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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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管理范本【范本模板】

标准化管理范本【范本模板】

标准化管理范本(七) 企业技术标准体系企业技术标准体系一、概述企业标准体系是企业标准体系的主体,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的依据.1。

从标准化发展阶段看技术标准的重要性a) 第一阶段1949~1979年主要搞技术标准b) 第二阶段~1981年技术标准+管理标准~1986年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c) 第三阶段~2004.2。

体系2. 从企业标准化实践看,最重要的是技术标准。

二、业标准体系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关系1. 没有矛盾相辅相成(1) GB/T15497前言考虑了GB/T19001、GB/T24001、GB/T28001的要求(P226第7行)(2) GB/T15497第5章5.1纳入企业技术标准体系的标准,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实施中都应严格执行的技术性文件,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5.4有关质量的技术标准内容和要求应满足GB/T19001对技术文件内容的要求。

5。

5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内容和要求应满足GB/T28001和GB/T24001对技术性文件内容的要求。

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与标准体系的对应关系质量手册质量程序文件作业规范表格、报告记录企业适用方针企业法规国家法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目标3.管理标准有质量方面的要求,还有能源、健康、职业安全、环境管理方面的要求。

所以,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管理标准仅仅是企业管理标准体系中的一部分.4。

质量程序文件——质量管理标准作业规范——技术标准质量手册--企业方针目标、企业标准化法规、企业适用的国家法规表格、报告、记录、单据——工作标准的一部分三、企业标准体系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是企业不可缺少的两项工作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没有技术标准体系(技术性文件)做支撑,质量管理体系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建立体系的原理和指导思想不同(1) 质量体系是以ISO9000系列标准的思想和要求建立质量体系。

(2)企业标准体系是以标准化原理和系统原理建立企业标准体系.3。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安全设施的管理,规范安全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单位安全设施的建设、使用、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单位安全设施管理应当坚持“防范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安全设施应建立健全维护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加强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

第五条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安全设施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监管等工作。

第六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建设标准和使用标准,确保安全设施的合理、有效使用,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二章设施建设第七条安全设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并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配置。

第八条安全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地方规划和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电力设备、监控设备、报警设备、紧急疏散通道、消防设备等。

第九条在安全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循科学、规范的设计原则,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

第十条安全设施的建设应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必要时应进行验收和备案。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的建设应做好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工程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第三章设施使用第十二条安全设施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安全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安全设施的使用人员应遵守设施使用规程,不得擅自更改、拆除、损坏设施,如有需要应及时上报并经批准。

第十五条安全设施的故障应及时报修,并进行维修处理。

对于影响设施正常使用并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故障,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第十六条对于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安全设施,应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处理。

第四章设施管理第十七条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施建设记录、使用记录、维护记录等。

第十八条单位应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施是否完好、使用是否规范、维修情况等。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范本模板】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范本模板】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87-201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作业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是指通过落实相关各方管理责任、开展全过程管理和进行量化评价考核,实现输变电工程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公司在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的同时,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倡导积极采用有利于保障施工安全的技术装备、施工工艺和管理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建设管理的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kV 送出线路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其它输变电工程建设可参照执行(管理流程图见附件1)。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监督、指导、评价、考核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

(三)引导各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设标准化施统一配送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第六条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本办法,监督、检查、评价、考核参建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组织研发和推广应用新型、适用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

(三)监督所属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统一配送工作。

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范例(三篇)

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范例(三篇)

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范例____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一、前言标准化管理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标准,实现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和持续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达到提高企业效益和满足顾客需求的目标。

本文旨在制定____年企业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来指导企业全体员工在标准化管理方面的工作,提高组织内部的运作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标准化管理,实现质量和效率的提升,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增强企业竞争力。

2. 原则:(1) 建立科学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确保标准化管理的可持续性。

(2) 依托科技创新,提高标准化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3) 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对标准化管理的认知和参与度。

(4) 强化数据分析和监控,深入挖掘问题根源,持续改进标准化管理工作。

三、实施方案1. 建立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 成立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2) 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标准化管理的政策和规划,评估标准实施情况,指导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

2. 制定标准化管理体系(1) 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

(2) 制定标准化管理文件,包括标准制定程序、标准的修订和废止程序等,确保标准化管理的流程化和规范化。

3. 完善标准化管理流程(1) 对各项业务流程进行分析和优化,确立标准化操作流程和工作指导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任务。

(2) 实施流程监控和评估机制,建立流程改进的反馈机制,及时修正和改进标准化管理流程。

4. 优化标准化管理工具(1) 应用信息化技术,建立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自动化和数字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的准确性。

(2) 开发标准化管理工具和模板,便于员工使用和操作,加快标准化管理的推广和实施。

5. 加强标准化管理培训和宣传(1) 组织标准化管理培训班,培训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提高他们对标准化管理的认知和实施能力。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2.09.09•【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施行日期】2023.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家标准的制定第三章国家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对外通报、编号、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包括下列内容:(一)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分类、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二)资源、能源、环境的通用技术要求;(三)通用基础件,基础原材料、重要产品和系统的技术要求;(四)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五)社会管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通用技术要求;(七)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技术要求;(八)国家需要规范的其他技术要求。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条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以及有关分析试验方法,需要配套标准样品保证其有效实施的,应当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样品。

标准样品管理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制定国家标准应当有利于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实施国家战略。

第六条积极推动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

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起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有关国际组织的版权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管理实施条例(doc 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管理实施条例(doc 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一)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试验、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三)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四)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五)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制图方法、互换配合要求;(六)农业(含林业、牧业、渔业,下同)产品(含种子、种苗、种畜、种禽,下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以及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的要求;(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国家有计划地发展标准化事业。

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

第二章标准化工作的管理第五条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组织制定全国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三)组织制定国家标准;(四)指导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协调和处理有关标准化工作问题;(五)组织实施标准;(六)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统一管理全国的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八)统一负责对有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业务联系。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在本部门、本行业实施的具体办法;(二)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三)承担国家下达的草拟国家标准的任务,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四)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五)组织本部门、本行业实施标准;(六)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分工管理本行业的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模版(3篇)

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模版(3篇)

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公司内部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工作、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工作的管理,并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目标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目标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目标,并逐级下达到岗位和个人。

第五条各岗位根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分解到个人。

第六条各岗位和个人按照工作目标和计划,认真履行职责,达成工作目标,完成工作计划。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公司内部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任务委派、任务执行、任务评估、任务反馈等环节。

第八条任务委派应确保任务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委派人应向执行人详细说明任务的内容、要求和期限。

第九条任务执行应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执行人应保证任务的及时性和质量。

第十条任务评估应定期进行,主管人员应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一条任务反馈应及时进行,执行人应向委派人及时报告任务的完成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委派人应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习惯。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应建立制度化的会议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的召开、议题的制定、会议纪要的记录等环节。

第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保持高效的沟通和协作,提倡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五条公司要求员工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禁止利用工作之机进行私人事务,禁止接受或提供贿赂。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七条公司采用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指标。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年,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由公司人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九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薪酬调整等决策的重要参考。

《标准化管理办法》(标准化体系文件)

《标准化管理办法》(标准化体系文件)

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及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基本工作内容、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标准化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13016-2009 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GB/T13017-2008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GB/T15496-2003 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15497-2003 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GB/T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GB/T19273-2003 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3 职责3.1 标准化领导小组职责3.1.1 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3.1.2 确定与本公司方针、目标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任务和指标。

3.1.3 确定公司标准化机构、人员和职责。

3.1.4 审批公司标准化规划、计划和标准化活动经费。

3.1.5 组织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审批企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体系。

3.1.6 对推动本公司标准化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认真贯彻标准,造成损失的责任者按规定进行处分。

3.2 标准化办公室职责3.2.1 确定并落实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中与本公司相关的要求。

3.2.2 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的标准化工作任务和指标,编制公司标准化规划、计划。

3.2.3 建立和实施企业标准体系,编制企业标准体系表。

3.2.4 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认真做好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

3.2.5 组织实施纳入企业标准体系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本公司的企业标准。

3.2.6 参与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标准化工作,提出标准化要求,负责标准化审查。

3.2.7 组织对本公司实施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标准体系的自我评价,组织企业标准的复审。

3.2.8 组织制定标准化管理手册。

3.2.9 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标准化培训,对本公司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

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5篇)

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5篇)

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标准化是企业进行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化企业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政策。

为了加强公司的标准化工作,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科研、生产及售后服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兵器工业标准化管理条例》,《兵器工业标准化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标准化工作贯穿于公司科研、生产、售后服务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关联到各个工作部门。

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专业化队伍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以专业化队伍为主,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公司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三条技术管理部门为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设兼职标准化员。

专、兼职标准化员组成公司标准化工作网。

第四条标准化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编制公司的标准化工作计划;处理对外标准化业务问题,参加标准化活动。

(三)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

(四)组织贯彻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部(专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相关企业标准,参与产品质量监督,处理标准化执行中的问题。

(五)参与新产品设计,研制前提出标准化综合要求,定型鉴定时出据标准化审查报告;做好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

(六)收集国内外标准化情报资料。

对所需要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部(专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收集、采购、建帐、借阅工作,统一归口管理公司的各类标准;(七)建立健全公司标准化工作网;对兼职标准化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标准化培训和业务指导。

(八)做好标准化的统计和效果分析,总结经验。

(九)标准化工作人员对违反标准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文件,有权不予签字。

第三章公司标准的制定第五条企业标准的主体是技术标准。

主要包括产品标准、原材料标准、半成品标准、零部件标准、分析测试标准、工艺工装标准,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

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4篇)

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4篇)

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企业依法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条企业需配备相应的人员,负责制度的执行与管理,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与修订。

第五条企业员工有义务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制度规定。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企业员工,将依据企业其他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七条企业员工有权对制度的执行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章制度内容第八条企业内部所有的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销售管理等,都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各个流程的责任人和执行标准,确保工作流程的规范与高效运行。

第十条企业要求所有员工必须参加规定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素质。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全面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十二条企业要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采购、存储、使用和报废等环节的规范执行。

第十三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批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营销管理制度,确定销售流程和方法,明确销售目标和责任。

第十五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制度执行第十六条企业应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和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评估与修订,确保其与企业的实际需求相符。

第十八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细则,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落实。

第二十条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制度执行奖惩机制,对执行制度表现优秀的人员予以奖励,对违反制度的人员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企业员工对企业的规章制度有异议,可以向其直属上级或企业纪委提出申诉。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标准化管理办法

标准化管理办法

标准化管理办法—1—标准化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标准化管理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标准化管理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1、目的为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特修改与制定了此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单位标准化的工作内容、本单位工作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及标准化的方针、目标、机构、人员与培训、职责、标准制修改与制定、标准的实施、检查与考核办法,标准化工作的奖惩及采用国际标准。

3、标准化工作的方针3、1 创建一流的实施标准战略。

3、2 标准领先、全面规范、质量赶超。

—2—3、3 标准化为生产服务、标准为产品服务。

3、4 按标准生产、依规矩办事。

4、标准化工作目标4、1 设立标准化体系一年达2A、两年达3A、三年达4A。

4、2 三年内保证主要产品采用国际标准。

4、3 XXXX年前工作标准复盖率达98%、5、标准化的机构5、1 成立由总经理为主管领导的标准化领导机构。

成立本单位标准化领导小组,并任命一名专职标准化员。

5、2 各职能科室、各车间设立兼职标准化员,参加标准的制订,监管与督查标准的贯彻落实,反馈标准的落实情况。

5、3 标准化员主管本单位日常标准化工作,各职能科室、车间的兼职标准化员承担各部门标准化工作。

—3—6、标准化人员6、1 本单位标准化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标准化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标准化知识与工作技能,经过培训取得标准化管理的上岗资格。

6、2 熟悉并能落实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与政策。

6、3 熟悉本本单位生产、技术、经营及管理现状,具备了一定的本单位管理知识;6、4 具备一定的安排协调能力、计算机应用及文字表达能力。

7、标准化培训7、1 各级管理者应熟悉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与政策;—4—7、2 了解标准化的基本知识,熟悉并掌握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标准,能贯彻与运用;7、3 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级安排的各类有关标准化知识的培训。

标准化管理办法范文(4篇)

标准化管理办法范文(4篇)

标准化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部门和岗位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内部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公正、高效的原则,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企业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办法,认真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对本办法进行评估和修订,以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各岗位的工作内容和需求,合理设置组织架构,确保良好的管理体系。

第八条企业的组织架构应明确各级部门和岗位的职责,防止权责不清和重复劳动。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级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

第十条各级部门应明确职责,建立有效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应依法履行职责,确保部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各岗位的员工应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部门之间应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和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三章工作流程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合理划分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能够依次进行。

第十六条工作流程应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参与人员和时间节点。

第十七条工作流程的开展应遵循规范和高效原则,优化工作效率。

第十八条工作流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完成,确保工作的准确、及时、完整。

第十九条工作流程的监督和审核应建立有效的机制,确保工作结果的真实可靠。

第四章资源管理第二十条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资源的使用管理政策和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资源调配机制,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二十二条员工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使用和管理企业资源,杜绝浪费行为。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保护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标准化管理办法

标准化管理办法

标准化管理办法标准化管理办法一、引言标准化管理是组织保持高效运作和持续改进的关键。

本文档旨在介绍标准化管理的基本理念、方法和实施步骤,以帮助组织建立高效的管理体系。

二、标准化管理的意义标准化管理是指按照事先制定好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和操作,以实现组织运作的统一、规范和高效。

标准化管理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风险、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及满足客户需求。

三、标准化管理的基本原则1. 规范性:制定和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管理规范。

2. 持续改进: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全员参与:强调组织内每个成员都要积极参与标准化管理。

4. 数据驱动:基于数据和事实进行决策,实现客观、科学的管理。

四、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步骤1. 制定管理标准确定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化要求。

制定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

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框架。

2. 培训和宣传培训组织成员,提高标准化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宣传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好处,促使全员参与。

3. 实施管理标准遵循管理标准执行工作,确保符合规范。

定期检查和评估管理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

4. 持续改进收集反馈和数据,分析问题和瓶颈。

制定改进计划,持续优化管理体系。

五、标准化管理的效益1. 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降低成本和风险。

3. 提升员工满意度和客户体验。

4. 建立组织形象和信誉。

5. 促进组织持续发展和竞争力提升。

六、总结标准化管理是组织实现高效管理和持续改进的基础。

通过制定、执行和持续优化管理标准,组织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风险,并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同时,标准化管理还可以帮助组织满足客户需求,建立良好品牌形象和竞争优势。

因此,组织应重视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性,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关于标准化管理办法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标准化管理办法

标准化管理办法

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机构的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组织机构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改革方案》和《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组织机构及其成员,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组织机构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原则,依法行政,实行科学决策,注重安全环保,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组织机构应建立健全各级运行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组织机构应根据需要制定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工作流程等,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的设立第六条组织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程序设立,明确机构名称、职责、权力范围等。

第七条组织机构的设立应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及时备案,确保合法合规。

第三章组织机构的调整第八条组织机构调整应根据实际需要,经上级机关批准,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九条组织机构调整应注重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合法合规。

第四章组织机构的管理第十条组织机构应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做到权责一致。

第十一条组织机构应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组织机构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交流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组织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共享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组织机构的评估与改进第十四条组织机构应根据工作实际,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总结经验,做好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组织机构应加强对工作流程的改进和优化,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章组织机构的培训与发展第十六条组织机构应注重人才培养,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升成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七条组织机构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组织机构应依法制定和修订本办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组织机构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标准化制度管理办法

标准化制度管理办法

标准化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标准化制度的制定、实施、修订和管理。

第三条企业标准化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先进实用;(二)系统完整,协调统一;(三)动态管理,持续改进;(四)全员参与,共同维护。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第四条企业应设立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标准化制度的制定、实施、修订和管理。

第五条标准化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企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化制度;(三)组织实施企业标准化制度;(四)对企业标准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组织标准化知识和技能培训;(六)开展企业标准化绩效评价。

第六条企业各部门应设专(兼)职标准化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标准化制度的执行、检查和改进。

第三章标准化制度的制定与修订第七条企业标准化制度包括产品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等。

第八条制定企业标准化制度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立项申请;(二)编制制定计划;(三)组织起草;(四)征求意见;(五)审查、批准;(六)发布、实施。

第九条企业标准化制度应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适时进行修订。

修订程序参照制定程序执行。

第四章标准化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第十条企业标准化制度发布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掌握制度内容。

第十一条企业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标准化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标准化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企业标准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

第十三条企业应开展标准化绩效评价,对标准化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第五章奖惩第十四条企业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企业对违反标准化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危险化学品标准化三级管理办法范本(二篇)

危险化学品标准化三级管理办法范本(二篇)

危险化学品标准化三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对人体、动物、植物、环境或财产可能产生危害的化学物质,包括易燃、易爆、剧毒、致癌、腐蚀、氧化等性质的物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等环节的标准化管理。

第二章生产环节的标准化管理第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机构、职责任务、安全措施等内容,并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标准化的生产设施和生产工艺,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包装和运输标准,确保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环节的安全性。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确保能及时、有效地处置事故。

第三章储存环节的标准化管理第九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建立有效的通风、排水和防火等安全设施,确保储存环境的安全。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建立定期检测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储存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量和库存品种的控制。

第四章使用环节的标准化管理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人员的责任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使用控制和防护措施,确保使用过程的安全。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确保能快速、准确地处置事故。

国家标准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国家标准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国家标准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38633国家标准管理规定办法National Standard Management Regulation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一)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二)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要求,包括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要求,工程建设的安全、卫生要求,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三)基本原料、材料、燃料的技术要求;(四)通用基础件的技术要求;(五)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六)工农业生产、工程建设、信息、能源、资源和交通运输等通用的管理技术要求;(七)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重要技术要求;(八)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产品和工程建设的通用技术要求。

第三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

下列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一)药品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国家标准、兽药国家标准、农药国家标准;(二)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国家标准,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运输安全国家标准;(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国家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四)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和环境质量国家标准;(五)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国家标准;(六)国家需要控制的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国家标准;(七)互换配合国家标准;(八)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产品国家标准。

标准化管理办法

标准化管理办法

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2)第三章标准的制定 (4)第四章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7)第五章标准化审查 (8)第六章标准化培训和信息管理 (8)第七章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9)第八章经费保障和奖励处罚 (10)第九章附则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标准化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为加强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标准化管理,推进管理提升、技术创新、质量提升,增加企业竞争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xx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建立并动态优化企业标准体系,参与制定并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发布企业标准并贯彻实施,开展标准化培训,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xx公司标准化工作应纳入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持续改进的原则,满足生产和管理需要。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xx公司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标准化工作,由分管副总任组长,主要职责:(一)全面领导公司标准化工作;(二)审定颁布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审定批准公司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研究决定公司标准化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xx公司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化工作的部署、协调和落实。

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负责制定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负责建立并动态优化企业标准体系,组织企业标准立项、制定、编号、复审、修订、废止,国际和国内标准采集、宣传和贯彻实施,标准化审查,标准化科研,标准实施效果评价, 监督考核,标准化奖励等;(三)负责组织公司技术人员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四)负责审批和发布企业标准;(五)负责建立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资料等数据库的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标准化信息共享。

危险化学品标准化三级管理办法范本

危险化学品标准化三级管理办法范本

危险化学品标准化三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的标准化管理,保障公众和环境的安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的标准化管理分为三级管理制度,包括一级管理、二级管理和三级管理。

第四条一级管理指对危险化学品的基本管理措施进行规范,主要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要求、场所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措施。

第五条二级管理指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设备的鉴定要求等。

第六条三级管理指对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操作和控制进行管理,主要包括作业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设备的管理等。

第七条标准化管理办法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各级管理办法应当确保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并与国际标准接轨。

第九条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标准化管理水平。

第二章一级管理第十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化学品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有关信息,作为风险评估和防控的依据。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检查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并提供相应的销售合同和使用说明书。

第三章二级管理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设备鉴定和安全评估,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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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化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40963国家标准化管理规定办法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Regulation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审评委员会设专业分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四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规划、计划、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发布以及修改与复审等。

第五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规划、计划和立项第六条卫生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

第七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应当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近期发展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和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第九条各有关部门认为本部门负责监管的领域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在每年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前,向卫生部提出立项建议。

立项建议应当包括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标准候选起草单位,并将立项建议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第十条建议立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

第十一条审评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进行研究,向卫生部提出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咨询意见。

第十二条卫生部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实施计划及制(修)订计划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紧急增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第三章起草第十四条卫生部采取招标、委托等形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工作。

第十五条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组成标准起草协作组共同起草标准。

第十六条承担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当与卫生部食品安全主管司局签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第十七条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的需要,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第十八条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负责人在起草过程中,应当深入调查研究,保证标准起草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

标准起草完成后,应当书面征求标准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企业、消费者、专家、监管部门等各方面意见。

征求意见时,应当提供标准编制说明。

第十九条起草单位应当在委托协议书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并将送审材料及时报送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

第四章审查第二十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按照以下程序审查:(一)秘书处初步审查;(二)审评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三)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

第二十一条秘书处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完整性、规范性、与委托协议书的一致性。

第二十二条经秘书处初步审查通过的标准,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第二十三条秘书处将收集到的反馈意见送交起草单位,起草单位应当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完善,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专业分委员会负责对标准科学性、实用性审查。

审查标准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出席。

审查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

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参会委员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同意的,标准通过审查。

专业分委员会应当编写会议纪要,记录讨论过程、重大分歧意见及处理情况。

未通过审查的标准,专业分委员会应当向标准起草单位出具书面文件,说明未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修改意见。

标准起草单位修改后,再次送审。

审查原则通过但需要修改的标准,由秘书处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专业分委员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修改后的标准再次进行会审或者函审。

第二十五条专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由专业分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审查意见后,提交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

第二十六条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的标准草案,应当经审评委员会技术总师签署审议意见。

审议未通过的标准,审评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未予通过的理由。

审议决定修改后再审的,秘书处应当根据审评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组织标准起草单位进行修改后,再次送审。

第二十七条标准审议通过后,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在秘书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批需要的全部材料。

第二十八条秘书处对报批材料进行复核后,报送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第二十九条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应当按照专业分委员会审查意见和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意见,对标准报批材料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秘书处。

审核通过的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报送卫生部。

第三十条遇有特殊情况,卫生部可调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并可直接由专业分委员会会议、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共同审查。

第三十一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按照规定履行向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通报程序。

第五章批准和发布第三十二条审查通过的标准,以卫生部公告的形式发布。

第三十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布,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三十四条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解释工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解释以卫生部发文形式公布,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章修改和复审第三十五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后,个别内容需作调整时,以卫生部公告的形式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

第三十六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后,审评委员会应当适时进行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建议。

对需要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及时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立项计划。

第三十七条卫生部应当组织审评委员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八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并按照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

第三十九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并作为标准主要起草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依据。

第四十条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应当根据卫生部、农业部有关规定执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编号工作应当根据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的协商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洋标准化工作,加强海洋标准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洋标准的制定与修订、组织标准的实施和标准实施的监督。

第三条海洋标准化工作要坚持“协调统一、广泛参与、鼓励创新、国际接轨、服务发展”,促进海洋科技进步,满足海洋事业和海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鼓励沿海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企业等各方人员积极参与海洋标准化工作。

第五条从事海洋标准化活动的机构应将海洋标准化工作纳入海洋发展规划、计划,并保障开展海洋标准化工作所需经费。

第六条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积极制定海洋国际标准,开展海洋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推进中国海洋标准与国外海洋标准间的转化运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国家海洋局对全国海洋标准化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是国家海洋局标准化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海洋标准化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海洋标准化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海洋标准体系;(二)组织拟定海洋标准化规划和年度计划;(三)组织拟订海洋国家标准;(四)组织制修订、审核、发布和复审海洋行业标准;(五)组织海洋标准的实施和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六)指导海洋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开展。

第八条国家海洋局机关各业务司,极地考察办公室、大洋协会办公室等单位(以下简称“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提出本业务领域海洋标准体系以及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并给予条件保障;(二)根据下达的海洋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指导本业务领域海洋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三)组织本业务领域海洋标准的实施。

第九条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和南海分局在所辖海区开展海洋标准的宣贯、实施和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标委”)是国家海洋局海洋标准化决策的技术咨询和技术归口的非法人组织,主要职责是:(一)草拟海洋标准化发展规划,提出海洋标准体系、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和组建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的建议;(二)负责管理分委会;(三)组织起草和审查海洋标准;(四)对存有异议的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出复议和修改意见;(五)承担海洋标准的宣贯和技术咨询服务以及海洋标准制定后评估等工作,提出海洋标准复审和修订的建议,负责海洋标准起草人员的培训;(六)承担海洋国际标准化工作;(七)承担国家海洋局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海标委下设秘书处,承担海标委的日常工作,秘书处挂靠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对海标委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并履行国家海洋局赋予的有关职能。

第十一条各分委会在海标委的领导下,承担本专业领域的海洋标准化工作。

第三章海洋标准的范围和类别第十二条海洋标准的范围包括海洋综合管理、海洋公益服务和科学研究、海洋资源开发等方面,涵盖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管理、海岛保护与管理、海洋维权执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域综合管理、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海洋信息管理与服务、海洋调查与测绘、海洋科技研究、极地考察、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利用、海水资源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海洋仪器装备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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