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品阳光采购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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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光采购”模式的失败
及零差率试点的成效性分析
广东省以省为单位开展“阳光采购”近两年时间,在全国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仅从国家和各省政府角度看,一度变为全国药品集中招标模式的风向标。今年六月初,广东省多家媒体报刊报导了广东省将从名噪一时,但目前又不能得到市场认同的“阳光采购”模式退位,明确废止“阳光采购”中的“两票制”等核心操作体系。在这样的背景下,广东省最近又向国家发改委要求取得对国家定价药品的重新定价试点权限,准备改以推行以“零差率”加价为基础的药品采购方案。
“零差率”加价从表面上看是为了降低药价、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但在政府补偿不到位的前提下,这一做法进一步强化了现行的“顺加作价”政策,将彻底消除医院在实际采购和使用药品中,降低采购成本和使用相对低价药品的积极性。在政府投入不足和医疗收费成本背离这两大问题未解决前即予执行“零差率”政策,必然导致医院迅速步入亏损,医院发展呈倒退态势,长远看反而是损害群众利益。同时这一政策会误导群众将“看病贵”的矛头直指医院,从而掩盖政府想解决“看病贵”问题,但实际决策和操作设计却由于忽视我国药品流通国情和市场经济规律造成单纯追求政绩
工程的恶果,在中国现在国情之下,出台这样的政策将对药品流通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带来更大的混乱和迷茫。
在广东省补偿能力不能到位的情况下,为了适应和基本满足政府对药品“零差率”采购的补偿能力,广东省申请取得对国家定价药品的省级降价、定价试点权力。从已经重新定价的一千多种药品数据分析,虽然从总体上看降价幅度没有过度,但从具体品种和价格上看,特别是与浙江省市项目二十二种药品通用名,采用“订单化”询价采购的部分成交品种和价格相比,降价程度是比较惊人的,也是比较盲目的。我们认为:2007浙江省市联合采购项目中二十二个通用名药品和2007年宁波市项目占采购总量70%的药品,采用明确最低采购数量和回款时间等合同条件的“订单化”集中询价采购方式,并以此作为药品市场价格竞争的基础和依据,开展面向全国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将药品价格有效地下降。对此药品流通市场和目前流通体制下的既得利益者们都已经觉得市场竞争太激烈了,不能在短期内适应,并以各种形式上书各级政府要求放慢“订单化”询价采购的改革步子,让市场有一个适应期和磨合期。而广东省不通过市场竞争,仅从单纯为了达到政府的药品“零差率”补偿能力,通过人为和行政手段政将药品价格下降到企业或具体品种不能生存的做法,将使目前的医药市场更难接受,这样的思维和设计,甚至不可能将项目进一步操作下去,再一次失败的结果是可
以预见的。
从目前世界发达中家的情况看,药品集中采购和流通解决方案主要有两大类:一种是通过政府财政全额补偿的方式解决,比如英国、香港、澳门等(其实国内一些省份,特别是加大政府补偿,向零差率作价机制方向靠拢的动机和做法,就是从这些国家和地方学来的做法,但我们认为这不符合我国国情,政府不可能在几十年内将十三亿人的用药吃药和流通成本问题都包下来);另一种是在政府定价基础上,通过专业化、市场化的集中采购积极压缩流通成本,让具备巨大潜力的市场本身消化、解决利益分配和患者让利问题,比如美国、日本等国家。显然我国目前或在几十年内通过政府财政全部包揽十三亿人的用药问题是不现实的,我国的国情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中国的药品集中采购只能走市场竞争条件下的价格发现机制及其解决方案,通过减少和降低流通成本来解决各方的利润分配问题;相反,政府的财政补偿仅可以作为药品市场竞争后的有效补充手段,决不能一味扩大政府包办药品流通市场的作用。通过分析,国内基本公认我国目前药品流通市场各种各样的市场促销费用占药品市场总容量的百分之三十左右,如果我们能够将这块蛋糕通过市场竞争手段切下来我国和我省药品流通的成本就会大大降低,集中采购效率就会大大增强,医院、企业自身向老百姓让利的压力就会大大减轻(而不是广东这种为了实施“零
差价”的补偿能力,政府人为或没有具体依据地指定某种药品降价的方式,将企业和产品的生存能力由普遍的市场规律和临床应用能力决定,转化为政府人为指定)。在这里我们重提一个观点:药品价格的虚高对社会和老百姓的影响不在于“高”字,而在于“虚”字上,药品价格就是降得再低,只要有规模化、日常化的临床促销费用存在,政府和老百姓照样说它是虚高,相反,从国外经验看,药品价格不低,但只要不正常的、非规模化的药品促销费用降低,老百姓和政府照样不会说药品价格虚高而需要大规模治理。所以我们认为浙江和中国其它省份不能学习广东省“零差价”药品采购的做法,而应该继续坚持政府牵头,充分应用市场竞争机制的手段,从减少药品市场促销费用和降低流通成本入手,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浙江杭州等地区已经试点实施的“订单化”集中采购成果,去找资源、想办法,可能是目前最符合国情、省情的一个长效性的药品流通解决思路。
附:广东媒体在实施“阳光采购时的”正面介绍,但在去年低就已经中止了该模式的实施。
广东药品阳光采购模式
广东省于2006年正式启动以政府为主导的“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方案”。限价竞价阳光采购模式是通过全省统一的不限价不竞价、限价竞价、价格谈判后,产生入围品种,以全省统一价格向全省医疗机构供应,并通过网上
采购系统进行采购。新模式下,招标每次的报价都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每次报价结束后,同竞价组内所有品种最新报价按照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末位淘汰高价品种,剩余品种进入下一次报价或直接入围。它首创了绿色通道——不限价不竞价目录,首创面对面谈判模式,首次采用竞价模式,首次采用“两票制”模式,得到的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许。
首创药品采购绿色通道
针对廉价老药,建立“绿色通道”,大胆的设立了不限价不竞价目录。主要是一些质优价廉的常用药、老药,根据方案的规定,由生产企业报价后直接挂网提供给医疗机构采购,为这部分药品开设了“绿色通道”。该目录品种已于2006年12月30日进行了报价并挂网,涉及药品品规共有5395个。
全国首创“面对面谈判”模式
进入面对面谈判的品种主要是议价品种。进入面对面谈判的品种主要是议价品种。通过面对面“讨价还价”的方式可使专家和企业有充分的沟通,了解企业药品的各种成本构成,能有效地压缩药品价格的虚高成分。谈判场面精彩、激烈,专家问答专业、巧妙,个个药品在针锋相对中逐渐被剥去华丽外衣,显示出面对面谈判的威力。谈判时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体现了公开、透明。
首次在药品集中采购中实施竞价模式
引入市场机制,在全国首次就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竞价模式。在预报价后同竞价组有3个或3个以上厂家的26139个品规须进行三轮竞价,每轮竞价按末位淘汰后,最终有13409个品种规格入围。竞价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报价竞价,省略了以往招标必须到现场报价的劳累。企业对此大加赞赏,纷纷说“方便快捷”。通过竞价,挤出了药价的“水份”,平均降价40.39%。
全国首次采用“两票制”模式
“两票制”即经销商必须直接从生产商购货、结算货款,生产商则要向经销商开具发票。如果在个别边远地区确实需要有二级经销商的,药品的进货发票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