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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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分则概述

合同法分则概述

合同法分则概述引言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用于约定和规范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法是指导和规范合同订立、履行和解决争议的法律体系。

合同法分则是对合同法的具体细则进行归纳和概述,为当事人在合同交易中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本文将概述合同法的分则内容,以及其在实际应用中的意义和作用。

基本原则合同法分则以一系列基本原则为指导,确保合同订立和执行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以下是合同法分则的主要原则:1.自由原则:合同法分则坚持自由原则,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拥有自主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约定合同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2.平等原则:合同法分则强调合同当事人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和约定,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不正当压迫或操纵。

3.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分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即遵循诚实、公平和守信的原则,不得以欺诈、误导等手段获取利益。

合同的要素合同法分则对合同的要素进行了具体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以下是合同的基本要素:1.合同的当事人:合同法分则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当事人可以是一方或多方。

2.合同的目的:合同法分则规定合同的目的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3.合同的内容:合同法分则规定合同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并准确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4.合同的形式:合同法分则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形式进行了规定,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电子合同等。

合同的订立和生效合同法分则明确了合同的订立和生效的程序和时间,以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合同的订立和生效的基本原则和要求:1.协商一致原则:合同法分则要求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达成一致来订立合同,一方或多方的意见必须达成一致才能成为有效合同。

2.内容明确原则:合同法分则规定合同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以防止合同的含糊和模糊导致争议的发生。

3.生效条件原则:合同法分则规定合同的生效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合同当事人完成交付、支付或其他约定的条件时生效。

合同法分则(多选)

合同法分则(多选)

合同法分则(多选)1.(2008,55)甲与乙签订一合同,双方约定由甲提供毛糖油10吨,乙负责加工成精糖油,使其达到食用标准,加工费由甲提货时付清。

后甲在提货时,经化验发现乙所交付的精糖油未达到约定标准,立即提出异议,为此引起纠纷。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乙所签合同为承包合同B.甲有权要求乙返工C.甲有权立即解除合同D.甲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承揽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62条的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订做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说正确答案是BD.【答案】BD2.(2008,56)甲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乙购买一件汝窑笔洗,价值100万元,约定首付20万元,余款分三期付清,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30万元,价款全部付清前乙保留笔洗的所有权。

甲取得笔洗后,付了首付和第一期余款,第二期余款迟迟未付。

后甲以50万元将该笔洗卖给瓷器收藏家丙,乙得知后引起纠纷。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有权解除与甲的买卖合同B.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乙有权请求丙返还笔洗,但应向丙支付50万元D.甲出卖笔洗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买卖合同中的分期付款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因此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A对,8也对。

但是出卖人也可以不解除合同使其有效。

但是,不应向丙支付50万元。

因为出卖人不是丙合同的相对人。

因此C错。

因为甲在不具有所有权情况下处分了他人财产,属于无权处分。

D正确。

所以说正确答案是ABD.【答案】ABD3.(2008,57)甲与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

经甲同意,乙将部分安装工程分包给丙。

工程竣工后,除丙承担的安装工程验收不合格外,其他工程验收合格,甲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因此引起争议。

合同法分则

合同法分则

合同法分则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500吨物资,双方未就所有权转移另行约定,那么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刻为( )。

A.500吨物资交付时B.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生效时C.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成立时D.乙公司向甲公司付讫货款时2.2020年5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乙公司于5月30日到甲公司的库房提取所购全部物资。

乙公司由于自身缘故至6月30日才去提取该批物资,但6月25日甲公司的库房因洪水被埋住,致使乙公司应提取的全部物资毁损。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承担该批物资毁损、灭失风险的起始时刻是( )。

A.5月30日 B.5月20日C.6月30日D.6月25日3.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 )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A.3个月 B.2年c.1年D.6个月4.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必须在自明白或者应当明白撤销缘故之日起()内行使。

A.3个月 B.6个月C.1年 D.5年5.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双方未约定利息。

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适应支付利息c.王某应按同其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倍的范围内支付利息6.甲企业于2020年1月1 El从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

期限为1年零9个月,但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期限,在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情形下,甲企业支付利息的期限为( )。

A.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B.每季度的最后1 日支付c.前6个月的最后1日支付2/3的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时支付剩余的1/3利息D.在届满1年时支付一次,剩余9个月期限届满返还借款时再支付一次7.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提早偿还贷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运算利息的方法是( )。

合同法分则

合同法分则

合同法分则合同法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问题。

对于合同的各个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

合同法第一章为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公平诚实原则等。

合同的成立必须是基于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一致来达成。

在合同的过程中,各方应该遵守良好诚信的原则,不得恶意欺诈、垄断等。

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作出一致的意思表示,达成共识的过程。

合同的成立一般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默示形式。

其中,书面形式是最常见的方式,可以为纸质合同、电子合同等形式。

而口头形式主要适用于一些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书面形式的合同,比如日常生活中的购物合同。

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合同效力的条件主要有: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的行为真实、明确,符合意思表示的要求;各方都具备法定行为能力,没有被依法限制行为能力。

另外,对于特定的合同类型,如劳动合同、借款合同等,还需要符合特定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才能有效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进行相应的行动。

合同的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进行的。

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互相配合,共同遵守合同约定,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是指合同生效后,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将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和权益转让给他人。

变更和转让需要经过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和记录。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履行完毕或者合同的某种情况下,合同按照约定解除。

合同的终止可以通过履行完毕、协商解除、法定解除等方式进行。

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不再具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和权利。

总之,合同法是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

合同法分则 热力合同

合同法分则 热力合同

合同法分则热力合同一、总则热力合同是指供热公司与用户之间就供热服务进行的一种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约定合同的内容,不违法,也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订立1. 合同订立的主体供热公司与用户为合同订立的主体,供热公司应当提供具有相应生产能力和供热服务的资质,用户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费用。

2. 合同内容热力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供热服务的内容、标准、热力供应方式、费用结算方式等条款。

双方权利义务应当合法合理,并且要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3. 合同生效当供热公司和用户双方签订热力合同,并且双方履行了合同约定事项,则热力合同生效。

三、合同履行1. 供热公司的义务供热公司应当按照热力合同的约定,按时、优质地向用户提供热力服务。

供热公司应当保障供热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并且及时处理供热服务中的问题。

2. 用户的义务用户应当按照热力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供热费用,严禁私拉线路、占用公共资源等违规行为。

用户要保障供热设施的安全,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3. 合同变更在热力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四、合同违约1. 供热公司违约若供热公司未按照热力合同的约定向用户提供热力服务,或者服务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属于供热公司的违约行为。

用户可以要求供热公司补救,若无法补救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 用户违约若用户未按时足额支付供热费用,或者占用公共资源、私拉线路等行为违约,供热公司有权要求用户履行合同义务,若无法履行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在热力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产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和友好解决的方式进行处理。

若协商无果,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

六、合同解除1. 合同解除的条件热力合同可以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后自动解除,也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

2. 合同解除的程序若用户或供热公司有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过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手续。

合同法知识

合同法知识

[法律分析]
♦ 3、协议本问涉及合同约束力问题。依合
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照 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协商一 致的,可以变更合同。
(四)悬赏广告
♦ [案例4] ♦ 王某是出租车司机。2000年8月7日,李某
在乘坐王某的出租车时将一手提包遗忘在车上。 王某回家后发现包内有活期存折一份、定期存 单两张、发票一本。因不知失主是谁,王某无 法返还。第二天,县有线电台发布广告,称贸 易公司有人乘坐出租车时丢失手提包一个,如 有拾到者,请与李某联系,李某将支付酬金1 万元。王某看了广告后,与李某取得联系.。李 某确认无误后为王某写了收条。王某索要1万 元酬金,李某不给,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 支付酬金。李某应否向王某支付酬金?为什么?
[法律分析]

本问涉及要约的要件问题。依合同 法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 的意思表示。要约的要件是: (1)要约应 为要约人向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 (3)表明要约人受该要约的约束。
[案例2]

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 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 天。乙公司看到该则广告后于第三天自带金额 为3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 车此时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乙公司要求甲 公司承担此行花费的2000元费用不得而诉至法 院。 ♦ 1、甲公司的广告是否为要约?为什么? ♦ 2、乙公司支出的费用应由谁承担?
合同法知识
主 讲 人: 严 永
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结 束了我国合同立法三足鼎立的局面,是我国现行规范市 场交易的一部最基本的法律。合同法包括总则、分则、 附则三个部分,共23章428条。其中,总则包括8章,分别是: 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 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和其 他规定,共129条。分则包括15章分别是:买卖合同,供用 电、水、气、热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 赁合同, 融资租 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 和居间合同,共298条。附则只有1条,规定了合同法的 施行日期,合同法施行后,以往的三个有关合同的法律 即行废止。本专题主要介绍总则部分的主要内容。

(8)第五章 合同法分则(1)

(8)第五章 合同法分则(1)

【讨论】 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 约定甲于9月1日前交货。交货方式是由甲办 理铁路委托运输,运费由乙支付。8月20日, 甲办妥与铁路局的托运手续。货物所有权何 时归乙所有? 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 约定交货方式是自提。8月20日甲通知乙务必 于8月31日提货。所有权何时归乙?
(2)试用买卖 试用期间的风险,归出卖人负担 试用人同意购买或届期保持沉默,风险归 买受人负担
试用人明示不购买,风险归出卖人负担
【讨论】 甲、乙8月1日订立一彩电试用买卖合同,约定试 用期1个月,甲于当日送交彩电给乙。8月18日,彩 电遭雷击而毁。谁承担风险? 甲、乙8月1日订立一彩电试用买卖合同,约定试 用期1个月,甲于当日送交彩电给乙。到了9月1日 ,乙未向甲作出购买表示,也未作出不购买表示。9 月2日,彩电遭雷击而毁。谁承担风险?
第 五 章 合 同 法 分 则 (1)


1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3 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4 孳息
一、买卖合同
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 概念 孳息的归属
标的物 所有权转 转移的规则
标的物风险 负担的规则
(一)概念
《合同法》第130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 出卖人的义务
1 2 3
交付标的 物
转移标的 物的所有 权
担保标的 物的权利 瑕疵
《合同法》第150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 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但法律另有Hale Waihona Puke 定的除外。”2. 买受人的义务
两方面
支付价款

合同法分则

合同法分则

合同法分则合同法分为总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合同的效力和合同的终止几部分。

下面将就合同法的各个分则进行简要介绍。

首先,合同法的总则包括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等内容。

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活动和商务交往,旨在规范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合同的定义指出合同是自愿订立的、相互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而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强调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采取欺诈、虚假陈述等不诚实行为。

其次,合同的订立部分主要包括了合同要件、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无效和合同格式等内容。

合同要件包括合同的主体、客体、价格、数量、质量、期限等要素,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

合同的成立需要有交互的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还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进行。

合同的无效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包括了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超出法定范围等情况。

合同格式是指合同可以形成一定的格式模板,减少订立合同的时间和精力。

再次,合同的履行和变更部分主要涉及了履行义务、债权债务的转让、变更合同的方式等。

履行义务包括了主动履行和被动履行的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债权债务的转让是指当事人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变更合同的方式包括书面协议、口头协议和行为协议等形式,当事人在变更合同时应当经过相互协商和达成一致。

最后,合同的效力和终止部分涉及了合同的效力条件、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内容。

合同的效力需要满足法定的效力条件,例如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合法的目的和形式等。

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多方根据法定情形解除合同的权利,例如合同毁约、合同不履行等。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因为完成合同目的或者经过一定的期限终止,当事人不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综上所述,合同法分则包括了总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合同的效力和合同的终止几个部分,具体规定了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合同编(分则)新旧法对照表(旧法-民法典)

合同编(分则)新旧法对照表(旧法-民法典)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
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
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
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
同。
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
1.删除了“除依
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
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
承担。
当事人不能就风险
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
转移另作约定;
担。
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
3.“根据合同约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
定”改为“按照约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
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
定”;
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
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
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
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
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
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
地交付标的物。
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
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
将“但”改为“但
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
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
是”。
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
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
为“期限”;
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
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
2.将“标的物收
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
到”改为“收到标
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
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

第10章合同法分则

第10章合同法分则

【例题· 多选题】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预售某住宅小区的 广告中,宣称其“容积率不高于1.2”、“绿化率50%” ,但是,该小区商品房的预售合同中未对容积率和公共 绿地面积问题作约定。甲公司交房时,购房者乙却发现 小区的容积率超过2.0,绿化率只有20%,并且在调查后 得知,甲公司报经批准的规划就是如此。根据合同法律 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和乙之间的房屋预售合同 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年) A.合同无效 B. 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请求甲公 司赔偿损失 D.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 赔偿金 【答案】 BC
6.试用买卖 (1)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 的,视为购买; (2)买受人已无保留地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的,视为 购买; (3)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试用以外的行为(如出租、出 售),视为同意购买。 7.招标投标 (1)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 投标人投标属于要约; 招标人定标属于承诺。 (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间、地点与 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正式成立。
A.该公司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B.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C.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 D.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 【答案】ABC
(6)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的效力关系 ①贷款合同未能订立,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 ,则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分析贷款合同未能订 立的原因,在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的情况下,由该当事 人赔偿损失。 ②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则贷款合 同也应相应解除,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 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给担保人和买受人。

七合同法分则

七合同法分则

七合同法分则合同是人们在经济、商业交易等活动中最常用的一种法律工具。

它规范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在中国,合同法是最基础、最重要的法律之一。

为了进一步细化合同法的具体规定,我国制定了七个合同法分则,分别是买卖合同分则、租赁合同分则、借款合同分则、担保合同分则、合伙合同分则、建设工程合同分则和劳务合同分则。

一、买卖合同分则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

买卖合同分则主要规定了双方在商品买卖中的权利和义务,涵盖了商品的交付、价格的支付、合同的履行等方面的内容。

在商品买卖合同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约定交付商品,并支付相应的价款;卖方则有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商品,并保证商品具有合格的质量。

二、租赁合同分则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特定的财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分则主要规定了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租赁期限、租金的支付、租赁物的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义务提供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符合租赁目的;承租人则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保管好租赁物。

三、借款合同分则借款合同是指一方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同类物品借给另一方,另一方则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分则规定了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借款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借款金额、利息的计算、还款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并获得约定的利息。

四、担保合同分则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为了保证债权人获得债权而提供的财产担保的合同。

担保合同分则规定了担保人和债权人在担保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担保方式、担保范围、责任的承担等方面的内容。

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有义务履行担保责任,保证债权人获得债权;债权人则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并在债务人违约时追究其责任。

五、合伙合同分则合伙合同是指两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业务、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分则
(以上只是部分内容,若想要了解全文,建议到官方网站查询)。

合同法分则

合同法分则

合同法分则第一节买卖合同一、概念及性质:出卖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特点:双务、诺成、不要式、移转标的物所有权二、权利义务(一)出卖人的义务1、交付标的物。

(1)交付时间:约定交付期间,随时要求交付,但应当通知;提前交付应取得同意,未经同意买受人可以拒收。

当事人未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约定不明确,协议补充;不能补充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债权人债务人均可随时履行,但应当给予准备时间。

(2)交付地点:约定-协议补充-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以下规定:A标的物需要运输的,货交第一承运人;B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在该地点交付;不知道在某一地点的,在出卖人营业地交付。

(3)交付质量:约定-质量说明-协议补充-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国家、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

(4)超额交付:多交,接受付钱,拒绝通知,不通知赔偿。

(5)包装方式:约定-协议-有关条款、交易习惯-通常标准-可以保护标的物。

2、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

注意:(1)所有权保留,非典型担保;(2)知识产权保留条款。

3、瑕疵担保责任(1)物的瑕疵担保:出卖人所交付的标的物在品质上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标准,致使该标的物的用途和价值降低或消失时,出卖人应当承担对买受人承担的责任。

构成要件:A标的物存在瑕疵;B标的物的瑕疵在转移风险时就已存在C买受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D买受人在异议期间通知;救济方式:A修理、更换B减少价款C退货D赔偿损失(2)权利瑕疵担保: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负有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一种民事责任。

构成要件:A权利瑕疵在标的物交付时已经存在;B买受人善意。

救济:A中止支付价款。

152: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B承担违约责任。

★瑕疵担保:法定责任说与违约责任说的争论法定责任说:特定物买卖场合,债务人交付特定标的物即视为适当履行,不发生违约责任;但基于买卖合同有偿性与公平的考虑,设瑕疵担保制度,使出卖人承担责任,是为法定责任。

合同编通则和分则的适用

合同编通则和分则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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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分则)》课件

《合同法(分则)》课件
度。
Part
05
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的条件
约定解除
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 提前终止合同的效力。
行使解除权的期限
解除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 否则将导致解除权消灭。
法定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律规定 的情形,如不可抗力、一方严重 违约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
协议解除
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 提前终止合同的效力。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01
02
03
04
恢复原状
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应当 相互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
或权利。
赔偿损失
如果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解除合 同,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
造成的损失。
免除债务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解除可能 会导致债务的免除。
其他约定
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当事人可 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法律后果

Part
无偿合同
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必向对 方支付对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 用合同等。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
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公证、登记等手续。
不要式合同
不要求采用特定形式即可成立的合同,如口头约定、书面协 议等。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
仅有一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等。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有选择和决定与谁订立合同、 合同内容和方式的自由。
合法合规原则
合同的内容和履行方式应当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 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平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 ,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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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八万元价款 B.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通知曾某解除合同 C.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曾某汽车使用费 D.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但不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12 万元价款
(五)瑕疵担保责任 〖基础知识〗瑕疵担保之类型 第150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 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55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 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 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考查要点3】关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效力 认定 ①并非法定有效要件。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 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 予支持。 ②约定为生效要件的,视为“约定要式”——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 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 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 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租赁合同之效力 【考查要点1】出租人的义务 ①适租义务——不适租者,承租方有解除权 租赁合同 司法解释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 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 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 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考查要点3】优先购买权之例外 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 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按份)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 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 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 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 手续的。
2.承租人法定解除权 (1)出租人拒不交付租赁房屋(合同法216条) (2)租赁房屋因意外全部或者部分毁损(合 同法231条) (3)不定期租赁之随时解除权 (4)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时的随 时解除权(合同法233条) (5)因法律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司 法解释第8条) (6)一房数租时,未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 人享有解除权(司法解释第6条)
(六)出卖人多交付标的物的处理 【考查要点】买受人有选择权 (1)、接收——付款——由不当得利转化为 合同 (2)、拒收——及时通知出卖人——不当得 利的返还
租赁合同
1.无效的租赁合同 【考查要点1】无效的法定事由 违法建筑出租的,合同 无效——违法建筑包括:①无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 规划许可证之规定建设的房屋;②未经批准的临时建 筑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③租赁期限 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考查要点2】无效租赁合同之补正 :一审法庭辩论终 结之前,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经 主管部门批准延期
A.甲有权在六个月之内要求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 B.甲有权要求乙赔偿墙面损坏造成的损失 C.甲有权要求丙支付租金 D.甲有权在一年之内宣告乙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E.甲有权要求丙赔偿墙面损坏造成的损失 F.甲有权解除合同,丙应当腾房返还于甲 G.如丙逾期腾房,则应向甲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 6.租房人的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230条) • 第二百三十条 【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 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 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 【考查要点1】适用范围——仅仅限于房屋租赁 • 【考查要点2】通知期间 • 第22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 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 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23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 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②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如违反,出 租人解除权并得请求赔偿损失(219条) ③妥善保管义务——如违反,产生损害赔偿 , 但无解除权 ④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如违反,出 租人得要求恢复原状和损害赔偿 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 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 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 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 依照合同法第219条的规定处理。 ⑤返还租赁物
(四)分期付款买卖(第167条) 〖基础知识〗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 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 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 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 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例题:曾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 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两万元,每月的 第一天支付。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 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下列哪些表 述是正确的?(多选)
检验期间: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及时检验
【考查要点】瑕疵通知义务 ①检验期间 ②通知期间:1、检验期间 2、无检验期间的,合理期间或者自标的 物收到之日起两年 ——但是质保期(无论长短)优先于该 两年 ③例外情形 :出卖人是恶意时不受通知时间限制
第一百五十七条 【标的物检验】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 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一百五十八条 【标的物检验】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 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 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 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 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 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 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 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第144条 【在途物的风险承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 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 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146条 【买受人未依约收取的风险承担】出卖人按照约 定或者依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 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 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148条 【质量不符时的风险承担】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 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 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 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②维修义务 ③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物权法第190条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 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 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 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考查要点2】承租人的义务 ①交付租金——如违反,出租人解除权 与次承租人的代偿请求权 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 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 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 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 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 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 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3.租赁期限(合同法第215条)
【考查要点1】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 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考查要点2】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 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 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考查要点3】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都有权随时 解屋租给乙住,乙又擅 自将房屋租给丙住。丙是个飞镖爱好者,因 练飞镖将房屋的墙面损坏。下列哪些选项是 正确的?(多选)
【考查要点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后果 ①房屋占有使用费——不当得利 ②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缔约过失 第五条(合同法58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 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 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 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8.继续租赁权 【考查要点】三类人 合同法第234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 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 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 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 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 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 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
【考查要点5】一房数租 ①租赁合同效力如何 ——均有效 ②何人承租 ③其他人如何救济 ——主张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 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 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 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合同法分则
买卖合同p481
• (一)所有权移转 • 【考查要点】交付主义为原则,两项例外 • ▲注意:交付主义的含义是什么?
• 简易支付: • 占有改定: • 指示交付:
1.简易交付:标的物在买卖双方达成买卖合意之前已经在买受 人受理,买卖双方在达成买卖合意时标的物视为交付。 比如:A借用B的照相,后A与B达成买卖合意,此时自A与B达 成合意时视为照相机已经交付于A。 2.指示交付: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 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 际交付。 3.占有改定: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 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 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得现实交付而取得所 有权。 比如:甲将电视转让给乙,通常情形下,甲应将电视现实地交 付给乙,由乙取得直接占有,但是因甲还需使用此电视机, 便可与甲订立借用或者租用合同继续使用。
▲归纳:租赁合同之解除权 1.出租人法定解除权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 性质使用租赁物(合同法219条) (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 构或者扩建(司法解释第7条) (3)责任转租(合同法224条,司法解释第 14条) (4)未付或延付租金(合同法227条) (5)不定期租赁之随时解除权(合同法2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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