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财政体制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同政办发〔2018〕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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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财政体制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财政体制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同政办发〔2018〕1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转型综改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十九大两个阶段战略安排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030年基本完成资源型经济转型任务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引导和带动县级提升转型发展的高度自觉和战略定力,不断开创转型发展新局面,加速破解资源型地区创新发展难题,结合《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和《山西省关于改革完善财政体制、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现就改革完善财政体制、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树立导向,引领转型。
突出财政政策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重点强化对县级加快转型发展的正向鼓励,更加注重对县级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财政奖励,引导县级进一步提升“转”的意识,强化“转”的举措。
总体稳定,适度调整。
保持现有各级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按照“激励更有效、事权更清晰、保障更有力”的总体思路,调整完善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明晰责任,强化管理。
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责任,加强省级调控监管责任,明确市级领导带动责任,强化县级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主要内容(一)、完善财政奖补措施,奖励县域经济加快转型发展。
1、加大对开发区财政奖励力度,引领转型发展。
2030年前,根据《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精神,以2016年为基期,从2017年起,将省、市财政分成开发区的税收增量部分全部返还给开发区,统筹用于开发区经济建设,激发开发区转型动力和发展活力。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以转型综改试验为统揽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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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以转型综改试验为统揽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19•【字号】同政发[2011]233号•【施行日期】2011.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以转型综改试验为统揽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同政发[2011]233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加快服务业发展是我市推进转型跨越、搞好综改试验的重要抓手,也是经济社会转型的主要标志之一。
“十一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实施《大同市服务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31家成员单位组成的大同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努力在全市范围内优化发展环境,牢固树立大服务业的理念,拓宽服务业发展领域,创新服务业发展方式,促进了服务业发展水平的较快提升。
但是由于结构性矛盾突出,体制机制滞后等诸多制约,我市服务业发展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发展速度与年度目标相比差距明显。
今年上半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为177.5亿元,同比增长9.6%,全省排第9位,没有达到全省11%和我市12%的增长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的战略部署和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工作要求,我市决心以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揽,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1、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的战略部署和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紧紧抓住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试点的机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服务业发展方式,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2、努力实现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近期,大同市服务业的发展目标:推进服务业以快于生产总值的速度发展,力争到2011年底达到12%以上,服务业占GDP 的比重达到46%左右,对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电力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同政办发[201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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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电力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正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电力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同政办发[2013]9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力工业建设步伐,促进煤、电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山西省电力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大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了《大同市电力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15日大同市电力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力工业建设步伐,促进煤、电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山西省电力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大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电力发展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编制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一)现状截至2012年底,大同市有电厂21座,总装机容量744万千瓦,其中火电厂6座,装机容量为670万千瓦,风电场8座,总装机为66.45万千瓦,水电站3座,装机容量为0.41万千瓦,生物质能及工厂燃气发电厂4座,装机容量为7.2万千瓦。
2012年发电量387.55亿度,外送电量279亿度。
2012年大同市全社会用电量为99.2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18%。
网供电量97.3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55%。
2012年大同电网最大负荷1487兆瓦,同比减少0.1%,网供最大负荷1461MW,同比增加1%。
大同电网地处华北500千伏环网的西部,山西电网北部,是山西电网与京津唐电网相连的枢纽,500千伏为本地区的主要电源支撑,500千伏雁同站主变和大同二电厂5-2联变可为本地区提供变电容量共2000兆瓦。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同政办发〔2019〕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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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大同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同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3日大同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市产业投资领域,推动全市创业创新、产业升级和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及《山西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7﹞49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同市政府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市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引导基金。
政府投资基金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大同市投资担保中心或大同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行政府出资人职责。
大同市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导基金公司”),是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的运营管理主体。
第三条政府出资主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的资金、其他政府性资金,以及政府投资基金运行中产生的收益等。
政府投资基金后续还可以吸引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入股,各出资人的责权利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予以明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e9e76e7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94.png)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22•【字号】晋政办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4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省级转型综改重大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转型综改办另文印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月22日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4年行动计划2014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攻坚年,深入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切入点。
根据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及《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订2014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以解决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以政策引导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内容,以具体化和操作性的方法为重点,破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难题,积极通过部省合作向国家争取一批重大政策,力争使我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在重大改革、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课题上取得新突破,在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等转型发展方面取得新进展。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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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大同市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同政办发[2011]89号【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7.14【实施日期】2011.07.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大同市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同政办发[2011]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为了促进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大同市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快速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大同实际,中国人民银行大同中心支行提出了《关于金融支持大同市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指导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O一一年七月十四日关于金融支持大同市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指导意见农发行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市分行、各股份制银行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市商业银行、省联社大同办事处:为加快推进大同市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转型综改试验区)的建设,充分发挥金融助推作用,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总体思路,人民银行大同中心支行根据大同市转型综改试验区的总体推进情况,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金融支持转型综改试验区的重要性确定山西省为转型综改试验区,是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第一个全省域、全方位、全系统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转型综改试验区是我市面临的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其建设是一项国家战略、国家工程,也是一项重大的创新和改革,试验区建设与转型跨越发展、实施“十二五”规划是一致统一的。
大同市金融机构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转型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各项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转型发展、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和“三名一强”奋斗目标,配合全市“十二五”规划经济项目建设,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找准支持转型综改试验区发展的有效着力点,把资金用足、用活、用好,大胆进行机制和体制创新,千方百计开拓企业融资渠道,为大同市转型综改试验区加快发展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进一步促进大同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低碳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低碳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4a1143b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68.png)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低碳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4•【字号】同政发[2014]50号•【施行日期】2014.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低碳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同政发[2014]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现将《大同市低碳创新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24日大同市低碳创新行动计划为加快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全市低碳创新发展,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山西行动计划》和《山西省低碳创新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计划。
本计划执行期为2014-2020年。
计划执行期间,根据形势变化,依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相关指标和内容适时进行调整。
一、总体要求作为国家煤炭能源基地和典型的高碳经济地区,长期以来煤炭的大规模开采和粗放式利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
当前低碳发展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和趋势。
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是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希望之路,实施低碳创新行动是资源型经济转型的长期战略选择和重大民生工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低碳发展为主题,全面实施低碳发展,全力推广低碳工艺技术。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实施重点低碳建设工程、产业减碳计划、企业低碳行动、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加快低碳社会建设,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碳汇能力。
探索资源型地区高碳产业低碳发展路径,着力推进我市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较2010年累计下降17%,到2020年较2005年下降45%。
--到201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率较2010年累计下降16%,到2020年完成同期国家下达的指标。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2ba605d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91.png)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6.17•【字号】同政办发〔2019〕54号•【施行日期】2019.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大同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7日大同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透明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通过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服务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
(二)改革内容对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体系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审批制度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覆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工程除外),覆盖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和备案事项,实现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三)改革目标2019年6月底前,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建立“多规合一”统筹项目实施机制,建成覆盖市、县两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10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和管理流程。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6dbee26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e0.png)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27•【字号】同政办发〔2020〕55 号•【施行日期】2020.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7日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5号)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20〕3号)要求,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促进自然资源有效保护和集约利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以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加强监督管理、促进自然资源资产合理开发利用、推动自然生态空间系统修复和合理补偿为目标,到2025年年底,随着全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市将基本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全面提升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和市场化配置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1.落实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依照修改后的《山西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省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继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借鉴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开展我市经营权入股、抵押贷款工作。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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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发文字号】同政发[2016]26号【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4.19【实施日期】2016.04.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同政发[2016]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现将《大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印发,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2016年4月19日大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全面部署推进“十三五”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根据《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中共大同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围绕“六大发展”的总体要求,紧扣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投资有效性,破解制约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全局性重大体制问题,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大胆探索、攻坚克难,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取得新突破,建立完善支撑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为建设美丽大同、富裕大同、幸福大同提供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把握改革大局,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统筹协调改革推进的步骤和次序。
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把握改革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激发改革动力。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印发大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印发大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a2e7fda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34dd153.png)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印发大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6.20•【字号】同政办发〔2018〕106号•【施行日期】2018.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印发大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同政办发〔2018〕10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大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国土资源厅函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
《规划》是指导全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
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做好衔接。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依法保护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
二、抓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工作任务落实。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提升矿业发展水平,稳定资源供应能力,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
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工作。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
三、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
增强规划管理的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要认真落实分区管理、总量控制、开采准入制度,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6]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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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6]1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驻同有关单位:现将《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14日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工作方案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然选择,主动融入、积极服务、先行先试,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重要手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积极学习借鉴我国自贸区各项改革经验,将推广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国际化、法治化要求,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政策法律体系,以优质服务打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加快走出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新路子。
二、目标任务学习借鉴我国自贸区经验,创新体制机制,力争在2018年底,在全市建立完善企业设立“单一窗口”制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建立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完善专业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我市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服务水平。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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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资本项目综合【发文字号】同政办发[2016]96号【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7.20【实施日期】2016.07.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6]9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局、办:《大同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20日大同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拓展社会资本投资的渠道和领域,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提高公共产品质量,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意见》(国办发〔2015〕42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43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35 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晋财金〔2014〕6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有序”的总体思路,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投入方式,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通过建立公平的市场运行环境和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方式多样化、运营服务市场化的新格局,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益与质量,多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需求。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f0e5e41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74bd350.png)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19•【字号】同政办发〔2023〕48号•【施行日期】2023.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大同市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19日大同市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强省建设的战略部署,统筹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全面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2〕3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牢牢抓住省委赋予大同“有效承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溢出效应,更好发挥桥头堡作用”重大历史使命和机遇,围绕市委“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强市战略决策部署,以助力推动大同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服务资源型经济转型为着力点,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完善质量治理,健全质量政策,提高全民质量素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推动质量、标准、品牌深度融合,聚力打造能源、制造、服务、文旅康养、农业等产业质量发展新优势,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同篇章提供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同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d950976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94.png)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8•【字号】同政办发[2009]175号•【施行日期】2009.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通知(同政办发【2009】1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大同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已于2009年8月25日,经大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报告予以印发,请学习领会,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大同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的报告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经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是“十一五”期间全市的发展蓝图和政府的行动纲领。
目前,“十一五”规划已经实施三年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我委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完成了《大同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的报告》。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十一五”以来,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转型发展、绿色崛起”战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快速趋好、协调推进、和谐发展的可喜局面,全市经济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
2005年到200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由370.1亿元增加到565.8亿元,工业增加值由148亿元增加到250.8亿元,财政总收入由61.99亿元增加到122.3亿元,一般预算收入由20.42亿元增加到46.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145.34亿元增加到276.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32.9亿元增加到228.5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由1.47亿美元增加到2.37亿美元。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6070fb3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bea4618.png)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22•【字号】同政办发〔2022〕55号•【施行日期】2022.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大同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22日大同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全面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9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
没有全民科学素质的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
”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是新发展阶段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科学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
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是指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掌握基本科学方法,了解必要科技知识,并具有应用其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提升科学素质,对于公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于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文化软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7〕61号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7〕61号](https://img.taocdn.com/s3/m/9650b7be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30.png)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委、局、办:现将《大同市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贯彻落实。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26日大同市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及前期工作,夯实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基础,促进投资持续增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项目带动投资、投资带动发展的思路,紧紧围绕省产业转型六大工程,依托我市产业和资源优势,积极谋划、包装、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建立健全项目谋划及前期工作推进机制,着力打造转型升级项目群,为加快建设美丽富裕幸福大同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1、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及社会资本。
关注国家政策动向,紧盯产业和规划投资重点,依据自身要素优势,充分挖掘政策红利,针对性地及时谋划一批既符合产业政策,又契合自身发展的项目,增强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的竞争力,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把准民间投资脉搏,加强动态分析研判,策划包装一批符合社会资本投资意向的项目,最大限度地吸引社会资本。
2、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基础。
既要着眼长远规划、注重中远期项目谋划,也要立足当前、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从办理项目落地的手续入手,超前服务,做好立项、选址、土地、环评等前期工作。
3、持续加大融资力度。
着力加强与金融部门特别是政策性银行的沟通联系,全面掌握各类基金、债券投向,主动谋划一批契合融资投向的项目,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争取资金支持,拓宽融资资金来源。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大同市2017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大同市2017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72e92e9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51e4844.png)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大同市2017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7.10•【字号】同政办发[2017]128号•【施行日期】2017.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大同市2017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同政办发[2017]1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同煤集团:我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现随文下达,请各有关单位按此部署工作。
根据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按照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围绕市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综合分析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条件,结合全市“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2017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 主要预期性指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向注重质量和效益转变,完成省定任务。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以上。
居民消费品涨幅控制在3%左右。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主要约束性指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比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劣V类水体比例、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降幅等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省下达任务。
民生改善指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6万人、城市棚户区住房改造31400套、农村危房改造21167户。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一)着力建设“美丽大同”,打好生态建设攻坚战。
坚持涵养生态第一要求,把低碳融入生产生活,把增绿变成行为习惯,推动产业发展生态化和生态建设产业化,强化资源节约,促进环境友好,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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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
【发文字号】同政办发[2016]39号
【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18
【实施日期】2016.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6年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6]39号)
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6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8日
大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2016年行动计划
2016 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部署的第二阶段目标任务的起步之年,根据《大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 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遵循“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廉洁和安全发展,紧扣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基本定位,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问题导向和发展导向,在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等方面继续安排实施一系列重大改革、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课题,着力破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难题,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取得更大进展。
二、重大改革(20 项)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行为,实行“阳光审批”。
动态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探索推行“监管清单”制度。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
探索权责清单电子化管理,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网上审批。
(牵头单位:市编办)
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出台《大同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 年本)》,进一步缩减核准的范围,下放核准的权限。
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通过 PPP(公私合营)、特许经营等方式,深度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政府购买服
务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改善事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深入推进煤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逐步完善矿业权交易市场体系,探索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矿业权一体化配置。
(牵头单位:市煤炭工业局、市国土资源局)
4、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推进相关改革任务的实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5、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完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脱钩。
市属国有企业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革。
推进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国有资本的整合调整,改组和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改革。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6、深化国企薪酬制度改革。
完善薪酬形成机制,科学设定薪酬结构,引导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企业长远发展。
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力求既体现企业家的价值贡献、又能兼顾社会公平。
健全薪酬监督机制,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和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7、完善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机制。
清理规范对民间资本的准入条件,推动全领域、全产业链向民间资本开放。
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等方式参与国企改革。
引导民营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牵头单位:市工商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
8、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探索实行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9、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0、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完成 48 个乡镇、1002个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稳妥推进农民对承包地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担保、融资,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探索更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
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有序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农村房屋等产权交易。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
11、推进环境排污许可管理创新。
完善排污许可证核发、监管等管理体系,明确、细化污染源环境监管要求,有效衔接环境管理各项制度,逐步建立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环境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12、深化用地管理制度改革。
继续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露天采矿临时用地改革。
探索尾矿库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新模式。
争取开展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
探索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13、推进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改革。
以省政府加快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指导,积极推进光伏发电使用林地方式改革,探索光伏发电用地管理的新模式,采取备案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促进林地和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
14、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
建立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依据、统一登记簿册和统一登记信息平台,推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15、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
尽快出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加快实施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信用记录共建共享。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16、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