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报表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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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拟订本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本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重大文化活动。
4、推进本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拟订本市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6、拟订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管理本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群众文化工作;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8、拟订本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以及其他有关文化市场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9、负责本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10、拟订本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以及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工作。
11、拟订本市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12、管理本市对外及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3、依法对本市文化艺术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文化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文化局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4个,包括:北京市文化局本级、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北京市杂技学校、首都图书馆、北京画院、北京市文化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北京京剧院、北方昆曲剧院、北京交响乐团、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北京市文化局院团服务中心、北京市文化局资产监管事务中心、北京市对外文化交流事务中心。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63495.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733.9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8.3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753.5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23036.5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3.85%;事业收入7253.9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94%;经营收入926.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3%;其他收入15517.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58%。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376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01.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5.45%;项目支出72374.8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11%;经营支出586.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44%。
2015年结余分配434.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298.36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164.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955.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7971.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7.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955.4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43.46万元,下降13.05%。其中:
“职业教育”2015年度决算432.0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1.74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北京市杂技学校配套工程上年结余资金结转本年继续使用。
“进修及培训”2015年度决算523.4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65.20万元,下降23.99%。主要原因:我局属
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精神,充分利用单位内部场地,减少了外出培训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5年度决算117971.2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7656.88万元,增长6.94%。其中:
“文化”2015年度决算106294.5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6288.05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北京画院改扩建工程”等项目上年结余资金结转本年继续使用;预算执行中追加我局中央下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5年度决算11676.6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368.82万元,增长13.28%。主要原因:预算执行中追加我局中央下达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年度决算1237.6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29.32万元,增长11.6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5年度决算1237.6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29.32万元,增长11.67%。主要原因:落实人力社保局有关政策,调整离退休生活补贴。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3891.4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