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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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发布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鉴定的启动与审查要点

河南高院发布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鉴定的启动与审查要点

河南高院发布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鉴定的启动与审查要点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12.07•【分类】其他正文河南高院发布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鉴定的启动与审查要点来源:《公民与法》(审判版)2023年第9期编者按: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涉及的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期和停窝工损失费用等专门性问题,属于案件基本事实且往往需要进行鉴定。

而工程鉴定的启动和审查直接涉及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利益,影响诉讼的进程、方向和案件处理结果。

同时,由于工程鉴定的材料多、周期长、专业性强,实践中对是否应当进行鉴定以及对鉴定意见如何进行审查等把握不准,导致建工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多。

针对建设工程鉴定中的主要事项和关键问题,省法院民四庭经充分调研,征求意见,讨论形成了具体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以期为全省法院建设工程鉴定工作提供参考,有效提升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一、应当鉴定和无须鉴定的情形对当事人有争议的工程造价、工程质量、损失数额、工期、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不通过鉴定无法查明且属于本案基本事实,应当进行鉴定。

但以下情形无须进行鉴定:1.当事人已对工程价款进行了结算,结算报告已经当事人签字认可,或当事人对工程价款、欠款数额已达成一致协议;2.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且承包人已经按照约定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而发包人未依约答复的;3.当事人对争议事项已经共同委托有关机构、人员出具咨询意见且明确表示受该咨询意见约束;4.当事人明确约定按照固定总价或单价结算工程款,而承包范围未发生变化或未超出约定风险范围,且不存在约定调整工程价款情形的;5.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又以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提出质量异议的,或者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提出质量异议的,但有证据证明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的除外;6.当事人约定工程价款的结算以第三方结论,如财政评审、工程审计等为依据,相关财政评审、审计结论已出具的,但有证据证明财政评审、工程审计结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除外;7.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足以认定争议事项的其他情形。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3.17•【字号】豫建质安〔2020〕93号•【施行日期】2020.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现将《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20年3月17日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规定,能对本地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省厅认定公布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省厅成立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按照自愿申报、总量控制、程序规范、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半年组织认定发布一次,每次数量不超过120项。

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工程建设规模及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情况,每年年初确定和分配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名额。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1.27•【字号】•【施行日期】202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有关处室,有关单位: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标〔2006〕221号)的规定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和标准体系优化工作的通知》(豫建科〔2020〕155号)要求,我厅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对2020年前批准发布的我省现行有效的156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其中,确认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99项,废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18项,予以修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39项。

为落实本通知的复审结果,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确认为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再版时应在该标准封面和扉页的英文名称下方居中增加“(2021年1月确认继续有效)”标记。

二、确认为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自2021年3月1日起停止实施。

三、确认为予以修订的工程建设标准,请该标准的主编单位登陆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管理系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系统中心-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账户,填写《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表》,于2021年3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向我厅提出修订申请;逾期未提交修订申请的标准项目,我厅将另择单位承担修订工作。

四、2021年3月1日后,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对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复查,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不得再使用本公告确认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

五、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规划、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工程咨询、检测鉴定、监督检查等机构,应当结合本通知的复审结果及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现行有效标准执行。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的通知-豫建建[2010]81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的通知-豫建建[2010]81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的通知(豫建建〔2010〕81号)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细则》(豫建建〔2005〕207号)的规定,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工法进行了评审,其中7项工法评审通过,批准为2010年度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现予公布。

附件: 2010年度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工法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附件2010年度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工法(排名不分先后)1.工法编号:EJGF01-2010工法名称:钢构架仿古建筑屋面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姬浩杰、傅高鹏、徐应国、宋玉洛、胡景辉2.工法编号:EJGF02-2010工法名称:全水基软发泡聚氨酯外墙外保温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东方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宋广明、岳建中、李水才、连伟福、姬常松3.工法编号:EJGF03-2010工法名称:大跨度无粘结预应力箱型空心楼盖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科兴建设有限公司编写人员:陈松华、赵玉珍、李水才、秦太宏、刘方4.工法编号:EJGF04-2010 工法名称:超长、大面积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及抹灰裂缝全过程控制施工工法完成单位: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宋永恒、吴建基、刘红旗、孟程、宋良5.工法编号:EJGF05-2010工法名称:装配式型钢悬挑脚手架施工工法完成单位: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宋永恒、吴建基、刘红旗、孟程、宋良6.工法编号:EJGF06-2010工法名称:清水混凝土电缆沟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李海峰、张新凯、张守河、王烽、郭海志7.工法编号:EJGF07-2010工法名称:铜材接地系统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李玉萍、柴雪峰、秦涛、张守河、程杰——结束——。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10.18•【文号】建市[2007]241号•【施行日期】2007.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和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略)2.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八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以下简称《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一)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申请渠道提出申请,增项资质按照主项资质的申请渠道申请;《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之外的企业申请各类资质,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三)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但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业绩申报资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河南省省级工法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河南省省级工法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河南省省
级工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3.01.24
•【字号】豫建建[2013]5号
•【施行日期】2013.0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河南省省级工法
的通知
(豫建建〔2013〕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细则》(豫建建〔2005〕207号)的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工法进行了评审,其中85项通过审定,批准为2012年度河南省省级工法。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12年度河南省省级工法名单
2.2012年度河南省省级工法(升级版)名单
2013年1月24日附件1:
附件2:。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补河南省建设科技与标准专家的通知-豫建科函〔2021〕42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补河南省建设科技与标准专家的通知-豫建科函〔2021〕42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补河南省建设科技与标准专家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补河南省建设科技与标准专家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决定开展2021年河南省建设科技与标准专家人员增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客观公正;2.从事建设行业10年以上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咨询服务等理论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标准规范,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行业内有较强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可放宽至65周岁,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享受国家、省特殊津贴等高级别专家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承担过2项以上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或经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评审采纳的城乡规划类项目;2.承担过2项国家、行业或省级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编制工作;3.具备勘查设计类注册工程师资格,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2项以上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4.承担过2项以上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或主持完成过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建设工程;5.承担过2项以上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房地产开发、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检测工作;6.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承担过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劳动仲裁、财政评审、工程审计等工作。

二、申请程序1.个人申请。

符合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之一的建设领域各专业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6.13•【文号】建质[2002]173号•【施行日期】2002.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2]17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建管局,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加大建筑业推广应用新技术力度,加强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的管理,我部制定了《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二年六月十三日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建筑新技术在工程上的广泛应用,进一步做好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新技术是指建设部当前重点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即深基坑支护技术、高强高性能混凝土技术、高效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技术、粗直径钢筋连接技术、新型模板和脚手架应用技术、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应用技术、新型建筑防水和塑料管应用技术、钢结构技术、大型构件和设备的整体安装技术、企业的计算机应用和管理技术。

本办法所称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经建设部公布的、采用6项以上建筑新技术的工程。

第三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会同科学技术司负责示范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与监督,以及应用成果评审工作。

示范工程管理的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以下称示范工程委托管理单位)承办。

第四条示范工程的立项条件是:新开工程、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上述工程已经批准列为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并可在三年内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的,可申报示范工程。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第一批河南省省级工法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第一批河南省省级工法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第一批河
南省省级工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4.08.26
•【字号】豫建建[2014]88号
•【施行日期】2014.08.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第一批河南省省
级工法的通知
(豫建建〔2014〕8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细则》(豫建建〔2005〕207号)和省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第一批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14〕33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工法进行了评审,共有107项工法通过评审,批准为2014年度第一批河南省省级工法。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4年度第一批河南省省级工法名单
2014年8月26日附件
2014年度第一批河南省省级工法名单。

关于省级工法关键技术鉴定

关于省级工法关键技术鉴定

关于省级工法关键技术鉴定工作情况的汇报省建设厅:受河南省建设厅委托,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管理规定和省建协《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度省级工法关键技术鉴定工作的通知》(豫建协函[2008]10号)及《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度省级工法关键技术鉴定工作的补充通知》(豫建协函[2008]32号)文件要求,对申请省级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的企业进行了受理和汇总,并在郑州组织专家进行了鉴定,现将鉴定情况汇报如下:一、省级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的基本情况本次省级工法关键技术鉴定是在2007年度省级工法评审的基础上根据省级工法评审委员会的建议拟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需要关键技术鉴定的企业共9家,关键技术鉴定14项,主要涉及到房屋建筑工程10项,工业安装工程4项。

二、鉴定专家的组成本次省级工法关键技术鉴定邀请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栾景阳,河南工业大学教授韩阳,中建七局总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焦安亮,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胡伦坚,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工、高级工程师段志华,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总工、高级工程师白由林,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高级工程师郭健萍七位专家组成关键技术鉴定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一名,委员五名。

三、鉴定程序及鉴定结果此次关键技术鉴定的程序为:听取申请鉴定单位介绍工法关键技术→观看关键技术工程应用施工录像→鉴定委员会审查材料→鉴定委员会提问,申请鉴定单位答辩→鉴定委员会听取每位委员意见,集体讨论,形成鉴定意见→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签字→宣读鉴定结论。

鉴定结果:本次需要鉴定的14项关键技术均通过鉴定委员会鉴定。

四、专家鉴定的综合意见1、申请省级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的单位所提供的鉴定资料齐全、完整,符合鉴定要求。

2、企业编写的省级工法关键技术重点、难点和创新点较突出,经过工程应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

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5]145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5]145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5]145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总公司:现将《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建建[1996]163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我国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我国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对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

企业根据承建工程的特点、科研开发规划和市场需求开发、编写的工法,经企业组织审定,为企业级工法。

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负责审定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由建设部负责审定和公布。

第六条国家级工法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20项。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道路桥梁)》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道路桥梁)》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道路桥梁)》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道路桥梁)》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由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道路桥梁)》已经通过评审,现批准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41/T202-2018,自2018年11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

此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技术解释由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

附件:《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道路桥梁)》编写单位和编写人员2018年9月10日附件《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道路桥梁)》编写单位和编写人员一、主编单位: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参编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兴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主要起草人:朱恺真刘丽莎关俊涛冯卫闯张守礼王巨涛惠涛安振源王淞霍省伟曹建华陈磊毛璐阳周勇魏朝霞叶红艳栗海玉范红军贾少燕袁榆梁杨健李健闫丽刘伟栾宁赵利杰四、主要审查人:程志军罗文斌张洪伟蔡成军李云贵张建平刘刚陈远李晓龙——结束——。

住建部:印发新版《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住建部:印发新版《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 通知 》明确 , 要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规划 ,
省级 人 民 政 府 要 抓 紧 审 批 棚 户 区改 造 规 划 ,将 包
括 中央 企业 在 内 的国 有企 业 棚 户 区纳 入 改 造 规划 ,
规定给予信贷支持 。适当放宽企业债券发行条件 ,
支 持 国有 大 中型 企 业 发 债 用 于 棚 户 区改 造 。 社会
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并 印发 了 《 工程建设
工法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新办法” ) ,原办法 同
时废 止 。
新办法 明确其适用范 围包括 工法的开发、申 报 、评 审和 成果管理 。工 法分 为房屋建 筑工程 、
土木 工 程 、工 业 安 装工 程 3 个 类 别 ,按 照 企业 级 、 省 ( 部) 级 和 国家级 3 个 级 别管 理 。
住 房 用地 供 应 计 划 ,将 年度 建 设 任 务落 实 到地 块 ,
并 及 时 向社会 公 开 。
中央继续加大对棚户 区改造 的补 助力度 ,对
财 政 困难 地 区 予 以 倾 斜 。 省 、市 、县 人 民政 府 要 切 实加 大 棚 户 区 改 造 资 金 投 入 ,落 实 好 税 费 减 免
从 出让方式看, 以招标、 拍卖、 挂牌方式出让探矿权 、 采矿权分别为 2 3 4 个和 7 3 6 个 ,占出让总数的 3 9 . 3 % 和8 7 . 4 %,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 1 9 . 8 个和 1 4 . 4 个百
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和应用实例等内容 ; 工法 内容
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级工法雷同。
《 通 知 》要 求 ,市 、县人 民政 府要 编制安 置

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 工法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管理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管理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2.22•【字号】豫建建[2008]25号•【施行日期】2008.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管理规定的通知(豫建建〔2008〕25号)各省辖市建委(局)、省定扩权县(市)建设局(委):现将《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申请书(略)2. 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意见书(略)河南省建设厅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工作的管理,提高工法关键技术成果的科技水平,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和《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细则》(豫建建〔2005〕20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省级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的申请、鉴定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级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是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申报为省级工法的企业级工法关键技术进行审查和评价的行为。

第四条工法关键技术鉴定每季度末受理。

第五条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的申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公布为企业级的工法,经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二)工法关键技术经过工程应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三)工法关键技术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他单位联合研制开发;(四)工法关键技术内容的编写应完整、规范,重点、难点和创新点突出。

第六条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的申报应提供下列资料:(一)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申请书;(二)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三)企业级工法文本(内容应齐全完整,符合有关编写要求);(四)工程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五)检索查新报告;(六)介绍工法关键技术应用的照片和演示光盘(包括关键技术工程应用施工过程录像)。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考核有关文件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考核有关文件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考核有关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11.19•【字号】豫建建[2012]109号•【施行日期】2012.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考核有关文件的通知(豫建建〔2012〕10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质量立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质量工作考核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工作考核的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考核方案》和《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工作考核。

附件:1.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管理暂行办法2.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考核方案3.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考核办法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附件1: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分析工作,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宏观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更好地服务我省工程建设管理,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分析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是指根据工程质量统计调查数据,对一定时期内本地区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现状、趋势、特点进行分析、评价,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的一项综合性管理活动。

它是宏观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对于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分析要结合工程建设质量特点,坚持实事求是、质量分析与风险预警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五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季度统计分析本地工程质量总体状况,并于每季度末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工程质量分析报告。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12.31•【字号】豫建[2013]176号•【施行日期】2013.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建〔2013〕17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近年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通过创新监管模式,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省工程质量总体趋好。

为巩固工程质量管理成果,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和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方面内容。

现将《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河南省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两个“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促进全省工程质量水平切实提高。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联系人,负责本地区有关情况、信息的报送工作,并于2014年1月20日前将本地区工作方案及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上报省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河南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 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3. 河南省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3年12月31日附件1河南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刘洪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副组长:王国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华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成员:李新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处长张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处长刘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调研员孙冬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副处长陈震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办公室主任:李新怀办公室副主任:孙冬梅陈震办公室工作人员:韩荣华厅勘察设计处王世虎厅建筑管理处吴晓磊厅建筑管理处曾繁娜省质量监督总站联系人:韩荣华电话:*************吴晓磊电话:*************曾繁娜电话:*************邮箱:**************附件2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足实际、以人为本,强化勘察设计质量意识,规范勘察设计质量行为,落实勘察设计质量责任。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豫建建[2008]34号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豫建建[2008]34号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豫建建〔2008〕34号)各省辖市建委(局):按照河南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07〕129号)文件要求,全省2007年共申报58项工法。

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省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58项工法进行了评审,经审定,其中45项为2007年度省级工法(名单附后)。

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工法的管理工作,鼓励建筑业企业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及时总结施工经验,促进工法在企业间的交流,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水平。

附件:2007年度河南省省级工法名单河南省建设厅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附件2007年度河南省省级工法名单(排名不分先后)1.工法编号:EJGF01-2007工法名称:聚氨酯灌注XPS复合面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河南泰宏房屋营造有限公司编写人员:胡伦坚、王虎、赵振波、宋广明、张宇2.工法编号:EJGF02-2007工法名称:玻璃钢外模异型混凝土结构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写人员:胡伦坚、王虎、王明远、周忠义、江学成3.工法编号:EJGF03-2007工法名称:透水砼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省第五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李敬、张青山、周占秋、周阳、李林安4.工法编号:EJGF04-2007工法名称:大体积混凝土冷却循环水温控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省第五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写人员:张福云、刘振东、李焕玉、胡长安、沈家学5.工法编号:EJGF05-2007工法名称:高抛免振钢管混凝土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省第五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写人员:张福云、李怀珠、李焕玉、胡长安、李霞6.工法编号:EJGF06-2007工法名称:筒仓上部钢结构滑模托带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写人员:黄道元、付金强、彭净、卫刚、陈志忠7.工法编号:EJGF07-2007工法名称:烟囱筒壁电动提模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写人员:王庆伟、樊慧斌、徐利平、彭净、董新红8.工法编号:EJGF08-2007工法名称:单线隧道接触网腕臂结构安装工法完成单位: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人员:于小四、王建军、丁喜成、邹俊杰、郭彦路9.工法编号:EJGF09-2007工法名称:先张法预应力拱板屋架高空预制工法完成单位: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李献、何国江、王绍芝、张东升、张金旺10.工法编号:EJGF10-2007工法名称:种植屋面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泰宏房屋营造有限公司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写人员:李守坤、郭强、刘轶、宋广明、丁银生11.工法编号:EJGF11-2007工法名称:MSS1600-52/58型移动模架逐孔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施工工法完成单位: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张文格、赵有岐、薛宁鸿、李彩莲、田志林12.工法编号:EJGF12-2007工法名称:长螺旋钻孔泵压CFG桩施工工法完成单位: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人员:邢培琦、孙杰、丁喜成、孙东、黄广卫13.工法编号:EJGF13-2007工法名称:竖向预应力孔道压浆施工工法完成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编写人员:焦安亮、陈建华、肖必建、徐发祥、雷霆14.工法编号:EJGF14-2007工法名称:矩形柔性薄壁空心墩施工工法完成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一建筑公司编写人员:翟国政、盛文考、聂意江、黄延铮、张银竹15.工法编号:EJGF15-2007工法名称:100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刚构桥采用变异挂蓝免支架施工工法完成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一建筑公司编写人员:焦安亮、翟国政、盛文考、李宏基、张银竹16.工法编号:EJGF16-2007工法名称:水泥余热发电设备安装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省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写人员:戚耀智、吕桂峰、宋东强、赵向博、刘杰亮17.工法编号:EJGF17-2007工法名称:大跨度双连拱隧道三导洞加横通道快速施工工法完成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甄宝山、陈根锁、胡美玲18.工法编号:EJGF18-2007工法名称:柔性双肢薄壁空心墩LGQ模施工工法完成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白双喜、武鹏燕、吴若明、曾招雄、齐光昱19.工法编号:EJGF19-2007工法名称:墙面平齐型柔性防水套管的制作预埋安装工法完成单位: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陈涛、谢勤娟、连关章、金跃山、芦蔚蔚20.工法编号:EJGF20-2007工法名称:电厂锅炉基础直埋螺栓定位测量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刘五军、张建伟、赵丙辉、秦虎、尤斐21.工法编号:EJGF21-2007工法名称:自行车赛场倾角13°~43°渐变赛道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洛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李岐山、张青松、李新祥、沈群章、黄俊平22.工法编号:EJGF22-2007工法名称:PHC管桩桩锚组合支护止水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周忠义、彭建新、朱国防、汪宏伟、雷霆23.工法编号:EJGF23-2007工法名称: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屋面施工工法完成单位: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第五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丁保华、常红星、张栋梁、朱向阳、姚泉智24.工法编号:EJGF24-2007工法名称:泡沫混凝土垫层施工工法完成单位: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第五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江学成、郭向勇、王磊、XXX、李源源25.工法编号:EJGF25-2007工法名称:钢筋镦粗电渣压力焊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泰宏房屋营造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写人员:胡伦坚、刘轶、宋广明、丁银生、郭强26.工法编号:EJGF26-2007工法名称: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泰宏房屋营造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原有生、宋广明、李守坤、郭强、李长旭27.工法编号:EJGF27-2007工法名称:超长有粘结、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梁分阶段张拉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新乡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编写人员:刘五军、李建松、谢勤娟、李宝红、秦虎申晓军、张明文、陈志忠、桑玉录、张银生28.工法编号:EJGF28-2007工法名称:绝缘锚段关节式电分相改造施工工法完成单位: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人员:于小四、丁喜成、邹俊杰、鲁强、尚德政29.工法编号:EJGF29-2007工法名称:倒置式屋面保温施工工法完成单位:鹤壁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赵贵增、李彦明、刘红喜、李林江、徐广东30.工法编号:EJGF30-2007工法名称:铁路客专双线整体预制箱梁施工工法完成单位: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人员:王春明、张东晓、薛宁鸿、XXX、房会彬31.工法编号:EJGF31-2007工法名称:锁口钢管桩支护深基坑开挖施工工法完成单位: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人员:邢培琦、孙杰、张伍、孙东、黄广卫32.工法编号:EJGF32-2007工法名称:公路桥梁外包式防撞护栏施工工法完成单位: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人员:王斌、冯明辉、王昌裕、柳细才、袁壮丽33.工法编号:EJGF33-2007工法名称:既有铁路梁桥改建框架箱形桥施工工法完成单位:中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人员:李景安、韩广林、刘平均、许淑珍、刘鹏涛34.工法编号:EJGF34-2007工法名称:自粘性高强度合成高分子复合防水卷材施工工法完成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四建筑公司编写人员:霍继伟、马春生、赵玉敏、李小刚、陶福舟35.工法编号:EJGF35-2007工法名称:水泥混凝土路面滑模摊铺机施工工法完成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张永昌、李雁鸣36.工法编号:EJGF36-2007工法名称:无网聚苯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刘轶、苏瑞森、王发武、常连合、雷风伟37.工法编号:EJGF37-2007工法名称:深基坑复合土钉墙支护完成单位: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李林安、李宪生、赵明强、陈树仁、李茂寿38.工法编号:EJGF38-2007工法名称: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桩基础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段志华、辛爱花、赵月英、李雪、刘志雄39.工法编号:EJGF39-2007工法名称:大型设备基础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张超、张韦华、李世英、朱聚怀、辛爱花40.工法编号:EJGF40-2007工法名称:胶粉聚苯颗粒浆料外墙保温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段志华、雷兴娟、赵月英、李雪、郭鹏41.工法编号:EJGF41-2007工法名称:薄壳混凝土结构穹顶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李宝红、陈涛、惠鸣、于莉、王冠杰42.工法编号:EJGF42-2007工法名称:大跨度钢桁架栈桥制作安装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编写人员:白由林、苏莉维、袁祖杰、张金亭、苏琴43.工法编号:EJGF43-2007工法名称: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周忠义、彭建新、朱国防、汪宏伟44.工法编号:EJGF44-2007工法名称:高层建筑喷涂硬泡聚氨酯涂料饰面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工法完成单位: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振利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振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写人员:张栋梁、王哲、齐晓娟、黄振利、朱青45 工法编号:EJGF45-2007工法名称:钢筋混凝土倾斜独塔斜拉桥的施工工法完成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中建七局二公司编写人员:苏和、苏义民、彭雨兵、夏家麟、雷俊杰——结束——。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8.05•【字号】豫人社办〔2024〕61号•【施行日期】2024.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61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人才评价机制,推动我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人才特点及发展现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协调一致,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8月5日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总则一、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在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根据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全省从事建设工程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岗的工程技术、技能人员的职称申报与评审。

三、评审工作实行面试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坚持把品德放在评审的首位,重点考察人才的职业道德。

对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分则一、申报条件(一)必备条件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4.12.07•【字号】豫建设标[2004]96号•【施行日期】2004.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建设标[2004]96号)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为促进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的发展,现将《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管理,促进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是指在工程建设领域,通过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和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从而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且根据我省的气候、地质、资源和环境等条件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而制定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的质量要求和方法;(二)有关工程建设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三)工程建设有关的实验、检验和评定方法;(四)工程建设有关的信息技术要求;(五)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第四条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经费主要采取财政补贴、科研经费、上级拨款、企业资助、标准培训收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具体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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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管
理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本建设
【发文字号】豫建建[2008]25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8.02.22
【实施日期】2008.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管理规定的通知
(豫建建〔2008〕25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省定扩权县(市)建设局(委):
现将《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申请书(略)
2. 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意见书(略)
河南省建设厅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工作的管理,提高工法关键技术成果的科技水平,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和《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细则》(豫建建〔2005〕20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省级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的申请、鉴定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级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鉴定是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申报为省级工法的企业级工法关键技术进行审查和评价的行为。

第四条工法关键技术鉴定每季度末受理。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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