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模式问题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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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模式问题与对策研究

作者:曾惊燕

来源:《大经贸·创业圈》2019年第01期

【摘要】普惠金融之所以发展速度日益加快,原因在于紧跟政府的指引同时深入了解市场需求,然而在其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所以应该制定具有建设性和可行性的措施来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在以往的金融模式下创新似乎已经渐渐被人们所遗忘,目前全球约有30亿左右的成年人尚未开通个人银行账户,仅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金融账户的普及率上可以看出发达国家远超发展中国家。

【关键词】普惠金融小微企业经济体

一、普惠金融的深层含义与外部表现

普惠金融最为重要的理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惠普金融实际上就是将金融发展理念传达给社会民众,在有利的优惠政策的指導下开展金融活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建设性和温和性,它通常不会采取主动干预的方式,始终坚持以鼓励为主的发展观念。(2)应该主要通过创新的方式来推动金融业务的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及时做出调整,目标是实现金融服务的全面覆盖,这就需要对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同时在产品设计上不断创新。(3)普惠金融应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引起足够的重视。(4)在解决人们的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应该清楚这些现实需求是否合理。(5)普惠金融要充分体现出平等关系(6)普惠金融在推广阶段应该充分考虑成本因素。所以,在推广过程中应该避免产生服务过剩的情况。普惠金融对外主要体现出在活动范围的大小,也可以理解为自身服务目标所覆盖的范围。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构建普惠金融模式的所带来的积极影响,我国普惠金融行业主要围绕三种社会群体展开服务:一是农村人口,该类社会群体是目前整个模式中对金融服务最为迫切的群体;二是生活在城镇中但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这些人往往处于被人们遗忘和忽略的位置。三是小微企业,由于其规模普遍较小因而不被金融机构所看好,因此并未将其列入服务范围之内。

二、普惠金融在我国具体的发展形态

目前我国金融行业正在进行全方位的调整与变革,随着市场发展更为成熟与完善,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具备在政府的指引下并且以市场需求为基础的服务模式,具体表现在以下四种类型。

(一)政策引导型。在三农方面,国家已经制定并发布具有明确指导性的文件,从多个方面入手对农村金融改革展开政策指引,各类科学有效的操作方法相继出现。针对扶持农村经济困难人口并且为规模较小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要按照一定的标准适当降低这些金融机构进入市场的条件,让其可以最大限度地帮助农村和规模较小的企业。

(二)财税扶持型。普惠金融的发展速度日益加快和政府财务部门提供的补贴以及大幅度地减少税收密切相关,通过给予一定的补贴并发布有利的政策,进而可以对经济困难群体进行帮助时做到精准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并及时推出最新的产品。

(三)市场主导型。为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并且在市场竞争中不被淘汰,致力于开展农村企业金融服务业务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覆盖范围扩展到广大农村地区,有些组织和机构逐渐摸索并建立了自身独有的市场品牌。

(四)落实公益型。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职责所在并且积极承担应负的社会责任,使得普惠金融所推出的产品紧密围绕人民群众的利息与需求,当社会公众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缺乏资金时及时为其提供贷款,深入经济落后地区并且切实落实贫困人口的扶持工作。

三、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经过细致的讨论组充分的调研后决定将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同时党中央、国务院也从多个方面入手制定了相应的战略方案。

(一)服务主体多元化。普惠金融战略方案的推行不仅仅只关系到银行和信贷公司,它的贯彻落实需要社会中的借贷公司到银行以及处于二者之间的各类金融主体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在我国,涉及普惠金融的主体不仅仅只是银行类机构,很多不同于银行类的机构也是普惠金融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主体丰富且覆盖范围较广,使不同的行业以及不同的层面都包含在内,这些具有差异的机构应该致力于协同发展,从而将服务风险降低到最小范围内,推动普惠金融服务朝着一体化的方向不断发展。

(二)服务覆盖面较广。2007年,我国涉及农业方面的贷款剩余额度只有6.1万亿元,而2016年末我国涉及农业方面的贷款剩余额度已经迅速上升到28.2万亿元,增幅362.30%,同时贷款所占的比例也由过去的22%增加到26.5%。

(三)移动互联网支付使用率较高。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发展速度日益加快,人们对于智能手机等高科技终端产品的使用率长期保持在较高的水平,移动支付的普及使普惠金融的成本支出显著降低,这样一来普惠金融就可以推广到社会中的各个角落,这大大提升了各类服务主体全面推行普惠金融的信心,最大限度地激发其积极性,使自身所提供的服务向更加深入的层面发展,将规模较小的企业和三农等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并进一步加强经济支持。

四、“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速度日益加快,同时在其发展过程中有所成效,但我们应该意识到普惠金融的普及与推广仍将迎来一些不可预料的挑战:

(一)普惠金融服务不均衡。普惠金融的理念是每个人拥有平等的享受金融服务的机会,为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或者不想要涉及的群体提供金融服务,这些群体的共同特点是经济实力薄弱同时收入不稳定,这就导致在风险来临时无法进行承担,甚至无法及时还清欠款,金融机构在为这些群体提供服务时需要面对坏账等一系列风险,金融机构通过充分考量自身利益以及所要面对的风险,在开展贷款业务时大多会选择避开这些群体,普惠金融缺乏足够的外生动力的支撑,自然也就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普惠。以个人贷款为例,申请贷款并获得审批的客户因为自身入不敷出,这就导致到了还款期限仍然不能及时还清。

(二)普惠金融体系不健全。一是信用体系尚有诸多有待完善之处,很多农村居民尚不具备完整的征信记录,重新获取个人信用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信用模式不够多样化,同时农民没有可以用于贷款抵押的有效物品,这就导致我国目前的信用体系无法有所作为。二是监管体系尚有诸多有待完善之处,尚未构建包括人民银行、负责金融业务监督与管理的政府部门等在内的全面监管体系。

(三)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目前,对我国普惠金融配套作出规定的法律法规仍处于补充与完善阶段。随着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日益加快,商业银行向互联网金融拓展过程中缺乏清晰明确的行业标准,这就导致某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漏洞开展非法金融活动。

五、下一步应对措施

(一)提高服务主体的积极能动性,努力提供多层次、全覆盖、均衡的金融服务。一是不断加大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财政补贴资金投入,为多方服务主体创造一个可以承受成本支出、能够有效控制风险的并获得一定经济利润的运行环境,将提供服务的多方主体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让其拥有足够的实力进而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二是多方服务主体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降低服务的门槛,开展包括利率浮动在内的多样化金融方案,尽自身所能帮助社会公众切实解决包括信貸、保险等在内的各类金融问题,始终围绕人民群众的需求开展各项金融服务。

(二)合力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着力打造健全的普惠金融体系。一是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对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信用情况展开深入的挖掘,使提供服务的主体与接受服务的对象之间能够建立紧密的信息联系,同时,对原有的信用模式进行调整与创新,将可以用作贷款抵押的物品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多个方面以及不同层次对个人和企业信用进行细化分级,推动普惠金融信用体系更加完备。二是构建起包括银行、金融证券监督机构等相关部门在内的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各机构之间展开紧密的配合与深入的合作,充分发挥优势的同时弥补自身的短板,对于存在差异的服务主体进行相应的合理监管,推动商业稳定健康发展。

(三)有效规范普惠金融各类供需主体,加快完善普惠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一是经过充分调研与细致讨论进而制定出规范多方服务主体行为的法律法规,例如对社会中存在的民间借贷加以规范,针对提供小额度贷款资金企业的具体管理规定等等,对于普惠金融供应方的主体与需求方的主体之间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作出明确具体的说明,将风险情况的出现概率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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