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语言学思想解读_基于_正名篇_的探讨
从荀子《正名篇》看语言的功能
从荀子《正名篇》看语言的功能作者:刘亚男来源:《青年文学家》2016年第09期摘要:荀子是战国后期的思想家、政治家,他的思想记录在《荀子》一书中,其中《正名篇》集中阐述了他的语言观。
本文以语言的功能为切入点,从语言的思维功能和社会功能两方面论证荀子的语言观。
关键词:语言功能;思维功能;约定俗成;语言规范作者简介:刘亚男(1991-),女,辽宁锦州人,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语言学、民俗语言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H0-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39(2016)-09--01一、《荀子》作者、内容简介荀子名况,是战国末期的文学家、思想家,先秦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根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载,他五十岁来到齐国,曾在齐襄王的稷下学宫讲学,三为祭酒,后因被馋,到了楚国,被春申君用为兰陵令。
春申君死后被废,失官家居逝世,葬在兰陵。
荀子的思想资料主要保存在《荀子》一书中,全书三十二篇,充分体现了荀子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
尤其是关于人性、礼法、人的地位、名实关系的学说,堪称经典。
二、语言的功能荀子的语言观集中在《正名篇》中,概括为三方面:一是论词和概念、语言和思维的关系;二是论语言的本质;三是论方言和共同语的关系。
下面从语言的功能角度来探讨荀子的语言观。
(一)语言的思维功能语言是思维的重要工具,伴随说话的思维都有语言参与。
语言是人类抽象思维的工具,人类是通过语言进行抽象思维进而认识客观世界的。
如果没有语言,任何知识的代代相传,任何思维的发展,都是不可能的。
首先,荀子在《正名篇》中提到两点:一是认为人类通过感官获取感性认识以后,对感性认识进行思考,加以分别取舍。
即“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
”[1]二是提出理性认识以感性认识为基础。
人们必须通过听觉知道声音,通过视觉知道形状,因为理性认识必须是在各种感觉器官各自接触外物的基础上进行的。
从语言哲学视角看荀子《正名篇》四大思想
从语 言哲学视角看荀 《 正名篇 》四大思想
罗植琳 (四 川 外语 学 院 4 03 ) 001
跟 语言 系 统磨 合 的一 个方 面 ,语 言 自身 自成 一体 的 ;我 们 也不 能 完全 肯 定 “ 意性 ”是语 言 的本 质 ,因 为语 言在 形 而下 的层 面 又 任 可 以找 到很 多 佐证 证 明 :有一 部 分名 与实 的关 系 是人 类社 会 精心 约 定 俗成 的 。虽 然 名 与 实 的联 系 解 释 方 案 多 样 且 不 具有 刚性 特 征 ,但是 现 象上 还 是存 在 的—— 越 是始 祖 的语 言越 具 有这 样 的特 征 ,例 如 象形 字 。总 而言 之 , 语言 既 有 任意 性 也 有象 似 性 , 意 任 性 和 象似 性 分别 代表 了语 言的 两个 方面 。 或者 说语 言 形成 前期 是 《 荀子 ・ 正名 篇 》是 先秦 语 言研 究 萌芽 时期 的 代表 作 品, 苟子 任 意 性 ( 类 那 时 的社 会活 动 呈 无序 性 多 些 ) 而 随着 文 明发 展 和 人 , 由于 《 名篇 》 而被 认 为是 一位 唯 名论 者 。根 据 笔者 的理 解 ,苟 社会 交际 需要 ,语 言又 呈象似 性 。 正 子在 《 正名 篇》 中所 阐述 的语 言 学思想 有 如下 四方 面 : 三 、名 实 问 的关 联 变 化—— 对 同质 异构 和 异 质 同构 的 语 言是 人 类社 会 的 “ 定俗 成 ”,这 一 思 想 的基 明 晰 把 握 约 关 于名 实 之 间的 关联 变 化 ,文 中这样 写 到 : “ 名有 固善 ( 名 础 是苟子 “ 天人 之别 ”的哲 学观 广 义地 说 ,一 切学 问都是 天 人之 学 。 因为 一方 面 ,学 问源 于 称 要起 得很 好 ),径 意而 不 拂 ( 平直 易 晓而 不使 人误 解 ) ,谓之 物 “ ”对 客 观环 境 的互 动 体验 ,以及 满足 物 质 、精 神 需要 ;而 另 善 名 。物有 同状 而 异所 者 ( 事 有形 状相 同而实 质不 同者 ,即异 人 方 面 ,作 为主 体 的人 也 不 能脱 离作 为 客体 的 自然 和社 会 ,而 这 质 同 构 ) ,有 异状 而 同所 者 ( 形 状 不 同而 实 质 相 同 者 , 即 同 有 种作 为人 类 生存 的 第一 条件 、不依 赖 于人 的 思想 而独 立 存在 的客 质异 构 ) ,可别 也 。状 同而异 所 ,虽 可合 ,谓之 二实 。状 变 而实 观 环 境就 叫 做 “ ” 。客观 环 境背 后 的机 制 、规 律先 于 人类 意 识 无别 而 为异 者 ,谓之 化 ,有 化 而无 别 ,谓 之 一实 。此 事之 所 以稽 天 和 认 知而 存在 ,超 出人 类体 验 ,也 称做 “ 先验 ”:此 外 ,人 们 还 实定 数 也 ( 稽查 物 事 的实质 来 确定 名称 的 多寡 ),此 ,制 名 之枢 相 信 客观 环境 之 上还 有 种超 自然 的力量 ,更把 这 种精 神 实体 尊 为 要也 。后 王之 成 名 ,不 可 不察 也 。 ” 同时苟 子 罗列 了三种 辩 术 “ 验 ” 。 总之 ,一 切 知 识 和 学 问 的形 成 都 基 于 人 对 世 界 从 下 ( 惑 ) :其一 ,用 名 以 乱名 ,如 狗 非犬 、 白马 非马 等辩 题 ;其 超 三 至上 的经 验 总结 , 以及 根据 科 学真 理 从上 至 下 的演绎 ,因此 ,一 二 ,用 实 以乱名 ,如 山出 口、山 与渊平 等 辩题 ;其 三 ,用 名 以乱 切 学 问都 是天 人 之 学 。 “ ”和 “ ”这 两个 视 角相 辅 相成 ,缺 实 ,如黄 马 骊牛 三等 辩 题 。 以上 文 字 一方 面进 一 步说 明 了人类 社 天 人 不可 。但 在 科 学研 究 中并 不妨 碍 我们 将 “ ”和 “ ”区 别 开 会 对 语 言的 有意 识规 约 ,另 一方 面 显示 了苟 子 的 唯实 论观 点 :对 天 人 来 ,分 辨其 不 同 的参 照系 ,区别 物 我 ,这样 人 类才 能 走 出混 沌 , 同质异 构和 异质 同构的 明晰把 握 。 获 得真 理 。 因此我 们 既要 站 在 “ ” 的角度 也 要站 在 “ ”的角 天 人 三 种辨 术 中 , “ 非犬 ”辨 术拿 大 狗小 狗名 称 不 同做文 章 。 狗 实 度 ,多 角度 多 参照 系 的做 学 问 。在 相 同的参 照 系条 件 下进 行 融会 荀 子指 出,形 状 变而 “ ”没有 区别 ,只有 变化 而 无 区别 ,属 于 二 名 “ 实 ”— — 同质 异 构 !也 就是 说 ,大 狗 小狗 形状 各异 ,其 一 贯通 的对 比研 究 。 实 二 、建 立 在 客观 现 象 上 的 “ 定 俗 成 ”和 语 言 系统 内 “ ”相 同, 是 一 种 物 事 而 两种 名 称 罢 了 。这 一 点 上 我 十 分 赞 约 成— — 重视 实 ( 质 )而 不 是大 狗小 狗 的形 状 ( 本 特征 、属性 )。 部 的 “ 意- 任 陛” 说 到 人 类 对 语 言 的 “ 定 俗 成 ”和 语 言 的 社 会 性 ,荀 子 在 “白 马 非 马 ” 辨 术 将 “ ” 和 “白 ” 混 为 一 谈 ,将 马 的 属 性 约 马 白 属 本 《 正名 篇》 中 对 “ ” “ ”的 界 定如 下 : “ 物 的 名称 本无 所 “ ”独 立 出来成 为 一个 本 质实 体 ,混淆 了 “ 性 ”和 “ 质 ” 名 实 事 白” 谓 好不 好 ,众 人相 约 以命 名 。什 么名 称 指 向什 么事 物 ,并 非 一开 问题 。在 马 的参照 系 下 , 白只是 个边 缘 属性 。除非我 们 将 “ 始 就固 定 的 ,众 人 相约 用这 个 名称 命 名 这个 事物 ,约 定俗 成 以后 颜 色 单 独 提 取 出 来 形 成个 参照 系 ,那 么 我 们 可 以说 “白” 马 非 黑 这 个 实物 的名 称 也就 确 立 了。 也就 是 名 实相 符 了 。 ”上文 “ 什 “ ”,这才 没有 偷换 概念 。 在 这里 我们 可 以联 想 一个 语 言现 象 : 同一意 思 的两 种不 同说 么名 称指 向什 么事 物 ,并 非一 开始 就 固 定 的 ”一 句 表示 : “ 与 名 我吃 了饭 。” “ ,我 吃 了 。” 饭 实 的指 向关 系一 开 始是 任意 的” 。 因此我 们 说 :荀 子认 为 名与 实 法 或者 几种 不 同语 序 ,例 如 : “ ( 除去 语用 学上 的交 际暗 示 )如 果这 句话 有 本质 的话 ( 假设 一句 之 间既具 有 “ 任意 性 ”也具 有 “ 定俗成 ”。 约 我吃 饭 ”使 役表 “ 约定 俗 成 ”本 身预 设 了 这 是 人类 社会 的 行 为 , 因 为 没 有 话 可 以有一 个本 质 ) ,那 么它 的本 质 一 定在 于 “ 饭 我吃 除 了人类 社会 以外 的生 物社 会 可 以对 “ ”与 “ ”进 行约 定 俗 达或 “ 被 我 吃 ”被动 表达 两 种形 态 中 。再进 一 步考 虑 : “ 名 实 饭 被 成 。将 语 言 与客 观事 物 间联 系起 来 的 当然 只 能是 人类 。根据 “ 天 饭 ”和 “ 被我 吃 ”是 否具 有 同一 本质 ?在传 统 句法 中 因为 “ 吃 人 之 别 ”方法 论 , “ 定俗 成 ” 的 出发 点正 是—— 以人 之眼 看 事 吃 ” 由 “ ”转 换 而来 ,因此 两句 话 具有 同一 本质 ,因此 在 语义 约 被 物 。而语 言 的 “ 任意 性 ”特 征 建立 在不 以人 的意 志 为转 移 的语 言 层 面 它们 代 表着 相 同 的意 思 。但 是 在 生成 句法 中 “ 吃 ”独立 于 吃 我 饭 系统 中 ,对 语 言任 意性 的研 究 的 出发 点更 像 是—— 以上 帝之 眼 看 “ ”而生 成 ,前 者 中心 词是 “ ”,后 者 中心 词是 “ ”。所 我 事物 。 “ 定俗 成 ”和 “ 意 性 ”这 两种 特 征作 用 于语 言 的两 种 以如 果 使役 和被 动 两表 达 “ 吃 了饭 。 … 饭 ,我吃 了。 ”分别 约 任 a rdb o ”在法 语 中恰 好 是 “ a 不 同层 面 :相 对 于语 言 的 形而 下 、语 言应 用 ( e f r a c )层 是两 不 同的本质 。但 是像 英语 “ e ok promne ok r d 法 ,修 饰词 的不 同距离 面— — 在 一 种 语 言 中 名 与 实 是 约 定 的 : 相对 于语 言 的 形而 上 、 b o e ” ( 文不 会 写 ,但 语 序是 这样 的) 普 语 言能 力 ( o p t n e c m e e c )层 面 —— 成千 上 万 种 语 言 中 的 不 同 的 和 位 置在 语 言 的本 质层 次 ( 遍语 法 ) 中是 可 以调变 的 。不 能 因 “ ”与 客观 现 实 中的特 定 那 种 “ ” ,它们 的 多边 关 系又 是任 此 说 哪个 词 汇与 哪 个词 汇更 近 。所 以如 果 仅仅 出于词 汇之 间 的相 名 实 互 距 离或 前 后位 置 不 同,人 为 冠 以不 同解 释 ,属 于春 秋笔 法 ,缺 意的。
《荀子》文本中的语言学思想探究
《荀子》文本中的语言学思想探究
《荀子》是荀况的代表作,它包含着丰富的文学和哲学思想。
语言学思想也占据重要地位。
“荀子”中语言学思想有三个主要方面:一是“荀子”重视文字,二是坚持实证研究原则,三是坚持自然主义教条。
首先,《荀子》重视文字。
文字反映文化,它既是文化的体现,也是语言的表达工具。
荀况关注文字,试图从文字本身找到语言的精确语义,从而探究文化的内涵。
他认为,文字的本质和包含的智慧是一致的。
而这种以文字为中心的语言学思想,正在积极为后世语言研究奠定基础。
其次,《荀子》坚持实证研究原则。
荀况认为,一个语言理论应该是实证的。
他提出,语言学的研究应该基于现实的事实,如古文献中的证据。
他相信客观的实证能够帮助他了解语言。
为实现这一目标,他采取大量的实践,如古代文献的收集和建模,其中也记录了他实验研究的许多细节。
综上所述,《荀子》对实证研究的坚持,对后世语言研究有重大贡献。
第三,《荀子》坚持自然主义教条。
荀况认为,所有的言语活动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有规律可循的。
他认为,语言是一种自然现象,它是由自然的规律(秩序)来影响的,而不是人为的制度,所以语言的发展应该以自然的规律为基础。
这种自然主义教条得到了全荀学派的普遍支持,也为后世语言研究奠定了重要的理论
基础。
综上,《荀子》中的语言学思想主要有三方面:重视文字、坚持实证研究原则和坚持自然主义教条。
荀况的语言学思想为后世语言研究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并在当代语言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荀子《正名》中的语言观
荀子《正名》中的语言观
李淑霞
【期刊名称】《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年(卷),期】2007(025)003
【摘要】荀子的《正名》主要阐述荀子的思想主张,其目的是为了统治阶级服务,但在阐述他的思想主张过程中已涉及到许多语言理论.我们认为,其中包括对语言的社会功用及语言规范的认识,对语言的任意性与社会性及其关系的认识,对词的产生、命名及分类的认识,对语言发展变化的认识等等.这些认识,对于我们今天的语言研究仍有启示意义.
【总页数】2页(P48-49)
【作者】李淑霞
【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H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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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议《荀子·正名》体现的语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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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名》中折射的荀子语言观研究: 回顾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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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先秦\"正名\"的语言规范价值——以孔子、荀子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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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语言学思想解读_基于_正名篇_的探讨
广西教育2010.10【摘要】荀子的《正名篇》是一部极有价值的“语言论”,是我国古代语言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石。
荀子语言学思想的核心是约定俗成。
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从语言的社会本质、语言的继承与发展、语言的作用等语言理论角度入手,解读了《正名篇》中荀子的语言学思想。
【关键词】荀子《正名篇》语言学思想【文献编码】doi:10.3969/j.issn.0450-9889(C ).2010.10.030荀子(约公元前313~公元前238年)名况,世尊称荀子、荀卿,或称孙卿,战国赵人,曾到过齐、秦等国,晚年应春申君之召入楚为兰陵令。
荀子是战国后期著名的思想家,集诸子之大成者。
作为中国先秦时代语言研究的先驱之一,荀子语言学思想的核心是约定俗成,基本观点主要体现在《正名篇》一文中。
该文是公元前3世纪一部极有价值的“语言论”,着重讨论了语言的社会本质、语言的继承与发展、语言的作用等语言理论,是我国古代语言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石。
认真解读《正名篇》中荀子的语言学思想,对中国语言学史的了解和研究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语言的社会本质———约定俗成“名”,本指事物名称。
名和实之间的关系问题,反映在语言学上,就是词语形式与所表达的意义内容的关系问题,这也是语言学的社会本质问题。
先秦诸子中,对名和实的关系有很多论述。
《论语·子路》曾有一段精彩的描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
”孔子这段话中的“名”,在社会政治学家看来,就是代表人的社会地位的“正统名称”;在逻辑学家看来,就是“概念”;在语言学家看来,就是“名词”。
孔子之言旨在强调“名”使用不当给政治、伦理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并未言及“名”是怎样产生的。
关于“名”的产生,老子《道德经》云:“无名,天地之始。
有名,万物之母。
”认为“名”产生于“道”这个“母”。
荀子的社会语言学思想
荀子的社会语言学思想摘要:荀子作为先秦诸子集大成者,汲取了诸子百家的精辟论说,提出的社会语言观与两千多年后西方语言学家的观点不谋而合。
他在《正名篇》中探讨的“名”与“实”的辩证关系,揭示了语言使用中“约之以命”的社会性,强调了社会语言学关注的语言从无到有遵循的任意性原则与言语群体的内在联系。
同时,荀子关注到语言有阶层变体,提出“明贵贱”、“辨同异”,并藉此来维护封建等级秩序,突显其语言治政的目的。
而且,荀子还发现语言不仅有地域变异的“楚语”、“越语”,还有专属于社会集团变体的共同语——雅言,语言在“循旧名”、“作新名”中继承和发展,由此,形成了他的共时和历时的社会语言观。
关键词:正名;任意性;约定俗成;地域变体;社会变体一、引言虽然社会语言学是在20世纪80年代传入中国的,但是,在我国,社会语言学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
当时正处在西周奴隶制度走向崩溃,而新兴的封建制度酝酿兴起的历史转折时期。
正所谓“礼乐崩坏”,一些蕴涵着社会关系的称谓,以及表述伦理道德的名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这期间,孔子从恢复周礼的角度出发,提出为政之先“必也正名”,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①。
孔子将“正名”这一规范语言的行为,与维护社会政治伦理以及治国统民的政治举措紧密地联系起来,开创了通过规范语言而达到匡正社会秩序的语言政治观。
墨子站在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反对孔子的复古思想,认为周礼之“名”不能约束新兴之“实”,提出“名必符实”和“名实耦,合也”的观点。
《墨辩》中也提到了“君、臣、萌民,通约也”,意思是说社会成员中“君”、“臣”和“民”这些名称本身并不特指某一对象,但经过人们的普遍约定之后便有了固定的所拟之实。
②这说明已经认识到“君”,“臣”和“民”这些语言名词反映了社会的共同约定,只是对语言的社会约定思想还很朦胧。
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③强调凡是可以用语言来表述的法则,都不是永恒的自然法则,使名实之辨不再拘泥于谁第一、谁第二的静态考量上,而可以作动态与发展的纵深研究。
从语言哲学视角看荀子_正名篇_四大思想
礼乐的社会性教化功能,把礼乐作为政治的附属去教化民众, 礼乐相辅相成,进一步适应国家意识形态的需要,从而达到政 和的目的。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 礼。”“是故先王之制礼作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 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政也。”礼乐在这个时代并不是要满足 人的欲望,他是教导人民选择好恶的标准。这是礼乐在无道乱世 中的效用,孔子主张制定礼乐的原因。
二、建立在客观现象上的“约定俗成”和语言系统内 部的“任意性”
说到人类对语言的“约定俗成”和语言的社会性,荀子在 《正名篇》中对“名”“实”的界定如下:“事物的名称本无所 谓好不好,众人相约以命名。什么名称指向什么事物,并非一开 始就固定的,众人相约用这个名称命名这个事物,约定俗成以后 ,这个实物的名称也就确立了。也就是名实相符了。”上文“什 么名称指向什么事物,并非一开始就固定的”一句表示:“名与 实的指向关系一开始是任意的”。因此我们说:荀子认为名与实 之间既具有“任意性”也具有“约定俗成”。
三、董仲舒儒家思想的影响 中国历史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从董仲舒的“天人 三策”开始的。在汉代思想文化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 策,确立了儒家思想的正统与主导地位,使得专制“大一统”的 思想作为一种主流意识形态成为定型,而作为一种成熟的制度亦 同样成为定型。董仲舒说,汉得天下以来,常谋求善治(黄老之 治),要想实现“善治”就必须“更化”,强调教化的作用,一 定要注重文化体制的调整。在汉武帝即位前的“七国之乱”使他 认识到了中央集权大一统的重要性,于是他采用了董仲舒提出的 新儒学,因为要想实现他一生的政治理想——中央集权,就必须 有高度集中的政权,更离不开一个统一的思想。就是从这个时期 儒家思想成为官方思想,长期统一中国。 儒家提倡“乐和”以德治国,其中德治就包括礼的规定与乐 的配合。自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就成为人们 思想意识形态的一方面,后世无非是对它进行修整,它独霸了中 国二千余年。封建思想实质上就是儒家思想,它至今仍然在现实 社会中影响着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生活、法律等各 个层面。但物极必反,没有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单一的思想模式 同样也对我们的社会发展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 儒家思想的两部分即理想人格的培养和理想社会的建构, 儒家创始人孔子建立的以“仁”、“礼”关系为核心的思想体系 即“内圣”和“外王”都对我们民族的思想文化产生着巨大的影 响。它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我们应如实客观的正 视这个问题。
论荀子的心学论证———以《正名》为例
论荀子的心学论证———以《正名》为例曾昭式【摘要】中国逻辑史界的中国逻辑研究既有名称的不同,又有研究内容的差异,主流的中国逻辑观念是以西方传统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为参照的。
如果将先秦逻辑确立为一种“正名-用名”论证类型,那么《荀子·正名》之“正名”在于“正心”,确立“名”的所指,以满足治国的要求。
其“用名”思想是对圣人、君子之辩说的考量,形成荀子心学的论证体系。
不过,《荀子·正名》将“正人心”的要求放大到一般的正名原则,又体现出先秦逻辑的一般特征。
【关键词】荀子;心学论证;正名-用名中图分类号:B222 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9)05-0132-06作者简介:曾昭式,河南罗山县人,哲学博士,(广州510275)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暨哲学系教授。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广义论证理论研究”(16JJD720017)刘师培评儒家逻辑:“吾中国之儒,但有兴论理学之思想,未有用论理学之实际。
观孔子言‘必也正名’,又言‘名不正,则言不顺’,盖知论理学之益矣。
而董仲舒亦曰:‘名生于真。
非其真。
弗以为名。
’则亦知正名为要务矣。
而《荀子·正名篇》,则又能解明论理学之用,及用论理学之规则。
然中国上古之著,其能用论理学之规则者,有几人哉?”①他把《荀子·正名》视为中国古代思想中少数能够用逻辑学规则论证思想的经典,认为中国有自己的逻辑,研究中国逻辑宜“循名责实”(“今欲正中国国文,宜先修中国固有之论理学,而以西国之论理学参益之,亦循名责实之一道也。
”②)和“解字析词”(“今欲诠明论理,其惟研覃小学,解字析词,以求古圣正名之旨,庶名理精谊,赖以维持。
”③)。
但刘师培没有具体的中国逻辑研究,也没有指出“中国固有之论理学”是什么、“古圣正名之旨”为何。
本文以《荀子·正名》为例,在总结百年中国古代逻辑研究的基础上,欲回答中国逻辑之类型和特征。
《荀子·正名》的语言学价值
《荀子·正名》的语言学价值中国古代哲学家荀子在《荀子正名》中强调了“正名”的重要性,认为“治世之本在乎正名”。
荀子的著作不仅有着深远的社会教化作用,更有重要的语言学价值。
本文将从语言学的角度,探讨《荀子正名》中对于“正名”的提法对现代语言学的影响及其启示。
一、《荀子正名》中的“正名”的含义《荀子正名》认为“正名”的重要性,运用“正名”指导和治理社会,以实现‘民无端而治’的理想。
首先,“正名”的概念要从“施”的角度来认识,其原意为“施与得的正当表达”,要求人们做出恰当的施与得,不能偏离真理,不能跳出规范界线,也不能非义之施或非利之收。
其次,“正名”也要从“义”的角度来认识,它强调了“以义治人,以名正义”的思想,要求人们做到“正义正名”,即行为与称呼应完全一致,要“以义显事,以名正言”。
二、《荀子正名》对现代语言学的影响《荀子正名》对现代语言学的影响是巨大的,包括其理论观念、语言学范式和研究方法等。
首先,其理论思想、价值观以及用语科学的方法深深影响了现代语言学的发展,将荀子的思想引入语言学,强调了言语的文化价值,指导了语言客观化研究的方法,以及让语言学作为一门更权威的学科的发展。
其次,《荀子正名》还指出了语言学的研究方法,在让语言学研究从绝对和抽象的语言规范研究,转变为更灵活的、更实用的语言实践研究的过程中,荀子的思想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促使现代语言学从单纯的研究语言结构而扩展为研究语言行为。
三、《荀子正名》对现代语言学的启示《荀子正名》对现代语言学的启示在于,要重视文字与文化的内在联系,要秉持真理观念,提倡施与得的恰当表达,更要按照义理的规范来治理社会,达到施之有真理、收之有利的目的。
另外,在现代语言学研究中,要重视客观研究语言行为,同时要关注口头语言、语音、语法等方面的联系,实现语言行为表达的真实性,提供社会研究所需要的学术依据。
本文从语言学的角度研究了《荀子正名》中“正名”的概念及其对现代语言学的影响及启示,通过对其语言学价值的深入引用,发现了该作品中“正名”的内涵及其社会治理的理论支撑,实现了“施之有真理、收之有利”的实践精神,有助于现代语言学的研究和实践。
浅析荀子的语言学观
浅析荀子的语言学观内容提要:我国的语言学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的语言研究。
在诸子百家中,荀子有一篇关于语言论的重要篇目——《正名》。
“正名”是儒家的主张,孔子最早提出“正名”。
而在这篇《正名》中荀子继承和发展了儒家的名学理论,提出了“所缘以同异”观点,理清了万事万物现象产生的根源及制名之枢要,让人们既认清了事物的区别,又注意事物的联系。
在文章中荀子主要讨论了制名的方法、名的分类,各种各样的定义、名实关系等问题。
下面是就对《正名》这篇文章,来对对荀子在文中所体现出来的语言观进行了大致地梳理。
关键词:背景、名的分类和定义、名实关系和正名的根据、原则、方法“正名”提出的背景在《荀子》书中有一《正名》篇专门论述“正名”的。
荀子认为“正名”,就是要使名称能名副其实。
那这一理论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的呢?从思想上来说,当时百家争鸣、辩诘之风很盛。
但是由于长时间诸侯割据,名地区对同一事物和社会现象的名称不尽相同,加之诸子们只注重辨辞利,而不务其实,而导致了当时在名辨方面发生的混乱。
这种混乱据说到了一种难于收拾的地步,竟使守法之吏、诵数之儒都难辨是非,而因无从遵循产生混乱。
荀子对当时的情景做了一番描写:“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名,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
”看来荀子有点是站在统一学术的立场上的意味,来对当时各家名辨思潮展开清算,以使学术上造成的混乱得以澄清。
但是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的话,“正名”是为了纠正春秋以来诸侯、士大夫僭越引起的社会名分之颠倒,也就是纠正天下无道造成的礼坏乐崩的状况而提出的。
当时的孔子也说过“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这是批评僭越引起的名实混乱,致使礼乐刑罚受到破坏,社会难以治理的现象。
这说明孔子“正名”是着眼于政治上的观点的。
荀子与孔子有所不同,荀子是较为深入地探讨了逻辑思维规律,提出比较系统的逻辑学说。
但荀子他继承孔子“正名”主张,他所说的“正名”,并非仅属逻辑思维规律问题,而是与他的政治主张相联系。
从荀子正名篇看语言的社会约定性和强制性
从荀子正名篇看语言的社会约定性和强制性荀子的《正名》篇清楚地指出,语言是社会与人的规定,因而始终具有社会和人的意义。
作为一名负责社会秩序的统治者,必须调整作为保持社会秩序的一种手段的语言,这将有益于和平和人民安宁,消除混乱与无秩序。
”笔者赞成两位学者的观点。
我们知道,孔孟在名实观上的最大特征就是“正名”。
如何正名?孔子提出“立于礼”(《论语·泰伯》)。
在孔子看来,“不学礼,无以立。
”(《论语·季氏》)因此,在孔子这里是想通过恢复周礼而作为正名和正身的途径。
实际上,孔子是通过“正名”,也就是恢复社会对名实指称的约定,从而来规范社会秩序。
所以,孔子针对当时名实混乱的状况,第一个从社会伦理角度提出“正名以正政”的主张,并明确主张通过恢复周礼来恢复社会的统治秩序。
孟子也认为当时社会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名实相怨”“名实不符”,因此,他完全赞成孔子“正名以正政”的主张来重新规定社会名实的归属。
故而,孔孟的名实观建构的基础是“正名”,他们名实观的目标是通过“正名”以达到“正政”的理论旨趣。
所以,孔孟在名实观上注重的是“名”的社会规范功能,而很少关注“名”的描述指称功能。
作为儒家的继承者,荀子的名实观正是以“正名以正政”为出发点。
不过,荀子的进步之处在于:较之孔孟而言,荀子探讨了具有现代语言哲学意味的名称理论。
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荀子分析了名实混乱的原因。
荀子认为名实混乱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
首先,是由于“圣王没”(《荀子·正名》)。
荀子认为名实关系的良好运作是以圣王存在为前提的。
在荀子看来,只有圣王存在,“君主(主要指圣王或明君,笔者注)凭借王权的力量,制定正确的名称并予以推行,理顺社会秩序,才能达到天下大治”。
而荀子生活在战国时期,圣王已经不复存在,所以无法做到名实相符。
其次,荀子认为“异形离心,交喻异物”(《荀子·正名》)是造成名实混乱的根本原因。
论荀子的语言学思想
论荀子的语言学思想本文主要从分析荀子的《正名》篇入手,探讨了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荀子的语言学思想。
标签:荀子《正名》语言语词语言学一、引言我国的语言研究萌芽于春秋战国时期。
这个时期思想界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代表不同阶级、不同社会集团利益的各个学派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和斗争,先秦诸子所讨论的问题很广,自然也涉及到语言方面的问题。
一般说来,先秦思想家在语言学方面的争论,主要集中在“言”“意”关系和“名”“实”关系上,也就是关于语言与意义,事物的名称(一般指语言中的词)与事物本身之间的关系。
这是语言学理论中最基本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了语言的本质。
因此,先秦思想家在语言学理论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其中最有名的是庄子、荀子和后期墨家学派的学者。
在先秦时期,语言学还未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荀子也不是语言学家,但他具有进步的唯物观点,在讨论哲学思想问题时,也谈到有关语言的问题。
他的一些看法,即使今天看来,也是很精辟的。
二、荀子及其《正名》荀子(约公元前313年~公元前238年),名况,战国末年赵国人,儒家后期的代表人物,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
荀子曾经南到楚国,北到燕国,东到齐国,西到秦国。
秦齐相距约三千里,燕楚相距也不下三千里,其中齐楚两国他住得很久。
从而可以推想,他对当时汉语方言的感性认识是极为丰富的。
一方面,吸取了百家有关“正名”学说的精华,另一方面又具备了极丰富的方言感性认识。
因此,他所写的《正名》篇就成为公元前3世纪的一部极有价值的“语言论”。
荀子的语言学思想也主要保存在《正名》篇中。
《正名》篇主要包含以下六个论点:(一)论语词的起源荀子认为,对于社会来说,语言是必不可少的;语言中的词语是为了满足社会内部人们交际的需要而产生的,这就涉及到了语言的不可缺少性和语言的起源问题。
他说:“异行离心交喻,异物名实玄纽,贵贱不明,同异不别。
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是必有因废之祸。
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贱,下以辨同异。
荀子《正名》篇新解
荀子《正名》篇新解《正名》是中国古代哲学家荀子的一篇著作,主要探讨了语言的功能和正确使用语言的重要性。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对《正名》进行解读,突出荀子对于语言思维和道德修养的观点。
荀子在《正名》一文中提到,“名者,所以言之者也。
”他认为语言是人类思维和交流的工具,通过语言,人们可以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受。
他强调了正确使用语言的重要性,主张用准确、明确的言辞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交流和理解。
荀子论述了名与实的关系。
他认为,“名无非是所以稽察而得其实者也。
”也就是说,名字只有与事物的实际情况相符合,才能称之为正确的名字。
他举了一个例子,将狼与狗混淆,就是因为人们未能准确地判断它们的本质差异。
他通过这个例子表达了要以实际情况为依据,正名才能有效地认识和描述事物。
荀子还对于名字的起源和演变进行了探讨。
他提出了“字本”和“义本”的观点。
他认为,字本是指名字来自于人们对于事物特性的直观认知,而义本则相对客观,是与事物的实际情况相符合的。
他认为,人们在起名字时应该尽量按照事物特性来选择,而不是一味追求华丽或者遵循历史的惯例。
他强调,名字的准确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对于正确理解和评价事物具有重要影响。
荀子在《正名》中还提到了语言的道德作用。
他认为,没有正确的命名,就没有正确的评价和判断。
他举了一个例子,将贤人称作“伯夷之子”,这样可以准确地表达出贤人与伯夷相似的品德和修养。
他主张通过正确的命名,使人们在语言中体现出善恶、美丑等价值观念,进而影响和引导人们的行为与修养。
他相信,语言在道德修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荀子在《正名》中提出了“言必信”和“听必敬”的原则。
他认为,在语言交流中应该以诚信为前提,不说谎、不虚伪,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真实和谐的人际关系。
他还强调了倾听的重要性,认为要以敬意和尊重对待他人的言语,通过倾听他人的意见和观点,才能获得更全面和准确的判断。
通过对《正名》的解读,我们可以看到荀子关于语言使用和道德修养的思考。
荀子《正名》篇新解
荀子《正名》篇新解《正名》是荀子的一篇重要著作,通过论述“名”的重要性来强调人们应该追求正确的言论和行为,从而达到和谐、和平的社会状态。
在这篇文章中,荀子博大精深的思想和卓越的文笔细腻地描绘了人的内在和外在的道德品质,展示出了古代中国思想精华的独特魅力。
本文基于《正名》篇原文,对其中的重要概念和思想进行解读和分析,以期为读者提供更深入的阅读体验。
首先,荀子通过对“名”的定义,深刻地认识到“名”的重要性。
他认为,“名”是人们对事物本质的称呼,是表达事物真正含义的关键。
在人们遵从“名”而言论行事的时候,才能够获得和谐、和平的社会状态,同时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潜能和能力。
荀子所提出的“名”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称谓,而是一个具有深刻哲学内涵的基本概念。
其次,在《正名》一文中,荀子探讨了“用名”和“正名”的区别。
他认为,“用名”是基于人的主观意愿而生的,而“正名”则是基于事物本真的属性和品质而生。
荀子认为,“用名”是人的情感和主观认知对事物的一种获取和表达方式,但它可能会误导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和理解。
因此,荀子强调,必须借助“正名”的功能来纠正“用名”中的错漏,以确保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符合其本质属性和品质。
荀子在文章中还提到了“名实相剥”和“名实相顺”的概念。
他认为,在人们的言论和行为中,必须遵循“名实相剥”的原则,即言行要与本身的属性和品质相符合,否则就会产生虚伪、骄傲和无能的表象。
而“名实相顺”则是指言辞和行为应该与道德规范和社会准则相符合。
在《正名》一文中,荀子还探讨了“篡名”的问题,并指出它是一种造成社会混乱和破坏的行为。
荀子认为,“篡名”就是通过夺取他人的“名”而使自己获得无法推卸的权利和地位,这种行为与“正名”格格不入,也违背了道德规范和社会公义。
荀子通过强调“名”的合法归属和保护,反对了这种非法和不道德的行为。
最后,在本文中,荀子还着重强调了“名”的价值和意义,并恳求人们追求“正名”的境界。
他认为,“正名”是一种超越人性局限、接近上帝的境界。
从《荀子·正名篇》看语言的社会约定性和强制性
从《荀子·正名篇》看语言的社会约定性和强制性《荀子正名篇》是先秦时期荀子所著的一篇论语说明名辩义的哲学文章,也是先秦语言学史上的一部经典著作。
《荀子正名篇》中提到的以名辩义为核心的语言理论,深远地影响了后来的中国语言思想,它认为语言存在社会约定性和强制性,又称“正名”。
荀子主张“正名”,认为语言有一定的社会约定性。
也就是说,词语的意义都是有一定的社会约定规范的,语言的的使用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都是具有一定的社会义务性的,不能凭借个人的主观意愿去破坏常识或者说利用同一个词语双重意义。
《荀子正名篇》也提出了“正名”的强制性,认为语言不仅具有社会约定性,还具有强制性,因此不能随意更改。
荀子说,改变正名必然会破坏语言,给社会带来政治和文化上的破坏,因此就必须遵守和实施正名。
改变正名会破坏语言本身的基本语法特征,也会影响人们之间沟通的正常运行,最终导致文化的混乱。
同时,荀子认为,社会的社会约定性和强制性也可以利用语言更好地达到社会秩序。
语言是传达需求、完善法律制度、推动发展的一种有效手段,可以调节社会关系,社会约定性和强制性就是通过语言来达到的。
语言往往具有一定的社会约定和强制性。
《荀子正名篇》明确提出了语言有某种社会约定性和强制性的理论,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该理论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荀子正名篇》的观点让我们思考如何利用语言更好地达到社会秩序,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首先,我们要学会尊重语言,尊重它的社会约定性和强制性,否则,就会破坏语言,同时也会破坏社会公平正义。
其次,在语言的用法上,我们也要遵守一定的社会约定。
我们不能随意地更改语言的内容,否则会造成语言不一致,不仅破坏了语言的固有性,也会使沟通失效,导致社会的混乱。
最后,在当今社会实践中,要正确理解语言的社会性,将法律等社会制度规范广泛宣传,加强社会规范意识,形成文明文化行为习惯,避免滋生不当言行,为社会秩序稳定和和谐发展营造一个健康有益的良好环境。
浅谈荀子《正名篇》的语言观
浅谈荀子《正名篇》的语言观作者:刘春伶来源:《卷宗》2016年第07期摘要:荀子是先秦时代著名的思想家,其《正名篇》探讨了语言的本体问题,对语言研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文从语言的词源及词类,语言的任意性特征,语言的人际功能以及语言的历时发展等方面阐述并反思了这本经典著作中的语言观。
关键词:词类;任意性;人际功能1 引言荀子是先秦时期杰出的思想家,其脍炙人口的《正名篇》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正名”,顾名思义,就是“使名正”。
荀子论述的正名论,理论来源是孔子的正名说,旨在为政治主张服务。
“名定而实辩,道行而志通。
” 名称确定了,人们对客观事物才能分辨清楚,政治原则才能实行。
政治原则通行,人们才能遵守法令,以达到治理国家的目的。
但是,抛开政治色彩,《正名篇》不愧是公元前三世纪一部非常有价值的“语言论”。
2 语言观2.1 语言的词源与词类荀子在谈到“制名以指实,上以名贵贱,下以辩同异”之后说:“然则何缘而以同异?曰:缘天官。
”人们根据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辨别同异而制名。
“天官”,王先谦《荀子集解》曰:“耳目鼻口心体也。
谓之官,言各有所思也。
缘天官,言天官谓之同则同,谓之异则异也。
”荀子又曰:“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午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
”在荀子看来,词的产生首先经历的是“天官意物”阶段,是对感性认识的深化加工。
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而后才能辨别事物,上升到理性认识。
“心有征知。
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后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也。
五官簿之而不知,此所缘而以同异也。
”经过理性认识形成概念,“然后随而命之”,再用词表达。
对于词的命名,荀子也有阐释。
“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单足以喻则单,但不足以喻则兼,兼与兼无所相避则共,虽攻,不为害矣。
”也就是说,对客观事物加以抽象概括之后,命名时分别取舍,同类则同名,异类则异名,不同的事物,形成不同的概念,取不同的名称。
论荀子的语言学思想
论荀子的语言学思想作者:巩晓来源:《现代语文(语言研究)》2011年第02期摘要:本文主要从分析荀子的《正名》篇入手,探讨了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荀子的语言学思想。
关键词:荀子《正名》语言语词语言学一、引言我国的语言研究萌芽于春秋战国时期。
这个时期思想界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代表不同阶级、不同社会集团利益的各个学派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和斗争,先秦诸子所讨论的问题很广,自然也涉及到语言方面的问题。
一般说来,先秦思想家在语言学方面的争论,主要集中在“言”“意”关系和“名”“实”关系上,也就是关于语言与意义,事物的名称(一般指语言中的词)与事物本身之间的关系。
这是语言学理论中最基本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了语言的本质。
因此,先秦思想家在语言学理论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其中最有名的是庄子、荀子和后期墨家学派的学者。
在先秦时期,语言学还未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荀子也不是语言学家,但他具有进步的唯物观点,在讨论哲学思想问题时,也谈到有关语言的问题。
他的一些看法,即使今天看来,也是很精辟的。
二、荀子及其《正名》荀子(约公元前313年~公元前238年),名况,战国末年赵国人,儒家后期的代表人物,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
荀子曾经南到楚国,北到燕国,东到齐国,西到秦国。
秦齐相距约三千里,燕楚相距也不下三千里,其中齐楚两国他住得很久。
从而可以推想,他对当时汉语方言的感性认识是极为丰富的。
一方面,吸取了百家有关“正名”学说的精华,另一方面又具备了极丰富的方言感性认识。
因此,他所写的《正名》篇就成为公元前3世纪的一部极有价值的“语言论”。
荀子的语言学思想也主要保存在《正名》篇中。
《正名》篇主要包含以下六个论点:(一)论语词的起源荀子认为,对于社会来说,语言是必不可少的;语言中的词语是为了满足社会内部人们交际的需要而产生的,这就涉及到了语言的不可缺少性和语言的起源问题。
他说:“异行离心交喻,异物名实玄纽,贵贱不明,同异不别。
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是必有因废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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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育2010.10【摘要】荀子的《正名篇》是一部极有价值的“语言论”,是我国古代语言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石。
荀子语言学思想的核心是约定俗成。
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从语言的社会本质、语言的继承与发展、语言的作用等语言理论角度入手,解读了《正名篇》中荀子的语言学思想。
【关键词】荀子《正名篇》语言学思想【文献编码】doi:10.3969/j.issn.0450-9889(C ).2010.10.030荀子(约公元前313~公元前238年)名况,世尊称荀子、荀卿,或称孙卿,战国赵人,曾到过齐、秦等国,晚年应春申君之召入楚为兰陵令。
荀子是战国后期著名的思想家,集诸子之大成者。
作为中国先秦时代语言研究的先驱之一,荀子语言学思想的核心是约定俗成,基本观点主要体现在《正名篇》一文中。
该文是公元前3世纪一部极有价值的“语言论”,着重讨论了语言的社会本质、语言的继承与发展、语言的作用等语言理论,是我国古代语言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石。
认真解读《正名篇》中荀子的语言学思想,对中国语言学史的了解和研究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语言的社会本质———约定俗成“名”,本指事物名称。
名和实之间的关系问题,反映在语言学上,就是词语形式与所表达的意义内容的关系问题,这也是语言学的社会本质问题。
先秦诸子中,对名和实的关系有很多论述。
《论语·子路》曾有一段精彩的描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
”孔子这段话中的“名”,在社会政治学家看来,就是代表人的社会地位的“正统名称”;在逻辑学家看来,就是“概念”;在语言学家看来,就是“名词”。
孔子之言旨在强调“名”使用不当给政治、伦理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并未言及“名”是怎样产生的。
关于“名”的产生,老子《道德经》云:“无名,天地之始。
有名,万物之母。
”认为“名”产生于“道”这个“母”。
《管子·九守》:“名生于实,实生于德,德生于理,理生于智,智生于当。
”层层演绎,也最终未脱唯心主义窠臼。
荀子对名实关系的认识最为深刻,他的《正名篇》可以说是对名实论的一个总结。
他第一个用朴素的唯物主义观点揭示了语言的本质,认为:“名无固宜,约之以命。
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
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
约定俗成谓之实名。
”其意思是说,名称并没有本来就合宜的,而是人们相约命名的。
约定俗成了就可以说它是合宜的,和约定的名称不同就叫做不合宜。
名称并没有固有的表示对象,而是人们相约给实际事物命名的,约定俗成了就把它称为某一实际事物的名称。
在荀子看来,事物的命名无所谓合理不合理,只要人们共同约定就行了,约定俗成就是合理的,否则就是不合理的。
名称并非天然地要跟某一事物相当,只要人们约定俗成也就是名实相符了。
亦即名称与事物之间一开始并无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社会赋予的,是约定俗成的。
《正名篇》另有一段文字从反面论证了语言的约定性:“五官薄之而不知,心征之而不说,则莫不然谓之不知。
”其意是说,如果五官接触了外界事物而不能认知,心灵验知外物而不能说出来,那么,说他无知,人们是不会不同意的。
这就是说,一个人接触某一事物并且经过反复思考,仍然叫不出它的名称,那么就是该社会成员还没有掌握社会约定的、代表该事物并与之相对应的语言符号。
荀子关于语言本质的约定俗成论,在今天看来仍是非常科学的。
荀子时代的2000多年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物的名称,对于物的性质,全然是外在的。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也提出:“正和负,也可以反过来……北和南也一样。
如果把这颠倒过来,并且把其余的名称相应地加以改变,那么一切仍然是正确的,这样,我们就可以称西为东,称东为西。
太阳从西边出来,行星从东向西旋转等等,这只是名称上的变更而已。
”马克思、恩格斯之说与荀子的“名无固宜”惊人相似,说明荀子对语言产生的社会本质的揭示是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的科学因素的。
语言学大师赵元任也曾说:“语言跟语言所表达的事物的关系,完全是任意的,完全是约定俗成的关系;这是已然的事实,而没有天然、必然的联系。
”社会实践证明,语言的产生一开始是有着随意性的,只不过是一个代表客观事物的语音符号而已。
名称和事物之间一开始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但当事物的命名一旦确立,社会约定俗成之后,就荀子语言学思想解读———基于《正名篇》的探讨□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李建和662010.10广西教育(下转第78页)不能凭个人主观任意改变。
比如秦代的赵高非要“指鹿为马”,而社会共同约定的符号并不因之而改变;“马”依然是“马”,“鹿”依然是“鹿”。
二、语言的继承与发展———循旧作新马克思主义语言学认为,语言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的。
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中指出:“语言从旧质过渡到新质不是经过爆发,不是经过消灭现存的语言和创造新的语言,而是经过新质的要素的逐渐积累,也就是经过旧质要素的逐渐死亡实现的。
”这是说语言的继承性。
在同篇文章中,斯大林还提出:“语言随社会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
语言随社会的死亡而死亡。
社会以外是没有语言的。
”这是说语言的发展性。
在先秦诸子的“名实之辩”中,墨子《墨经》认为:“过名也,说在实。
”亦即“过名”反映过去的“实”,也要符合当今的“实”。
老子《道德经》认为:“名,可名,非常名。
”亦即事物名称不是永恒不变的。
荀子继承了墨子和老子的观点,在《正名篇》中强调:“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
”意思是说,王者制定了事物的名称,名称确定事物就好分辨了,大政实行,思想沟通,那就要谨慎地率领老百姓来使用这些统一的名称。
约定俗成,谨守成命,这是强调语言的稳定性继承性。
同时荀子也强调既要继承也要发展:“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
”在荀子看来,如果有王者出世,他一定会为保持“名”的纯洁性和规范性而维持“旧名”,他又必然会为适应新的事物而创造一些“新名”。
“有循于旧名”是对传统语言文化的继承沿用,强调语言的稳定性继承性;“有作于新名”是对现实社会的适应和创新,强调语言的变化发展性。
“循旧作新”的主张,一方面纠正了孔子因循守旧、只求语言稳定不顾语言变化的偏颇,另一方面又避免了墨子只见语言变化而不顾语言稳定的失误,全面辩证地处理了语言的继承和发展的关系。
语言具有继承性,前后相继的两个时代,其语言系统内部各个结构层面上总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语言中的词汇,有些基本词汇亘古不变,如日、月、山、水、人、牛、马,荀子法后王,极力推崇战国末期已经成熟的中央集权制度,但是在“制名”这样的事情上,荀子并不否认先王在礼乐刑法方面的贡献。
荀子《正名篇》指出:“后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
”商代刑名大盛、周代爵名齐备,荀子主张这样做一方面使前代文化得以传承,另一方面又保证了语言在社会生活中的继承性。
正因为语言有继承性,所以我们今天才能读懂几千年前的古书。
但是语言还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认识的深化,有些词已经不再适合社会的需要,并逐渐被淘汰。
另外,社会发展了,一批新生事物也随之产生了,这些新生事物也需要命名,这样,语言中就会产生一大批新词语,如汽车、电脑、雷达、阿司匹林,等等。
荀子对语言发展规律性的认识是极其深刻的,他在《正名篇》中提出的“循旧作新”说,较为准确地揭示了语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说明了新词的产生、旧词的消亡,以及许多基本词汇的继续使用,无不受到社会发展状况的制约。
语言要继承、还要创新。
荀子关于语言发展的辩证的认识是极其深刻的,但是旧名要由“王者”来“循”,新名要由“王者”来“作”,这与他的“约定俗成”论是前后矛盾的,也反映了荀子认识上的局限性。
但他能以辩证的眼光看待语言中继承与发展的问题,这在当时已是难能可贵的了。
三、语言的作用———制名指实;明贵贱,辨同异荀子十分重视语言的作用,他认为语言有治世和交际两大作用。
(一)治世作用在《正名篇》中,荀子提出:“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互纽,贵贱不明,同异不别。
如是,则志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
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
贵贱明,同异别,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事无困废之祸。
此所为有名也。
”荀子认为,制定各种名称来表达各种事物。
对上可以分清尊贵和卑贱,对下可以辨别相同和相异。
贵贱同异区分开了,思想就没有不能互相了解的忧患,事情也没有遭遇半途而废的祸患,这就是制定事物名称的作用。
很显然,荀子“明贵贱”的说法是受孔子“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之影响。
孔子此言,本是针对子路的问政而答,同时也是针对春秋末期礼崩乐坏、周礼制度名存实亡有感而发,具有鲜明的政治伦理色彩。
荀子是十分赞同孔子“崇礼”观点的,在《正名篇》篇中,他提出:“后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
由此看来,荀子的“明贵贱”与孔子的“兴礼乐”一脉相承,都是企图通过尊卑贵贱方面的正名来重振周礼,形成一套严整的封建等级制度。
这是将语言的功用直接与国家的治乱联系到了一起。
(二)交际作用在《正名篇》中,荀子提出:“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
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
辨说也者,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也。
期命也者,辨说之用也。
”从语言学角度看,不妨作这样的理解:词语(名)是人们约定用来表达各种事物的;连缀词语而成的句子(辞)是用来表达一个完整意思的;“辨说”是人们用同一个概念和事物,来反复说明是非道理的;各种名词、概念,是供人们辨说时使用的工具。
在这里,荀子不但涉及了语言中词语与句子关系的问题,而且还涉及了语言是社会交际工具这一重大的语言学基本课题。
荀子还从思维具有人类共性、语言具有民族性的角度,解67广西教育2010.10释了人们之所以能够正常交际的原因:“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
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
”在荀子看来,同为人类具有同样的感觉,人们的感官接触万物所抽象概括出来的特征自然也相同,以物比物,特征相似的也都互相通晓,于是相约形成共同的概念,人类的概念就可以对应。
正因如此,人们才能够通过运用概念化的语词达到交流的目的。
这其实就是对语言是思维和交际工具的认识。
荀子一生的活动范围极其广阔。
他生于赵,长成后又曾东去鲁,西至秦,北上燕,南下楚,足迹遍及诸土列国。
可以想见,当时各地方音土语分歧,语言交际不便的现实给了他极深切的感受。
因此,在《正名篇》中,荀子还从语言具有民族性的角度说明了人们为什么能够正常交流思想:“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
”在荀子看来,万物都依照汉族(诸夏)的习惯加上了名称,其他不同的地区民族,应该依照这些名称,委曲地找出它们对应的名称来,这样就可以交流思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