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视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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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11条视距的规定如下:

一、道路平面、纵断面上的停车视距应大于或等于表5.1.11-1规定值。寒冷积雪地区应另行计算。

二、车行道上对向行驶的车辆有会车可能时,应采用会车视距。其值为表5.1.11-1中停车视距的两倍。

三、对于凸形竖曲线和立交桥下凹形竖曲线等可能影响行车视距,危及行车安全的地方,均需验算行车视距。验算时,物高为0.1m;目高在凸形竖曲线时为1.2m,在桥下凹形竖曲线时为1.9m。

四、平曲线内侧的边坡、建筑物、树木等均不应妨碍视线应按横净距绘制包络线,包络线与路面边缘之间的障碍物应予清除。视距横净距计算公式见表5.1.11-2。

表中:a——最大横净距(m);

L——平曲线长度(m);

Ls——缓和曲线长度(m);

Li——曲线内侧汽车行驶轨迹长度(m);

Ri——平曲线内侧汽车行驶轨迹半径(m),其值为未加宽前路面内缘半径加1.5m;

Ψ——视距线所对的圆心角(°);

β——回旋线角(°);

am——汽车计算位置M或N到缓和曲线起点的距离(m);

ss——停车视距(m);

Lc——圆曲线长度(m);

a——道路中心线转角(°);

θ——通过汽车计算位置M(或N)与平曲线切线的平行线和M(或N)至缓和曲线终点间弦线的夹角(见图5.1.11-3)或平曲线切线与缓和曲线的弦线的夹角(见图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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