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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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公司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四川公司技术监督的相关规定,加强四川雅安XXXX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理顺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关系,确保电站相关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应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运行维护、停用、检修、设备改造及材料供应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金属技术监督。

通过对受控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设备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和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金属技术监督管理。

第二章专业术语和定义第四条水电站金属“六件”:紧固件、连接件、结构件、密封件、过流部件、转动部件。

第五条紧固件:主要指发电设备各部位连接螺栓。

第六条连接件:主要指发电设备各部位连接的焊缝、销钉、键、钢丝绳等。

第七条结构件:主要指金属结构件(如闸门)、预埋件(如压力钢管、蜗壳、座环及基础螺杆、吊钩)等。

第八条密封件:主要是防止流体或固体微粒从相邻结合面间泄漏以及防止外界杂质如灰尘与水分等侵入机器设备内部的零部件的材料或零件。

第九条过流部件:主要是指水轮发电机运行过程中有大量水流流过的部件如(蜗壳、座环)等。

第十条转动部件:主要指水轮发电机运行过程中转动的部分如(转轮、主轴)等。

第三章监督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管理职责(一)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贯彻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条例、标准和制度及相关文件。

2.领导公司监督网的活动,审批本单位有关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审批金属技术监督检测项目。

3.督促、检查本单位贯彻金属技术监督技术监督规程、条例的实施情况。

4.组织调查研究与技术监督有关的重大设备和缺陷,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上报受委托的技术监督管理单位。

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为了保证水电厂金属结构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金属结构的质量,制定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电厂金属结构的特点和需求,对金属技术监督进行规范和指导。

一、监督对象二、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金属技术监督机构,由技术部门和质检部门共同参与,指导和监督水电厂金属结构各环节的技术工作。

三、监督内容1.设计阶段监督(1)监督设计单位的资质和设计人员的专业资质,确保设计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2)监督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过程,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方案、详细设计和施工图纸等。

(3)监督金属结构的设计计算和结构分析过程,确保结构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制造阶段监督(1)监督金属材料的采购和验收过程,包括材料的牌号、规格、质量证明和检测报告等。

(2)监督制造单位的资质和工艺设备的适用性,确保金属结构的加工质量。

(3)监督制造过程的控制和记录,如焊接、切割、钻孔和冲压等,确保工艺参数的符合要求。

3.安装阶段监督(1)监督安装单位的施工人员的资质和安全培训情况,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能力。

(2)监督安装过程的控制和记录,包括准备工作、吊装、装配和焊接等,确保施工工艺的符合要求。

(3)监督安装质量的验收和相关文件的归档,确保安装工作的合格性。

4.维修阶段监督(1)监督维修方案的编制和评审,确保维修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监督维修作业的过程控制和操作记录,包括防腐、焊接和补强等,确保维修质量的合格性。

(3)监督维修后的结构测试和检测,确保维修效果符合要求。

5.运行阶段监督(1)建立金属结构的日常巡检制度,定期对金属结构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结构的安全可靠。

(2)对金属结构的损伤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问题。

(3)对金属结构的维修和更换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结构的正常运行。

四、监督要求1.监督工作要建立完善的档案和记录,包括设计文件、工艺控制记录、施工验收报告和维修记录等。

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川明电生技…2015‟23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部、室,分、子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提升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确保相关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公司组织制定了《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1.定期检修金属部件技术监督检验项目2.金属技术监督报表模版***********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股份有限公司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1.1为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属技术监督的工作,根据DL/T1318《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586《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DL5017《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8《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9《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规定,结合公司电力生产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运行维护、停用、检修、设备改造及材料供应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金属技术监督。

通过对受监金属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设备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和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保证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安全运行水平。

1.3金属技术监督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有序地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1.4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2金属技术监督机构设置和职责2.1金属技术监督机构设置2.1.1公司金属技术监督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实行“统一协调、分层管理、分级监督、信息共享、有效分析、共同防范”的原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水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水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水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水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保证发电企业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电力行业的有关制度、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金属技术监督是保证发电企业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

金属技术监督应结合水电站实际情况,贯穿金属设备订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设备改造及材料供应等电力生产全过程。

第三条金属技术监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业技术监督与多级监督网络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定,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

第五条各水电企业应切实加强对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网络,建立明确的分级、分工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保证金属监督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水电企业。

第二章金属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水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水电企业。

第八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水电企业开展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水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金属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系统内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健康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并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参加有关金属专业方面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参加重大技术措施与改造方案的审查。

(四)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及试生产过程中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全过程管理和设备质量验收工作。

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的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DL438- 2000《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

第三条金属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要从设备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设备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第四条金属技术监督的口的是通过对受监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设备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和健康状况,防止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减少非计划停运次数,保证人身安全,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幕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五条金属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釆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金属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金属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规范性引用文件DL/43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612《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47《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441《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导则》DL439《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DL440《在役电站锅炉汽包的检验评定及热处理规程》DL/T551《低合金耐热钢蠕变孔洞检验技术工艺导则》DL/T678《电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DL/T679《焊工技术考核规程》DL/T869《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19《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范》DL/T868《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715《火力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DL/T616《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753《汽轮机铸钢件补焊技术导则》DL/T884《火电厂金相检验与评定技术导则》DL/T674《火电厂20号钢珠光体球化评级标准》DL/T820《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DL/T821《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JB4730《压力容器无损检测》DL/T652《金相复型技术工艺导则》JB/T7927《阀门铸钢件外观质量要求》电力1】业基建(1993)15号文《火力发电厂金属光谱分析导司第二章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第八条做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过程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相应的金属试验工作。

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是指对热电厂金属材料的生产、安装、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金属材料的质量和安全使用。

为了保障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必要明确实施细则。

以下是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管理机构二、监督责任1.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由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确保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热电厂应建立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

3.监督管理机构应对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监督内容1.对金属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格的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

2.对金属材料的加工和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质量控制、加工工艺等。

3.对金属结构的安装和施工进行监督,确保金属结构的安全可靠。

4.对金属材料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包括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

四、监督措施1.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惩罚。

2.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热电厂金属材料的生产、安装、使用等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监督管理机构还可以定期对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升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监督管理能力。

五、监督结果与效果评估1.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档案,记录监督结果和整改情况。

2.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金属材料,应进行追溯调查,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3.监督管理机构应定期对热电厂金属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布评估结果,为热电厂选择合格的金属材料提供参考。

六、监督信息公开综上所述,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明确了金属技术监督的机构设置、监督责任和监督内容,提出了相应的监督措施和评估要求,可以为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提高金属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热电厂的健康发展。

金属监督实施细则.doc.docx

金属监督实施细则.doc.docx

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的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DL438- 2000《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

第三条金属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要从设备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设备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第四条金属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受监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设备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和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减少非计划停运次数,保证人身安全,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五条金属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釆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金属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金属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规范性引用文件DL/438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612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47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441 《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导则》DL439 《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DL440 《在役电站锅炉汽包的检验评定及热处理规程》DL/T551 《低合金耐热钢蠕变孔洞检验技术工艺导则》DL/T678 《电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DL/T67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DL/T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19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范》DL/T868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715 《火力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DL/T61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753 《汽轮机铸钢件补焊技术导则》DL/T884 《火电厂金相检验与评定技术导则》DL/T674 《火电厂20号钢珠光体球化评级标准》DL/T820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DL/T821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JB4730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DL/T652 《金相复型技术工艺导则》JB/T7927 《阀门铸钢件外观质量要求》电力工业基建司(1993) 15号文《火力发电厂金属光谱分析导则》第二章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第八条做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过程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相应的金属试验工作。

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金属监督实施细则1 目的金属压力容器的技术监督工作,是确保主要高温高压、承压部件、转转部件的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以保证自备电厂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结合自备电厂的生产管理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本管理制度规定了金属监督中运行监督、检修监督、档案管理的各项内容。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自备电厂金属压力容器技术监督工作。

3 职责3.1 主管副厂长3.1.1 作为金属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导国家有关计量法令、政策和法规制度的执行。

3.1.2 负责属于固定资产的受金属监督的备件的购置及报废的审批。

3.1.3 负责审定自备电厂金属监督工作计划,就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意见。

3.1.4 负责金属监督年度计划的审批。

3.2 安技部3.2.1 是自备电厂金属监督管理的主管单位。

3.2.2 负责制定金属监督年度计划和抽检计划,并监督执行。

3.2.3 负责自备电厂受金属监督的备件的购置计划的审核。

3.2.4 负责受金属监督的设备台帐和检验原始资料的管理。

3.2.5 负责组织实施年度、抽检计划。

3.3 检修维护部3.3.1 负责金属监督计划的落实和实施。

3.3.2 执行下达的监督计划,按时编制备件计划上报安技部。

3.3.3 负责金属监督检验设备的保管、维护。

3.3.4 负责受金属监督的设备台帐及检验记录的编制和建档。

3.3.5 负责金属室的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运行监督4.1.1加强受监设备和部件和检查、巡视、防止超温超压。

4.1.2加强汽机转动部件检查、巡视、防止工作。

4.1.3化学专业控制好汽水品质,做好防腐、防结垢工作;材料供应部门,要做好钢材、钢管和备品配件的质量验收、保管和发放工作,严防错收错发;焊接专业要把好焊接质量和热处理关、金属试验室则要负责做好金属测试、检验工作。

正是依靠网络中的各专业在日常工作中分头把关,在网络活动中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共同分析、研究和解决发现的问题,才能使金属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从而保证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XX新能源XX分公司风电场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XX新能源XX分公司风电场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XX新能源XX分公司金属监督实施细则1 目的金属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监督范围内部件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和性能,在运行过程中进行必要的监督、检验、预防质量和性能不合格及含缺陷部件的使用,从而预防和减少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2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已并网的各风力发电场以下金属部件技术监督工作:3 金属监督包括的范围3.1塔架及附件,包括塔筒,连接法兰、焊缝、爬梯、电缆支架、连接用高强度紧固件。

3.2机舱底盘、焊缝、连接用高强度紧固件。

3.3旋转部件,包括传动系统的増齿齿轮箱,低速轴(主轴)和高速轴及轴承,风机轮毂、叶片,刹车装置,偏航制动装置,联轴器,连接用高强度紧固件。

3.4液压装置,包括风机液压站的油箱、管道和管件。

3.5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铁塔。

4 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内容金属监督内容包括:风电设备材料及焊接质量技术监督、风电场运行维护金属技术监督,技术监督档案。

4.1风电设备材料及焊接质量技术监督4.1.1监督范围内的金属部件(备品、备件)应有相应的材料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保证书应标明相应标准规定的材料牌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冲击吸收功、弯曲性能和金相等相关要求,检验报告应包含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冲击吸收功、弯曲性能和金相等相关数据。

对有热处理和无损检测要求的部件,应随产品提供热处理和无损检测报告。

4.1.2表1为风力发电机组主要金属部件所用原材料的质量检验要求。

表1 风力发电机组主要金属部件材料质量检验要求4.1.3监督过程中若发生材料代用情况则应当选择与原材料性能相当或优者,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对代用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同时应在相应的图纸、资料上注明。

4.1.4风电场应建立严格的金属备品备件、焊接材料质量验收、保管和领用制度,并应设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现场记录应清晰、完整且至少有2级以上签字确认。

4.1.5核查备品、备件入库前外观、尺寸和质量验收记录,外观和尺寸验收不合格时不准入库,并退货;无材料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书)时,材料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书)有问题(或检验项目不全)时,对材料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资料补充或补充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金属监督实施细则1目的为提高设备安全运行水平,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做好本公司金属监督工作,根据电力部《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电站锅炉监察规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督规程》、《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等有关规程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本细则规定了金属监督管理机构的组成、职责范围、金属监督范围、金属部件管理及监督等,适用于如下金属部件的监督。

2.1工作温度≥450℃的高温承压金属部件,以及与主蒸汽管道相连的小管道。

2.2工作温度≥435℃的导汽管。

2.3工作压力≥3.82MP a的汽包。

2.4工作压力≥5.88MP a的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

2.5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

2.6工作温度≥400℃的螺栓。

2.7工作温度≥435℃的汽缸、汽室、主汽门。

3金属监督机构、职责和管理网3.1金属监督机构应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成立金属监督管理网。

3.1.1本公司设金属监督工程师一名,负责金属监督工作,在安全监察部设立金属室,负责全公司金属监督及测试工作。

3.1.2安全监察部、维护部及发电运行部等部门有关专业设兼职金属监督负责人各一名(一般由专工兼任),负责本专业金属监督工作;运行及检修班组应设兼职金属监督员各一名,配合专工及金属室做好本部门金属监督工作。

3.2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职责:3.2.1组织贯彻上级有关金属监督的各项指示和规定,审批本公司的有关金属监督制度和措施,定期组织公司金属监督会议,检查与协调公司的金属监督工作。

3.2.2对于金属监督有关的重大事故和设备缺陷,组织分析研究,查明原因,采取对策,并上报中电投河南公司和电力试验研究院。

3.2.3审批上报中电投河南公司和电力试验研究院的金属监督报告和技术总结。

3.3公司金属监督工程师职责:3.3.1认真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配合和支持金属技术监督和金属测试工作,尽量给金属监督工作创造条件。

3.3.2在大小修工作中组织和落实金属监督工作。

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汇总

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汇总

中水贝力克风电场风电企业标准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发布单位:中水贝力克风电场二0一四年一月一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中水贝力克风电场风电企业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基础性标准。

目的是为了统一中水贝力克风电场风电企业管理标准的结构、内容和要求,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由于编写人员水平有限,本规程难免出现不妥之处,各级人员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敬请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于进一步修订。

1、引用标准1.1《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1.2《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20071.3《国家电网公司金属技术监督规定》1.4《风力发电机组安全要求》GB/T -18451.11.5《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和装配规范》GB/T -195681.6《风力发电场检修规程》DL/T-7972、适用范围2.1本细则规定了中水贝力克风电场(以下简称贝力克风电)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各级岗位职责,管理内容和具体要求,检查与考核。

2.2本细则适用于哈密风电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也适用于负责中水新能源所属风电企业检修和维护的外委单位。

3、下列人员应熟悉本细则的全部或有关部分3.1公司副总经理、风场场长、专责工程师3.2金属技术监督专责、金属技术监督小组成员本标准起草人:审核:批准:本标准与2014年1月1日首次发布实施1 机构与职责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第二级为风电场技术监督专责负责人,第三级为哈密风电金属技术监督专责。

1.1 由内蒙公司副总经理职责(总工程师)领导本企业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1.1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金属监督工作的批示和规定,审批本企业金属监督管理制度,布置检查和协调本企业的金属监督工作;1.1.2 督促做好金属技术管理工作,落实防范与金属监督有关的事故,并且制定措施计划,了解设备运行中各种异常情况;1.1.3 组织或参加事故、障碍调查处理,按照有关规程及反事故措施对设备的重大缺陷制定消缺措施;1.1.4 组织或参与基建工程的金属监督工作;1.1.5 组织召开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明确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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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四川公司技术监督的相关规定,加强四川雅安XXXX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理顺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关系,确保电站相关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应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运行维护、停用、检修、设备改造及材料供应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金属技术监督。

通过对受控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设备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和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金属技术监督管理。

第二章专业术语和定义第四条水电站金属“六件”:紧固件、连接件、结构件、密封件、过流部件、转动部件。

第五条紧固件:主要指发电设备各部位连接螺栓。

第六条连接件:主要指发电设备各部位连接的焊缝、销钉、键、钢丝绳等。

第七条结构件:主要指金属结构件(如闸门)、预埋件(如压力钢管、蜗壳、座环及基础螺杆、吊钩)等。

第八条密封件:主要是防止流体或固体微粒从相邻结合面间泄漏以及防止外界杂质如灰尘与水分等侵入机器设备内部的零部件的材料或零件。

第九条过流部件:主要是指水轮发电机运行过程中有大量水流流过的部件如(蜗壳、座环)等。

第十条转动部件:主要指水轮发电机运行过程中转动的部分如(转轮、主轴)等。

第三章监督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管理职责(一)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贯彻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条例、标准和制度及相关文件。

2.领导公司监督网的活动,审批本单位有关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审批金属技术监督检测项目。

3.督促、检查本单位贯彻金属技术监督技术监督规程、条例的实施情况。

4.组织调查研究与技术监督有关的重大设备和缺陷,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上报受委托的技术监督管理单位。

(二)生产运营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颁布金属监督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2.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开展内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落实金属技术监督责任制。

3.完善金属监督有关规章制度、细则、技术档案、设备台帐等并进行妥善管理。

4.监督电站各级工作人员做好金属监督工作。

5.审核金属监督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6.负责审核金属监督有关技术报告、报表等。

7.积极参加上级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

8.组织参加与金属技术监督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核反事故措施并督促实施。

9.负责组织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包括技术问答、规程、规范、事故分析等)。

(三)金属监督小组职责1.协助主管领导组织贯彻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条例、标准和制度及相关文件,督促检查本单位金属技术监督实施情况。

2.组织制定本企业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编写年度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3.汇总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相关专业提出的检修或安装过程中金属技术监督检验项目,并在检修或安装过程中监督、协调执行。

4.对于金属技术监督检验过程中发现的超标缺陷提出处理建议,协助主管领导落实处理措施。

5.及时向上级单位和受委托的技术监督管理单位呈报金属监督报表、A修金属技术监督项目表等有关技术资料和专题报告。

6.参加有关金属技术监督部件的事故调查以及反事故措施的制定。

7.结合机组各级检修审核金属监督项目、技术安全措施和材料、备品计划等。

8.负责组织公司金属技术监督活动。

9.组织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档案。

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监督范围内的钢材、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坚持钢材入库检验及备品备件验收制度,并对热处理和焊接质量进行监督。

(四)各班组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条例、标准和制度及相关文件,落实公司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做好金属检验中的设备解体、拆卸、割管、打磨取样工作,并配合做好测试工作。

3.协助库管员做好受监部位和钢材的使用和保管工作,严防错用钢材、焊材。

4.参加有关金属事故分析,总结本单位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并报生产运营部。

5.在运行和检修中发现受监部件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6.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的技术记录和台账。

第四章监督范围和任务第十二条金属技术监督范围(一)发电机:发电机转子各部件、定子机架、联轴螺栓、承重机架、承压管道等。

(二)水轮机:大轴、水涡轮、联接螺栓、顶盖、压力管道、导叶操作机构等。

(三)水泵:泵轴、叶轮、联接螺栓、进水喇叭口、弧面支撑、转轮室、叶轮体等。

(四)压力容器:中低压气机、压力油槽及其安全附件校验、储气罐及其安全附件校验、压缩空气罐及其安全附件校验等。

(五)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坝顶门机等。

(六)进水口设备:拦污栅、进水口闸门、尾水闸门等。

(七)泄洪冲砂设备:冲砂、泄洪闸门及其启闭机和附件等。

(八)110KV输配电设备:杆塔、金属构架及重要紧固件、导线、绝缘子和套管、开关和刀闸传动联动件、金具等。

第十三条金属技术监督任务(一)做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以及金属试验工作。

(二)检查和掌握受监部件服役过程中的金属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和缺陷发展情况。

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爆、防断、防裂措施。

(三)了解受监范围内管道长期运行后的应力状态和对其支吊架全面性检查的结果。

(四)参加受监金属部件事故的调查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提出处理对策并督促实施。

(五)参与机组的监造和更新改造工作。

(六)采用先进的诊断技术,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判断受监部件寿命损耗程度和损伤状况。

(七)建立和健全金属技术监督档案。

第五章金属监督的内容第十四条金属材料的监督(一)受监范围内的金属材料及其部件应经质量验收合格,须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应标明材料牌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金相组织、热处理工艺等。

数据不全应补检。

(二)材料入库前应进行入库验收,并按订货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复验。

验收人员应确认文件与实物的一致性。

(三)验收合格的材料应按材料牌号、部件标识分类存放,并做好防变形、防损伤、防腐措施。

(四)应建立材料的发放制度并监督执行,防止错用。

(五)在使用材料时,应检查其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入库验收等资料。

有疑问时,应进行验证。

(六)进口材料和备品、备件等应在索赔期内按合同规定进行质量验收。

除应符合相关国家的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外,还应有商检合格证明书。

(七)代用材料应保证其使用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设计要求,并应履行下列相关手续:1.改造、安装中使用代用材料时,应取得原设计单位和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认可,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检修中使用代用材料时,应征得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同意,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2.采用代用材料后,应做好记录,同时应修改相应图纸并在图纸上注明。

3.应按相应的国内外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对其质量进行检验。

第十五条金属部件、结构的技术监督(一)试验、测试、检验的人员要求凡对水电厂受监金属部件、结构进行试验、测试、检验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无损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并按DL/T675—2014《电力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程》的规定进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具有Ⅱ级及以上无损检验人员才能签发检测报告。

2.理化检验人员,应经过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3.凡对受监部件及结构进行外观检查的巡视人员,应具备有关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对出现的异常情况作出正确判断。

(二)水轮机、水泵的大轴、转轮及流道等重要部件的技术监督1.每次大修均应对水轮机、水泵大轴进行外观检查,对运行10万小时以上的水轮机、水泵大轴或大轴出现异常情况时,还应进行必要的无损探伤。

2.每次大修均应对水轮机转轮和水泵叶轮进行外观检查,对出现异常的部位或有怀疑的部位应进行必要的无损探伤。

在大修周期内,根据泥沙磨损和空蚀损坏情况,可适当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

3.每次大修均应对水轮机的流道、管型座、配水环、导叶、接力器、尾水管里衬以及水泵的进水喇叭口、弧面支撑、导叶体、转轮室等重要部件进行全面的外观检查。

对处在泥沙含量大的江河上的机组、泵组,还应对管型座、尾水管里衬、进水喇叭口、的空蚀和磨损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测和记录,并采取相应的处理对策。

空蚀的测量与评定应遵照DL444-1991《反击式水轮机气蚀损坏评定标准》执行。

4.对水轮机转轮、水泵叶轮等重要部件的裂纹、空蚀、磨损等缺陷进行焊接修复时,必须进行焊接工艺的评定,制订焊接作业指导书,对焊接工艺和焊接质量实施技术监督。

(三)发电机大轴、承重和转动部件的技术监督1.每次大修均应对发电机大轴进行外观检查,对运行10万小时以上的发电机大轴或大轴出现异常情况时,还应进行必要的无损探伤。

2.每次大修均应对镜板、推力头、圆盘支架、转子、支臂、制动环等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进行检测记录以备跟踪检查。

3.每次大修对机架、瓦架、重锤的吊杆及吊耳等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进行无损探伤和变形测量。

4.对临近发电机设备的管道、阀门,重点检查其锈蚀等情况,防止发生泄漏和损坏。

(四)过流部件的技术监督1.对过流部件、每次全停水均应进行巡视检查,对所发现的缺陷应做好测量记录。

2.对过流部件的正常巡视检查、外观检测、材质检测、无损探伤、应力检测等,其检测方法与周期应按照DL/T709—1999《压力钢管安全检测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

3.根据检测结果,对过流部件进行安全等级评定。

对有严重缺陷的部位,根据缺陷严重程度和运行工况进行处理、加固、更换。

如受施工和生产条件的限制而不能更换,应及时进行妥善的处理。

对埋管部件,因其条件较复杂,修复难度较高而不能及时处理时,允许经适当修复处理后限制在某些条件下监督运行。

(五)拦污栅、闸门及附件,起重、启闭设备及附件的技术监督1.根据电站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拦污栅检测周期,水下部分应创造条件进行检查。

拦污栅的检查重点是裂纹、锈蚀、变形等情况,根据缺陷严重程度,制订出更换或处理的措施。

2.根据闸门的结构特点和使用状况,制订合理的检查周期,检查重点是结构的完好性、连接的可靠性及裂纹、腐蚀、变形、磨损等情况。

必要时进行无损探伤和变形跟踪测量。

每年必须对闸门进行汛前检查和动作试验。

3.各类起重、启闭设备及其承重、承压钢结构应定期进行外观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及结构的可靠性、裂纹、锈蚀、变形等情况,必要时应进行无损探伤,乃至必要的变形跟踪检查。

(六)重要部件的螺栓技术监督1.重要部件的螺栓如机组大轴的连接螺栓、发电机转子磁轭拉紧螺栓、转子轮臂螺栓等,大修时应全部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作无损探伤抽查,发现裂纹必须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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