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材料管理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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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

材料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材料管理,增强各单位材料节约意识,提高材料使用率、回收率和复用率,有效压缩矿井生产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材料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公司其他班子成员

成员: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材料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营管理部(企管),办公室主任由经营管理部部长兼任。

(二)职责划分

1.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材料管理负全面责任,公司分管领导根据业务分工对材料管理分口负责。

2.经营管理部(企管):经营管理部(企管)为公司材料主管部门,牵头全公司材料使用计划的编制、审批、跟踪、落实、考核等;对分管部室所分管材料的监督和考核;现场材料的检查;牵头对井下材料回收、修复、利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地面废旧材料库(场)的日常管理及废旧物资的报废和处理;牵头对各种材料消耗定额的制定、执行及各种零星工程的跟踪考核;组织物资采购招标;每月经营状况的分析、报告等。

3.供销部: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参加物资采购和维修招投

标活动;物资(含修复和回收材料)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对二级库(包括设备库)的月度库存盘点及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对采购物资的使用情况、质量进行跟踪管理等。

4.生产技术部:负责木材类、支护材料、火工品、建工材料、其他类材料(采掘开)等定额的制定、计划的审批、控制与管理。负责分管材料的回收、修复、复用和报废等管理工作等。

5.机电运输部:负责配件、油脂和乳化油、大型材料(主要包含皮带、电缆、钢丝绳、五小电器等)、专用工具(包含电动机、潜水泵、风泵、矿车、启动开关、风电闭锁开关、局扇、照明综保、矿灯、订扣机、风钻、煤电钻、锚索机具等)以及机电运输队、机修队其他类材料等定额的制定、计划的审批、控制与管理。负责分管材料的回收、修复、复用和报废等管理工作。负责机电方面单项工程材料的审批、控制与管理等。

6.通风防突部:负责通风防突队其他类材料(包含打钻、封孔、连管、抽放、通风等)定额的制定、计划的审批、控制与管理,负责分管材料的回收、修复、复用和报废等管理工作等。

7.综合办公室:负责服务公司其他类材料定额的制定、计划的审批、控制与管理,负责分管材料的回收、修复、复用和报废等管理工作等。

8.以上各分管部室各设材料管理员一人,负责与经营管理部(企管)材料管理日常对接。

二、材料领用管理

1.月度材料消耗总额由经营管理部(企管)根据矿生产经营计划并参照定额进行核定,各使用单位根据月度消耗总额,

结合生产计划合理编制月度材料计划使用明细,详细标明使用地点及用途,纸质版经分管部室审核(结合工程量情况核定各类材料明细),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至经营管理部(企管)备案,作为当月材料领用依据。

2.材料使用计划的审批流程:使用单位内部市场化系统材料计划录入→分管部室材料计划审批→经营管理部(企管)材料计划确认。

3.材料领用流程:使用单位内部市场化系统材料领用申请→分管部室材料领用审批→供销部仓库确认领料并打印领料单据→使用单位材料领用出库。

4.材料追补计划的编制及审批流程:由于生产条件变化、工程量增加、施工工艺改变的使用单位要提交分管部室出具的工程变更通知单,并按流程上报材料追补计划。

5.计划要严格按照给定格式(详见附件)进行编制,若报送格式、数据未按照标准要求填报的,将给予责任单位和分管部室市场化考核扣0.5分/处,对于填报数据错误的给予扣1分/处。

6.各使用单位于当月2日前完成当月材料使用计划录入工作,各分管部室于当月3日前完成各使用单位材料计划的审批工作,不按规定日期完成的对分管部室和使用单位给予市场化考核扣1分/天,直至完成。

7.各使用单位材料追补不得超过3次,对于超过3次追补的单位将给予市场化扣分1分/次。

8.材料计划准确率低于80%时,对使用单位和分管部室市

场化考核扣2分/次,材料计划准确率每下浮10%,对使用单位和分管部室加扣1分。

9.各使用单位系统申请领料时,须备注材料使用地点及用途,属专项资金、安全费用等资金来源的须对应选择,不注明的分管部室不予审批,供销部不予发放。各分管部室需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投入归属正确。经营管理部(企管)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资金来源选择错误或材料使用地点及用途备注错误的,将给予使用单位负责人、市场化联系人及材料分管部室负责人各50元/次罚款,并在当月内部市场化考核中扣0.5分/次。

10.供销部严禁出现先领用后审批等打白条现象,各单位申请领料必须按照材料领用流程,供销部严格按照领用流程发放材料,对出现的不按流程出库现象,将给予责任单位及供销部负责人100元/次罚款,当月内部市场化考核扣2分/次。

11.对各使用单位月度临时安排任务使用材料超过核定标准时,由使用单位提出核减申请,经分管部室审核、提供核减原因并核对月度材料计划,经营管理部(企管)对申请数量进行审核后经分管领导、经营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送至经营管理部(企管)备案,作为当月材料核减依据。

三、材料运输管理

1.材料出库后,使用单位负责材料装车,机电运输队在副井口进行登记(车号、使用单位、材料类型)并负责将材料运输到制定车场,未按要求登记或未按时间运输到位的对机电运输队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材料丢

失、损坏由机电运输队按材料原价进行2倍赔偿。

2.材料运到后8小时内必须卸车码放,不及时卸车对单位责任人罚款100元;若材料未使用重新升井对责任单位按升井物资价值的50%进行处罚,并对相关单位责任人罚款200元。

3.矿车卸料必须卸干净,不能留厚底、残料,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车。

4.回收材料车辆由回收单位运到车场并通知机电运输队安排运输,机电运输队在轨道下山坡头登记材料回收单位、回收材料类型、升井时间等,未按要求登记、漏登记的对机电运输队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四、材料现场管理与使用

1.物料存放标准

1.1 现场管理须做到“四化”,即“管理科学化”、“质量标准化”、“标示牌板化”、“现场美观化”。

1.2 各单位领取的材料运输到使用地点卸车后,必须放置于巷道一帮,不得两帮存放,不得占用人行道,不得影响通风、行人及运输安全,不得影响抽放支管单孔测量,保证行人、行车顺畅。同时,材料必须按建工料(散装料)、支护类(金属料)、木质料、柔性管线、工器具、配件等分类码放整齐,横竖成线,高度不得超过1.5 米,保证其稳定,严防坍倒伤人,每垛之间间隔一致,必须分类集中码放整齐,实行挂牌管理。

1.3 料场内配全物料架,小件全部上专用物料架。物料码放整齐,物料逐层码放。物料架外沿确保一条线,间距一致,分类放置,物料架不能随意使用锚杆或其它工具增加物料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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