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一般程序案卷评分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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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评分标准

案卷评分标准
2.案卷内容不符合“评查内容与标准”的各项要求的,酌情扣分,严重错误的,此项分全扣,但每项累计扣分不得超过该“评查项目”的总分值;
3.相同错误(或不足)出现在不同“评查项目” 中,分别扣分。
4. 案卷评查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报告(4分)
①内容全面②叙述清楚③处理建议明确④签名有效。每项1分
事先告知事项(10分)
①有处罚事先告知告知书②文书使用正确、编号无误③告知内容清楚、书写(打印)整洁④限定陈述、申辩的时限合理⑤有当事人签收记录。每项2分
陈述申辩及听证(6分)
①有必要的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的材料②笔录制作规范、整洁③有相关人员签名④听证程序合法、有听证意见书。每项1.5分
卷内目录
(4分)
①格式规范②排序正确③内容齐全④与实际吻合。每项1分
处罚决定书(12分)
①与审批内容一致②书写(打印)整洁、无涂改现象③内容齐全④文字描述正确⑤处罚主体无误⑥违法事实及涉案金额认定清楚⑦适用法律准确⑧处罚适当。每项1.5分
处罚审批表(4分)
①处罚建议为合议、讨论的最终结果②文书制作整洁③文字描述清楚④有机构负责人审核及领导审批。每项1分
送达回执
(3分)
①处罚决定书及没收物品凭证应有送达回执②使用文书正确、记录内容全面③签名合法有效。每项1分
其他(4分)
①办案程序合法②相关证据齐全、有效,证据间能相互印证③文书中写明的违法主体前后一致④及时结案或申请强制执行。每项1分
评分说明:
1.案卷中缺少应有的“评查项目”,此项得分全扣,案卷中可缺少(未涉及)的评查项目不扣分;
案件合议及讨论(8分)
①记录内容全面、清晰②有相关人员参加并发表明确意见③合议意见明了④签名齐全有效。每项2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一般程序)如含有行政强制程序,按照以下十一点要求进行评分,总扣分不超过5分。

1、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制作履行义务催告书。

包括:(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1分)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制作陈述、申辩笔录。

包括:(1)案由记载;(2)陈述、申辩人基本情况;(3)陈述、申辩的时间、地点记载;(4)陈述申辩的内容记载;(5)陈述、申辩人、执法人员、记录人签名;(6)对陈述、申辩意见的复核;(7)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记载。

(1分)3、行政强制执行审批文书,包括:(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案情简介;(3)拟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4)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5)承办部门意见及签名、日期;(6)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及签名、日期。

(1分)4、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包括:(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1分)5、催告书和强制决定书的送达。

直接送达的包括送达地点、时间、送达人、被送达人或者证人签名,当事人拒收或直接无法送达的,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应符合法定程序。

(1分)6、制作现场笔录,包括:(1)当事人基本情况;(2) 现场情况;(3)强制执行情况;(4) 当事人、执法人员、记录人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拒绝签名应有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情况。

当事人不到场的应有见证人和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1分)7、中止执行审批,制作中止执行审批文书,包括:(1)案由及强制决定书编号记载;(2)当事人基本情况;(3)基本案情、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中止执行的理由及依据;(5)承办部门及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意见。

(1分)8、终结执行审批,制作终结执行审批文书,包括:(1)案由及强制决定书编号记载;(2)当事人基本情况;(3)基本案情、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终结执行的理由及依据;(5)承办部门及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意见。

【免费下载】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免费下载】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行政处罚案卷(一般程序)评查内容及标准分类序号评查内容评分方法扣分1主体合法。

包括:(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合法,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是具有行政处罚权限、具备法定资格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并在法律文书中,使用符合规定的印章;(2)行政相对人认定准确,即行政相对人必须是能够依法独立行使权利、承担法律责任并参与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3)法律文书中,对行政相对人使用的名称应前后一致。

查行政处罚案卷。

(1)、(2)中一项不合法的为不合格卷,(3)项不规范的扣2分。

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包括:(1)法律文书所述事实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行政执法机关予以处理的法律事件或者行为;(2)卷内证据应当合法、有效;(3)卷内证据足以证明法律事件或者行为的性质、情节、程度和后果。

查行政处罚案卷。

(1)-(3)项不符合规定的为不合格卷。

基本标准3适用法律正确。

包括:(1)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必须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2)予以处理的法律事实必须由作为处理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所调整;(3)在法律文书中,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应使用全称,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

查行政处罚案案卷。

(1)、(2)中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为不合格卷,(3)项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

立案1案件来源。

应注明案件来源是现场检查、检验中发现或者举报、交办、移送的等。

查立案审批表。

未注明案件来源的扣2分。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者个人姓名、地址等。

查立案审批表。

当事人基本情况漏写、书写错误的扣2分。

3案情简介。

应写明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及基本情况;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应写明检查的时间;应写明当事人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条款。

查立案审批表。

无案情简介、案情简介不规范的扣2分。

4有承办人的意见、签名及日期。

查立案审批表。

无承办人的意见、签名及日期的扣2分。

长沙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细则

长沙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细则

长法办发[2005]7号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市直机关各单位法制机构: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我办制定了《长沙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细则(试行)》,望有关单位及时对照评查细则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立卷归档工作。

二OO五年八月二日长沙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细则(试行)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细则。

对本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经法定授权或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下同)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评查均适用本细则。

该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由案卷评分与案卷装订评分两部分构成。

具体评分方式是:对缺少项目基本要素之一或项目基本要素表述不清的扣除项目分,在个案中不存在的相关项目不扣分。

将各项目扣分后的余分相加即为总得分。

同一单位抽查多个处罚案卷的,以平均分计为该单位案卷评查得分。

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分标准(计88分)1、立案阶段:(共12分,每项2分)立案应有立案审批表,并明确以下内容:(1)有行政管理相对人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个人姓名、地址(住址)等;(2)案件来源明确,属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注明“检查中发现”的字样,并写明发现的时间、地点;其他部门移送的,写明移送时间和有关情况;举报的,写明举报时间和方式;交办的,写明交办的时间和有关情况;(3)有案情记载,记载简明扼要;(4)有立案依据,应引用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全称,并注明具体条、款、项等;(5)有承办人的意见和签名,有承办部门、法制部门的意见和签名,有领导审批意见及签名。

(6)有立案时间,包括申请立案和批准立案的时间。

2、调查取证阶段:(共46分)(1)有两名以上(含两名,下同)执法人员共同执法,案卷中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

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序号
评查内容
满分
评分方法及标准


8

1
一案一卷,使用统一规范的
卷皮,且书写规范清楚。
1
查案卷。
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未一案一卷的扣1分,未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卷皮书写不清楚的扣0.5分。
2
有安全生产案件案卷(首页),书写规范。
1
查案卷。
无安全生产案件案卷(首页)扣1分,内容缺项、书写错误或不清楚的每1项扣0.5分。
4
查合议记录。
无记录的扣4分,内容缺项或书写错误的每1项扣1分,书写不清楚的每1项扣0.5分。
2、
告知和申辩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权利。
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应当有陈述申辩笔录。当事人放弃此项权利的应当有书面记载。
6
查行政处罚告知书和陈诉申辩笔录。
无行政处罚告知书的扣6分。无陈诉申辩笔录的扣3分,内
容缺项或书写错误的每1项扣1分,书写不清楚的每1项扣0.5分。
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且有书面记载的不扣分。
3、
听证程序
法律规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权利的必须有听证告知书。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必须有听证会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会报告书。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的,应有书面记载。
8
查听证告知书。
无听证告知书的扣8分。
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试行)·表二
分类
序号
评 查 内 容


评 分 方 法 及 标 准




25分
1、
执法人数
案卷中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执法的文书记载。
2

行政处罚案卷评分表送卷单位案卷评分

行政处罚案卷评分表送卷单位案卷评分
39、无案件基本情况(无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等违法事实和证 据;无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听证的情况),扣2分
40、无处罚依据(无法律、法规、规章、本部门制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 准和“三步式〃程序规范等),扣2分
41、无承办人处理意见、签名及日期,扣2分
42、无承办机构负责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审核意见、签名或盖章及日期,扣1分
34、听证公告中无文号、无听证公告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无举行听证的时间、 地点、案由;未告知利害关系人、其他申请参加听证人员参加听证的途径;无行政 处罚实施机关的联系人、电话、地址;无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名称、印章及日期等内 容,扣1.5分
35、听证笔录中无听证时间、无听证地点、无听证内容、无听证主持人签名、无听 证记录人签名、无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签名等内容,扣1分
32、无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的记载和当事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及日期,扣1.5分(当 事人申请听证的,若无当事人申请的记载和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及时期,扣1.5分; 当事人未申请听证的,若未在听证告知书上备注或另附页的,扣L5分)
评查项目
序号
评查内容
分值
评 查 标准
扣分及原因
得分
(二)调查取 证阶段(36分)
评查结论:
评查时间:2021年月 日
评查项目
序号
评查内容
分值
评 查 标准
扣分及原因
得分
笔录
10、无当事人或者被询问人基本情况,扪1分
11、无完整的询问或者检查(勘验)笔录,扣1分
12、无询问人员或者检查(勘验)人员签名,或者在格式文书中未记载询问人员或 者检查(勘验)人员和记录人姓名,扣1分
13、无被询问人或者被检查(勘验)人签名(未逐页签名并在末页签注“笔录上述 内容,记录属实〃等字样及签名和日期),或者无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对被询问 人或者被检查(勘验)人拒绝签名的说明和自己的签名;检查(勘验)时有见证人 在场的,无见证人签名及日期,扣1分

案卷评查表

案卷评查表
2、听证
8
(1)依法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分)
(25分)
(3)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通知书内容要规范(注明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权利、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通知时间、告知当事申请回避权利、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及印章等)(1.5分)
(4)听证笔录制作要规范(包括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内容、听证主持人签名、听证记录人签名、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等)(1.5分)
(5)听证报告内容规范(包括有案由和案情介绍、听证情况简介、主持人意见及签名、形成时间等)(1.5分)
3、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批
3
(1)按行政处罚的法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1分)
(2)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有案件讨论的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讨论内容、讨论结论及参加人签名等(1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一般程序)
评查要素
评查细则
标准
分值
具体内容
得分
结果评价
一、立案审批
(14分)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
2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个人姓名、地址、电话。
2、有案件来源
2
注明案件是来自日常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
3、有案情记录
2
4、有立案依据
2
引用处理该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全称,并注明具体条款项等
(5)有物品保存期限和地点(1分)
(6)需保存登记应有保存登记依据、登记保存清单、领导审批记载(1分)
(7)有被调查取证的单位或个人签名或盖章
(1分)
(8)有物品处理决定记载(1分)
4、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处理审批表)
12

案卷评查打分表

案卷评查打分表

案卷评查打分表————————————————————————————————作者:————————————————————————————————日期:案卷评查打分表县区序号项目标准分值实际得分备注1 (一)立案阶段(共5分) 52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0.5 3(2)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0.54 (3)有案情记载 15 (4)有承办人意见,应注明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 16 (5)有处罚机关负责人明确具体的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 17 (二)调查取证阶段(共35分)358 1、勘验检查笔录(共5分,每小项1分) 59 (1)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场所记载; 110 (2)现场检查的内容清楚; 111 (3)有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 112 (4)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准确、客观、全面; 113(5)有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被检查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114 2、询问笔录(共6分) 615 (1)有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0.516 (2)一份询问笔录针对一个被询问人0.517 (3)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完整0.518 (4)询问笔录记录的内容完整 1.519 (5)有两名执法人员的签名 1(6)笔录有被询问人逐页、顶格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应1 20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21 (7)笔录中有涂改之处时,应有被询问人捺手印、盖章或签名 122 3、调查取证与保存证据文书(共9分,每小项1分)923 (1)完整记录被调查取证人的情况 124 (2)调查取证事由正; 125 (3)调查取证的地点准确具 126 (4)提取的证物应与案件有关; 1(5)调查取证物品的性状描述完整准确(包括物品名称、规格、1 27数量等)28 (6)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 1(7)有被调查取证人签名或盖章(被取证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1 29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30 (8)有处罚机关的印章和日期 131 (9)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

案卷考评表

案卷考评表

行政案件执法质量考评细则一、事实和证据:1-1.违法行为未查清的,扣10分,违法主体情况未查清的,扣10分;1-2.从重、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等违法情节未查清的,发现一处扣10分;1-3.共同违法案件,对违法嫌疑人在共同违法中分别所起的作用未查清的,扣20分;1-4.应当收集的证据可以收集而没有收集或者收集证据不及时的,扣5分;导致案件不能处理或者降格处理的,扣50分;1-5.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获取证据或伪造隐瞒灭失证据的,扣20分;1-6.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合理排除的,发现一处扣10分。

二、案件定性:2-1.案件定性不准确的,扣10分;2-2.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作行政处罚,或者将不构成行政违法行为认定为行政违法行为的,或者将行政违法行为认定为不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本案不得分;2-3.呈报的行政处罚意见错误或显失公正的,发现一处扣30分。

三、处理:3-1.处理涉案财物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5分;3-2.涉案财物未依法收缴、追缴的,每处扣10分;3-3.未执行行政处罚或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0分;3-4.对违法嫌疑人供述自己的其他违法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事实或者办案中发现的其他依法应当查证的违法犯罪行为、线索未查证的,每处扣5分;3-5.将不能适用治安调解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扣50分。

四、程序:4-1.依法应当告知、通知、回告而未告知、通知、回告的,或告知、通知、回告不规范的,每处扣5分;4-2.在受案、继续盘问、询问、勘验、检查、鉴定、检测、辨认、抽样取证、证据保全、听证、送达、扣押、收缴、追缴、没收、结案等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每处扣5分;4-3.办案时间到期未及时办理延长的,扣5分;14-4.越权管辖的,扣10分;4-5.对没有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违法嫌疑人死亡,应终止调查而未终止调查,以及未立即解除对违法嫌疑人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扣10分;4-6.决定行政处罚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0分;4-7.应当制作法律文书未制作的,每处扣10分;应当制作内部报告未制作的,每处扣5分;4-8.办案部门负责人和法制员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未及时回访的,扣10分;4-9.未进行案件执法测评的,扣2分;4-10.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安部、省公安厅治安案件调解处理有关程序规定的,发现一处扣5分。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标准类别分值评查项目评查内容及要求评分细则扣分基础标准80分主体5分1.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或组织应具有法定行政处罚主体资格,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符合法定职责权限。

2.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委托执法的组织应当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3.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4.被处罚对象应当主体合格,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法律责任。

1.不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或超越法定职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2.未经依法委托的组织(行政机关直属的执法队伍除外)或虽经依法委托但超越了委托的范围从事行政处罚活动的扣100分。

3.指派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扣100分。

4.被处罚对象认定错误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扣100分。

事实10分1.被查处的违法行为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

2.对违法行为的定性准确。

3.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

4.执法文书应当准确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和危害后果等内容。

5.违法行为在法定追诉时效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1.对违法行为的事实认定错误或者主要事实不清给予处罚的扣100分。

2.对当事人的行为或法律事件定性错误给予处罚的扣100分。

3.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情节、性质及危害后果等认定不清或者前后不一致的,扣10分;记载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3分。

4.认定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和危害后果等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的,缺一项扣5分。

5.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法定从重、从轻或减轻情节,在量罚时未作反映的扣5分。

6.主要违法事实清楚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但违法数量、金额或非法所得等计算有错误的,发现一处扣5分。

7.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超过法定追诉时效给予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证据10分1.卷内证据应当合法、有效,足以证明违法事件或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后果。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
(4)听证笔录制作要规范(包括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内容、听证主持人签名、听证记录人签名、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等)(1.5分)
(5)听证报告内容规范(包括有案由和案情介绍、听证情况简介、主持人意见及签名、形成时间等)(1.5分)
3、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批
3
(1)按行政处罚的法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1分)
(2)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有案件讨论的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讨论内容、讨论结论及参加人签名等(1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一般程序)
评查要素
评查细则
标准
分值
具体内容
得分
结果评价
一、立案审批
(14分)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
2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个人姓名、地址、电话。
2、有案件来源
2
注明案件是来自日常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
3、有案情记录
2
4、有立案依据
2
引用处理该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全称,并注明具体条款项等
1.5
字迹要工整、清楚
4、卷内材料排列有序
1.5
原则上要求按照办案过程顺序排列文书,也可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结案报告放在卷首
5、卷内材料有号码
1.5
6、装订整齐
1.5
7、纸张无破损,大小规格统一
1.5
8、卷内文字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铅笔或圆珠笔的,入卷前应予复印
1.5
评查结果汇总
(2)检查或调查询问所在的具体地点(1分)
(3)当事人或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姓名、单位、职业、地址、联系方式)(1分)
(4)违法情况等)(1分)
(5)检查人员或询问人员签名(1分)

送审案卷评分制度及标准

送审案卷评分制度及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计分标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一、案件事实清楚(20分)(一)违法主体认定准确1、主体认定错误(0分,定为错案)2、主体认定不确切(扣5分)3、共同违法中漏处同案当事人或单位违法中漏处直接责任人(一项扣3分)(二)事实清楚,计算准确4、违法行为实施的时间不清,具体包括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实施时间、结束时间(缺一项扣2分)5、违法行为实施的地点不清(扣2分)6、违法行为实施的手段(方式)不清,(扣2分)7、违法行为实施的对象不清(扣2分)8、违法行为实施的后果不清(扣2分)9、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应查而未查或未查清(缺一项扣2分)10、数量、金额、违法所得(或非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侵权金额等该计算而未计算(缺一项扣2分)11、数量、金额、违法所得(或非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侵权金额等计算有错误(错一处扣2分)二、证据确凿充分有效(20分)(一)全面充分收集证据(证据收集齐全,能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条)12、证据收集不齐全,仅靠单一证据定案(0分)13、收集的证据不能证明当事人违法(0分,定为错案)14、证明违法主体基本情况的证据不充分(扣2分)15、相关证据不提取影响定案(扣5分)16、证据之间的主要矛盾没有排除,影响定案(扣5分)17、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不收集或不采用影响定性量罚的(扣5分)(二)合法客观收集证据(依法收集证据,忠实证据的原状)18、首次收集证据前未告知当事人权利的(扣2分)19、提取书证原件或复印件,未注明出处、时间,出证人、取证人未签字,复印件未经出证人核对确认(缺一项扣2分)20、提取物证未提取原物或者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者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未提取其中的一部分(缺一项扣2分)21、证人证言(包括以单位名义提供的说明或说明材料)未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未经证人签名或盖章等方式确认,未注明出具日期;(缺一项扣2分)22、视听资料(含照片、音像资料、电子数据、电子邮件)未提取原始载体或复制件;未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无说明注释文字、书面说明材料(每一项扣2分)23、当事人陈述(询问笔录、陈述材料)内容中有矛盾未澄清(每一处扣2分)24、鉴定结论无样本来源或抽样记录和送检委托书(缺一项扣2分)25、现场检查笔录未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缺一项扣2分)2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责令暂停销售财物、扣留(封存)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无对应的财物清单(缺一项扣2分)27、调查取证程序违法,即执法人员一人调查,不按要求签名;未出示执法证;当事人未签名盖章,涂改处未经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未注明原因;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每一项扣5分)三、定性准确、适用法规正确(10分)28、将合法行为视为非法行为(0分,定为错案)29、适用已废止、失效法律法规定性(0分,定为错案)30、适用法律错误(0分,定为错案)31、漏处违法行为(扣5分)32、适用法规条、款、项、目不当(扣5分)四、处理恰当,自由裁量权行使合理(10分)33、擅自设立处罚种类(0分,定为错案)34、应当责令改正(停止)或者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但未采取措施(扣2分)35、从轻、减轻、从重和不予处罚无法定情节,或者处罚时不考虑法定从轻、减轻、从重和不予处罚情节(扣5分)36、不遵守自由裁量规则,同类案件畸轻畸重,显失公平或者以扣定罚(每一项扣5分)37、处罚种类不当(扣5分)38、不及时执行处罚决定或者无故延期执行处罚决定导致处罚延迟期的(扣2分)39、超过法定履行期限不加处罚款(扣5分)40、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应当移交其他行政机关而未移交的;或者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而未移送的(前者扣5分,后者扣10分)五、程序合法、手续完备(20分)(一)管辖正确41、查处无管辖权案件(0分,定为错案)(二)立案手续完备、程序合法42、先调查后立案的(扣5分)43、无立案表或者立案表中未填写事实和法规依据(无立案表扣2分,立案表填写不规范扣1分)44、立案不及时或者超过法定期限(扣2分)45、立案表填写不规范(扣1分)46、无立案相关材料的(扣5分)(三)执法手段使用正确47、无法定依据,违法使用各类行政强制措施(0分,定为错案)48、采取和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扣留、封存等行政强制措施未履行审批手续(扣5分)49、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扣留、封存等措施,超过法定期限不及时做出处理(每项扣5分)50、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法定手续不齐备的(扣5分)(四)法制核审手续完备51、按照《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办法(试行)》应经法制机构或者法制员核审而未核审(扣5分)52、送审时材料不齐全的(送审材料包括: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建议书,案卷材料)(缺一项扣2 分)53、违反程序先处罚后核审的(扣5分)54、核审表填写不规范(扣2分)(五)告知听证合法有效55、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罚告知或听证告知(0分,定为错案)56、告知文书内容不全面,制作不规范(每一项扣1分)57、对当事人在告知、听证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应当进行复核而未复核(扣5分)(六)处罚决定手续完备、程序合法58、未经领导审批即作出处罚决定的(0分,定为错案)59、重大、复杂案件未按《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大、复杂案件评审制度(试行)》的规定提交案件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扣5分)(七)文书送达手续完备60、处罚决定书、询问通知书、告知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无送达回证(每项扣2分)61、法律文书送达回证填写不规范(扣1分)62、法律文书送达时限和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每项扣5分)(七)结案及时63、尚未送达处罚决定书即先予执行结案的(扣5分)64、一般程序案件调查终结后,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超过90天未结案,无机关负责人延期审批手续的(扣10分)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应当予以销案的;或者认为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的;或者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应当移交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或者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未作出处理或作出处理时无调查终结报告和未履行报批手续(未作出处理扣5分,处理时未报批扣10分)65、重大疑难案件经延期仍未结案,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的(扣10分)(八)备案登记及时66、未执行相关备案登记规定的(缺一项扣2分)六、财物处理符合规定(10分)67、暂扣、没收物资物品未统一管理,无相关入库单据的(扣5分)68、扣留的现金自行保管未上缴财务部门,或者无入账票据的(扣5分)69、没收物资、物品不及时处理(超过30天)或不按规定拍卖(变价)自行处理的(前者扣2分,后者扣5分)70、提前处理物品不符合规定(扣2分)71、销毁处理物品手续不符合规定(扣2分)72、使用非法定单据收缴罚没财物(扣2分)73、暂扣或收缴财物去向不明(扣5分)74、没有罚没单据的(扣2分)七、使用统一办案文书和组卷完整规范(10分)75、不使用统一办案文书(扣2分)76、使用统一办案文书不规范(每一项扣2分)77、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和处罚决定书不符合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要求(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78、案卷漏装证据材料(扣2分)案卷需分正副卷的,未按正副卷分装(扣2分)案卷已分正副卷的,正副卷混装(扣2分)79、不按规定顺序组卷,或组卷不整洁、脱页、缺页(扣1分)80、卷内材料使用不能归档的铅笔、原珠笔等工具进行书写的(扣5分)81、无卷内目录或填写不完整(扣1分)82、未逐页编号或编号不规范(正确方式页号一律用铅笔阿拉伯数字编写在文字正面右上角,封面、目录各备考表不编号)(扣1分)83、装订不整齐,有金属物(扣1分)84、纸张有破损,大小规格不统一(扣1分)85、文书出现语句不通、逻辑混乱、用语不准,字迹不清,出现错漏字、乱涂改的;字体、格式、文号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每项扣1分)当场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当场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总分100分):1、主体认定错误(0分,定为错案)2、适用法律错误(0分,定为错案)3、适用失效法规定性(0分,定为错案)4、适用法规条、款、项、目不当(扣5分)5、未制作现场检查、询问笔录,未搜集必要的证据(扣10分)6、当场处罚决定书未使用统一文书,未编文号(扣5分);7、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完整、不规范(扣2分);8、未填写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扣5分);9、未填写警告或者罚款金额内容(扣6分);10、未填写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扣6分);11、未填写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扣5分)12、不应当场收缴罚款而当场收缴的(扣10分)13、实行罚缴分离的,未告知当事人罚款缴付的指定银行的名称、地址等(扣10分);14、未填写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扣8分);15、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盖章(扣8分);16、未填写当场实施处罚的执法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扣8分);17、当事人未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扣8分);18、未填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扣8分);19、特殊情况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无相关证据或证明材料(扣8分)。

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议考核评分表

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议考核评分表
按标准扣
按标准扣
按标准扣
③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④ 行政处罚的种类
⑤ 行政处罚的依据
⑥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⑦ 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
⑧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⑨ 加盖行政处罚机关的印章
7
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法定期限送达当事人,有送达 回证,送达回证填写规范
1
三 适用法律部分
25
1 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的适用符合法定条件
3
4 归档的文件材料内没有钉书针复制、修复
3
6 复制件与原件做到一并归档
3
7 每个案卷均按要求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3
8 文件材料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分别整理
3
9 案卷标题符合要求
2
10 案卷纸张、封皮等采用国家标准尺寸
2
本栏缺少 ①⑧两项 者,酌情 扣分,缺 其他任一 项扣全部 分数
⑦ 加盖行政处罚机关的印章
⑧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⑨ 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⑩ 在规定时间内,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酌情扣分
按标准扣
本栏缺少 ②③④项 者,扣除 全部分 数,缺其 他项者酌 情扣分
6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9
① 决定书格式规范、有编号
②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准确、规范
8
2
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
4
3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
4
4
作出的行政处罚种类正确、幅度适当,适用法条 准确
9
四 案卷整理技术规范部分
35
1 归档文件所使用的字迹材料符合规范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表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表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表评分表:1.案卷完整性(10分)-材料齐全(2分)-案卷目录清晰(2分)-案卷装订完好(2分)-案卷内文件有序(2分)-案卷文件标识明确(2分)2.审批程序合规性(15分)-审批程序齐全(3分)-审批程序符合规定(3分)-审批程序环节清晰(3分)-审批程序时间合理(3分)-审批程序流转情况清楚(3分)3.审批依据合法性(15分)-审批依据齐全(3分)-审批依据合法合规(3分)-审批依据符合法定程序(3分)-审批依据权威准确(3分)-审批依据适用性明确(3分)4.申请材料真实性(10分)-申请材料真实可靠(2分)-申请材料符合法律规定(2分)-申请材料齐全完整(2分)-申请材料格式规范(2分)-申请材料内容明确清晰(2分)5.行政许可依法合理性(25分)-行政许可依法合理(5分)-行政许可理由充分明确(5分)-行政许可权限正确使用(5分)-行政许可内容合理确切(5分)-行政许可有效期合适(5分)6.承办单位工作质量(25分)-办案流程合理顺畅(5分)-办案时间把控准确(5分)-办案材料质量优良(5分)-办案过程工作情况透明(5分)-办案程序符合规定(5分)7.办案人员专业素质(10分)-办案人员业务熟练程度(2分)-办案人员政策法规掌握情况(2分)-办案人员态度和谐良好(2分)-办案人员工作效率高(2分)-办案人员及时反馈情况(2分)总分:100分评分标准:90-100分:优秀80-89分:良好70-79分:一般60-69分:较差0-59分:差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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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一般程序案卷评分标准表
项目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得分备注
立案︵共12 分︶
1、当事人基本情况。

包括当事人名称、住所地等;2分
2、案件来源。

即案件是来自自查、举报、移送还是交办等;2分
3、涉嫌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2分
4、适合的法律依据。

即处理该案件所援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具体条
款;
2分
5、承办人、承办机构的意见和签名2分
6、立案时间。

2分
调查取证︵共36 分︶
1、两名(含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执法(案卷中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
共同执法的记载或在调查取证文书中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的签名)。

6分
2、调查询
问笔录
(共6分)
(1)有调查询问的时间;1分
(2)有调查询问的具体地点;1分
(3)有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1分
(4)调查询问笔录内容完整;1分
(5)调查询问笔录有被调查人员签名;1分
(6)调查询问笔录中涂改之处有被调查人盖章或签名。

1分
通用一般程序案卷评分标准表
项目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得分备注
调查取证︵共36 分︶3、调查取证
与证据保存
(共14分)
(1)注明被调查取证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分
(2)有调查取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应注明提取物证的具体时间和
物证的具体时间和物证所在地);
2分(3)有物品性状描述(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2分
(4)有物品保存期限和地点;2分
(5)需要登记保存的,应有登记保存依据、登记保存清单和领导审
批记载;
2分(6)有被调查取证的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调查取证人员应注明情况并签字)
2分(7)有物品处理决定记载。

2分
4、调查终结
报告(案件
处理审批文
书)
(共6分)
(1)有案件来源记载;1分
(2)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1分
(3)有违法事实和证据;1分
(4)有明确的行政处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1分
(5)有承办人、承办机构的意见及签名;1分
(6)有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的审批意见。

1分
通用一般程序案卷评分标准表
项目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得分备注
审查决定︵共39 分︶
1、告知
和申辩
(共5分)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1分
(2)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1分
(3)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1分
(4)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额度;1分
(5)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及印章。

1分
2、听证
(共5分)
(1)依法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1分
(2)因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而未举行听证的,应有书面记载;1分
(3)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通知书应注明当事人名称、告知当事人权利、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通知
时间、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利、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印章等;)
1分
(4)听证笔录制作规范(包括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内容、听证人员签名、听证记录人签名、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等);
1分(5)听证报告内容规范(包括有案由和案情介绍、听证情况简介、听证人员行政处罚建议和签名、报告形成时间等)。

1分3、行政处
罚决定的
作出
(共8分)
(1)按行政处罚的法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4分
(2)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处罚有案件讨论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讨论内容、讨论结论及参加人名等。

4分
通用一般程序案卷评分标准表
项目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得分备注


决定︵共39 分︶4、行政处罚
决定书应记
载的内容
(共21分)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3分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分
(3)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3分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3分
(5)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
限;
3分(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及印章;3分
(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3分
送达和执行︵共9 分︶
(1)送达文书规范(直接送达包括有送达地点、送达时间、被送达人或见证人
签名、送达人签名;其他送达方式的,应符合法律规定程序)
3分(2)给予罚款的处罚应使用合法的罚款票据;3分(3)没收财物应有没收财物的合法票据和物品清单。

3分
通用一般程序案卷评分标准表
项目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得分备注
案卷档案︵共8 分︶
(1)一个行政处罚案件建立一个案卷;1分(2)卷内卷皮应当统一;1分(3)卷内目录填写规范;1分(4)卷内材料排列有序;1分(5)卷内材料有页号码;1分(6)装订整齐;1分(7)纸张无破损,大小规格统一;1分
(8)卷内文字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铅笔或圆珠笔的,
入卷前应复印。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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