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03讲_法的概念与特征、法律渊源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本章考情分析2019A2019B20182017单项选择题2211多项选择题0011案例分析题0000考核分值 2.0 2.0 2.5 2.52020年本章新增、修订情况1.新增部门规章的举例(非实质性修订)第一节法律基本原理一、法的概念与特征(一)法的概念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二)法的特征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提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同时,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受到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提示】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提示】国家强制力由军队、警察、监狱等国家机构作为支持。
法具有国家强制力并不意味着法律规范的实施都是依靠国家强制力而实现,也不等于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
法律的实施主要依赖于社会主体的自觉遵守和执行。
4.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提示】5.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6.法律虽是调整人类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但并不是唯一的社会规范。
道德、宗教规范及风俗习惯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道德归属范畴社会制度社会意识形态主要内容权利与义务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实施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依靠社会舆论、人的内心信念以及宣传教育等手段来实现【例题·2018年多选题】下列关于法的规范属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法是社会规范B.法是技术规范C.法是行为规范D.法是道德规范【答案】AC【解析】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C选项正确;行为规范分为社会规范和技术规范,技术规范一般不属于法的范畴,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不同,但又紧密联系。
回顾与总结二、法律渊源法律渊源是指法律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法的概念与特征范文
法的概念与特征范文法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规范行为,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人们的权益和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制定的规则和原则的总和。
法以其普遍性、强制性和平等性等特征,成为国家管理社会的基本工具。
以下是对法的概念和特征的详细阐述。
一、法的概念:法的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释。
1.法作为规范:法被看作是一种规范行为的标准。
这种规范性可以是社会的共同价值观的表达,也可以是政府的政策要求的体现。
法律规范了人们的行为、权利和义务,从而调整和规范社会关系。
2.法作为权威:法的制定和执行都基于国家的权威。
法律是国家的政策和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特性。
作为国家权力范围内的法律,对人们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3.法作为社会共识:法律反映了社会共识和社会意愿。
法律规范的内容是社会的普遍意识的集中体现,表达了社会集体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4.法作为公理:法是一种可证明的逻辑推理过程。
法律规则基于客观的逻辑思维和理性分析,通过合理的推理和证明来达到保障公正和合理的目的。
二、法的特征: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具有以下特征:1.普遍性:法是为全体社会成员制定的普遍准则,它适用于所有人,无论其社会地位、财富和权力。
2.强制性:法是有国家权力支持的,具有强制执行的特性。
法律对违者实施相应的惩罚和强制措施,以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3.明确性:法律规定的内容应尽可能明确和具体,以便人们能够准确地判断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这样能够使法律更具可预测性和稳定性。
4.平等性:法律应当平等对待所有人,不分种族、性别、宗教或身份等条件。
法律应保护人们的基本权利,并提供公正的司法程序。
5.可变性: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法律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
法律应与社会需求和价值观相适应,以保持其效力和可行性。
6.健全性:法律必须具备协调一致性和完备性,以确保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法律应当能够解决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纠纷。
7.公正性:法律应当追求公正和正义,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法的概念与特征
法的概念与特征(一)法的概念所谓法的概念,是指人们对“法”这一事物或现象的本质所作的归纳和总结,是对“法”的本质所进行的描述和阐释。
结合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成果,目前对法的概念较为普遍的理解是: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规范系统。
(二)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规范是调整人们行为的具体规则或标准,对人们的具体行为起着约束及指导作用。
从法的表现形态上看,法是一种社会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确定了规则及标准,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法的规范性体现在:(1)规定了人们可以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人们可以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体现了人们依法享有的权利;规定了人们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体现了人们依法应履行的义务;(2)规定了人们在应当为而不为或不应当为而为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后果,体现了人们在违反法定义务后应承担的责任。
(3)法的规范性是法的基本特征,正是基于法的规范性,使法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及强制的作用,这既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标志,也是法律作为人类文明进步成果的重要体现。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与权威;而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社会团体规范等虽然对人们的行为及相互之间关系也有一定指引与规范作用,但都不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不具有国家意志性。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了法的两种创制方式。
法的制定,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创制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按上述方式所创制的法一般称为“制定法”或“成文法”。
法的认可,是指国家对人们生活中已存在的某种习惯或之前司法机关对具体案件的裁决赋予其普遍适用的效力,从而形成新的法律。
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
第六部分法律——第二十六章法的一般原理第六部分法律第二十六章法的一般原理本章知识点【知识点一】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知识点二】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知识点三】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知识点四】法的功能和效力【知识点一】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建议关注法的类型、本质、基本特征。
(一)法的概念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维护、巩固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类型(二)法的本质1.法的阶级性:法反映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
2.法的国家意志性:只有通过合法的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统治阶级意志才能成为法。
3.法的物质制约性:法最终决定于构成物质关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三)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特殊强制性。
2.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3.法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标志。
5.法在国家权利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具有普遍性。
6.法是具有严格程序规定的规范。
【经典例题】【例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的本质可以概括为阶级性、国家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等多个方面,但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法最终决定于()。
A.社会物质生活条件B.统治阶层的意志C.国家的意志D.多数公民的意志『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本质。
法最终决定于构成物质关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知识点二】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建议关注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分类。
(一)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例如】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2.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1)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法的概念与历史发展ppt课件
法的概念与历史发展ppt课件目录•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法的起源与历史发展•法的本质与功能•法的渊源与分类•法的运行与实施•法与社会发展关系探讨01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法的定义与内涵0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02法的内涵包括法的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约束力和权利义务一致性等方面。
01020304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约束力法的基本特征法是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行为的标准和模式。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法对所有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
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道德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法对政治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政治也影响法的内容和实施。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受经济基础的制约和影响;同时,法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促进或阻碍经济的发展。
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与道德有密切的联系和相互作用。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法对文化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同时,文化也影响法的制定和实施。
02法的起源与历史发展社会共同体的形成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宗教、道德规范的演化法的起源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开始形成各种社会共同体,如氏族、部落等,这些共同体需要一定的规则来维护秩序和平衡各种利益,法律应运而生。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社会分化为不同的阶级,为了保护私有财产和维护阶级利益,法律逐渐成为统治阶级的工具。
早期的法律往往与宗教、道德规范相互交织,许多法律规范是由宗教戒律和道德规范演化而来。
成文法时期随着国家的产生和成文法的出现,法律开始以法典、法律条文等形式颁布实施,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习惯法时期早期的法律主要表现为习惯法,即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2024年法的概念与历史发展ppt课件
03
伊斯兰法系
以《古兰经》和《圣训》为基 础,强调法律的宗教性和道德 性,注重法律的公正和仁慈。
04
其他法系
如社会主义法系、印度法系等 ,各自具有不同的历史渊源和 特点,对世界法律文化的发展 产生了重要影响。
03
法的本质与功能
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01
法作为上层建筑,必然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体现其对
社会关系的调整和控制。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02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是国家权力
的表现形式。
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03
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
。
法的社会功能
维护统治阶级利益
法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必 然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保障其 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权益
国内法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 ,适用于本国领域内的所有公 民和组织;国际法则是国家之 间在国际交往中所应遵循的法 律规范。
法的效力与适用范围
1 法的效力等级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等级依次递减。
2 法的适用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 束力;地方性法规则仅在本地区内具有约束力。
法的局限性
法的作用是有限的,它不能解决所有社会问题。例如,法无法消除社会不公、贫富分化等问题;在某些情况下 ,法甚至可能成为维护不公的工具。此外,法的实施也需要成本,过度使用法律手段可能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 响。
04
法的渊源与分类
法的渊源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简述法的概念以及特征
简述法的概念以及特征法是指由国家或其他权力机构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范。
它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和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
法律的特征包括普遍性、稳定性、统一性、强制性和公正性等。
首先,法的普遍性是指法律适用于整个社会的所有成员,无论其地位、职业或人身属性如何。
法律的适用是平等和公正的,不会因人而异。
这一特征反映了法律的普遍性和平等性。
其次,法的稳定性体现在法律制度的持续性和延续性上。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程序,确保其可靠性和合法性。
法律的稳定性为社会提供了可预测性和安全感,使公民能够在法律框架内行事。
法的统一性意味着法律必须保持一致性。
在一个国家或社会内,法律应当形成一个整体,各个法律之间不存在冲突或矛盾。
如果出现法律之间的冲突,可能导致社会秩序混乱和不公正的现象。
法的强制性是指法律具有强制性质,即其规定的行为应当被遵守,并对违反者采取制裁措施。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约束力,必须得到遵守。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法的公正性是法律的重要特征。
法律应当能够保护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确保社会的公正和正义。
法律应当依据一定的原则和价值观确定,例如平等、公平、正义等。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应当是公正的,不受特殊利益集团或个人的影响。
除了以上特征,法还应当具有可适用性、可行性和可预测性。
可适用性意味着法律应当具有实际效力,能够在具体情境中得到应用。
法律应当是可行的,即其规定的行为应当是可被人们实现的。
可预测性是指法律应当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社会成员能够预见到法律的规定和后果,并作出相应的行为。
总而言之,法是由国家或其他权力机构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范。
其特征包括普遍性、稳定性、统一性、强制性和公正性等。
法律的存在和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和推动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法的概念和特征》课件
法律对人的效力实现:法律对人的 效力通过司法机关的裁判和执行来 实现
时间效力
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在时间上的效力范围,即法在何时开始生效,何时终止生效。
法的时间效力可以分为即时生效、延迟生效和终止生效三种情况。
即时生效是指法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如宪法、法律等。
延迟生效是指法自公布之日起经过一定时间后才生效,如某些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等。
终止生效是指法自公布之日起经过一定时间后自动终止生效,如某些临时性法规、 特别法等。
空间效力
国内法:适用于本 国领土和领海
国际法:适用于国 际关系和国际事务
区域法:适用于特 定区域或国家集团
国际私法:适用于 涉外民事关系和国 际商事仲裁
法与道德的关系
法与道德都是社会规范,但法具有强制性,道德具有非强制性 法与道德都调整社会关系,但法调整的范围更广,道德调整的范围更窄 法与道德都追求公平正义,但法更注重形式正义,道德更注重实质正义 法与道德都强调社会责任,但法更强调个人责任,道德更强调社会责任
权利义务性
法律关系:法律 关系是权利义务 关系的体现
权利:法律赋予 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权利
义务:法律要求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必须履行的义务
法律保障:法律保 障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权利和义 务
强制性
法律具有强制性,违反法律将受到制裁 法律强制性体现在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法律强制性是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 法律强制性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保障投资者权益:吸引投资, 促进经济发展
促进国际贸易:通过国际法, 促进国际贸易和合作
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保障国家安全:法通过规定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为准则,保障国家安全和稳定。
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一、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一)法的概念法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法属于上层建筑,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成文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这些法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
国际条约也属于成文法的范畴,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式以成文法为主。
(二)法律规范规范一般可以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两大类。
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法律规范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般行为规则,它反映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技术规范是指规定人们支配和使用自然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的行为规则。
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极为先进和极端复杂的情况下,没有技术规范就不可能进行生产,违反技术规范就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如导致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事故。
因此,国家往往把遵守技术规范规定为法律义务,从而成为法律规范,并确定违反技术规范的法律责任,技术规范则成为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义务的具体内容。
技术规范与法律规范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有明显的区别。
1.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其适用和遵守要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其他社会规范既不由国家来制定,也不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2.在一定的国家中,只能有统治阶级的法律规范。
其他的社会规范则不同,在同一阶级社会中,可以有不同阶级的规范,如既有统治阶级的道德规范,又有被统治阶级的道德规范。
法的概念本质和特征
法的概念、本质和特征一、法的概念(一)法的词义据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字书《说文解字》的考证,汉语中“法”的古体是。
刑也,平之如水,从水;蝄,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这一解释表明,第一,古代的“法”和“刑”是通用的。
古代的刑既有刑戮、罚罪之意,也有规范之意。
第二,“平之如水,从水”,表明法有“公平”之意。
第三,“蝄,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表明法有“明断曲直”之意。
在古代文献中,“法”除与刑通用外,也往往与“律”通用。
据《尔雅·释诂》记载,在秦汉时期,“法”与“律”二字已同义,都有常规、均布、划一的意思。
“法”与“律”复合,作为“法律”独立合成词,在古代文献中偶尔出现过,但主要是近现代的用法。
清末以来,“法”与“法律”是并用的。
在西文中,除英语中的law同汉语中的“法律”对应外,欧洲大陆的各民族语言中都用两个词把“法”和“法律”分别加以表达。
比如拉丁文的jus和lex,法文中的droit和loi,德文中的recht和gesetz,等等。
值得注意和思考的是:第一,西文中的jus、droit、recht等词既表示“法”,又兼有“权利”、“公平”、“正义”等富有道德意味的抽象含义。
第二,lex等词通常指具体规则,其词义明确、具体、技术性强。
第三,有学者认为,法指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而法律则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的法律规则,法律是法的真实或虚假的表现形式。
这也就是“自然法”与“实在法”对立的法哲学概括。
在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法有广狭两层含义:广义的法是指包括宪法、行政法规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狭义的法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但在使用时,如果没有特别注明,一般理解为广义的法。
(二)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唯物史观出发,从不同侧面和角度对法的概念作了不少定义式的表述,深刻地揭示了法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在一定的物质生产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个人除了必须以国家的形式组织自己的力量外,他们还必须给予他们自己的由这些特定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以国家意志即法律的一般表现形式”。
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的概念:
法,又称为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它以规范性、普遍性、强制性和国家意志性为基本特征,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规范社会行为和国家行为。
法律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具有协调社会关系、调整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进步的作用。
法的本质:
1. 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反映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在阶级社会中,法律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地位、实现其阶级利益的重要工具。
2. 社会共同意志的体现:法律也是社会共同意志的体现,代表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
法律为社会成员设定行为规范,引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 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法律是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规范。
它调整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规定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
4. 国家和政府的工具:法律是国家和政府实施治理、管理社会的一种手段。
通过法律,国家可以实现对社会成员的控制和管理,维护国家政权稳定,保障国家安全。
5. 公平正义的保障:法律具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功能。
它设定公平的游戏规则,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6. 社会发展进步的推动力:法律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
它可以规范和引导社会行为,推动社会改革,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法具有多种本质属性,既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也是社会共同意志的体现,更是调节社会关系、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手段。
在现代社会,法治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法律是国家权力、公民权利和社会秩序的基石。
法的概念、本质和特征
• 5,法律遵守的自觉性与强制性 , • 自觉性 自觉性——内在观点“I must do”(哈特) 内在观点“ 内在观点 (哈特) • 强制性——外在观点“I have to do”(哈 外在观点“ 强制性 外在观点 ( 特) • 法律必须要有强制性这是法律规范区别于 其他规范的重要依据,这是基于威慑的需 要,但是法律鼓励自觉遵守。 • 思考: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为什 么要研究法律的本质和属性。
第三章 法的概念、本质和特征
本章重点与难点 1,法的概念和外部特征 2,法的本质及其不同层次 3,法的属性
第一节 法的术语和外部特征
• 一,法的语源和字义 • 1,法的古体——灋 (fa) •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 者去之,从去。”——《说文解字》 • 灋(fǎ)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表面; 从“廌”(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 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 曲的人。 • 法有“平”、“正”、“直”和“公正裁判”的 法有“ 公正裁判” 含义。 含义
• 2,法的日常含义 • 法泛指道理和解决问题的技术,例如:方法、佛 法、法轮大法。 • 3,法学中的“法”,特指国家判断人们及其组织 法学中的“ 法学中的 行为合不合要求的标准, 行为合不合要求的标准,这个标准是国家确定或 认可的一种评价体系。 认可的一种评价体系。 • 4,律,均布也。均布古代调音的工具。“律者, 4 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说文解字》 段玉 注。所以“律”有规范人们的行为的作用, 所以“ 有规范人们的行为的作用, 所以 是普遍的人人必须遵守的规范。 是普遍的人人必须遵守的规范。 • 5,法律联合起来就是说这种“律”是包含平、正、 法律联合起来就是说这种“ 是包含平、 法律联合起来就是说这种 直观念的由国家确定的人人遵守的普遍性规则。 直观念的由国家确定的人人遵守的普遍性规则。 法是法律的内容;律是法律的形式。 法是法律的内容;律是法律的形式。
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
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法的概念、本质、特征及作用(精)
一、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本质: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法的本质可以归结为两方面:(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三、法的特征:(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1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
(2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
(3法是反复适用的。
(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法是由国家创立的社会规范。
国家创立法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二是认可。
(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
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使人们获得某些利益或者自由。
义务意味着热门必须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两种,前者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后者要求人们不得作出一定行为。
正是由于法是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调整人们的行为,因此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体现为一系列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法的强制性不同于其他规范之处在于,法具有国家强制性三、法的作用:1.法的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通过法律,人们可以知道是没是国家赞成的,可以做的;什么是国家命令或反对的,必须做或不该做的。
(2评价作用。
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
(3预测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
(4教育作用。
(5强制作用。
法的强制作用在于强裁违法行为。
2.法的社会作用(1维护统治阶级统治。
在阶级对立社会中,基本的社会关系是对立阶级之间的关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对立阶级之间的冲突和斗争。
法的概念
三、 法的基本特征
(一)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二)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性。
(三) 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四)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三) 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1、权利:人们可以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以及 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2、义务:人们必须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 A.历史上的一切法的规定都是明确的、肯定 的。 B.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 C.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也可作为司法机 关裁判案件的依据 D.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出现的
2、下列有关法的阶级本质的表述中,哪些体现了 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 A.一国的法在整体上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 阶级意志的体现 B.历史上所有的法律仅仅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C.法的本质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 D.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内部各党 派、集团及每个成员意志的相加
二、法律的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其中社 会生产方式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 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其中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决定性的 内容。
思考:地理环境是否能够成为法的决定性因素?
南北差异中,南矮 北高是比较明显的
北由 马于 的地 不域 同差 异 , 形 成 南 船
注意:西方法学中法的二元性
Lex 其含义倾向于“客观法”,即抽象的、 不依个人的主观意志和行为而客观存在的 法律规范。 Jus 其含义倾向于“主观法”,指属于主 体的并需通过主体的活动而实现的合法权 利。
《安提戈涅》 我并不认为你的命令是如此的强大有力 以至于你,一个凡人,竟敢僭越
简述法的概念及特征
简述法的概念及特征法是指在一定历史背景下,由国家或政府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机构所制定的行为规范和制度安排,以调整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的一种社会规范形式。
法律是法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是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律程序审议通过,并具有强制力的规则体系。
法律是社会发展和制度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征:一、一般性与普遍性法律是以一般性规范为基础,适用于社会的全部成员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法律要求人们在广泛的社会范围内遵守,对全体成员平等适用,不分种族、性别、国籍、地域等差别。
同时,法律具有普遍性,即法律规范适用于各种不同的具体情形和具体关系,有较强的适应性和包容性。
二、强制性与约束力法律是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规范,其目的是通过国家的权威和强制力来调整和约束人们的行为。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由国家或政府来完成的,国家具有一定的权力追究和制裁违法行为,以确保法律具有约束力。
三、正式性与具体性法律具有明确的形式和程序,必须经过特定的立法机构制定、修订和废止,并以法律文本的形式表达出来。
法律要求具备明确的语言和具体的表述,对相对抽象的规范进行具体地概括和界定,使其能够具体适用于各种具体的行为和事实情况。
四、稳定性与连续性法律是社会稳定和秩序的重要保障,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法律的制定和修订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历史性。
同时,法律应该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变革的需要,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订,但不能频繁改变和随意变动。
五、公正性与合理性法律的制定和内容应该体现公正和合理的原则,符合人们的道德和伦理观念,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法律要能够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整体利益,协调个人与集体、私人与公共之间的关系。
法律作为一种工具和手段,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它是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能够规范人们的行为,约束人们的行为,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同时,法律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公平和正义的保障,保护了人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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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仅是一个范畴,一切法律的考察由此 出发并以此为基础,也不仅仅是一个思维 方式,舍此根本不能思考法律问题,而且 它是一种现实的文化形态,它使法律世界 的一切事实得以形成和塑造。——拉德布 鲁赫 法学者还在为法下定义。——康德 没有自身历史的东西才可以被定义。—— 尼采
本章主要内容
利益说
揭示法与社会利益的相关性,认为法的目 的就是维护社会利益,社会利益是法的创 造者。
马克思法学
法律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 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 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在他们看来,法是客观见之于主观的东西, 是人的主观的反映。特点强调法的阶级性。
法的形式特征
所谓特征是固有的、稳定的,只是人们 认识的能力和角度不同,得到的结论也 不同。 法的形式特征是法律本质的外化,是别 于他事物和现象的标志。
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行为,非思想
规范性——概
括性、规则性、 固定的逻辑性
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 认可和解释
1、制定、认可和解释 2、法律的国家性 3、法律的普遍性
法是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 整机制
权利义务
利导性——奖
赏与惩罚;利 益与负担;正 数与负数
依强制力和程序实施
强制力保障
(落实或待落 实) 程序性(时空 顺序)
资料:两种法律观下的法律本体
形而上学法律观
法律是一种超验或抽象的正义准则,高于人定法的法律。 逻辑起点是神的意志、抽象的人性、契约、绝对精神或 永恒的原则。特征:1、超验性;2、更高级的法;3、 普遍的法,无国界和地域地;4、永恒的;5、正确的。 6、人的理性可以发现但不能够创造或变更的。
实证主义成部分,是掌握政 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表现为国家制定或认可。奥斯丁、 韩非子等。) 社会学法律观(真正法律不是纸面上的而是实际上被人 们遵守的规则,是现实生活的活的秩序。) 解释学法律观(法律存在法律文本与其解释者的相互关 系中。规则不是自明的,而是解释的,法律是一个解释 性的概念。D410、2002、11。8-12
主权命令说—
法律是由掌握国家权力的人发布的一种命令。 主要是由奥斯丁创立的。 属于分析法学的学者所主张的。
意志说—
它认为法律是公共意志、人民意志的体现。 自由说,这个影响小一点,德国的哲学家 康德、黑格尔强调法就是自由意志的存在, 法就是作为理念的自由。 事物性质说,孟德斯鸠认为法是由事物性 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这个所谓事物性 质也是法的精神,影响相对也小一些。
神意论——法出自神意如上帝和先知; 理性论——西塞罗认为法就是最高的理性,它固植于 支配应该做的行为和禁止不应该做的行为的自然中, 存于人的理智之中; 公意论——卢梭说法是公意的宣告; 权力论——即法是权力的表现或派生物如商鞅说: “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 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法的本质——
神意论——是最古老的一种学说,主要代
表人物是托马斯 · 阿奎那,他强调法的本 源是神,比如观世音的智慧,也就说我 们人世间世俗社会的法律,不是我们人 类自己创造的,而是有一种高于人类、 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这样一种力量规 定的,是一种神人二元论。
理性说—
强调的是人类社会的法的二元论,西塞罗 他们强调的是法是人类理性的体现、人类 本性的体现.西方的法学家基本上都是持 这种观点的。自然法学家强调二元论,有 一个国家的法即实在法;另有一种高于实 在法并且指导实在法的自然法。如果实在 法违反了自然法,那么实在法就应该是无 效的。这一学说强调法的应有价值,在西 方社会影响是很大的。
2、从本源的角度
3、从法作用的角度
正义论——法是实现正义的工具,如古罗 马法学家说,法是善良公平之术; 社会控制论——庞德认为法是一种社会统 治方式; 事业说——富勒认为,“法是使人们的行 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
法的定义
法学者们还在为法下定义。(康德)
尼采:没有自身历史的东西才被定义。
讨论
法律、道德和宗教都禁止杀人,禁止的途径和 要求一样吗?谈一谈你的看法。 从中你发现法有哪些特征?
自然法学者:法是直接源于自然,是
人的本质或造物规则。 实证法学派认为:法是权力机关根据 宪法所制定的规则。
法是什么?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 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 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 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 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 为规范体系。(P58)
法的定义
法的本质(实质特征) 法的形式特征 法的分类
关于法概念的图示
法 的 定 义 法、法律;现在 人们仍在给法下 着定义。 非马的定义, 西方资产阶级 为主 马克思的定义
非马克思的法的定义
1、从法本身的角度
规则说——规矩、绳墨、衡石、斗斛等; 命令说——国家或主权者的命令; 判决说——格雷认为:法是法院的判决所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