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的账簿凭证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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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的账簿凭证管理是如何规定的不管在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工作,还是个体单位,我们都应该依法纳税,因为依法纳税时每个公民的义务。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对于我们实现共同富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一系列的税收都应该有着相关的规定。以下就是小编为你编写的有关“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的账簿凭证管理是如何规定的”的相关知识。

(1)设置账簿。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2)财会核算制度的备案。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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