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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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除特别紧急情况外,非经集体研究,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第三条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重视和发挥专家、学者以及研究咨询机构的作用,防止凭经验办事等决策的随意性,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县级机关部门局级领导班子集体,主要包括县直属局级单位党委(党组)会及行政领导办公会议。

第二章议题范围第五条本规则所指重大问题为:(一)事关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二)根据上级重要决策指示需研究贯彻意见的问题;(三)本单位的权力配置,包括领导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四)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考核、奖惩等问题;(五)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六)本单位重要或敏感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七)本单位领导集体认为应纳入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六条凡上级文件已有指示,且执行的方法已十分明确的问题不列入重大问题,可由分管领导直接组织实施。

第三章程序及要求第七条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

讨论干部人事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合集]》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合集]》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合集]》第一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为加强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提高班子运作和决策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现就局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工作作如下规定:第一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以会议的形式实行集体议事,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通气代替集体讨论。

第二条领导班子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进行议事决定,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职,防止和克服党政不分、职责不明和该决策的不决策、不该决策的乱拍板的现象。

第三条局行政集体议事的形式是局长办公会议。

下列事项必须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1、研究讨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规章;2、研究加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工作,实施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管理和调度指挥,开展统一执法活动;3、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工作部署;4、经济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5、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调整,机关工作人员的调进调出,干部行政职务的任免,行政奖励和处分,年度考核定等次以及后备干部的推荐;6、职工奖金福利;7、市级以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推荐;8、以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名义制定的规定、制度和政策性文件;9、以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名义组织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10、以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11、其它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局党委集体议事的形式是党委会,下列事项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1、研究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落实措施,讨论、制订贯彻执行的实施方案;2、发展新党员;3、所属党支部成员的职务任免;4、所属群团组织的换届改选和人事安排;5、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和党内奖惩;6、以党组织名义制定的有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规定,以党组织名义组织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

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规则

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规则

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规则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规则一、前言议事规则是每个组织的基础之一,它为组织内的各种事务和决策提供了规范性指导,旨在确保领导班子决策结果的质量和效率。

在一个详细、清晰、合理的议事规则下,领导班子能够更好地协同工作,保证决策的一致性和科学性,并更好地处理各种问题和冲突。

二、决策议事流程1.会议组织:主持人应提前安排好会议时间和地点,并向与会人员发出邀请函。

准备好会议室,确保设备齐全并可用。

提前发送议事日程和决策材料,以便与会人员充分准备。

2.开幕式:会议开始前,主持人应宣布会议正式开始,并说明议事规则和议事流程,以便与会人员理解并遵守。

3.确认议事日程和决策材料:在开始讨论之前,主持人应在与会人员之间确认议事日程和决策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每个议程问题应有充分的讨论和决策时间。

4.发言和讨论:讨论期间,与会成员要保持礼貌、文明,并尊重其他成员的观点。

主持人应尽可能控制讨论时间,使每个人都有机会发表意见,确保充分的讨论和辩论。

5.决策:在进行决策之前,主持人应再次确认议事日程和决策材料,并向与会人员说明决策方式和结果。

决策结果应有记录,并通知相关人员。

6.闭幕式:在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再次确认会议决策,宣布会议的动议和决定,并要求与会人员留下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下次会议前进行评估。

三、议事流程中的几个注意点1.避免无谓的争吵:在讨论和辩论过程中,与会人员要尊重他人的观点,不能情绪化,引起争吵。

在话语上更应修辞得体,保持同理心,避免对别人的意见冷嘲热讽,否则会伤害团队合作精神。

当一些人言辞攻击或情绪失控时,主持人应当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秩序。

2.尽可能的听取全体人员的意见:每个与会人员在会议上都应该被充分听取,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独特的观点和贡献。

要努力维持平等参与和平等发言的原则,确保每个人都得到公平机会,发表自己的看法。

应鼓励多元化和多样性,尽可能汲取所有的时间和空间机会,以形成个人或团队的决策。

民政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规章制度

民政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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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规章制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加强民政局领导班子建设。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建设一支精神状态好、工作作风正、群体形象佳、整体素质高的民政领导班子队伍,更好地履行好“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宗旨,特制订民政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制度。

一、理论学习方面(1)把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民政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

(2)加强理论学习的制度建设,推进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成效。

(3)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自学制度、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谈体会,找差距,着力提高自身素质,把民政局干部理论学习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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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团结协作方面(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局长对全局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局党组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起到监督保证作用;副职协助正职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负责。

(2)局长要“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加强修养”;副职要正确识位、明确定位、工作到位。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分家,工作中要及时沟通、互相学习、互相督促,坚持勇于实践、锐意创新,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履行好“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

三、民主管理方面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健全民主制度。

(1)局长定期召开局务会,对全局发展规划、人事安排、队伍建设、大额经费支出、年度预决算、奖惩工作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完善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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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局党组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在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沟通交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每两周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及时向全体党员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党内重大问题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

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

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一、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的总体思路领导班子开会啊,就像是一场大家凑在一起的头脑风暴,但又得有个规矩,这样才能让事情顺利进行。

这议事规则呢,就是为了让每个领导的想法都能被合理对待,决策也能更加科学公正。

二、参会人员的要求1. 领导班子成员那肯定是要参加的呀,毕竟这是关于领导班子的会议嘛。

这些成员得是对相关事务有决策权力或者有重要建议权的人呢。

2. 有时候呢,可能根据会议议题的特殊需要,也可以邀请一些相关的工作人员或者专家来参会。

但这些外来的人员主要是提供信息或者专业意见的,不能喧宾夺主哦。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1. 议题得是和领导班子的工作范围相关的。

比如说关于部门发展方向啦,重大项目的决策啦,人员调配之类的。

2. 议题一般可以由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也可以是下面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求上报上来的。

但不管谁提的,都得提前让大家知道这个议题是啥,不能搞突然袭击。

一般来说呢,要提前个几天把议题发给参会人员,好让大家有时间准备自己的想法。

四、会议的召开频率这会议也不能开得太频繁,不然大家都忙不过来,也不能好久都不开一次。

可以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比如说每个月固定开一次,要是有紧急的大事呢,也可以临时加开会议。

五、会议的进行流程1. 开始的时候,得有个简单的开场,比如主持人说一下今天会议的主要议题有哪些,大概要达成什么样的目标。

2. 然后呢,就按照议题的顺序来讨论。

提出议题的人或者负责这个事务的人先讲讲基本情况,就像讲故事一样,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

3. 其他成员就可以开始发表自己的看法啦。

大家可以各抒己见,但是要尊重别人的意见,不能一听到不同的想法就急眼。

可以像聊天一样,说说自己为什么这么想,有没有什么实际的例子或者数据支持。

4. 在大家讨论得差不多的时候,就可以开始尝试总结出一些共识或者决策的方向了。

这个时候呢,大家要尽量朝着一个方向努力,把分散的想法整合成一个比较可行的方案。

5. 最后呢,主持人要把会议的结论再明确一下,确保大家都清楚今天会议达成了什么成果,下一步要做什么。

领导班子 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领导班子 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进一步健全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完善民主监督程序,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特制定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一、议事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情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分管工作任务。

二、议事内容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

2、研究决定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就全局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没、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作出部署。

3、研究党员的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4、研究本局的工作计划、规划;定期听取支部成员对分工范围内工作情况的通报或汇报;研究支部队伍建设的有关问题;研究党员干部职工考核、人员调配等;研究决定党内先进工作者的推荐。

5、审议通过局领导班子向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6、研究本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监督工作。

7、研究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研究决定纪律检查、综治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研究和处理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件。

10、研究决定支部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三、议事程序1、班子成员需要提交集体讨论的问题,必须事先作好准备,在调查摸底、扣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意见,以便决策。

2、班子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

局长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重大事项要提前一天通知班子成员。

3、班子成员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经认真思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表明自己的态度。

4、作决定时,由于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未能做出决定的,会后要进一步调查、分析、交换意见,再次复议,特殊情况也可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切实维护会议的权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试行会前酝酿沟通制、临时动议否决制、重大事项票决制、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决策变更集体审议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会前酝酿沟通制(一)凡需要在会议上研究的有关议题,党政正职都必须在会前进行协调沟通。

党委书记、局长直接提出会议议程,应在会前主动与分管领导进行沟通。

(二)对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重大议题,要事先进行深入调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对一些政策性、敏感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还应采取听证会等形式,进行科学论证。

(三)分管领导因故缺席的讨论议题,一般不提交本次会议讨论。

二、临时动议否决制(四)党政主要领导在会议召开过程中一般不临时增加新的议题,如临时动议增加议题,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应予以否决。

(五)如遇紧急工作议题,须经参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后方可列入会议议题。

三、重大事项票决制(六)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都要经会议集体表决,做出决定。

(七)重大事项议事票决实行一事一决,严格按照党委成员一人一票、无记名写票、当场记票和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

(八)同意票超过到会人数半数的议题,方能形成决议;不同意票过半数的,不能形成决议;缓议票过半的,应作缓议处理,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方可提出复议。

(九)凡提交投票表决事项,除需保密的内容外,应予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四、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十)凡提交会议研究的有关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在参会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表态,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形成决议。

五、决策变更集体审议制(十一)已经会议决定的事项在执行中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按照原决策形成程序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十二)分管局领导和决策执行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充分调研,说明决策变更的依据、变更的内容和执行时间进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局党组会议事规则

局党组会议事规则

局党组会议事规则第一条党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由党组书记临时召集。

第二条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成员参加,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列席。

办公室主任、政治部副主任、机关党办主任列席。

另外,可根据会议讨论的事项,必要时由党组书记指定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三条党组会的议题,由政治部向各位局领导收集汇总后,报党组书记审定。

第四条党组会的议题主要包括:1、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2、讨论决定司法行政系统涉及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3、讨论决定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所涉及的政治建设、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纪律执行等事项;4、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等方面的事项;5、讨论决定属于本局管理干部的考核、选拔、任免、奖励和调配(轮岗)以及重大的人事变动事项;6、对上级机关管理和市局协管的干部,研究提出推荐、提名和任免意见;7、讨论决定本局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8、讨论决定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2万元及以上)等事项;9、讨论决定年度部门预算和预算调整等事项;10、讨论其它需要局党组会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召开党组会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1天以上通知所有成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会议讨论的文件,由提出议题的科室准备,准备的文件应主题明确、内容准确,所提意见和建议要具体可行,表明呈报部门的倾向性意见。

第六条党组会必须有过半数以上的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第七条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书面形式表达。

党组会的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第八条党组会研究问题应当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党组会的决定必须经党组过半数应到会成员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讨论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班子会议事规则和议事制度

班子会议事规则和议事制度

班子会议事规则和议事制度班子会议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它具有决策、协调和监督职能。

为了保证班子会议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相应的会议事规则和议事制度。

本文将就班子会议事规则和议事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班子会议事规则1.会议召集:班子会议由主管领导或秘书召集,会议召集通知需提前合理的时间,通知中应明确会议地点、时间和议程。

2.会议议程:会议议程是班子会议的核心内容,应在会议召集通知中事先明确,并在会议开始前发送给与会人员。

议程应列有明确的议题,按照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排序。

3.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是会议讨论和决策过程的记录,应准确、简明扼要。

会议纪要应当由秘书负责撰写,会议结束后尽快完成并发送给与会人员。

4.准时出席:班子成员应按时参加班子会议,不得迟到或早退。

如无法准时到达,应提前通知主席或秘书。

5.主席主导:班子主席应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主席应按照议程依次主持讨论和决策,并给予每个成员发表意见和提问的机会。

6.言辞文明:与会人员在会议中应保持礼貌和谦虚的态度,不得使用攻击性言辞。

相互之间应互相尊重、倾听和理解。

7.高效决策:班子会议的目标是讨论和决策重要事项,因此决策过程应高效和及时。

班子成员应围绕议题进行有条理的讨论,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最终达成共识或进行投票表决。

8.任务分工:会议结束后,应根据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工。

每个成员应按照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时完成任务。

二、议事制度1.决策方式:班子会议的决策方式可以采用多数表决原则,也可以采用共识原则。

在重大问题上,建议采用共识原则,以确保绝大多数成员认可决策结果。

2.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含与会人员名单、议事顺序、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等重要信息。

会议记录应及时整理和保存,便于回顾和查阅。

3.会议评估:为了提升班子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建议定期进行会议评估。

通过对会议流程、议题讨论和决策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可以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xx县xx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

xx县xx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

xx县xx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为了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和程序一、议事原则(一)坚持维护中央、省、市、县委权威和维护全局的原则。

领导班子议事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的精神,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领导班子议事要讲实话、讲真话。

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畅所欲言,集思广益。

要注意倾听各科室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调研,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路子。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领导班子议事要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

在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先充分酝酿,坚持班子成员人人平等,让每个人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虽然班子主要负责人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但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仍应当认真考虑。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属领导班子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

每位成员对分管工作的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根据集体决定独立负责处理,不推诿,不扯皮,并要关心全镇工作,主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班子会议,分管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理,边处理边报告,或在事后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会议,对重大问题应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表决时需要超过应到会全体班子成员的半数同意才能通过,特别是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经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二、议事内容(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领导的重要批示,贯彻执行县党代会、县委全会的决议决定,并根据我镇的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中共海宁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

中共海宁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

中共海宁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2011-12-27中共海宁市民政局党组,是全局的领导核心, 对全局各方面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为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规范局党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一、局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组书记负责组织党组活动,协调局党组的工作,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开展工作,自觉维护党组内部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二、局党组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主要研究和决定以下事项:1、传达学习上级制定的方针、政策、重要文件、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研究决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2、研究和讨论局党组自身建设问题;3、研究和决定全局年度工作部署、全局性工作、重大活动安排、重大财务开支等方面工作;4、讨论和决定局内部机构(单位)的科级干部职务任免、公务员考核、干部和职工的岗位调整、调配和奖惩等事项;5、讨论和决定局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6、研究上级指示局党组要完成的其他事项。

三、局党组议事主要通过召开党组会的形式进行。

1、局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才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才能举行。

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

党组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党组书记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也可以召开扩大会议。

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在会前向党组书记或召集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2、局党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决定召开。

3、局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党组其他成员认为需要提交党组会讨论的议题,会前由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后报党组书记认定,统一由书记提交党组会讨论。

4、局党组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在会议召开前2天通知到党组成员,会议材料由局办公室负责及时送达。

2024年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范本为提升决策效能与工作质量,促进权力运作的公开透明、规范严谨及科学合理性,确保领导班子在议事决策过程中实现高度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此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原则1. 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所有重大事项均须经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实现决策程序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2. 秉持实事求是精神: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广泛收集并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有效预防和避免决策失误。

3. 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一旦形成集体决策,任何个人均无权更改,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4. 强化分工负责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团结协作,成员在决策形成后,应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力以赴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议事范围1. 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重大决定、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

2. 研究全局性重大问题,包括重大决策、人事调整、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

3. 讨论需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或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报告的重要事项。

4. 审议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长远规划等全局性和战略性议题。

5. 听取本系统各单位、各组室的工作汇报,并对重要请求事项和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6. 讨论局重要会议的报告、讲话及拟颁发的重要文件。

7. 研究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8. 研究处理信访和社会稳定案件的意见。

9. 审议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的重要业务工作,如职称评聘、考核奖励、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安置、干部管理、病退审批及工龄接续等。

10. 其他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会议的程序及要求1. 会议召开频率:局领导班子会议原则上每月月初召开一次,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缺席时可委托党委书记或副局长代为主持。

2. 参会人员要求: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分管该项工作的成员必须到会;讨论干部人事调整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

嫩江县民政局党内民主决策制度

嫩江县民政局党内民主决策制度

嫩江县民政局党内民主决策制度嫩江县民政局党内民主决策制度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特制定县民政局党组织民主决策制度。

(一)民主决策范围1、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和重大决策出台;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职责;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定及党员干部的考评推优与惩处;4、党组其他重要事项和上级党组织安排的重大事项。

(二)民主决策议事的程序和原则1、民主决策通过党组会议或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

2、重大决策会议的举行须由主持人或办公室在会前通知,并原则要求全体班子成员或全体党员参加。

应到会党组或党员实到人数超过半数时,举行的决策会议有效。

3、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要问题的决策要进行表决。

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讨论,必要时暂缓作出决定,经调查研究并交换意见后,待下次会议复议。

对民主集中形成的决议,班子成员要共同承担责任,不得推诿、扯皮。

4、会议讨论的内容属于保密事项的,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密。

5、会议要有专人记录,必要时形成纪要或决议,以便贯彻执行。

(三)民主决策表决的方法党组或党员大会进行民主决策表决时,采取票决制。

会上应充分酝酿讨论,再进行表决。

表决时采取无记名表决的方式进行。

(四)民主决策的实施及监督1、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决定的意见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抓紧落实,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

凡是需要协同配合完成的工作或任务,应相互支持、配合,避免各行其是。

2、凡决定事项在贯彻实施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并确实对贯彻实施带来难度或因情况有重大出入而难以贯彻实施的,应及时提出复议。

3、坚持群众监督,虚心听取党员和党员干部职工意见。

同时,严格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实施责任制,加强决策实施的督促检查,确保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4、对来不及集体议决的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党组书记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领导集体报告。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2.20•【字号】银民党发[2013]7号•【施行日期】2013.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银民党发〔2013〕7号)局属各单位党委、党支部:《银川市民政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已经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2013年2月20日银川市民政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增强领导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银川市市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的形式体现集体的意志。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专题会议。

第四条议事范围(一)局党委会议议事范围1.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中、长期工作目标和任务;2.市民政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重要问题作出决定;3.研究本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4.讨论决定干部培养、选拔、任用、调动、换岗交流、表彰奖励、管理、监督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研究决定局系统机构设置、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6.讨论通过以党委名义发出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文件;7.研究金额较大财务收支以及车辆、物资采购、转让、处理等问题。

8.对重大突发事件及时研究,做出决定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9.其他重大问题。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范文十七篇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范文十七篇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范文十七篇1. 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由主持人宣布议程,成员逐一发言。

2)决策时需要集体决定,成员表决,多数决定。

3)严格遵守秘密保密原则,不能泄密。

4)决策后必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5)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当总结会议内容,进行提醒和督促。

2.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由局长担任主持人,宣布议程。

2)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但不得表决。

3)更加着重于实际问题的研讨讨论和安排工作。

4)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和相关信息。

5)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当总结会议内容,制定实施方案。

3. 局务会议议事规则:1)由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主持人,宣布议程。

2)成员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发言时应当紧扣工作任务,否则不予受理。

3)必须听取各部门的汇报,并进行研究评估。

4)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当总结会议内容,制定实施方案。

4. 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应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召开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会议的规定》进行。

2)通报领导班子清单后,主持人宣布议程。

3)要提醒成员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处理各种违规举报问题。

4)建议发言人要积极发言,严肃认真对待,注意事实准确性。

5)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当总结会议内容,制定实施方案。

5.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主持人应当宣布议程,确认列席人员和接受汇报部门。

2)会议主要进行安排工作,解决实际问题,集体研究决策。

3)成员可以就提案、改进措施等问题向主持人提出建议和意见。

4)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当总结会议内容,制定实施方案。

6. 局务会议议事规则:1)主持人应当宣布议程,确认列席人员和接受汇报部门。

2)应当依据部门提交的材料、数据,讨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并给出解决方案。

3)成员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干扰会议纪律。

4)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当总结会议内容,制定实施方案。

7. 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1)主持人应当宣布议程,确认列席人员和接受汇报部门。

局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局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民政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根据区委的有关要求,为切实推进民政局领导班子议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及议事的透明度,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原则: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意志。

二、执行对象:局务会议和局党总支会议。

三、下列事项,按议事规则程序决定:1、全局性的重大工作事项。

2、系统科级(包含科级)以下干部任免,系统工作人员的调入、调出、调整、以及奖惩等事项。

3、人民币壹万元以上的经费开支及有关拨款,(可采取书面传阅形式办理)。

4、系统重大基建项目的立项及办公设备的采购配置。

四、说明:1、涉及人、财、物等敏感问题讨论时,主要领导听完班子成员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会议有不同意见时,局长可以作出最终决定。

如有不同意见,情况又比较复杂,局长可以决定该项议题在此次会议不作决议,会下进行调研、沟通、协调后,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

2、局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实录不得销毁、涂改和伪造。

3、参会人员坚守党性原则,不得泄露会议内容,自觉维护团结稳定的局面。

一、局总支会议是对本局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重大问题都应提交局总支会议讨论决定,参加局总支会议的成员为局全体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办公室文书列席作会议记录。

必要时,有关人员可列席。

局总支会议应在班子成员超过三分之二的情况下才能召开。

一般由局长或总支书记主持。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会议研究的议题。

(一)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有关文件的指示、决定,研究本局年度、每月工作安排。

(二)听取各支部的工作汇报,定期研究各支部党建工作。

(三)研究决定本局的机构、编制、业务落实、岗位职责和本局干部的进出、调整、提拔、奖惩等问题。

(四)其他重大问题。

三、要提交局总支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有关人员必须事先研究,提出方案,并打印好书面材料。

四、局总支会议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需要向领导请示汇报,同有关部门、人员通气或需要公开时,由会议主持人明确专人负责。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一、总则(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

(二)本规则主要规范会议议事准备、人员、内容、要求、纪律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三)严格界定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议事准备(一)议题的提出。

议题可由局领导直接提出;局机关各科室建议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提出。

(二)议题的审定。

凡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研究的有关议题,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后,交由办公室汇总,提交会议讨论;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几个科室或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主办科室要做好沟通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经主办科室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审定后,提交办公室汇总。

凡应协调而未按程序协调的议题,原则上不列入上会研究议题。

相关科室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必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一般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对于重要决策,应在局党组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再作为议题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会议主持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

(三)会议通知和预期报告。

局党组会原则上应提前2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短信或微信等形式通知出席、列席党组会议的全体人员;局办公室原则上应提前1天将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短信或微信等形式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全体人员。

开会前,主办科室应将到会情况(可到会、请假和缺席人员)报告会议主持人。

三、参会人员(一)局党组会议参会人员为局全体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的人员,根据需要由党组书记确定。

县民政会议室管理制度

县民政会议室管理制度

县民政会议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确保县民政工作会议的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决策效能和工作执行力,制定本会议室管理制度。

以下总则适用于县民政会议室的所有会议活动。

一、目的与原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县民政会议室的使用、管理及会议流程,保障会议的高效、有序进行。

2. 会议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3. 会议应注重实效,提倡简洁、高效、节俭的会风,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

二、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县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在会议室举行的各类会议,包括局务会、专题会、座谈会等。

2. 对于特殊形式的会议,如视频会议、远程会议等,参照本制度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三、会议分类1. 按照会议的性质和内容,会议分为:局务会、专题会、座谈会、汇报会、培训会等。

2. 根据参会人员范围和议题重要性,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局领导会议、科室负责人会议等。

四、会议组织与管理1. 会议的召集、组织、主持和监督等工作,由会议主持人或指定专人负责。

2. 会议通知应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参会人员等内容,提前送达相关人员。

3. 会议组织者应确保会议资料齐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为会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五、参会人员职责1.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积极参与讨论,发表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 参会人员应保守会议秘密,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

六、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县民政局所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后续章节将详细阐述会议流程、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会议室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二章 会议流程为确保县民政会议室的会议活动顺利进行,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本章将详细阐述会议流程的各个环节。

一、会议筹备1. 确定会议主题和议程:根据工作需要,明确会议的主题和讨论的议题,制定会议议程,并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最新-县民政局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精品

最新-县民政局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精品

县民政局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县民政局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县民政局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形式(一)党委会议1、议事范围:①学习讨论上级党委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决定贯彻落实意见;②酝酿本单位全局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工作部署和拟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③研究制定党委的重要文件,审议以党委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④研究决定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的重大事项,做好新党员的培养、发展和党员的表扬、处分等工作;⑤研究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任免、推荐、培训、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研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⑥制订修改本单位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财务开支审批管理等工作制度;⑦审议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以及金额较大的财、物等问题;⑧讨论需要由党委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2、议事要求:①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委员召集主持。

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等重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③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④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

不同意见者,可保留意见,如意见分歧较大,原则上应暂缓作出决定,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研究决定干部人事问题时,应逐个表决。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⑤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形成的意见,都应记录备案。

县民政会议室管理制度

县民政会议室管理制度
2.各责任单位应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任务落实。
三、进度反馈与协调
1.各责任单位应定期向会议召集人报告任务进展情况,遇到问题应及时反馈,以便于协调解决。
2.会议召集人应加强对任务落实的跟踪,对进度滞后或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四、督促检查与评估
1.建立会议决策落实的督促检查机制,对会议纪要中的任务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决策执行到位。
1.会议主持人:由会议召集人或委托的其他负责人担任。
2.与会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由会议召集人指定相关人员参加。
3.记录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整理会议纪要。
五、会议通知
1.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向与会人员发出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
2.会议通知应提前发送,确保与会人员有足够时间做好准备。
1.减少无效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次数和时间。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3.坚持保密原则,会议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
三、会议分类
1.常规会议: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专题会等。
2.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的会议。
四、参会人员
三、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会议议题、议程安排和与会人员。
2.会议主持人按照议程逐项引导与会人员进行讨论,确保议题充分、深入。
四、会议讨论
1.与会人员应围绕议题展开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会议主持人应确保讨论有序进行,避免偏离主题,同时注意调动与会人员的积极性。
五、会议决策
一、会议室预订
1.需要使用会议室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向会议室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明确会议时间、参会人数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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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县民政局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2007-02-02 23:04:24
县民政局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本单位党本文来源于网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形式
(一)党委会议
⒈议事范围:①学习讨论上级党委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决定贯彻
落实意见;②酝酿本单位全局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工作部署和拟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③研究制定党委的重要文件,审议以党委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④研究决定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的重大事项,做好新党员的培养、发展和党员的表扬、处分等工作;⑤研究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任免、推荐、培训、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研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⑥制订修改本单位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财务开支审批管理等工作制度;⑦审议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以及金额较大的财、物等问题;⑧讨论需要由党委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⒉议事要求:①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委员召集主持。

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
方能举行,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等重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③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④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

不同意见者,可保留意见,如意见分歧较大,原则上应暂缓作出决定,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研究决定干部人事问题时,应逐个表决。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⑤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形成的意见,都应记录备案。

(二)局长办公会议
⒈议事范围:①学习讨论上级政府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决定贯彻落实意见;②研究决定本单位全局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工作部署;③研究制定行政重要文件、政策措施,审议报请县政府或上级部门审定的重大事项;④研究决定本单位经本文来源于网济开发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
社会公益设施等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政策措施,以及集体资产的处置方案;
⑤汇报交流行政日常工作,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部署;⑥研究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⑦讨论需要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⒉议事要求:①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②会议参加对象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③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④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需要表决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⑤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形成的意见,都应记录备案。

二、议事程序
议事时,应根据讨论事项分别召开相应会议进行。

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⒈会前协调。

对拟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要事先进行深入调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对一些政策性、敏感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还应采取听证会等形式,进行科学论证,不得搞临时动议。

会前,还应将议题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协调,然后由局长决定是否提交。

⒉会前通知。

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个工作日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除干部人事问题和紧急事项外)。

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

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如所讨论议题的分管领导因故缺席,该议题一般不提交本次会议讨论。

⒊充分讨论。

会议先由分管领导介绍会议材料,然后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
进行充分讨论。

讨论时,局长应在充分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⒋逐项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

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

表决一般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干部人事等敏感问题的表决,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其他重大事项的表决,一般采取记名投票方式。

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或口头意见不计入票数。

列席会议人员不参加表决。

⒌作出决定。

对需要表决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会议主持人应及时将会议决定的事项向缺席的班子成员传达。

⒍会议记录。

会议要有专人记录,须列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
正式与会人员、请假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会议讨论议题,详细记录每个议题每位与会人员的讨论、表决意见及最后决定。

记录人和会议主持人在记录簿上签名,讨论通过有一定分歧的重大事项时,可要求与会人员签名。

⒎会议纪要。

对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可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字后印发。

三、议事纪律
⒈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集体议事、会议表决,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

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或到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无法召开会议的,经局长同意后,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有关会议报告。

⒉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经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并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班子成员对会议
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向上级组织反映。

⒊局长要及时检查、督促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解决发现的问题。

⒋班子成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如有泄露造成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⒌所讨论议题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四、违规处理
⒈局党委应将检查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情况列入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⒉重大事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应立即纠正,重新议事。

对个人、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损失的,应根据具体情
况,追究班子主要责任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按规定作出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中共××县民政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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