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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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行政调解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是落实执法为民、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
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建立,是建设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实施的客观需要。
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城市拆迁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加强社会稳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及时处理、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积极收集调解当事人的信息,掌握调解当事人双方的动态等。
我局认真研究、剖析城市拆迁存在的难题,积极探索解决城市拆迁纠纷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形成以下工作情况报告。
一、健全工作机构,完善规章制度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按照我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积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专人负责,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领导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
果,最大限度地化解城市房屋拆迁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我局于2016年依法成立了拆迁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辖区内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调解工作。
同时,我局成立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我局行政调解工作。
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裁决调解室”和“城市房屋拆迁投诉中心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调解具体工作由我办牵头负责行政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和信息报送工作。
2、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⑴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
针对城市房屋拆迁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我办坚持实行领导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科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
严格落实
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我办内解决争议。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我办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⑵严格规范行政裁决听证程序
为了保证拆迁裁决和行政强制拆迁合法公正,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利益,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和《**市城市房屋拆迁听证程序》(试行),我办严格规范行政裁决受理听证程序。
对于同一拆迁项目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户数超过被拆迁总户数20%的,在受理拆迁裁决申请或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以听证的形式,听取拆迁当事人和相关听证人员对申请事项的意见或建议。
听证会除拆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参加外,我办还邀请房地产评估师、拆迁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参加听证。
听证结束之后,经听证人员进行合议,作出听证意见,我办根据听证人员听证意见作出书面的听证结果,告知拆迁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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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切实加强历史遗留案件的联调力度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
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我办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方式进行解决。
⑷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
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我办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解的,提请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⑸建立档案管理备案制度
为加强本文书立卷工作,归档的文件材料按年度立卷,分别立卷归档。
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
我办指定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
①平时归卷
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
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案件材料,由专人集中统一保管。
科室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
"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②立卷(案卷质量要求)
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案件办理的规律和特点,主要以案件受理与否、受理时间的先后、项目地块以及受理后达成的结果作为依据。
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按照裁决站对于接洽案件处理结果分为:达成协议(受理后自行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终结裁决;;撤销裁决;已下裁决;强制拆迁;
在归档的案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
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
③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声像档案是指我办行政裁决受理及投诉中心行政调解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案件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音文本、录像盘、摄像盘、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主要内容为反映案件公开、公平、公正的听证会、调解会,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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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情况等的声像资料。
收集要求为:一是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以防散失;二是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三是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
⑹畅通沟通渠道,在源头上保障平稳有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了应急领导小组,落实应急处置力量,在面上稳控和基地维稳两方面做到提前介入。
二是调整工作策略。
改变以往城市房屋拆迁中先拆后裁的情况,采取行政调查调解提前介入的策略,坚持不被习惯做法束缚,力争在被拆迁人及时了解城市房屋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及拆迁政策,以行政干预的方式保障被拆迁居民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慎用强迁”的原则。
我们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裁调结合、以调为主”的准则,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细致讲解拆迁政策。
二、严格考核问责
我局把行政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
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
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科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责任科室,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我办成立至今行政调解情况
(一)“行政裁决调解室”行政调解情况
我办自2016年成立至今依法共受理了58件行政调解案件,具体案件行政调解情况如下:
1、概况
共审核受理君平巷地块3户、陈麻婆地块9户、宽窄巷子地块16户、鼓楼南街交管局地块6户、锦绣工程地块1户、梵音寺地块3户、半边桥南路地块1户、实业街地块5户、西城角地块12户、上汪家拐地块2户,组织拆迁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共计500余次。
其中在案件受理后,下达行政裁决之前,经我办成功调解、促使当事双方达成安置协议共计15户;在已下达裁决书32户中,经我办成功调解、促使当事双方达成安置协议共计32户;在已召开行政强拆听证会的26户中,经我办成功协调、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26户。
至此,我办成立以来经行政调解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率为100%,而因行政裁决案件上访率则为零。
2、成功调解案例
⑴西城角巷重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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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市重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西城角巷项目拆迁自蜀都大道同仁路口向北至新华西路,改造路段长1800米,宽25米,将极大地改善市中心城区的交通畅通、满足民众的生活需要。
西城角巷从2016年9月动工以来,因剩余两户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而导致该拆迁项目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妥善解决剩余两户的拆迁问题无疑将为该重点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铺平道路。
2016年12月25日上午,我办举行了**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与江世英拆迁纠纷双方当事人行政裁决受理前的调查调解会。
会上,我办办案人员一是与被拆迁人江世英进行深入沟通,对其家庭背景、诉求等进行深入了解;二是在会上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拆迁行政裁决的相关法律法规、受理后的法律程序及法律后果向被拆迁人进行了耐心地解释和引导;三是在会后立即召集拆迁方**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对该户详细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并共同制定出多套安置方案、谈判策略,与被拆迁人进一步达成协议奠定基础。
最终于2016年1月22日,拆迁双方当事人就安置协议达成一致,西城角巷重点市政工程项目拆迁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6年2月21日,我办经过行政裁决受理听证正式受理西城角巷剩余户彭君的行政裁决申请。
同时,科室就该案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专案讨论、分析、研究,制定了数
套方案并及时与拆迁人**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进行沟通协调。
案件中因涉及到被拆迁方有专业从事房屋中介人员的介入,为维护城市拆迁及行政裁决的严肃性,我办在行政裁决程序中引入对拆迁中所涉及的特殊代理权限进行严格规定,对于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权限进行严厉限制,在法律程序上否定了专业从事房屋中介人员代理身份的合法性,并从根本上削弱了其在行政裁决过程中的不法气势、尽可能地避免其在行政裁决过程中可能对被拆迁人产生的误导。
针对该案无证房部分的安置方案,我办根据有法可依、有证可查的角度出发,查阅了**市近年来的拆迁行政裁决案例及查证了相关的拆迁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到被拆迁人的利益,在办案过程中为被拆迁人量身定做了一套合法、合情、合理的赔偿方案,最终拆迁双方当事人于2016年4月7日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这意味着西城角巷重点市政工程项目拆迁已取得全面告捷。
⑵提督街3号地块项目
2016年我办组织召开提督街3号产权人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分行与京谊公司行政调解2次;调解会上,我办办案人员与被拆迁人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分行的委托代表进行深入沟通,对其公司严格的管理制度、诉求等进行深入了解;会上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拆迁行政裁决的相关法律法规、向被拆迁人进行了耐心地解释和引导;会后立即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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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拆迁方京谊公司对该拆迁项目详细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并共同制定出安置方案、谈判策略,与被拆迁人进一步达成协议奠定基础。
最终使得该项目拆迁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城市房屋拆迁投诉中心调解室”行政调解情况
1、成立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成办发(2016)74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的通知》“五、健全拆迁投诉机制。
各区(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设立拆迁投诉中心,公开投诉电话。
被拆迁人对补偿标准、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向投诉中心投诉。
投诉中心应及时调查核实,并答复当事人。
”的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房屋拆迁,有效化解拆迁矛盾,及时解决被拆迁人的各种诉求,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我区房产管理局依法于2016年2月26日设立了**区房产管理
局城市房屋拆迁投诉中心,并通过市内各大媒体报刊向公众公布了投诉电话。
2、权责范围
根据成办发(2016)74号文件精神,投诉中心负责接受辖区内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中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异议的投诉,由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对投诉所涉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将定期对投诉中涉及的政策性和普遍性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房屋拆迁管理处报告。
对于已经受理的投诉,投诉中心将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并请投诉人对结果予以评议。
对内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投诉,在办理规定时限内确实无法办结而需要延时办理或暂时中止办理的,投诉中心将以书面方式函告投诉人,但办结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十个工作日。
3、调解概况
**市**区房产管理局房屋拆迁投诉中心自成立至今已接到群众电话千余组次,回复率100%,回访率达90%,极大地为被拆迁人提供了反映诉求的便利。
虽然投诉中涉及的问题大多并非属于我投诉中心受理范围,但我中心工作人员仍然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耐心引导投诉人到相应部门,及时让投诉群众方便、快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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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相关办事机构、及时处理有关事项。
4、成功案例
对内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投诉,我投诉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处理。
如今年2016年4月初,辖区街道办事处、区信访局及我投诉中心便陆续接到辖区内部分住户来访及上100余个/次来电反映、了解陕西街片区项目的拆迁情况。
因陕西街片区拆迁项目于2016年启动至今已沦为一“绊拉子”项目,给项目地块住户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了诸多的不便。
来访、来电住户均对其片区房屋的拆迁遗留问题表现出高度的关注,绝大多数的住户寄以通过城市房屋拆迁改善其居住环境。
后经我投诉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成立由我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专案调查小组于2016年5月11至14日每日早9点至晚9点在居民院落现场设立情况调查点,收集群众的诉求。
截止5月14日,我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对院落所居住住户发放投诉调查表共计100余份,收回居民调查表达70余份,期间我投诉中心共计出动工作人员80余人次。
通过调查、了解,我投诉中心充分地掌握了群众的诉求,以便我投诉中心下一步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地制定推动该地块综合环境治理的实施方案,切实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
四、我办行政调解工作目标
随着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不断推进,一些矛盾和
问题会逐步显现。
我办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规范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的预警机制,认真打造一个集中、透明、规范、联合、高效的公众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效能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加大调查、调解力度,充分运用效能处理手段,促进城市房屋拆迁环境的好转;加大案件办理力度;进一步完善效能制度,畅通民情渠道,有效化解城市拆迁矛盾;对案件做到能自办的不联办、能联办的不转办,切实提高投诉件的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启动民主测评,有效拓宽民主评议评价的广度和深度,实行案件集中讨论制,针对每一个案件,实行民主讨论,通过这样的制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根本利益及合法利益,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要持续不断地加强业务学习和队伍建设,在责任心和工作质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
要充分有效发挥区级、局级、科室三级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和项目方、被申请人、街道办事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评估师、公证人员“八位一体”的联动机制的作用,切实维护我区“依法拆迁、阳光拆迁、文明拆迁”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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