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关于颁发全省住房和城乡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原城乡建设大工匠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原城乡建设大工匠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公布日期】2016.08.12•【字号】•【施行日期】2016.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原城乡建设大工匠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委、局)工会、厅直工会、省外出建筑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中建在豫企业工会:为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发挥大工匠示范带动作用,激发企事业单位创新活力和广大职工的创造潜能,助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深入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十三五”万名大工匠选树培养计划的意见》和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中国梦?大国工匠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工作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决定,组织开展中原城乡建设大工匠选树宣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激励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引导广大职工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建设美好生活,为实现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和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原城乡建设大工匠选树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副组长:李新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主任李一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千战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处长刘迳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处长刘江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马耀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张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处处长远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处长汪国义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关于推荐选树中原城乡建设大工匠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关于推荐选树中原城乡建设大工匠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公布日期】2019.10.08•【字号】•【施行日期】2019.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关于推荐选树中原城乡建设大工匠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局、委)工会,厅直工会、省行业工会联委会、省外出建筑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中建在豫企业工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匠精神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激发系统职工创新创业热情,推动系统“双创”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制定的《中原城乡建设大工匠推荐选树办法(试行)》(附件1)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中原城乡建设大工匠推荐选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加强推荐选树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推荐选树工作期间,成立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原城乡建设大工匠推荐选树领导小组:组长:张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成员:常庆生厅城市与建筑设计处处长李一平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千战应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刘洪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刘江明厅城市建设处处长朱晓波厅村镇建设处处长吴伟厅科技与标准处四级调研员王广军厅城市管理处处长远航厅人事教育处处长秦华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汪国义省建设工会委员会主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会主任:汪国义(兼)二、推荐条件本次推荐选树依据为《中原城乡建设大工匠推荐选树办法(试行)》。
中原城乡建设大工匠推荐对象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有着广泛的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一般应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具有行业内公认的创新成果和先进操作法可以适当放宽),已获得相应及以上层级大工匠称号的不再推荐为中原城乡建设大工匠。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厅制定了《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8年9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经费和办公用房第五章指导和监督第六章附则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选举、换届、日常活动和指导监督适用于本规则。
第三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对业主大会负责。
第五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全省住建系统2010年度建设劳动奖状、建设劳动奖章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全省住建系统2010年度建设劳动奖状、建设劳动奖章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4.21•【字号】豫建[2011]66号•【施行日期】2011.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全省住建系统2010年度建设劳动奖状、建设劳动奖章的通知(豫建〔2011〕66号)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委、局)工会、厅直属单位、有关扩权县(市):2010年,全省住建系统广大职工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为主题的竞赛活动,在各自岗位上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为实现全省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激励广大住建系统职工为建设事业的发展建功立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决定向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周水厂等20个先进单位颁发建设劳动奖状,马志远等41名先进个人颁发建设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希望全省住建系统广大职工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附件: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奖章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附件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奖章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一、建设劳动奖状单位名单(20个)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周水厂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六冶洛阳公司康达环保(商丘)水务有限公司商丘市水务公司安阳市易园管理处安阳市建筑企业管理处河南中城建筑有限公司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中心豫新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市政工程处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源市环卫服务总公司许昌市城建监察支队南阳市污水净化中心南阳市人民公园驻马店市园林管理局二、建设劳动奖章个人名单(41名)马志远河南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宗勇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郑XXX 固始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陈国清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德钢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琚中原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郭庆郑州市人民公园王中卫济源市房地产管理局高重肖周口市装饰装修和墙改办杨志玲女平顶山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杨建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陈民卫许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李运忠许昌市绿化管理处姜宏林安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芦玉林安阳市住建局建设安全监督站秦魁兴安阳市洹水公园刘巨峰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理管理站台铭俊焦作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刘学峰焦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吕彦领驻马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张同聚南阳市市政总公司任延丽女南阳市绿化管理局李立新信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王巧云女漯河市勘测规划设计院包长修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东商丘市人民公园徐发胜新乡市市政工程处张杰新乡市房管局新华房管所王月璞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处王建军洛阳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贾光明洛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献伟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盛庆东濮阳市天然气公司李全波濮阳市热力公司张晓冬开封市蓝天发展东方建筑有限公司尚有林开封市开发区环卫处郭向永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王斌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孙晓英女濮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马军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王泽龙开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成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18〕86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成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成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18〕8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为加强我省成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住宅综合品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建住房〔2002〕190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豫发〔2016〕17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成品住宅的指导意见》(豫建房管〔2017〕23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质量责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一)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
建设单位在办理成品住宅项目施工许可前,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施工图一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应完成包括内装工作量的各类招标工作,将内装工程连同土建、安装工程一并申请办理各类建设手续。
建设单位负责或委托监理单位实施一体化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加强对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
在工程建设中,要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成品住宅样板房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后180日内不得拆除。
鼓励在已完成的结构内做样板房。
样板房设施设备与设计文件列明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等一致。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建设劳动奖章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建设劳动奖章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10.18•【字号】豫建[2012]171号•【施行日期】2012.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建设劳动奖章的通知(豫建〔2012〕17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容环卫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工会:今年10月26日是我省第十五届环卫工人节。
设节以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环卫职工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主题,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的无私奉献精神,在最脏最累的环卫岗位上,为维护城市的清洁,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付出了辛勤劳动,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人物。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环卫职工的工作热情,调动全系统广大职工为建设事业的发展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在全省庆祝第十五届“环卫工人节”之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决定向李千峰等35名先进个人颁发建设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希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职工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附件: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章获得者名单李千峰桐柏县环卫局王玲驻马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党素珍济源市环卫服务总公司陈民卫许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郭金生周口市环卫处垃圾清运队王兢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赵仲辉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王维克洛阳市环境卫生监管处熊俊岭平顶山垃圾处理场闫梅兰平顶山城市管理处石卫华鹤壁市淇滨区环卫处王荣乾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郭胜勇新乡市环卫处核心区管理办公室赵宝全新乡市环卫处无害化处理厂徐军光范县城管局环卫大队茹群虎渑池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员金江三门峡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程玉南阳市卧龙区城管局左德清柘城县市容管理局办公室张涛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翟厚彬巩义市住建局环卫处雷连波兰考县城管局市容环卫大队张太云汝州市环卫处李修康滑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赵国选长垣县城管局胡光立邓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程维全固始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袁正军鹿邑县环境卫生管理队杨公社新蔡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张鸿海沁阳市城市管理局丁武建永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环卫所李金成漯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万伟红漯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蒋和平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张伏龙安阳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管理站。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的通知-豫建建[2010]81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的通知(豫建建〔2010〕81号)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细则》(豫建建〔2005〕207号)的规定,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工法进行了评审,其中7项工法评审通过,批准为2010年度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现予公布。
附件: 2010年度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工法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附件2010年度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工法(排名不分先后)1.工法编号:EJGF01-2010工法名称:钢构架仿古建筑屋面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姬浩杰、傅高鹏、徐应国、宋玉洛、胡景辉2.工法编号:EJGF02-2010工法名称:全水基软发泡聚氨酯外墙外保温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东方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宋广明、岳建中、李水才、连伟福、姬常松3.工法编号:EJGF03-2010工法名称:大跨度无粘结预应力箱型空心楼盖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科兴建设有限公司编写人员:陈松华、赵玉珍、李水才、秦太宏、刘方4.工法编号:EJGF04-2010 工法名称:超长、大面积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及抹灰裂缝全过程控制施工工法完成单位: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宋永恒、吴建基、刘红旗、孟程、宋良5.工法编号:EJGF05-2010工法名称:装配式型钢悬挑脚手架施工工法完成单位: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宋永恒、吴建基、刘红旗、孟程、宋良6.工法编号:EJGF06-2010工法名称:清水混凝土电缆沟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李海峰、张新凯、张守河、王烽、郭海志7.工法编号:EJGF07-2010工法名称:铜材接地系统施工工法完成单位: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李玉萍、柴雪峰、秦涛、张守河、程杰——结束——。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豫建建[2014]12号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正文:----------------------------------------------------------------------------------------------------------------------------------------------------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豫建建[2014]12号2014年2月18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本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参加。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监督。
第六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或主管质量的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或经整改后合格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建科外[2000]18号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建科外[2000]18号)各市、地建设主管委局,厅直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附: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二000年九月十八日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列建设项目的审批、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物业管理,必须遵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和本办法:(一)新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本办法所指居住建筑包括普通住宅、单身宿舍一般公寓、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病房楼等。
(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旅游旅馆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疗养院和社会旅馆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建筑节能机构,负责建筑节能的日常工作,其职责为:(一)组织起草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指导本地区建筑节能工作;(三)组织制订本地区建筑节能规划和目标;(四)管理墙改和建筑节能专项用费中节能部分的奖金;(五)组织节能建筑的验收;(六)开展建筑节能技术研究与开发,指导建筑节能试点工作;(七)对建筑节能违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八)负责建筑节能的宣传、统计、培训、交流信息、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等工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市政公用行业从业人员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市政公用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建城[2015]19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5.05.21
【实施日期】2015.05.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市政公用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的通知
(豫建城〔2015〕1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加强和规范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做好全省市政公用行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准,确保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与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培训办班管理规定的通知》(建人〔2014〕29号)、《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等有关人员培训规定及要求,现就规范从业人员培
训考核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市政公用行业从业人员。
按照行业分类,主要包括:市政、城市供水、城镇燃气、城市供热、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行业的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内容根据所属行业和专业需求,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颁布实施的相关政策标准确定。
三、组织管理。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关于颁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建设劳动奖状建设劳动奖章的决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关于颁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建设劳动奖状建设劳动奖章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公布日期】2015.04.28•【字号】豫建〔2015〕58号•【施行日期】2015.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关于颁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建设劳动奖状建设劳动奖章的决定豫建〔2015〕5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局(委)工会,厅直属单位:2014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职工在厅党组的领导下,为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收尾,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本行业、本岗位上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为实现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激励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职工为建设事业的发展建功立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决定向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66个先进单位颁发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谢海黎等101名先进个人颁发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职工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中国梦和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附件: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建设劳动奖章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2015年4月28日附件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建设劳动奖章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一、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房产管理局洪门房产房管所新乡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新乡市市政工程处河南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新乡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河南省工人文化宫郑州市丰益置业有限公司河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奇瑞捷豹路虎汽车工程部中国有色金属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洛阳机械化分公司洛阳市王城公园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封市河湖保洁公司开封市工商行政事业用房管理处河南省天龙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自来水公司舞钢市房地产管理局安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安阳市人民公园安阳市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濮阳市公用事业局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第一房管所濮阳市洪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丘市人民公园商丘市城市规划局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焦作中裕燃气有限公司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昌市房产交易租赁管理处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许昌市规划展览馆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门峡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鹤壁盾安供热有限公司鹤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鹤壁市房产管理局鹤壁市华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漯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漯河市住房保障中心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南阳市污水净化中心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峡管理部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淮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口市园林管理处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马店市园林管理局驻马店市房产登记管理所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信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邓州市自来水公司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安全股固始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中建七局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章杨永理郑州市建设交通工会谢海黎郑州市城市园林科研所张龙郑州市环道绿化处管理处陈前银中国机械工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李一郑州市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郭亮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张首辉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田建军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朱晓艳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黎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六冶洛阳有限公司高洪亮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艳红洛阳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学玲洛阳市建设交通工会朱建洛河南省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牛灿卫中建二局洛阳机械有限公司刘国超开封市城管监察支队王晓兰开封市城乡规划局齐彩勤开封市房产管理经营总公司房建公司孔祥国河南省天龙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裴颖开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娄涛河南省祁湾建筑公司田忠华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刘军玲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处刘朝红平顶山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王军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郭广生平顶山市自来水公司管网管理处杜志宏平顶山市房地产管理局王建勇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朱军来汤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史忠民安阳市市政建设维护管理处王建芳安阳工学院葛泮忠河南新永基置业有限公司郭丽新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曹新顺新乡市市政处王进坤新乡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常振洲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杨忠锋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玉伟新乡市中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王志强濮阳市市政园林管理局穆军科中建七局濮阳县自然水岸棚户区改造项目翟志臣濮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李金玉濮阳市自来水公司王相兵濮阳县房地产管理局张锋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宋新胜商丘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王金启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鑫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赵红兵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安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贾元青焦作市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申成才焦作市绿化队刘巨峰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梁彦安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迪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王建设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白学勤三门峡市市政工程处沈宝兰三门峡市住房保障中心赵敏鹤壁市城建综合管理办公室李运林鹤壁市华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可发存漯河市路灯管理处张皓漯河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黄希俊漯河市住房和房屋管理局源汇分局朱振江漯河市园林管理处温晓鹏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徐小勇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杨全兴南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王建生南阳市城乡规划局柴祥海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向天军南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杨凡南阳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彭涛南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宋延芬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文平济源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李会平济源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事务所李君华周口市房地产档案信息管理中心高重肖周口市装修装饰和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办公室宋巍巍周口市市政管理处窦丽周口市规划局薛建旭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泛区分局吴尚华驻马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赵秋敏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李乐云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冯家权信阳市房管中心平桥分局谢喻晓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霞信阳市浉河区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熊永伟商城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造价管理处曹东峰巩义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粟涛兰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园林办周建忠滑县房产管理中心毛宁长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建胜邓州市市政工程公司胡伟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孟凡杰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孙玉申河南省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翠芝新蔡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公室赵玉春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周国森中建五局河南公司李曙东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梁磊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郝树华河南省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孔伟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有关处室,有关单位: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标〔2006〕221号)的规定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和标准体系优化工作的通知》(豫建科〔2020〕155号)要求,我厅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对2020年前批准发布的我省现行有效的156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其中,确认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99项,废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18项,予以修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39项。
为落实本通知的复审结果,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确认为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再版时应在该标准封面和扉页的英文名称下方居中增加“(2021年1月确认继续有效)”标记。
二、确认为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自2021年3月1日起停止实施。
三、确认为予以修订的工程建设标准,请该标准的主编单位登陆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管理系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系统中心-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账户,填写《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表》,于2021年3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向我厅提出修订申请;逾期未提交修订申请的标准项目,我厅将另择单位承担修订工作。
四、2021年3月1日后,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对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复查,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不得再使用本公告确认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
五、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规划、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工程咨询、检测鉴定、监督检查等机构,应当结合本通知的复审结果及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现行有效标准执行。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建筑业转型发展,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奖励表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中州杯)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三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成立中州杯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评选办)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日常工作。
省辖市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和工业、交通、水利等省级相关部门(以下简称推荐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行业)内中州杯评选的推荐工作。
第四条中州杯评选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建成且已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新(扩)建工程,包括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园林工程、装饰工程和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五大类。
第五条中州杯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六条中州杯评选周期设置为一年,相关评选活动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
每年评选数量不超过120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省评选办根据各推荐部门的工程建设规模、工程质量管理状况和质量创优情况等因素分配当年的推荐数量。
第七条省评选办和推荐部门分别建立中州杯评审专家库,并制定专家标准和管理办法。
各推荐部门的专家库应报省评选办备案。
第八条中州杯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申报中州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2.工程应具备当年评选规定的规模(以当年评选通知为准);3.工程设计、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4.工程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工程质量具有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5.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完整、正确;6.已参加过中州杯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复检换发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复检换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6.30•【字号】豫建人教[2014]16号•【施行日期】2014.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复检换发的通知(豫建人教〔2014〕1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厅属各有关单位,各建设类培训机构和相关建设企事业单位:为做好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豫建(2014)17号)等文件精神,使复检换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检换发对象持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且证书已到期的相关人员。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持证人在证书有效期内表现良好,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且通过考核,可换发全国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3年。
其他岗位持证人在证书有效期内表现良好,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且通过考核,证书有效期延长3年。
二、证书复检内容:1.持证人的职业道德状况;2.持证人的工作情况,包括业绩、事故状况等;3.持证人接受继续教育和考核情况。
三、证书复检换发程序(一)继续教育:1. 持证人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提交复核申请,上传一寸电子版数码免冠照片1张(红底或蓝底,宽130像素,高160像素,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JPG格式保存),并下载打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检换证申请表》(附件1)。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2.17•【字号】豫建[2014]17号•【施行日期】2014.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豫建〔2014〕1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有关单位,各建设类培训机构和相关建设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以下简称《职业标准》),加强我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专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依据《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和《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明确岗位职责,开展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和考核评价为重点,以造就一支高水平、高素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现场专业人员队伍为目标,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要求,分级管理。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标准、统一大纲、统一证书式样、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要求,充分发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各建设类培训机构、专业院校和相关建设企事业单位业务职能的作用,做好现场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以严谨、科学、求实的态度,积极做好贯彻《职业标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行符合《职业标准》首批颁布的专业和岗位。
(三)集中考试、考培分离。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建设劳动奖章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建设劳动奖章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公布日期】2016.03.18•【字号】•【施行日期】2016.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建设劳动奖章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局、委)工会、厅直属单位工会:201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职工在各级党政领导下,紧紧围绕住建事业科学发展的主题,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中原经济区建设,为推动全省住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中建功立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决定在“五一”节前,对在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分别授予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建设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现将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选对象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授予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章”授予企事业和其他组织中的先进职工。
二、评选推荐条件(一)建设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必须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推动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劳动关系和谐;在推进绿色发展、节能减排、降耗增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建设劳动奖章获得者必须政治坚定、思想先进;道德高尚、作风务实;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团结友爱、热心助人,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的。
三、评选推荐原则和要求1. 评选推荐工作的原则是: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各行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建建[2011]90号【发布部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1.11.24【实施日期】2011.11.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建〔2011〕9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使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实现“四化一保障”的目标:即企业市场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企业安全生产得到有效保障。
(一)施工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实施细则豫〔2015〕109号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实施细则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2015〕108号)要求,为规范我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和证书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职业培训考核机构管理(一) 职业培训考核机构应自觉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培训工种和等级进行培训。
(二)职业培训考核机构培训收费标准要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合理收取。
二、培训管理(一)培训计划审核。
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职业培训考核机构通过“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职业技能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的培训计划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地点、收费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布等。
(二)报名方式。
首先由企业组织参培人员填写《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培训考核报名表》并收集人员电子版照—1 —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红底或蓝底,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400kb以下,以JPG格式保存),再由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机构负责申报人员信息的网上录入,电子版照片上传等。
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资格审核。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条件对职业培训考核机构上报的参培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报名条件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执行。
没有职业标准的按照下列标准:1. 初级工:取得普工培训合格证(或普工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工作满一年或从事本专业工种满两年的;2. 中级工:取得初级工培训合格证或初级工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并从事本专业工种满五年的;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七年以上的;或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的;3. 高级工:取得中级工培训合格证或中级工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种满七年的;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十二年以上的;高级技工学校或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的;4. 技师、高级技师:按照原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 —《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劳社职技〔2003〕3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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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建[2015]58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
【发布日期】2015.04.28
【实施日期】2015.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国机械工业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奇瑞捷豹路虎汽车工程部
中国有色金属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洛阳机械化分公司
洛阳市王城公园
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封市河湖保洁公司
开封市工商行政事业用房管理处
河南省天龙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自来水公司
舞钢市房地产管理局
安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职工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中国梦和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附件: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建设劳动奖章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关于颁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建设劳动奖状建设劳动奖章的决定
(豫建〔2015〕5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局(委)工会,厅直属单位:
2014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职工在厅党组的领导下,为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收尾,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本行业、本岗位上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为实现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职工为建设事业的发展建功立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决定向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66个先进单位颁发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谢海黎等101名先进个人颁发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河南省建设工会
2015年4月28日附 件Βιβλιοθήκη 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建设劳动奖章
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乡市房产管理局洪门房产房管所
新乡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新乡市市政工程处
河南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新乡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河南省工人文化宫
郑州市丰益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阳市人民公园
安阳市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濮阳市公用事业局
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第一房管所
濮阳市洪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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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城市规划局
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焦作市住房和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