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心城区路网密度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3•【字号】江府办[2011]65号•【施行日期】2011.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江府办[2011]65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江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三届八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江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目录前言一、发展基础(一)主要成就(二)主要存在的问题二、发展环境与需求预测(一)发展环境(二)需求预测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四、主要任务(一)稳定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二)提升综合交通服务水平(三)重点建设项目五、综合交通可持续发展分析(一)协调土地使用和交通规划(二)科学的预测和分析(三)重视交通基础设施选址选线(四)合理规划发展多元化的交通方式(五)着力推进智能交通和信息交通发展六、保障措施(一)强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刚性约束力(二)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推进交通管理一体化(三)拓宽交通建设投融资渠道,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四)积极实施综合交通可持续发展战略附件:1.江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二五”重点项目建设规划汇总表2.江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网络布局现状示意图(略)3.江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网络布局规划示意图(略)4.江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枢纽站场布局规划示意图(略)5.江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二五”期间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示意图(略)前言“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积极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建设的重要时期。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区山边、路边、水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区山边、路边、水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4•【字号】江府办[2011]33号•【施行日期】2011.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区山边、路边、水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1]3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区山边、路边、水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江门市区山边、路边、水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城市环境,加快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江门市区山边、路边、水边(以下简称“三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市民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大力整治“三边”环境,以绿化建设上水平、管理养护高质量为抓手,以建设“青山环抱、绿水绕城、经济发达”的生态型宜居典范城市为目标。
三、工作标准(一)重点抓好绿化工程和绿化改造上档升级,扎实开展增绿工程,着力推动我市绿道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二)通过“三边”整治,杜绝在路边、山边、水边的各种乱搭建、乱堆放、乱拉挂行为,整治城镇环境。
(三)通过“三边”整治,提高城市河道排洪能力,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通过与城市建设配套的水系整治工程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四)通过“三边”整治,对裸露的山体进行复绿和种林,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层次丰富的山林绿化体系。
四、整治改造内容(一)按照规划控制要求,划定路边绿道网建设范围,控制线内不得新建建筑;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要限期迁出。
(二)山体整治范围内的一般自然山体、森林公园,要划定山体保护规划建设范围线,尽量保留山体的完整性,体现与环境的协调。
在江门市编制区域融合规划中的策略探讨

能, 如 水 果禽 鸟 批发 市 场 、 各 类 型 的工 厂 等 低 端功 能 , 还 有 变 电站 、 墓 同 等 厌 针 对 自身 及 周 边 Ⅸ域 做 出 的定 位及 发 展 目标 , 适应 性 不 一 样 , 没有 从 卜 层 次 恶型设 施均 选址 于此 , 无 形 中加 剧 了城市功 能 的分隔 。 另一方 面 , 多 区交界处 往 规划 作 } { J 呼 应及 调 整 。 往就是 城市 边缘 区 , 城 乡混 杂 的情况 特别严 重 , 大量 村镇居 民点 、 耕地、 工厂、 手 : 工 二 作坊 、 仓 库 和城市 住宅 混杂 布局 , 相互 干扰严 重 。所 以 , 江 门市 于2 0 1 3 年委 托 ( 二) 整 体结 构 够 清 晰 , 功 能 区布局 不 太合 理 。各 个 地 段均 有 自己 的构
较 高 的 房地 产项 目。
无 统筹 考 虑 , 造 成 服 务半 径 及 布 局 』 的不均匀 , 应 该优 化 医疗 ¨ 1 J 生、 文化 教 育、 社 会保 障 等公 共服 务 设施 的 布局 , 增加 公共 服 务供 给 。 若公 共 服 务设 施 和 市政 公用 没施各 自建设 服 j } 木 区域 , 易造 成 重复 建 设及 十管 网的衔 接 不 当 . .
规 划 区东 西 向 ( 蓬 江— — 江海 礼 乐 , 新 会— — 江 海 礼乐 ) 联系不便 , 始终 受 限 于江 门水 道 , 跨 越 通道 不 满足 用地 发 展需 求 。 ( 四) 公 共 服 务 设施 、 市政 公 用 没施 配套 无 统 筹考 虑 , 造 成 不 均性 及重 复
东第八, 下 辖蓬 江 、 江海 、 新会三区, 受历 史行 政 区划 和 行 政权 的影 响 , 各 区 的 交 界 处 曾经 作 为城 市 组 团 隔离 带 进 行控 制 ,规 划范 围 内有 大量 的郊 区 型 功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门市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门市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8.11•【字号】江府办〔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门市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江府办〔2014〕2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4〕8号)精神,加快发展我市宽带网络,全面提升我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进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宽带网络的统筹规划(一)落实与城乡建设等规划的对接。
要将光纤宽带网络、通信基站、通信管道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建设总体规划,并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路灯等规划相衔接;编制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
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作为交通、水利、市政等大型公共设施和新建住宅小区的重要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
加强统筹规划电信和广播电视通信管道年度建设计划,并根据国家标准按共建共享原则统一安排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各市、区政府,市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二)贯彻执行国家规划设计标准。
城市新建住宅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的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活动,要严格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以下统称光纤到户国家标准)。
对规划有通信基站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和公用设施,设计、建设等单位要按照公众通信基站建设设计标准和规范,预留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所需的机房、电源、管道及天面空间,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浅析支路在路网规划中的地位及其生态价值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Innovation ┃科技与创新·45·文章编号:2095-6835(2016)16-0045-03浅析支路在路网规划中的地位及其生态价值邓 曦1,辛华辉1,何晓润2(1.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摘 要:支路网具有满足城市小区域短距离交通需求的功能,还是连接城市主次干道,分担干线交通压力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城市交通功能健康运转的重要部件。
然而,缘于历史原因及在路网规划中忽视支路网的规划,支路网地位不受重视,导致许多城市没有对支路网进行有效、系统的建设,使支路网密度偏低。
大量交通流集中在主次干道上,支路网无法有效分流交通量。
这种支路系统的缺失状态被普遍认为是导致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
为此,应提升支路网规划地位。
就城市支路网建设困境、城市支路网规划进行了探讨,以期促进我国城市交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此外,支路还具有被学界所忽视的生态价值。
关键词:支路;支路规划;城市支路网;生态价值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A DOI :10.15913/ki.kjycx.2016.16.045本文所谓的“支路”,是指城市道路系统当中最末端的一级,是居住区规划设计中居住区(级)等级以下的一种道路。
在道路交通上,它起着分流主次干道交通、联系主次干道与建筑单元的重要作用,进而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并且提高建筑单元的可达性。
缘于历史原因及在路网规划中忽视支路网的规划,多数城镇支路网密度偏低,既限制了城镇居民的出行方便,又制约了城市经济的蓬勃繁荣与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城市道路系统存在着密度普遍偏低,次干路和支路系统更加出现缺失现象,因此,让许多本应由支路承担的交通量转移到了由原来为跨区长距离提供交通服务的主干路与快速路来承担,造成了其交通压力暴增,支路系统的缺失状态被普遍认为是导致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
关于江门大道的调研报告

关于江门大道的调研报告江门大道(Jiangmen Avenue)是中国广东省江门市的一条重要交通干道,全长约15.6公里,是江门市的主要城市道路之一。
为了全面了解江门大道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本报告将分为三个部分:江门大道的背景和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以及建议与展望。
一、江门大道的背景和现状江门大道的建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是江门市城市规划的一部分,旨在提高城市交通的效率和便利性。
其起点位于开平市市区,终点连接江门市区,途经江门市的主要商业区和居民区。
目前,江门大道是一条高速公路,主要以汽车为主要交通工具。
江门大道的现状较为拥堵,尤其是在高峰时段。
交通流量大,道路狭窄,车流密集,缺乏高效的交通管控措施,造成了交通拥堵问题。
此外,路面的状况也不理想,多处存在路面坑洼、施工障碍等问题,给出行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二、问题及原因分析1.交通拥堵问题江门大道的交通拥堵问题主要是由于交通流量大、车辆数量多以及交通管控不力造成的。
在高峰时段,车流量集中,车辆进出路口缓慢,给交通流造成堵塞。
此外,停车位和公交车站布局不合理,也导致了部分交通拥堵。
2.路面条件不佳江门大道的路面状况不佳,存在着路面坑洼、施工障碍等问题。
这些问题既影响了交通的安全性,也给驾驶者的舒适度带来了不便。
同时,道路边的绿化带维护不善,草木丛生,阻碍了行车视线,存在安全隐患。
三、建议与展望1.提升交通管控能力加强对江门大道的交通管控,采取科学合理的信号灯设置、优化道路布局、合理划分车道等措施,提高交通流量的通行能力。
此外,增加停车位和公交站点,合理规划交通枢纽,提高交通转换效率也是必要的。
2.改善路面条件加强对江门大道路面的维护,及时修补路面坑洼、处理施工障碍,提高道路的平整度和安全性。
同时,加强对道路边绿化带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绿化环境,确保行车视线畅通。
3.发展可持续交通推广可持续交通方式,如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骑行等,减少车辆使用量,缓解交通压力。
浅析支路在路网规划中的地位及其生态价值

浅析支路在路网规划中的地位及其生态价值作者:邓曦辛华辉何晓润来源:《科技与创新》2016年第16期摘要:支路网具有满足城市小区域短距离交通需求的功能,还是连接城市主次干道,分担干线交通压力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城市交通功能健康运转的重要部件。
然而,缘于历史原因及在路网规划中忽视支路网的规划,支路网地位不受重视,导致许多城市没有对支路网进行有效、系统的建设,使支路网密度偏低。
大量交通流集中在主次干道上,支路网无法有效分流交通量。
这种支路系统的缺失状态被普遍认为是导致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
为此,应提升支路网规划地位。
就城市支路网建设困境、城市支路网规划进行了探讨,以期促进我国城市交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此外,支路还具有被学界所忽视的生态价值。
关键词:支路;支路规划;城市支路网;生态价值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ki.kjycx.2016.16.045本文所谓的“支路”,是指城市道路系统当中最末端的一级,是居住区规划设计中居住区(级)等级以下的一种道路。
在道路交通上,它起着分流主次干道交通、联系主次干道与建筑单元的重要作用,进而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并且提高建筑单元的可达性。
缘于历史原因及在路网规划中忽视支路网的规划,多数城镇支路网密度偏低,既限制了城镇居民的出行方便,又制约了城市经济的蓬勃繁荣与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城市道路系统存在着密度普遍偏低,次干路和支路系统更加出现缺失现象,因此,让许多本应由支路承担的交通量转移到了由原来为跨区长距离提供交通服务的主干路与快速路来承担,造成了其交通压力暴增,支路系统的缺失状态被普遍认为是导致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
图1为部分城市支路网密度对比情况,图2为部分城市道路网密度对比情况。
江门市支路密度为0.68 km/km2,只有国家规范中关于支路密度规范的22.3%.依据我国现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关于支路的达标配置条件,其密度应达到3~4 km/km2,特别是在城市中心地带、商业繁华的步行区,其支路网密度可达10~12 km/km2,且支路网络总里程应占到城市道路总里程的60%以上。
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基础测绘与土地利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基础测绘与土地利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30•【字号】江府[2006]73号•【施行日期】2006.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基础测绘与土地利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江府[2006]7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江门市基础测绘与土地利用“十一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二届四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门市人民政府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江门市基础测绘与土地利用“十一五”规划基础测绘篇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一)发展基础“十五”期间,我市进一步加大基础测绘的投入,全市基础测绘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主要表现在:1、建立了江门市现代大地空间定位系统。
江门市现代大地空间定位系统是我市空间定位的基准,是全市测绘工作的基础设施,是“数字江门”地理空间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系统包括了大地空间定位静态网和大地空间定位动态网两分。
静态网方面:完成了四市三区的GPS-C、D级网共319个控制点的测设,对约30%控制点进行了四等水准联测;对江门市区、鹤山市、恩平市GPS-C、D、E级网共320个控制点进行了加密;对“八五”以来全市建立的GPS-C、D、E级网进行了统一平差,建立了高精度、高可靠性、高一致性的江门市统一独立坐标系统,建立了全市新一代大地空间定位静态基准。
动态网方面:配合全省开展广东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的建设,全市建起了一个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系统基准站,在江门市区、鹤山市区域内实现了网络实时动态GPS定位。
该系统的建成,改变了传统测量定位模式,实现了我市大地空间定位基准从静态网到动态网的转变,是我市测绘事业发展过程中的一次重要的技术革命。
2、城镇数字化测绘工作全面开展。
“十五”期间,我市城镇数字化测绘工作全面展开。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28•【字号】江府〔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2022〕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江门市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十六届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28日江门市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226号)和有关规定,促进我市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以显著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重要抓手,促进产城融合,提高中心城区集聚度,助推产业园区的集约化发展。
“十四五”期间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稳步下降;新增产业用地亩均产出有较大增长;大幅提高供地率、闲置土地处置率;有效盘活低效用地,稳步推进“三旧”改造,实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
二、工作措施(一)强化规划引领。
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将工业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到不少于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30%。
引导工业项目向产业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新型产城融合,加强连片综合性开发。
鼓励线性基础设施并线规划和建设,促进集约布局和节约用地。
结合产业基础及重点产业集群发展规划,高标准谋划产业园区,引导工业项目向产业园区集聚,新建工业项目和经批准实施异地搬迁的工业项目,除因安全生产、工艺技术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应当进入产业园区生产建设。
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30•【字号】江府[2006]66号•【施行日期】2006.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江府[2006]6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江门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第十二届四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门市人民政府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江门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前言基础设施是为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一般条件的公共设施,包括公用事业、公共工程、城市环境和交通设施等,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城市发展中处于重要的先导地位。
本规划所指基础设施,涵盖城市道路交通、给水工程、城市排水(雨水、污水处理)、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环卫设施等六个方面。
“十五”时期,是我市基础设施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整个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不断提高,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也较好地满足了全市人民生活的需求。
“十一五”时期(2006年-2010年),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后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个五年;同时也是我市实现“把江门建设成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大城市”的目标的关键时期;是实施《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2020年)》的起步阶段,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我市经济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市民生活向更加富裕的小康迈进,城市发展进入战略调整和功能完善的关键时期。
新的形势和新的使命对全市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江门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是我市“十一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
本规划以《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2020年)》为指导,紧紧围绕《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分析了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现状和问题,制定了“十一五”时期基础设施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重大项目安排,统筹城市道路交通、给水工程、城市排水(雨水、污水处理)、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环卫设施建设的协调均衡发展,以指导全市的基础设施建设。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14•【字号】江府[2006]52号•【施行日期】2006.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江府[2006]52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江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十一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二届三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门市人民政府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江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十一五”规划(二○○六年十月)“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综合运输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服务性和先导性产业,是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基础。
制定《江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十一五”规划》是我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大城市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
客观总结和分析“十五”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十一五”发展面临的形势,科学编制“十一五”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能够增强工作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以便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全面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一)发展基础“十五”是我市建市以来综合运输体系发展最快的五年,交通建设共完成投资108亿元,各项交通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为“十一五”时期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奠定了基础。
1、公路建设取得显著成绩,路网总体服务水平达到新的高度。
“十五”期间,我市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97.2亿元,创历史新高,其中高速公路建设完成50.7亿元,国省道及县乡公路建设完成35.3亿元,中心城市出口路建设完成11.2亿元。
至2005年底,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682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30公里,一级公路631公里,二级公路763公里,三级公路1170公里,分别比2000年增加393%、35.9%、41.6%、9.4%,每百平方公里公路密度为71.6公里,比2000年提高10.9%。
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4 城镇化水平预测 ..............................................................................................4 城镇化发展策略 ..............................................................................................5 城镇职能分工及规模等级 .............................................................................5 市域城镇空间布局 ..........................................................................................5
I
第二节 旅游功能分区 ............................................................................................... 15
第九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近期建设规划............................................................................................. 16 近期建设规划策略 ....................................................................................... 16 重点发展地区 ............................................................................................... 16 重点工程........................................................................................................ 17
江门市区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

划拨用地项目应当先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再申请办理规划许可。
第十一条(批前公示、批后公告)规划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利益变更关系的,在作出规划许可或审批决定前,应当将许可或者审批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等事项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十日。
经批准的规划许可或者审批事项和城乡规划应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江门日报或规划公示栏、建设项目现场、可能直接受影响的建(构)筑物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七日,并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规划档案室提供批准的规划成果以供查阅。
其中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还应长期公布。
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保存并在村庄公共场所公布以供村民查阅。
公示或公告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4、规划条件的变更。
5、城乡规划(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第十二条(许可失效)关于规划许可的审批以及失效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三十七条、四十一条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取得市或区政府同意项目建设意见后,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标明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依据、建设项目拟选位置、拟用地面积、拟建设规模等基本情况以及附图,必要时同时提供规划条件以及建设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第一节建设用地第十四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一)划拨方式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建设单位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用地预审报告后,建设单位方可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可同时报送建设工程总平面设计方案作为许可参考。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绿道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绿道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18•【字号】江府办[2011]45号•【施行日期】2011.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绿道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办[2011]45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的批复》(粤府函[2010]25号)及《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函[2011]52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绿道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江门市绿道管理实施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和质量,建设宜居侨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绿道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经营等活动。
第三条本意见所称绿道是指一种线性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绿道按照位置和目标功能划分为生态型绿道、郊野型绿道和都市型绿道。
(一)生态型绿道:指主要位于乡村地区,以保护大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欣赏自然景致为主要目的的绿道。
(二)郊野型绿道:指主要位于城郊地区,以加强城乡生态联系、方便城市居民前往郊野公园休闲娱乐为主要目的的绿道。
(三)都市型绿道:指主要分布在城区,以改善人居环境、方便城市居民进行户外活动为主要目的的绿道。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我市绿道建设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意见。
江门市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9年最终稿)

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 目的和依据 (1)1.2 适用范围 (1)1.3 动态修订 (1)第二章用地与开发强度 (2)2.1 用地分类标准 (2)2.2 用地性质与兼容性 (2)2.3 规划用地界限的划定与面积 (3)2.4 规划条件 (3)2.5 建设用地开发强度 (4)第三章公共服务设施 (8)3.1 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及配建标准 (8)3.2 停车设施配建 (13)第四章建筑控制与城市设计 (15)4.1 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内容及要求 (15)4.2 容积率的计算 (15)4.3 建筑间距控制 (16)4.4 建筑退让控制 (17)4.5 建筑高度控制 (18)4.6 建筑面宽控制 (19)4.7 建筑层高控制 (19)4.8 建筑构造要求 (21)4.9 建筑设计要求 (21)第五章市政公用设施 (24)5.1 市政公用设施总体要求 (24)5.2 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用地 (24)5.3 小型市政公用设施 (24)5.4 管线工程 (24)5.5 综合管廊 (25)5.6 海绵城市 (25)5.7 排水防涝 (26)5.8 通信工程 (27)5.9 石油与天然气管道 (27)第六章交通工程 (28)6.1 道路交通工程 (28)6.2 城市道路交叉口 (28)6.3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30)6.4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 (30)6.5 人行道宽度 (31)6.6 无障碍设施 (31)6.7 非机动车交通 (31)6.8 城市公共交通 (32)第七章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 (33)7.1 生态保护红线 (33)7.2 蓝线控制带建设要求 (33)7.3 绿线控制带建设要求 (33)7.4 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控制及近现代优秀建筑的保护 (33)第八章附则 (35)8.1 解释权 (35)8.2 施行时间 (35)8.3 术语解释 (35)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城乡规划技术水平,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与准则。
城市道路网密度要求

城市道路网密度要求
城市干道网密度=干道(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总长度/城市用地总面积
规范 大城市为2.4—3km/km2,中等城市为2.2—2.6km/km2
建议 大城市为3—5km/km2,中小城市为2.5—4km/km2
城市道路网密度=城市道路总长度/城市用地总面积
规范大城市为5—7km/km2,中等城市为5—6km/k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