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侵犯财产罪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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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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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 ▪ 一、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 ▪ 1、财产脱离所有人或保管人的控制而为盗窃犯所
实际控制,犯罪即告既遂。
▪ 2、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二、盗窃罪的处罚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盗者窃公多私次财物盗50窃0 、入户 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元处至230年00元以以下上 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或徒者刑有,其 并他 处严 罚盗重 金元窃情;至公2私节数万财元的额物以5,特上000处别3巨年大以或上者1有0年其以盗元他窃至下特公10有私万别财元期严物以3上万 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武器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主体为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 岁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 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抢劫罪的认定
1.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9年1月11日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 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 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 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 不认为是犯罪。 (2)由于借贷或其他财产纠纷,而使用抢劫方 法夺取对方的财物,以抵债款或者作为抵押本人之 财物的,行为人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只是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方法不当,故一般不宜 定罪。
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 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持枪抢劫
▪ “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 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 的行为。“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

侵犯财产罪-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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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盗窃分子应当判处罚金得,应在 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得2倍以下,没有盗窃 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得,应在1000 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问:行为人把摩托车借给朋友骑,自己悄悄 地留了一把钥匙,又把它打开骑回来。以后 把它转卖掉了,如何处理?
问: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得,构成盗 窃罪还是商业秘密罪?
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 得,应依规定定罪处罚。
■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 1、客体不同 ① 前者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
体, ② 后者既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又侵犯
金融管理制度或合同行为得管理制度。
2、主体不尽相同。 ① 前者限于自然人主体;
② 后者有部分犯罪得主体包括单位, 如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使用进行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盗窃机动车实施犯罪后送车回原处, 以其所实施得犯罪从重处罚,不另定盗窃 罪。
(3)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得,多次偷开 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得,以盗窃罪 定罪处罚;
(4)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 构成犯罪得,还构成其他罪得,应当以交通 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盗窃罪与盗窃机器设备及零部件而构成 得破坏生产经营罪?
(1)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得, 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因毁坏公私财物构成其 他罪得,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2)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 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 得,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 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得,应当以盗窃 罪和构成得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例7:惯窃犯甲教唆某企业保管员乙在值
夜班时充当内线潜入仓库。甲盗得大批国
家财物,销赃后分了一小部分赃款给乙。

侵犯财产类犯罪课件

侵犯财产类犯罪课件

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
行为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手段,一般不定抢劫罪,构成故 意伤害罪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联防人员,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 行为为名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定性,看是否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有使用暴力, 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 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 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在实施 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 2、概念及构成要件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压制反抗、
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 (1)客体:公私财物所有权和人身权
• (2)客观方面: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 财物的行为
暴力 • 对被害人不法行使有形力,使其不能反抗,包括殴打、捆绑、伤
害、紧闭等行为,压制对方的反抗 • 对象:只能针对人实施,不包括对物,包括对财物的直接持有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一)入户抢劫的; •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 (七)持枪抢劫的; •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客厅偷的若干物品及一把刀具,此时乙返回家看到甲手持刀具窜 出房门并慌忙躲避
• 主观目的——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 • 注意:行为人在盗窃、诈骗、抢夺过程中,尚未取得财物被他人

《侵犯财产罪》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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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安全措施
提高房屋、车辆和财物的 安全防范意识,使用有效 的安全设备。
2 建立监控系统
在公共场所和重要领域建 立监控摄像系统,增强防 范和取证能力。
3 加强法律宣传
加强对侵犯财产罪的宣传 教育,增强公众依法维护 自身权益的意识。
侵犯财产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
盗窃罪 诈骗罪 抢劫罪 敲诈勒索罪
结论和要点
通过本课件,我们了解了侵犯财产罪的定义、分类及要素,学习了常见案例和刑事责任和处罚。同时,探讨了 侵犯财产罪的预防和防范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侵犯财产罪的分类及要素
盗窃
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实施的犯罪行为。
抢劫
使用暴力或恐吓手段,抢夺他人财物。
诈骗
通过欺骗等手段,让他人将财物转移给自己。
敲诈勒索
威胁他人,索要财物或钱财。
常见的侵犯财产罪案例
白领犯罪
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内幕 交易等违法行为。
入室盗窃盗取财物。
《侵犯财产罪》PPT课件
欢迎参加《侵犯财产罪》PPT课件!在本课件中,我们将详细介绍侵犯财产罪 的定义、分类及要素,举例分析常见案例,讨论刑事责任和处罚,并探讨预 防和防范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侵犯财产罪的定义和介绍
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财产进行侵犯的行为。这种罪行在社会中十分普遍,对个人和社会 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盗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欺诈或 非法活动。
侵犯财产罪的刑事责任和处罚
1
犯罪责任
侵犯财产罪行为人应承担刑事责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
法定刑罚

侵犯财产罪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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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一,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 财物,使被害人事实上将永久不可能再对失 去占有的财物重新占有。
其二,行为人以非法使用为目的,使所有人 暂时丧失对财物的占有,即擅自挪用,但并 非使所有人永久丧失行使所有权的可能。
其三,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使其价值 全部或部分丧失,使所有人不可能再对财物 的原有价值实施占有、使用、收益的处分。
❖ 德国刑法中财产罪的保护法益 一是法律的财产说,认为刑法中的财产就是民事法上的权利,
财产罪的本质是侵害民事法上的权利,处罚财产罪所要保护 的也正是这种权利。 二是经济的财产说,认为凡是有经济价值的利益都是财产, 都可以成为财产罪的保护法益;如果没有经济价值,则即使 是民事法律所保护的权利,也不成其为财产,对这种权利的 侵害,不可能构成财产罪。 三是法律的、经济的财产说,认为除违法的利益外,由法秩 序保护的整体上有经济价值的利益都是财产。财产罪的保护 法益既有民事法上的权利因素,又有经济利益因素,要把两 者结合起来考虑。 其中,法律的财产说曾是德国刑法理论中的传统学说,也曾 为判例长期采用。但如今,经济的财产说则既是理论上的通 说,同时也是判例所采取的基本主张。
9
法律的财产说与本权说、经济的财产说与占有说、法律 的经济的财产说与中间说从本质上讲较为近似,其争论 的焦点归根结底便在于是扩大还是缩小或适当限制财产 罪的规制范围。法律的财产说与本权说是主张缩小,经 济的财产说与占有说是力主扩大,而法律的、经济的财 产说与中间说则是予以折衷调和。
从二战后的司法实务来看,德国两国法院的判例都先后 从传统的法律的财产说或本权说,转向经济的财产说或 占有说,所以都有扩大财产罪规制范围之趋势,而日本 似乎更为激进。
被侵犯的财产必须是依法归国家、集体或者公民个人所有的。 如果是无主物或已被原所有人自动放弃所有权的物品,无论 在事实上是否还具有一定经济价值,都不成为本章犯罪的对 象。

1.6 第六章 侵犯财产罪.

1.6  第六章  侵犯财产罪.

2、与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
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 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 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 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 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 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 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 照规定。”
或抢夺犯罪,并且具体实施了盗窃、 诈骗、抢夺财物的行为 行为人因在盗窃、诈骗或抢夺公私财 物过程中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暴 力相威胁 行为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 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 罪证
3、准抢劫
刑法267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
夺的,依照抢劫罪处罚
准抢劫的条件:
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论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 人作案的; 全部退赃、退赔的; 主动投案的; 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 获赃较少的; 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 任: 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 力人的财物的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与盗窃罪的界限
盗窃罪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将公私
财物据为己有,而诈骗罪是采取虚构 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他人仿佛 自愿地将财物交给犯罪人。
但在某些复杂的案件中,盗窃与诈骗
互为手段,交织在一起时,二者的区 分就有了一定的难度。
(四)刑事处罚
犯本罪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诈骗罪
概念 构成要件 司法认定 刑事处罚

《课件侵犯财产罪》课件

《课件侵犯财产罪》课件
3 违法情节
涵盖了盗版、不当使用等侵权行为。
构成要件
1 非法行为
2 侵权行为
必须是无权或超出权限范围进行的侵犯行 为,而非正当使用。
必须存在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犯,如转载、 复制、传播等。
3 经济利益
4 故意行为
犯罪行为必须导致个人或组织获得非法经 济利益。
犯罪者必须具有故意进行侵权行为的主观 意图。
2 民事责任
受害人有权向侵权者主张经济赔偿,并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3 行政责任
相关部门可以对侵权者进行行政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
如何预防课件侵犯财产罪
1 版权保护
作者应注册并保护PPT 的版权,以维护其合法 权益。
2 加密技术
使用加密技术对PPT进 行保护,防止被非法转 载或复制。
3 权限管理
案例分析:课件侵犯财产罪
案例一
公司员工将受保护的PPT销售 给竞争对手,导致知识产权被 侵犯。
案例二
学生在网络上非法下载盗版 PPT并用于商业用途,损害了 原作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
在线教育平台使用未经授权的 PPT进行教学,侵犯了知识产 权。
法律责任
1 刑事责任
犯罪者可能面临刑事起诉,包括拘留、罚款甚至入狱。
《课件侵犯财产罪》PPT 课件
本课件将介绍《课件侵犯财产罪》的定义、构成要件、案例分析以及法律责 任,以及如何预防和打击该罪行。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这一问题。
定义
1 犯罪行为
指通过侵犯他人PPT等资料的知识产权,以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2 知识产权
包括PPT的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可用于商业目的的知识财产权。
加强法律保护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侵犯财产罪培训课件(PPT 116页)

侵犯财产罪培训课件(PPT 116页)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
不能成为盗窃罪对象的物品
刑法特别规定的物品刑法规定了盗窃枪 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尸体罪,盗 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等,因此,上 述物品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某些物品虽然是盗窃的对象,但由于这 些物品并不反映财产所有权关系,因而 刑法未将其规定为盗窃罪,而是规定为 其他犯罪,如:
罪与非罪 既遂的认定 与他罪以及违法行为的界限
1、罪与非罪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 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 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 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 关予以适当处罚
偷窃自己家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一般 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 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 有所区别
救济物资的
二、盗窃罪
概念 构成要件 司法认定 刑事处罚
(一)概念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 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 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私财 物
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 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主体是年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自然人。邮政工作人员私拆邮件并窃取 其中财物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 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 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 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四、抢夺罪
概念 构成要件 司法认定 刑事处罚
(一)概念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
➢ 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

《侵犯财产罪概述》课件

《侵犯财产罪概述》课件
聚众哄抢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刑罚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侵吞、挪用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要件 包括侵占的主观故意、非法占有的结果和与财物有关的权益关系等。 侵占罪的刑罚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刑罚为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侵犯财产罪概述》PPT 课件
侵犯财产罪是指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本PPT将为您概述侵犯财产罪的定 义和分类,以及与其相关的刑事责任和刑罚。
定义和概述
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的财产实施侵占、抢夺、诈骗、 聚众哄抢等行为的刑事犯罪。包括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聚众哄抢罪和 侵占罪。
侵犯财产罪的分类及刑事责任
侵犯财产罪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实体犯罪和非实体犯罪。实体犯罪需要对财产进行 实际的占有或侵占,而非实体犯罪则是通过诈骗等手段实施犯罪。
对于侵犯财产罪,犯罪嫌疑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刑事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事责任 的大小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影响相关。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诱骗他人 交付财产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诈骗的主观故意、虚构事实或 者隐瞒真相、他人财产权益损害等。
诈骗罪的刑罚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进行划分,刑罚为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
聚众哄抢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
聚众哄抢罪是指有组织地聚集多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公共场所进行 抢夺、抢劫等侵犯财产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哄抢的组织方式、暴力手段的 使用、公共场所的情况等。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夺取他人动产或者以其他手段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要件包 括盗窃的主观故意、客观数量导致的占有结果和有关财物的所有权关系。

6侵犯财产罪 刑法分论 教学课件

6侵犯财产罪 刑法分论 教学课件

3、某晚,崔某身穿警服,冒充交通民警, 骗租到个体女司机何某的夏利出租车。当车 行至市郊时,崔某持假枪抢走何某人民币1 000元,并将何某一脚踹出车外,使何某 身受重伤,崔某乘机将出租车开走。本案中 属于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的有哪些? A.持枪抢劫 B.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C.抢劫致人重伤 D.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四)认定
4、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
a. 既遂标准(有争议):人身权利说、财 产权利说、择一说
b.相关司法解释:“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 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 既遂。”
“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八种处罚情节中除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结果加重情 节之外,其余七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 未遂问题,其中属抢劫未遂的,应当根据刑 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结合未遂犯 的处理原则量刑。 ”
a.必须是直接针对他人的身体施加的影响力。
分析:冒充警察“抓赌”“抓嫖”,而“没
收”赌资或者“罚款”。
b.这些方法与被害人不能、不知反抗有着直接因 果关系。
如果基于被害人自己或者与行为人无关的第三 者的原因 ,而不能、不知反抗,行为人乘机掠走 财物的,不构成抢劫罪。
(3)其他方法 c.这些方法必须是行为人为了排除被害人的反
第六章 侵犯财产罪
目录
第一节 暴力型财产犯罪 第二节 非法占有型财产犯罪 第三节 非法挪用型财产犯罪
第一节 暴力型财产犯罪
一、抢劫罪
(一)概念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
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 1、客体:复杂客体,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他
人的人身权利
如果对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施加暴力,不能以抢劫 罪论处。
例:甲与乙深夜欲进入一农村信用社行窃,见丙、 丁两青年在信用社门前闲聊,不便作案,遂上前要 他们“快滚开”,由此引起双方口角。在争执中, 甲、乙掏出刀子将丙刺伤,将丁赶跑。然后,二人 撬锁进入信用社,窃取了数万元的财物逃走。

侵犯财产罪-PPT课件

侵犯财产罪-PPT课件
▪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 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 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 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 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一)抢劫罪的概念和构成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
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持有人当场
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人 当场交出财物或将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劫罪具有如下构成要件 :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 权和人身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 或其他令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当场强行劫 取
3.主体为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 岁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 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抢劫罪的认定
1.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9年1月11日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 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 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 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 不认为是犯罪。 (2)由于借贷或其他财产纠纷,而使用抢劫方 法夺取对方的财物,以抵债款或者作为抵押本人之 财物的,行为人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只是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方法不当,故一般不宜 定罪。
(1)必须实施抢夺行为;(2)必须携带凶器。 (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 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的。)
5.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 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2019年5月 22日

第六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节 具体罪名
一、抢劫罪 (一)抢劫罪的概念和特征 抢劫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 威胁或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 的行为。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他人财产和 人身权利。 不动产能否成为抢劫罪的犯罪对象?

2.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的持有者、保管 者、有权处分财物的人以及其他妨碍或者行为人 自认为会妨碍自己劫取财物的人当场使用暴力、 威胁或其他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迫使其当场交 出财物的行为。 (1)当场使用暴力、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 威胁 或者其他方法(手段行为) (2)当场劫取财物(目的行为) 甲以抢劫故意实施暴力,导致被害人逃跑时失 落财物,甲在追赶时拾得该财物的?不属于强取 财物,认定为抢劫未遂与侵占罪。
第六章 侵犯财产罪

基本要求: 了解:侵犯财产罪的分类。 理解:侵犯财产罪的概念与特征(构成要件),侵犯财产罪中的普通 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以及应当区分的界限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熟悉并能够运用:侵犯财产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 件)。
重点罪名 抢劫罪 盗窃罪 诈骗罪 抢夺罪 侵占罪 职 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拒不支付 劳动报酬罪 普通罪名 挪用资金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 聚众哄抢罪
(2003年试卷二第10题)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 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 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 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 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 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 “你要赔就赔吧。”王某于是给付李某摩托车款 4000元。后李某恐李情败露,又将摩托车偷偷卖 给丁某,获得款项3500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盗窃罪 B.诈骗罪 C.销售赃物罪 D.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

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四)刑事处罚
l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l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 刑,判处罚金
l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l 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 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第二节 本章重点罪名
l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 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拒 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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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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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抢劫罪
l 概念 l 构成要件 l 司法认定 l 刑事处罚
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一)概念
l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 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当场强 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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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二)构成要件
l 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及公民的人身 权利,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及他人人身
l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 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 或者其他强制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 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
l 主体是年满14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自然人
后特定时间、地点取得;不是由被绑架
人直接交出,而是由被绑架人的亲属或
他人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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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四)刑事处罚
l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l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 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入户抢劫的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侵犯财产罪》课件

《侵犯财产罪》课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判处 一定期限的有期徒刑和罚金。
案例总结与启示
案例总结
李某盗窃案是一起典型的侵犯财产罪案例,其犯罪动机、手段和法律责任等方 面都具有代表性。
启示
通过此案例,我们应该认识到尊重和保护他人财产权的重要性,同时加强自身 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此外,对于盗窃等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应该依法 严厉打击,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共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 刑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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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原则
对于侵犯财产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 予相应治安管理处罚,如罚款、拘留 等。
处罚措施
对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的 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罚款、行 政拘留等处罚措施。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财产犯罪案 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侵犯财产犯罪的定罪 量刑标准、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解释。
培养法律意识
通过教育和培训,培养公民的法 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公民自觉
遵守法律法规。
增强法律观念
引导公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 务,增强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
提高法律素养
加强公民的法律教育和培训,提高 公民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强化治安管理
完善治安防控体系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 公共安全。
03
侵犯财产罪的预防与打击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制定宣传计划
制定详细的法律法规宣传 计划,确保宣传的针对性 和有效性。
创新宣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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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物使用暴力将物转为自己占有,同时伴有对占有人的 人身危险的,是抢夺;
案例:2,甲拎着包逛街,不慎摔倒,包摔出5米外。乙路 过迅速捡起逃离,本案如何处理? c.对人使用暴力,将他人占有的物转为自己占有的,是抢 劫。 注意:成立抢夺罪不必“乘人不备”。 案例:在公交车站,妇女乙看到迎面走来的甲贼头贼脑, 便抱紧提包,但甲仍大摇大摆走上前一把夺走提包,转身 就走,本案如何处理?
(一)概念与法益
1.概念:
2.法益:财产权&人身权。
犯罪对象:一般是动产。
问题:不动产能否成为抢劫罪的对象? (二)犯罪构成(普通抢劫) 1.客观(不法)要件: (1)行为结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它手段 → 压制被 害人(为确保自己对财物的占有)的反抗 → 行为人取得 财物 在上述行为结构中,要求前者与后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手段行为:暴力、胁迫、其他手段
2.主观(有责)要件:
(1)故意。
(2)非法占有的目的。
问题:A.单纯的杀人之后、单纯的伤害之后、出于强奸的 故意实施暴力或胁迫后,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没有发现的 情形下,临时起意那走被害人的财物的,如何处理? B.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被害人尚未失去知 觉的时候,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 起意劫取被害人财物的,如何处理?与前者有区别吗?
(五)抢劫罪的处罚:
注意理解八种法定刑升格的情形: 1.入户抢劫。 (1)如何理解“户”? (2)在“户内”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后,在“户 外”为了窝赃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 或暴力威胁的,是否“入户抢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问题: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后, 下车后转化为抢劫的,是否“在交通工具上抢劫”?
问题:(1)四个被告人构成诈骗罪、抢劫罪、赌 博罪,还是无罪? (2)如果成立犯罪,是既遂还是未遂?
(3)四人事后凭借条向E索要31000元的行为是否 成立敲诈勒索罪?
第6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一、概念与法益
概述
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 他人财物,或者挪用单位财物、故意毁坏他人财 物以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一) 侵犯财产罪的法益,涉及到如下问题: 1.以不法手段取回或者夺回自己所有但有他人占 有的财物的,如何处理?
(二)财产罪法益的学说
1.本权说。
财产罪的法益是所有权和其他本权(合法占 有的权利,如担保物权、抵押权、租赁权)。 例1:A将租赁给B的财物擅自取回的,A无罪。
2.占有说。
财产罪的法益是他人对财物事实上的占有本 身。至于财物占有本身是否合法则在所不问。 (禁止私力救济的思想) 例2:被害人甲从盗窃犯乙手中取回财物的, 甲成立盗窃罪。
第二节
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
一、抢劫罪
第263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1.客观(不法)要件 行为结构:对物(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实施暴力 → 对占有财物的人有危险 → 将物占为己有
(1)抢夺罪的本质是对物使用暴力,如果对人使用暴力, 则成立抢劫罪。 (2)对物使用暴力时,对紧密占有物的被害人有人身危 险性,否则就是盗窃行为。
总结:a.平和手段将物转为自己占有的,是盗窃;
A.只有一时使用意思,但没有返还意思,具有使 用后毁弃、放臵的意思而窃取、骗取的; B.虽然具有返还的意思,但具有严重侵害他人利 用可能性的意思的,盗窃司法考试指导用书之例; C.虽然具有返还意思,对利用可能性的侵害也不 严重,但具有消耗财物中的价值的意思的。
(2)利用意思:按照财物的本来用途或可能具有的 用法,对其进行利用或处分的意思。
(4)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其他特殊类型的盗窃、诈骗、抢 夺行为,也可以成为事后抢劫的前提行为。 2.客观要件: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1)如何理解“当场”? 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或与 盗窃、诈骗、抢夺现场具有时空上的连续性或关联性的场 所。
(2)暴力、暴力胁迫必须达到足以压制对方反抗的程度。
3.主观要件: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
案例3.B在公汽上拽走了被害人脖子上的项链,旋即发现 项链是假的,遂转身给了被害人一个耳光,“出来混,也 不晓得戴个真的!”
(四)抢劫罪的认定
1.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关系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杀死被害人后强取财物的,定 抢劫罪; (2)杀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财物的,定故意杀人罪与 盗窃罪(也有观点认为是侵占罪)并罚;
[从一个案例谈起]
A、B、C、D四人按照事先商量,将E约到某酒 店吃饭。在此过程中,A乘E不注意,将事先准备 好的可致人麻醉的药品放入E的酒中,致E喝酒后 昏昏沉沉。四人将E拉到宾馆房间进行赌博,期间 他们趁E不清醒,采取多发牌或在扑克牌上做记号 的方法,合伙赢得E32300元,其中现金1300元, 余款E写下两张借条。次日,四人向E索要31000元, E遂报案。
(3)劫财之后,杀人灭口的,以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并 罚。
2.抢劫罪与绑架罪 前者直接向被害人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后者则向被 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勒索财物。 3.事后抢劫的既遂与未遂如何判断?
(1)前提行为既遂?
(2)不论前提行为是否既遂?
(3)行为人最终取得了财物? (4)前提行为既遂或最终取得了财物? ——需要结合抢劫罪是财产罪与事后抢劫的法律拟制的性 质进行考虑。
机能:将毁坏行为排除盗窃罪、诈骗罪等处罚之 外.除为了毁弃、隐匿以外,一般可肯定利用意思。 A.不限于遵从财物的经济用途:怪癖盗窃案;
B.不限于遵从财物的本来用途:盗窃衣柜用于取暖。
三、侵犯财产罪的类型
(一)对财物的犯罪与对财产性利益的犯罪
(二)取得罪与毁弃罪 1.取得罪:转移占有与不转移占有 转移占有的犯罪:违反被害人意志转移占有 与基于被害人有瑕疵的意志而转移占有 取得罪:有非法占有目的与无非法占有目的 2.毁弃罪 3.*不履行债务的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三)事后抢劫的构成要件
第269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 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条的法律性质:法律拟制。若没有规定本条,则只 能成立:盗窃罪(诈骗罪或抢夺罪)+故意伤害罪(在至 少成立轻伤害的情况下)并罚。 成立条件:
6.持枪抢劫。
(1)必须是为《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真枪”,但不 要பைடு நூலகம்“实弹”。
(2)枪必须对被害人使用或显示。 问题: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请问:携带枪支抢夺 的,是否属于“持枪抢劫”呢?
7.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二、抢夺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 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一)犯罪构成
b.如果行为人不知被害人特别胆小,则意味着行为人 没有抢劫的故意,而只有敲诈勒索的故意。
案例:深更半夜,胆小的甲女下班回家,走在巷子中 时,突然窜出一个彪形大汉乙,眼睛直直地看着她,甲吓 呆了,赶快扔掉手提包,撒手就跑…乙捡起了手提包…。
2.目的行为:强取财物,即夺取财物的占有。
关键:“暴力、胁迫或其它手段”与“被害人的反抗 被压制”之间,“被害人的反抗被压制”与“行为人取得 财物的占有即夺取财物”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否则就 不能成立抢劫罪的既遂。
3.本权优先的折中说。
教材认为:财产犯的法益首先是财产所有权 及其本权,其次是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改变(恢复 应有状态)的占有。
二、构成要件
(一)客观(不法)要件
1.行为:三种行为类型
(1)取得罪
(2)毁坏罪
(3)不履行义务罪
2.对象:财物
(1)是否仅限于有体物?
(2)是否仅限于有价值之物? (3)是否仅限于价值较大的财物? (4)是否仅限于动产? (5)是否包括违禁品? (6)是否包括财产证明文件?如借条。 (7)是否包括人的器官或身体的某一部分? (8)是否包括葬祭物?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问题:抢劫运钞车的,是否抢劫金融结构? 4.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1)主观:故意 & 过失。 (2)客观:暴力劫财行为与重伤、死亡结果之间具有直 接的因果关系。 案例:甲持刀抢劫乙,乙逃跑,甲紧追不舍,乙在逃跑过 程中不慎摔成重伤(或死亡)。 5.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案例1.甲潜入乙的家中,窃得一手提包,随即退出至距离 乙家约一公里的公园里数钱时,觉得钱太少,遂伺机再潜 入盗窃更多的财物,谁料到进入乙家,即被已经回家的乙 发现,甲为了抗拒抓捕,持刀威胁,乘乙胆怯后退之际转 身逃走。
案例2.A因盗窃被当场抓住,并移交给了接警赶来的警察。 在被押上囚车之时,使用暴力打倒警察后,飞快逃走。
A.暴力: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有形侵害,如殴打、捆绑、 伤害、紧闭等,使其不能反抗。 B.胁迫: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实施精神上的强制,使 其不敢反抗。
C.其它手段:其它如用酒灌醉、用药麻醉等使被害人不知 反抗。
注意:手段行为必须达到抑制或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 度。是否达到这种程度,成为区分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 关键。
取得财物的情形如:
(1)行为人直接取得;
(2)被害人交出; (3)乘已被压制住反抗的被害人不注意,拿走; (4)将被害人因为害怕而逃跑时遗留在现场的财物 拿走……。
问题:a.行为人以抢劫故意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被害人在 逃跑过程中遗落钱包,行为人捡走的,是否强取财物? b.行为人是否必须当场取得财物(传统学说)?是否可以 将传统学说的“两个当场”理解为因果关系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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