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收费相关政策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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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收费相关

政策的复函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价农医函[2017]7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2.06

【实施日期】2017.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收费相关政策的复函

(鄂价农医函〔2017〕7号)

武汉市发展改革委、武汉市卫生计生委:

你们《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收费相关政策的请示》(武发改收费〔2016〕47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我省非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仍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严格规范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价行为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价工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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