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制度培训记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白沙县人民医院内科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培训记录

记录人:

白沙县人民医院内科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培训记录

记录人:

培训时间:2012-2 培训地点:内科办公室

主讲人:

培训对象:内科全体医护人员

培训内容:

四、外请专家会诊

外请专家会诊时,由申请科室科主任提出,经治科室负责向患者及家属说明会诊目的、费用等情况,在征得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并签字后,填写《院外会诊申请单》,报医疗部及分管院长,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邀请会诊。

其它事项同全院会诊。

五、外出会诊

外院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医疗部提出。医疗部接到邀请后,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及时通知相关专业科室,安排相应医师外出会诊。

会诊医师接到会诊任务后,填写《专家外出会诊审批表》,由科主任填写科室意见并签字,医疗部填写审核意见,带至邀请会诊单位,会诊结束后,邀请会诊单位填写意见,由会诊医师带回。会诊医师为科主任的,还应填写《科主任离院请假单》,由业务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外出会诊。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外出会诊、手术。凡未按规定办理者,医院还将按相关奖惩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发生的一切争议、赔偿全部由责任者承担。

记录人: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应进行讨论。讨论分为本科和全院讨论两种形式。全院

讨论由科室提出申请,医疗部组织并派人参加。视不同情况,讨论分别由

邀请科室科主任或主任(副)医师、医疗部主任、院长主持。

一、讨论程序

1、经治医师汇报病例;

2、责任主治医师或科主任等补充说明;

3、会诊医师查看病人;

4、医技科室讲解报告;

5、临床医师从低年资到高年资讨论发言;

6、主持人做归纳总结。

二、讨论记录

讨论记录由经治医师在《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上书写, 记录要如实、详细、准确。讨论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参加人员具体发言、总结意见等,主持人及记录人签名。讨论结束后,将上述讨论内容按《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

范》的要求,单独立页,书写在病历附页上,归入病历。

记录人:

培训时间:2012-4 培训地点:传染科三楼会议室

主讲人:

培训对象:传染科全体医护人员

培训内容: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并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特殊患者或需多科协同抢救的患者,应报告医疗部,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二、对危重患者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其它专业病伤者,由主治科室负责邀请有关专业科室参加。

三、参加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坚守岗位,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对抢救患者有益的建议,须提请主持抢救者认定后,方可用于抢救,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代,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各种抢救药品,器械等,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记录人:

培训内容:

六、需多科抢救的危重患者,原则上由医疗部或医疗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 并指定主持抢救者。参加多科抢救的各专业医师应在主持抢救者的指挥下,发挥本专业特长,做好抢救工作。

七、主持抢救工作的医师,要及时、认真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并将告知情况记入病程记录,必要时要求患方鉴字。病危时立即开写病危医嘱,并立即通知患者家属讲明病情。同时,填写《病危通知单》,医患双方签字后,正联交患者家属,存根贴于病历医嘱单背面,并要求家属在病危通知单回执上签字。

八、因纠纷、殴斗、自杀、他杀、交通或生产事故等原因致伤的病员及形迹可疑伤者,在积极进行抢救的同时,向医疗部、保卫科报告,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九、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一般不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十、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及后勤部门,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迟。

十一、抢救医嘱要求准确、扼要、清晰,在紧急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十二、抢救过程应按照《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要求书写抢救纪录,内容包括病情演变过程、抢救措施及时间、参加抢救医务人员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等,记录抢救时间要具体到分。因时间紧迫,不能及时书写时,必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记录人:

培训主题:查对制度

培训内容: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在工作中按下列要求查对: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录入医嘱前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处理完医嘱后经两人查对, 无误后方执行。

3、临时医嘱要打印治疗单,必须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临时医嘱执行后,及时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4、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遇有紧急抢救病人时,可接受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述一遍,与医生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保留,以备核对后再弃去,并督促医师立即补记医嘱。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

5、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6、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医用毒、麻、精神性及放射性等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7、输血前,需经注册护士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袋)内余血保留2 4小时后按规定处理。

8、各班医嘱必须有两人查对,每天核对、每周总核对,护士长每周参加核对医嘱二次以上;核对医嘱者必须认真、仔细,签全名,并记录在医嘱查对本上。

记录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