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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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r因果关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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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r因果关系评估
ADR(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估是指评价一种药物或其组分与
不良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以确定其对患者的影响。

目前,国际上对ADR 因果关系评价有多种方法,如Karach和Lasagna方法,计分推法,以
及贝叶斯不良反应诊断法等。

其中,以前者为最常用,它的评价准则是:①用药与反应出现的时间顺序是否合理;②以往是否有该药反应的报道;
③发生反应后撤药的结果;④反应症状清除后再次用药出现的情况;⑤有否其它原因或混杂因素。

该法的具体内容如下:
肯定(definite):用药以来的时间顺序是合理的,该反应与已知的药物不良反应相符合停药后反应停止,重新开始用药,反应再现;
很可能(probable):时间顺序合理,该反应与已知的药物不良反应相符合,停药后反应停止,无法用患者疾病来合理地解释;
可能(possible):时间顺序合理,与已知的药物不良反应符合,患者疾病或其他治疗也可造成这样的结果;
可疑(doubtful):不符合上述各项标准。

总的来说,ADR因果关系评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药物的剂量、给药途径、患者的个体差异、治疗过程中的其他因素等等。

因此,在进行ADR因果关系评价时,应该由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分析,以确保得出的结论准确、可靠。

不良反应因果关系

不良反应因果关系

不良反应因果关系引言:药物的使用是为了治疗疾病或缓解症状,但在使用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不良反应的问题。

不良反应指的是在使用药物期间出现的与药物有关的不良的生理或心理的反应。

不良反应与药物的安全性密切相关,因此了解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对于合理使用药物具有重要意义。

一、不良反应的定义和分类不良反应是指在正常剂量或使用情况下,药物引起的异常反应,可以是生理的、心理的或行为改变的。

根据发生的时间和严重程度,不良反应可分为早期反应和迟发性反应、常见反应和罕见反应、轻度反应和严重反应等。

二、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是指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因果联系。

确定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有助于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指导临床用药。

1. 可能由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可能由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是指药物可能导致不良反应,但尚无充分证据支持。

这些不良反应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观察来确定是否与药物有关。

2. 可能与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可能与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是指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也存在其他可能的因素。

这种因果关系需要通过进一步的研究和评估来确定。

3. 可能不与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可能不与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是指不良反应与药物无关,可能与其他因素或疾病本身有关。

这种情况下,需要排除其他可能的因素才能确定不良反应与药物无关。

三、评估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评估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评估方法:1. Naranjo不良反应概率判断表Naranjo不良反应概率判断表是一种用于评估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因果关系的工具。

通过回答一系列问题,可以计算出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的概率。

2. WHO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估标准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一套用于评估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因果关系的标准。

根据不良反应发生的时间、反应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

2463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

2463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

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 宏观评价法
➢ 宏观评价方法中,提出不良事件与药物 相关的假设方法有:差异法,协同法, 共变法,类比法,排除法。 ➢ 常用的宏观评价方法有病例对照研究和 队列研究。
✓ 微观评价法 ✓ 宏观评价法
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 微观评价法
• 微观评价:指具体的某一不良事件与药物 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判断,即个案因果关系 判断。
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 微观评价法
在确定药物和不良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时通 常采用标准化评价方法
可疑
doubt ful
条件
conditi onal
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
诊断药物不良反应的主要依据
➢ 时序性:这种不良事件是否发生在被怀疑的药 物应用之后。
➢ 文献合理性:以前对这种反应是否有结论性 的报告。
➢ 撤药试验:停止使用被怀疑的药物,不良反 应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得改善。
➢ 再次使用被怀疑的药物后,这种不良反应又 发生(激惹现象)。
➢ 影响因素甄别
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 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方法
符合“很可能”的标准
➢ 在药物应用之后有一个合理的时间顺序 ➢ 符合药物已知的反应特点 ➢ 经停药证实,但未经再给药证实 ➢ 病人的疾病不能解释
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 微观评价法
计分推算法(Naranjio法)评定因果关系等级
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 宏观评价法
• 宏观评价:运用流行病学的研究手段和方 法来验证或驳斥某一不良事件与药物之间 因果关系的假说。
可能 possible
肯定 很可能 definite probable
4
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 微观评价法
符合“肯定”的标准

如何评定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

如何评定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

如何评定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
闫永峰
【期刊名称】《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年(卷),期】2005(0)1
【摘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要求报告者对药物不良反应进行关联性评价,也即
因果评定,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者如何对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因果关系进行评定,以确定其发生是否由所用药物引起,或由疾病变化、药物使用不当等其它因素引起,对保证报表的有效性有重要意义。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实:1.时间联系详细询问患者不良反应发生前后的用药情况,确定不良反应是在用药其间发生,还是在没有用此药前已经发生,或用药后多长时间发生。

2.以往是否已有对所用药物不良反应的评述和报道如果有,则有因果关系存在的可能性,如果没有,那么要进和地更详细的研究,确定是否属新发生或新发现的良反应,并寻找发生的可能原因药理学基础,以便解释和确定彼此之间的关系。

【总页数】1页(P59-59)
【关键词】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药品不良反应;药物使用;报告表;药理学基础;用
药情况;关联性;有效性;重要意义
【作者】闫永峰
【作者单位】山西省忻州市药监局神池分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97
【相关文献】
1.浅谈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 [J], 王亚
2.基于数据挖掘的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研究 [J], 张文辉;赵文光
3.倡议建立协调统一的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标准 [J], 黄仟;温泽淮
4.单一事件药物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评价 [J], 黄宇虹;张伯礼
5.流行病学因果关系与药物不良反应——评一起苯丙醇氨(PPA)与出血性中风关联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J], 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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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概述与存在问题的思考

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概述与存在问题的思考

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概述与存在问题的思考药物临床试验的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是保证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关键。

正确评估不良反应与药物因果关系可以帮助医药行业决策者、监管机构以及临床医生做出准确的判断,从而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然而,当前的评价方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概述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

一、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概述在药物临床试验中,评价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一般来说,不良反应可以由多种因素引起,包括药物本身的作用、患者个体差异、基础疾病、其他合并用药等。

评价因果关系需要进行合理的判断和分析。

目前常用的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判定性因果关系评价方法:根据不良反应发生的时间、药物作用机制、剂量-反应关系等指标,利用专家判断或者一套固定的评判标准来确定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

2. 概率性因果关系评价方法:通过统计分析来计算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的概率,如利用风险比、比值比等方法来评估不良反应发生的概率,进而判断其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

3. 系统评价方法:利用系统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从大样本、多中心的角度,对药物与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以上方法都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可以辅助临床医生和监管机构进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的判断和评估。

二、存在问题的思考尽管以上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评价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 主观性评价:判定性因果关系评价方法主要依赖专家的主观判断,存在个体差异和不可重复性的问题。

概率性因果关系评价方法虽然引入了统计学方法,但仍然受到样本数量和质量的限制。

2. 缺乏标准化评价方法: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标准和方法,导致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和一致性不足。

不同的评价方法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存在评估结果不一致的问题。

不良反应因果关系

不良反应因果关系

不良反应因果关系随着药物的广泛应用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对药物的不良反应也越来越关注。

不良反应是指在治疗过程中,药物对人体产生的不良效果。

不良反应的发生与药物的特性、剂量、使用方式以及个体差异等因素密切相关。

本文将从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出发,探讨其对治疗和药物使用的影响。

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是指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因果联系。

在临床实践中,医生和药师需要判断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便决定是否需要改变治疗方案或停止药物的使用。

因果关系的判断是基于一系列的证据,包括药物的作用机制、药物的生物利用度、病人的病史、药物的剂量和使用时间等。

一般来说,判断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可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时间关系: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存在时间上的关联性。

通常情况下,药物的不良反应会在使用药物后的一段时间内发生,而停药后不良反应会逐渐消失。

2. 剂量效应: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存在剂量依赖性关系。

即药物的剂量越大,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越高。

这是因为药物的剂量越大,药物对人体的影响越大,从而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

3. 重复应答:在相同剂量下,相同药物可以引起不良反应的个体差异。

有些人对特定药物更敏感,更容易发生不良反应,而有些人则相对不敏感。

4. 排除其他因素:在判断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时,需要排除其他可能的因素。

例如,不良反应可能是由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疾病本身或其他环境因素引起的。

通过对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的判断,可以帮助医生和药师更好地评估药物的风险和益处,并制定更合理的治疗方案。

对于已经发生的不良反应,及时停药或调整剂量可以避免进一步的损害。

对于潜在的不良反应,可以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例如监测药物浓度、调整剂量或选择其他治疗药物。

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也对药物的研发和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药物研发过程中,需要对药物的不良反应进行评估,以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药物上市后,监管部门也会密切关注药物的不良反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不良反应因果评价方法

不良反应因果评价方法

不良反应因果评价方法引言:随着医药科技的发展和药物的广泛应用,对于药物的不良反应评价显得尤为重要。

不良反应因果评价的目的是确定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为临床用药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介绍不良反应因果评价的方法及其应用。

一、病史回顾法病史回顾法是最常用的不良反应因果评价方法之一。

通过详细收集患者的病史信息,包括用药史、疾病史、过敏史等,以确定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关联性。

此外,还需要了解患者的其他可能影响因素,如饮食、环境等。

通过对比患者发生不良反应前后的病史信息,可以初步判断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临床试验法临床试验法是一种系统的不良反应因果评价方法。

在临床试验过程中,通过对药物的应用和不良反应的监测,可以明确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

临床试验法通常包括安慰剂对照试验、剂量反应试验等。

通过对比药物组和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可以初步判断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关联性。

三、实验室研究法实验室研究法是一种基于动物实验的不良反应因果评价方法。

通过在动物体内给药,并观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可以初步判断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

实验室研究法可以排除人类主体的个体差异,为不良反应因果评价提供客观的依据。

四、文献回顾法文献回顾法是一种系统性的不良反应因果评价方法。

通过回顾已发表的相关文献,收集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关联性数据,可以初步判断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回顾法可以提供大量的研究数据,为不良反应因果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五、专家评估法专家评估法是一种综合性的不良反应因果评价方法。

专家通过综合分析病史回顾、临床试验、实验室研究和文献回顾等多个方面的信息,对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评估。

专家评估法可以排除其他可能的因素干扰,提供较为准确的不良反应因果评价结果。

结论:不良反应因果评价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不同的问题和目的选择适合的评价方法。

不良反应因果评价对于药物的合理应用和患者的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应引起医务人员的重视。

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估方法综述与问题探讨

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估方法综述与问题探讨

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估方法综述与问题探讨药物临床试验的关键任务之一是评估药物的不良反应。

正确评估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对于保障患者的安全至关重要。

为此,临床研究人员和监管机构需要采用适当的方法来确定药物不良反应与特定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

本文将深入探讨目前常用的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估方法,并进一步探讨其中的问题和挑战。

在药物临床试验中,通常有两种主要的方法用于评估药物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经验性方法和统计学方法。

经验性方法主要基于医生和临床经验,通过观察不良反应的发生时间、症状特点和药物停用后反应的消失情况等来推断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

虽然这种方法简单易用,但其主观性较强,结果可能受到医生主观判断和个体差异的影响。

相比之下,统计学方法通过统计学分析来评估药物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

其中最常用的方法是利用药物不良事件报告系统,通过药物危险性比(ADR比)来判断不良反应的发生与特定药物之间的关系。

ADR 比是指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频率(发生不良反应的患者数或发生的不良反应的总次数)在用药组之间的比值,与未用药组相比。

如果ADR 比高于1,即用药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未用药组,那么可以初步认定该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然而,统计学方法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对样本量要求较高,对药物的剂量和使用条件敏感等。

除了经验性方法和统计学方法,近年来还涌现了一些新的评估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的方法。

比如,基于数据挖掘和机器学习的方法已经开始在药物临床试验中得到应用。

这些方法能够通过分析大量的临床数据和药理学信息,快速发现和评估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的关系,为临床研究人员提供更多的线索和指导。

尽管现有的评估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的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它们仍然是目前药物临床试验中最为常用和可靠的方法。

在使用这些方法时,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其优缺点,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患者个体差异、药物剂量和使用条件等。

药品不良反应案件中的因果关系证明

药品不良反应案件中的因果关系证明

①张建平:“法律上如何证明药品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载《药物警戒》2006年第3期。

②王利明:《侵权责任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81页。

药品不良反应案件中的因果关系证明文/焦艳玲司艳丽近年来,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频发,如龙胆泻肝丸事件、鱼腥草事件、欣弗事件、拜斯亭事件等等,由此引发的侵权赔偿诉讼数量日益增加。

在侵权法的视野下,要认定药品侵权责任成立,因果关系是必须具备的要件,即必须证明患者所受健康损害是由其所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造成的。

因果关系的证明历来是侵权判定中最困难的问题,关于因果关系证明的学说是侵权法理论中最复杂的部分。

而在药品不良反应案件当中,受患病因素的复杂性、药害的长期潜伏性、药害举证的高度技术性等因素的影响,因果关系的证明更加困难。

这种因果关系举证的困难往往使维权的受害者在诉讼中遭遇阻碍。

以龙胆泻肝丸事件为例,著名药品企业同仁堂生产的龙胆泻肝丸被曝可能导致严重的肾脏疾病,自2003年以来引发一系列诉讼索赔案,但最终大多被法院判决驳回,主要原因就是因果关系证明不充分。

在相关诉讼中同仁堂的辩护律师曾指出,原告所患肾脏疾病不能证明一定是服用龙胆泻肝丸所致,因为很多诱发因素均可导致此类疾病发生,除非原告能够证明其所患疾病与龙胆泻肝丸有直接关联。

按照这样的逻辑,即使已有国内外众多文献报道和众多药害实例,但在国家有关权威部门作出龙胆泻肝丸的长期毒性鉴定前,受害人如果不能证明龙胆泻肝丸有毒并且无其他诱发因素,就不能认定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这对患者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关于龙胆泻肝丸肾毒性案件,曾有人描述一种举证悖论的现实:“你必须先到公证处去,验证你的肾没有问题,然后当着公证员的面吃下相关企业的2盒药,你再去检查发现了肾功能衰竭,然后你才能够告。

”①药品不良反应案件中的举证困境暴露了一般的因果关系判定方法在面对药害案件时的不适应性,为克服这种不适应性,必须探索新的因果关系证明方法。

药品不良反应的基本知识和分析评价

药品不良反应的基本知识和分析评价
联系强度: 即发生事件后撤药的结果和再用药的后果,相当于报表不良反应栏中“停药或减量后反应是否消失 或减轻,及再次用药是否再次出现同样的反应”,即激发试验是否阳性。
SFDA推荐—— ADR因果关系评价 (推理法)原则
有否其它原因或混杂因素: 如并用药物、原患疾病及其它治疗的影响或特殊敏感体质等。
肯定 很可能 可能 可能无关
药物不良事件 (Adverse Drug Event,ADE) 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临床事件,它不一定与该药有因果关系。
药品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
(一) 副作用 (Side effect):
治疗量下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不适反应。 产生原因: 药物选择性低,作用范围广,治疗时所用一个作用,其它作用就成了副作用。 随着治疗目的不同,副作用也可以转为治疗作用。如沙利度胺、阿托品、苯海拉明等。
➢ 可 能: 时间顺序合理; 与己知药品不良反应符合/不明; 停药或减量后,反应消失/没有消失/不明; 再次使用可疑药品反应未再出现/不明; 患者疾病或其它治疗也可造成这样的结果。
➢ 待评价:现有资料无法进行评价,需进一步补充 资料。
➢ 无法评价:现有资料无法进行评价,且补充资料 无法获得。
是否具有联系的一贯性: 与现有资料(或生物学上的合理性)是否一致,即从其它相关文献中已知的观点看因果关系的合理性, 如动物试验的数据、病理生理学的理论、其它有关问题的研究成果等等;另外以往是否已有对该药 反应的报道和评述,即相当于报表不良反应分析栏中“反应是否符合该药已知的不良反应类型”。
SFDA推荐—— ADR因果关系评价 (推理法)原则
(二) 毒性作用 (Toxic effect): 治疗量下出现的毒性反应。 可由病人的个体差异、病理状态或合用其它药物引起敏感性增加而出现毒性,如因用量过大而产生的毒性 作用,则不属于药物不良反应.

WHO国际药物监测中心对可疑不良反应的因果

WHO国际药物监测中心对可疑不良反应的因果

WHO国际药物监测中⼼对可疑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如何分级? WHO国际药物监测中⼼将可疑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分成如下级别: 1.certain 2.probable/likely 3.possible 4.unlikely 5.conditional/unclassified 6.unassessible/unclassifiable 实际上,主要是4级,即肯定(certain),很可能(probable/likely),可能(possible),不太可能(unlikely)。

conditional/unclassified和unassessible/unclassifiable均不属于因果关系的正式术语,前者是指报告资料有待作进⼀步的补充和评价,然后再决定其级别;后者是由于报告资料不考试,⼤站收集⾜或存在⽭盾⽽⽆法评价。

WHO因果关系评价的具体内容如下: CERTAIN A clinical event, including laboratory test abnormality, occurring in a plausible time relationship to drug administration, and which cannot be explained by concurrent disease or chemicals. The response to withdrawal of the drug (dechallenge) should be clinically plausible. The event must be definitive pharmacologically or phenomenological,using a satisfactory rechallenge procedure if necessary. PROBABLE/LIKELY A clinical event, including laboratory test abnormality, with a reasonable time sequence to administration of the drug, unlikely to concurrent disease or other drugs or chemicals, and which follows a clinically reasonable response in withdrawal (dechallenge)。

药物与不良事件因果关系标准

药物与不良事件因果关系标准

药物与不良事件因果关系标准
不良事件,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并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而不良反应是指药品在常规剂量下用于预防、诊断或治疗或者调整生理机能时出现的不适和非预期的反应。

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的区别:只要是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不良医学事件都是不良事件,但不一定和试验药或参比药有关,而不良反应却与药物有因果关系。

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的关系:
1)肯定有关:事件出现的时间符合用药的时间顺序,反应符合研究药物已知的反应类型,停药后改善,重复给药再次出现。

2)很可能有关:有接受试验药物证据,不良事件的出现与试验药物应用有时顺序关系,停药后不良事件减轻或消失,但为再次用药。

3)可能有关:事件出现的时间符合用药的时间顺序,反应符合研究药物已知的反应类型,病人的临床状态或其它治疗方式也有可能产生该反应。

4)可能无关:事件出现的时间不符合用药的时间顺序,反应不太符合研究药物已知的反应类型,病人临床状态或其它治疗方式也有可能产生该反应。

5)无关:事件出现的时间不符合用药的时间顺序,反应符合非研究药物已知的反应类型,病人的临床状态或其它治疗方式也有可能产生该反应,疾病状态改善或停止其它治疗方式反应消除,重复使用其它治疗方法反应出现。

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概述与存在问题的思考

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概述与存在问题的思考

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概述与存在问题的思考药物临床试验是新药上市前必须进行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评价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药物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是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

因此,评价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的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进行概述,并探讨存在的问题。

一、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概述1. Bradford Hill标准Bradford Hill标准是评价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的经典方法。

该方法包括九个方面:时间关系、强度关系、一致性、特异性、实验性、剂量反应关系、再次暴露、实验和生物学原理。

这些方面的评价可以帮助评估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

2. Naranjo评分法Naranjo评分法是一种常用的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

该方法包括十个问题,包括药物暴露时间、不良反应出现时间、不良反应消失时间、再次暴露、其他可能原因等。

每个问题都有不同的分值,最终得分可以帮助评估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

3. WHO-UMC评价方法WHO-UMC评价方法是一种基于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因果关系评价方法。

该方法包括时间关系、药物暴露时间、不良反应出现时间、不良反应消失时间、再次暴露、其他可能原因等方面的评价。

该方法可以帮助评估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且可以用于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预警。

二、存在问题的思考1. 主观性问题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存在主观性问题。

不同的评价者可能会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判断得出不同的结论。

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客观、标准化的评价方法,以减少主观性对评价结果的影响。

2. 缺乏统一标准目前,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缺乏统一标准。

不同的评价方法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这给药物临床试验的结果带来了不确定性。

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统一的评价标准,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数据质量问题药物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需要依赖丰富的数据支持。

adr因果关系评估方法

adr因果关系评估方法

adr因果关系评估方法一、什么是 ADR 因果关系评估方法。

ADR 因果关系评估方法,简单来说,就是判断药物不良反应(ADR)与使用某种药物之间是否存在真正的因果关联。

这可太重要啦,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命安全。

1.1 评估的重要性。

这就好比在走一条充满迷雾的道路,得搞清楚到底是哪块石头绊了脚。

如果不能准确评估 ADR 因果关系,可能会让患者承受不必要的痛苦,甚至延误病情。

1.2 评估的复杂性。

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就像解一团乱麻,里面的因素错综复杂。

患者自身的身体状况、同时使用的其他药物、基础疾病等等,都可能影响评估的结果。

二、常见的 ADR 因果关系评估方法。

2.1 病例报告和系列病例分析。

这就像是侦探在收集线索,通过一个个具体的病例,寻找其中的共同点和规律。

但这种方法有时候就像盲人摸象,只能看到局部,难以全面把握。

2.2 队列研究。

好比是一群人一起往前走,看看谁在吃了某种药后出现了不良反应。

不过这需要长时间的观察和大量的数据,费时费力。

2.3 实验性研究。

这就像是在实验室里做严格的实验,控制各种变量,来确定药物和不良反应之间的关系。

但在实际应用中,往往受到很多限制。

三、如何准确进行 ADR 因果关系评估。

3.1 全面收集信息。

要像撒大网捕鱼一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患者的病史、用药史、家族病史等等,都得了解清楚。

3.2 综合分析判断。

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把收集到的信息综合起来,权衡各种可能性。

就像拼图一样,把一块块碎片拼成完整的画面。

ADR 因果关系评估方法是医疗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我们认真对待,谨慎判断,才能为患者的健康保驾护航。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所以,咱们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把这事儿做好!。

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依据和评定方法 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依据和评定方法 药品不良反应
大量信号产生需 对该产品采取相
应措施的时期
一、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依据
因果分析主要依据以下五个方面: 1. 时间联系 2. 既往报道和评述 3. 发生事件后撤药的结果 4. 再次用药结果 5. 影响因素甄别
二、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方法
可分为微观评价和宏观评价 微观评价:个案因果关系判断。 宏观评价:流行病学的方法验证
(一)微观评价
1.Karch-Lasagna评定方法 按因果关系的确定程度分为:肯定, 有可能、可能、条件、可疑五种。 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所采用的方法 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发展,也分为5级标准。 不可能→可疑→可能→很可能→肯定。
第四章 药品不良反应
学习目标:
1.掌握:药物不良反应的定义、分类和防治; 2.熟悉: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药物不良 反应监测和报告方法; 3.了解:药物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评定依据和 评定方法。
第二节 药品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
依据和评定方法
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依据
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应对不良反应发生 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研究,以确定其发 生是否由所用药品引起,或由疾病变化、 药物使用不当等其他因素引起。
不可能 • 不符合上述标准
2.计分推算法
对时间顺序、是否已有类似反应 资料等基本问题都予以打分,最后根 据所计总分评定因果关系等级。
计分项目见表3-2.
(二)宏观评价
运用流行病学的研究手段和方法来验证或驳斥某 一不良反应事件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假说。
1.信号出现期 2.信号加强期 3.信号评价期
肯定 很可能
可能
• 用药时间顺序合理;与已知药品不良反应 相符合,停药后反应停止,重新用药,反 应再现
• 用药时间顺序合理;与已知药品不良反应 相符合,停药后反应停止,无法用患者疾 病进行合理解释

国内外不良反应因果判断原则及评价方法解读

国内外不良反应因果判断原则及评价方法解读

国内外不良反应因果判断原则及评价方法解读不良反应因果关系判断是药物警戒研究的通用程序,目前尚无统一的判断标准与分类标准。

时间性、一致性、特异性、反应程度是不良反应因果判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众多,大致可分为标准化算法、专家判断法、贝叶斯法。

部分评价方法分类标准之间定义模糊不清、病例资料的不完整、评价者临床应用时的不同理解均是造成评价结果不同的重要原因。

几乎每一种方法均对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进行分级,主要为5级分类,但评级方法间的基本原理、评价标准、特异度与敏感度有所差异。

每一种方法均有其优缺点,尚无一项标准化的方法适用于所有的不良反应评价。

标签:不良反应;个例评价;因果判断原则;因果评价方法不良反应因果判断是特定的治疗与观察到的不良事件之间因果关系可能性的评价,已经成为药物警戒研究中通用的程序。

本文综述国内外不良反应个例评价的因果判断原则与评价方法,讨论不良反应因果评价存在的问题,比较评价方法间的异同点,分析不同方法的优缺点。

1不良反应因果判断原则1.1时间性时间性是指用药与不良反应的出现有无合理的时间关系,尤其是符合药物作用的潜伏期。

先因后果,原因与结果的间隔时间符合已知的规律,如常发生Ⅰ型变态反应的中药注射剂,引起的过敏性反应多发生在用药后0.5h 内[1];吩噻嗪类药物引发肝损害一般为服药3~4周以后出现。

另外,可观察用药与首次出现不良事件的时间间隔是否符合该药的药动学参数。

在因果关系评价中,WHO、法国、瑞典、中国等药品管理机构均将可疑药物与临床事件之间的时间序列关系作为首要的判断条件。

1.2一致性因果判断的一致性是指发生的反应是否与药物已有的信息一致,如已知的不良反应类型、厂家、批号、剂型、用法与用量、用药原因,能够用来解释特异性临床表现的药理学理论,以及相关文献的观点等。

Emanueli[25]等因果评价方法均将其作为记分的重要评价标准。

也有学者[6]认为因果判断的一致性是指不应有时间、地点、人群的特异性,而且对于不同的观察方法得出的结论也是一致的。

adr因果关系评价

adr因果关系评价

adr因果关系评价
ADR是药品不良反应的缩写,是指在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与该药物有关的负面反应。

ADR因果关系评价是对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治疗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其程度。

ADR因果关系评价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1. 时间关系:即药物治疗后不良反应出现的时间间隔。

如果药物治疗后不良反应时间短,通常认为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存在较强的因果关系。

2. 反应特征:即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及表现形式。

如果不良反应严重并与该药物的作用相符合,则说明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存在较强的因果关系。

3. 排除其他因素:即排除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反应的因素,如基础疾病、其他药物等。

4. 重复应答:即相同药物治疗后多次出现相同的不良反应,进一步说明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DR因果关系评价的结果可以被用于药物的安全性评估、药物治疗的风险管理和不良反应的风险提示等方面。

同时,ADR因果关系评价也为药物研发和临床应用提供了参考和指导。

- 1 -。

不良事件因果关系判断标准

不良事件因果关系判断标准

不良事件因果关系判断标准不良事件因果关系判断标准是指对于发生在某一对象上的不良事件与该对象本身特征之间的关系判断的标准。

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1. 时间关系:时间关系是判断不良事件因果关系的重要标准之一。

如果不良事件发生在特定对象之后,那么通常可以认为该事件有可能是由该对象引起的。

例如,如果一个人在接种疫苗之后出现了过敏反应,那么可以初步认为这个不良事件与疫苗有可能有因果关系。

2. 空间关系:空间关系也是判断不良事件因果关系的重要标准之一。

如果一个不良事件发生在特定对象的周围环境中,而其他类似的对象周围没有类似的不良事件发生,那么可以初步认为这个不良事件与该对象有因果关系。

例如,如果一家餐馆的食物中毒事件只发生在用特定原料制作的菜肴上,而其他餐馆使用相同原料制作的菜肴没有出现类似事件,那么可以认为这个不良事件与该餐馆的原料有可能有因果关系。

3. 频次关系:频次关系是判断不良事件因果关系的一个补充标准。

如果一个特定的不良事件在多次实验或观察中频繁发生,并且与该对象存在紧密联系,那么可以认为这个不良事件与该对象有可能有因果关系。

例如,如果某种药物在多次临床试验中频繁出现导致肝功能损害的不良事件,而其他类似药物在类似试验中没有出现类似事件,那么可以认为这个不良事件与该药物有因果关系。

4. 剂量关系:剂量关系是判断不良事件因果关系的另一个重要标准。

如果一个特定的不良事件发生的概率与该对象接受的剂量存在正相关关系,那么可以认为这个不良事件与剂量有因果关系。

例如,某种药物在低剂量下不会引起不良反应,但在高剂量下会导致严重的不良事件,那么可以认为这个不良事件与剂量有因果关系。

总之,不良事件因果关系判断的标准主要包括时间关系、空间关系、频次关系和剂量关系。

在实际判断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可能的因素,如其他影响因素的排除、相关研究数据的支持等。

因果关系的判断应该是科学、客观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过程。

SAE与研究药物相关性判断说明

SAE与研究药物相关性判断说明
SAE与研究药物有关判断说明
项目
专业
主要研究者
受试者姓名缩写
SAE发生时间
报告时间
SAE情况
□死亡 □危及生命 □导致住院 (○入院 ○延长住院)□伤残/功能障碍 □致畸 □其它
SAE转归
□症状消失 □症状持续 □死亡
严重不良与药物因果关系判断
1.因果判断地有关指标:
1开始用药时间与可疑不良反应出现时间有无合理地先后关系。
判定依据:
报告签名
报告职称
2可疑地不良反应是否符合该药物已知地不良反应类型。
3停药或降低用量,可疑不良反应能否减轻或消失。
4再次接触同样药物后是否能再次出现同样反应。
⑤可疑不良反应是否可疑用有关病例状况,合并用药,现用疗法,曾用疗法来解释。
2.因果关系地判断:依据上述五个指标,分析因果关系。
五分法:无关,可能无关,可能有关,很可能有关,肯定有关;
严重不良反应地分析方法序号指标肯定有关很可能有关
可能有关
可疑/可能无关
不可能/无关
1
与用药有合理地时间顺序





2
符合已知地药物反应类型





3
停药后反应减轻或消失


±
±

4
再次给药后反应反复出现





5
无法用疾病,合并用药等解释



±

判断结果
□肯定有关□很可能有关□可能有关□可疑/可能无关□不可能/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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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判断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是药物不良反应监察中最关键和最困难的问题,至今仍无统一的国际性的评价标准,大体上可分微观评价和宏观评价。

所谓微观评价是指具体的某一不良事件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判断,即个案因果关系判断;所谓宏观评价是指通过运用流行病学的研究手段和方法来验证或驳斥某一不良事件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假说。

因果关系评定(A4-1-1) 从医学角度讲,因果评定是各种诊断方法的运用。

即对该病人的问题由该药引起的可能性有多大?的医学回答。

注意因果关系评定与因果关系的流行病学方法的区别:流行病学涉及的是人群,而因果关系评定主要是个例报告。

另外,流行病学着重的是联系的特异性和联系的程度,而在因果关系评定中,根据有无其他诱发因素来推断特异性,而联系的强度主要由去激发(A4-1-2-1-1)(dechallenge)与再激发(rechallenge)的结果得出。

因果关系评定中最重要的因素(A4-1-2)药物不良事件个例报告的因果关系评定与5个方面的资料特别有关。

相关的联系(A4-1-2-1) 是预期的不良反应吗?(A4-1-2-2) 特殊的临床或病理症状(A4-1-2-3) 已排除了其他原因?(A4-1-2-4) 病人的特点(A4-1-2-5)(A4-1-2-1)药物暴露的时间(A4-1-2-1-1) 部位(A4-1-2-1-2) 再暴露(A4-1-2-1-3) 剂量(A4-1-2-1-4)(A4-1-2-1-1)药物暴露的时间相关不良事件是否真的在用药后出现,停药后药物不良事件是否消失。

后者即称为去激发(dechallenge)实验。

当撤药后,药物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有明显减轻,即为去激发阳性。

不可逆转的不良反应很少,但组织损伤比功能性疾患恢复的时间更长。

(A4-1-2-1-2)部位假如药物不良事件发生在皮肤,且药物又是局部治疗,相关性就好。

同样,注射部位的疼痛可能与注射的药物有关,而不大会是全身作用的结果。

(A4-1-2-1-3) 再暴露(reexposure)再暴露,即通常指的再激发(rechallenge),某一不良反应发生后,为确证而再次使用该药,看该不良反应是否再发生。

再暴露既可能是偶然的,也可能是有意进行的。

当有可能进行且为伦理道德所接受时,应尽可能进行激发实验,尤其在认为药物为病人所必需时;如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就不能进行该项实验。

当重新应用同样剂量的该药时,应特别注意不良事件是否会全部再现并以同样的程度,尤其是一些客观指标的全部再现?如果重新用药后不良事件只是部分再现,再激发就不能认为是阳性,而仅是提示。

当然也不能称阴性,因为不能说再现不良事件已完全失败。

而且注意:──再暴露必须给同样的剂量,并有足够的疗程。

只有在药物不良事件明显已提早再现的情况下,疗程才能比以前缩短。

再暴露之前的中断用药时间必须足以使药物完全消除,必须长于药物不良事件完全消散所需的时间。

──当不良事件纯粹是主观感觉时,再激发一般是无用的,且还可能误导,除非能进行双盲和安慰剂对照。

(A4-1-2-1-4) 剂量除了考虑使用的总剂量(或疗程),也应考虑每次使用的剂量:有些病人也许会依自己的感觉修改剂量,因此弄清病人使用的实际剂量至关重要。

必要时可抽取病人血样测定血药浓度。

(A4-1-2-2) 是预期的不良反应吗?──症状能否为药物的药理作用解释;──是否有其他方面的数据支持这种联系,如以往的病例或是类似药物曾出现相似的问题。

如果事件是已知的或是预期的药物反应,药物是不良事件的原因的机会就大:在这种情况下,药物不良事件纯粹就是不良反应。

(A4-1-2-3) 特殊的临床或病理症状有些药物相关事件具有特殊的症状,如心得宁引起的眼-粘膜-皮肤综合征,美西麦角引起的腹膜后纤维化等。

这些症状在日常的医疗中很少发生,且强烈表明是外界因素的作用,病例的这种特点,提示药物可能在起作用。

(A4-1-2-4) 已排除了其他原因?(1)关于其他药物,病人有时会遗忘应用过的药物,尤其是家庭备用的,如一般的止痛药、非处方药、妇女的口服避孕药等,中草药、茶制品也应注意。

(2)关于疾病的自然进程,不能只考虑到药物正在治疗的疾病,还应考虑到其他的原先就有的,以及并发的疾病。

不管用药情况怎样,疾病总有其自然变化,有时日常生活中没有明显的药物治疗或其他的因素,也会有轻微的不良反应。

(A4-1-2-5) 病人的特点有些习惯、经历、家族史,甚至可能是生活方式的信息,也可能有助于解释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

诸如饮酒、用药,既往过敏史,既往疾病史等都可能有特殊的相关性;同时尚应了解病人以往用该药有否出现同样的反应。

因果关系评定的方法(A4-1-3)总体判断(A4-1-3-1) 标准化评价(A4-1-3-2)(A4-1-3-1)总体判断也即凭老经验作出判断药物引起不良事件的可能性大小。

其过程大致概括为:评估者试图考虑到所有引起药物不良反应的因素,在脑海中把这些因素排列起来,根据相对重要性大小进行权衡,最后得出有关药物引起该事件可能性大小的结论。

一般,专家的总体判断结果较为可信。

在药物不良反应监察的初期阶段,即六十年代初至七十年代是药物不良反应判断的唯一方法。

优点:·判断过程简单·易于进行缺点:·重现性差,不同的观察者之间,甚至同一观察者在不同的时间所得出的结论可能不一致;·判断过程无法解释;·正确性与判断者的专业水平和经验而定;·衡量标准不一致(同一事件,有人评为可能,有人评为很可能)。

(A4-1-3-2)标准化评价(Standardized Assessment)是利用影响药物与不良事件之间因素,设置相应的问题,根据对问题的不同回答计以不同的分值,再根据所得总分向概率范畴的定量估计转换,评出不良事件与药物的相关程度:肯定、很可能、可能、可疑等4个等级。

七十年代中期和八十年代后期成为药物不良反应因果评价方法的主流,目前仍在继续使用。

标准化评价通常包括的问题·药物不良事件与用药的时间关系;·有否引起药物不良事件的其他因素;·有否类似反应的报道;·撤药反应;·激发反应优点:·判断过程清晰可见;·结论的重现性和正确性较总体判断提高缺点:·对各问题的回答仍需临床经验和主观判断;·不能用于不可逆转反应的评价;·运用时相对不便(需特定的表格或问卷)目前尚无能为各方广泛接受的国际性因果评定的共同标准,已知的20多种方法可分为以下3类。

将药物不良事件分类为各种等级的规则系统(A4-1-3-2A)因果等级计分的规则系统(A4-1-3-2B).贝叶斯概率法(A4-1-3-2C)(A4-1-3-2A)将药物不良事件分类为各种等级的规则系统有下述等级,1)肯定或确实有关;2)很可能有关;3)可能有关;4)很可能无关;5)肯定无关等。

此外,对需要更多的数据才能作评定的药物不良事件,还需有一个不能区分的或是条件的等级。

每种药物不良事件等级的划分都是通过树型分析方法来进行的。

已发表的有Irey,Karsh和Lasagna,以及J. Jones 研制的FDA方法。

(A4-1-3-2A-1)(A4-1-3-2A-1)FDA药物不良反应评判方法要求回答4个基本问题,即:(1)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是否合理?(2)停药后病人是否有改善?(3)再激发,事件是否重现?(4)事件是否能被病人临床状况的特点解释?事件是否与药物应用有合理的时间关系?否→因果关系考虑是非直接的↓是是否进行药物的去激发?否→因果关系考虑可能↓是去激发后事件是否减轻?否→因果关系考虑可能↓是↓是是否进行再激发?否→事件是否能由当前的临床状况引起?否→因果关系考虑可能↓是再激发后,反应或事件是否再现?否→因果关系考虑可能↓是因果关系考虑为高度很可能药物与事件之间因果关系判断FDA规则(树型分析法)该法不适合评定不可逆转的药物反应,因为去激发总是阴性,也不可能进行再激发。

(A4-1-3-2B)因果等级计分的规则系统即以分数作为评价药物与事件因果相关的程度。

该法对一系列与上述树型分析法中相似的问题进行回答,根据不同的回答予以不同分值,再进而划分因果等级。

也即标准化评价。

已发表的有:Kramer等的方法,Naranjo方法(A4-1-3-2B-1),Venulet等的方法,法国官方药物警戒机构采用的方法,以及我国卫生部推荐的方法(A4-1-3-2B-2)(A4-1-3-2B-1)Naranjo的APS评分法Naranjo的APS评分法(Adverse drug reaction Probability Scale) Naranjo, 1981是否不知道1. 以前有类似的报道吗? +1 0 02. 不良事件是在应用可疑药物之后出现的吗? +2 -1 03. 当撤药后或应用特定的对抗药后不良反应有所好转吗? +1 0 04. 当再次用药后,不良反应又出现吗? +2 -1 05. 有其他非药物因素可引起该不良反应吗? -1 +2 06. 使用安慰剂后,不良反应再次出现吗? -1 +1 07. 药物血(或其他体液)浓度达到中毒浓度了吗? +1 0 08. 增加(或减少)药物剂量,不良反应加重(或减轻)吗? +1 0 09. 病人以前暴露于该药或同类药有类似的反应吗? +1 0 010. 该不良事件可被其他客观证据证明吗? +1 0 0总分判断标准:总分 >9 肯定;5-8 很可能;4-7 可能;<4可疑(A4-1-3-2B-2)我国卫生部推荐的方法我国卫生部药物不良反应中心推荐的评分法我国卫生部药物不良反应中心推荐的评分法(1994年版)根据对以下5个问题的回答:1. 开始用药的时间和不良反应出现的时间有无合理的先后关系;2. 所怀疑的不良反应是否符合该药品已知不良反应的类型;3. 所怀疑的不良反应是否可用并用药的作用,病人的临床状态或其他疗法的影响来解释;4. 停药或减量后,反应是否减轻或消失;5. 再次接触可疑药品是否再次出现同样的反应;判定药物与药物不良反应的关系:1 2 3 4 5肯定 + + - + +很可能 + + - + ?可能 + + ±±?怀疑 + - ±±?不可能 - - + - -说明:+表示肯定; -表示否定;±表示难以肯定或否定;?表示情况不明(A4-1-3-2C)贝叶斯概率法贝叶斯概率法(Bayesian Approach)由明尼苏达大学理论统计学家David Lane于1982年首先提出,是一种以不确定逻辑和贝叶斯概率理论为基础的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方法,这种方法把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从定性评价阶段带入定量评价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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