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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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药专利

申请中药专利

申请中药专利
中药专利申请是指申请人将中药相关的技术或发明提出申请并获得专
利权的过程。

中药专利主要包括药物配方、药物加工技术、治疗方法等。

申请中药专利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真正的发明者或拥有者,即必须对发明或技术拥有知
识产权;
2.发明或技术必须具有新颖性,不能与现有技术雷同或相似;
3.具有实用性或适用性,即该发明或技术能够在实际应用中产生效果;
4.必须属于可专利化范畴,即符合中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保护范畴。

在申请中药专利前,申请人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确保申请的
发明或技术具有独特性和实用性,并且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此外,中药专利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申请书、说明书、权利
要求书和图纸等材料,以及申请费用,然后提交给专利局进行审查。

总之,中药专利申请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申请人具备一定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

申请人可以通过咨询专业机构或律师来帮助完成申请过程,
并确保申请的专利获得有效保护。

中药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

中药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

中药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据《专利法》第22条第一款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下面分别就这三性的专利审查作一介绍。

1 中药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审查《专利法》第22 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中药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审查应当遵循技术方案完全等同的审查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在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当中记载了与专利申请完全相同的技术方案时,该申请才丧失新颖性。

例如:申请号为 90109821的专利申请,其权利要求为: 一种癌前病变的阻断治疗药的制备工艺,其特征在于将黄药子、夏枯草、拳参、败酱草、山豆根、白藓皮制成一定剂型。

审查员检索到的对比文献《抗癌中草药制剂》(人民卫生出版社1981年第一版,第187页)记载:抗癌乙丸,由黄独(即黄药子)60g、草河车(即拳参)60g、山豆根120g、败酱草120g、白藓皮120g、夏枯草120g各药共研细末,炼蜜为丸,主治癌症。

因此该申请不具备新颖性。

2 中药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审查2.1 中药产品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审查按照中药产品的组成可将其划分为多活性组分的复方产品和单活性组份的单方产品。

对于中药的复方产品申请来说,大多数申请的产品是以本领域的常规技术工艺制成,而产品的医疗作用与生产该产品的原料配方组成有着密切的关系,原料组成这一重要的技术特征是大多数复方中药专利申请的发明点之所在,因此,可以说,在评价中药复方产品的创造性时,制备该产品的原料组成是决定性因素。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大多数中药产品是组成成分不清楚的混合物,很难用其成分组成来描述中药产品,而在本领域的技术实践当中,通常是根据制备产品的原料组方是否相同来判断两个中药产品是否相同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采用以产品原料表述产品的方式来描述中药复方产品,更适合于中药的技术特点。

民间自制中药如何申请专利

民间自制中药如何申请专利

民间自制中药如何申请专利摘要:本文将介绍民间自制中药如何申请专利的相关流程及事项。

首先,我们将解释为什么民间自制中药可以申请专利。

然后,我们将详细介绍申请专利的步骤、必备材料以及注意事项。

最后,我们将强调民间自制中药申请专利的重要性,并给予相关建议。

1. 引言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和民间,有许多祖传的民间自制中药方,这些中药方传承了几百年的历史,并被广泛应用于中医治疗中。

然而,由于这些中药方往往没有得到科学认可和临床实验证明,因此在商业化运作时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

为了保护这些民间自制中药方的知识产权,申请专利成为一个重要的途径。

2. 申请专利的原因为民间自制中药方申请专利有以下几个原因:•保护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可以保护民间自制中药方的知识产权,防止他人侵权使用这些中药方而不给予合理的补偿。

•商业价值:一些民间自制中药方具有独特的疗效,甚至可以与传统中药方相媲美。

申请专利可以帮助创造商业价值,例如销售中药制剂或授权给药品公司进行生产与销售。

•推广应用:专利认可可以增加人们对民间自制中药方的信任,并推动其在医疗领域的广泛应用与推广。

3. 申请专利的步骤3.1 确定可申请的专利类型在申请专利之前,首先需要确定申请的专利类型。

针对民间自制中药方,主要可申请以下两类专利:•发明专利:适用于对现有技术具有技术创新的中药方,与传统中药方有明显差异的中药方等。

•实用新型专利:适用于对现有技术有较小的改进或创新的中药方。

3.2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专利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专利申请书:详细描述中药方的技术特点、实施方式等。

•说明书:对中药方的背景、目的、优点等进行详细说明,需要结合实例和实验数据进行支持。

•权利要求书:明确中药方的保护范围和专利主张。

•摘要:简洁描述中药方的技术特点和应用。

•相关附图:对中药方的结构、制备方法等进行图示说明。

3.3 递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就近的知识产权局)进行申请。

浅谈中药复方制剂的专利申请

浅谈中药复方制剂的专利申请

说明书公开不充分问题
要点一
总结词
说明书是专利申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公开了专利的技术 内容。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在中药复方制剂的专利申请中,说明书的充分公开对于专 利的授权和维权至关重要。常见的问题包括说明书内容过 于简单、缺乏必要的技术细节、实验数据不足等。为了解 决这些问题,申请人需要在说明书中充分公开中药复方制 剂的技术方案,包括组方、制备方法、使用方法等,并提 供充分的实验数据和效果证明。
中药复方制剂的成分较为复杂,通常由多种中药材组成,每 种中药材含有多种活性成分,因此其药效是多方面的,具有 综合治疗的作用。
中药复方制剂的特点
整体调节
中药复方制剂的作用不是简单地 针对某一症状或疾病,而是从整 体上调节人体机能,增强机体免 疫力,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疗效稳定
中药复方制剂的疗效较为稳定, 不易产生耐药性,且副作用相对 较小,因此被广泛应用于临床治
撰写申请文件
根据《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撰写权利要求书、 说明书、摘要和附图等申请文件,详细描述发明内容。
保密审查
对于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
提交申请
选择专利局
根据属地原则,向中国国家 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 局提交申请。
06 中药复方制剂专利申请的 未来展望
中药复方制剂专利申请的趋势
创新性
01
随着科技的发展,中药复方制剂的创新性将不断提高,更多具
有独特疗效的复方制剂将涌现。
国际视野
02
随着国际交流的加强,中药复方制剂的专利申请将更加注重国
际视野,寻求国际市场的认可。
知识产权保护
03
中药复方制剂专利申请将更加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专利布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药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随着人们对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传统中药疗效的逐渐被认同,中医药产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中医药研究和应用也面临着许多的挑战,其中一项重要的挑战就是如何对中草药进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并保证其药效和经济效益。

为了保护中草药的发明创造,中药发明专利申请逐渐成为中药产业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而中药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则是最重要的申请文件之一。

中草药的草药学性状、药理毒理、化学成分或分子标志物,有些与中国传统医学理论相符,有些则不一定。

因此,在申请中药发明专利时,必须结合中医药理论和现代科技手段,进行严谨的实验设计和实验过程,以确保专利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审核,以保证中药发明专利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背景、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缺陷、发明的目的、发明内容、实施方式、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效果、图示和说明。

以下是中药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的详细介绍:一、技术背景技术背景是中药发明专利申请的前言部分,用以介绍中药发明专利申请的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背景,以使专利审查员能够全面了解中药发明的研究领域、研究进展以及中草药在国内外应用的现状。

同时还需要说明该中药发明专利的价值和社会意义。

二、技术领域技术领域是中药发明专利申请的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中药发明的技术分类、对象范围以及相应的技术细分领域和实际应用。

例如中药发明可以归为中草药的提取、中草药药效物质的筛选、中草药药效物质的合成等,具体的技术领域需要考虑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实验研究成果。

三、现有技术的缺陷现有技术的缺陷是中药发明专利申请的第二部分,在这一部分,需要详细介绍国内外中药研究领域的现有技术及其不足之处。

这些不足之处可能是成分不纯、药效不稳定、药物配伍不合理等等,因此,中药发明专利需要对这些缺陷进行解决或改善,以提高中药发明的药效和安全性。

四、发明的目的发明的目的是中药发明专利申请的第三部分,它主要表述为:从何方面对现有技术进行改进和创新以满足生产和需求的需要。

中药药方专利的申请程序

中药药方专利的申请程序

中药药方专利的申请程序
中药药方专利的申请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前期调研:进行相关文献资料的查阅和比较,确保所申请的中药药方具有独创性和新颖性。

2. 资料准备:准备申请专利所需要的材料,包括中药药方的实施案例、实验数据、样品等。

3. 申请撰写:撰写中药药方专利申请文件,包括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

4. 申请递交: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相关地区的知识产权局)进行申请。

5. 审查程序:进入审查阶段,由专利局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

初步审查主要是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形式是否规范;实质审查则主要是对中药药方的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具有创造性和实用性。

6. 公示与异议:经过审查通过后,专利局会对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申请进行异议。

7. 授权与公告:经过公示期,如果申请没有受到有效的异议,专利局将会授权该中药药方专利,并发布公告,颁发专利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中药药方专利的申请程序可能因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有所差异,具体的程序还需根据相应的法规进行操作。

《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中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1.涉及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的审查 (2)1.1涉及稀有中药材的发明 (2)1.1.1被禁止入药的稀有中药材 (2)1.1.2未被禁止入药的稀有中药材 (3)1.2涉及毒性中药材的发明 (3)1.2.1被禁止入药的毒性中药材 (4)1.2.2未被禁止入药的毒性中药材 (4)1.3涉及中药配伍禁忌的发明 (6)2.涉及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审查 (7)2.1中药材名称的充分公开 (7)2.2技术效果的充分公开 (8)2.2.1 根据现有技术能够预测中药产品的医药用途 (8)2.2.2根据现有技术无法预测中药产品的医药用途 (9)3.涉及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审查 (10)3.1一般性原则 (10)3.1.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10)3.1.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11)3.1.3判断是否显而易见 (12)3.2常见类型 (12)3.2.1加减方发明 (13)3.2.2自组方发明 (21)附件极简中医药基本知识 (24)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凝聚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博大智慧,其传承创新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应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把握中医药发明创新的特点和方向,以中医理论为指导、临床价值为导向,做好中医药领域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动中医药产业在传承创新中高质量发展,切实把中医药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主要对中药领域涉及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相关审查基准予以进一步规范。

1.涉及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的审查根据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专利法第五条所称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不包括其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

请问中药配方可以申请专利吗

请问中药配方可以申请专利吗

前不久有人咨询问中药配方这种是否可以申请相关专利呢?如果是可以申请的话,中药配方专利申请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其实和一般的发明创造相比,中药配方申请专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下面,我司简单的来了解下一些和中药配方申请专利相关的事项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哦。

中药配方可以申请医药类的发明专利。

据《世界专利数据库》统计,在世界中草药和植物药专利申请中,中药专利申请量占比达百分之44.4,但属于我国的中药专利申请仅占百分之0.3。

提醒:中药配方专利申请需要公开配方组份以及比例,否则就不能够被授权。

中药配方可以申请发明专利,那么该如何申请呢?以申请中国发明专利为例,如果是中国籍的个人或中国企业,可以选择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选择自己直接申请办理。

通常,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以下文件: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

我国专利申请、审查流程图如下: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1、专利是以公开换取保护,你的中药配方申请了专利之后,配方就会被公开(除非有证据证明你的配方涉及公共安全等重大利益)。

不过专利权人通常不会完全公开自己配方的核心,这是国内国际惯例。

2、中药种类繁多、历史悠久,由于地域差异、历史沿革等因素,很多中药存在“同药不同名”的情况。

建议申请人采用规范、专业的术语撰写申请文件,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中药配方专利申请,不一定要按西医的理论来阐述说明,可按中医理论来阐述自己
的配方,也无需权威试验室检查报告。

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知墨墨了解!。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是指在中药领域内发明的新的配方,经过一定的测试和验证,能够发挥特定的药效作用,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发明,通过申请专利保护其技术成果和市场竞争优势。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技术调研和实验验证:在申请专利之前,需要对中药配方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开发,证明其在临床应用中具有独特的药效和优势。

同时,还需要进行实验验证,获取实验数据,以支持专利申请的合理性。

2. 申请材料准备:准备专利申请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包括发明创造的详细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等。

3. 专利申请递交:将准备好的专利申请材料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并支付相关的申请费用。

4. 审查阶段:申请递交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专利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评估。

5. 审查结果处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核结果,申请人可以修改申请材料并提交补充材料,以反驳专利审查意见,或者根据审查结果进行进一步的调整。

6. 专利授权:如果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并且满足专利法规定的
条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该中药配方专利进行授权,并颁发专利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中药配方专利的申请需要满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布的《中医药知识产权政策》等相关规定,以确保专利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还需要注意保护中药专利时要注意保护中药的原始性和传统性,避免侵犯到其他中草药的知识产权。

中药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标准表

中药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标准表

中药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标准表中药历史悠久,有着丰富的药物研发和应用经验。

保护中药的知识产权,对于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药专利的申请流程是指将中药作为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专利并获得保护的过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药专利申请的流程,并提供中药专利申请的费用标准表。

一、中药专利申请的流程中药专利申请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创意阶段:在开展中药研发或应用时,发现新的中药组合、新的中药用途或者新的中药制剂等创新,如果创新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并且满足专利法关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要求,就可以考虑申请中药专利。

2.检索与分析:在准备申请中药专利之前,需要进行专利检索与分析,了解现有技术的情况和可能的侵权风险。

这是为了避免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浪费时间和资源,同时也可以得到对中药专利申请的进一步指导。

3.申请准备:根据中药创新的内容和专利申请要求,准备专利申请文件。

一般包括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

申请文件需要清晰地描述中药创新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法和应用场景。

4.正式提交:将准备好的申请文件正式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指定的专利申请受理机构。

提交后,会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

初步审查主要是对申请文件的形式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相关申请要求。

实质审查则是对中药创新的技术性、实际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审查。

5.公告和评审:如果经过实质审查后认为申请符合相关要求,中药专利申请将会公告。

在公告期间,任何人都有权对专利的有效性提出异议。

如果没有任何异议或者异议未被接受,则会被授予专利权。

6.年费缴纳:专利权的有效性需要缴纳年费来维持。

年费标准根据专利类型和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不缴纳年费,专利权将被宣告无效。

二、中药专利申请的费用标准表下表为中药专利申请的费用标准,仅供参考。

序号费用名称金额(人民币)1 申请费15002 查询费3003 缴纳翻译费根据实际情况4 实质审查费15005 公告费5006 授权费20007 年费(第1年)4008 年费(第2年)6009 年费(第3年)100010 年费(第4年)150011 年费(第5年)200012 年费(第6年)250013 年费(第7年)300014 年费(第8年)350015 年费(第9年)4000注:费用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费用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中医药专利申请

中医药专利申请

中医药专利申请是指将中医药领域的创新成果以专利形式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

这包括中药、方剂、治疗方法、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为了成功申请中医药专利,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1. 专利检索:在申请专利前,首先要进行专利检索,以确保您的发明具有新颖性,未被他人申请过相同的专利。

2. 专利申请文件准备:准备专利申请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等。

这些文件应详细描述发明内容、技术方案及实施效果,以便于审查员理解和评价发明的创新性。

3. 专利申请提交:将准备好的专利申请文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他相关专利局,根据需要选择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4. 专利审查:专利局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初步审查、实质审查等环节,以判断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

5. 专利授权:经过审查,符合授权条件的发明将获得专利权,专利权人可依法享有独占实施权、许可权、转让权等权益。

6. 专利维护: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需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

此外,还要关注市场上是否有侵权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专利权益。

总之,中医药专利申请是保护中医药创新成果的重要手段。

通过专利检索、申请文件准备、申请提交、审查、授权和维护等环节,实现对中医药发明的法律保护。

中药方剂申请专利流程

中药方剂申请专利流程

中药方剂申请专利流程中药方剂是中药药物的一种剂型,是通过对中药药材进行炮制、配伍、研磨等加工而成的药物。

中药方剂的研发与申报专利可以保护该方剂的独特性和创新性,对于促进中医药的科技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中药方剂申请专利的流程。

一、确定方剂研发目标1.明确方剂的功能和疗效首先要明确研发方剂的目的和功能,选择要研发的中药方剂的适用范围,明确方剂的基本特性和治疗效果。

2.确定方剂的组方原则根据中药药材的性味、功效、规律等因素,结合临床实践确定中药组方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中药药材进行组方。

3.开展方剂研究通过实验和临床试验,对中药方剂的成分、配伍、用量等进行研究,验证方剂的功效和安全性。

二、准备专利申请材料1.收集相关资料收集与中药方剂相关的技术文献、实验数据、临床试验结果等资料,为专利申请提供依据。

2.撰写专利申请书撰写中药方剂的专利申请书,包括专利申请说明书、专利权利要求书、摘要和说明书。

在专利申请书中要详细描述中药方剂的技术方案、创新点、技术效果等内容。

3.申请专利代理机构选择符合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专利申请,帮助完成专利申请书的撰写和递交工作。

三、递交专利申请1.递交专利申请材料将完整的专利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的专利申请机构,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专利组织等。

2.专利审查递交专利申请后,专利局会对申请的中药方剂进行审查。

审查过程中,专利审查人员会对专利申请书进行审查,包括技术方案、创新点、实际可行性等方面。

3.答复审查意见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专利审查人员提出的意见和问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审查意见。

四、专利授权1.获得专利授权如果中药方剂的专利申请通过了审查,符合专利法律法规的要求,专利局将颁发专利授权书。

2.专利维护和管理获得专利授权后,需要对专利进行维护和管理。

定期缴纳专利费用,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同时,还需要进行专利的管理,包括专利权的许可和转让等。

中药方剂的专利申请流程是一项系统性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充分的技术研究、资料收集和专业的法律支持。

申请中药配方专利的条件

申请中药配方专利的条件

申请中药配方专利的条件中药配方是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药理活性和临床应用价值。

为了保护中药配方的独特性和创新性,申请中药配方专利成为了许多企业和研究机构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介绍申请中药配方专利的条件。

1. 原创性首先,申请中药配方专利必须具备原创性。

这意味着该中药配方在先于申请日前没有被公开或者在公开之前没有被他人使用过。

原创性是任何专利申请的基础要求,也是评估一个发明是否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的重要标准。

2. 实用性申请中药配方专利还需要具备实用性。

这意味着该中药配方能够在实际应用中发挥作用,并且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对于中药来说,实用性通常是通过临床试验或者其他有效手段进行验证的。

3. 创新性除了原创性和实用性外,申请中药配方专利还需要具备一定程度的创新性。

这意味着该中药配方在技术上与现有的中药配方有所不同,并且具有显著的进步性。

创新性是评估一个发明是否具有技术突破和创新思维的重要指标。

4. 非显而易见性申请中药配方专利还需要具备非显而易见性。

这意味着该中药配方不能仅仅是对已有知识或常规做法的简单组合或者替代,而应该具备一定程度的创造性和突破。

非显而易见性是评估一个发明是否具有独特和非常规特点的重要标准。

5. 技术可行性申请中药配方专利还需要具备技术可行性。

这意味着该中药配方能够通过现有的技术手段进行实施,并且能够在实际应用中达到预期效果。

技术可行性是评估一个发明是否具备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的重要因素。

6. 公开申请最后,申请中药配方专利需要进行公开申请。

公开申请是指将该中药配方及其相关信息提交给知识产权局,并在一定时间内公开披露该发明的内容。

公开申请是保护发明人权益和促进技术交流的重要手段。

综上所述,申请中药配方专利需要满足原创性、实用性、创新性、非显而易见性、技术可行性以及进行公开申请等条件。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中药配方才能够得到专利保护,从而为发明人带来经济利益和市场竞争优势。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 (4)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 (4)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药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药作为中国传统药物的代表,历经千年的时间积淀了大量的丰富经验和知识。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人们对中药的认识不断提高,中药研究逐渐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为了保护中药研究者的创新成果,提高中药的竞争力和价值,中药发明专利申请成为一种常见的方式。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的重要性中药作为传统药物,既有其独特的治疗效果,又有其天然、安全的特点。

对于中药的研究和应用,有着很高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然而,在市场中,随着假冒伪劣产品的猖獗,以及非法抄袭、盗用中药方剂的现象不断增多,中药市场陷入了一种不正常的竞争状态。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就是为了不断加强中药的竞争力,提高中药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的意义一、维护中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可以有效地保护中药研究者的创新成果,为中药行业构筑一个健康、公正、透明的发展环境,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减少对消费者的损害。

二、推动中药的深入研究和应用。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可以有效地激励创新灵感,加快中药的研究进程,推进中药的临床应用和技术改进,为人类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培育中药的知名品牌。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可以发掘中药的独特品种和优良品质,提高中药的知名度,加强中药的品牌建设,为中药的发展积累更多的人气和口碑。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的步骤一、制定研究计划。

应首先认真地研究中药的相关文献,了解中药的传统使用和现代研究进展,制定研究计划和目标,确定新的研究方向和方法,明确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二、开展实验验证。

根据研究计划,积极地开展实验验证,收集数据和资料,进行实验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检测和评估中药的疗效和安全性,并不断优化研究方案和方法。

三、完成发明创意。

在实验过程中,如果发现创新思路或者技术突破,应及时地记录下来,形成发明创意,防止其他机构或个人在相同领域内的研究中抢先申请专利。

四、申请专利。

在完成发明创意、研究报告和实验数据等方面的工作之后,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向专利权部门递交专利申请,并配合专利权部门的审查工作,对申请材料进行完善和补充。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一、背景介绍中药作为中国传统的医疗方式之一,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医疗经验。

然而,由于中药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中药的开发和应用一直面临着许多挑战。

为了促进中药的研究和创新,中药配方专利成为了一种重要的保护和鼓励创新的方式。

二、中药配方专利的意义1.保护创新成果:中药配方专利可以有效保护创新的中药配方,确保中药研究者和制造商的合法权益。

2.鼓励创新:中药配方专利的申请和授予过程,激励中药研究者和制造商进行更多的创新和研究。

3.提高产品竞争力:中药配方专利的授予可以为中药产品赋予独特的竞争优势,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4.促进产业升级:中药配方专利的推动,可以促进中药产业不断升级,加速中药的现代化发展。

三、中药配方专利申请的要点1.创新性:中药配方专利的申请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性。

申请者需要证明该中药配方与已有的中药配方有所区别,并且有独特的优势和效果。

2.可行性:中药配方专利的申请需要具备一定的可行性。

申请者需要提供中药配方的制备方法和药效研究数据,以证明该中药配方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技术指标:中药配方专利的申请需要注重技术指标的具体描述。

申请者需要提供中药配方的主要组成成分、比例和作用机理等技术指标,以便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实施该中药配方。

4.保密措施:中药配方专利的申请需要注重保密措施的采取。

申请者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确保中药配方的保密性,以防止他人的侵权和模仿。

四、中药配方专利的申请流程1.填写申请书:申请者需要填写中药配方专利申请书,包括发明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方案、附图和摘要等。

2.技术评估: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后,由专利局进行技术评估,评估该中药配方的创新性和可行性。

3.申请公告:通过技术评估后,中药配方专利申请将进行公开,供相关利益方进行公示和反馈。

4.审查授权:在公告期满后,中药配方专利申请经过进一步的审查,确定是否授权该专利。

5.专利授予:通过审查授权后,中药配方专利将被授予,并发布专利证书。

申请中药配方专利的条件

申请中药配方专利的条件

申请中药配方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中药配方专利的申请必须具备新颖性,即该中药配方在申
请日之前没有被任何人公开过或在任何地方公知。

2.创造性:中药配方专利的申请必须具备创造性,即与已有技术相比,有显著的技术进步。

3.实施性:中药配方专利的申请必须具备实施性,即该中药配方可以
通过现有的技术手段进行实际应用。

4.有用性:中药配方专利的申请必须具备有用性,即该中药配方能够
在实际应用中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

此外,为了申请中药配方专利的成功,还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技术方案的详细描述:中药配方专利的申请需要提供详细的技术方
案描述,包括各种成分及其比例、炮制方法、制剂方法等具体内容。

2.具备足够的实验数据:中药配方专利的申请需要提供足够的实验证据,证明该中药配方的确具备实施性和有用性。

3.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点:中药配方专利的申请需要明确该中药
配方与已有技术的区别,并突出其主要技术特点。

4.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遵守:中药配方专利的申请需要遵守相关的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专利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总之,申请中药配方专利需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施性和有用性
等条件,并且需要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描述和相关的实验证据,以及遵守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这些条件和要求的目的是确保中药配方专利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也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

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

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是为了规范中药领域专利申请和审查的标准,促进科技创新和发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中药产业的良好发展秩序而出台的文件。

这份文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于2017年1月10日正式发布。

以下是围绕该文件的阐述:第一步,准确把握文件要求文件要求在中药领域审查专利时,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审慎态度,尊重文化历史和传统知识;二是符合临床实践,有实际临床应用;三是满足发明性条件,具有显著实际效果;四是保证安全性,无害人体健康;五是符合法律法规,没有不合法性。

第二步,理解文件的背景和意义中药是我国优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深厚历史和文化价值。

近年来,随着中医药产业的迅速发展,中药领域相关专利的申请和审查也越来越多。

但是,在中药领域专利审查过程中,经常涉及到文化历史和传统知识的问题,需要特别处理。

因此,这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中药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对提高中药领域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步,认识文件所存在的问题随着中药领域专利申请的增多,一些专利申请者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可能存在规避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导致一些不合格或不具有创新性的专利得以通过审批。

而这些专利的存在可能会对中药领域的发展和创新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第四步,正确使用文件指导作为中药领域的相关人员,应该从这份文件中正确理解和使用其中的指导意见,在本领域的专利申请和审查过程中严格遵守其中的各项规定和标准。

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维护中药领域的正常发展秩序,促进中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为人民健康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综上所述,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是我国中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

我们应该从文件中正确把握文件要求,理解文件的背景和意义,认识文件所存在的问题,正确使用文件指导,共同努力,推动中药领域的创新和发展。

医药发明专利申请及审查

医药发明专利申请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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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品专利申请的文件撰写 4. 化学方法发明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撰写:
•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 -选用上述物质、工艺和设备三种技术特征的一 种或几种来表述要求保护的范围。 -应当根据发明点的不同来决定描述的详略程度 -对于发明点所在的特征必须清楚描述;而其 它常规的工艺步骤可以简要描写。 -撰写形式上可分为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不适 合时也可以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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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品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 1.专利审查程序:
• • • • • • • • • 申请:递交或寄交申请文件并缴费; 初步审查:对申请文件完整性及手续等的审查; 公开:发明专利申请满18个月公开; 实审请求:自申请后3年内提出; 实质审查:发明需要进行实审,其他只进行初审; 审查后作出授权或驳回决定并公告(发给证书); 对驳回决定不服可在3个月内请求复审; 任何人对授权有意见均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当事人对复审委所有决定不服均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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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品专利申请的文件撰写 4.化学方法发明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撰写:
•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举例(涉及设备):
“1.一种提取金属的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1)将水相和有机相引入一个设有涡轮的溢流泵; (2)使溢流泵中的物流以水平方向排出泵的底部,并流到第一搅 拌器的搅拌空间的顶部; (3)使物流从搅拌器的中部或底部排出,并进入下一级搅拌器的 中部或底部; (4)使物流从末级搅拌器的底部排出,呈切向进入一个垂直井内 旋转并上升; (5)使物流流入一个沉积槽,分布到整个横向面上; (6)使所需的回流相回流到溢流泵。”
二.药品专利制度的基本知识 3.专利保护的对象及效力:
-专利保护的对象:
• 发明-对产品或方法的新的技术方案; • 实用新型-对产品形状、构造的改进(各国不同); • 外观设计-产品形状、图案和色彩的富于美感并适 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保护的效力: • 产品专利: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 • 方法专利:使用该方法,使用、销售、许诺销售、 进口其直接产品; • 外观专利: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产品。

国家中药发明专利

国家中药发明专利

国家中药发明专利是指国家授予的,对中药发明创造的保护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家中药发明专利的类型:药品发明专利:指针对新药物、新剂型、新配方等进行的发明创造,包括中药复方、中药单体、中药提取物等。

医疗方法发明专利:指针对医疗技术、诊断方法、治疗方法等进行的发明创造,如中药制剂制备方法、中药制剂检测方法等。

医疗器械发明专利:指针对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进行的发明创造,如中药煎煮器、中药提取设备等。

保健品发明专利:指针对保健品、营养品等进行的发明创造,如中药保健茶、中药保健食品等。

国家中药发明专利的申请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程序,包括申请文件的审查、专利新颖性的审查、专利创造性的审查、专利实用性的审查等。

一旦获得批准,专利权人将享有专利保护期的专有权,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进口等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中药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是有限制的,只能在专利权保护期内享有专有权,并且只能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明确记载的技术方案中进行保护。

如果其他人提出相似的发明创造,并经过审查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也可以获得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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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
据《专利法》第22条第一款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下面分别就这三性的专利审查作一介绍。

1 中药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审查
《专利法》第22 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中药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审查应当遵循技术方案完全等同的审查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在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当中记载了与专利申请完全相同的技术方案时,该申请才丧失新颖性。

例如:申请号为 90109821的专利申请,其权利要求为: 一种癌前病变的阻断治疗药的制备工艺,其特征在于将黄药子、夏枯草、拳参、败酱草、山豆根、白藓皮制成一定剂型。

审查员检索到的对比文献《抗癌中草药制剂》(人民卫生出版社1981年第一版,第187页)记载:抗癌乙丸,由黄独(即黄药子)60g、草河车(即拳参)60g、山豆根120g、败酱草120g、白藓皮120g、夏枯草120g各药共研细末,炼蜜为丸,主治癌症。

因此该申请不具备新颖性。

2 中药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审查
2.1 中药产品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审查按照中药产品的组成可将其划分为多活性组分的复方产品和单活性组份的单方产品。

对于中药的复方产品申请来说,大多数申请的产品是以本领域的常规技术工艺制成,而产品的医疗作用与生产该产品的原料配方组成有着密切的关系,原料组成这一重要的技术特征是大多数复方中药专利申请的发明点之所在,因此,可以说,在评价中药复方产品的创造性时,制备该产品的原料组成是决定性因素。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大多数中药产品是组成成分不清楚的混合物,很难用其成分组成来描述中药产品,而在本领域的技术实践当中,通常是根据制备产品的原料组方是否相同来判断两个中药产品是否相同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采用以产品原料表述产品的方式来描述中药复方产品,更适合于中药的技术特点。

2.1.1 中药复方产品的创造性的判断分如下几种情况如果申请人所要求保护的产品,其原料组成是对现有方剂的改进,而制备方法属于常规方法,申请人应当提供可信性的对比实验数据或者对比疗效资料,说明这种改进与已有技术相比产生了何种意外的突出效果,其创造性才可以被确认。

这种意外的突出效果可以是产生了新用途,可以是疗效的显著提高,可以是毒副作用的降低,也可以是成本的降低等。

这种改进可以是对现有方剂的加减,也可以是对现有方剂中药物的替换。

如果是对已知方剂的加减,申请人应当以可信性的举证资料说明这种加减之后给发明带来了何种意外突出效果。

例如,现有技术中的生脉饮口服液用于治疗心悸、气短等心气虚证,如果在此基础上增加
了黄芪,制成一种新的口服液,申请人应当有可信性的对比实验资料或者对比疗效资料,说明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增加黄芪之后,制成的新产品与己知的生脉饮口服液相比具有什么突出的意外效果。

同理,在现有方剂基础上减去一味药,制成的新产品也需要如上所述的举证资料。

关于在已知方剂基础上的药物替换,可以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经过替换之后,形成的新的方剂与已知方剂相比没有实质性区别,这种方剂制成的产品,尽管在组分上与已知方剂已经有所不同,甚至不同名称的药物较多,但是,如果这种替换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一般性选择,也就是说,按照教科书的组方原则教导,进行这种替换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预料之中的事情,而且,这种替换也没有带来意外的突出效果,这种替换则被认为是不具备创造性的。

如果专利申请的中药其组成是一种全新的配方,现有技术当中没有记载与之相近或类似的产品,这种全新的中药具备创造性。

如果一种中药,由于制备方法的不同使得所制备的产品性能产生了意外的突出效果,这种方法制备的产品具备创造性。

在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首先这种产品要具备新颖性。

也就是说,经过这种不同的制备方法生产出的产品,在产品的特征上应当有别于现有技术,如果是已知的产品,作为产品已经不具备新颖性,这种情况下只能获得方法专利。

2.1.2 中药单方产品的创造性判断对于单方中药专利申请来说,如果一种物质(植物、动物、矿物等)在文献中从未记载过,或者虽然记载过,但从未记载过具备药用作用,只要这种物质制成的中药,具有诊断、治疗或预防疾病的作用,用这种物质制成的药物具备创造性。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物质是与一定的方法联系在一起的,不管该方法是常规方法还是非常规方法,必须经过一定的方法将所述的物质制备成药。

只是原料物质则不能获得专利,因为这种物质只是一种发现。

如果一项中药产品的专利申请,是以一种从已知中药原料中提取的有效部位作为活性成分,且这种活性成分是新分离出来的过去未曾报道过的物质,由于和已有技术相比从该已知原料中分离出了新物质,只要申请人以可信性的药效资料证实了其医疗作用,该产品即具备创造性。

在此,对于分离方法是否是常规方法不作特殊要求。

2.2 中药方法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判断对于已知产品(复方或单方)的制备方法,在生产过程中如果采用了不同于现有技术的提取、分离工艺、炮制工艺或其他制剂工艺,与现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区别或产生了意外的突出效果,这种方法具备创造性。

对于提取、分离、炮制或其他制剂工艺来说,可以是某一过程方法的改进,也可以是多步骤的改进,而且,对于该方法的每一具体步骤来说,可能均属于常规方法,只要该专利申请的有益效果是由于工艺方法产生的,这种方法从整体上组合起来即具备创造性。

对于所产生的有益效果来说,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由于方法的改进给产品性能
带来了改善,如增加了新用途,或者使得原来的疗效有所提高,或降低了副作用,或延长了储存期、纯度的提高、口感的改善等。

另一种情况是给生产过程带来了改善,例如成本的降低、生产危险程度的降低、生产能耗的降低、原料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环境污染的降低、工艺的简化、质量控制的再现性提高等。

2.3 中药用途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判断关于用途创造性的判断,应当是与现有技术的对比,也就是说,一种已知的产品过去没有这种用途,该用途也不能从其组成或现有技术当中容易地推导出来,专利申请给出了一种新用途,只要这种新用途是可信的,则被认为是与现有技术相比具备创造性。

由于新用途发明的关键之处在于新的药理作用,因此,这种申请对于药效资料的可信性要求比较严格。

3 中药专利申请的实用性审查
实用性,是指发明的客体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而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必须是能够达到实际目的且能够应用的发明。

对于中药来说,发明一种药物,应当是具有医疗作用的产品,能够再现性地达到其治疗目的,这种再现性包括了产品的再现性和医疗效果的再现性,如果所发明的产品疗效不固定,无再现性,不能达到其发明目的,则不具备实用性。

由此可见,一种中药产品专利申请,所发明的药物具备医疗效果是符合实用性的起码要求;而对于方法专利申请来说,该方法应当在产业上能够实施或使用;对于用途发明申请来说,该应用能够在产业上实现即可。

3.1 中药专利申请实用性的判断对于一件复方中药专利申请,如果现有技术当中没有记载与之相类似的药物,这种情况下需要证实该药物具有医疗效果,并且该药物能够工业化生产,其实用性才能够被确认。

对于单方中药专利申请来说,如果一种物质(植物、动物、矿物等)在文献中从未记载过,或者虽然记载过,但从未记载过具备药用作用,只要申请人以可信性的数据或临床资料证明用这种物质制成的中药,具有诊断、治疗或预防疾病的作用,并且该药物能够进行工业化生产,用这种物质制成的药物具备实用性。

3.2 中药专利申请当中不具备工业实用性的几种情况
3.2.1 专利申请的药物不具备医疗效果或医疗效果不可信有的申请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当中,从未公开过所申请药物的功用,只是给出了药物的组成和制法,这种申请由于该药物不具有医疗作用而无使用价值,不具备实用性;如果所申请的药物其医疗效果不可信,申请人也没有可信性的证据证实专利申请药物的确切医疗效果,这种情况下,该申请的药物因不具备医疗效果而不具备实用性。

3.2.2 专利申请的药物,其原料中存在不能工业化生产或不能大批量再现的物质如果申请的是一种产品,那么该产品必须在产业中能够制造。

专利申请的药物,如果其制备原料当中的某些成分只适合于手工制作,或者其产量很低,根本不能够进行产业化规模生产,这种产品不具各实用性。

例如,93114646.1号申请,其原料之一是使用昆虫
的血液,实施例使用蚂蚁或蜜蜂的血液,这种原料的获得很难在产业上进行规模生产,因此,不具备工业实用性。

再例如,申请号为90106424的申请,制备一种注射剂,采用人体大网膜为原料,由于人体大网膜的来源有限,使得该注射剂不能进行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因此,这种方法不具备工业实用性。

3.2.3 专利申请的药物有损公共利益有一种药物,属于闻药,是通过人体闻到药物的气味而发生作用,该申请的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使人体闻到该药物气味后能够晕厥而失去反抗能力的药物,用于防身之用,但是,这种药物同样可以用于犯罪,有损公共利益,因此,不具备实用性。

3.2.4 专利申请的方法只限于手工操作,不适合于工业化生产例如:申请号为94106997的申请是一种治疗破伤风的药物,制备方法是把南瓜蒂埋藏在背风向阳的猪圈中一段时间后,将其炮制成片剂或胶囊。

这种制备方法是不能进行工业化规模生产的,不具备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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