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房地产最新政策
2024年昆明市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
2024年昆明市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1. 背景介绍昆明市是中国西南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之一,也是云南省的省会。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也呈现出蓬勃的发展势头。
本报告将对昆明市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和分析,以了解当前市场情况。
2. 市场概况2.1 市场规模根据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底,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规模达到X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X%。
这表明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2.2 供需关系目前,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呈现供需紧张的状态。
供应量没有跟上需求的增长速度,导致房价持续上涨。
尤其是城区的核心地段,供应更为紧缺,房价水平更高。
2.3 市场特点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具有以下特点:•呈现出旺盛的购房需求•政府鼓励住房消费,加大了市场需求•开发商对高档住宅项目的投资更为积极•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大,但价格也高于预期3. 开发商分析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上主要有几家大型开发商活跃:1.XXX房地产集团:该公司在昆明市的开发项目遍布各个区域,主要专注于高端住宅项目,并积极开发商业地产项目。
2.XXX开发公司:以中小型住宅项目为主,较好地满足了普通居民的购房需求,受到市民的广泛欢迎。
3.X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专注于商业地产,目前已在昆明市打造了多个商业中心,吸引了大量商家入驻,拉动了地区经济发展。
4. 市场前景4.1 政策面因素根据政府发布的规划和政策,昆明市将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住房消费和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将为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带来更多机遇。
4.2 市场发展趋势根据市场分析,预计未来几年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将持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购房需求将继续保持旺盛。
同时,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房地产企业将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提高竞争力。
5. 结论综上所述,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目前呈现出供需紧张、持续上涨的态势。
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2021修正)
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2021修正)【发文字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58号【发布部门】云南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9.29【实施日期】2021.09.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2000年9月22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11月26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涉及行政许可内容的修改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5年12月2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5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1年9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质管理第三章开发管理第四章转让管理第五章租赁管理第六章抵押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条例。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工作;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交易中的土地管理工作。
2024年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环境分析
2024年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环境分析1. 概述本文旨在对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的环境进行分析。
首先,将介绍昆明市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情况以及人口结构等背景信息。
然后,将对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的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竞争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最后,将对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2. 昆明市背景信息2.1 地理位置昆明市位于中国云南省中部,是云南省的省会。
昆明地处高原,气候宜人,被誉为“春城”。
2.2 经济发展情况昆明市是云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城市,也是西南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
近年来,昆明市经济快速增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成为吸引外来投资的热门城市之一。
2.3 人口结构昆明市的人口数量庞大,人口结构复杂。
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比例逐渐倒置,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人口流动性增加。
3.1 政府政策昆明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包括土地供应政策、房地产开发政策和购房补贴政策等。
这些政策为房地产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3.2 市场调控政策为了避免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的情况,昆明市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包括限购政策、限贷政策和加大住房供应等。
这些政策有助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4. 房地产市场需求分析4.1 住房需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昆明市的住房需求日益旺盛。
新婚夫妇、年轻人和外来务工人员都是昆明市住房市场的主要需求群体。
4.2 商业地产需求昆明市的商业地产市场也面临着大量的需求。
由于昆明市是云南省的经济中心,各类企业纷纷进驻,使得商业地产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5.1 开发商竞争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竞争激烈,各大开发商纷纷投入市场,在产品质量、价格和服务等方面展开竞争。
5.2 房地产中介竞争房地产中介行业在昆明市也存在激烈的竞争。
中介公司之间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和增值服务,争夺客户和市场份额。
6. 昆明市房地产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展望6.1 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随着昆明市经济的持续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昆明市房地产市场有望继续保持稳定发展态势。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09•【字号】昆政办[2010]191号•【施行日期】2010.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昆政办〔2010〕1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市房地产产业发展迅速,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对促进现代新昆明建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拉动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随着我市房地产产业的不断发展,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发布虚假宣传广告、诚信缺失、中介市场不规范等问题日渐突出,甚至发生了少数恶性诈骗案件,扰乱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群众反映强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对保障现代新昆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护广大居民住房消费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为做好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决定成立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李文荣(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黄云波(副市长)陈勇(副市长)组员:傅希(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毓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戴惠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周子龙(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云峰(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彤(市规划局副局长)姜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张立涛(市监察局副局长)邓翰武(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陈波(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陇猷(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刘毓新同志兼任,成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
2024年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分析现状
2024年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分析现状1. 引言本文将分析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的现状。
昆明市作为云南省的省会,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地理优势,这使得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一直都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房地产市场的供需情况、房价走势和政策影响等方面对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做出全面的分析。
2. 供需情况分析昆明市的房地产供需情况显示出一些特点。
一方面,昆明市的人口数量不断增长,这导致了对住房的需求不断增加。
另一方面,昆明市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这进一步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
供应方面,昆明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数量逐年增加。
截至目前,昆明市已经形成了一批大型房地产开发商,他们不断推出新的房地产项目来满足市场需求。
需求方面,昆明市的购房需求主要来自于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
常住人口主要是昆明市居民,他们购买房屋主要是为了居住需求。
外来人口主要是来自其他省份的人员,他们购买房屋主要是为了就业和投资。
3. 房价走势分析昆明市的房价走势一直备受关注。
从过去几年的数据来看,昆明市的房价一直呈现上涨的趋势。
一方面,供需矛盾导致房价上涨。
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房屋供应不足,使得房价逐渐上涨。
另一方面,政策的调整也对房价产生了影响。
例如,昆明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限购政策,对购房者的购买能力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从而导致房价上涨。
4. 政策影响分析政策对昆明市房地产市场产生了重要影响。
政府的土地供应政策、限购政策和贷款政策等都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土地供应政策直接关系到房地产市场的供应量。
政府通过土地供应计划,控制土地的供应量和开发节奏,从而影响房地产项目的推出。
限购政策对购房者的购买能力产生了影响。
政府通过限购政策,限制购买房屋的人数和面积,从而抑制房价上涨的势头。
贷款政策对购房者的购买能力也有影响。
政府通过调整贷款利率和贷款政策,影响购房者的贷款额度和购房成本。
5. 总结综上所述,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目前呈现供需矛盾、房价上涨和政策影响的特点。
昆明交房产契税流程
昆明交房产契税流程
1. 契税补贴政策:昆明市曾推出契税补贴政策,针对2023年7月18日起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且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者(不含企业、单位),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对于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新生儿户口登记在昆明市),补贴总额分别为80%、100%,最高不超过3万元。
2. 申请通道:昆明市已有部分区县如安宁、嵩明、东川等开通了契税补贴的申请通道。
申请者可以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昆明住房补贴”进入申请页面,并根据条件选择相应的补贴比例通道进行在线填报。
3. 申请时间:尽管契税补贴的购房时间已经截止,但申请时间并未截止。
例如,安宁区的申请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9月30日;嵩明区为2024年3月15日至10月31日;东川区为2024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4. 主城五区情况:昆明主城五区尚未开通申请通道,但有关契税补贴的相关细则正在拟定和完善中,购房者可以关注官方渠道以获取最新信息。
5. 契税缴纳: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纳税人应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6. 契税退税情况: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因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并且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时,可以申请退税。
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2006修订)全文
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2006修订)(2006年10月27日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6年11月30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2006年12月12日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昆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和中介服务活动。
昆明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和中介服务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管理除东川区外的市辖区范围内的房地产交易。
各县(市)、东川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并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发展和改革、公安、规划、建设、城管、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房地产交易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房地产交易的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和办理有关手续。
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房地产转让第五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互换、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第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内的房地产可以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七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缴纳有关税费后,方可转让。
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二)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三)属城市规划拆迁冻结通知书时效范围的;(四)被依法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五)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共有房地产;(六)未通知抵押权人和抵押内容未告知受让人的抵押期间的房地产;(七)权属有争议的;(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07•【字号】昆政发〔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现将《关于2022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昆明市人民政府2022年4月7日关于2022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力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一)加快重大项目推进。
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的“五个一批”项目常态化管理,建立完善跟踪考察、联系协调、高位推动等项目推进机制。
聚焦重大产业项目,市委、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现场推进会,定期举行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开展“晒”项目、“比”实绩活动,在全市形成“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牢牢黏住好项目、大项目不放,实行重大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市级领导至少联系1个重大产业项目,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统筹安排3亿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推动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300个。
聚焦优势产业培育、城市更新改造、生态保护治理、新老城区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加快谋划启动一批重大项目,力争年度储备项目转化率达50%。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级各行业投资主管部门)(二)持续优化投资结构。
加快实施工业投资三年倍增计划,大力提振工业投资。
对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布局定位且年度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按照年度工业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款)的5%,或其设备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0万元,结合项目实际投入进度分期拨付,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和企业税收贡献地财政各承担50%。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06•【字号】昆政发[2008]88号•【施行日期】2008.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08〕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降低住房交易税费、简化开发建设程序等文件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08〕207号)(以下简称《意见》),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举足轻重,对于金融业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对于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昆明市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态势,房地产开发投资稳步增长,商品房供应结构不断优化,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平稳,市场秩序基本良好。
但是受国际金融动荡、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形势、整个房地产市场走势等因素影响,我市房地产业,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房地产业发展,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支持鼓励住房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规范投资、保障消费、促进销售、保持价格稳定、防止过大波动,同时,将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各项工作与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相结合,加大住房结构调整力度,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服务职责、构建良好住房消费环境(一)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
昆明市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
关于《昆明市已购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的修订说明为加强我市城镇已购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属的管理,健全土地登记制度,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交易的安全,充分体现高效、便民、利民的办事原则。
同时按昆明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规章立法计划,《昆明市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修订)》被列为2013年度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规章草案项目。
2014年,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度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此规定的修订由原来的二类立法项目上升为一类立法项目。
为保障按最新的立法计划圆满完成该规定的修订工作,市国土局重新对《昆明市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前期修订工作进行了梳理,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现对《昆明市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修订情况如下说明:一、《昆明市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在我市已购住房土地登记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善已购住房土地登记发证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运作奠定了基础。
为适应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存量住房的流通、《己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69号令)规定,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住房流通的前提条件、也是城镇住房拆迁补偿不可缺少的要件。
完善已购住房土地登记发证为征收土地有偿使用税提供了依据。
中国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1988年11月1日开证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1994年1月1日开证的“土地增值税”都是以土地面积、等级、价值为基础计算出来的。
土地作为不动产,其不可移动性决定了土地登记的内容除权利人外,还包括土地面积、用途、等级、价值等因素,这些因素也是土地有偿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关于印发《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两到位、两集中、四进中心”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行政审批监管力度,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最大限度公开、最刚性办事条件、最小弹性空间、最少人为因素”的原则,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局涉及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内部服务项目和专项基金征收、返退项目的实施、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以上各类项目简称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
第三条本局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务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按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四进中心”的规定,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的接件、办理、返件等审批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局主要负责人对全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负总责。
各业务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分管工作范围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的审定工作。
窗口负责人、局相关业务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按职能职责负责相应项目、相应环节的审查、审核工作。
第五条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本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实行首席代表制。
本局法人代表作出《行政授权决定书》,对首席代表进行授权,负责我局进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项目的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工作。
分管窗口工作的分管领导为首席代表A角,窗口负责人为首席代表B角,窗口副主任为首席代表C角。
第六条凡本局进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除需最终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高等级资质事项外,办证盖章统一使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需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高等级资质事项,本局初审意见盖本局行政公章。
凡本局进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服务、内部服务和专项基金征收、返退项目,备案盖章统一使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服务备案专用章”。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17•【字号】昆政办〔2023〕26号•【施行日期】2023.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有关直属机构:《昆明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17日昆明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一、调控开发供应(一)综合城市区域发展、商业商务用房库存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商业商务用地供应规模,科学调节供地节奏。
商业商务用房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在不影响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的前提下,可暂缓供应商业商务用地,结合市场需求合理确定用地供应计划。
(二)在土地出让前,属地政府(管委会)根据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商业商务用房配置、去化等情况,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可按程序申请调整新供应土地的商住比或商业商务用房的开发量,依法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三)对已供应尚未建设的商业商务用地,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向属地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属地政府(管委会)研究同意,可依法适当降低商业商务用房开发量;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向属地政府(管委会)申请将商业商务用地调整为托幼、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属地政府(管委会)依据项目所在片区人口规模及公共服务、基础配套设施情况,研究调整方案,报市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按程序审议。
昆明房产税实施细则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
昆明房产税实施细则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昆明是中国的一座美丽的城市,房产税则是限制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
要政策之一、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昆明房产税的实施细则和购房缴税的全
攻略。
一、昆明房产税的实施细则
1.纳税主体:昆明市内所有的住宅、商业和工业用地及相应建筑物的
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需要纳税,即购房者需要缴纳房产税。
2.纳税范围:纳税的范围包括住宅、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以及相应的
建筑物。
对于自住房和第一套房,根据相关政策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
3.税率:昆明市对房产税的税率是根据不同类型的房产和使用情况来
确定的。
一般来说,商业和工业用地的房产税税率较高,而住宅的税率较低。
4.纳税周期:昆明市的房产税按季度计算,每个季度底层房产税到期
前需向税务机关缴纳。
5.税收用途:昆明市的房产税收入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公园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二、购房缴税的全攻略
1.了解政策:在购房之前,一定要了解昆明市的房产税政策,包括纳
税主体、纳税范围、税率等内容,确保自己能够按时缴纳房产税。
2.预算准备:购房者在购房之前需要预先做好税费预算准备,确保自
己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房产税。
3.税务登记:购房者需要及时进行税务登记,将自己的房产信息和纳税人信息提交给税务机关,以便顺利缴纳房产税。
4.缴纳房产税:根据昆明市的房产税周期,购房者需要按时向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可以选择线上缴税或者到税务机关办理缴税手续。
5.及时申报纳税:购房者需要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确保自己按照法律规定缴纳房产税,避免处罚和滞纳金。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30•【字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33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33号《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1月24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2015年11月30日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昆明倘甸产业园区和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和协助本辖区内物业项目的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活动,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内部建设、自律管理,协助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及矛盾纠纷的协调和处理,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和谐发展。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司法、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等相关单位及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
昆明房产契税2023标准
昆明房产契税2023标准
昆明房产契税2023标准
一、普通住宅契税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昆明市普通住宅契税按照房屋总价的1.5%征收。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1.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契税按房屋总价的1%征收;
2.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契税按房
屋总价的1.5%征收;
3.144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契税按房屋总价的3%征收。
二、非居住用房契税
非居住用房契税是指用于商业、办公、工业等用途的房产契税。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非居住用房契税按照房屋总价的3%征收。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指房屋所有人在出售房屋时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个人所得税按照房屋总价的1%征收。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1.房屋原价在500万元以下的,按房屋原价的1%征收;
2.房屋原价在500万元以上的,按房屋现售价的2%征收。
需要注意的是,在昆明市购买房产时,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可能会因具体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购买房产前,建议向相关部门咨询最新的征收标准。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9.23•【字号】昆政办〔2024〕41号•【施行日期】2024.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2024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强化政治担当。
10件惠企实事是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要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持续打通要素保障难点堵点,破除“中梗阻”问题的具体途径。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惠企实事作为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持续擦亮“四季如春营商环境”昆明品牌。
二、扛牢主体责任。
各主责单位要聚焦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统筹协调,深入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认真践行“三法三化”,科学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推动各责任单位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以工作实绩让经营主体有感有得。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优化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强惠企实事的发布、解读和宣传,着力提升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处处彰显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23日2024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一、建设21个“惠企服务专区”,助企共享发展红利年度目标:制定《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健全完善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组织市级各部门编制“一单两库”(惠企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和“政策库”、“企业库”),上线“昆明政商直通车”微信小程序;建设21个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服务专区”,实现线下一站办理,解决企业对惠企政策“不知晓”、“不理解”、“不会办”等问题。
2022年昆明市关于保交房文件
2022年昆明市关于保交房文件一、总体原则按照政府扶持、金融助力、市场运作的方式,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市域内具备发展保交房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进行新建、改建和改造,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用地新建,加快发展保交房。
原则上昆明主城区二环路以内区域不建设保交房,确需建设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二、类型和适用标准按照使用对象和使用功能,保交房分为宿舍型和住宅型两类。
新建宿舍型保交房应执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
改建宿舍型保交房应执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或《旅馆建筑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采光、通风均应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有关要求。
新建或改建住宅型保交房应执行《住宅建筑规范》及有关标准。
保交房项目房源应相对集中,单个项目房源不少于30套(间)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
户型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原则上不少于所申报项目总套数的70%。
在本方案印发实施前已建成或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户型建筑面积标准。
项目应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下。
房屋应当进行装饰装修,配备必要的生活设备设施。
保交房租金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5%。
三、供应对象保交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供应,纳入全市统一分配管理。
宿舍型保交房主要面向企业职工分配。
四、建设方式(一)新建在尊重农民集体意愿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交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保交房;建设保交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同意,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可申请用于建设保交房,并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保交房。
2023年昆明市房地产行业市场分析现状
2023年昆明市房地产行业市场分析现状在过去几年里,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快速增长和调整的阶段。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房地产需求不断增加。
然而,由于供应量的不足和政府实施的限购政策,房价在一些区域出现了快速上涨的趋势。
下面将对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
首先,昆明市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供应量相对较少。
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和政府对土地使用的严格管理,开发商的供应量有限。
此外,大部分新建住宅项目集中在市中心和热门地区,导致这些地区的房价飙升。
相比之下,郊区的供应量较少,房价相对较低。
其次,政府的限购政策对昆明市房地产市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昆明市政府实施了限购措施。
根据该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购买昆明的住房,这进一步限制了购房者的选择。
这种限购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需求,影响了市场的繁荣度。
另外,昆明市的二手房市场也很活跃。
由于新房供应紧张和政府的限购政策,购房者转向二手房市场。
相比之下,二手房市场的供应量较大,价格也相对更低。
因此,二手房市场成为了许多购房者的选择。
然而,昆明市房地产市场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
首先,高房价使得许多年轻人无法负担得起购房。
尽管政府推出了一些住房保障政策,但市场上的供应仍然不能满足需求。
其次,市场存在投资投机的情况。
一些投资者将房地产看作是短期投资的工具,从而加剧了市场的不稳定性。
此外,长期以来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的规划和管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更加完善。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昆明市政府应该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和加强规划管理来稳定房地产市场。
同时,政府可以加大对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等房屋保障政策的支持力度,以满足广大市民的住房需求。
此外,政府还应该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减少投资投机行为的发生,确保市场的稳定性。
总的来说,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目前面临供应紧张、价格上涨和投资投机等问题。
政府应该采取措施来增加供应量、平抑房价,并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以确保市场的稳定发展。
2023年昆明市房地产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2023年昆明市房地产行业市场前景分析昆明市是中国西南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房地产行业市场发展经过多年的磨砺,逐步成熟,在未来市场前景上具备不少优势。
本文将从昆明市房地产行业市场概况、市场趋势、市场优势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希望能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思考参考。
一、昆明市房地产行业市场概况昆明市是以旅游业为主导的省会城市,是中国西南地区融合发展的重要门户城市,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国家对西南地区的城市化规划加速推进,昆明市的房地产行业市场形势愈发火热。
目前,昆明市房地产行业市场以民生房、商业地产、物流仓储为主,并涵盖了房屋租赁、房屋销售等多个领域。
二、市场趋势1.政策环境逐步优化昆明市政府为推进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一直在不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制定了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使房地产市场愈加规范化,有序发展。
此外,国家对房地产行业也逐渐收紧,通过调控政策对房价进行控制,确保市场平稳发展。
2.购房需求持续增长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昆明市居民的购房需求也持续增长。
特别是随着云南省加入“一带一路”建设,昆明市对外开放的程度逐步加深,吸引了一批外来务工人员、安家落户的人群,加快了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3.商品房供应增加近年来,昆明市的房地产企业纷纷加大对商品房的开发投入,使得商品房供应量持续增加。
特别是2020年,昆明市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要以“适宜居住城市”为目标,加大住房保障和开发力度,为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三、市场优势1.地理位置优越昆明市位于中国大陆西南部的云南省,毗邻东南亚,与中南半岛隔海相望,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
随着国家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昆明市将逐渐发挥其重要的经济、文化和交通优势,使得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前景更加乐观。
2.旅游业发展助推房地产市场昆明市作为云南省的省会城市,自然风光秀美,温暖湿润的气候特点,形成了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受到了广大游客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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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房地产最新政策
一、限购政策
1.限购区域: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
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
2.云南本地人:不限购;
3.外省人,只能购买一套新建住宅,暂停向未满18周岁的
外省人销售新房;
二、限价政策
1.限价的核心:新房价格1年上浮不得超过6%;
2.从2018年7月1日起,每6个月才能调整一次价格,每
12个月内,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均价上浮不得超过6%;
三、商贷
1.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
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对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暂停发放。
2.首套房贷款利率基本都能享受到6.55%的基准利率,二套
房贷利率则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15%。
3.首套房贷款利率基本都能享受到6.55%的基准利率,二套
房贷利率则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15%。
四、公积金贷款
1.首付款:最低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贷款已结清)最
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第三套暂停发放。
2.贷款利率:
1)首套自住房年限1-5年,利率为2.75%,年限6-30年,利率为3.25%;
2)商贷未结清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 1.1倍,即年限1-5年,利率为3.025%,年限6-30年,利率为3.57%
3.贷款额度:双职工正常缴存,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一方正常缴存,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4.公积金提取率:2019年住房公积金提取率(提取额/归集额)为91.11%,2019年,提取额18
5.35亿元,同比增长8.56% 。
5.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7万笔,金额32.98亿元,支持0.97万户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住房,平均每户发放贷款33.76万元。
6.公积金贷款房屋面积占比:<90㎡,占比22.81%,90㎡-144㎡,占比66.74%,>144㎡,占比10.45% .
7.贷款申请:2019年,首次申请贷款占96.37%,二次申请贷款占3.63%。
8.市场占比:2019年,公积金购房112.43万平方米,市场占有率为10.33%,其中,新房占51.88%,二手房占32.91%,
昆明全市新房销售面积949万㎡,公积金占新房销售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