未在火工品出入井登记表上签字的。

(罚款300元)15.未执行斜巷运输“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管理制度的。

“三违”处罚细则模版(2篇)

“三违”处罚细则模版(2篇)

“三违”处罚细则模版三违处罚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三违”行为的惩处,维护单位的正常生产秩序和员工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单位内发生的各类“三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职业道德等。

第三条对单位内发生的“三违”行为,应区分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情节较轻的“三违”,可以采取口头警告、登记批评等措施;对情节较重的“三违”,应采取纪律处分,如记过、记大过、调离岗位等。

第四条对于发生多次“三违”的员工,应采取逐级加重的处罚措施,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条在执行处罚过程中,应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执法过程公正、公平。

第二章“三违”行为分类和处罚方式第六条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三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2. 擅自停工、停产;3. 违反作业环境卫生规定;4. 违反防火安全规定;5. 擅自改动设备、设施;6. 违反用电安全规定;7. 违反用气用水安全规定;8. 违规使用化学品、危险品。

第七条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处罚方式如下:1. 轻微违规行为,可采取口头警告、批评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罚;2. 较轻违规行为,可采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的方式进行处罚;3. 较重违规行为,可采取扣除绩效奖金、降职等纪律处分;4. 严重违规行为,可采取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调离岗位等纪律处分。

第八条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违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2. 迟到早退、旷工;3. 擅自离岗、违规用餐;4. 违反工作纪律、交办事项不按时完成。

第九条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方式如下:1. 轻微违规行为,可采取口头警告、批评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罚;2. 较轻违规行为,可采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的方式进行处罚;3. 较重违规行为,可采取扣除绩效奖金、降职等纪律处分;4. 严重违规行为,可采取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调离岗位等纪律处分。

第十条违反职业道德的“三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侮辱、诽谤他人;2. 擅自泄露单位商业机密;3. 贪污受贿、滥用职权;4. 做出损害单位形象、利益的行为。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煤矿行业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煤矿生产环境复杂、作业条件恶劣等因素,煤矿事故频发。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对煤矿“三违”行为进行了严格处罚。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三违”处罚的实施细则。

一、违规操作处罚细则:1.1 违规操作的定义:违规操作是指煤矿工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从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1.2 违规操作的处罚措施:对于违规操作行为,煤矿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处理措施。

1.3 违规操作的处罚标准:具体的处罚标准应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煤矿行业标准进行制定,根据违规操作的严重程度和后果进行评估,以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二、违章指挥处罚细则:2.1 违章指挥的定义:违章指挥是指煤矿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相关指挥规定和管理要求,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2.2 违章指挥的处罚措施:对于违章指挥行为,煤矿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处理措施。

对于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严重违章指挥行为,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2.3 违章指挥的处罚标准:具体的处罚标准应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煤矿行业标准进行制定,根据违章指挥的严重程度和后果进行评估,以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违规设备处罚细则:3.1 违规设备的定义:违规设备是指煤矿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机械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未经安全检测、维修的情况。

3.2 违规设备的处罚措施:对于违规设备,煤矿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责令停产整顿、罚款、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等处理措施。

3.3 违规设备的处罚标准:具体的处罚标准应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煤矿行业标准进行制定,根据违规设备的安全隐患程度和后果进行评估,以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四、违规管理处罚细则:4.1 违规管理的定义:违规管理是指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管理,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煤矿“三违”是指煤矿生产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章管理行为。

为了规范煤矿生产秩序,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环境,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处罚依据1.1 《煤矿安全规程》1.2 《煤矿安全生产法》1.3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二、“三违”行为的具体定义2.1 违章指挥:包括未经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擅自调整作业工艺、设备、工序等。

2.2 违章操作:包括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违章操作设备、违章作业等。

2.3 违章管理:包括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

三、处罚措施3.1 警告处罚:对轻微“三违”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3.2 罚款处罚:对较为严重的“三违”行为给予罚款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

3.3 停产整顿:对严重“三违”行为给予停产整顿处罚,并要求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责任追究4.1 矿长负责制: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矿长负责制,明确矿长对“三违”行为的监督管理责任。

4.2 部门协作:安监部门、工会组织等应加强协作,对“三违”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整改。

4.3 领导责任追究:对煤矿企业领导层在“三违”行为中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其领导责任。

五、宣传教育5.1 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2 宣传倡导: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引导广大从业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5.3 安全文化建设:建立积极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第一”成为煤矿企业的共识和行动指南。

结语: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的出台和执行,对于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水平、减少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稳定有序。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但由于生产环境复杂,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秩序,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

一、处罚对象1.1 煤矿生产单位: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合资煤矿等各类煤矿生产单位。

1.2 煤矿从业人员:包括矿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在煤矿从事工作的人员。

1.3 煤矿相关部门:包括煤矿监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等。

二、“三违”行为定义2.1 违章作业:指煤矿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2.2 违规操作:指煤矿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按规定操作,导致安全事故的行为。

2.3 违章管理:指煤矿相关部门在监管管理过程中存在疏漏、失职等行为,导致安全隐患的情况。

三、处罚措施3.1 警告处罚:对首次发现“三违”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赋予口头或者书面警告,并要求整改。

3.2 罚款处罚:对多次发生“三违”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具体情况赋予相应罚款,并要求整改。

3.3 停产整顿:对严重违反规定、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可以采取停产整顿等强制措施,直至整改到位。

四、处罚标准4.1 根据“三违”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确定处罚的严重程度。

4.2 考虑到煤矿安全事故对社会的影响,处罚标准应该具有一定的震慑力。

4.3 处罚标准应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公正,不得滥用职权或者违法操作。

五、监督执行5.1 建立健全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的监督机制,确保处罚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5.2 加强对煤矿生产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意识。

5.3 定期对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结语: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于规范煤矿生产秩序、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共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违”处罚细则范文

“三违”处罚细则范文

“三违”处罚细则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严重威胁社会安全和稳定。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权益,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处罚。

其中,“三违”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的行为。

为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理和处罚,特发布此处罚细则范文。

二、“三违”行为定义1. 违反安全生产行为: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未经规定程序取得作业资格、擅自更改、停用、拆除安全设施等。

2. 违反环境保护行为: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非法排放污染物、违规倾倒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排放等。

3. 违反城市管理行为:指在城市管理活动中,违反相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乱倒乱排、乱摆乱放、乱停乱放等。

三、“三违”处罚细则1. 违反安全生产行为处罚(1)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轻微后果者,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者,处以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者,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

(2) 通过违规手段取得作业资格或未经规定程序取得作业资格,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者,处以罚款,并吊销作业资格证;情节严重者,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

(3) 擅自更改、停用、拆除安全设施,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者,处以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者,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

2. 违反环境保护行为处罚(1)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轻微后果者,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者,处以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者,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

(2) 非法排放污染物,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者,处以罚款,并吊销排污许可证;情节严重者,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

(3) 违规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者,处以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者,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违”处罚细则

“三违”处罚细则

“三违”惩罚细则“三违”是指违反工作纪律、违反消防安全和违反环保规定三个方面的违法行为。

这些“三违”行为严重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三违”惩罚细则是特别必要的。

一、违反工作纪律1. 未经批准私自调休:首次将作出口头警告,再次实施将进行书面警告,第三次违规将受到罚款并扣除相应的失薪。

2. 迟到早退:首次将被警告,再次将被降级或调薪。

假如频繁迟到早退将被开除。

3. 缺勤:不请假擅自离岗或旷工,首次将受到严格警告,再次违约将受到降级或调薪,第三次将被开除。

4. 懈怠:工作中无精打采、办事不力,首次将受到书面警告,再次实施将被降级。

5. 与同事发生争持:将被警告。

假如无法解决冲突,将会被调离工作岗位。

二、违反消防安全1.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首次将停工整改,并面临罚款。

假如无法整改,将会被注销营业执照。

2. 在生产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将停工整改,并面临罚款。

假如无法整改,将会被注销营业执照。

3. 未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电箱等设备:首次将面临警告,再次将停工整改,并面临罚款和严重的责任。

4. 进行不安全作业:首次将停工整改,并受到严重的警告。

假如频繁显现此类违规行为,将会被注销营业执照。

三、违反环保规定1. 未在规定的时间清理垃圾:首次将受到警告并罚款。

假如频繁违反,将会被注销营业执照。

2. 擅自排污:首次将受到警告并罚款。

假如无法严格限制污水排放,将会被注销营业执照。

3. 未适时整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首次将面临警告,并进行整改。

假如无法严格遵守规定,将会被注销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1.以上惩罚措施重要是针对个人,对于企业如显现违规,将有更严格的惩罚措施。

2.本惩罚细则中的实在规定随时都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3.以上惩罚措施是以个人为单位,对于团队、部门以及全体员工来说,将依照集体惩罚的原则进行。

在企业中建立科学、严格的“三违”惩罚细则,不仅有利于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正常运转,还有利于规范员工各方面的行为和工作纪律。

“三违”处罚细则范本

“三违”处罚细则范本

“三违”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制定本《三违处罚细则》,以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促进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人员。

第三条三违是指员工违反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对于经确认的三违行为,本细则将依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严肃处理,从而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秩序。

第五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三违行为分类及处罚第六条对于三违行为,根据其性质和情节的不同,将其分为轻微三违、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

以下分别对三种三违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第一节轻微三违行为第七条轻微三违行为是指对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轻微违反行为。

第八条对于轻微三违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提醒教育:对于初犯,可采取口头警告和书面提醒的方式,提醒员工合规行事。

2. 双向告知:对于多次轻微违规的员工,除采取口头警告和书面提醒外,还可以通过部门负责人与员工进行双向告知,并在公司内部通告违纪事项。

第九条对于连续三个月内发生轻微三违行为两次及以上的员工,可以给予警告并在工资上进行相应扣减。

第二节一般三违行为第十条一般三违行为是指对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一般违反行为。

第十一条对于一般三违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通报批评: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工作会、部门会等适当的场合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录入员工档案。

2. 记过处分:对于情节较重的一般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记过处分,记录入员工档案,并扣减相应的工资。

3. 停薪留职:对于情节严重,但不构成开除的一般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停薪留职处分,记录入员工档案,并停止发放工资一段时间。

第十二条对于连续三个月内发生一般三违行为两次以上的员工,可以给予严重警告或停薪留职直至解雇的处罚。

第三节严重三违行为第十三条严重三违行为是指对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行为。

“三违”处罚细则(4篇)

“三违”处罚细则(4篇)

“三违”处罚细则《三违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强化员工对待工作、生活、安全、纪律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三违”行为是指职工在单位、工作、生活中违反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作风纪律、职业操守等行为。

第三条对于发生的三违行为,应根据违纪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本规章适用于全体职工,包括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二章三违行为分类和处罚标准第五条三违行为的分类如下:1.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指职工在工作中不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操作设备不符合规程等行为。

2. 作风纪律违规行为:指职工在工作中失职、懒散、敷衍塞责,迟到早退,旷工,违规借调私用单位资源等行为。

3. 职业操守违反行为:指职工在工作或生活中不遵守职业道德、不尊重他人权益,对上级领导和同事不礼貌,散布谣言,造谣传谣等行为。

第六条对不同的三违行为,处罚标准如下:1.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轻微者警告,并要求改正;情节较重者,扣发一定比例工资,并要求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情节严重者,取消岗位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2. 作风纪律违规行为:轻微者批评教育,要求改正;情节较重者,扣发一定比例工资,并限制晋升职位;情节严重者,调离原岗位,严重者取消岗位资格。

3. 职业操守违反行为:轻微者批评教育,要求道歉;情节较重者,扣发一定比例工资,并限制晋升职位;情节严重者,调离原岗位,严重者取消岗位资格,并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三章违纪处理程序第七条对于发生的三违行为,处理程序如下:1. 通知:单位应当及时向违纪人通知其违纪行为,并约定时间进行听证。

2. 听证:违纪人有权申请听证,单位应当组织听证会,听取违纪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记录相关内容。

3. 处理决定:单位应当结合听证会情况,依据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决定,并向违纪人送达处理决定书。

4. 不服申诉:违纪人对处理决定不服,有权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组织提出申诉。

“三违”处罚细则

“三违”处罚细则

“三违”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对“三违”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任何人不得有“三违”行为。

第二章处罚规定第五条违章指挥1. 轻微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罚款。

款。

3. 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

4. 特别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六条违章操作1. 轻微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罚款。

2. 中度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过并处以500元罚款。

3. 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

4. 特别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七条违反劳动纪律款。

2. 中度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过并处以500元罚款。

3. 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

4. 特别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八条对于重复违章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处罚:1. 第二次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过并处以500元罚款。

2. 第三次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

3. 第四次违章: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九条对于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阻碍、干扰违章查处的行为,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三违”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罚。

第十一条对责任人的处罚,应当经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罚决定通知被处罚人,并说明理由。

三违处罚 细则

三违处罚 细则

第一章管理制度第一节对一类违章的处罚第1条凡有下列行为违章者,给予100~1000元罚款。

如因违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除名并移交施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携带火种、烟草或者其他违禁物品入井者。

2、在井下睡觉者(以矿灯直射面部,开关三次矿灯未睁开眼睛者视为睡觉)。

3、井下擅自拆卸矿灯者。

4、特殊工种(绞车司机、机车司机、电工、瓦斯检查工、爆破工)等,未经培训合格及未取得相应的证件就擅自安排上岗的责任者。

5、偷盗火工产品及煤矿内的主要安全、生产物资者。

6、因违反矿规矿纪,不服从安排,违章蛮干而打击报复举报人、劝阻人或管理人员者。

7、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影响极坏的直接责任者。

第二节对二类违章的处罚第2条凡具有下列行为违章者,给予500元/次罚款。

1、警戒人员擅自离开警戒位置或睡觉者。

2、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者。

3、现场跟班队管人员脱岗者。

4、因个人责任事故造成自己或他人受伤的责任者。

第三节对三类违章的处罚第3条煤矿领导(矿长、总工、生产矿长)每天必须由一名矿级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班前会,缺一次处矿级领导100元罚款。

地面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者,处100元/次罚款。

第4条紧急情况下,煤矿调度室找不到安全生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5条召开班前会时,其记录本上无当班安全工作具体注意事项,对带班矿长罚款50元。

第6条现场跟班领导不仔细检查与处理当班生产活动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就擅自组织生产的,对责任人处100元/次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罚。

第7条工人违章作业,除对当事人处罚款外,另对制止值班人员、班长各处罚100元。

第8条班组在一个月内出现3次以上违章(以矿领导和部门查处为据),除对违章者处罚外,并对班组长处50元/次罚款。

第9条凡是发生轻伤一人次(自主保安意识差而受伤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罚款100--300元。

第10条凡是发生重伤(以骨折为准)一人次,给予班组罚款2000~10000元,并通报全矿。

“三违”处罚细则模版

“三违”处罚细则模版

“三违”处罚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岗位工作行为,促进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处罚细则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在岗、离岗、休假期间,以及外出、出差期间的行为。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循公司规章制度,尊重单位的权威,执行上级的指示。

第四条本处罚细则所称“三违”包括严重违纪、严重违规和严重渎职。

第五条三违行为将根据其严重程度,依照本处罚细则中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严重违纪第六条严重违纪包括以下行为:(一)对上级言行不敬,违背上级指示或指使,干扰管理秩序;(二)对同事进行侮辱、诽谤,伤害他人自尊心;(三)在公开场合发表诋毁公司形象的言论;(四)酗酒、赌博、吸毒或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行为;(五)盗窃、侵占公司财产或其他员工财物;(六)破坏公司设备,故意损害公司利益;(七)散布谣言,破坏公司团结稳定的言论;(八)违反法律法规,使公司蒙受严重法律责任。

第七条严重违纪的处理方式如下:(一)轻度违纪情节处以严重警告或降级处理;(二)中等违纪情节处以撤职处理或停职检查;(三)严重违纪情节处以解聘处理或禁用相关权限。

第三章严重违规第八条严重违规包括以下行为:(一)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谋取私利;(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进行其他形式的腐败行为;(三)违反公司的财务制度,故意虚报、隐瞒财务信息;(四)违反公司的保密规定,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五)利用公司资源进行私人活动,损害公司利益;(六)违反公司的招聘、晋升制度,操纵职位或评定程序。

第九条严重违规的处理方式如下:(一)轻度违规情节处以严重警告或扣减工资处理;(二)中等违规情节处以减少奖金或停职检查处理;(三)严重违规情节处以解聘处理或降低职位等级。

第四章严重渎职第十条严重渎职包括以下行为:(一)拒绝履行上级指示,故意懈怠或不作为;(二)违反职业道德,不负责任或漠视工作职责;(三)无故缺勤、旷工,或迟到、早退到严重程度;(四)不按规定使用工作工具,导致工作受阻;(五)违反岗位安全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三违”处罚细则(5篇)

“三违”处罚细则(5篇)

“三违”处罚细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真抓实干,严管理,重处罚,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细则。

一、违章指挥凡是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对班组长、队长(洞长)罚款____元,车间主任、科长罚款____元,副经理以上领导罚款____元。

二、违章作业(一)民爆物品1、发放站储存量超标、乱堆乱放,对保管员罚款____元。

2、发放站领取、清退帐物不符,违规发放,对保管员罚款____元。

3、领取、清退、审批手续不全,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4、作业场所乱放、混放,对操作者罚款____元,箱上未加锁,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5、作业场所放炮时未按规定设警戒,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6、中孔爆破,经理或副经理不在现场指挥罚款____元。

7、中孔爆破、拌药、装药、违反规定,对生产副经理罚款____元,操作者罚款____元。

8、进入漏斗、溜井内放炮带料,对操作者罚款____元。

(二)通风系统1、主扇风机无故不正常开机,对当班责任人罚款____元。

2、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超标,对相关责任人各罚款____元。

3、风筒出现破口、断开,打折、跑风、漏风现象,每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4、风筒挂置与电线接触每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5、风门不按规定关闭,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6、通风工未按规定每班测风,少测一次对当班通风工罚款____元。

(三)采掘作业1、作业天井、溜井无安全平台、无梯,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2、行人天井无扶手,联巷口无蓖或不符合要求,一项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3、作业面有活石、危石未在作业前排险,对当班作业人员,代班长每人罚款____元。

4、浅孔矿房采场不平、采场面距顶板超过____米、无两个安全出口,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5、中孔矿房切割井无安全防护设置、无明显警示标志、无照明,每项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罚施工单位50元/根
59
不按规定进行锚索锚固力拉拔试验或没有试验记录。
罚队500元,罚违章者100元。
60
喷砼时,喷枪前方站人。
罚违章者50元。
61
耙岩机尾轮固定不牢靠或钢丝绳断丝超过1股而继续使用。
罚施工单位500元。
62
维修巷道时违反“有外向里、先支后回”的原则。
罚施工单位500元,罚跟班队长、班长各300元。
罚施工单位1000元,跟班队长300元。
51
工作面有害气体超限时不按«规程»规定及时撤人,继续作业。
罚施工单位1000元,罚跟班队长、安检员、瓦检员100元。
52
出现夹钻时继续打眼、无水干打眼。
罚违章者50元。
53
刮板输送机尾不按规定打压柱。
罚施工单位300元。
54
巷道断梁、折腿棚子不按要求及时更换。
47
巷道贯通前不按规定设警戒。
罚施工单位500元,罚跟班队长、班长、安检员各100元。
48
过断层、破碎带、应力集中区不及时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罚业务部室、队各500元、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100元。
49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无补充措施。
罚业务部室、施工队各500元。
50
工作面出现透水预兆时,不及时撤人,继续施工。
42
人员进入工作面不注意观察顶板,不进行敲帮问顶。
罚跟班队长、班长各100元。
43
架棚不挖柱窝或棚腿架在浮煤(矸)上。
罚违章者每人100元。
44
架棚支护背帮不牢,绞顶不实。
罚施工单位500元
45
停工整改工作面强行施工。
罚施工单位1000元,个人300元。
46
空顶冒险作业。
罚施工单位1000元,个人300元。
罚施工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300元。
19
使用电氧焊、射钉枪、喷灯等有措施不落实。
罚施工单位1000元,跟班队长200元,安检员、瓦检员各100元。
20
岗位睡岗。
罚责任人50元。
21
下井打架、斗殴
罚责任人100元。、,罚施工单位1000元。
22
不执行措施、规程或制度规定。
罚责任人100元。
23
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口不畅通。
罚施工单位500元,罚跟班队长和安检员各100元。
28
用单体支柱顶移溜子或用单体柱作机头机尾压时无措施。
罚施工单位200元/处
29
机电设备不完好,安全措施不齐全,违章使用。
罚施工单位500元/处,使用者300元。
30
采煤机割煤后有片帮危险不及时进行维护
罚施工单位200元/处,跟班队长50元/处。
31
5
对入井人员不严格执行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罚检身工50元。
6
无措施或作业规程和安全重点工程技术措施施工的。
罚施工单位1000元,指挥者200元。
7
有规程、措施但未贯彻学习考试或规程、措施缺乏针对性,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时无补充措施。
罚施工单位500元,技术负责人100元。
8
带烟火入井者
罚违章者500元、检身工各200元。
63
锚杆支护巷道使用实效的锚固剂。
每出现一卷罚施工单位100元。
64
坡度大于25°的斜巷施工时没有防止物斜、矸石滚落伤人的措施。
罚施工单位500元。
65
煤仓、溜煤眼防护设施不完善。
罚施工使用单位500元。
66
有水患工作面没有专门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罚业务部室300元。
67
回采工作面两道内积水未及时排放
罚施工单位500元/处,罚违章者200元。
38
推移转载机时,转载机两侧有人停留和作业。
罚违章者100元。
39
工作人员随意在溜槽和胶带上行走或跨越运转中的刮板、胶带输送机。
罚违章者人员200元。
40
进出工作面不走上下安全出口,翻越运行中的刮板输送机上下机头。
罚违章者300元。
41
跨越胶带不走过桥。
罚违章者100元。
“三违”及处罚细则
序号
“三违”现象
处罚对象及处罚标准
1
新工人师徒合同未建立而安排作业的。
按每人处罚安排作业人员100元。
2
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罚违章者50元。
3
入井人员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不系带、不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
罚违章者每项50元。
4
入井人员穿化纤衣服入井者,携带烟草和易燃物品
罚违章者50元。
罚施工单位100元/处。
55
施工单位不填写隐蔽工程记录。
罚施工单位500元,负责人100元。
56
不按照“有疑必探”的原则超前打眼或探眼数量、深度不够。
罚施工单位500元,罚跟班队长、安检员各100元。
57
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罚施工单位100元,罚跟班队长、工作人员、安检员各100元。
58
架棚坑木直径小于作业规程规定的尺寸。
8
酒后入井。
罚违章者、检身工各300元,值班队长100元。
9
跟班队长没有与工人同上同下。
罚跟班队长50元。
10
跟班队长没有带领当班职工排队入井、升井。
罚跟班队长50元/次
11
井下作业场所没派跟班队长。
罚施工单位负责人100元。
12
跟班队长在入、升时没有向井口信息站核实人数。
罚跟班队长100元。
13
跟班队长、安检员、瓦检员脱离岗位。
违章者200元。
14
矿井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不汇报、不通报、不处理。
罚检查,现场管理人员各300元。
15
各级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
罚违章指挥人300元。
16
特殊工种岗位,安排无证人员上岗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罚上岗50元、安排人100元。
17
消防器材不全的
罚施工单位100元/件。
18
使用电氧焊、射钉枪、喷灯等无措施。
限期没整改罚队500元,罚队长、书记各100元。
24
工作面支柱不按规定栓挂保险绳,单体支柱卸载。
每根罚施工单位50元。
25
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罚跟班队长、班长各100元
26
非移架人员随意乱动移架操作手柄。
罚违章者50元。
27
工作面爆破作业时,无保护液压支架、支柱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或有措施不落实。
机道维护时,不执行防止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开机伤人的措施。
罚施工单位500元、跟班队长200元。
32
移架时,移架区有人工作或停留或强行穿越。
罚移架工100元,有强行穿越人员时罚本人300元。
33
不按规定坚持向采空区注氮,预防自然发火。
“罚业务部室、施工单位各500元,罚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各50元。
34
机组割煤时,不及时打开煤机、支架、机道、回风巷内的净化喷雾进行降尘。
罚施工单位500元/处。
35
修理、更换乳化泵主要供液管路时,不停泵带压修理更换各种液压部件
罚违章者100元
36
高压管路接头压接不牢固,单腿销或U型销用铁丝代替。
罚责任人50/处,责任单位100/处
37
在超前临时支护,桥式转载机、采煤机不停电闭锁,专人监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