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根本死因编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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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D简介及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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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国际疾病分类》第 十一版的修订版,即ICD-11。
1900年
世界卫生组织的前身国际联盟卫生组织正 式出版第一版ICD。
1975年
第十一版ICD引入了以病因、部位和病理 分类为基础的体系结构。
1948年
第六版ICD中首次引入了“国际健康分类 ”的名称。
ICD的应用领域
01
流行病学与公共卫生研究
利用ICD数据开展流行病学和公共卫生研究,深 入了解疾病的分布和影响因素,为制定科学有效 的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健康管理与健康保险
将ICD应用于健康管理和健康保险领域,为个人 和群体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和保险服务, 促进健康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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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能力。
质量控制与审核
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审核机制, 对ICD编码数据进行定期检查和 评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
性。
反馈与修正机制
建立ICD编码的反馈与修正机制, 及时收集和处理用户反馈,对分 类体系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正。
拓展ICD的应用领域
1 2 3
临床诊断与治疗
将ICD应用于临床诊断和治疗,为医生提供更加 准确和全面的疾病信息,提高诊疗质量和效率。
PART 04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收集准确、完整的信息
遵循ICD编码原则
ICD及根本死因判定规则
;
强调预防的重要性:强调预防的重要性,兼顾各类国家
2. 基本结构
2.1由三卷书组成(类目表、手册、索引) 2.2 编码形式:字母数字编码形式(A00.0-Z99.9)
第 1位 第 2位 A 0
第 3位 0
. .
第 4位 0
英文 + 数字 + 数字 + 小数点 + 数字 2.3 分类由22章组成,包括全部疾病和损伤中毒的情 况。
类目/亚目/细目:三位数、四位数、五位数编码
类目:既可以泛指任何ICD编码,如ICD-10类目表;也可以 具体指ICD的一个三位数编码。
S02 颅骨和面骨骨折 [称为:一个三位数类目]
亚目:只能具体指ICD的一个四位数编码。
S02.0 颅骨穹窿骨折 [称为:一个四位数亚目]
细目:只能具体指ICD的一个五位数编码;也叫亚分类。
国际疾病分类
ICD-10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第十次修订本
1. ICD 应用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是由世界卫生组织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并维护更新的一
系列反映居民健康状况的国际分类标准,主要是为了用于对
健康信息进行国际间的交流和比较。 对不同国家或地区在不同时间收集到的死亡和疾病数据 应用同一标准,进行系统的记录、分析、解释和比较,并把 疾病诊断和其他健康问题转换成编码,以便于存储、检索和页 下列第四位数亚目可用于 K25-K28类目: .0 急性, 伴有出血 .1 急性, 伴有穿孔 .2 急性, 伴有出血和穿孔 .3 急性, 不伴有出血或穿孔 .4 慢性或未特指的, 伴有出血 .5 慢性或未特指的, 伴有穿孔 .6 慢性或未特指的, 伴有出血 和穿孔 .7 慢性, 不伴有出血或穿孔 .9 未特指为急性或慢性, 不伴有出血或穿孔 第二版451页
根本死因判定及编码2018糜修改稿
48/120
使用修饰规则F举例3_(2)
I a.坠积性肺炎 b. 偏瘫
40/120
使用修饰规则D举例
I a.脑梗死 b.脑血管意外
编码到更特异性的疾病诊断:脑梗死I63.9
41/120
2.5 规则E:疾病的早/晚期阶段
当选择的诊断是一个疾病的早期阶段,而在证明书上还 报告了同一个疾病的较晚阶段,则编码到较晚阶段。注意:
本规则不适用于一个慢性型被报告为由于一个急性型所引起
2. 确定根本死因:脓疱性皮炎。尽管这是一个小 毛病,但确实是引起a行的最早原因。 3. 完成编码 脓疱性皮炎 L01.0 注:琐细情况也不是绝对不可以作为根本死因
36/120
2.3
规则C:联系
当选择的诊断与分类中的一个条款或与证明书上
用于伴有一个或多个其他诊断时的
“用于根本死因编
码的注释” 有联系时, 则编码到一个对这些诊断的联
的起始原因。
I (a) xxxxxx (b) xxxxxx (c) xxxxxx (d) xxxxxx
b可以引起a c可以引起b
尽管填写不太规范,但仍然存在一个顺序
15/120
使用规则1举例_(1)
I a. 肺心病 b. 肺气肿 c. 慢性支气管炎 d. 动脉硬化 5年 10年 30年 40年
1. 判断顺序:存在顺序但不规范,即 c→b→a 2. 确定根本死因: 用规则1,根本死因为:慢支 3. 完成编码: 慢性支气管炎伴有肺气肿,编码 J44.8
1. 判断顺序:按照规则1选择的慢性肾盂肾炎可以认 为是前列腺梗阻的直接后果 2. 确定根本死因: 用规则3,选择前列腺梗阻 根本死因为:前列腺梗阻 3. 完成编码:N40
确根本死因编码规则
N19 J18.9
根本死因:尿毒症
N19
存在两个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
情况的报告顺序;由于尿毒症引起的心包炎,
以及由于肺炎引起的心包炎。选择第一个提
及顺序的起始原因。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例4: Ⅰ(a) 多脏器功能衰竭
(b) 慢性肺气肿
J43.9
(c) 慢性肾孟肾炎
N11.9
(d) 高血压性心脏病
例1:
Ⅰ(a) 支气管肺炎
J18.0
(b) 脑梗死和高血压性心脏病 I63.9 I11.9
根本死因:脑梗死
I63.9
存在两个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 顺序;由于脑梗死引起的支气管肺炎和由于高血压性 心脏病引起的支气管肺炎。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的起 始原因。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例2:
Ⅰ(a) 食管静脉曲张和充血性心力衰竭 I85.9 I50.9
(b) 慢性风湿性心脏病和肝硬变 I09.9 K74.6
根本死因:肝硬变
K74.6
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顺序是由
于肝硬变引起的食管静脉曲张。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例3: Ⅰ(a) 心包炎
I31.9
(b) 尿毒症和肺炎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选择根本死因的步骤
• 总原则(1条) • 选择规则(3条) • 修饰规则(6条A-F) (注:尚有特别注释说明等要求…)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选择根本死因的步骤:
1、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就 用这个原因进行死因统计制表。
2、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选 择根本原因的第一步就是通过应用总原则 或选择规则1、2和3去确定
根本死因判定及编码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WHO-FIC)示意图
5/120
ICD 概述
ICD 是以首先满足统计需要为前提 的国际统计分类,其应用范围早已远远 超出了原来的预想。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ICD 也在不 断向前发展,各个医学领域及部门也都 可以在应用ICD的过程中找到依据, 国 际分类家族的内容完全可以满足公共卫 生、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的需要。
消耗性疾病 (如恶性肿瘤和营养不良)
引起麻痹的疾病 (如脑出血、脑血栓)
严重的呼吸器官疾病 传染病、严重损伤
影响吞咽 过程之情况
43/120
可能引起肺水肿的各种疾病
肺水肿 (J81)
心脏病(包括肺原性心脏病) 影响肺实质的情况(如: 肺部感染、呼吸窘迫综合征、
高海拔及循环系中毒) 引起液体过剩的情况(如: 肾衰竭和血白蛋白减少) 影响呼吸循环的先天异常(如: 先天性肺静脉狭窄)
(不包括:肺动脉栓塞)
心房纤颤 (I48)
40/120
心脏病的假定直接后果 心力衰竭(I50.-)和
未特指的心脏病(I51.9)
其他心脏病
41/120
酒精依赖的假定直接后果
未特指的大叶性肺炎 (J18.1) 酒精依赖 (F10.2)
42/120
可能引起肺炎的各种疾病
多数肺炎
肺炎
少数肺炎
免疫系统受损
36/120
肠道传染病的假定直接后果
脱水 (E86) 任何肠道传染病 (A00-A09)
37/120
HIV病的假定直接后果
卡波西肉瘤(C46.-),柏基特瘤(C83.7), 淋巴、造血和有关组织的任何其它恶性 肿瘤(C81-C96),A00-B19、B25-B49、 B58-B64、B99或J12-J18的任何感染性 疾病
ICD-10及根本死因判定规则
死亡原因 发病至死亡之间 大概的时间间隔 1小时 1小时 1小时
Ⅰ (a) 颅内损伤 (b) 颅骨骨折 (c) 行人在道路上行走 意外被卡车撞倒
Ⅱ
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
2. 判定规则
2.1 顺序:死因链的合理描述
2.2 总原则(1条):首先应用的规则
2.3 选择规则(3条):随后应用的选择规则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死因报告、死因编码
各级疾控中心—死因编码
两个重要的执行标准
死因报告—国家统一规定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死因编码—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ICD-10)
内容:
一、ICD-10
简介
二、根本死因判定规则
一、ICD-10 简介
1. ICD-10 应用目的和范围
系列反映居民健康状况的国际分类标准,主要是为了用于对
健康信息进行国际间的交流和比较。 对不同国家或地区在不同时间收集到的死亡和疾病数据 应用同一标准,进行系统的记录、分析、解释和比较,并把 疾病诊断和其他健康问题转换成编码,以便于存储、检索和 分析。
1. ICD应用目的和范围
1.2 ICD的应用范围 死因统计:常规登记、定点监测、网络报告 疾病统计:住院、门诊、医教研、医院管理 流行病学调查:现场、临床、公卫、环境 其它:健康预测、卫生经济、医疗保险…
Ⅰ (a) 支气管肺炎 (b) 脑梗死和高血压性心脏病 选择“脑梗死”(I63.9) Ⅰ (a) 心包炎 (b) 尿毒症和肺炎 选择“尿毒症”(I25.1)
规则2
选择首先提及的情况
当不存在合理的顺序时,按照规则2 选择证明书中首先提及的情况。
Ⅰ (a) 颅内损伤 (b) 颅骨骨折 (c) 行人在道路上行走 意外被卡车撞倒
Ⅱ
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
2. 判定规则
2.1 顺序:死因链的合理描述
2.2 总原则(1条):首先应用的规则
2.3 选择规则(3条):随后应用的选择规则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死因报告、死因编码
各级疾控中心—死因编码
两个重要的执行标准
死因报告—国家统一规定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死因编码—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ICD-10)
内容:
一、ICD-10
简介
二、根本死因判定规则
一、ICD-10 简介
1. ICD-10 应用目的和范围
系列反映居民健康状况的国际分类标准,主要是为了用于对
健康信息进行国际间的交流和比较。 对不同国家或地区在不同时间收集到的死亡和疾病数据 应用同一标准,进行系统的记录、分析、解释和比较,并把 疾病诊断和其他健康问题转换成编码,以便于存储、检索和 分析。
1. ICD应用目的和范围
1.2 ICD的应用范围 死因统计:常规登记、定点监测、网络报告 疾病统计:住院、门诊、医教研、医院管理 流行病学调查:现场、临床、公卫、环境 其它:健康预测、卫生经济、医疗保险…
Ⅰ (a) 支气管肺炎 (b) 脑梗死和高血压性心脏病 选择“脑梗死”(I63.9) Ⅰ (a) 心包炎 (b) 尿毒症和肺炎 选择“尿毒症”(I25.1)
规则2
选择首先提及的情况
当不存在合理的顺序时,按照规则2 选择证明书中首先提及的情况。
ICD简介及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
编译说明(4)
传统译名与现译名区别太大的名称: 1、尘肺 - 见 肺尘埃沉着病 2、鸦片 - 现译名 阿片 3、霉菌 - 见 真菌 4、矽肺 - 现译名 硅沉着病
编译说明(5)
词序在按照汉语拼音排序 的前提下,对具有数量、等级、 程度、分期的诊断优先排序;
狭窄 -二尖瓣 I05.0 -三尖瓣 I07.0
先天性高弓腭 马蹄形肾
主导词的一般规律_(5)
以人名或地名命名的疾病,往往 可以直接查到;
巴宾斯基综合征 水俣病
(6)
当以上规律无效时,往往可以将 完整诊断作为主导词去查找;
高高胆胆红红素素血血症症 网网状状细细胞胞肉肉瘤瘤
肝肝脾脾大大 全全瓣瓣膜膜病病
主导词的一般规律_(7)
基本结构及特点
由三卷书组成(类目表、手册、索引)
字母数字编码形式 (A00.0-Z99.9)
第1位 第2位 第3位 .
第4位
英文 + 数字 + 数字 + 小数点 + 数字
A
0
0
.
0
分类由22章组成(疾病、损伤中毒等)
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疾病诊断 症状、体征和实验室异常所见
损伤和中毒的临床表现 损伤和中毒的外部原因 影响健康状态的因素
对ICD-10的说明 如何使用ICD-10 疾病和死亡编码规则和指导
统计报告 ICD发展史
第三卷:字母顺序索引
编译说明 字母顺序索引的排列
基本结构 编码号
交叉查找 交叉对照
类目/亚目/细目
类目:泛指ICD编码; 具体指ICD的三位数编码。
S02 颅骨和面骨骨折
亚目:具体指ICD的四位数编码。
S02.0 颅骨穹窿骨折
确定根本死因编码规则
二个重要的执行标准
死因报告 — WHO制定的“死亡证书”国 际格式
死因编码 — 国际疾病统计分类
重要概念
• 死亡原因 • 根本死因 • 死因链(一系列合理的死因报告顺序)
死亡原因
• 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 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 的情况。
• 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 竭或呼吸衰竭。
根本死因选择规则
• 1、存在一个合理顺序 • 例3.1 死亡医学证明书 • Ⅰ (a) 食道静脉曲张出血 • (b) 门静脉高压 • (c) 肝硬变 • (d) 乙型肝炎 •Ⅱ • 说明结合医学知识,例1报告的(a)行至(d)行之
间存在合理的顺序。
根本死因选择规则
• 2、存在超过一个的顺序
• 例3.2
死亡医学证明书
• Ⅰ (a) 昏迷
•
(b) 急性心肌梗死和脑血管意外
• (c) 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病
• 说明结合医学知识,上述报告的内容可能有超过一个的顺序。其可能的 顺序是:①动脉粥样硬化 (导致) 急性心肌梗死 (导致) 昏迷;
• 或②动脉粥样硬化 (导致) 脑血管意外 (导致) 昏迷;
• 或③高血压病 (导致) 急性心肌梗死 (导致) 昏迷;
临死的表现形式
• 呼吸衰竭 • 循环衰竭 • 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 • 多器官功能[多脏器]衰竭 • 全身衰竭
J96.9 R57.9 J96.9 R99 R53
根本死亡原因
(a) 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病 或损伤;或(b) 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根本死亡原因只有一个,用于进行统计分析; 对疾病导致的死亡需一直报告到最早的那个疾病; 对损伤中毒导致的死亡需报告导致损伤中毒的外部
死因报告 — WHO制定的“死亡证书”国 际格式
死因编码 — 国际疾病统计分类
重要概念
• 死亡原因 • 根本死因 • 死因链(一系列合理的死因报告顺序)
死亡原因
• 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 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 的情况。
• 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 竭或呼吸衰竭。
根本死因选择规则
• 1、存在一个合理顺序 • 例3.1 死亡医学证明书 • Ⅰ (a) 食道静脉曲张出血 • (b) 门静脉高压 • (c) 肝硬变 • (d) 乙型肝炎 •Ⅱ • 说明结合医学知识,例1报告的(a)行至(d)行之
间存在合理的顺序。
根本死因选择规则
• 2、存在超过一个的顺序
• 例3.2
死亡医学证明书
• Ⅰ (a) 昏迷
•
(b) 急性心肌梗死和脑血管意外
• (c) 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病
• 说明结合医学知识,上述报告的内容可能有超过一个的顺序。其可能的 顺序是:①动脉粥样硬化 (导致) 急性心肌梗死 (导致) 昏迷;
• 或②动脉粥样硬化 (导致) 脑血管意外 (导致) 昏迷;
• 或③高血压病 (导致) 急性心肌梗死 (导致) 昏迷;
临死的表现形式
• 呼吸衰竭 • 循环衰竭 • 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 • 多器官功能[多脏器]衰竭 • 全身衰竭
J96.9 R57.9 J96.9 R99 R53
根本死亡原因
(a) 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病 或损伤;或(b) 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根本死亡原因只有一个,用于进行统计分析; 对疾病导致的死亡需一直报告到最早的那个疾病; 对损伤中毒导致的死亡需报告导致损伤中毒的外部
根本死因判定及编码
(ICF)
国际健康干预分类
(ICHI)
开发中……
衍生分类
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 第三版(ICD-O-3)
ICD-10的精神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行为障碍分类
国际疾病分类牙科和口腔学 分册,第三版(ICD-DA)
国际疾病分类神经学分册 第二版(ICD-NA-2)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 分类,儿童及青年版 (ICF-CY)
• 流行病学调查:现场、临床、环境 • 其它:健康预测、医保、DRGs付费…
8/120
ICD的统计特点
ICD 在历次修订中始终坚持一贯的 分类原则,采用灵活的分类结构安排各 类疾病,允许对基础编码进行合理的扩 展,提供多种表达形式以描述疾病不同 的特征并强调预防的重要性,为各级卫 生决策部门提供依据。
的标准代码 • 在居民健康监测、临床医教研管及其他各
相关领域里可以得到广泛的应用。
3/120
ICD背景简介
国际疾病分类(简称: ICD)自产生至今 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期间经历了十次修 订,从最初仅用于死因统计发展到涉及所 有疾病和死亡原因,包括损伤和中毒及其 外部原因的统计分类。
现在又进一步扩展为 “与健康有关的 国际分类家族”, 这充分体现世界卫生组织 对这一反映居民健康状况的国际分类标准 的认可和重视。
使用总原则举例
I a. 肺心病 b. 肺气肿 c. 慢性支气管炎
根本死因判定及编码
1/120
内容目录 ICD背景简介 一、确定根本死因的初选规则 二、确定根本死因的修饰规则 三、与确定死因有关的注释
2/120
思考:为什么要使用ICD?
• 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卫生信息国际标准 • 我国批准通过的卫生信息国家标准 • 各种卫生信息统计归类的唯一依据 • 我国卫生信息实现国际标准化的基础 • 对卫生信息进行汇总、比较、分析、交流
国际健康干预分类
(ICHI)
开发中……
衍生分类
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 第三版(ICD-O-3)
ICD-10的精神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行为障碍分类
国际疾病分类牙科和口腔学 分册,第三版(ICD-DA)
国际疾病分类神经学分册 第二版(ICD-NA-2)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 分类,儿童及青年版 (ICF-CY)
• 流行病学调查:现场、临床、环境 • 其它:健康预测、医保、DRGs付费…
8/120
ICD的统计特点
ICD 在历次修订中始终坚持一贯的 分类原则,采用灵活的分类结构安排各 类疾病,允许对基础编码进行合理的扩 展,提供多种表达形式以描述疾病不同 的特征并强调预防的重要性,为各级卫 生决策部门提供依据。
的标准代码 • 在居民健康监测、临床医教研管及其他各
相关领域里可以得到广泛的应用。
3/120
ICD背景简介
国际疾病分类(简称: ICD)自产生至今 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期间经历了十次修 订,从最初仅用于死因统计发展到涉及所 有疾病和死亡原因,包括损伤和中毒及其 外部原因的统计分类。
现在又进一步扩展为 “与健康有关的 国际分类家族”, 这充分体现世界卫生组织 对这一反映居民健康状况的国际分类标准 的认可和重视。
使用总原则举例
I a. 肺心病 b. 肺气肿 c. 慢性支气管炎
根本死因判定及编码
1/120
内容目录 ICD背景简介 一、确定根本死因的初选规则 二、确定根本死因的修饰规则 三、与确定死因有关的注释
2/120
思考:为什么要使用ICD?
• 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卫生信息国际标准 • 我国批准通过的卫生信息国家标准 • 各种卫生信息统计归类的唯一依据 • 我国卫生信息实现国际标准化的基础 • 对卫生信息进行汇总、比较、分析、交流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
规则F. 后遗症
• 当选择的原因是某疾病或情况不是处在活 动期,死亡是由于其残余影响所致,则需 要重新编码到“某疾病或情况的后遗症”。
例:Ⅰ(a)肺纤维化 (b)陈旧性肺结核病 根本死因:结核病的后遗症(B90.9)。 例:Ⅰ(a)坠积性肺炎 (b)偏瘫 (c)脑血管意外(10年) 根本死因:脑血管意外的后遗症(I69.4)。
第一节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
一 总原则 • 选择单独列在第Ⅰ部分最低一行的那个疾病或情 况,它能引起其上面各行的所有疾病或情况的发 生。 例:Ⅰ (a)脑出血 (b)高血压 (c)慢性肾盂肾炎 (d) 前列腺腺瘤 根本死因:前列腺腺瘤(N40)。
二 选择规则
• 当不能应用总原则时,应尽可能得到对 证明书的解释,当确定无法得到进一步 解释时,则应使用选择规则。
例:Ⅰ(a)龋齿 Ⅱ 心脏停搏 根本死因:心脏停搏(I46.9)。
例:Ⅰ(a)手术中出血 (b)扁桃体切除术 (c)扁桃体肥大 根本死因:手术中的出血(Y60.0)。
规则C. 联系
• 当选择的原因与证明书上同时报告的其他 更为重要的情况,它们之间的关系有两种: 因果关系、伴有关系,则需要应用对根本 死因的注释,重新进行编码。如何联系见 第二节注释。
• 当选择的原因是一个疾病的早期阶段,而 在证明书上还报告了同一个疾病的较晚阶 段,则重新编码到较晚阶段。对于慢性疾 病的急性发作,应选择急性为根本死因。 • 肾炎、支气管炎和白血病除外。
例:Ⅰ(a)妊娠期子痫 (b)子痫前期 根本死因:妊娠期子痫(O15.0)。 例:Ⅰ(a)慢性肾炎 (b)急性肾炎 根本死因:慢性肾炎(N03.9)。
– 恶性肿瘤和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可以引起 许多急性或致命性循环系统疾病。但以下几种 情况是不可能是由恶性肿瘤引起的循环系统疾 病:风湿热和风湿性心脏病、原发高血压、心 绞痛、慢性缺血性心脏病、动脉粥样硬化。
ICD简介及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
37
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
肺炎、出血、血栓性静脉炎、栓塞、 血栓形成、败血症、心脏停搏、急性 肾衰竭、异物吸入、肺不张及肺梗死
外科手术 除非手术是在死前四周或更早进行
38
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
例子
I a肺梗塞
II 三周前对肺癌实行
可以考虑肺梗塞是手术的并发症。
39
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
任何疾病
41
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
任何描述或限定为“栓塞性”的疾病 静脉血栓形成、静脉炎或血栓静脉炎 瓣膜性心脏病、心房纤颤 分娩、任何手术
42
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
I a 脑栓塞 II冠心病房颤 可以考虑脑栓塞是由冠心病房颤引
起附壁血栓脱落引起的。
43
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
任何描述为继发性的疾病
32
选择规则 2 选择首先提及的情况。
当不存在合理的顺序时,按照规则2 选择 证明书中首先提及的情况。
I (a) 肺癌 (b) 动脉硬化 (c) (d)
选择规则2
如果不存在顺序,就选择第一部分a行
首先提到的情况。
I a 恶性贫血和足坏疽 b 动脉粥样硬化症。
I a 肺癌 b 动脉硬化 I a 风湿性心脏病和冠心病
48
修饰规则
有时有必要对选择加以修饰以 符合分类的需要,它既可以对联合 报告的两个或多个原因采用一个单 一的编码,也可以当一个具体的原 因和某些其他情况同时报告时对其 加以优先选择。
49
修饰规则
修饰规则旨在改进死亡数据的 有用性和精确性, 而且应该应用在 起始前因的选择之后。选择和修饰 的相互联系过程被分别阐明。 某些修饰规则需要进一步应用 选择规则,这对有经验的编码人员 来说并不困难,但重要的是要完成 选择、修饰及必要时再选择的过程。
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
肺炎、出血、血栓性静脉炎、栓塞、 血栓形成、败血症、心脏停搏、急性 肾衰竭、异物吸入、肺不张及肺梗死
外科手术 除非手术是在死前四周或更早进行
38
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
例子
I a肺梗塞
II 三周前对肺癌实行
可以考虑肺梗塞是手术的并发症。
39
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
任何疾病
41
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
任何描述或限定为“栓塞性”的疾病 静脉血栓形成、静脉炎或血栓静脉炎 瓣膜性心脏病、心房纤颤 分娩、任何手术
42
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
I a 脑栓塞 II冠心病房颤 可以考虑脑栓塞是由冠心病房颤引
起附壁血栓脱落引起的。
43
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
任何描述为继发性的疾病
32
选择规则 2 选择首先提及的情况。
当不存在合理的顺序时,按照规则2 选择 证明书中首先提及的情况。
I (a) 肺癌 (b) 动脉硬化 (c) (d)
选择规则2
如果不存在顺序,就选择第一部分a行
首先提到的情况。
I a 恶性贫血和足坏疽 b 动脉粥样硬化症。
I a 肺癌 b 动脉硬化 I a 风湿性心脏病和冠心病
48
修饰规则
有时有必要对选择加以修饰以 符合分类的需要,它既可以对联合 报告的两个或多个原因采用一个单 一的编码,也可以当一个具体的原 因和某些其他情况同时报告时对其 加以优先选择。
49
修饰规则
修饰规则旨在改进死亡数据的 有用性和精确性, 而且应该应用在 起始前因的选择之后。选择和修饰 的相互联系过程被分别阐明。 某些修饰规则需要进一步应用 选择规则,这对有经验的编码人员 来说并不困难,但重要的是要完成 选择、修饰及必要时再选择的过程。
根本死因确定及ICD-编码
按照总原则选择的支气管肺炎和继发性贫血两种 病都可以认为是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的直接后遗症.
选择规则 小结
规则1: 顺序较多较乱时考虑使用 规则2: 没有合理顺序时考虑使用 规则3: 直接确定最早的根本原因〔要 求具有丰富的医学常识〕
三、修饰规则
经过以上规则选择的死亡原因不一定是最 有用的情况,例如:衰老、高血压、动脉粥样 硬化可能是导致死亡最开始的原因,作为根本 死因进行报告会使我们忽略、遗忘很多由它更 重要的疾病,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应用修饰规则, 旨在改进死亡数据的有用性和精确性.
选择规则1
如果总原则不适用,但存在一个终结于证明书 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则选择该顺序的起 始原因.如果存在不止一个终结于首先提及之情况 的顺序,则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的起始原因.
选择第一顺序的"根"
I (a) (b) (c) (d)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I (a) (b) (c) (d)
修饰规则A举例
例3:Ⅰ <a> 心肌变性<I51.5>和肺气肿 <J43.9>
<b>衰老<R54> 根本死因:心肌变性<I51.5> 不理会按照总原则选择的衰老,而应用规则2.
根本死因:肝硬变<K74.6> 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顺序是由于 肝硬变引起的食管静脉曲张.
选择规则1举例
例3:
Ⅰ <a> 心包炎 <b> 尿毒症和肺炎
根本死因:尿毒症
存在两个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 的报告顺序;由于尿毒症引起的心包炎,以 及由于肺炎引起的心包炎.选择第一个提及 顺序的起始原因.
选择规则 小结
规则1: 顺序较多较乱时考虑使用 规则2: 没有合理顺序时考虑使用 规则3: 直接确定最早的根本原因〔要 求具有丰富的医学常识〕
三、修饰规则
经过以上规则选择的死亡原因不一定是最 有用的情况,例如:衰老、高血压、动脉粥样 硬化可能是导致死亡最开始的原因,作为根本 死因进行报告会使我们忽略、遗忘很多由它更 重要的疾病,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应用修饰规则, 旨在改进死亡数据的有用性和精确性.
选择规则1
如果总原则不适用,但存在一个终结于证明书 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则选择该顺序的起 始原因.如果存在不止一个终结于首先提及之情况 的顺序,则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的起始原因.
选择第一顺序的"根"
I (a) (b) (c) (d)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I (a) (b) (c) (d)
修饰规则A举例
例3:Ⅰ <a> 心肌变性<I51.5>和肺气肿 <J43.9>
<b>衰老<R54> 根本死因:心肌变性<I51.5> 不理会按照总原则选择的衰老,而应用规则2.
根本死因:肝硬变<K74.6> 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顺序是由于 肝硬变引起的食管静脉曲张.
选择规则1举例
例3:
Ⅰ <a> 心包炎 <b> 尿毒症和肺炎
根本死因:尿毒症
存在两个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 的报告顺序;由于尿毒症引起的心包炎,以 及由于肺炎引起的心包炎.选择第一个提及 顺序的起始原因.
ICD-10根本死因的确定规则系统及举例-(2007.08-邵永强
23
提醒: 死亡医学证明书中必须存在 着某个“直接后果”的情况,没 有这个情况则不能进行假定。 要求: 1. 应用总原则 2. 从开证明的医生那里澄清事实 3. 应用规则1,2,3
24
例28: Ⅰ (a) 急性肾炎,猩红热
选择猩红热(A38)。按照规则2选 择的急性肾炎(见例21)可以认为 是猩红热的直接后遗症。
39
例40:Ⅰ (a) 手术中出血(Y60.0) (b) 扁桃体切除术 (c) 扁桃体肥大(J35.1) 编码到在外科手术中的出血 (Y60.0)。
40
例41:Ⅰ(a) 滑液囊炎(M71.9)和 溃疡性结肠炎(K51.9) 编码到溃疡性结肠炎(K51.9)。 不理会按照规则2选择的滑液 囊炎。
41
13
归纳
规则2:(没有逻辑顺序)
如果不存在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 之情况的逻辑顺序,则选择首先提及 的情况。
即:选择首先提到的原因
14
例16: Ⅰ (a) 恶性贫血和足坏疽 (b)动脉粥样硬化 选择恶性贫血(D51.0)。不存在终 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 报告顺序。
15
例17: Ⅰ (a) 风湿性和动脉粥样 硬化性心脏病
56
提醒: 1. 通过查找《ICD-10》卷三索引内容帮 助得出更特异的诊断。 2. 在同一类疾病编码中,编码小的诊断 比编码大的诊断更特异,但并不是对 疾病编码的全部而言,如十二指肠溃 疡(K26)比胃溃疡(K25)特异。
57
规则E:疾病的早期和晚期阶段
当选择的原因是一个疾病的早期阶段,而在证 明书上还报告了同一个疾病的较晚期阶段, 措施:编码到较晚阶段。本规则不适用于一个 慢性型被报告为由于一个急性型所引起的情况, 除非在分类中对此作了特殊的说明。
提醒: 死亡医学证明书中必须存在 着某个“直接后果”的情况,没 有这个情况则不能进行假定。 要求: 1. 应用总原则 2. 从开证明的医生那里澄清事实 3. 应用规则1,2,3
24
例28: Ⅰ (a) 急性肾炎,猩红热
选择猩红热(A38)。按照规则2选 择的急性肾炎(见例21)可以认为 是猩红热的直接后遗症。
39
例40:Ⅰ (a) 手术中出血(Y60.0) (b) 扁桃体切除术 (c) 扁桃体肥大(J35.1) 编码到在外科手术中的出血 (Y60.0)。
40
例41:Ⅰ(a) 滑液囊炎(M71.9)和 溃疡性结肠炎(K51.9) 编码到溃疡性结肠炎(K51.9)。 不理会按照规则2选择的滑液 囊炎。
41
13
归纳
规则2:(没有逻辑顺序)
如果不存在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 之情况的逻辑顺序,则选择首先提及 的情况。
即:选择首先提到的原因
14
例16: Ⅰ (a) 恶性贫血和足坏疽 (b)动脉粥样硬化 选择恶性贫血(D51.0)。不存在终 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 报告顺序。
15
例17: Ⅰ (a) 风湿性和动脉粥样 硬化性心脏病
56
提醒: 1. 通过查找《ICD-10》卷三索引内容帮 助得出更特异的诊断。 2. 在同一类疾病编码中,编码小的诊断 比编码大的诊断更特异,但并不是对 疾病编码的全部而言,如十二指肠溃 疡(K26)比胃溃疡(K25)特异。
57
规则E:疾病的早期和晚期阶段
当选择的原因是一个疾病的早期阶段,而在证 明书上还报告了同一个疾病的较晚期阶段, 措施:编码到较晚阶段。本规则不适用于一个 慢性型被报告为由于一个急性型所引起的情况, 除非在分类中对此作了特殊的说明。
确定根本死因编码规则20167
根本死亡原因
• 最早发生的病引起其他疾病有因果关系的, 那个最早的病就是根本死亡原因。
• 就是一种起主导作用的,带有根本性的疾 病或损伤,由于它的存在,发生及发展, 逐渐形成一连串的病态事件,并最终导致 死亡。
根本死因选择规则
• 顺序 (死因链的合理描述) • 总原则 (首先应用的规则) • 选择规则 (随后应用的选择规则) • 修饰规则 (必要时可进行的修饰)
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是
由于慢性肺气肿引起的多脏器功能衰竭,以及慢性
肾孟肾炎。高血压心脏病引起的多脏器功能衰竭,
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的起始原因。
• Ⅰ部分 • 多于1个死因 • 多于1个的程序,顺序不规范 • 选择第1顺序的根
• 尽管上述情况可以运用选择规则1进行根 本死亡原因的选择,但在实际工作中, 建议退回,按照规范要求重新填报死亡 医学证明书。
临死的表现形式
• 呼吸衰竭 • 循环衰竭 • 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 • 多器官功能[多脏器]衰竭 • 全身衰竭
J96.9 R57.9 J96.9 R99 R53
根本死亡原因
(a) 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病 或损伤;或(b) 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根本死亡原因只有一个,用于进行统计分析; 对疾病导致的死亡需一直报告到最早的那个疾病; 对损伤中毒导致的死亡需报告导致损伤中毒的外部
–确定根本死因编码规则20167
在进行死因统计中,涉及到二个很重要的环节
死亡原因的判断
当死者患有多种疾病或损伤时,如何正确 进行判断?
死亡原因的编码
当报告有多种疾病或损伤时,如何从中选 出一种致死原因作为根本死因进行归类、 编码 ?
二个重要环节涉及到二个责任单位
确定根本死因编码规则及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2013.11.21
– 新生儿(围生儿)死因
• 吸入性肺炎、窒息、先天性疾病、早产
– 5岁以下儿童死因
• 腹泻、肺炎、营养不良
– 中青年死因
• 损伤中毒:工伤、交通事故、自杀
– 老年人死因
• 脑血管病、心血管病、恶性肿瘤
10:56
常常可作为根本死亡原因的情况
– 原发疾病
• 恶性肿瘤
– 呼吸循环系统较晚发生的疾病
• 脑血管病、慢性支气管炎、冠心病
10:56
死因诊断实例
死因链顺序错误 根本死因确定错误 无患病时间 正确的死因链: (a)急性心肌梗死 (b)动脉硬化性心脏 病 正确的根本死因: 急性心肌梗死 (I21.9)
10:56
死因诊断实例
根本死因不在死因链 中 疾病诊断无患病时间 无ICD-10编码 根本死因确定错误 正确的根本死因为: 心肌梗死 (I21.9)
10:56
死因诊断实例
死因链混乱 无患病时间 无引起消化道出血的原因 死因链: 1、Ⅰ(a)低血容量休克 (b)消化道出血 (c)?? Ⅱ肺部感染 2、Ⅰ(a)肺部感染 Ⅱ消化道出血 根本死因: 1 、引起消化道出血的原因 2、肺部感染
10:56
死因诊断实例
死因链混乱
10:56
不详
已婚:含再婚、复婚、分居
文化程度:
文盲-不识字 中学-包括中专 半文盲-稍识字未就读 大学-包括大专
10:56
19
基础项目
• 实足年龄:按周岁算
死亡时未过生日者:死亡年份-出生年份-1 死亡时已过生日者:死亡年份-出生年份
未满一周岁的婴儿-----实足月龄 28天内的新生儿----存活天数 未满1天的新生儿----存活小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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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原则
Ⅰ(a) 肺脓肿 J85.2
(b) 大叶性肺炎
根本死因:大叶性肺炎
J18.1
J18.1
总原则
• • • 只对Ⅰ部分 多于1个死因 最低一行占线上的情况,可引 起上
面的一系列疾病顺序的根
选择规则
规则1: 有顺序但较乱时考虑使用 规则2: 没有合理顺序时考虑使用 规则3: 直接确定最早的根本原因
当在第Ⅰ部分最低一行占用线上列入的情况 不止一个时,或如果列入的单一情况不能引起列 在其上的所有情况的话,则不能应用总原则。尽 管在规则的结尾给出了对不同顺序可接受性的指 导,但应牢记医学证明人的陈述反映了关于导致
死亡的各种情况及其相互关系的直接报告意见,
不应轻易忽视这个意见。
当不能应用总原则时,应尽可能从证明人那 里寻求对证明书的解释,因为选择规则多少都有 些武断而且并非总能导致对根本原因满意的选择。 然而当无法得到进一步解释时,则必须应用选择 规则。
断作为根本死因。
不明原因的编码范围见第二卷。
如果证明书报告的全部是不明原因,则不使
用规则A。
规则B:琐细情况
用明确的诊断替换琐细情况
当初步选择结果为琐细情况而证明书上还
报告有明确的诊断时,则按照规则B 选择明确的
诊断作为根本死因。
琐细情况的编码范围见第二卷附录。
如果琐细情况被报告为导致死亡最早的原因,
死因编码
审核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死因编码
二个重要的执行标准
死因报告 — WHO制定的“死亡证书”国 际格式
死因编码 — 国际疾病统计分类
重要概念
• 死亡原因 • 根本死因
• 死因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一系列合理的死因报告顺序)
死亡原因
• 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
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
在一份正确完整的证明书上,将应用总原则。但
是,即使证明书没有被恰当地完成,只要单独列在第
Ⅰ部分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的情况能够引起在其上的所
有情况,哪怕列在其上的情况没有按照正确的因果顺
序填写,仍可应用总原则。
例1: Ⅰ(a) 全身性转移 (b) 支气管肺炎 (c) 肺癌 C79.8 J18.0 C34.9
(因比较复杂,不推荐使用)
选择规则1
含义:如果总原则不适用,但存在一个报告顺序, 则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的起始原因。
例1:Ⅰ(a) 支气管肺炎 (b) 脑梗死和高血压性心脏病 根本死因:脑梗死 J18.0 I63.9 I63.9 I11.9
存在两个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 序;由于脑梗死引起的支气管肺炎和由于高血压性心脏 病引起的支气管肺炎。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的起始原因。
• Ⅰ部分 • 多于1个死因 • 没有顺序
• (a)行首先提到的情况
选择规则 3
• 如果按照总原则、规则 1 或规则 2 所选择 的情况明显为另一报告情况的直接后果,
不管该情况处于第Ⅰ部分或第Ⅱ部分,均
选择这个原始的情况。
I (a) (b) (c) (d)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总原则
总原则指出当证明书上列入不止一个 情况时,应选择单独列在第Ⅰ部分最低一
行占用线上的那个情况,只要它能够引起
列在其上的所有情况。
I (a) (b) (c) (d)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I (a) 肺心病 (b) 肺气肿 (c) 慢支 (d)
总原则
Ⅰ(a) 脑干损伤功能衰竭 (b) 脑挫裂伤 (c) 前颅底骨折并颅内积气 (d) 车祸伤 根本死因:车祸伤 S06.0 S06.9 S02.1 V89.9 V89.9 S02.1
的“联系”。
例:
Ⅰ(a) 右束支传导阻滞和查加斯病 根本死因:累及心脏的查加斯病 I45.1 B57.2
按照规则2选择的右束支传导阻滞与查加斯
病建立联系。
例:
Ⅰ(a) 心脏扩张和肾硬化
(b) 高血压 I13.9 所有三种情况联合在一起。
I51.7 N26
I10
根本死因:高血压性心脏病和肾脏病
规则D:特异性
例 2: Ⅰ(a) 风湿性和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I09.9 I25.1 根本死因:风湿性心脏病 I09.9
不存在报告顺序;两种情况处于同一行上。
例 3: Ⅰ(a) 胰腺纤维囊性病 E84.9
(b) 支气管炎和支气管扩张 J40 J47
根本死因:胰腺纤维囊性病
不存在报告顺序。
E84.9
选择规则2
则不使用规则B。
规则B: 琐细情况
当选择的原因是一个不大可能引起死亡的琐 细情况,而又报告了一个更严重的情况,则重新 选择根本原因,就好象琐细情况未曾报告那样。 如果死亡是治疗琐细情况的一个有害反应的结果, 则选择这个有害反应。
Ⅰ(a) 龋齿 Ⅱ 心脏停搏 根本死因:心脏停搏 不理会按照总原则选择的龋齿。 K02.9 I46.9 I46.9
阶段作为根本死因。 这条规则不适用于报告同一疾病的急性和慢性情况, 这时仍编码到急性情况。但有三种病例外,需编码到慢 性。即:白血病、 慢支、慢性肾炎。
规则E: 疾病的早期和晚期阶段
当选择的原因是一个疾病的早期阶段,而 在证明书上还报告了同一个疾病的较晚阶段,则 编码到较晚阶段。本规则不适用于一个"慢性"
N19
存在两个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
的报告顺序;由于尿毒症引起的心包炎,以及
由于肺炎引起的心包炎。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
的起始原因。
例4: Ⅰ(a) 多脏器功能衰竭 (b) 慢性肺气肿 J43.9
(c) 慢性肾孟肾炎
(d) 高血压性心脏病 根本死因:慢性肺气肿
N11.9
I13.9 J43.9
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是 由于慢性肺气肿引起的多脏器功能衰竭,以及慢性 肾孟肾炎。高血压心脏病引起的多脏器功能衰竭, 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的起始原因。
II
选择规则3
• 对Ⅰ部分,Ⅱ部分 • 多于1个死因 • 用选择规则后,还有更早的原因
• 更早的原因
两个注释
• 对用于根本死因编码的注释 (建立疾病之间联系的编码)
• 解释死亡原因记录的注释
(对填写内容的进一步整理)
注释的目的
由于在使用 ICD死因分类规则确定根本死因 和编码时,还有很多具体要求是难以用分类规则 来表达的。为此,ICD 提供了两个详细注释以进 一步规范在应用规则确定根本死因时的做法,尽 可能使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生命统计中报告的资料 趋于一致。准确地掌握和使用有关注释是ICD死 因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病或损伤,由于它的存在,发生及发展,
逐渐形成一连串的病态事件,并最终导致
死亡。
根本死因选择规则
• 顺序 (死因链的合理描述)
• 总原则 (首先应用的规则)
• 选择规则 (随后应用的选择规则)
• 修饰规则 (必要时可进行的修饰)
选择根本死因的步骤
• 总原则(1条)
• 选择规则(3条)
• 修饰规则(6条A-F) (注:尚有特别注释说明等要求…)
型被报告为由于一个"急性"型所引起的情况,
除非在分类中对此效应给予了特殊的说明。
Ⅰ(a) 三期梅毒 (b) 初期梅毒 根本死因:三期梅毒 A52.9 A51 A52.9
例: Ⅰ(a) 妊娠期子痫 (b) 子痫前期 根本死因:妊娠期子痫 O15.0
例:
Ⅰ(a) 慢性肾炎
(b) 急性肾炎
N03.9
N00
选择规则1
• Ⅰ部分 • 多于1个死因 • 多于1个的程序,顺序不规范
• 选择第1顺序的根
选择规则2
含义:如果不存在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 况的报告顺序,则选择首先提及的情况。
例1: Ⅰ(a) 恶性贫血和足坏疽
(b) 动脉粥样硬化
D51.0 R02
I70.9
根本死因:恶性贫血
D51.0
不存在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
例: Ⅰ(a) 嵌甲和急性肾衰竭 根本死因:急性肾衰竭 L60.0 N17.9 N17.9
不理会按照规则2选择的嵌甲。
规则C:联系
要结合“用于根本死因编码的注释” [注释一]对报告的疾病进行必要的联系。
是否对疾病建立联系,完全取决于这些疾病
诊断在证明书中所报告的情况,并通过查找注释
一作出判断。
不要根据自己对疾病的认识进行人为的所谓
的情况。
• 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
竭或呼吸衰竭。
临死的表现形式
• 呼吸衰竭 • 循环衰竭 • 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 J96.9 R57.9 J96.9
• 多器官功能[多脏器]衰竭
• 全身衰竭
R99
R53
根本死亡原因
(a) 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病 或损伤;或(b) 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c) 儿童佝偻病
根本死因:佝偻病的后遗症 E64.3
例: Ⅰ(a) 坠积性肺炎 (b) 偏瘫 J18.2
(c) 脑血管意外(10年)
根本死因:脑血管意外的后遗症 I69.4
晚期效应(后遗症)
定义:在ICD—10中,各个后遗症的类目
都有定义和说明。
临床诊断特指为后遗症、晚期效应、陈旧性、
静止性或非活 动性的疾病。
修饰规则
规则A:尽可能去除诊断不明 规则B:尽可能去除琐细情况 规则C:对某些疾病建立联系 规则D:尽可能突出特异诊断 规则E:强调同一疾病的晚期情况 规则F:突出疾病损伤的后遗症
规则A:衰老和其他不明确情况
用明确的诊断替换不明原因 当初步选择结果为不明原因而证明书上还报 告有明确的诊断时,则按照规则A 选择明确的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