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子基财政学详细讲义第十四章 财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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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财政管理体制
内容提要:本章分析了财政管理体制的内涵、地位和作用以及财政管理体制建立的原则,介绍了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演变,对我国目前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现状和进一步改革进行了探讨。
学习目标:了解财政管理体制的内涵、建立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则、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及1994年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掌握建立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则、改革开放以来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演变及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应用所学知识和内容分析80年代以来财政管理体制的弊端及如何改革与完善。
第一节财政管理体制概述
内容提要:财政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管理财政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和管理形式,它的建立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财政管理体制的内涵
(一)财政管理体制的实质
财政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财政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和管理形式。它的实质是正确处理国家在财政资金分配上的集权与分权问题。
国家的各项职能是由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为了保证各级政府完成一定的政治经济任务,就必须在中央与地方政府、地方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各自的财政收支范围、财政资金支配权和财政管理权。一般地说,各级政府有什么样的行政权力(事权),就应当有相应的财权,以便从财力上保证各级政府实现其职能。
(二)财政管理体制的地位和作用
在整个国民经济管理体制中,财政管理体制占有重要的地位,因为各项经济事业的发展都要有财力、物力的支持。正因为如此,财政管理体制必须适应经济管理体制的要求。由于财政管理体制属于上层建筑,它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并由其决定。因此,财政管理体制要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生产力的发展服务,并要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财政管理体制建立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财政的原则
1、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财政符合我国的国情:
第一,我国在政治上是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财政管理体制必须适应我国政权体制的要求。一级政府有一级施政范围、就必须相应地建立一级财政。
第三,我国要建立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同样需要计划,财政必须有计划地筹集和分配资金。
第四,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经济基础和自然条件相差悬殊。
2、统一领导、分级财政原则的实现
在财政管理体制中,统一领导与分级财政,就是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关系问题。集权与分权,是一对矛盾。这种矛盾只能是根据生产发展的要求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般地说,凡是关系国家全局的管理权限一定要集中到中央,不能任意分散,以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凡是需要由地方因地制宜的管理权限,一定要放给地方,中央不能统得过死,以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二)财政管理体制必须与国家政权结构和国家经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原则
首先,财政管理体制必须确定分几级管理,财政的分级管理必须与我国的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相一致。因为一级政权及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承担着它们职权范围内的经济和社会文教等方面事业的权力和责任,必须赋予相应的管理财政收支的权力和财力;才能保证其职能的实现。
其次,财政管理体制既然是整个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财政管理体制就必须随着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因为:
第一,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变革都牵涉到财力和财权的分配问题,如企业改革、价格改革等,都和财力的分配分不开,也要求财政管理体制加以相应变革。
第二,财政问题直接关系到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经济利益,必须随着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变革而相应地调整财政管理体制,从而相应地调节经济利益关系,才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财权与事权相统一、责权结合的原则
财权与事权要统一,就是说各级政府有什么样的职权、什么样的办事的事权,就要有相应的财权。
要实现财权与事权的统一,就必须要有权与责的结合。权与责相结合反映在财政体制上,就是要使各级财政都有各自的收入来源和支出范围,并且要把财政支出同财政收入尽量挂起钩来。只有权与责结合了,才能切实保证财权与事权的统一。
第二节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演变
内容提要:自建国以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经历过多次变动,总的趋势是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逐步过渡到实行各种形式的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的体制。
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演变
自建国以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经历过多次变动,总的趋势是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逐步过渡到实行各种形式的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的体制。尽管分级管理的形式有许多种,集中和分散的程度有所不同,但总的说来,各个时期实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多数是同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及其发展变化的需要相适应的。
第三节目前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
内容提要:本节分析了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及指导思想,介绍了改革的具体内容,对财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进行了探讨。
一、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及指导思想
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改革当时的地方财政包干体制,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由于旧的财政包干制弊端明显,诸如税收调节功能弱化,影响统一市场的形成和产业结构优化;国家财力偏于分散、制约财政收入合理增长,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不断下降,影响到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可见对财政体制的改革已刻不容缓,分税制改革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出台的。分税制改革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出台的。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1)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两个积极性,促进国家财政收入合理增长。
(2)合理调节地区之间的财力分配。
(3)统一政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
(一)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的划分:根据现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二)中央与地方收入的划分: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
(三)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的确定:为了保持地方既得利益格局,逐步达到改革的目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数年核定,按照1993年地方实际收入以及税制改革和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情况,核定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1993年中央净上划收入,全部返还地方,保证现有地方既得财力,并以此作为以后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基数。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
(四)原体制中央补助:地方上解以及有关结算事项的处理。为顺利推行分税制改革,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原体制的分配格局暂时不变,过渡一段时间再逐步规范化。原体制中央对地方的补助继续按规定补助。原体制地方上解仍按不同体制类型执行。原来中央拨给地方的各项专款,该下拨的继续下拨。
(五)配套改革和其他政策措施:为了使分税制能够顺利推行,采取了一些配套改革和其他政策措施:改革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同步进行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编制办法,硬化预算约束;建立适应分税制需要的国库体系和税收返还制度;建立并规范国债市场;妥善处理原由省级政府批准的减免税政策问题;各地区进行分税制配套改革。
课堂讨论:我国的分税制不是彻底的分税制,与标准的分税制有什么差距?
三、财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
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对于增强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分税制通过大量的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强化了中央在上下级财政分配中的主导地位,通过对收入增量的调整,形成了有利于中央财政收入适度增长的运行机制,增强了中央财政的经济实力,使中央财政建立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有效的横向和纵向经济调节成为可能,但毋庸讳言,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还不是彻底的分税制,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