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存入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存入、使用(销户)手续的办理》——申请材料
资本金存入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存入申请表(原件);
(二)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立项批复或项目核准通知(复印件);(三)初步设计批复(原件,或者复印件、核原件);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
(五)《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原件);
(六)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行政划拨决议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如:联建项目联建各方共同确认的资本金存入单位的资料,企业或者项目享受资本金存入特别抵扣政策的证明资料等)。
项目建设阶段申请使用项目资本金应提交的资料
(一)项目资本金使用(销户)申请表(原件);
(二)施工单位签署的项目建设进度证明(原件);
(三)监理单位签署的项目建设进度证明(原件);
(四)《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原件)。
项目竣工备案后申请使用(销户)项目资本金应提交的资料
(一)项目资本金使用(销户)申请表(原件);
(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复印件、核原件);
(三)施工单位开具的建设单位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原件);
(四)资本金监管账户银行对账单(原件);
(五)如需对监管账户销户的,需在“项目资本金使用(销户)申请表”上注明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