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思维和语言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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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思维和语言接触
(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
语言学理论研究中,忽视语言观、思维观和社会观,或因循守旧或竭力避开或就事论事,缺乏理性的指导,成为语言学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障碍。

近几十年来,语言的社会性已逐渐引起研究者的关注,甚至建立了社会语言学,语言的社会属性得到一定的揭示。

但语言研究历来重视“编码”,忽视“解码”,简单来说,只研究怎么“说”,不研究怎么“听”,不了解“说”的规则与“听”的规则是不完全相同的,忽视“听”的规则,“说”出来的话别人“听”不懂或理解错误,不能达到交际的目的,也是忽视社会观的一种表现;在语法研究上,将研究人类语言共性和生成规则的所谓生成语言学,与结构语言学混为一谈,都视为语法研究,甚至要将生成规则引进结构语法的研究,或者要按生成规则来编写具体语言的语法书,分不清先验语言观和经验语言观的差别,语言生成规则和结构规则的不同,这是忽视语言观的结果。

在语言理论研究中,尤其忽视思维观,包括语言与思维的关系,从而延迟了语言研究从说明性向解释性转化的进程。

语言接触研究中很多重大问题,比如声调产生、语序变化、再范畴化(Recategorization)等深层的接触和影响,甚至混合语的产生,都无法简单地以形式
语言学所提出的语言结构成分和语言经验的机械转移来解释,必须从新的思维观寻找答案。

我们将以认知心理学和认知语言学的方法来建立新的思维观,说明语言与思维的关系,并以此来解释语言接触中的深层现象。

一新思维观
1.1语言理论研究,有两个重大问题很难回避:一是思维是什么?二是思维与语言的关系。

解决了第一个问题才能解决第二个问题,解决了第二个问题才能树立正确的语言观。

正确的语言观是指导科学语言研究的基础和前提。

1.2思维是人类独有的高级心智活动,是行为,思维行为的结果,以一种生化形式存在于大脑细胞中的信息,是思想。

思想是思维的产物,也是思维的目的。

人类的心智活动以大脑为物质基础,是通过大脑的神经生化机制,主观世界反映和认知客观世界的行为和现象。

人类的心智活动包括感觉、知觉、表象、思维等不同层级,思维是最高层级。

高层级的思维是由感觉、知觉、表象等不同层级的认知活动综合提升实现的。

低层级认知活动是高层级认知活动的基础和材料。

低级认知是直接经验的认知,高级认知是间接经验的认知,或者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综合认知。

一切认知都以经验为基础。

无论低级的认知还是高级的认知,都具有概括性和抽象性,也具有关联性和系统性,简单地说,人类具有将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结合起来进行抽象和概括,并关联起来,进行正确判断和推理的能力,这是人类认知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一种本质属性。

其他类人动物,甚至较低等的动物,通过直接经验,也能产生一定的心智活动,甚至类似思维的高层次心智活动。

但由于大脑这种物质基础的差异,其他动物的思维与人类的思维有本质的不同。

从作为物质基础的大脑来说,人类至少在两个方面与其他动物不同:第一,抽象化和系统化的能力不同,即从已知求索未知的能力不同;第二,存储能力不同,即存储的容量、内容和方式不同。

因此,最聪明的猩猩也只能学会一二百句话,进行最简单的判断和推理。

1.3人类的思维活动是依*什么和如何实现的?在中国,至少在大陆,思维及其与语言的关系,属哲学问题,是所谓思想界的课题,语言学界使用哲学研究的成果,一般不做或少做独立的研究。

中国哲学界对这个问题的基本观点是:“语言是思维本身的要素,思想的生命表现的要素,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意识的产生摆脱不了语言这一物质的外壳”。

[1]说得简单一点,就是语言是实现思维和表达思想的工具,也是认知客观世界的工具。

对思维及其与语言关系的研究遇到几乎难以克服的障碍,即人类限于科学研究水平,尚无法直接观察头脑中概念以及判断和推理规则的存储单位和形式,也无法直接观察判断、推理的神经生化机制,而不得不通过思维的结果即思想的语言表达形式来研究思维的过程和思想的产生。

这种由果推因的研究方法自有其合理性,因为通过思维表达出来的思想,必然会透露出思维行为的各种信息。

但思维不等于语言却是早为人们所确认的,因此研究思维规律的逻辑学和研究科学反映论的认知科学,首先就排除“具体化”的语言,否则就无法解决思维的机制、规律全人类是一致的,而语言却千差万别的矛盾。

逻辑学的成果当然也要使用语言来表达,但表达的不是语言本身而是通过语言信息所反映的思维规则和规律。

现代逻辑学干脆使
用符号来表达,避免语言的干扰,不能不说是一种明智的做法。

既然人类早就认识了概念不等于词、逻辑不等于语法,偏偏要将思维植基于语言之上,至少将语言作为抽象思维的工具,而不需作任何机理的解释和说明,其武断性和主观性可见一斑。

巴甫洛夫看到了这个矛盾,提出了思维使用的“内部语言”,由于“内部语言”是由“外部语言”简化而来的,换汤不换药,其子虚乌有的非科学性不言而喻。

近年来,思维及其与语言关系的科学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人类虽然还没有能力直接观察大脑中的思维活动,但通过实验和观察,采用反证的方法,同样取得了很多积极而有说服力的成果。

比如:
⑴从人类的起源研究可知,人类起源于一千多万年前,而语言起源至多上推到几百万年,这里差距甚大。

既然是人类就有别于畜类,而人类区别于畜类的本质特征就是人类有发达的抽象思维。

既然人类早就有了抽象思维,而那时还没有语言,可见,抽象思维并不产生于语言的基础上,换句话说,人类的抽象思维的产生并不是以语言为工具的。

⑵经观察和实验证明,聋哑人不仅具有高级的抽象思维,而且能够学会语言的代用品文字,甚至能够通过“读唇”“听”懂有声语言,经过训练说出有声语言。

⑶思维障碍症患者,如老年痴呆症等患者,思维混乱,但语言机制并不混乱,说出来的话完全符合规范,或者说与正常人无异,听者所以不懂不在语言而在思想,不懂的是意思,而不是语言。

实际上是以正确的语言表达混乱的思想。

⑷经病理语言学研究表明,失语症的患者并不一定“失思”,也就是说患者可以正常思维,只是无法使用有声语言表达,但可以通过手势甚至图形等形式表达正确的思想。

⑸近年来发现老年痴呆症初期患者有“失字”现象,即能说正确的语言却写不出一个原来会写的文字。

可见,大脑中语言单位和文字单位也是分别存储的。

这种现象与聋哑人的有字无声正好相互印证。

儿童在学习中出现拼写障碍症和识字障碍症,但他们的语言功能并没有问题,也是一种佐证。

以上⑵—⑸说明人类产生语言后,原来没有语言的人也有抽象思维,原来有语言的人在失去语言后,同样还有抽象思维,原来有思维能力的人在失去这种能力后,却不同时失去语言能力,加上使用不同语言的人,思维规则和规律却基本一致,大家又都承认语言与思维并不等同,而且从正面又证明不了抽象思维机制与语言机制的关系,怎么能说抽象思维的实现要使用语言或以语言为工具呢?
从以上的研究和观察至少可以从反面获得以下的认识:
⑴思维的产生远远早于语言。

这里所说的思维当然是指抽象思维,也就是说抽象思维并不产生于语言。

即使人类产生语言后,抽象思维也不使用语言。

作为抽象思维成果的思想的存储单位和运作机制与语言的存储单位和运作机制没有直接的关系。

人类还有形象思维、动作思维等不同思维行为和活动,与抽象思维是层级和方式的差异。

⑵思维既然早于语言,“失思”不等于“失语”,“失语”也不等于“失思”,可见作为思维行为结果思想的单位或存储形式,并不是语言,而是一种其他的生化形式。

语言、文字、其他的图形、图象、声音等都能成为思想的独立单位和独立存储形式。

⑶思维是行为,行为的结果是思想,概念是思维的成果,是人类通过思维机制和能力对客观世界认知的成果,所以也是思想。

传统哲学的思维观认为概念是“逻辑思维的最基本的单元和形式”,不承认它就是思想,认为思想是概念、判断和推理的综合成果,“是对客观的理性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是人们用于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间的纽结,是认识过程中的阶段”或者“是通过概念的联系,概括地说明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理论原理”[2]。

概念是对客观存在的本质反映和抽象,当然是“对客观的理性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再说,概念既然是思维的“单元”或“纽结”,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人的“认识”结果,是“认识过程中的阶段”,这显然不是思维动作,而是动作的结果,或者说思维最初和最基本的成果就是概念。

思想是思维的成果,概念自然就是思想。

思想与其他任何事物一样具有结构性、层级性和系统性,要由基本要素来构成,概念就是思想的基本元素。

由此可知,人类思维活动是通过思想进行的,即通过思想的最基本和最小的元素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形成更加复杂、更加系统的完整思想。

认定概念是思维成果即思想,有重要的意义,这使我们可以进一步推理,思维活动或操作赖以进行及其成果的存储单位或形式是思想。

概念是思想,思想具有“主观性”、“差异性”和“正误性”,因此,概念也只能近似地反映客观存在,概念要随着认知的发展而发展变化,无论个体的人和群体的人,除了概念的基本“内涵”具有共同性而使人类都能沟通和交流思想
外,对概念的认识因经验和知识的背景都会有一定的差异性,遑论科学的概念要受一定理论的制约,虚假和错误概念在认识上的任意性了。

从上述的论述可知,思维活动的进行既然不使用语言,思维成果即思想的存储单位和形式自然也不是语言形式,思维的逻辑规则或运作规则也必然不是语言的规则即语法,而是另一种神经生化形式和机制。

⑷通过以上事实的推理,语言并不是思维实现的工具,而只是作为思维成果的思想的表达工具。

这就是说,思想的产生不需要依*语言,但思想的表达,特别是抽象思想的表达必须依*语言。

人类表达思想的方法多种多样,没有一种能超过语言,包括语言的代用品文字,遑论其他的符号和手段。

通过以上的认识,我们可以澄清一些长期以来语言理论研究中的重要概念:
⑴思维不等于思想,思维是行为,思想是思维的成果,又是思维赖以进行的元素。

思维行为的目的是产生思想,概念是思想的最小和最基本的单位。

也就是说,人类通过思维的机制,对客观存在进行本质的概括和抽象,产生思想,又在不同层级的思想单元上进行判断和推理,产生更加复杂的思想。

思维行为的一切信息都存在于思想之中。

思想产生后是以一种独立的生化形式存储在大脑之中,以此指挥人的一切行为。

只有在需要表达的时候才转化为语言的形式。

比如有时我们做出一个决定和计划,并逐步付诸实施,因无须表达和交流,就不一定存在语言的形式。

当实现后需要表述时,反而要“总结”,甚至自己都说不清楚,要别人从已经实现的结果来分析当初那个决定和计划产生的原因和思想。

再如,我们爱某个人或恨某个人的“决定”,常常是说不清楚的,至少是说不完全的,“言不及义”和“言不达义”是又一种佐证。

⑵思维是大脑的一种天生的机制,具有全人类同一性。

由于人类采取社会化生存方式,因此任何思想都具有社会性,即符合社会的需要和规范,思维作为一种机能没有社会性,而是个体自然发生的。

但思维也要受到社会的制约,一方面是指思维是经验的产物,经验决定于社会的发展,思维的发展就决定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指思维的目的是产生思想,思想是用来进行社会交流的,所以思维作为一种行为也必须适应社会的需要和规范。

⑶思维作为一种人类大脑特有的机制,也体现为一种能力。

思维机制差不多相当于硬件,全人类共有,差别不大,所谓智商差异,两极都是少数,大多数人的平均智商是相似的。

但当思维体现为一种能力时,不同的人却千差万别。

因为思维作为一种能力,相当于软件,是对硬件的应用。

人类任何一种能力的应用,简单如进食走路,都要经过实践、训练和学习,都能发挥极大的主观能动性,都需要经验、文化、知识、信仰等必要因素的支持。

因此,不同的人思维能力大不相同,尽管在一般生活上表现不明显,因为这些共同的经验是大家相同或相似的。

如果遇到复杂或专业性的问题,经验、逻辑、哲学、专业知识等因素将起主导的作用。

为什么缺乏经验、文化、知识背景支持的人常常出现判断和推理的错误,或者说在生活和工作上犯错误的比例大大超过具有这些背景支持的人,就是因为思维能力的差异所造成的。

由此可见,思维作为一种能力也是具有社会性的。

乔姆斯基生成语言学的先验语言观不仅将语言规则与思维规则混为一谈,而且将思维机制与语言机制相提并论,还将思维能力与语言能力纠缠不清。

他所谓的人类语言的深层共性和人类天生的语言能力,实际上是人类共有的思维机制。

他所谓的表层语言经验,才能体现出人类共有的语言机制,即人类通过共有的思维机制和能力创造出语言的机制和能力。

创造语言的能力是一种社会性的集体能力,因此不等于上述的一般的个体思维能力;创造语言的能力更不等于应用语言的能力。

创造语言的能力人类大体是相当的,但应用语言的能力因人而异。

⑷人类的思维机制是相同的,或者说作为硬件的大脑的功能和运行方式是相同的。

我们不称它为能力,因为正如上文所述,我们将思维能力限定为使用思维机制进行思维的能力,这种能力是由于经验、文化、知识、信仰等条件因人而异的。

不同的思维能力又决定人们的不同思维方式,也即使用思维机制产生思想的方式。

站在上述语言是实现思维工具的立场上来说,有思维方式决定于客观存在和决定于语言两种对立的观点(详见下文)。

我们站在思维并不需依*语言来实现的立场上,自然不会像萨丕尔—沃尔夫假设那样认为思维方式决定于语言,也不认为思维方式决定于客观存在,而是认为思维方式是一种主观的方式,也就是一种思维的方法,口头上称之为思想方法,决定于思维的能力,因此同样受到制约思维能力的各种因素的制约。

可以这样说,思维能力强的人思维方式就正确和丰富,思维能力弱的人思维方式就容易错误而且贫乏。

当然,思维方式除了与思维能力有关外,还与其他社会因素
有关。

总的来说,是与认识和经验的局限性有关,包含了历史、科学、文化、宗教、政治、经济,甚至生存环境和习惯爱好等诸多因素造成的局限性。

具体来说,大概包括以下几方面:
⑴对作为思维基本单元也是思想最小单位的概念在认知上的差异性。

⑵受包括科学、宗教等一系列理论体系制约所形成的认知差异性。

⑶对逻辑规则掌握的差异性。

因为人类逻辑机制是天生的,但逻辑规则的认知水平则是经验的,因此逻辑能力具有差异性。

⑷思想的社会性必定反过来影响思维,使思维也具有一定的社会适应性。

我们常常说对有些问题“想都不敢想”(不是不会想,而是不能想),这就是思维受到社会规范的结果。

因此,由上可知,具有相似或相同上述有关背景的人往往具有相似或相同的思维方式。

⑸思维能力与语言能力有密切的关系。

这要从思维与语言的关系说起。

思维不以语言为工具,不在语言的基础上产生,不等于思维与语言没有关系。

语言是在一定的社会性的思维能力的基础上产生的,也就是说,人类的思维机制和社会性思维能力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才具备创造语言的条件,而且人类的语言也随着思维机制和能力的发展而发展。

正如上文所述,人类的思维是在经验的基础上发生和发展的,离开了社会和实践就无所谓思维。

由于人类经验的积累和传承,在语言发生以后,主要是依*语言来实现的,或者说作为人类思维主要资源的间接经验,要依*语言来传承和传递。

于是,语言就成为促进思维发展的主要因素。

可见,思维与语言虽然是两种机制,却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

由此推知,思维能力强的人语言能力必然也强,语言能力强的人思维能力必然也强。

这里所说的“必然”是指整体或平均而言的,严格来说,应该是“可能”,因为就思维能力和语言能力本身来说,有些人是整体性的强或弱,有些人则是局部性的强或弱,即只在熟悉或不熟悉,和不同经验范围内表现出强和弱,因此不能将思维能力和语言能力完全等同起来。

二语言思维
2.1思维作为认知客观世界的心智活动,从语言是思维认知客观世界的工具的立场出发,思维与语言的关系有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思维虽然产生于语言工具,思维和语言有密切的关系,但思维和语言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思维所认知的客观世界和语言所反映的客观世界并不是等同的;另一种观点认为“真实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知不觉地建立在该族人的语言习惯之上的……语言是社会现实的指南……使用不同语言的各社会成员所生活的世界是多种多样的许多个世界,而不是具有不同标志的一个同样的世界。

”(萨丕尔语)“用不同语言讲话的人对宇宙的看法是不同的。

”(沃尔夫语)[3]。

这两种对立的观点建立在两种不同的“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基础之上:前者从存在出发,即存在决定意识,是唯物主义的;后者从思维出发,即思维决定存在,是唯心主义的。

在中国,特别在大陆,还有少数人像坚持黑格尔“存在就是合理的”客观唯心主义观点一样,坚持上述的萨丕尔-沃尔夫主观唯心主义假说,但赞同者廖廖。

2.2我们主张思维不产生于语言,语言不是实现思维的工具,只是表达思想的工具,与上述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又是根本不同的。

但同样不能回避三个“同一性”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思维与语言的同一性和语言与存在的同一性。

2.2.1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是指人在认知客观世界时,能本质地反映客观世界的规律。

由于人类经验基础和思维能力的局限性,思维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具有限制性,也就是说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的意思不是指“等同”,而是指“一致”和“符合”。

再说,思维规律与客观世界的规律也不是同一形式:客观世界的规律呈自然的离散状态,思维的规律呈逻辑的集中状态。

思维对存在的认知要随人类社会和自身的发展而发展,即要随人类经验基础和思维能力的发展而发展,或者说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是发展中的同一性。

简单来说,人类思维对客观世界是“折射”而不是“直映”,因此,思维对存在的反映可能有四种关系:一是正确关系,即一致和符合的关系,思维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的规律,这是人类思维机制和基本思维能力所决定的;二是错误关系,即思维错误地反映了客观的规律,即与客观规律不一致和不符合,这是由于上述的局限性所造成的;三是虚假关系,这是一种人为的错误关系,与上述的局限性无关,是一种信仰的结果。

比如人死了会上天堂之类的想法,是以人有灵魂和世界分阴阳两界等虚假的“经验”为前提所形成的;四是假设关系,是一种未经证明的可能正确或错误的关系,也是由于上述的局限性所造成,但与以上三种关系都不相同,它具有一定的真实经验为前提,是一种进行中的反映,一种具有科学性和预见性的假定和推测,处于尚需证实和证伪的状态,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还没有证明的状态。

从根本上说,人类思维对
客观世界的反映都是发展中的反映,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都是相对的同一性,这是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以及唯物主义辩证反映论所说明的道理。

2.2.2思维与语言的同一性原来是指语言作为工具实现和表达思维。

这与上述思维与所反映的客观世界的关系问题上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有关:第一种观点是有条件的同一,第二种观点是绝对同一。

在中国语言理论界目前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并以洪堡特的“每一语言里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和魏斯贝尔所谓语言世界的“主观性”和“片面性”来说明“不同语言社团具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从而对相同的现实进行不同的编码”[4]。

编码关系是替代关系,思维与语言自然是绝对同一,如果不绝对同一,就不会有“独特的世界观”,也就不会有“语言世界”及其“主观性”和“片面性”,更不会有“不同语言社团具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从而对相同的现实进行不同的编码”。

这种观点显然就是上述第二种绝对同一性的唯心主义观点。

我们认为思维与语言是两种机制,语言只是表达思维的工具,不是实现思维的工具。

因此,语言本身没有反映客观存在的机制,在我们看来,语言只是思维成果即思想的代码,它“编”的是思想的“码”,而不是“客观存在”的“码”。

语言与客观存在之间是有思想为中介的。

语言只与思维成果发生关系,而不与思维行为发生关系。

可见,是思维行为对客观存在进行“编码”为思想,语言是对思想的“编码”,是一种再“编码”。

思维在对客观存在进行“编码”时已经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经验、社会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不能不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片面性”,那么,语言在对思想进行再“编码”时,就如何编码来说,就完全是“主观性”和“片面性”了,或者说,语言是思维对客观世界“折射”的“折射”。

既然思想与客观存在具有有条件的同一性,语言与客观存在自然也具有有条件的同一性。

因为语言编码的对象是思想,不管如何编,比如将主题放在前面说,还是放在最后说,目的是反映思维的成果思想,只要思想是反映客观存在的,语言也必然会反映客观存在,尽管由于上述这种“编码”的“主观性”和“片面性”,语言与编码对象产生距离也是必然的。

这就可以说明语言不等于思维,概念不等于词,逻辑不等于语法等一系列绝对同一性无法解释、相对同一性难于解释或矛盾解释的问题。

由上可知,既然人类为了表达思想,使用思维的机制和能力对思想进行“编码”,这种“编码”自然是主观的“编码”,因为它不决定于客观的存在,而是取决于主观的思想和表达的需要,是对已经对客观存在进行了抽象和本质概括的思维成果的“编码”。

这种对思想的主观“编码”既指一种思维的行为,即“编码”的运作,作为一种机制,可以称为语言思维。

语言思维与一般思维没有本质差别。

也指思维的结果,即“编”成了的“码”,也就是语言。

可见,语言本身也是一种思想。

我们通过作为思维成果的语言中存在的“编码”信息,可以研究“编码”的过程和方式,研究“编码”的思想。

我们也认为“编码”的思想决定于一定的思维方式,当然不是上述“语言世界”决定的思维方式。

我们上文已经讨论了思维方式,指出了思维方式的主观性和局限性。

这种主观性和局限性必然会反映到对思想的语言“编码”上,造成语言“编码”的差异,也即语言系统的差异,形成了形形色色不同的语言。

可见,语言“编码”的思维和思维方式,即语言思维和思维方式,是建立在一般思维和思维方式基础之上的,不是一种并立于一般思维的思维和又一种思维方式。

但由于以下的原因,它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⑴系统和变化的制约性。

也可以说是语言系统自组织的限制性和语言相对于思维的滞后性。

语言是人类通过思维机制对思想的编码,应该说,在编码时人类是想使语言与思维相一致的,但由于这种编码是主观的,不同的人对自己语言的编码结果的差异性也是必然的。

就同一编码本身来说,一旦形成系统,成为完整的语言,立即就要受到两方面的制约:一是系统本身的制约,因为对系统任何一个成员的改变都会涉及系统整体,也即“牵一发动全身”,改得太快太多,就会破坏系统,语言作为一种符号系统,没有了系统,就无法存在;二是语言是一种社会工具,由全社会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一人说改就能改的,要受到社会的制约,改得太快太多,别人就学不会听不懂。

因此语言系统的变化是渐进的和缓慢的。

而思维却是随着认知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语言作为一种系统落后于思维又是不可避免的。

于是,从对思想编码而又落后于思维和思想的语言中探求到的思维和思想的信息,会有不少与当前的思维和思想水平不相符合的东西。

这些东西却反映了创造语言和发展、改进语言各个阶段的思维和思想留在语言中的印迹。

这种印迹是语言思维和思想的印迹,而不属于当前的一般思维和思想,因为它滞后于当前的一般思维和思想。

比如对名词分阴阳性的语言来说,不管说这种语言的人现在对语言中“阴”、“阳”的概念如何认识,对名词所反映的客观事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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