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英国文学史问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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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9年第34号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已于二00九年四月八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2009年4月8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1 目的
在明确绩效工资计提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公司月度综合计划考核结果与部门、员工收入挂钩机制,并加强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增强薪酬激励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实现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的统一,促进公司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2 适应范围
公司属各部门在职在岗员工。
3 职责
3.1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3.1.1 公司设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其他公司领导成员担任,总经理工作部、人事劳动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监察审计部、生产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安全监察部、党群工作部的负责人为成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和综合计划指标开展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分析、考核和反馈。
3.1.2 各职能部门设立由部门领导和员工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
责制定本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2 经营管理部根据分公司下达的月度综合计划编制、下达公司月度综合计划。
3.3 绩效管理委员会的九个职能部门按照《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月度综合计划管理制度》中管理职责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协助配合经营管理部做好月度综合计划的编制和考核工作,并做好本部门所属管理制度的实施与考核工作。3.4 人事劳动部负责下达各部门月度绩效工资基数,并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考核结果兑现各部门月度绩效工资。
4 绩效工资计提标准
月度绩效工资基数的计提标准:按核定的各部门当月实际全部在岗员工的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乘以相应的比例,再加上岗位工资的100%计提。
部门中层人员基数=(J+G)×40%+G×100%;
部门主管人员基数=(J+G)×35%+G×100%;
部门其他人员基数=(J+G)×30%+G×100%;
其中:
J -- 技能工资
G -- 岗位工资
三个层级人员的计提基数相加为本部门的当月绩效考核工资基数。
部门月度实得绩效考核工资=部门月度计提绩效考核基数×由绩效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系数±部门本月度考核奖惩金额。
部门月度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工资基数的1倍,除一票否决项目外,当月度扣减的额度超过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工资基数的,按月度绩效考核工资基数扣减。
5 工作原则
5.1 突出重点。围绕各阶段中心工作,对关系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全面完成的重点事项、关键环节和分公司下达的月度综合考核计划指标进行分析考核和反馈。
5.2 实事求是。对重点工作及综合计划指标的分析考核要全面准确,要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工作建议。
5.3 讲求实效。对考核的事项要及时确定、及时反馈,防止拖沓延误,确保工作效率。
5.4 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杜绝为了考核而考核。要通过加强分析考核和及时反馈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6 工作内容
紧紧围绕公司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月度综合考核计划指标等重点工作,在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同时,着重加强以下方面任务的分析考核和反馈:6.1 根据分公司下达的公司2009年重点目标任务和公司职代会工作报告制定的《公司200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落实情况。
6.2 公司下达的各部门2009年度目标责任书中各项工作任务措施的落实情况。6.3 公司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安排部署的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措施的落实
情况。
6.4 月度下达综合考核计划指标任务措施的落实情况。
6.5 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措施的落实情况。
6.6 由公司各部门根据其职责与权限编制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7 考核程序
7.1 每月5日前,总经理工作部、人事劳动部、财务部、生产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安全监察部、党群工作部、监察审计部将上月的考核情况汇总到《月度绩效考核奖惩报送表》中,经部门主管领导审签意见后,报送人事劳动部。
7.2 每月8日前,人事劳动部汇总审核各职能部门考核结果,在经营管理部组织的考核会上进行公布,根据会议核算出各部门应得奖惩数额,形成各部门考核奖惩汇总意见表呈总经理审批后,将考核结果反馈各被考核部门兑现奖惩。
7.3 每月15日前,各部门根据实得绩效考核工资数额,结合本部门情况落实奖惩,进行二次分配明细到人,编制月绩效工资发放明细表,报人事劳动部审核汇总。
7.4 每月20日前,财务部按照各部门月绩效工资发放明细表,发放月绩效工资。
7.5 如遇节假日考核发放程序时间顺延。
8 相关要求与规定
8.1相关要求
8.1.1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九个职能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各个部门进行考核时,应将考核事项、考核原因及改进措施等信息及时反馈至相关责任部门,帮助其改进工作。
8.1.2 各部门须综合考虑各岗位责任轻重、工作难易程度、技术含量高低、日常工作量饱和程度和该岗位员工综合素质、工作效益(效率)、工作质量及工作目标实现情况等要素,制定本部门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管理实施细则,充分听取员工意见,做到考核项目与标准公开,实施细则报人事劳动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8.1.3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九个职能部门,要指定考核专管人员,熟知考核标准,对被考核部门按月进行认真考核,每月5日前将《月度绩效考核奖惩报送表》报送人事劳动部,晚报送1天扣发200元。
8.1.4 各部门根据实得绩效考核工资数额,需在每月15日前分配明细到人,报送《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明细表》,晚报送1天扣发200元。没有明细表的部门,人事劳动部有权拒发下月绩效考核工资。
8.1.5 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建立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分配须合理拉开差距,避免平均主义。各部门最高个人绩效工资与当月本部门人均绩效工资之比须在1.5到2倍之间。
8.1.6 各部门发放绩效工资后于月底前将个人签名表报送人事劳动部备案。
8.2 相关规定
8.2.1 凡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逮捕、治安拘留及审查不能出勤者,一律停发全部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受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处分期内停发月度绩效考核工资。
8.2.2 到上级单位挂职或借调的员工,绩效考核工资由原部门按正常出勤计发;公司内部人员借调: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绩效考核工资由原部门发放,借调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绩效考核工资由借调部门发放。
9 支持性文件与附件
9.1 《中电投河南分公司月度综合计划与工资挂钩考核管理办法》
9.2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
9.3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月度综合计划管理制度》
9.4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月度综合计划分析会议管理制度》
9.5 月度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流程图(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