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的理论和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的理论和方法
摘要: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可分为初始期、起步期和发展期三个阶段;并根据中国近代建筑特性将其分为承续型、影响型、早发型、后延型四类,在此基础上提出体现出传统承续与外来文化之双重影响为中国近代建筑的特性,必须对其科学地进行分级分类,区别对待,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保护、利用(再利用) ,废弃或拆除的对策。结合京奉铁路正阳门东车站改建 ,论述近代遗产保护工作的意义,提出近代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做法。
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的三个阶段
在中国,中国近代建筑史的研究可分为初始期(20世纪40 - 70年代) 、起步期( 1986—1992年)和发展期(1993年至今)三个阶段。
1. 初始期: 20世纪40 - 70年代
梁思成先生于1944年完成的《中国建筑史》,在“第八章结尾———清末及民国以后之建筑”论及中国近代建筑,可以说是较早的通史性述作,1958年10月至1961年10月在建筑工程部建筑科学研究院主持下进行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编辑工作,是中国关于中国近代建筑史首次较具规模的研究。
1958年10月,全国“建筑历史学术讨论会”后进行的建筑“三史”全国调查及资料编辑工作,以其成果《中国近代建筑史》(初稿) , 为高等学校提供了这一学科领域的参考教材。
1960年8月,全国“第四次建筑历史学术讨论会”后根据《中国近代建筑史》(初稿)缩编的《中国建筑史》第二册《中国近代建筑简史》,成为“高等学校教学用书”于1962年10月正式出版。 1964年在香港出版的徐敬直所著《中国建筑之古今》一书, 其中有“当代中国建筑”(ContemporaryChinese Architecture)部分,是关于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的较重要的专著。
2. 起步期: 1986—1992年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历史学界对历史学理论和方法论的探讨活跃, 尤其是对在近代 (1840—1949)中西文化交流、碰撞引起的思想动荡极为关注。在建筑历史学界,则引发了关于建筑传统与现代风格关系的讨论,使中国建筑历史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中介环节和中西交叉的汇合状态的近代一段再次引起了中外建筑历史学者的注意。
1981年9月至1984年3月,日本东京大学工学部建筑学科攻读博士课程的村松伸,以高级进修生的身份来清华大学,为准备以《中国近代建筑史》为题的博士论文在中国留学; 1985年4月,清华大学建筑系教授汪坦和张复合向清华大学建筑系领导提交了《关于进行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的报告》[1]
1985年8月,清华大学发起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并向全国发出《关于立即开展对中国近代建筑保护工作的呼吁书》。可以说,“座谈会”是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进入起步期的序幕;同年11月,东京大学召开“日本及东亚近代建筑史国际研究讨论会”,可看作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进入国际交流的开端。
1986年10月,“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讨论会”在北京召开。这是继“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座谈会”之后,中国举行的第一次全国性研究中国近代建筑史
的学术会议,是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正式起步的标志。
1987年1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材料与工程科学部、建设部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基金会决定把“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作为联合资助科学基金项目,意味着起步期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已进入轨道。
1986年10月和1987年5月,藤森照信、村松贞次郎⑤先后访问清华大学; 1987年11月,以汪坦为代表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会”同以藤森照信为代表的“日本亚细亚近代建筑史研究会”就合作进行中国近代建筑调查工作达成初步协议。
1988 年2 月,汪坦率“中国近代建筑考察团”赴日访问,应邀在日本亚细亚近代建筑史研究会主办的讲演会上报告, 并正式签署《关于合作进行中国近代建筑调查工作协议书》。1988年5月,“中国近代建筑讲习班”在天津举办; 1989年4月,中日合作在烟台联合进行主要近代建筑实测活动, 中日国际合作全面开始。
1989年6月,《中国近代建筑总览·天津篇》在东京问世, [12 ]标志着中日合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1991年10月,中日合作进行了16个城市(地区)的近代建筑调查已全部完成,填制调查表2612份,中日合作取得圆满完成;至1996年2月,《中国近代建筑总览》出版16分册 [3]。
1988年4月,“第二次中国近代建筑史研讨论会”在武汉召开; 1990年10月,“第三次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讨论会”在大连召开1992年10月,“第四次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讨论会”在重庆召开。[4]
在第二、三次研讨会期间, 1988年11月10日,建设部、文化部联合发出《关于重点调查、保护优秀近代建筑物的通知》。这个《通知》体现了在新的形势下,国家主管部门对近代建筑价值的认识和评价,并开始重视其保存与再利用问题。1991年3月,建设部城市规划司、国家文物局和中国建筑学会约集我国部分著名建筑专家和文物保护专家在北京召开“近代优秀建筑评议会”,并提出了《专家建议近代优秀建筑名单》。
从1986年到1992年的七年间,起步期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举行了四次全国性会议,提出论文179篇,出版论文集4本(收入论文92篇) ,为其后的发展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 发展期: 1993年至今
从1993年至今,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进入发展期。其标志有二:一是组织加强,认识深化,研究领域扩展;二是研究进入社会,同保护与利用相结合。
1997年8月,中国建筑学会决定在建筑史学分会下设“中国近代建筑史专业委员会” (2001年6 月改为现名“近代建筑史学术委员会”) ,统筹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工作,则使之有了可靠的组织保证。中国建筑学会近代建筑史学术委员会成立后,对中国近代建筑史这一研究领域的扩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体表现为对研究方向所进行的有意识的引导
1998年10月在太原召开的1998年中国近代建筑史国际研讨会,以“中国东南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近代建筑比较”为主题征集论文,是近代建筑史学术委员会于1997年8月成立后,对中国近代建筑史这一研究领域的研究方向所作的第一次有意识的引导。
其背景是,随着21世纪的到来,在我国政府提出的繁荣西部、缩小东西地区差距、加强民族团结、保持国家稳定的政策推动下,中西部地区城市面临新发展的形势,近代建筑的保存与再利用研究成为一项重要课题。中国近代建筑历史进程中,包括19个省份、面积占全国近九成、人口占全国三分之二的中西部地区,其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