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夫妻财产分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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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要如何处理财产分割

离婚后要如何处理财产分割

离婚后要如何处理财产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离婚事件逐渐增多。

为了保护离婚双方的利益,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婚姻法》。

而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往往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离婚后如何处理财产分割,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离婚所带来的财产风险。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法则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法则。

在我国的《婚姻法》中,规定了以下几个原则:1. 财产归属原则: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从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从属个人财产。

2. 同等分割原则: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同等分割。

3. 特殊财产原则: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各自承担的债务,由各自负责。

但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以一方名下所有的财产和以一方名下的财产其实是共同财产。

4. 公证原则:离婚时可以通过公证方式进行财产分割,公证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在离婚过程中,我们需要根据以上几个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其中,同等分割原则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一个原则。

因此,在确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法时,需要尽量遵循同等分割原则,以确保分配的公平性。

二、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法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财产分割。

1. 协议分割法协议分割法是指离婚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然后由双方自行处理各自的财产。

这种方式通常需要律师协助,以确保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会对任何一方造成不利影响。

协议分割法适用于离婚双方关系较好,且财产来源比较明确的情况。

2. 司法裁决法司法裁决法是指在法院的裁决下,依法进行财产分割。

这种方式比较直接,可以解决离婚双方之间的纠纷。

但是,由于司法裁决的过程通常比较长,且需要律师和金钱的支出,所以并不是所有人都适用。

3. 公证分割法公证分割法是指在公证机构的协助下,双方达成协议,进行公证和登记。

这种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保证离婚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

但是公证分割法在实际操作中比较繁琐,通常需要律师协助。

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均等分割。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涉及到离婚的时候,就必然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有着明确的规定。

那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新的规定呢?接下来小编就来简单介绍下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案例解析

《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案例解析

《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案例解析案例一: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情描述甲、乙夫妇在结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登记在甲的名下。

然而,婚后财产纠纷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双方决定离婚。

在离婚财产分割上,甲主张房产归自己所有,而乙主张应平分房产价值。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拥有的房产,婚后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是平等分割。

因此,尽管房产登记在甲的名下,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解决方案根据法律规定,乙有权要求平分房产价值。

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在分割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付款能力等因素,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案例二:子女抚养权纠纷案情描述丙、丁夫妇离婚后,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

丙主张自己具有更好的抚养条件,应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丁则认为自己对子女的照顾更为细心,应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由父母共同行使。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依据子女的利益进行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八百一十五条进一步确认了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

解决方案在子女抚养权纠纷中,法院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子女的关心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

丙与丁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在决定子女抚养权时,应考虑到子女的最佳利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稳定的成长环境和父母的关爱。

案例三:夫妻财产合并纠纷案情描述戊、己夫妇在婚后共同投资创办了一家公司,并将个人财产合并到公司账户中。

然而,夫妻之间产生矛盾,戊希望将公司账户中的资金归为个人财产,而己认为应平分公司财产。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共同积累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划分。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到婚姻法律的细节问题,尤其是涉及到离婚问题的房产分割。

近年来,针对这一问题,新的婚
姻法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完善,从各个方面细化了对房产分割的法
律规定。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离婚后,共同所有的房产应当根据法律
规定分割。

对于出现分割纠纷的情况,法院将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
行考虑:
第一,夫妻离婚时所持有的房产的来源。

如果是共同购买的房产,则
应当根据双方的贡献进行分割。

如果是其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
房产,则这个房产在离婚时应当作为个人财产处理。

第二,夫妻在婚姻期间所作出的贡献。

在婚姻期间,如果其中一方辞
职或者休息了一段时间来照顾家庭和孩子,则视该方的贡献为大,应
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一方贡献了一定的资金用于房产购买
或者维护,则也应当在分割时予以考虑。

第三,夫妻离婚后的生计。

如果在离婚后,其中一方的生活不稳定或者无法自给自足,则应当给予相应的支持和补偿。

这种情况下,分配的房产应当考虑到被分配方的实际需求和利益。

综上所述,新的婚姻法针对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完善。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将会根据双方的贡献和离婚后的生活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在保障被分配方的利益的同时,也尽可能地保障离婚后双方的生活和发展。

新离婚法财产分配

新离婚法财产分配

新离婚法财产分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离婚已经成为一种日益普遍的现象。

而随着离婚的增多,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护离婚双方的权益,我国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了新的《婚姻法》和《民法典》。

本文将重点探讨新离婚法中的财产分配问题。

一、离婚财产的概念离婚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和增值部分。

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登记前,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如个人工资、奖金、继承财产等。

婚后财产是指在婚姻登记后,夫妻双方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如共同购买房屋、汽车、存款等。

增值部分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增值部分。

二、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新离婚法中规定了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平等分享、保护婚姻期间贡献、保护无过错方和公平合理原则。

1. 平等分享原则平等分享原则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平等分享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夫妻双方应当均分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2. 保护婚姻期间贡献原则保护婚姻期间贡献原则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保护婚姻期间的贡献。

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夫妻双方应当根据各自在婚姻关系中所作出的贡献,合理分配共同财产。

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承担了家庭主妇的角色,照顾家庭和子女,那么他或她应当得到更多的财产分配。

3. 保护无过错方原则保护无过错方原则是指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

如果一方违反婚姻法律规定,导致离婚,那么他或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财产分配方面的责任。

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那么应当平等分配共同财产。

4. 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原则是指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在离婚财产分配中,法院将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各自的贡献、婚姻期间的财产状况、离婚后的生活状况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三、离婚财产分配的实践在新离婚法实施后,离婚财产分配的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

2020年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2020年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2020年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离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也是大家重视的问题之一,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关于20xx年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欢迎阅读。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关于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关于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民法典》对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1、一般规定(1)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特殊规定(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之认定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之认定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之认定和分割现今社会,无论国内还是国外离婚率居高不下,跟经济发展和女性地位上升、女性独立自由意识增强有很大关系,离婚的方式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解除婚姻关系和通过法院诉讼解除婚姻关系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共同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而在离婚时双方争议最大的问题主要是孩子抚养和共同财产分配。

对共同财产分配争议大主要是因为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定义、范围、分配原则的认识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甚至观念与法律规定存在很大冲突,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走上法庭对簿公堂,为了分得更多财产双方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反目成仇。

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面对各种新型财产,法官在判断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也会遇到各种难题,可见,如何准确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理论研究价值和现实需要,对于婚姻家庭法律发展、普及和群众应用、法官准确判决都有重大意义。

一、夫妻财产制(一)何为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债务的清偿以及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分割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既包括积极的财产,也包括消极的债务。

夫妻财产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而且财产性从属于人身性,夫妻关系存在是夫妻共同财产存在的根基,只要夫妻关系不存在或解除,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存在或消失,只能作为个人财产。

纵观历史发展和横观世界各国,夫妻财产制具有很强的历史性、民族性,与生产力、生产关系、文化意识、精神文明、社会习俗有很大关系。

1.世界各国的夫妻财产制由于约定财产制灵活性强,更加适合现代社区发展需要,世界各国都有规定约定财产制,而且越来越重视这个制度,美国、德国、英国、瑞士、法国的婚姻家庭法均规定有约定财产制的内容。

外国关于约定财产制的立法例有两种:一种是选择式的夫妻财产制,即法律已设置了夫妻财产制的类型,由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未规定的类型当事人不得创设,且不能通过约定变更财产制的内容,瑞士和德国采用这种立法模式;另一种是独创式夫妻财产制,法律没有预先规定财产制的类型,由当事人进行约定适应哪种财产制及契约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当事人就可以自由约定,韩国和日本采取该种立法模式。

2024年标准离婚协议模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细则

2024年标准离婚协议模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细则

2024年标准离婚协议模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夫妻共同财产1.2 个人财产1.3 分割1.4 收益1.5 负债第二条:财产分割原则2.1 公平原则2.2 需要原则2.3 贡献原则2.4 现有财产原则第三条:共同财产的分割3.1 房产分割3.2 动产分割3.3 投资分割3.4 金融资产分割3.5 其他共同财产分割第四条:个人财产的处理4.1 个人物品4.2 继承财产4.3 赠与财产4.4 专属于一方的精神财产第五条:债务处理5.1 共同债务5.2 个人债务5.3 债务清偿方式5.4 债务承担第六条:子女抚养权与费用6.1 子女抚养权6.2 子女抚养费用6.3 教育费用6.4 医疗费用第七条:财产分割的履行7.1 财产分割的时限7.2 财产过户手续7.3 财产分割的确认7.4 违约责任第八条:税务处理8.1 财产分割所涉及的税务问题8.2 税费承担8.3 税务申报第九条:争议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9.4 法律诉讼第十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0.1 修改条件10.2 补充内容10.3 修改与补充的效力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终止条件11.3 合同终止后的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与适用法律12.1 合同解释12.2 适用法律12.3 法律冲突解决第十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3.1 双方的权利13.2 双方的义务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双方认可的其他事项14.2 附件14.3 签字盖章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夫妻共同财产:本合同所称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动产、投资、金融资产等。

1.2 个人财产:本合同所称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已有的财产,以及婚后因继承、赠与等非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

1.3 分割:本合同所称分割,是指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进行分配的过程。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婚姻法是我国婚姻家庭法律的基本法规,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十六条是婚姻法中的一条重要规定,以下将对该条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

第四十六条内容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如下:第四十六条: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不能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对婚前各自所有、婚后各自取得且能够证明归其个人的财产给予所有权归其个人;(二)对夫妻共同名下的财产,平等分割或者折价给一方所有。

根据该条规定,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具体处理方式包括将财产归还给各自个人,或者进行平等分割或折价给其中一方所有。

根据第四十六条,离婚后,夫妻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方式能够体现双方的自主选择权,减少司法参与,节约时间和精力。

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夫妻双方应充分了解自己的财产状况,包括婚前各自所有和婚后各自取得的财产,确保协议处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公平解决方案,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家庭稳定。

3.协议处理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双方的意愿和自愿原则,确保协议的有效性。

4.在协议中可以明确财产分割的方式和比例,包括将财产归还给各自个人,或者进行平等分割,也可以选择将财产折价给其中一方所有。

在离婚后,如果夫妻无法协商一致,或者协商达不到公平合理的结果,双方可以申请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1.夫妻各自所有权:对于婚前各自所有、婚后各自取得且能够证明归其个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将予以所有权归其个人。

这意味着财产将由原来的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个人财产。

2.平等分割或折价给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同名下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将财产平等分割给双方,或者折价给一方所有。

2024版婚姻法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

2024版婚姻法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

探视权行使方式及保障措施
探视权行使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的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协议,协议 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保障措施
为确保探视权的正常行使,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制定详细的探视计划、要求双方遵守协议、对不履行义务 的一方进行处罚等。
子女抚养费用承担方式及标准
行。
谢谢观看
保留相关证据
妥善保管个人财产的购买凭证、银行流水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证 明财产来源和归属。
及时进行财产登记
对于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应及时进行登记,确保个人权益得到 保障。
举证责任与证据收集
举证责任
在离婚诉讼中,主张个人财产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财产属 于个人所有。
证据收集
可通过收集银行流水、购买凭证、登记证书等证据来证明个人财产的归属和权益。 同时,也可通过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方式辅助证明。若证据难以收集,可向法院 申请调查取证或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子女抚养费用承担方式
离婚后,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抚养费用,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费用的多少和期限 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抚养费用标准
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费用时,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 综合考虑。同时,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费用进行调整。
06
争议解决途径与法律救 济措施
协商、调解等非诉讼解决方式
协商
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共识。协商过 程中,双方应明确财产状况,提出各自的 分割意见,寻求共识。协商结果应具有合 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VS
调解
在第三方调解组织或调解员的主持下,双 方进行调解。调解应遵循自愿、合法、公 正、合理的原则,促进双方互谅互让,达 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 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依据2022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依据2022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依据2022夫妻之间总有⼀些⽭盾有时候会激化到离婚这⼀步,当夫妻关系破裂导致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那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分割有什么依据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依据的知识,欢迎⼤家阅读!⼀、夫妻离婚法定理由第三⼗⼆条规定,男⼥⼀⽅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调解或直接向⼈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调解⽆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同居的;(⼆)实施家庭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被宣告失踪,另⼀⽅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导致离婚的,⽆过错⽅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请求,以不予受理为原则,但对于要求解除“有配偶者与他⼈同居的”的同居关系,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依据《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若⼲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对1994年2⽉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双⽅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按婚姻法第⼋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活的男⼥,起诉到⼈民法院要求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对1994年2⽉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双⽅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只有将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理解法院处理同居关系不同情况的不同办法。

对于第⼆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的问题,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第⼗⼋条的规定,⼀⽅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的财产。

新离婚法的财产分割

新离婚法的财产分割

新离婚法的财产分割新离婚法的财产分割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新离婚法)规定,当夫妻双方申请离婚时,需要分割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共同财产。

新离婚法对财产分割明确了几个方面的规定,包括财产分割的原则、财产分割的方式以及财产分割的范围。

首先,新离婚法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平等协商,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妥善分割共同财产。

其次,新离婚法规定,当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可以通过互换、补偿、股份分割或者裁决等方式分割共同财产。

最后,新离婚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形成的财产,无论是由谁拥有,均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但是依法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在共同财产范围之内。

新离婚法中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形成的财产分为三大类:1. 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济上共同拥有的财产,如房屋、土地、存款、股票等;2. 个人财产:夫妻双方经济上各自拥有的财产,如房屋、土地、存款、股票等;3. 无形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的无形财产,如知识产权、商誉、著作权等。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根据新离婚法规定,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平等协商,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妥善分割,包括共有财产和无形财产,但个人财产不在共同财产范围之内。

新离婚法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互换、补偿、股份分割或者裁决等方式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据自愿原则,签订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在各自继承财产的基础上,双方可以约定互换、补偿等其他方式来调整各自的财产,但不得违背公平原则。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定共同财产的分割。

在裁定共同财产分割时,人民法院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努力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且依据公平原则,尽可能地保持双方的利益平衡。

新离婚法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分割共同财产,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如何规定的核⼼内容:依照最新的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办?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具体规定?以下就由店铺⼩编为您介绍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详情。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民法院《关于⼈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男⼥平等原则。

男⼥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是⼈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照顾⼦⼥和⼥⽅利益原则。

这⾥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如住房,分配给⼥⽅。

毕竟从习惯势⼒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的家务负担、⽣理特点上讲,离婚后⼀般妇⼥在寻找⼯作和谋⽣能⼒上也较男⼦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夫妻共同财产进⾏分割;三、有利⽣活,⽅便⽣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产资料进⾏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产资料效⽤的⼀⽅;在对共同财产中的⽣活资料进⾏分割时,要尽量满⾜个⼈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原则归⼀⽅所有,分得⽅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合法利益;五、夫妻⼀⽅所有的财产,在共同⽣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离婚财产财产分割法

离婚财产财产分割法

离婚财产财产分割法离婚财产财产分割法一、定义离婚财产财产分割法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中规定的原则,由男女双方对财产和社会关系等依法定义的权利分割,从而通过合理确认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确定离婚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受益人。

二、离婚财产分割范围离婚财产财产分割范围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的财产,以及单方积累的个人财产。

(一)共同积累的财产1、夫妻共有财产。

通常情况下,婚姻有效期间所积累的财产,以及一方赋于另一方的财产等,均属夫妻共有财产。

2、夫妻共有存款、应收账款等财产。

3、夫妻共有财产原值。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自然增值和财产外部投资获得的财产原值,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单方积累的个人财产1、单方积累的个人财产,指一方在婚姻有效期间,依法独立积累的自有财产。

2、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所获得的受遗财产。

(一)保护原则1、保护双方财产权益。

在拆分财产过程中,应注意平等保护男女双方权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针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定,彻底隔离双方财产权益。

2、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

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应保护在首位,绝不能以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作为离婚财产的分割的唯一考虑。

3、回避离婚损失负担。

应根据实际情况,回避负担离婚损失的条件,科学配置双方的收支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双方的无形财富权益,既保证双方合理利益,又不牺牲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二)拆分原则1、归还原值原则。

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财产在离婚时,应归还双方各自未被消耗掉的原值。

2、归还差价原则。

在离婚过程中,由夫妻双方各自积累的财产中,如果双方各自的财产价值不等,则差价部分应归还给相应的一方。

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起讫离婚财产分割。

要做到有效的财产分割,双方应当充分披露真实情况,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当建立一个法律友好的社会环境,将分割的财产安排在双方之间,同时,不忽视子女的经济权益。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3合同6篇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3合同6篇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3合同6篇篇1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在新婚姻法2023合同中的规定一、离婚财产的定义离婚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财物。

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根据新婚姻法2023合同的规定,双方离婚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对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1.平等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即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应当在离婚时平等分割。

不应该偏袒一方,也不应该让一方因为离婚而损失太多。

2.公平原则离婚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即按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做出的贡献来决定财产的分割比例。

如果一方在家庭中承担主要的经济责任,那么在财产分割中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3.合理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合理原则,即在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生活需求,确保双方在离婚后都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来生活。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1.确定共同财产首先,需要确定离婚时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

需要对所有财产进行清点和评估。

2.协商分割方案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分割财产的方案,并达成协议。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分歧。

3.法律裁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裁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案。

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做出裁决。

四、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1.虚假转移离婚前有人通过虚假转移财产等手段来逃避财产分割责任。

对此,新婚姻法2023合同规定,一旦发现虚假转移行为,法院会对此进行追溯和追索,迫使当事人退回该财产。

2.家庭生活费用在离婚分割时,要将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生活费用纳入计算范围。

双方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家庭生活费用。

3.尊重对方意见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意见,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分歧。

如果有争议,可以请专业人士来进行调解。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在我国夫妻离婚已经成为⾮常普遍的⼀种现象,⽽夫妻离婚时,需要处理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般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夫妻离婚时,原则上由夫妻双⽅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民法院起诉。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六⼗⼆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资、奖⾦、劳务报酬;(⼆)⽣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千零六⼗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千零⼋⼗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和⽆过错⽅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如何避免对⽅转移财产1、婚前、婚后财产进⾏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约定;同时,夫妻双⽅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式,私下约定婚前个⼈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3、购置⾼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活中我们会购置⼀些⾼档物品,对⾼档物品要保存好上⾯提到的材料。

4、家庭⼤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

这个可能会激化⽭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较好。

5、留⼼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

同时,还可以从交⽔电费、⼿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有哪⼏个银⾏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6、了解对⽅账号,为以后避免出现财产转移做铺垫:在知道⼀⽅开户⾏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般不会存在问题。

中国婚姻法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中国婚姻法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三)关于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支付首期付款、办理房贷,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贷的房屋性质的认定及处理
司法实践中,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分别进行认定。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支付首期房款并办理房贷,如果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无论登记于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一方婚前支付的首期付款,可由另一方返还一半;尚欠的贷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返还。如果所有权系婚前取得,则应当结合产权登记情况进行认定。如果登记于双方名下,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原则同上;如果登记于一方名下,则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予以返还;不享有所有权一方要求分割房屋增值部分相应收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家庭财产结构也向多元化发展。《解释二》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进行了定性,财产的取得时间对财产性质的影响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实践中,如何对财产性质进行界定,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存在许多具体问题。
(四)关于一方婚前承租公房、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于一方名下的房屋性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于一方名下的房改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于一方名下的房改房,性质上如何认定,解释未作规定。实践中应当如何处理?
另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如果当事人申请且具备了鉴定条件,人民法院可以启动鉴定程序,以确定股权价值,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如果鉴定无法进行的,可以由婚姻当事人征求公司其他股东的意见,如果超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转让,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的配偶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成为公司股东;如果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同意股东配偶成为公司股东。因此,无论夫妻双方是否达成一致意见,均参照《解释二》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you're uinique, nothing can replace you.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1.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其他。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时,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就是关于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

新婚姻法的出台,也为这些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

那么,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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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第七种:个人独资企业模式 要点: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协商不下的,对企业资产评估,由取 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企业一般由具备经营和 管理能力的夫妻一方取得,这是“物尽其效”分割原则的体现。 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由双方竞价,价高者取得企业并 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无法竞价的,对企业资产评估,取得 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3、双方均不愿经营该企业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解散企 业,企业债务清偿完毕后的剩余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分 割。
NO.4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第四种:养老保险模式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规定:“离婚时夫
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 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 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 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 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NO.2
分割的对象和财产范围
1、对象: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 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 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 当依法予以保护。”所以夫妻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 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NO.4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第六种:婚后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模式 要点:
1、标的:限于不动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等)。 2、时间:限于婚姻期间;如果是婚前购买则适用《婚姻法司法 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 3、目的:出资目的是“为子女”,而非为父母本身。如果父母 仅仅用子女的名义登记产权,则财产实际是父母的财产。 4、比例:一方父母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种情形, 是父母全额出资而非部分出资。 5、主体:区分夫妻一方父母出资和夫妻双方父母出资两种情况。 6、产权: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属夫妻一方财产或夫妻双方财 产的,均须以登记为前提。
NO.4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第五种:父母出资购房模式 要点:
1、时间:区分婚前和婚后。婚前出资的,原则上视为对自己子 女的个人赠予;婚后出资的,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 予。出资属借贷关系的,先将借贷金额扣除后再将剩余价值作 为分割基数。 2、标的:房屋。 3、出资人:夫妻双方的父母。
NO.4
NO.4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第六种:婚后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模式 要点:
7、性质:该条规定衍生出三种财产性质: (1)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 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属夫妻个人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的,不动产属以夫妻双方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为比例的按份共 有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的,不动产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除了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约定外均为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18条和散见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些特别规定。 3、夫妻个人财产不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包含两个方面: (1)个人财产不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除另有约定外。 (2)个人财产物质形态上发生变化仍属个人财产。比如以婚前 的存款在婚后购买了房产、黄金、古董、债券、基金等,并不 改变婚后购买产品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的属性。
NO.4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第二种:人身属性模式
其他财产归属: 1、丧事礼金:认定为对死者近亲属的赠予。 2、遗属津贴、抚恤金(企业职工):以照顾、优抚、救济死者 生前需要扶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考虑与死者的感情关系 密切程度、兼顾其他亲属为原则进行分割。 3、婚内夫妻侵权、离婚过错赔偿:属夫妻个人财产。
NO.3
财产分割的方法和原则
2、原则
(1)平均分割(男女平等)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3)物尽其效(有利于当事人生产和生活) (4)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 (5)照顾无过错方 (6)约定优先
NO.4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第一种:婚后所得模式(“霸王模式”) 依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
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
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 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
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NO.2
分割的对象和财产范围
2、范围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 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 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 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Contents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因 分割的对象和财产范围
财产分割的方法和原则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NO.1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因
1、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2、夫妻一方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3、夫妻另行约定其他财产制。夫妻约定实行财产分别所有制或其他财
产制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情形
NO.3
财产分割的方法和原则
1、方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 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 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 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 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 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NO.4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第二种:人身属性模式 依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
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 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 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 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NO.4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第四种:养老保险模式 要点:
1、区分养老保险金和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金指退休时所领取 的生活费;养老保险费指为了享受保险待遇而缴纳的费用。 2、离婚时尚未符合退休条件的,养老保险账户中婚姻期间个人 缴付的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 3、区分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实际取得的养老保 险金,因数额确定,已储存在个人工资账户中,在分割时争议 不大。对于何为“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比如办理了退休 手续,养老保险金正在核发当中,取得保险金只是时间上的问 题,因此按照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处理。“应当取得”的条 件是否成就还取决于法官的主观判断。
NO.4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第七种:个人独资企业模式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夫妻以一
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 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一方主 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 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 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NO.4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第三种:住房公积金模式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的规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 公积金属《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 产”。
NO.4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第三种:住房公积金模式 要点:
1、不问费用来源,即不区分个人缴费还是单位缴费。 2、只要在婚姻期间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无论是否可 以提取,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界定出婚姻关系的起 止时间是分割住房公积金和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关键。
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 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 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 处理权。”
NO.4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第一种:婚后所得模式(“霸王模式”) 要点:
NO.4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第三种:住房公积金模式
劳动法上涉及其他财产的分割: 1、劳动经济补偿金、劳动赔偿金、劳动违约金,运用“人身属 性模式”,属夫妻个人财产。 2、破产安置费: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的规定, 应当属共有财产,但不能一概而论。 3、买断工龄款:一种是夫妻个人财产;一种是参照“军人复员 费、自主择业费”分割方式。 4、两类群体的抚恤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所获 得的抚恤金和其他群体因特殊原因负伤获得的抚恤金。适用人 身属性模式,属夫妻个人财产。
NO.4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第五种:父母出资购房模式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
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 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 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 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财产分割的十四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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