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事指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1、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2、本行政区域内社会资本在市辖区新办500张床位以下二级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下中医类医院,二级康复医院和老年病医院;社会资本新办二级专科医院、500张床位以上二级综合医院,临床检验实验室等专业服务机构;非社会资本兴办一级专科医院,一级中医类医院,一级妇幼保健院,市、县级专科防治院(所、站),不满200张床位的疗养院,市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六、申请材料:
1.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两证合一”的医疗机构,无需提供)(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纸质(原件1份));
3. 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纸质(原件1份));
4. 房产证明或使用证明,建筑设计平面图、科室布局平面图(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 资产评估报告(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 内部规章制度(纸质(原件1份));
7. 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签字表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 医疗机构人员、设备清单(纸质(原件1份))。
七、网办深度:
三级标准。
八、到现场次数:
1次。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在线办理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到芜湖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3.审核:审批办负责人(窗口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按照审批授权审核签署意见。
4.决定:分管委领导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办结送达: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EMS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七楼卫健委窗口。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略);
2.监督电话(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