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大陆私营报业消亡过程的历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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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初期大陆私营报业消亡过程的历史考察

作者:曾宪明

关键词:大陆私营报业

内容提要

中国的私营报业在全国解放前后逐渐在大陆消亡。对于这个问题,既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中国共产党“弹压”、“禁止”和“命令”的结果,也不能绝对地说旧有报纸全部“被中共关闭或归并”。从历史的角度分析考察,我们既不否定解放军进城后对具有反动政治背景和立场反动的私营报业的封禁和接管,也必须承认该类报纸的消亡过程是多渠道的。大陆私营报业的消亡,既有社会制度更迭的原因,也有历史的和其自身的原因。大陆私营报业在无产阶级政权建立后的消亡是历史的必然。

中国近现代私营报业[1]在大陆仅有百年左右的历史。作为中国新闻传播史上报纸的一种形态,其在丰富近现代大众传播形式及推进我国报纸业务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可贵的贡献。全国逐步解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这种形态的报纸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私营报业成为我国大陆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对于大陆私营报业的消亡过程,一些学者曾做过较为精当客观的论述,但也存在着说明不够系统、只强调了新政权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对其自身原因关注不够等问题。更有一些港台和国外学者认为共产党取得政权以后“全国1781家报纸,被中共关闭或被没收归并,遇有史以来最大的浩劫”,[2]“1949年‘中共’窃据中国大陆,共产党掌握政权后,……弹压全部所谓反动报纸。……并于1952年对民营报纸的政策采取重大改革,禁止民营报纸新刊,命令原有民营报纸自行合并、改革、改组而又限制民营报纸的数目”,“公私报业,全被劫夺,自由报人,惨遭迫害”。[3]历史事实是,中国共产党不仅没有关闭和没收全部私营报纸,而且对于允许继续出版的私营报纸曾给予了大力的帮助和扶持;对于这些报纸也没有采取一律“禁止”和“命令”的方式改造,而是在充分尊重它们的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大陆私营报业的消亡形式是多种的,自动停刊是其主要形式之一。

大陆私营报业消亡类型分析

由于私营报业本身的特点,从其产生的那天起,既不断有新报产生,又不断有旧报消亡。我国私营报业的生存状况受两次大规模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影响,新生报纸与消亡报纸的比例已极度失衡,私营报纸数目急剧锐减,新创的报纸极少,所以中国大陆私营报业的最终消亡是从共产党接管政权之前就已经开始了的。特别是国民党政府即将土崩瓦解、解放军节节胜利之时,大陆私营报纸在国共两党激烈斗争的大背景下大量停刊,私营报纸处于其发展过程中的最低点。停刊的原因不外乎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由于军事上的不断失利,国民党在政治上草木皆兵,对稍不合乎其要求的私营报纸即令停刊。南京《新民报》、《真理新闻》,上海《正言报》、《文汇报》,北平《商业日报》,天津《新星报》,贵州《商报》等全国一大批私营报纸均是被国民党以“为共张目”或报道“不确新闻”等理由下令永久停刊或休刊的。国民党政府在政治上穷途末路,却在经济政策上花样翻新,于1949年实行币制改革,发行金圆券,并在京沪等大城市实施限价政策,使报业原来可以享受的外汇进口配纸等优惠待遇随之取消,再加之当时物价飞涨,大多数报社累赔不堪,经费拮据,经济问题成为当时报纸存亡的关键问题,故而一批私营报纸或停刊或被迫合并出联合版。其中如湖南《新潮日报》、成都《社会日报》、四川《川中晨报》、哈尔滨《工商日报》、《大华日报》等一批私营报纸均因财政经费问题于解放前夕被迫自动停刊。此外,如一些靠国民党津贴的小报馆因津贴断绝而关了门,如湖南《法报》、武汉《黄梅天》等以传播黄色新闻等手段取悦读者的私营小报或被当局查封或为百姓捣毁。据统计,1948年1月,北平市有大小报纸1 76家,年底仅剩26家;[4]而曾作为国民党首都的南京市解放前夕

也仅存报纸20余家,其中绝大部分是国民党官办的。[5]上述情况表明,私营报纸在全国解放前夕的大规模消亡,成为大陆私营报业最终退出新闻传播业舞台的前奏。

1947年夏初,中国人民解放军举行全面战略反攻,一些城市相继解放。为了更好地处理城

市中不同政治色彩的新闻传媒问题,中共中央于1948年11月8日发表了《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中中外报刊通讯社处理办法的决定》,确定了保护人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和剥夺反人民的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具体规定了对旧有传媒“应予没收”、“应予保护”和“不禁止依靠自己力量继续出版”的处理方法,并特别强调了“对于私营报纸、刊物与通讯社,一般地不能采取对私营工商业同样的政策”,不能“不分青红皂白,轻率地一律取消”和对应予没收的反动报纸应审查取得确实证据等问题。该文件规定的原则和政策自然成为处理新解放城市私营报纸的指南,且后来作用于非城市地区以及新中国建立之后。根据这一规定,我党对被解放地区的私营报业的处理就自然分为两大类--没收接管和允许继续出版。

新解放地区的新闻传媒处理工作由当地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接管委员会(或文教接管委员会) 具体负责。京津地区是解放较早的大城市,且政治地位重要。京津于1949年1月相继解放以后,军管会采取了对旧有报纸一律停刊的不符合原则的作法,中共中央曾两次通电批评他们的作法是“使自己陷于被动的办法”,“中央并未规定,一切报纸,一律停刊”,“你

[6]们命令一切报纸一律停刊的方法不合中央去年(指1948年--作者注)11月8日的指示”,

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北京市军管会接管查封了当时的26家报纸中的24家,对《世界日报》和《新民报》二家私营报纸予以保留。但由于《世界日报》一面刊登新华社新闻稿,一面又刊登国民党中央社的广播新闻,为国民党政府的假和谈宣传,被北京市军管会于1949年

2月25日接管,北京的私营报纸剩下《新民报》一家。天津《大公报》、《新星报》、《益世报》都是具有广泛影响的报纸,中央对该三报的处理十分关心和谨慎,在已掌握证据的情况下,中共中央于1949年1月23日电复天津市委,认为《大公报》过去对蒋介石一贯小骂大帮忙,可暂不要让它出版,希望改组后再考虑出版。此前的1月17日,中央曾电告天津市委:“大公报拟从内部革命,……改换名称,……使平津解放后除党报外有一党外的民主报纸配合”。遵照天津市军管会命令,《大公报》天津版结束了其历史使命,于1949

年2月27日改名《进步日报》。《益世报》是天主教报纸,因其常常公开表示反共,在天津解放后即被查封,中央认为既然已将其没收,就不必改变。《新星报》情况比较特殊,该报1947年6月1 日创刊,天津解放前夕被国民党禁停。天津解放后该报向军管会申请复刊。中央特别指示:“《新星报》反共反新政权反苏言论甚露骨,以不许其复刊为妥”,[7]成为既不被国民党所容,也不被我党认可的特殊私营报纸。除上述外,天津有《中庸报》等六家具有反动政治背景的报纸和《自由晚报》、《天津夜报》等几家私营而无显著政治背景的报纸被停刊,经过登记审查,保留了无显著政治背景的《新生晚报》、《博陵日报》以及《华北汉英报》和俄文《新语报》等几家私营报纸。

北京、天津处理旧有报业的经验和教训,使其后解放城市的处理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南京于1949年4月24日解放,对查封旧有报业采取谨慎态度,曾允许八九家报纸出版。直到5月6 日,借鉴北京市委对报纸杂志进行登记审查办法后,才暂停上述报纸发刊。根据中央

精神,南京批准曾长期与我党《新华日报》配合的私营报纸《新民报》和著名报人张友鸾创办的《南京人报》继续出报。武汉和上海于1949年5月份先后被我军解放。武汉《大刚报》1937年创于郑州,为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与河南省政府合办的官方报纸。1938年先迁信阳,再迁衡阳,转为私营报纸。抗战胜利后迁南京出版,并出武汉版,但前者后为CC派控制,而武汉《大

刚报》却是倾向革命的报纸,所以成为武汉解放后被允许继续出版的私营报纸。此后随着湖北中小城市的相继解放,如《咸宁报》这种接受国民党津贴、为国民党反动政府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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