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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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③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 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④经民政部门核准依法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 团体;
⑤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⑥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⑦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⑧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④平等原则 ⅱ在某一合同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对等;
ⅲ交易机会平等;
⑤守法原则 ⅳ平等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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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事人订合同的资格
1. 自然人
①有生命; 条件
受法律强 制性规定
限制
与民事主体 的意识能力 或精神状态
有关
②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包括
①有国籍人和无国籍人;
②个体工商户; ③农村承包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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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订立的法定过程
①有效要件
(一)要约
②生效条件 :“到达主义”或“了解主义”。 ③撤回 :只适用于书面形式的要约。 ④撤销 ⑤失效
①有效要件
(二)承诺 ②撤回 ④生效地点 :“到达主义” 。 ③生效时间 :“到达主义”。
(三)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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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要约的有效要件
ⅰ必须是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ⅱ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ⅲ必须向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注: 应同时 具备
ⅳ表明经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人即受 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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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己合同:指订约当事人为自己设定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利义务
(7) 的合同。
涉他合同:指订约当事人为第三方设定权利义务 的合同。
确定合同: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缔约时已经确定 的合同。
(8)
射幸合同: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的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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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转让合同:指以转移特定财产为特征的合同。
(9) 使用合同:指以许可他人使用权利为特征的合同。
1. 合同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 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T规SM 定。
⑨符合上述规定的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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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委托代理人
①被代理人 ①应依法委托; ②必须明确代理权限。
①应当具备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代理人 ②必须取得委托人的授权;
③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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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表现形式
①口头形式
(1)
②书面形式
ⅰ一般书面形式 :合同书、信件、
数据电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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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人
①依法成立的组织; 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
场所;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②具备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非法人
条件
①具备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依法成立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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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通常包括:
①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现代企业合同管理
共四篇 八个专题
第一篇 企业合同管理的
第二篇 企业合同管理的内容 第三篇 企业常见的管理
第四篇 企业常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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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律基础
主讲要点
一、合同概述 二、当事人订合同的资格 三、合同的表现形式 四、合同的条款 五、合同订立的法定过程 六、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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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概述
(2)
方某些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 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指一方付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 益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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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成合同: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为对方同
(3)
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
实践合同: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 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要式合同:指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方式才能成立或
ⅱ特殊书面形式 :公证、审批、
登记等;
ⅰ推定形式
③其他形式
ⅱ沉默形式
(2) ①法定形式 ②约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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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的条款
(一)合同文书的结构
1、合同首部:包括合同类型、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字样、合同签订 地等内容。
2、合同主文
3、合同尾部:包括当事人签字盖章、签订日期;
(4) 生效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 特定形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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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认
(5)
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 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主合同: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合同。
(6)
从合同:又称 附属合同,指必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 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就是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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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
1.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对条 款予以说明、告知;
2.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故意免除责任,排除对 方权利的,条款无效;
3. (3)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以不利 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4. (4)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以非 格式条款为主。
鉴证员或公证员签名和单位盖章、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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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酬金; 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办法; 9、协商一致的其他合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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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条款的种类
1、必备条款与普通条款 2、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 3、实体条款与程序条款 4、有责条款和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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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的法律特征
①合同是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 利与民事义务关系为目的。 ②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③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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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同的常见种类
双务合同:指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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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务合同:指当事人仅单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有偿合同: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
劳务合同:指以提供劳务为特征的合同。
(10)
计划合同:指根据国家指令性计划订立 的合同。
非计划合同:指根据当事人意志订立的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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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事人订立与运行合同应遵循的准则
①诚实信用原则
ⅰ合同当事人充分表示真实意思;
②自愿原则 ⅱ合同当事人订立自愿;
ⅲ依法订立计划合同。
③公平原则 ⅰ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