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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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
计量检测体系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2007-06-26发布实施
.、八、-
刖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职责
4. 过程
4.1计量人员的配置
4.2计量人员的范围、分类
4.3计量人员的能力和资格要求
4.4计量人员的培训
4.5校准人员、关键测量过程操作人员的考核
4.6计量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5记录
为合理有效地配置和使用人力资源,通过分析、识别从事影响计量工作有关人员的能力需求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要求,提出培训的方式与方法并提供培训,使员工的计量意识、技术、技能及管理素质满足工程施工(生产)和计量管理的需要。

特制定本程序。

本标准替代ZHDB 311006-2006《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本标准与ZHDB 311006-2006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相比变化如下:
――增加了对测量设备校准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应持证上岗的要求。

(见431.4和431.5)
――增加了对关键测量过程操作人员应经过公司内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许上岗
的要求。

(见4.3.4.4)
――删去原标准444对计量管理人员、计量体系审核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

――增加了对“校准人员、关键测量过程操作人员的考核”的内容。

(见 4.5)
本标准由质量控制部负责起草。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计量检测体系人员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ZHDB 303101 培训控制程序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是体系有关人员教育培训、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

3.2质量控制部协同人力资源部对体系有关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和监督管理。

3.3公司各有关部门负责对计量确认、管理、测量人员提出培训需求报质量控制部汇总。

3.4测量设备使用人员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培训和监督管理。

3.5计量管理员职责
3.5.1负责公司计量工作具体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

3.5.2负责提出公司计量管理文件草案和修订意见。

3.5.3负责建立公司计量总台帐,负责各单位(部门)报表的收集、整理。

3.5.4提出计量人员的培训需求,并按培训计划负责具体落实。

3.5.5填报计量工作各类报表,督促各单位(部门)按计划送检测量设备,督促测量设备按规定标识。

3.5.6编写年度计量工作总结,提出下年度工作计划草案。

3.6各单位、部门、项目专(兼)职计量员的职责
3.6.1建立本单位(部门)、项目的计量管理网络,组织执行公司计量检测体系文件,按照体系程序文件开展计量管理工作。

3.6.2编制本单位、部门、项目测量设备管理台帐和业务报表,并及时上报质量控制部、计量测试所。

3.6.3编制本单位测量设备确认计划,组织人员及时送检。

对非法使用测量设备有权下令
停止使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单位批准执行。

3.6.4对本单位各个环节采集的计量数据的准确性进行确认和监督,并负责其计量档案管
理工作。

3.6.5在业务上接受质量控制部、计量测试所的监督。

4过程
4.1计量人员的配置
4.1.1人力资源部协同质量控制部提出计量人员的配置方法:
4.1.1.1工程特点和测量要求、测量设备管理的配置方案;
4.1.1.2工艺、技术文件以及生产、检验、实验和关键测量过程的要求;
4.1.1.3计量检测体系审核实施情况;
4.1.1.4其他计量管理的需要。

4.2计量人员的范围、分类
4.2.1计量检定、校准人员:从事测量设备自校、测试等各种活动,从事确定测量设备计量特性的人员。

4.2.2计量管理人员:主要从事确认体系设计、测量设备配置、储运、检测数据的确认,
以及方法、技术资料、记录、标识、圭寸缄等的管理工作;
4.2.3计量确认体系审核人员:负责计量检测体系运行中的定期审核,以及参与计量检测体系有重大改变时的评审;
4.2.4关键测量过程操作人员:负责本过程的实施和检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点检。

4.3计量人员的能力和资格要求
4.3.1测量设备的确认(检定、校准、测试)人员
4.3.1.1熟悉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计量检测体系的文件、程序;
4.3.1.2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和掌握测量设备工作原理及测量的基本知
识;
4.3.1.3熟悉掌握相关测量设备的校准方法和测试方法;
4.3.1.4对测量设备进行自校的人员应经过公司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或已取得相关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资格证,可认定其具有上岗资格。

4.3.1.5计量检定人员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资格证书,有能力开展相应项目的计量检测工作。

4.3.2计量管理人员
4.3.2.1熟悉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计量检测体系的文件、程序;
4.3.2.2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了解测量设备工作原理及测量的基本知识;
4.3.2.3能够参与计量检测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改进;
4.3.2.4进行测量设备配置、储运以及检测数据的确认;
4.3.2.5掌握技术资料、记录、标识、封印的管理方法;
4.3.2.6参与测量设备确认间隔进行调整的确认等;
4.3.3计量检测体系审核人员
4.3.3.1熟悉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计量检测体系的文件、程序;
4.3.3.2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了解测量设备工作原理及测量的基本知识;
4.3.3.3 了解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和产品的测量方法;
4.3.3.4掌握产品和计量检测体系相关的国际、国家标准要求;
4.3.3.5取得计量体系审核员资格证书,有能力进行计量检测体系的定期审核;
4.3.4关键测量过程操作人员
4.3.4.1熟悉该过程的产品工艺要求;
4.3.4.2熟悉本过程的关键测量参数和测量器具的使用;
4.3.4.3操作人员应掌握本过程测量设备操作方法和要求;
4.3.4.4关键测量过程操作人员应经过公司内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许上岗。

4.4计量人员的培训
4.4.1质量控制部每年年底向各单位征求计量人员教育培训需求并进行汇总。

4.4.2人力资源部在质量控制部汇总的计量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4.4.3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后的年度培训计划,按《培训控制程序》负责组织计量人员的
培训,安排合适的师资和场所;需委托外部培训的,负责(或协同质量控制部)与相关方进行联系。

4.4.4人力资源部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保存培训记录。

质量控制部负责计量人员的资格证书管理和台帐记录。

4.5校准人员、关键测量过程操作人员的考核
4.5.1考核办法
4.5.1.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在考核前成立该考核项目的技能考核小组,协调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和命题工作。

4.5.1.2考核分理论、实际操作两项,实行百分制,两项均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4.5.1.3根据从事的校准、测量项目,考核相应项目。

4.5.1.4理论考核题应按规定内容要求命题,并经质量控制部审查。

4.5.1.5校准人员考核合格后颁发计量校准人员资格证书。

关键测量过程操作人员考核合格后由
公司发文认定其具有上岗资格。

4.5.2考核内容
4.521与检测、测量过程有关的法律知识,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知识;误差理论基础知识等。

4.
5.2.2检测专业知识,包括专业理论知识,所用仪器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正确使用、维护、保养知识;检测所用的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等知识。

4.5.2.3实际操作和数据处理能力:实际操作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检测项目,按检测方法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独立完成操作。

4.5.3参加考核人员条件
4.5.3.1从事实际工作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独立操作能力,有出具检测报告的能力。

4.5.3.2参加人员应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技能等级为中级工(国家等级四级)的人员。

4.6计量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4.6.1人力资源部负责计量人员培训的管理,编制《计量检测体系人员一览表》;
4.6.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计量人员的调整建议,报主管领导批准。

5记录
5.1计量检测体系人员一览表1986
5.2内培员工登记表1062
5.3员工外送培训登记表1063
5.4培训项目评估统计表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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