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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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目的

通过对公司原材料、成品的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确保能在公司内发生异常及客户投诉产品质量∕环保问题时,能追溯到发生异常及客户投诉产品的来料、半成品、成品的来料日期、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数量等记录,为不良原因分析提供依据.锁定不良范围。2.范围

所有生产用原材料、成品的标识与追溯性管理均适用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全部过程流程管理.

3.2质保部负责生产全部过程流程品质管理.

4.原材料类别

5. 工作程序

5.1 原材料入库

5.1.1生产管理仓库管理人员核对供应商“送货单”,对材料材质,材寸及数量是否一致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收,并将物料置于“待验区”内,通知质保部受入检验员对原材料实施检查。

5.1.2质保部受入检验员对原材料进行品质检查时,对照原材料化学成分检测报告管理明细表。

5.1.3质保部受入检查合格时在材料指令书/现品票上盖“合格”印后,生产管理仓库管理将原材料入库并填写《材料出、入库明细表》,不合格时在现品票上盖“不合格”印,放入原材料不合格置场。

5.2原材料检验

5.2.1质保部受入检验员按照《检查规定》及检查基准进行检查。

5.2.2检验结果合格时在材料现品票上盖“合格”印,不合格时在材料现品票上盖“不合格”印.

5.2.3不合格的处理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3原材料标识与记录

5.3.1.1保持原有供应商现品票

5.3.1.2材料指令书、现品票。

5.3.1.3受入检查结果判定印。

5.3.1.4记入到原材料受入记录表。

5.2标识与记录

5.4.1在生产前,填写“检验流程单,检查结果判定状况填入到“检验流程单”中,检验流

程单随原材料流动。

5.4.2 成品入库时,现品票上检验员栏内必须盖有检查者印章“检”印。

5.4.3成品发生不合格时,检验员在部品包装上贴附“待选品”。全数外观检查部品入库时,外观检验员在现品票备注栏中注明“全检品”不贴附“待选品”。入库人员将贴附“待选品”或现品票备注栏注明“全检品”。

5.出荷品的标识与记录

5.5.1对于出货的成品,顾客对出荷现品票有格式要求时,按顾客格式;

5.5.2现品票的粘贴要牢固,避免脱落;

5.5.3待检品要放置在“出荷待检区”。

5.6成品检查记录

5.6.1按照《检查规定》实施。

5.7产品追溯

5.7.1实现可追溯性的标识

详见《原材料追溯性管理流程》

6. 引用文件

6.1 《检查规定》

6.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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